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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修道院谋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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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拉骑
H.M.的外甥詹姆斯本涅特由于工作原因,认识了英国演员玛莎泰特。泰特半年前在伦敦的演艺事业失败之后,来到好莱坞,受到导演雷格和埃默里的赏识。他们对泰特精雕细琢,让她重放光芒。她决定回到英国,参与博亨兄弟的电影的演出,从而一洗前耻,可是回到故乡,有人一直企图谋杀她。泰特一行人来到了博亨家族的邸宅——白修道院参观,晚上,玛莎决定在传说中是查理二世与其情妇幽会的水榭上就寝。转天早上,众人发现玛莎被谋杀在水榭之中,而附近的半亩雪地上,竟无一个脚印。而验尸结果表明,泰特的死亡时间是在雪停后一个小时。
本作是传说中的黑白红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也是H.M.系列的第二部。这次,H.M.挑战了密室的一个变种——雪地密室。H.M.在书里不仅提出了罪犯布置不可能犯罪现场的三种原因(后来在《孔雀羽谋杀案》添加了第四种),而且又一次在一天之内解决了案情。令我异常意外的是,这次除了最终解答以外,还有两个也算非常合理的错误解答。尤其是第二个解答,几乎可以解释所有问题,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解答。只可惜,卡尔不愿意让案件有一个很“顺理成章”的(所谓“顺理成章”,仅代表个人感觉)解答,而是偏爱更“折腾”(请查询“卡尔式的折腾”)的解答。
想想三部曲的另外两篇,《瘟疫庄》是不是有多重解答,我已经忘记了,可是《红寡妇》里是绝对有的。那个错误解答质量颇高,而且他还是马斯特斯警长推理出来的!(谁说苏格兰场的人都是吃干饭的,卡尔笔下的海德雷和马斯特斯可都是警界的翘楚)真难想象,一个作者是如何在那么局促逼仄的空间的限制下,想到这么多解答。更难想象的是,卡尔是个数学白痴,几乎就没通过任何一次重要的数学考试。
黑白红三部曲我最后读完的就是这本《白修道院》,而实际上,我在图书馆第一本借的反而是这本。早在两三年前,我就借来过这本书,但是由于看不进去就还了回去。那时候我还是不喜欢卡尔的,所以也就把它忘了。直到前年五六月读完《犹大》和《法庭》,我对卡尔的态度才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从此只要读他的作品,我就喜欢。今春又欲重拾此书,但是看了两三章就看不下去了,因为它又让我回想起来最早读卡尔时的那种难受的感觉,遂又作罢。
于是这两天我硬着头皮读完此书时,发现内容是非常不错的,我之所以怵头读,几乎是由于翻译的问题。想到最早读卡尔时,读的是黑皮的那套,台湾人翻译的,也许是文化差异吧,那几本书让我不甚喜欢。那这本书的翻译问题我又能找什么原因呢?怪就怪现在的翻译体大肆其道好了。
其实,刚看前几页的时候,我还不能确切地说翻译是好是坏,因为有些句子还是不错的。最出彩的一句话就是“小径幽幽绿树排列成行、清流湍湍翠柏相依在旁、水榭深深美人绸衣如常”,怒点赞啊!还有“极目所感,犹有新欢;风光四处,不尽可观”,这个也很有意味。译者在每章上的标题也下了不少工夫,每个标题都是四个字组成的。只可惜其他地方实在是不敢恭维。有些地方甚至不能称之为直译,只能称之为“谷歌翻译”。要是都是那个老学究博亨说的也算是可以理解(不仅是可以理解,甚至要赞扬),可是处处都是翻译体实在受不了。读那些句子时,我就像一个读逻辑学定理的学生一样,琢磨半天才能领悟其意。所以整本书我一上来就读得云里雾里,中间囫囵吞枣,看到最后,好多地方我都对不上号了,里面的比较微妙的人物关系我也没弄懂。本来一本值四星甚至是更高等级的书,我只好给三星。
当然我是有原版电子书的,可是实在是没时间,没精力去读。Beggars can’t be choosers.为了省时间,我也只好读中文版了。
在这里我并不是要批评翻译君,因为以我的能力,说不定翻译起来也会用上不少翻译体,也会有不少错误,翻译得并不一定比翻译君好,但是我看到好多低级错误我还是想吐槽啊!以下是我对翻译不得不吐的部分:
1.Old boy 翻译成“老男孩”。当然“old”是“老”,“boy”是“男孩”的意思,但是你对一个朋友叫“老男孩”,你不觉得别扭么?“old”在英文里不只是“老”、“旧”的意思,还可以表达出一种“可怜”、“可爱”的意味。这里翻译成“老家伙”、“老伙计”多好。我特意查了一下字典,以前中上阶层的英国男子对其他男子都可以友好地称呼为“old boy”、“old chap”、“old man”.所以当我在后面读到“老女孩”的时候,我根本就没太惊讶,也许对你来说,称自己年轻美貌的侄女为“老女孩”根本就不会遭到白眼。我甚至很感激,谢谢你没翻译成“老姑娘”。
2.第一次看到马斯特斯说“现在,现在”的时候,我就感到奇怪,但是并未在意。可是一再看到他说“现在,现在”,我就反应过来,这个是不是“now,now”啊。虽然没查原文,我也敢肯定原文绝对是“now,now”。翻译君,我不知道翻译的具体工作都有什么,但据我的理解,翻译完的东西要反复修改吧,就算不反复修改,你也应该看一遍吧。读到“现在,现在”的时候,你不觉得如果一个人一直说“现在,现在”是很神经病的表现么?我明白了,你根本就没检查。你和我们一样,读一遍需要“如此”大的勇气,“以至于”你根本“不忍卒读”吧。“now,now”在做语气词时是“好啦,好啦”的意思,这个就算你不知道,查字典不可以么?
