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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 |
最新书评 共 7 条
Jungye
我本想打三星的,不过考虑到读完之后的模棱两可主要还是因为自己压根儿没有投入多少心思去读,所以补了一颗星以表对原著的歉意。
伯尼之所以能被称为雅贼,不仅仅是因为他熟练高超的职业技能,或者博学多识富有文学气质,更重要的是他对待女性的态度,总是那么温文尔雅有求必应。神奇的是,他从不会去怀疑主动接近自己的女性 --- 至少一开始是这样的。从天而降的熟人未公开的孙女,马路上偶遇的时髦小姐,持枪威胁的性感女人,以及这一部里出现的受(被)害(窃)者的情人(自称),面对来路不明但各有风姿的女士们,不管对方是有求于自己,还是想陷害或利用自己,他对于她们总是来者不拒,有求必应。这对于本应充满戒心的小偷而言是极不寻常的。当然,他的大意也为自己惹来了不少麻烦。所以每当有不明身份的女人出现,我总忍不住摆着囧字脸在内心吐槽:喂,这怎么看都太可疑了吧!不过这种舍命陪君,呃,舍命陪美人的绅士风度也正是他的魅力之一。
话说由于我对绘画艺术的热爱仅仅停留在画大头娃娃的程度,所以读前根本不知道蒙德里安这号的大师,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事实上,我对抽象画本身就兴趣缺缺。
但是,既然整个事件从头到尾都和他有关:一切皆因他的画而起再由他的画而终,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读者我必然是要探个究竟的。于是百度了一下蒙德里安的抽象画,结果让我瞬间震惊了。。。这。。。不是我小时候邻居大妈家厨房里的桌布么?!?!
一想到书中的恩怨纠葛都是源自对这格子图的狂热,让我一时不知是该为自己的浅薄感到羞耻,还是该为自己的浅薄感到羞耻。
“纯粹几何的绝对美感,直角和元素” 。。。美感在哪儿,我找不到啊!!!!!!看着它脑袋里不断浮现从前每周二电视台调式时出现的画面的难道只有我?囧
p.s.今天的笑点:
“我不知道还要再喝几杯才能开始觉得这女人不错”- by 伯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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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min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喜欢的家伙用手机在窗外拍了一张照片:画面中有兔子,一只大一只小,并排坐在长椅上,阳光明媚。
然后过了两天,我告白了,被拒绝了,原因很含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那天,我乐和地看着这张照片,竟莫名地推理他的未公开女友及其住的地方。
但仅此而已,到此为止。
但已经够无聊了。
在《别无选择的贼》里,老布洛克写道,“男人、警察、出租车、新闻报道全都一样,你需要的时候都不会在身边”。哦,这是我改的,不是原话。
但我的莫名推理和自说自话居然在书里连台词都设定好了。这样的对话虽然有时会让我分不清谁是谁说的,但有来有往、锋芒毕露。心里的两个小人在吵架,略改几个字就好。
“所以你正试着找出情敌是谁。”
“我只是试图想一天一天挨日子,”我说,“但我承认我是把眼睛睁大、耳朵竖直了的。”
“等你找到情敌,就可以找到那个人了。”
“不是等我找到,是如果我找到。而且就算如此,我也不一定能同时找回那个人。”
“等你找到了,我要。”
“呃——”
“那本来就应该是我的。你必须明白这一点,我是认真的。”
“你指望我就这么把他交给你?”
“那会是最为明智的举动。”
我盯着自己这个女纸。“好家伙,”我说,“你是在威胁你自己吗?”
我没有移开视线,那双眼睛真是大。“如果能得到这个人,”我说,“我也会杀死情敌的。”
“你真是无法自拔的偏执。”
“这我很清楚。”
“听着,这话你听来可能觉得离谱,但你有没有想过要接受治疗?你知道,偏执狂只是转移焦点,让我们不去处理真正的问题,如果你能解除这种偏执——”
“等我得到这个人,偏执就会解除了。”
“我明白了。”
想到这里,我哈哈大笑起来,当然很释怀。
最后的事实也有惊无险地证明了我的猜想。
当然,老布洛克还会调侃一下人们的道德观,比如人们不清理狗屎啦,比如不养老人啦。
读他的书,我甚至会猜测一番那个跟伯尼交好的卡洛琳是不是因为喜欢伯尼未遂而变成les的?
