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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识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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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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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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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华语乐坛第一词人林夕最新作品。在知识与情趣的百余次交汇中,有自然感性的知心话,有寄之以情的感慨;有火种般的识见,更有乐在其中的生趣。林夕的《知情识趣》不谈道,只谈心;不一本正经,而是有风格的独白。他那颗孤傲的心用有趣的手势捧出来,分享的是写给过往岁月的感言。

    作者简介
      林夕
      畢業於香港大學文學院,主修翻譯,曾任港大中文系助教、快報編輯、亞洲電視節目部創作主任/節目部副經理、音樂工廠創作總監/總經理、商業電台廣告創作及製作部主管/商業電台創作顧問/商業電台顧問。現全職寫字。

    最新书评    共 5 条

    JoyChe$    对话林夕:“梦先生”的知情识趣      2012年03月19日 16:56   来源:凤凰网读书      http://book.ifeng.com/dushuhui/special/salon081/detail_2012_03/19/13297486_0.shtml                        喜欢其中六篇:            <人死为大>       “人死为大”有另一种说法。          又一棵大树倒塌在人行道上。这次可能没有了苦主的关系,讨伐声音也小了,于是,政府也省得交代那棵树是属哪个部门管辖,更休提开记者会解释了。上次树倒人 亡时,为树木问责的政务司司长说过,人命事件,一宗也嫌多。现在终于明白了,重点是人命。香港“打吓风冧吓树”虽然无可避免,政府不用向一个已死之人及其 家属道歉,还是欠全港七百万市民一个道歉。其实一年有多少树木倒塌呢?每倒一次道歉一次烦不烦嫌不嫌多?一点也不嫌多,因为虽则枯树没染血,树木办好像还 没有知道树木要怎么办。          一棵树倒下来“刚巧”砸死了一个人,是意外;一棵树倒下来“刚巧”没有压到人,也是意外。只要意外涉及人为疏忽,涉不涉及人命,都属人祸,只是那个祸“刚巧”没有酿成弥天大祸而已。          难道没有死一个人的事故,就不成故事,没有故事,就不成事件?正如深圳机动游戏六死事件,肇因如果是负责监察维修员工视安全手则如无物,玩忽职守,又假如没 有出人命,而是事先发现机械出了问题,有司就可以不公开道歉了?也正如一个超英勇的人,万一侥幸没有不幸身亡,按记录所知,得到英勇勋章的机会就大打折扣。这是什么观念?          这是“很”儒家的观念,杀身成仁,舍身取义,不死人,仁义不得以彰显。而一些状况事故,无人伤亡,严重性也得不到合理的重视。这算不算中国民族性的吊诡处?这种重视人命的方式其实也等于贱视人命。当年谭嗣同戊戌政变失败后,在有命可逃下选择赴义,前赴义境者,即走去死的意思,义与死无异。谭嗣同欲以头颅 引发国民之觉醒,百年一瞬间,不见血不流难过或感动之泪的习性,又何时觉醒?                                 <庐山烟雨浙江潮>      苏东坡写过一首奇诗,奇在只得四句的七言绝句,头一句竟然跟最后一句是完全相同的。