3.P43第二段,“他看看手指,双肩颤动不已”,原文有“sticky”一词没翻译出来,对后面的理解有一定影响。
4.读到P86注释2的时候,我很纳闷,讲着讲着巴黎,怎么出来个爱达荷州。Bois不是美国爱达荷州的首府,我查了一下,首府应该是Boise.这里的bois,估计指的是bois de Boulogne,就是巴黎的布洛涅森林,《达芬奇密码》里面描写过。
5.P145的注释。“老贝利”是英国中央刑事法庭的别称啊。翻译君这么喜欢看卡尔,一定看过《犹大之窗》吧,我就是从那里知道的。就算翻译君你没看过,谷歌一下,甚至百度一下也能弄出来“老贝利”的意思吧。我很支持喜欢推理的人翻译推理小说,最大的原因就是一些推理小说中常用的词语不会翻译错误,没想到还是翻译错了。
还有P175的注释我估摸也是错的。注释中的人出生于1915年,书写于1934年,不太可能吧。
6. 文中充斥着太多的“如此……以至于”,现在我看着这几个字就恶心,几乎每本译作都有这几个字。还有每每遇到被动语态就把“被”翻出来,翻译君你试试把“被”去掉,有很多句子还是说得通的。当然这一点是中国翻译犯的很普遍的错误,我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以上几个地方是我最想吐的,其他的地方也很多,我也懒得一一查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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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蚀我
不过好莱坞女星的身亡造不成一点点遗憾,她是个坏女人。
私以为此书诡计和小说契合度最高,最耐看。
卡尔的《白修道院谋杀案》分为三重解答,前两重解答也就平平,而由H.M.给出的第三重解答,则暗暗应和了以情节推动的诡计产生密室的手法。如若不是本书只是简单的雪地无足迹密室,凭质量均佳的三重推理几可成为卡尔的三大神作之一,至少在黑白红三部曲里,此书为最佳。
同样用方程表示,自变量和因变量可以掉个个:
X=H(F)
密室本身成了自变量,而诡计则没有那么明显,通过密室内外,构造环境,又情节变化,形成诡计。好比喜剧电影里,不是耍嘴皮子,而是由剧情的一波三折,自然而然的将包袱抖出来,效果自然不同凡响。
这里的X含义丰富,不仅是凶手对受害者使用的诡计,还包含作者对读者做的局。卡尔不愧为我心目中,黄金三大家里最会控局,故事亦出彩的一位,在下扣解扣方面,驾轻就熟,信手捏来,从每一章结尾宛如说书般的留下悬念,戛然而止可见一斑。《白修道院谋杀案》对于凶手的隐藏起到了《希腊棺材之谜》的效果,却不会因某方面的犯规而遭人指责,不过欣赏的人不似我那么推崇,有些遗憾。
此书和涉及心理因素的诡计《沉睡的人面狮身》都可列进卡尔的冷门三神作。
《至死不渝》可算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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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落
The White Priory Murders by Carter Dickson(John Dickson Carr) ★★★★
《白修道院谋杀案》,卡尔HM系列第二作。好莱坞明星Marcia Tait陈尸于白雪环绕的大宅内,而雪地上只有发现尸体者进入屋内的一行足迹。尸检结果显示,Tait是在雪停之后一小时才遇害的,那么凶手是如何做到踏雪无痕的呢?