那一定是。
看到一半的时候,卡洛琳说,“恋爱,就是它让世界存在的”。
另外,在图书馆和书店,我还真突然萌生过偷书的念头,我想我会撕掉整个封面和有条形码的页面,以至于不让防盗器鸣响。但这也只是个虚妄的念头而已,不为真的实践,而是在设想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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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个个
诗歌、绘画、建筑、雕塑和音乐的知识,能够大大丰富作家的内心世界,并赋予他的作品以特殊的感染力,使之充满绘画的光与色、诗歌语言所特有的新鲜性和容量、建筑的和谐对称、雕塑线条的清晰分明、音乐的旋律和节奏。——帕乌斯托夫斯基
不消说,劳伦斯布洛克正是此中高手。在小说中,他颇多提及诗歌、绘画和音乐等,并且常常有一些精到的评述,展现他对艺术的敏锐感知;在刻画人物方面,他的若干部作品中都有与艺术相关的角色:雕刻家简基恩、画家丹妮丝拉斐尔森、艺术画廊老板埃莱娜、收藏非洲雕塑的皮条客钱斯,甚至集邮的杀手凯勒等等;从风格特色来说,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充满了画面感、旋律性,这就是为什么大师的追随者们给他一个“纽约犯罪行吟诗人”的称号。
而这一切,在“雅贼”系列中展现得最为突出。
旧书商兼小偷伯纳德格林姆斯罗登巴尔真不愧是一位有品位有格调的“雅贼”,他的第一份工作让他徜徉书海,而第二份工作则使他对艺术品有着相当的鉴赏力。在这个系列的前几本中,伯尼带我们认识了诗人吉卜林和哲学家斯宾诺莎,而这一本《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则表达了对荷兰裔画家彼埃蒙德里安的敬意。
不知道蒙德里安是不是布洛克最喜爱的画家,我怀疑很可能是,在小说中,作家借伯尼之口说了如下一段话:“……我对绘画的眼光并非绝佳,有时候也会分不清伦勃朗和哈尔斯,或者毕加索和布拉克,但蒙德里安就是蒙德里安。黑格子、白底、两个原色的正方形——这个人确实有他自己的风格。”看得出,布洛克对这位画家的确是赞赏有加的。
读完小说,我特意上网搜索了蒙德里安的画作,不知是我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还是真的冥冥中自有天意,我总觉得蒙德里安的画和布洛克的小说有着某种相似性。蒙德里安画了很多幅 《色彩构图》,都使用灰白的底色,极简的线条、直角、色块,看起来平淡无奇,但是正如小说中所说:“他的比例和用色都才华横溢、完美无缺、富于哲学含意”。布洛克的小说也大抵如此,没有传统侦探小说那些繁琐纠结的逻辑推理,叙事口吻是一种冷峻淡然的态度,每个系列几乎都有一些框架式的规律,个性鲜明的人物、突如其来的事件、犯罪、性、插科打诨的冷幽默点缀其间,仿佛一个个明亮的色块。有时在一部小说中甚至会有两个并不相关的故事交叠在一起,但是读起来却浑然一体。这正是劳伦斯布洛克独有的风格和魅力。
在动笔写这本书的评论之前,我跟学美术的妹妹聊起这件事,我说到蒙德里安的那些线条和色块有种在平淡中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她告诉我蒙德里安早期的风格还是比较写实的,后来才越发抽象,把画面都简化了。然后她说,画家这种画风的形成,不是刻意为了让人眼前一亮而出现的,只是当作者内心的东西得以呈现的时候,往往因为独特、真实,都是能让人眼前一亮的。
忽然之间我就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其实所有的艺术形式不都是如此吗。拿劳伦斯布洛克来说,他也是从专注于犯罪案件的创作开始,慢慢地从中提炼出那些“纽约式”的人物、生活、风格,慢慢地把自己对纽约这座城市的感悟融入故事中,到他创作《小城》的时候,读者已经可以抛开案件本身不谈,而把感受人性和这座城市放在第一位了。这都是布洛克半个世纪写作生涯的提炼。
撇开这些形而上的东西不说,“雅贼”系列本身的魅力在于它是非常轻松幽默的。如果说“马修斯卡德”系列更注重悬念丛生的情节、紧张激烈的气氛、血腥暴力的场面渲染,那“雅贼”可谓是反其道而行之。虽然作为侦探小说仍然离不开谋杀、犯罪的主题,但“雅贼”系列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凶杀的气氛,对于血淋淋的犯罪现场基本都是一笔带过,主人翁伯尼虽然常常遇到突如其来的陷阱,但也绝不像马修那样随时有生命危险。
