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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房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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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家桑杰及其女儿往在法国巴黎附近的葛龙迪椰城堡内,某一天,教授的女儿独自在房间里,发现惊人的喊救声,赶来救助的教授与助手不得其门而入(别忘了这是上锁的房间),只听到房内传来枪响,另一边赶来救助的仆人则发现窗户也是从内锁上的,等到他们合力破门而入,教授的女儿已倒在血泊之中,房间里却没有任何凶手的身影……
  
  
  
  卡斯顿·勒鲁(1868-1927)
  20世纪初法国著名的记者,剧作家,小说家,著有许多神秘,冒险,侦探类小说。
  勒鲁深具报道犯罪的经历,曾担任战时特派员及律师,这些都丰富了他创作侦探小说和冒险故事的背景。后来以创造“胡尔达必”“亲爱比比”为主角的系列侦探小说广受读者欢迎。其热爱生命,是财场里的豪客,然而具有严肃的思维和恣肆的想像力。
  勒鲁的作品内容融合了爱与恐怖情节,故事发生的地点经常为具有庄严气氛的处所,如歌剧院,学院,历史悠久的城堡等等,行文通俗易懂,然而其名法,叙述方式的联结,善于牵引读者浸淫书中世界的技巧,以及他独特的“小说蒙太奇”,使他堪称一位侦探文学大家。他的作品在默片时代经常搬上银幕,而享誉全球的音乐剧《歌剧魅影》即改编自他最著名的同名作品。

最新书评    共 11 条

芭蕉上    这本小说也许很多的国内侦探迷并不了解,甚至是从没听说过,但是这并不妨碍它在圈内人心中的地位。密室之王卡尔借着自己笔下的名侦探菲尔博士之口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可以说是密室推理的鼻祖。相对于它的前辈弓区来说,它的元素实在是丰富了很多,单单一本书中包括密室、走廊消失、缉捕凶手这三次不可能事件,就有黄金一代的风范。从推理小说史的角度来说,这是一部超前的作品。所以在八十年代票选密室推理小说的排名中,它仅仅在三口棺材和地狱之缘之后,名列第三。      这个密室在推理小说发展上可以说与弓区那个同等重要,甚至可以说是更重要一些也不为过。说它同等重要是因为它也开创了心理密室的一大类型;说它比弓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密室的写作宽度变得更大。弓区那个创意被挖掘出来之后,后人只能把它当作辅助诡计使用,因为这类的诡计变化实在是太小了;而黄屋那个时间错位+偶然巧合模式(有人要说了,时间错位不是弓区的首创吗?黄屋只是把错位从密室形成之后改成了密室形成之前而已。借鉴前人的成果并不代表在其发展史上的地位没前者高,就像爱因斯坦把三维的世界加入了第四维时间,但是他的地位与牛顿是平行的)等于是把密室的成因从一维拓展为二维,使密室诡计的数量呈指数的增长(换而言之,前者只是增加了一类密室,而后者增加了X(X-1)-X类密室)。现在且不论对于整个密室写作的影响,就单单这一类密室的开拓空间也是非常大的,三口棺材就是其中的经典之作(也许卡尔就是基于这个原因才认为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   这个案件其实并不难破解,因为作者在很明显的地方告诉你桌角上的头发和血迹这样决定性的证据。可是很多人依然猜不到呢?作者也很巧妙的设计了一些其它的线索来迷惑读者和侦探,比如墙上的血手印、受害者脖子上的勒痕。为什么这些线索能吸引大家更多的注意呢?心理密室的实质就在于利用大家的思维定式,这篇也不例外。因为杀人这一剧烈的犯罪行为促使读者往“大”的方向引,而桌角这些“小”东西自然被读者一晃而过了。   