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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肯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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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丽·雪莱(1797-1851),英国著名小说家,因其一八一八年创作的《弗兰肯斯坦》被誉为科幻小说之母。
  这个被称为活跳尸的故事多次被改编成戏剧、电影,拥有众多为之痴迷的读者和观众。小说主角弗兰肯斯坦是个热衷于生命起源的生物学家,他怀着犯罪心理频繁出没于藏尸间,尝试用不同尸体的各个部分拼凑成一个巨大人体,当这个怪物终于获得生命睁开眼睛时,弗兰肯斯坦被他的狰狞面目吓得弃他而逃,他却紧追不舍地向弗兰肯斯索要女伴、温暖和友情;接踵而至的更是一系列诡异的悬疑和命案……

作者简介
  玛丽·雪莱(1797-1851),英国著名小说家,因其一八一八年创作的《弗兰肯斯坦》被誉为科幻小说之母。

最新书评    共 4 条

Dwany           《弗兰肯斯坦》作为世界第一部科幻作品,其诞生无疑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但是在工业革命的背景下进行描述的这种“造物者”与“被造者”之间的冲突的背后,又是否还有一个更为宏巨的隐喻空间?——引我这样提问的缘故在于,至少在《弗兰肯斯坦》中引申出的“造物者”与“被造者”这两个主体,都是有着独立的意志、并且确乎能够依据自己的意志独立采取行动的。          所以这样一说,那种把在《弗兰肯斯坦》之中作为“被造者”的怪物譬喻为工业革命时代的“科学技术”的讲法似乎就受到了动摇。当然,这不是说要彻底地否认这种譬喻(或者说是想象),而是要说,这种譬喻可能是以偏概全的,但我不会否认这种譬喻的独到之处。要之,在《弗兰肯斯坦》之中还有这样一种场景十分引起我的重视,即怪物总是要求弗兰肯斯坦为他再造一个女性的伴侣,并且声称一旦他获得了女性伴侣,他就不会再来骚扰弗兰肯斯坦。但弗兰肯斯坦最终放弃为怪物再造一个女性伴侣的缘故,是其思虑再三,忧惧如果这对怪物结成一对,对人类社会进行更大的破坏,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依据这一经典的情节,如果说将“被造物”譬喻为“科学技术”,那么很难理解,作为科学家的弗兰肯斯坦到底在忧虑会与“科学技术”成双入对,并且可能自我增殖来毁灭人类社会的究竟是什么。       我认为,“科学技术”是作者用以构建她的幻想的一种必不可少的佐料,但问题更为深刻。而她也许想在这部哥特色彩浓重的小说中尝试从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主题来反诘、质问,即人类是否能对自我生命发生超越——在这部科幻小说中,它可以凝结为这样一个命题:生命可以主动地运用科学技术自我超越么?          在小说中,弗兰肯斯坦用他惊人的科学技术复活了死人,但这个死人浑身散发着阴腐的气息,固然,他具有强健的体躯以及颇为发达的理知,但无论如何,这个由人类制造的,具有与人类相似构造的,具有与人类相当的主体意志的生物,巨大地冲击了弗兰肯斯坦的头脑。弗兰肯斯坦所忧惧的范围,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对自己本体,而已经扩展到对全人类。他害怕的是这个有主体意志的“怪物”对他所处的人类社会造成的毁灭:这个怪物虽然在美学上甚至都不符合人类的丝毫情感,只会引起恶心和恐惧,但它从生物的机能上,即从体力和理知能力上,确乎是超越了人类的。          应当说,弗兰肯斯坦的本意是想尝试作为人类发展手段之科学技术的极限,在某种程度上,他已经把科学技术视为人类的“附骨”,某种与人类的精神能力和劳动能力深刻依附而不可分的东西,但当他运用这种能力制造出一个怪物时,却发觉结果可能是对自己以及自己所处的整个社会,整个种群具有毁灭性打击的。          