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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父辈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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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他笔下的亲人、乡土,在一种赤诚的叙述中,真实、庄严地站立在了我们面前,可以说,这既是作者对父辈的怀念,也是对自我的救赎。
  
      当代散文界的写作实况可以证实,好的散文往往是那些业余、跨界的人写的。我尤其喜欢读小说家写的散文。他们对散文的介入,对于抑制一种过度抒情的倾向,使散文的美变得节制、适当,是有益的。小说家的散文说的多是家常话,情感更隐忍,更注重经验、事实和细节,也更注重自我在一个时代里的真实经历。
  
      阎连科的长篇散文《我与父辈》,就充分昭示出了这些特点。
  
      这是一个对故土怀着骨血般的情感的人。他笔下的亲人、乡土,在一种赤诚的叙述中,真实、庄严地站立在了我们面前,可以说,这既是作者对父辈的怀念,也是对自我的救赎。许多远离故土、到城市里生活工作的文学人,往往都会怀着对故土的歉疚之情,进而以文字的方式来还债。阎连科的故土情结在小说中就一直念兹在兹,在散文里,更是毫不掩饰地表露出来。我甚至隐约觉得,一个有根的作家,他的一生恐怕总是要写这样一本书的。贾平凹写长篇小说《秦腔》、南帆写长篇散文《关于我父母的一切》,雷平阳写长诗《祭父帖》,之所以感人至深,其实都是源于这样一种还债的情结。
  
      《我与父辈》记述了这样一个写作缘起:阎连科在回家为四叔奔丧时,一个守灵之夜,他的妹妹问了他一句话,“连科哥,你写了那么多的书,为什么不写写我们家里的事情呢?”这句话,或许是整个家族的人都想问他的。也正是这句话,一下把阎连科的人生记忆、故土情怀全部激活了。在《我与父辈》中,那些蜂拥而来的细节,显然储存、激荡在阎连科的记忆中太久了,他一直等待一个被表达的机会。他自己也说:“写这篇散文没有什么难度……最重要的一点是诚实,最重要的是写作的契机的到来。”当父亲、大伯和四叔都相继去世之后,写作的契机来了,还债的机会也来了,“你发现你欠他们什么,你想把这个东西偿还掉。”整部作品正是围绕着父亲、大伯和四叔这三个人物而展开,作者以一种直白其心的方式,写出了父辈的艰辛、困苦、善良和温情,叙述平实、真切,毫无美化之嫌,作者在行文中不仅怀着一种沉重的告慰,也直面父辈们的无奈和错误。
  
      造物主从来都只提醒父母不要溺爱孩子,而不会反过来说让孩子“溺爱”父母,因为子女对父母的爱,要很迟才能顿悟,需要时间提醒。《我与父辈》对阎连科而言,更像是一份迟到的领悟:对父辈厚实之爱的领悟,对贫苦之卑微的领悟。它所发出的哽咽声,压抑,沉重,感人。是啊,活着是如此的艰辛,又是如此的值得留恋。“只要活在这个世上,能同他所有的亲人同在一个空间生活和生存,苦难就是了享受,苦难也就是了欢乐。”——— 这几乎是所有中国农民的生存哲学。尽管贫穷舔尽了每个人脸上的一切生气,但他们依然周而复始地生儿育女,娶妻嫁女,造屋置业,选择坟地,他们对生命的理解,有一种宽容和慈悲,也有常人所没有的坚韧。他们是真正用自己破败的生存来肯定生命的永恒价值的人。
  
      哲学家唐君毅说得好,我们没办法不肯定这个世界。只要我们还活着,就必须假定这个世界是有可能向好的方向发展的。你只能硬着头皮相信,否则,你要么自杀,要么麻木地活着。如果你还没有自杀,那就意味着,你的心里还在肯定这个世界,还在相信一种可以变好的未来。农民为何有那么强烈的传宗接代的观念?就在于他们比一般人更相信未来比现在会更好,否则把孩子带到这个世上来本身就是残酷的。
  
      理解了农民的这种生存哲学,我们才算真正理解了中国的乡土社会。
  
      《我与父辈》中有一段是写大伯暴打书成的,“打死你们我们家的日子就好过了……”这样的狠话听起来是惊心动魄的,但这背后何尝不是一种爱的扭曲表现?或许是贫穷把人变得暴躁而绝望,但希望儿子有出息,能摆脱这种令人窒息的生存状况,是每一个穷人内在的渴望。当然也有温情,幽默,也有乐观,自得,有仁慈,也有阴暗,有隐忍的时候,也有死要面子的时候——— 这些混杂在一起,就构成了乡村真实的日子。人会消逝,但日子在继续、生活在继续,这才是生命长河中最伟大的力量。
  