这篇小说从结构来说,是一个密室加上一个不可能的消失以及伪装。也许大家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了密室上了,其实不只是密室,那个不可能消失也是推理史上的经典,地狱之缘中鬼魂消失就是它的变种(平心而论,它的惊险程度还不及黄屋,因为人数太多,场面太混乱,有太多种解释;但是黄屋的弱点也很明显,大家普遍认为这条诡计的实施可能性很小)    称赞的话讲了这么多,熟悉我写作习惯的人肯定了解,之后就是提问环节。马蒂小姐在与旧情人搏斗之后,惊恐之余还记得掩饰住脖子的伤口,却不记得处理更明显的痕迹:墙上的血手印(要找到补救的办法还是很容易的,比如大家进门的时候发现衣架倒在地上,复原回来就挡住了手印;还有她当天去储物室的迹象,说明她去找石灰,结果没找到)。从逻辑上讲实在是有点问题。本来一分也不至于扣掉(早期的作品我们可以稍稍要求低一点),但是结尾的时候“法庭上全场鼓掌”看得实在刺眼(难道大家都忽视了吗?这岂不是起了放大漏洞的作用),就狠了狠心。     详情 发表于 2013-8-19 00:02
秦若     或多或少看了些对这部经典作品的评论,给3星以下的无非是对密室诡计设计和走廊消失过于简单且bug多的不满。有句话叫:推理小说就像魔术,观众的口味是贪婪的,会随着魔术的进化愈来愈刁。所以,我有点不平,喷这部作品的人是不是都拿现在自己被养刁的胃口去看待这部经典作品呢。    本格推理小说是要有谜团的,还要有能让读者自行推理演绎得出答案的提示。小说里往大了说有密室、走廊消失、缉捕凶手这三场让人大惑不解的谜团安排,往小了说也有手杖、40号邮局、门房夫妇、杰克老爹所说的黑影、上帝宠物的叫声这些疑点桥段。作者对这些谜团都给出了提示,解答起来又一气呵成、顺其自然,让读者赞叹不已。在我看来,三个大谜团难免有些牵强,而小谜团更精致耐人寻味。    老实说,临近结尾,看到杰克老爹那欲盖弥彰的谎话,我很可耻地被导向了有共犯这条路。而关于手杖这个关键因素,作者的解说让我心服口服,因为这是唯一一个,作者不遮不掩,在行文开头就抛出的谜团,而所有的解谜关键我们和胡尔达必一样,一上来就被赋予了,堪称整部小说点睛的一笔。  详情 发表于 2013-8-22 20:01
eastwo    对于看过太多密室小说的读者,这本年代久远的大作,真的是漏洞百出的作品。动机都不够让人信服,诡计很经典,但是细节很糟糕,自己脑子里都想出更多更有说服力的作案方法,而且作下引申可能可以变成更加成功的作品。当然最后怎么解释,凭的是作者一张嘴,逻辑很奇妙,巧合很无语,大侦探跑这跑那的也真不容易,大家的掌声让我感觉在坑爹。在我看来,也许年头久远,所以是启蒙读物。至少时空错位的方法,如果是第一次提出来,那真的很厉害。不过,如果不是读者的第一本密室小说,那,真的不值一读。  详情 发表于 2013-8-28 03:20
夏力非     今天终于把这部古董级别的推理小说看完了。为什么说是古董级别呢?这部小说写于20世纪初,与另一位赫赫有名的推理小说家同时期创作出杰出的推理小说。而本书的作者——卡斯顿·勒鲁(Gaston Louis Alfred Leroux, 1868-1927),20世纪初法国著名记者、剧作家、小说家,著有许多神秘、冒险、侦探类小说。这么多头衔不可谓不豪华。我其实是冲着经典密室案件而买了这本书,看完之后感觉很一般,下面谈谈我的感受。       一位教授的女儿独自在房间里,突然发出惊人的呼救声,赶来救助的教授与助手不得其门而入(别忘了这是个上锁的房间),只听到房内传来枪响,另一边赶来救助的仆人则发现窗户也是从内上锁的;等到他们合力破门而入,教授的女儿已倒在血泊之中,房间里却没有任何凶手的身影。这就是大致的故事内容。       主角当然是一位18岁非常聪明的年轻记者——胡尔达必,对这起黄色房间内发生的案件很感兴趣,邀文中的“我”一起破解此案。       黄色房间总共发生两起密室案,而第三起是走廊消失案。平心而论,卡斯顿·勒鲁的人物刻划,细节描写,气氛烘托当相当成功,随着本书的情节身临其境。