科学技术在这里显示出了一种不可逆的征象,这犹如普罗米修斯盗得的“火”,它不是为人类创造的,而仅是人类所“取用”的。这或许在某种程度上又契合了现代哲学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先天综合知识”的定义。          把这种原本是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的科学技术视为是依附在人身上的能力,那么显然人就会获得一种幻想,即人类能够依凭这种能力来发展自己的条件。而当一个能知能动的主体,其自信已经达致了某种程度,以至于把自己本体的存在与科学技术的存在置于同一的位置之上,试图实现“自我的超越”,那么最终的结果,可能确乎是被后者那种强大的、不以意志为转移的冷酷法则彻底摧毁——对渺小的个体而言,即算理知对本体发展的未来已经作好了充分的筹划和准备,但它毕竟是由理知本身所支撑的,而这种理知显然不可能催生、甚至是代替那种全能的科学技术。          因此在这里,理智的建构能力与自然科学技术本身鸿沟就产生了。但随之产生的,转化到社会层面,就是“实证法”和“自然法”的深刻鸿沟吗?          《弗兰肯斯坦》在工业革命的时代,其所遭遇的社会思潮除了有科学至上以外,还有由此发展出来的边沁和詹姆斯·密尔的功利主义。边沁和詹姆斯·密尔把他们的改革理论和功利主义理论建立在科学之上,认为唯有实证法才值得信赖,而所有的自然法都是在踩着高跷跳舞、是在科学的基础上站不住脚的虚假理论。但显然,边沁等人过度高估了科学技术,或者说,过度高估了人类对科学技术的掌控能力,而没有发现,人类的认识能力与科学之间还是存在着巨大的鸿沟的。而边沁等人的理论的危险在于,他们的理论可能会与他们所声称的(功利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相反,而导致一种对整个人类而言万劫不复的结局。          但从《弗兰肯斯坦》背后的观念中所衍生出的上述推论,绝不是反启蒙的(科学精神是启蒙精神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因为实际上它更为深刻地洞悉了科学知识本身与人类认识本身的隔阂,洞悉了人类认识科学知识的方法论的精髓所在。          这也就是说,人类所谓的“知识”在某种程度上是人类的不健全的创造(尽管尚能因时而异地为人类所“证实”),而自然科学技术本身在此时,实际上已经化为了一种难以言说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先验的自然法则,它只可由人类通过不断运用自身的理智能力去像普罗米修斯那般“盗”得。     详情 发表于 2013-7-24 21:30
两条小     《弗兰肯斯坦》引是英国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在1818年创作的小说,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弗兰肯斯坦》的全名是《弗兰肯斯坦——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    “弗兰肯斯坦”是小说中那个疯狂科学家的名字,他用许多碎尸块拼接成一个“人”,并用闪电将其激活。“弗兰肯斯坦”一词后来用以指代“顽固的人”或“人形怪物 ”,以及“脱离控制的创造物”等。    主人公弗兰肯斯坦是一位从事人的生命科学研究的学者,他力图用人工创造出生命。在他的实验室里,通过无数次的探索,他创造了一个面目可憎,奇丑无比的怪物。开始时,这人造的怪物秉性善良,对人充满了善意和感恩之情。他要求他的创造者和人们给予他人生的种种权利,甚至要求为他创造一个配偶。但是,当他处处受到他的创造者和人们的嫌恶和岐视时,他感到非常痛苦。他憎恨一切,他想毁灭一切。他杀害了弗兰肯斯坦的弟弟威廉,他又谋害弗兰肯斯坦的未婚 妻伊丽莎白。弗兰肯斯坦怀着满腔怒火追捕他所创造的恶魔般的怪物。最后,在搏斗中,弗兰肯斯坦去世,怪物很懊悔,最后跳海自杀。    本书揭示了作者的哲学观点。她认为人具有双重性格——善与恶。长期受人嫌恶、岐视和迫害会使人变得邪恶而干出种种坏事,甚至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它还为英语添加了一个新的单词Frankenstein,一个最终毁了它的创造者的东西。