      只是,让乡村的日常生活得以维系的伦理力量正在解体和崩败,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事实。《我与父辈》的另一个动人之处,是它写出了面对这种溃败而有的反思精神。一方面,作者面对父辈,有一种愧疚之情,进而在文字中以自责和忏悔的心态,回述记忆中的点点滴滴,在敞露父辈的幽深内心的同时,也追问自己心灵中不为人所知的种种隐秘和不堪;另一方面,作者面对“村落没了人气”、“村人没了魂灵”的现实,一种更深的悲凉也油然而生———父辈们的离去还只是正常的生命更替,后人还能在想念中不断亲近他们;但当一种乡土伦理崩败、消逝,一种村庄文化溃散、解体之后,真正的家乡就只能存在于记忆之中了,因为这是精神意义上的连根拔起。
  
      《我与父辈》所揭示的这一困境,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几乎都是中国现代化演进过程中无法规避的后果。乡村的凋敝,人气的涣散,使得土地价值、乡村伦理的魅力已不复存在,而拥挤在城市的打工人群中,又多是心灵上的“丧家之犬”———城市不是他们的家,他们顶多只是暂住者;而远方那个乡村,他们又回不去或不愿回去了。即便阎连科以写作的方式郑重地向故乡、亲人致敬,那也不过是一次虚拟的精神还乡,当阎连科的身子真实地站立在故土、祖屋面前时,他有的也只是矛盾和茫然而已。就此而言,《我与父辈》也是一曲乡村的挽歌。
  
      真实地写出一段人生,并为一种朴素的人格加冕,是文学能感动人的核心品质;而在一种生活背后,看到那条长长的灵魂的阴影,并咀嚼它所有的幸福和悲伤,是文学得以重获心灵深度的重要通道。从这个角度看,阎连科确实写出了一本很多人都想写的大书。
  
  http://gcontent.nddaily.com/a/ca/aca9d4f91ffc53d1/Blog/09c/a3eb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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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被文字感动了~
  想把第三章《想念父亲》中的“清欠”一节其中一段,摘录下来,很真实。
  
  “先说一下我没有花十元钱让父亲看一场他想看的电影《少林寺》,当时,我身上是一定有钱的·······完全有能力挤出十元钱,包下一场电影,让父亲生前目睹一下他一生都有些津津乐道的"飞檐走壁"的那种神话和传说。
  为什么没有舍得花那十元钱呢?当然,是小气、节俭和当时的拮据所致着。可是更重要的是些什么呢?是不是从小就没有养成那种对父亲的体贴和孝爱?是不是在三岁、五岁,或者十几岁时,父亲倘若从山上火田里收工回来,给我捎一把他自己舍不得吃的红枣,或别的什么野果,我都会蹲在某个角落,独吞下肚,而不知道让父亲也吃上一颗两颗呢?我想是的,一定是这样。因为自我参军以前,我从来没上街给父亲买过一样吃的、一样穿的;甚至,从田里回来,也没有给父亲捎过一穗鲜嫩的玉米。我倘若不是那种私欲极旺、缺少钟爱他人之心的人,在有能力给父亲花十元钱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去花呢?
  人总是这样,在来不及的时候才明白,在不需要的时候才会大方和无私,在一片推让中才会无私和慷慨。毫无疑问,我也是这样的人。是那种天冷了首先自己穿暖、天热了首先要自己站在树荫下面的人。这样的人,无论对谁,包括自己的血缘父母,都有一个先己后他的顺序,先己时不动声色,后他时张张扬扬。而且张张扬扬还在先己后他的掩盖之中。·······至今我都认为,一个人可以对他人在任何方面缩手退步,而决不能对自己的父母、对与自己一切又血缘关系的兄妹、子女,在任何时候退步缩手,哪怕是死,或去流血。”
  
  “可以由我自己对我自己实行一次良心的清洗和清理了”
  
  有些事弥补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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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阎连科:为了一棵树的尊严
  
                                                                           邢小群□学者,北京
  
       阎连科说过去一直没有写自己身边的亲人,是觉得写作这类事似与他们无关。其实,他在散文集《没有边界的跨超》中也有一篇《想念父亲》。但是专门写写自己的父辈,通过他们的人生轨迹,表达一些想法,可能不是旁顾其它的忽略,而是有些问题他没有想清楚。2009年出版的《我与父辈》,让我们看到,他从亲人的身上,已经有了某种思考。
  