诗曰:“庐山烟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来无一事,庐山烟雨浙江潮。”            .......            很多想去的地方,当初也不过因慕名而不去不快,去过一趟后,便发觉庐山烟雨浙江潮就是庐山烟雨浙江潮,一来一回后,留下来的感觉跟想象中的烟与湖,没有多也没有少,这样会很扫兴吗?         期望的原点竟就是实现的终点,自然觉得意尤未足,百闻不如一见,一见后便与听闻的同一个模样,还是有点不甘心。从旅游的经验去理解,钱塘江的潮看完 了,再壮观,不外乎留下一阵哗哗哗,跟没去过的人说起,也只能回应钱塘江潮就是钱塘江潮。重点可能就像诗中第三句“到来无一事”。有事发生,才令风景不止 是风景。      世界上有很多庐山,惹起很多人欲睹其真面目,睹过真面目的人,你问他埃及怎么样呢?杜拜又怎么样呢?一般都只能三言两语把你打发掉,要说的,不会像旅游特辑所见所闻更仔细。      .......            每个人肉眼所见没多大差别的风景,所有庐山都会变的不外如是。是去的人辜负了景点,还是景点让去的人失望了?景与境一字之差,差别大概就在这里了。      未到过的“庐山烟雨浙江潮”与归去来时的“庐山烟雨浙江潮”,本来是同一景,只恨景易得而境难求,谁叫我们总是要有事发生过,才有制造回忆的能力。                              <吃心情>      昨 晚 吃 到 一 尾 由 販 魚 朋 友 送 贈 的 海 三 刀 , 如 今 算 是 罕 有 之 物 了 , 可 惜 諸 事 纏 身 , 心 不 能 靜 , 吃 得 爭 分 奪 秒 , 理 性 的 舌 頭 吃 出 那 是 佳 品 , 快 感 維 持 十 分 鐘 , 對 那 條 難 得 之 貨 , 不 是 不 內 疚 的 。      每 人 的 口 味 , 不 一 定 有 同 嗜 焉 , 卻 必 然 聽 過 有 句 話 叫 食 不 知 味 。 我 常 想 像 把 《 紅 樓 夢 》 描 寫 過 的 食 譜 來 真 的 , 做 出 一 頓 紅 樓 宴 , 但 條 件 是 有 賈 府 一 眾 人 物 在 座 的 話 , 賈 政 邊 舉 筷 邊 板 面 孔 考 驗 座 中 人 學 問 有 無 長 進 , 鳳 姐 舉 筷 含 笑 間 語 帶 機 鋒 , 珍 饈 百 味 都 成 蠟 做 的 道 具 ; 等 如 陳 雲 林 離 台 後 還 對 圓 山 飯 店 的 牛 肉 讚 不 絕 口 , 實 在 很 難 想 像 陳 會 長 有 甚 麼 心 情 吃 出 台 灣 牛 肉 的 美 味 。      我 一 向 相 信 吃 的 最 高 境 界 , 是 歐 陽 修 〈 醉 翁 亭 記 〉 所 言 , 「 醉 翁 之 意 不 在 酒 」 , 吃 喝 之 意 也 不 在 食 , 「 在 乎 山 水 之 間 也 」 , 在 乎 心 情 心 境 也 。 我 最 懷 念 的 一 次 「 飯 局 」 , 是 在 台 灣 陽 明 山 , 半 夜 三 更 , 與 一 位 喇 嘛 及 一 台 灣 歌 手 成 三 人 行 , 在 小 店 中 聊 過 天 文 地 理 再 坐 而 論 盡 佛 道 , 吃 的 是 說 到 累 了 就 點 來 的 小 菜 , 有 土 雞 、 龍 鬚 菜 、 地 瓜 葉 等 , 做 得 很 隨 意 , 遠 離 精 緻 食 制 標 準 甚 遠 , 桌 椅 皆 髒 , 但 彼 情 彼 境 , 土 雞 特 別 有 禪 味 , 食 在 不 知 味 而 在 知 趣 。 天 色 隨 我 們 隨 興 的 話 題 慢 慢 浮 個 大 白 , 台 灣 土 產 的 野 菜 在 胃 中 消 化 成 回 憶 , 真 是 人 生 哪 得 幾 回 嚐 的 快 意 豪 情 。      地 瓜 菜 其 實 即 番 薯 苗 , 近 年 在 香 港 菜 市 場 及 超 市 開 始 有 售 , 但 我 知 道 再 吃 不 回 那 山 那 菜 那 心 情 了 。      