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对于科技的突飞猛进,人们有着欣喜,同时还有不可控的恐惧,如何善用科学的进步,也许关乎社会秩序,伦理道德等多方面,弗兰肯斯坦创造的怪物,强大而有思维能力,其破坏力不容忽视,对于人类的报复,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创造者自承恶果。似乎成了一个预言,因为当下正承受着类似的苦难,是不是大自然忍无可忍的时候,就是人类咎由自取的时候,只是大多数人成了牺牲品,这样的代价不该由世人承受,如果科学能够发展到选择性惩罚就公平多了。    双重性格的怪物,总是在善良和邪恶中挣扎,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引导,也许不会导致后面的罪恶发生。有些科学的创造还是要谨守道德的底线,就是克隆,动物还好,至于人,还是不必了。那些审判团很奇怪,就这样为无辜的人定罪,对于善良感恩的戴思婷是多大的讽刺和无尽的冤屈。花园一般的瑞士,圣洁的阿尔卑斯山,希望能涤除心灵的丑恶,回归简单幸福的生活。     详情 发表于 2013-8-1 01:53
吾辈    怪物女性上帝   ——从弗兰肯斯坦的怪物看人造人的社会设定悖论      《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又有一个副标题,即:《现代的普罗米修斯》(The Modern Prometheus)。全书讲述了一位名为维克多弗兰肯斯坦(Victor Frankenstein)的科学家创造出一个人造人怪物的哥特式恐怖故事。这部小说代表了当时西方世界在十九世纪令人瞩目的前沿科学研究,也是今天科幻小说的鼻祖。然而,《弗兰肯斯坦》影视舞台剧的改编却使广大观众误以为这个在全书都没有名字出现的怪物,就叫做“弗兰肯斯坦”。本文遵循原著,仍以怪物称呼其名,并将从怪物、女性与上帝三个视角,来探讨人造人——代表科技无限的进步可能——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的设定悖论。   人造人,顾名思义,由人类创造的违背自然规律的“人”。所谓顺从自然规律而产生的人,在本文姑且视为由人类的精子与人类的卵子结合后,在女性孕育过程后诞生下来的生命(包括试管婴儿)。这也算符合当代人们对生命源起的常识性社会规范罢。不过,在女作家玛丽雪莱(Mary Shelley)笔下的“疯狂”科学家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已经超脱了自然规律,他扮演了“造物主”的角色,制造出了“怪物”亦即本文所指代的人造人。在整部小说中,为数不多的寥寥几位女性角色本当在自然中象征了生命诞生的母体夏娃,却在作者笔下处于都一种近似“孤儿”的男性附属的状态。这一点无论在出版当时(十九世纪上半叶)还是在今天的读者看来,都会对作者的女性身份的主体性感到困惑和惊诧。就在小说围绕怪物寻求自我(即“人类”而非“怪物”)的身份认同的主线中,又贯穿了另一条对社会伦理道德在科学的客观存在面前捉襟见肘的悖论锁链,它既是对怪物的枷锁,也是对人类自身的枷锁——那就是人类孤立个体的党同伐异。现代的普罗米修斯在人造人日趋成为不是不可能的科学力量面前,也许要重新思考是否值得为此偷盗火种的因果报应。      怪物绝不矛盾      玛丽雪莱出身于家境优渥的环境中,对科学、政治、哲学、社会伦理的接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其母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是一位为女性权利辩护的女权主义先驱,强调教育带来两性间的平等(但不幸早亡);其父威廉戈德温(William Godwin) 是位记者,小说家,也是早年鼓吹功利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哲学家;其未来的丈夫珀西·雪莱(Percy Shelly)本人既是一位浪漫主义诗人,更是一位致力于化学领域的科学狂热爱好者。