这三起密室案件吊足了我辈读者的胃口,根据作者提供的各类线索,我一个一个地怀疑,却还是没有找到真凶。最终胡尔达必在小说最后给出了解答。个人认为这个解答让我很想抽他一顿,因为从这个解答可以看出,这所谓的密室根本就是伪密室嘛。凶手根本就没有必要从这所谓的密室消失,只要易易容化化妆就可以了。这让我想到了日本推理小说鼻祖——江户川乱步笔下的怪人二十面相,类似怪盗这类人物,很多事件的发生都是易容化妆的结果。       无论是机械密室,还是心理密室,本书中都未曾看到,个人不觉得这是经典密室案。当然,也许看多了其他高明的密室案件,而这本算是古董级别的就有点小儿科了。       不管怎么说,这本书还是值得一读。价值三星。        详情 发表于 2013-9-11 08:45
星际宅    之前沉迷于日本推理小说的时候无数次看到过这个名字,最后终于忍不住找来看了。   很难说这到底算不算一部成功的推理小说,毕竟此书的成书时间太早。但是即使是对于看推理不喜欢动脑的我来说,这部作品的陷阱设置和解密手法都显得有些粗糙。  详情 发表于 2013-9-17 23:26
audec    绝对是冲着名号才看的,毕竟是密室之王JD卡尔借着自己笔下的名侦探菲尔博士之口所标榜的‘世界上最伟大的推理小说’。是密室推理的鼻祖没错,是启迪了一代大师没错,即便在那个年代推理小说比较匮乏,但最伟大之说无疑让人汗颜。   一直以来窃以为推理小说不单以解谜为全部,好的作品是可以列入文学范畴的,原因就是其具有独特的美感。正如爱伦坡在那部不朽的莫格街血案中所想表达的,推理小说意在塑造一个离奇的具迷惑性的舞台,这种不可能情景使读者内心产生动摇,而与之相呼应的是,之后解迷人用冷静的具有逻辑的推理解释事件,把读者拉回理性的现实,以合理的角度解释事件,从而使读者内心得到愉悦。不可能与逻辑性这两者必须相辅相成,缺少谁都不能达到平衡与和谐的状态,都不能称之具有美感。      应当说,黄色房间很好的塑造的这样一种氛围,宽敞的独栋古堡,带人手血印的黄色密室,消失的红发人,然而如果伴随这一切逻辑不可能的是一种完美的解释,那么这必为一部伟大的推理小说。   可惜的是,这部小说存在着致命的逻辑缺陷或者一眼能令人看穿的诡计,从而阻碍了这样种解谜带给人的愉悦,以下试举两例。      首先是关于凶手,很多人认为最后揭秘拉桑侦探是凶手绝对让人大吃一惊,毕竟他在作品中的化身是‘侦探’,但实际上单从红发人消失的情节就可以推论出凶手。十字型古堡长通道,4个人各守一端,红发人出现在主人公通道中,向交叉处跑去,并先于主人公2、3秒拐向左方(拉桑侦探处),然而主人公和其他两个人到达交叉处时,拉桑侦探却表示没人来过,在没有密道,凶手于左方突然消失的情况下,唯一的推论就是左边的人就是凶手(只不过卸下红发伪装而已)。   除去所有不可能,剩下的再离奇也是真相。然而用这种简单的推理就能找到凶手,未免太小看读者。      另一点让我比较耿耿于怀的就是密室的解释了,偶然事件+时间上错位确实是很新颖的模式,可以说是卡尔的著名的三口棺材的启蒙。然而这个密室的造成让人愕然!马蒂小姐在被旧情人勒索,暴力威胁,甚至举枪与之搏斗之后,惊恐之余记得掩饰住脖子的伤口,擦去实验室的血迹,却不记得整理自己屋里散落的帽子,墙上的血手印,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她居然晚上安然的回到凶案现场锁门睡觉,并且晚上梦到白天发生事情,被吓醒,举起枪,磕到头,还晕了过去,这一连串逻辑不连续的举动实乃令人匪夷所思。更甚者是,当大侦探在法庭上揭秘的话音刚落,人们全体起立鼓掌,没有人提出一点疑问,让我不禁怀疑这是否是给小孩子写的推理?   当然,其他bug也不胜枚举。      不能不说我的评价过于主观,故仅供参考。由于我对推理小说的逻辑部分比较看重,即便这本书是创新先驱,仍旧不能改变我对其印象。宁可要平凡的但推理严谨的故事,也不想要天马行空却无法自圆其说的故事,因为在我眼中它们不是推理,而是科幻。  详情 发表于 2013-10-12 12:23