那 麼 多 食 經 食 譜 , 儘 管 隨 精 妙 如 林 文 月 女 士 寫 的 《 飲 膳 札 記 》 弄 出 一 場 滿 有 文 化 的 盛 宴 , 舉 座 還 是 要 講 對 手 講 話 題 講 心 情 , 感 官 的 高 潮 , 永 遠 不 及 吃 喝 時 光 影 聲 色 。 吃 , 是 學 問 , 也 是 情 懷 。            <吃氣氛>      從 前 銅 鑼 灣 避 風 塘 還 有 艇 家 賣 燒 鵝 粉 的 , 在 搖 晃 的 微 浪 中 挑 燈 吃 燒 鵝 , 那 鵝 , 很 難 稱 得 上 好 吃 , 卻 回 味 至 今 。 再 好 吃 的 鵝 , 在 店 鋪 吃 完 就 吃 完 了 , 味 蕾 一 時 的 滿 足 , 那 夠 得 上 情 景 氣 氛 在 腦 海 中 的 回 味 長 久 , 而 吃 , 不 是 為 了 回 味 , 又 為 了 甚 麼 ?                                       <古人都是大近视>      由Tony Buzan开创的MindMapping创意思维法则,中文名为心智图或心图,说得简单点,就是一幅胡思乱想的路线图。路线图终点,大概就是创意或创见的果实所在。         我常常胡思乱想,却没有动手把乱想的地图贯串起来,并绘成图画,最近一次胡思,终于记录了由起始到终点的乱想,原来也是个挺好玩的游戏。         第一站是脑海无端冒出了“凿壁偷光”四个字,这样会教坏小朋友的民间故事,贻害并不比“卖身葬父”浅。这故事自然为表扬勤奋读书的精神,看,穷得连 蜡烛都买不起,为追看那黄金屋,不惜借隔壁的微光也坚持读书。但是把人家的墙给捅穿了偷光,像这样自私自利的读书人,不鞭挞就算了,还流传成佳话,难怪那 么多人认为做着一些真理在我手的事情,可以践踏伤害别人仍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第二站,等等,隔壁既还亮着灯,即还未就寝,尽管墙是豆腐渣造的,也会被凿墙的声响警觉有贱人在拆屋,不报官才怪。那这故事会不会是虚构的呢?         第三站,在电灯还未发明的年代,寒窗夜读的学子,乃至专门夜批奏折的皇帝,都只能靠蜡烛取光,于是开始明白古代的线装书字体比现在必须要大上好几倍的原因:然后,开始怀疑古人大概十个有九个在少年时已患上大近视,年少老花而不自知。         第四站,如果古人视力无问题,是否证明中医的明目方子不仅能防患于未然,还能以杞子之类的食物让变差的视力还原?如果古人原来都是一直顶着几百度近视做人, 又没有眼镜可戴,他们登山临水,观远处落霞与孤鹜齐飞,想必与现代人所见大不同。那么,古代水墨画偏向于讲究以神为先,以形为后,以虚的神表现形的实,是 否因为普遍都患有深近视的画家,看见的山水比真实的山水模糊了许多细节,才形成写意不写真的美学观念,工笔画于是好像落了下乘?         第五站,目前对古人真实生活的研究,多着眼于人文方面,从古画笔记中想象还原。连惯用带有水银毒的青铜,作为喝酒的盛器,导致两千多年来中国人脑袋出现了问题的奇论都有人提出过,硬是没有人想想一个大近视的民族会对其发展有什么影响,奇怪。         终站,古人秉烛夜谈夜读夜游,有损视力,令人以电脑来交友聊天读书看报做一切可做之事,却因屏幕太亮而视力急速衰退,老花年轻化。现在终于明白十多年前听人说眼镜生意最赚钱是什么原因了。乱想完毕。                     <给腰斩了的书>         ……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7 09:49