而十九世纪初本身就是一个科学技术锋芒毕露的年代(英国皇家科学学院乌烟瘴气热闹沸腾),玛丽雪莱也耳濡目染那个时代的各种难以解释、神神道道、却听来各个振聋发聩的科学实验。在《弗兰肯斯坦》一书中,其科学基础的渊源主要来自三位闻名遐迩的科学先锋:汉弗里·戴维爵士(Sir Humphry Davy), 伊拉斯谟斯·达尔文(Erasmus Darwin), 以及路易吉·伽伐尼(Luigi Galvani)#。其中,如何赋予怪物生命的那一道电石火花的灵感正是来自伽伐尼对死去的青蛙的大腿那温柔的一次触电。因此,怪物在小说中设定的出现不是空穴来风的无中生有,但却也注定必须以“怪物”的方式再现。   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在自我叙述初始的起始,就坦言了自己毫不妄自菲薄的傲慢。他鄙视了一切过时的、腐朽的、错误的科学技术,而在作者浪漫的文字遐想下,他也确实以自己的勤奋与智慧一步登天乃至“造物主”的最高境界:创造了人造人——怪物。怪物是由维克多各处搜集的人类肢体、动物器官拼接而成,身高八尺,暗黄色的眼睛,半枯萎的、黄色半透明的皮肤勉强覆盖住身体上的肌肉系统与血管。可以说,怪物的肉身面目可憎。面目可憎,仅此一点,就让怪物的“父亲”维克多厌恶而抛下怪物仓皇落跑。这里看似不经心地角色设定,却也留下了荒谬的一笔:既然是科幻小说,作者原本可以遐想更遥远而强大的科学力量,不妨把怪物制作得“美丽”一些,或者至少使外表更接近一个普通人,可是作者却没有这么做。   怪物“面目可憎”的外表以及庞大的身躯,恰恰应和了以人类肢体、动物器官借助科学手段而凝聚在一起的不和谐的、更不自然的状态。人造人的设定,其实只需要保证一具可以行动的身体和自己能够思维的理性,即可假设为非自然状态下的人类。也就是说,机器人拥有了智慧亦是人类(拥有感情并非必要条件);宠物狗拥有了智慧亦是人类(人形并非必要条件);像怪物这样由人类的残肢与动物的器官等组合起来的身躯,因为他拥有自己的学习能力、思维的理性也当是人造的“人”而非动物或者植物(人)。但如果我们回顾一下这漫长而残酷的历史,即使都是自然人类,因为肤色、种族、信仰、文化、地域的不同,人类自相残杀的故事还少吗?怎么能够想象到人类去宽容并包涵这样的“同类”——人造人?这样逆天到只是人类的思考能力已经战栗到无法扩展想象的人造人设定,只能是纳粹眼中的犹太人,自然人眼中的“怪物”。   怪物在小说中对任何自然人而言都是如此的面目可憎,而且是如此的理所当然。怪物最初被“父亲”维克多所抛弃,他也就丧失了来到社会间最基础的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或者至少是与自己的创造者之间的“血缘”羁绊。他自己既无法把自己等同于人类,也无法与人类作最简单的互动、交流。怪物似乎是社会形成之前处于最自然状态的只求“自我生存”的人类雏形,又是与他所处环境格格不入的一个“陌生人”。他的存在,就是一个不自然、也毫不和谐的状态。   因此,怪物之所以是怪物,在玛丽雪莱的这本科幻小说中也毫不矛盾。对怪物而言,最重要的是寻找到自己的归属感和身份认同:起初对象是“父亲”维克多,然后是德雷西一家人,最后是怪物在无尽的绝望后虚妄的女性伴侣。      女性非此即彼      在韦伯眼中那个去魅的世界还未到来之前,人类相信或者说愿意去相信:人是由神创造的。中国古代神话有女娲造人,希腊神话中有普罗米修斯造人,基督教教义则是上帝创造了第一个男性人类亚当,并用亚当的肋骨创造了第一个女性夏娃。   在玛丽雪莱笔下那个哥特式的恐怖世界中,人可以是由人创造的,女性则是男性社会中的附属角色,始终处于男权社会中的“孤儿”状态。怪物的出生与在现实社会象征了孕育生命的女性无关。女性在这里不过是刻板印象的角色扮演——母亲、姊妹、妻子、仆人——非此即彼。无辜却冤死的女仆贾斯丁更是牺牲在了明知杀人真凶的维克多的沉默之下。《弗兰肯斯坦》全文几乎就没有一位令人印象深刻的女性角色,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经济的保障,除了萨菲以外也没有自己的特别的值得讲述的故事。弗兰肯斯坦夫人、伊丽莎白、阿加沙、贾斯丁、甚至萨菲,每一位女性都带着脆弱的存在感。作者本人实际上早已借维克多之手而否定了夏娃在生命诞生上所必然存在的意义——怪物没有”母亲”。   夏娃的缺失引发了客观之外的思考:如果生命可以由个体独立创造完成,那么女性在繁衍后代的使命之外真实的生存意义是什么?