Bastet    古典侦探小说名作,写于1907年,其作者的另一部作品《歌剧魅影》在现代更加广为人知。书中的三个不可能犯罪都极富想象力和创造性,可谓开创了密室犯罪的先河,对欧美后来者的影响甚为深远。其中一个诡计还曾在少年金田一中被原样盗用。      故事的叙述稍嫌平铺直叙,人物较为模式化,但是瑕不掩瑜。  详情 发表于 2013-10-14 11:07
欧式几    (未读慎看,泄露谜底)             教授的女儿的房间传来枪声,女儿发出惨叫,教授和教授的助手破门而入,发现女儿倒在血泊中,凶手无影无踪,而这个黄色的房间,除了一扇从里面锁上的窗户外,没有其它出口。这就是《黄色房间的秘密》中构造的经典密室模型。             这个密室还是典型的心理密室,并没有通过机械装置将犯人从房间内不知不觉的运送到房间外。解答方面,作者给出的解释概括起来就是“事情发生的时候没有密室,形成密室后没有发生事情”。在枪声响起,女儿发出惨叫的时候,密室内其实并没有凶手,这利用了人们一个惯性心理,即,有人发出惨叫甚至有枪声,那一定是在同一时刻有人受到了他人的侵害。如果打破这个思维定式,那本案其实并不难破解,因为现场有很多线索,甚至有桌角上的头发和血迹这样决定性的证据。但作者也很巧妙的设计了一些其它的线索来迷惑读者和侦探,比如墙上的血手印、受害者脖子上的勒痕。要有一个解释能完全符合这所有的证据和事实,那就是必须把事件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被人伤害的部分(没有密室),一个受害人自己受伤的部分(密室中),前一部分由于受害人的隐瞒导致被人误会成是与后一部分同时发生,所以,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事情就变成一件不可能的密室犯罪。这就是被评为世界第三密室,被卡尔称为最好的密室的《黄色房间的秘密》中诡计的基本面貌。但是,我还是有一定的不满,因为心理密室形成条件的关键两条:枪声和惨叫,居然被解释成枪走火和受害人自己敲到桌角,这两个都是巧合,都具有不可预测性,当然,从一方面说明了破解密室要打破心理定式,要将巧合的可能性也考虑进去,而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编造这个密室的牵强。如果是凶手刻意设计,而不是偶然形成的密室,是不是会更加精彩呢?             本作从诡计的组成结构来看,主要是一个密室加上一个不可能的消失以及伪装等,特别是不可能的消失也为本作增色不少。但这个诡计存在一定忽略细节的问题,即,伪装是否能在极短的时间去除,而衣服的伪装又将如何去除。如果这点解释不好,毕竟还是在逻辑性上缺乏了一点。        详情 发表于 2013-11-12 11:43
艾丽熙     这是偶读到的第一本推理小说。说真的我是一气读完的,因为真的不错。情节真的从第一张就深深的吸引了我。虽然里现在过去了五年,但还是所有的情节记忆犹新!    真是不错的小说~    他的《歌剧魅影》也很不错~  详情 发表于 2013-11-18 09:14
karenw    几年前看的黑衣女子,图书馆一本破的没有前两页和后两页的书,倒不妨碍阅读,只是无论如何不喜欢这种类型,临到现在看前传黄色房间,一样不喜欢。算是密室谋杀经典之作吧,译者很好心的将图附在后面仔细的标明,没兴趣研究。胡先生不喜欢,兼职无所谓,双重身份无所谓,居然是个记者,还是小报记者,讨厌。而且可能一早知道凶手的缘故,重点就放在胡先生如何自圆其说,叙事手法统统讨厌。也讨厌将爱情纠葛与侦探推理前扯在一起。不过类似诉衷肠的“小矮屋魅惑依旧,花园亦鲜艳如昔”这样的威胁虽然让教授和女主角吓得晕厥,我却饶有意味的想起福先生的跳舞小人案件,同样是大盗和爱情,那边就可爱得多。法国人的侦探看来不合我胃口。     详情 发表于 2013-11-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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