    歐陽偉$     林夕怎麼說也應該算藝人吧,雖然是幕後寫詞,但應該跟娛樂圈是脫不了關係的,可是裏面卻沒有什麽八卦,甚至沒出現任何明星,寫到什麽就是“友人”這樣帶過,在這個書籍也在浮躁競爭的社會,滿書店動不動就是“人生必讀”,隨手拿一本就是“心靈雞湯”,此書難得的樸實;       這本書應該說是散文,裏面一段段趣聞大都是作者生活中的見聞,新聞播報的消息,瑣碎到不能在瑣碎,散文到不能再散文,卻趣味無窮,可能你突然就覺得,其實我的生活也很有趣啊,只要我稍微留心一點,好吧,摘一些有趣的章節出來分享一下,關於情趣,是這樣寫的:       “情為何物?如果感情是對象就比較好處理了,情字也太濫了一點,除了感情,還有心情、詩情、國情、物情,最有趣的是事情。可能凡是皆有情,不同情況有不一樣的內情。       情比趣沉重多了,趣比情輕薄,沒什麽負擔,但一個人若了無生氣,就無情嚴重多了。好在世界那麼大,無論于己有關無關,不管大小悲喜,一人一事一物都可以有趣無趣,有趣到成為興趣,得到樂趣,再去升級版:情趣,那才是我心目中知情識趣的理想版。”       “不方便的疑問”裏面講到,爲什麽非得在清明重陽二節日祭祖,平常就算是再誠心也不算。我突然想爲什麽家人團聚就要選擇在過年,因為這個傳統,每年無數人進行春運運動,掃墓給誰看,團圓給誰知,show的成份會不會太多,嗯,沒錯,這些都是不方便的疑問,因為關乎到“傳統美德”跟“孝道”。       “獅子山下”裏面講到的倒是兩岸都通用,現在老老實實苦幹的上班族,薪酬加幅仍然追不上物價上漲的速度,積極拼搏進取后繼續進取,取得的,都奉獻給用錢生錢的人上人。然後還是繼續“鼓勵”我們要有吃苦耐勞的精神,要我們盲目的憶苦思甜,視不公平的現象視而不見。    “迷信金句”裏面講到在這個心靈雞湯潮句漫天飛的時代,如果你還不分場合的迷信這些名言格言,那恭喜你,你已經中毒了。       “魚樂與狗情”里講到,通過長時間的餵養,對於魚,日就一樣生情,而不是因為有沒有身體的接觸,但是對於寵物的感情有無,應該是源於麻煩二字,夠不可能讓你干手凈腳,也就是因為它曾經弄污你的手,才讓你覺得塔的生命是那麼真實的生活在你的生活里。它們惹來的麻煩,絕對多於一樣有體溫接觸的一夜情。       還有很多有趣的小則,一杯熱茶,加上這本書,不是爲了學習管理、不是爲了考研、不是爲了出國、不是爲了增值自己,沒有功利的閱讀,這才有趣。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7 09:49
    安安。$    年轻时,我们会因一个人,一本书而爱上一座城。   这份爱里只有凭着一颗单纯的心而喜欢   如水晶,剔透。   年月的增长,变得世故,喜欢的心也有了选择的标准!      遇见林夕,他的文没有华丽词藻,   却处处见处事的智慧、生活的乐观!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7 09:49
    完美不$    林夕最轻松的一部小品。情有关于对于死亡的特殊情感;趣有对家具,对喝茶,对养宠物的小情趣进而引发的轻松小思考;知有对于红楼,对于教育的认知后思考;识有对于香港的楼市主导经济,对这个城市的种种的病态的认识抨击。如此一本轻松易读,小情小趣书类似一本生活知识面面观,总有能让你感兴趣,引共鸣的篇章。除非你不是一个知情识趣之人。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7 09:49
    xianyu$      林夕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呵呵真的狠有深度,读起来又狠轻松、愉悦~~狠生活,狠强大,狠有内心~~     尤其是有关养鱼、喝茶、吃飯的,有关楼市的狠有同感~~     里面对虚伪的蔑视,对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嘲讽也狠愤青,狠有水准~~     总之,是我喜欢的风格,我的书,我关注的书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7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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