以家庭为核心单位的社会结构将在人造人的科学力量面前如何被瓦解或者重构?当下的社会规范性常态对两性之外的伦理道德要进行怎样的纠正与弥补?人类在掌握生命的终极奥义——即生命与死亡的神权(相对人权之上理当只有神能够掌握的权利)后将何去何从?这些问题即使在多利羊诞生之后人们也未尝敢于去尝试真正思考,正如书中对怪物的各种称谓如“恶魔“、“魔鬼”、“它”等等,人们害怕的与其说是怪物本身,不如说是对怪物以如此生命诞生的方式更让人感到恐怖,与恶心,而这一点被作者巧妙地呈现在了怪物面目可憎的外貌与不合实际的庞大身躯之中。维克多恐惧的也正是自己的智慧违背自然规律后的罪恶,而非科学的奇迹。   当怪物找回维克多,并以威胁的口吻提出为他制造一个伴侣的奇妙想法时,故事瞬间拉回到了生命的源点。女怪物的提法甫一出现,多少意味着女性存在意义的回归。尽管是建立在怪物的利益角度,作者似乎将社会伦理重新拉回了轨道之上。维克多在惊吓与威胁中还是仓促地许下了诺言(这位科学家自从浸淫人造人的事业后就从未保持过情感上的理性,更毋庸说冷静地判断科学服务于人类的终极目的了)。当维克多发现怪物在监视并偷看他时,他一瞬间再次从怪物可憎的面目上解读出了恶意与不善。他当面毁掉了女怪物,也使故事至始至终暗合的探索女性存在意义主义的线索到达了前所未有的悲剧高潮。   从女性主义的角度来看,这本科幻小说极其含蓄地道出了社会套之于妇女的枷锁:婚姻是女性的最终宿命,繁衍后代是女性的唯一使命,家庭就是女性赖以生存的唯一伊甸园。除此之外,女性就是母亲、姊妹、妻子、仆人,非此即彼。一旦人造人解除了女性的天命梏桎,事实上它也解除了更多束缚于其他个体的梏桎,如同性恋者。在异性恋社会的话语霸权中,同性恋演变成历史的忌讳与批判,甚至被误以为是精神疾病,不过只是违逆了异性恋才能繁衍后代的自然规律。如果没有夏娃的羁绊,那么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迫也至少会得到理论上的解放。另一方面,女性扮演的母亲的社会角色的重要性也在怪物的启蒙教育中被强烈质疑。甫一出生后即被“父亲“抛弃又得不到任何代表家庭的“母爱”关怀,怪物是一人从德雷西一家人和自己对自然的探索中获得了社会的启蒙教育。他自学了一整套社会性规范,包括语言、情感认知、工具劳动,等等。在作者的安排下启蒙教育者德雷西家根本就没有“母亲”的存在,也算是全书中对女性最残酷的一笔了。   就在这样顺其自然地情景下,怪物为了报复维克多而杀害了他的新婚妻子伊丽莎白。这一结局完满地契合了上帝不需要妻子的设定。现代的普罗米修斯承受了人造人带来的一切灾难,决定毁灭自己最伟大的傲慢与成就——毁灭怪物。      上帝人就是人      玛丽雪莱在小说中间设下了看似最漫不经心的三章(第十三章至第十五章):怪物遇见了德雷西一家人,真正开始接触人的社会。怪物从德雷西一家习得非正规的启蒙教育(包括语言):他有了人的味道、人的行为、人在伦理道德上的意识;他因为触景生情而迸发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他会为“贫穷”(对于一无所有的怪物而言理应最难以理解的社会概念)而“同情”(同情是人基于自身的优越感而向他者施加的恩惠与怜悯)德雷西一家,甚至“帮助”他们(帮助已经是非常高级的人类社会产物——利他主义)。此时,怪物在人形的肉体之外,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人”格,他具有“人”的思想,“人”的意志,“人”的灵魂,“人”的理性。他在向维克多转述自己从德雷西一家中寻找到自我身份认同的叙事几乎打动了铁石心肠的维克多,女仆贾斯丁是维克多的无动于衷的牺牲品。   而作为全篇最大的转折点,作者在怪物暗中与德雷西一家人的相处中设下了最不动声色的两个伏笔:其一是土耳其女子萨菲(Safie)与德雷西一家人的渊源。对于快餐消费的读者来说,萨菲出场的最主要原因,是让怪物得到学习语言的契机,否则怪物与维克多的交流根本无法展开(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是最基本的社会学单位)。不过,仔细阅读萨菲的背景故事,却是不折不扣以西方为中心的刻板偏见。萨菲的母亲在小说中被设定为一名信仰基督教的阿拉伯人,笃信人格的独立与教育的重要性(暗合玛丽雪莱的母亲)她将欧洲文明追求自由、独立的精神传给了自己的女儿萨菲。