“雅贼”伯尼不同于已有的任何一部侦探小说主人翁,不仅和侦探大相径庭,甚至与亚森罗宾、怪盗尼克这样的小偷同行也大不一样。他既不是劫富济贫的侠盗,也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些怪癖而去偷窃,他就是靠偷盗谋生,按照中国的传统观点,他应该是一个不入流的市井小人物,是个负面角色。但我想读者们却从未对这个主人翁的正面形象产生丝毫怀疑,他虽然是个小偷,可为人善良、风度翩翩、感情丰富,并非十恶不赦之徒。这也是劳伦斯布洛克刻画人物的另一大特色,就是对于道德和正义进行一定的模糊处理,在他的世界里,小偷、杀手可能是正义的象征,这种正义不以法律为唯一的判断标准,而是更多的考虑人心向背。我们读起来反而更觉人物形象丰满,富有个性,情节也更加新奇有趣。
之前看到有读者评价说这一本《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是雅贼系列中最有意思的一本,虽然还没有看过余下的五本,但我觉得这个评论应该是比较准确的。除了继承该系列一贯的轻松传统外,本书在情节和语言上简直接近搞笑:插科打诨的布式冷幽默自不必说,还有一些略显狼狈和滑稽的急中生智,以及几个令人忍俊不禁的恶作剧,最后又配上一个“欧亨利”式的绝妙喜剧结尾,而如果有人告诉我电影《疯狂的石头》也借鉴了本书的部分桥段,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可以睡前读的侦探小说,它会让你足够着迷,一口气看完,却不会令你因为过度紧张而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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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卐肥
我决定还是直接用豆瓣的书评文本框来写这本书的评论。关于雅贼系列的书评,我给第一本《别无选择的贼》写过一篇,而侦探小说本身不好写评论,同时作为一个系列小说我在之前的评论中已经写过不少自己的理解和阅读体验,因此这一次再怎么写很难写出太多的新意,因此直接在网页上写,告诉自己别那么认真。
劳伦斯-布洛克是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家之一,而我对于雅贼系列的热爱更是超过布洛克最具代表性的马修系列。为什么这么说?首先我并不很喜欢硬汉派的风格,侦探小说给我带来的最大乐趣还是解密,而马修系列并不偏重解密的方面。其次就是长期看武侠小说的一种心态,侠客们虽说大多代表正义,但是行侠仗义的本身并非合法,而伯尼干着不合法的是,却让人有一种侠义的感觉,因此很符合我阅读的趣味。最后我喜欢轻松,雅贼系列不血腥、有趣味,阅读的时候很舒适。
雅贼系列的模式也很固定——贼伯尼在行窃的时候遇到一些偶然事件,因为安排或巧合他自己成了那个倒霉鬼,因此伯尼必须在警方与犯罪分子之间周旋,用自己的智慧洗脱嫌疑找出凶手,当然最重要的是得到好处。
和之前两部不太一样的是,无论是吉卜林还是斯宾诺莎在小说中都属于噱头,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元素,而这一次的蒙德里安确实书的主线。布洛克给我的一个影响就是博学,因此在这本书里面他也不吝惜展示自己在美术上面的见识,让人觉得即便这是一本通俗性质的书,作者的创作还是非常严谨的。
当然这一次的贼五给我最深的感觉就是其中的语言,精彩的句子层出不穷,美式幽默,布洛克特有的幽默方式贯穿其中,让人读起来觉得妙不可言,虽然这些幽默没有让我笑,但确实让人觉得阅读他的文字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由于此类的句子在文中出现太多因此就不在这里列举。
贼五延续了之前的一个风格——案件解决并不代表事情解决,书的最后还会有一些和案件没多少关联的悬念解开,让读者豁然开朗,同时感叹作者创作的匠心。
贼五在案件的复杂性和事情的精彩性上在我读过的五本中都属于上乘,因此有些人说的贼五是雅贼系列中做好的一本这个说法也可能不假吧。
昨天人生第一次去酒吧,因为我平时不喝酒,就点了姜汁汽水,下一次有机会尝试一下马提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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