HM系列的头三部“黑白红”系列均属不可能犯罪杰作,而就我个人阅读感受而言,以这部白修道院为最佳。The Plague Court Murders(瘟疫庄谋杀案)次之,相对不太喜欢The Red Widow Murders(红寡妇谋杀案)。卡尔早期的作品在plot设置上大都略显凌乱,尤其是作品的开头部分往往让人云里雾里,阅读原文时颇难摸清脉络,不过这也许有一部分要归咎于作品中没有附上地图,黑白红三作中的案发地点都是某座大宅,而案情经过又与建筑布局很有瓜葛,在地图缺失的情况下阅读原版,理解起来难免就比较吃力了。
这部作品中的最大亮点之一在于提出了三重解答,前两种错误解答在物理上完全合理可行,也是其他雪地无足迹类型的不可能犯罪中极为常用的手法;但HM通过逻辑和心理分析指出其中漏洞,将其一一驳倒。更难能可贵的是,三重解答并非各自孤立,而是彼此之间存在遥相呼应的递进关系;第三重的正确解答本身其实并不见得多么出奇,基本上也是卡尔惯用的模式之一,且与同时期的Dr.Fell系列某部作品有异曲同工之处,但通过渲染前两重错误解答,无形中暗暗地转移了读者的视线,巧妙地诱导出某种惯性思维模式,从而将trick和plot融合为一体,同时又保持了作品的紧张气氛和紧凑节奏,这才是本作运用多重解答的真正妙处所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卡尔在此作中提出了一个简明的“不可能犯罪之动机”讲义,将不可能犯罪的成因概括为如下三种:
1.凶手刻意制造死者自杀的假象
2.凶手刻意将谋杀包装成闹鬼等超自然现象
3.意外情况导致谋杀现场形成不可能犯罪的布局,并非凶手刻意为之
此外在三年之后的The Peacock Feather Murders(孔雀翎谋杀案)中,卡尔旧话重提,又为这一讲义补充了第四条:
4.凶手刻意隐藏其犯案手法,而如果无法确定犯案手法,就无法给凶手定罪。
实际上这第四条早在The Plague Court Murders(瘟疫庄谋杀案)之中就已经出现,后来的My Late Wives(我的前妻们)也延续了这条思路。细究如上四条,不难看出它们基本涵盖了卡尔大部分作品中的不可能犯罪类型,也包容了许多其他不可能犯罪作品的基本架构模式。
(以下可能微涉情节,未读者请止步)
此外《白修道院谋杀案》还具备两条卡尔作品的典型特征:
1.死者的行动是案情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2.关键线索分散隐藏在一目了然却又让人完全注意不到的地方。
从这两条便不难看出黄金时代三大家中的明显分野——卡尔与阿加莎的思路异曲同工,而奎因(这里侧重讨论早期奎因)特立独行。
就第一条而言,对死者的研究在卡尔和阿加莎的案件中都占据重要、甚至是核心地位,只不过卡尔侧重死者在案发前的行动,干了什么,为什么,与凶手行动的潜在联系乃至“计划赶不上变化”模式,等等;阿加莎则更重视以死者为核心的人际关系。而在早期奎因的笔下,主要死者(不包括被灭口之类的后续死者)的作用几可忽略不计。
就第二条,卡尔与阿加莎都是绞尽脑汁隐藏线索的大师,相比之下卡尔似更擅长拟态,当篇末案情揭晓、线索曝光时才令读者惊觉原来“那个地方”居然是关键一环;阿加莎则更擅长误导,以多条分岔的线索来模糊视线。而关注逻辑完备性的早期奎因就大方得多,唯恐读者看不到线索所在,慷慨地把所有元素都捧到面前。
《白修道院谋杀案》的凶手可以说很难推理,但很容易猜测。换句话说,沿着卡尔在设置凶手方面惯用的一些思路,还是很容易摸到凶手的,但拜整篇作品的巧妙plot(尤其是三重解答的隐藏误导功效)所赐,在HM的最终推理出来之前都很难命中真相的全貌。当然,奉行诡计至上的读者可能对本书难免又有少少失望,因为在剥除层层plot之后,这起不可能犯罪的真正trick……可以说非常之简单。
这也再一次验证了,卡尔的真正功力绝非体现在设计trick,而是在编织plot。事实上卡尔过于关注犯罪核心手法的作品,往往要么略显穿凿僵硬,要么就是过于离奇匪夷;而将原本普通的手法通过情节转折精心包裹起来,才是卡尔最擅长烹制的美味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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