萨菲的父亲是笃信伊斯兰教的土耳其商人,因为莫须有之罪受到了法国政府的死刑待遇,其不公正的待遇激起巴黎的愤慨,以至于老德雷西的儿子菲利克斯(Felix)挺身而出,从而有了一出典型的(殖民地)英雄救美的故事。以今天的文化多元主义来看待这个剧本真是一个政治超级不正确的故事。土耳其商人被白人基督徒陷害的,又要以自己的财富和女儿报答白人基督徒。所谓的无妄之灾的事实就是:他出生在了一个不同的文化中,享有不同的价值观,却因为文化差异成为另一个族群眼中具有威胁性的“异端”。反观萨菲,以鲜见的高度“觉悟”背叛了自己的血缘家庭、宗教信仰、传统生活,投奔向西方文明的英雄怀抱。萨菲既印证了作者鼓吹的西方价值的优越性,也隐射了其对“异端”的同化。   德雷西家庭因为萨菲的家庭而曲折衰落的变迁,是怪物在启蒙教育中了解到的第一个也可能是唯一一个人类社会群体的缩影。怪物对“异端”的概念有了难以磨灭的刻骨铭心,其后在他阅读《失乐园》等书籍时产生了一系列对自我怀疑乃至人生奥义的哲学思考:我是谁?我是怎样来到这个世界的?我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他作为人造人,认识到了自己前所未有的可悲境地:非自然人亦非社会人的自己,在无父无母且与已知的社会没有任何羁绊与联系——这是彻底的孤立。怪物是人世中的异端的异端,甚至是异类。这就引出了作者第二个神来之笔:老德雷西的眼盲。   德雷西的一家之主被设定为一位瞎眼的老人——一位看不到任何或者面目可憎、或者漂亮表象的盲者。这一设定既巧妙地对照了维克多的“睁眼不瞎”,又与之形成了巨大的讽刺。与怪物和谐相处,原来只要眼盲即可。怪物聪明地意识到了这一点,而寻求老德雷西——他眼中神圣的保护人——的帮助。然而天真的怪物以为这家人能够接受异端萨菲,也能以同样的宽容来接受、认可身为异类的自己。但他很快就从彻底的绝望中认识到,人就是人,党同伐异,自己看似是亚当的身份,其实被视为了撒旦。怪物于是为自己构建了一个乌托邦的世外桃源:与女怪物隐身于南美,老死不与人类相往来。      弗兰肯斯坦与他的怪物注定的悲剧结尾,似乎是作者玛丽雪莱坚信的世界真实:必须给予狂妄者以无尽的绝望。人造人违背了既有的规范性社会的设定事实,从技术、女性、伦理各方面挑战社会的尺度,它就需要为此付出同等的代价来回归世界的平衡。而小说的作者本人就是小说的“上帝”,她掌握着小说世界中的一切真理,一手主导了她虚构的小说角色弗兰肯斯坦和怪物交错的命运。狂妄的真的不是孤立在各守其位、各安其分的思维之下的雪莱本人吗?说到底,人和上帝的区别在什么地方?人类为什么要想像出一个上帝来创造自己而不是自己成为那个能够掌握生命与死亡的上帝?高度智慧发达的人类自己为什么至今不能解答“人所以进化为人”的原因?人类难道不可以通过人造人来解答自己生命的起源吗?人类没有牺牲就什么也得不到,对社会规范性的牺牲难道比了解生命起源的秘密更让人战栗吗?   当然只有不害怕怪物的那个维克多弗兰肯斯坦,才能成为揭开上述一切问题答案的人。世界由现代的普罗米修斯来毁灭,也将由他来重新创造。      #汉弗里戴维爵士是至今发现最多化学元素的英国化学家,被称为“无机化学之父”;伊拉斯谟斯·达尔文是英国医学家、诗人、发明家、植物学家与生理学家,查尔斯达尔文之祖父;路易吉·伽伐尼是意大利医生和物理学家,现代产科学的先驱,1771年他发现死青蛙的肌肉接触火花时会颤动,从而发现神经元和肌肉会产生电力。(来源:维基百科)  详情 发表于 2013-8-21 11:23
水翻兔    我最最早知道弗兰肯斯坦是在玩Alchemy,Corpse+Life=Frankenstein,一个怪物的形象,我那时候以为他是起死回生的代名词。   后来接触了一点科幻题材的故事,比如三体,比如Doctor Who……   再后来,SHERLOCK红火了起来,Benedict Cumberbatch和Jonny Lee Miller一起演过这部叫弗兰肯斯坦的话剧。   某一天书荒,去维基补了科幻的词条时,正式看到了这部,第一部?科幻小说的推荐辞,我决定遵循时间线 把这个剧情补了~   图书馆借到的是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的陈渊译本,我对译者不挑剔,这个语言还蛮适合孩子的,可以读。      