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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起诉百度侵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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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1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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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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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15:0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17日上午,韩寒起诉百度侵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百度侵犯韩寒的三部作品的著作权,共赔偿韩寒将近10万元,但驳回了韩寒要求道歉和关闭百度文库的其他诉求。庭审后,韩寒的代理人表示对此判决结果“在意料之内”。百度一方的代理人拒绝接受媒体采访。


      今年年初,韩寒称百度文库多篇文档侵犯其著作权,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关闭百度文库;持续7天在百度首页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76万余元。而百度则称,百度在网站首页及网站其他地方都发布了举报侵权作品的方式并开发了绿色投诉通道,不属于侵权。7月10日,该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双方代理人进行了长达四个小时的激烈辩论,互不相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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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15:09:13 | 只看该作者

      今天,该案在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审判长在宣判中指出,“韩寒授权的代理人当庭陈述关闭百度文库的意见与韩寒本人庭后发表不希望百度文库关闭的意见矛盾,在本院多次释明后,韩寒仍不对此矛盾作出合理解释。韩寒作为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程序对侵害其权利的行为寻求法律救济,也有义务按照诉讼程序配合法院查明事实并对自己的主张作出适当解释。

          韩寒以自行发表博客文章形式表达的意见即使是其真实意思,也需要向法院作明确陈述才能在诉讼中成为正式的法律意见。这是韩寒行使诉讼权利并履行诉讼义务的基本要求,而韩寒在诉讼中的此项态度既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赋予其自身民事权利的不尊重。”法院审理后认为,关闭百度文库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予以驳回。

      韩寒一方的代理人称此判决在他们的意料之内,虽然判决结果和诉求的差距很大,但是“这就是中国的现状,这是我们预料到的”。不过他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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