刚开始的情节让我对这本书极其有好感,一段故弄玄虚,试图让人搞不清谁是猪脚的引子,伪男猪脚出现,说一直想有个懂自己的人陪伴,跟姑娘不一样的人,这次正好遇到一只,好欣喜,好传奇。然后正文也凑合,说弗兰肯斯坦家里的各种,母亲去世,青梅竹马(一度以为就这样言情下去了,钻研被否认的学科,而后被点醒时的痛苦经历,这些经历让我觉得这是一个科学家式的人物。      他下决心动手去造人……历尽艰辛……终于到了关键时刻,故事开始跑偏了……      尼玛这货觉得自己造的“人”太丑了?!   理解万岁的观点是,科学发明/发现成功的时候,人的第一感觉是恐怖,这个从居里夫人发现镭的那个片子里我看到过的,除了惊讶还是有惊吓的情绪在里面,我不否认。   我的观点是,好怪啊,造人是弗兰肯斯坦的愿望,目的(其实和伊丽莎白结婚也可以达到这个目的啊= =这个人是他一手拼凑起来的,应该很有感情,而且我觉得尸体要比活物恐怖得多,后来看到他纠结的时候我又回过头看,造人成功的时候到底为什么他恶心到崩溃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他觉得creature太丑了!我囧了,这好比爸嫌儿子太丑,不把他当亲生的,特么的,我要是一出生就被遗弃,我也要报复社会(我完全是creature边的      跟魔鬼做交易   这里也很奇怪,我比较喜欢creature说自己被林中小屋里的人感化的故事(跟creator理解不同的是,我假设他没有高超到会吹牛,一开始木讷笨拙,通过观察反复练习而习得的语言,想有人接纳自己,找一个陪伴(这和最初creator的愿望是一致的,我是不是记错了,这个是伪男主的想法吧……那男猪脚的动因是Because I can?)。他对自己的creator有着复杂的心情,creator是父亲,可是父亲抛弃了他,他在别处体会到了温情,想着在creator身上找回来,而不得,故恳求,故威胁,故不择手段。   creator 的态度在整本书里面都没看出来到底是什么,一会这样一会那样的,这里他听完了就想答应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答应的,      写不动了,明天继续      距离我上一次打开这个读后感已经一个月了,说实话,我已经不记得这个书到底在说点什么了,就凭印象瞎写好了~      为了挣扎而挣扎   故事情节开始用“以下省略X万字”的方式跳过了creator为什么在造人期间没有甩手不干,而是到了完成以后,肾上腺素狂飙决定毁了成品的无逻辑内心戏。在我看来,当初他被迫/自愿答应的理由都没变,老大哥还是在看着你,家人还是处于危险之中,creature的好坏仍然未知。再造个夏娃就好比号称自己是被QJ的,孩子倒生了不少……   如果creator真的觉得creature是一个错误的话,那他应该承担100%的责任,creature是无辜的(道理是这样吧?我要是在这个境地的话,算了,我还是喜欢上帝视角,我要是作者的话,就安排creator心爱的人死在他手上,这个是对自己最大的惩罚和对心爱的人最大的安慰(参见电影迷雾结局和东京巴比伦自相残杀的男男猪脚,至于那两个,还是同归于尽的好,以上都是我在高潮前美好的幻想。   creator再次直面creature的时候好像把自己定位在了忍辱负重拯救全人类,阻止他再作恶的角色里,说creature是巧言令色的骗子,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急切地盘算着要置他于死地,既无能又软弱(我真心觉得作者是nerd的高级黑。。。      我说的言情小说意思是,结局已经决定了“在一起!”,为了凑够情节跟字数不得不让男猪脚无征兆得脑残半本书,可选项目有,莫名出走,因为威胁要保护女主,失忆装死,等等等等,这本书是为了说一个引人入胜的文艺故事,我一点也不觉得男主有什么好的,跟他有关的人全倒霉死了      我三观不正好多年了,也只有吐槽能垒那么多= =同一题材的我觉得电视剧dark angel还不错,要是让日本人来写,一定是另一番风景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8-2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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