       这是生活在乡村二十年,且一直与乡村亲人血肉相连的阎连科的体验,一种咀嚼与回味。
  
       书中有两个例子,读来让人锥心刺骨、不寒而栗。
  
       一是,阎连科家开山地种红薯。1966年代父亲带领全家人,在一面山上翻地,让镢头飞舞在一块料礓地里。这块料礓地开垦出来,“种豆子够咱们一家吃半年豆面,种红薯得再挖一个窑洞。”父亲每天傍晚挑起一担子捡出来的料礓石,回家去。挑到家时,把那一担礓石放在山墙下边,就彻底地“用完了”自己的气力,随着那两筐落地的礓石,也把自己“扔坐在”礓石堆上,起不来了,让家人把饭碗拿来,吃完了夜饭,才会起身回家……家里山墙下堆的黄色的礓石,足够表砌三间房的两面山墙,在田头沟底堆起的礓石也足有家里的十倍之多。一家人又冒着酷暑,在几里外的山下挑水,在那块田里栽下了它成为真正的田地之后的第一季的红薯苗儿,可到了寒露那天,大队召开了一个群众大会传达红头文件。文件说人民公社绝对不允许各家各户有自留地的存在。父亲脸色灰白……。
  
       二是,阎连科大伯家盖房子。“为了盖出三间瓦房来,大伯领着他的孩子们,不是冒着寒冷劳动了一个冬天,而是顶风冒雪,打了一场为盖房子不得不打的卓绝的命运与人生的战役。”在阎连科家乡田湖村以东的七八里之外,有一架山脉,是岩石结构,用炸药轰开山体,采集的红色的石头,是盖房子做地基的最佳材料。为了盖房,这年冬天大伯一家人,趟过冰冻的河水,到河对岸去扛、去抬那沉重的石头。石头小则百余斤,大则上千斤。一家人能抬者抬,能扛者扛。河里的流水,两侧岸边,是酷寒的冰凌,河心齐腰的水流,没有白冰,却是更为刺骨的湍急。一块石头要从河那边运到对岸来,必须经过这河水。大伯就带着他的孩子们,脱下衣裤,单穿了裤叉和布衫,先在岸边用双手拍拍冻僵的腿上的肌肉,而后走进水里,趟过河去,把石头运到河边。“那几年冬,我大伯一家人,大都是赤裸着踏在河滩的鹅卵石上和冰水里,手和脚都冻得如发酵的面团样,又肿又厚,又有无数无数网状的血裂口。终于到了冬将过去时,大伯家门前的两棵泡桐下,堆起那鲜红方正的石头堆。盖起引人注目的瓦房了。”而后,他对儿女们说:“房子盖起来,债也欠下了。人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欠,惟独不能欠的是人家的债。从明天起,我们一家人都重去拉石头,卖石头,尽快把欠人家的债务给还上。”生活又恢复到原有的轨道,和原本就没离过轨道一样。
  
       阎连科说,“我大伯是个极有尊严的人。是个把人的尊严放在活着的首位的老百姓。”
  
       看了他对以大伯为代表的父辈们的评价,想到他开头的一些话:“终于就在一瞬间,明白了我父辈们在他们的一生里,所有的辛劳和努力,原来却都是为了活着和活着中的柴米与油盐,生老和病死;是为了柴米油盐中的甘甘苦苦与生老病死中的挣扎和疼痛。”我在想,作家们总想从一种恒定不变的人生中,提升一种恒定的人性,一种永远不会毁灭的人性的光辉———生存的意志和尊严。恐怕这就是阎连科写父辈们的角度和认识。
  
       但我却想从另外一个角度谈谈“父辈们”的遭遇。
  
       阎连科父辈们一生的日子对他们来说不算短。他们的人生是不是老百姓必得承受、永远不变的一种生活方式?
  
       阎连科在写“四叔”之前,有过这样的议论:
  
       城里人把“日子”叫“生活”,乡村人把“生活”叫“日子”。这似乎是对同一人生状态的不同说法,但其本质的差别,却有着天壤的不同。“日子”更多的含意是,“一天加一天,天天都是那样儿”。它单调、乏味、无奈,消耗人的生命,而你又无力去改变。可“生活”,却给人的感觉是丰饶,它有色彩,有人气,有宽阔的马路,有明亮的路灯……对生活而言,日子是一种贫乏和愚昧;对日子而言,生活是一种向往和未来。
  
       看了这些文字,我心里长时间不能平静,思绪走得越来越远。
  
       不同的时代,老百姓的日子尽管有不同的贫乏和愚昧,但人的尊严和意志是可以有不同表现的。阎连科笔下的人生意志和尊严,首先应该是对他父辈们生活的“那个时代”的绝妙讽刺。
  
       阎连科让我们如此真切地看到“那个时代”的农民为了不受冻挨饿,为了让儿女们成家育子过上人的日子,拼尽了全家人所有的气力,付出全部生命的能量。在以往大量的阅读中,去寻找暗无天日的“旧社会”给人们带来的“水深火热”,也没有见到过如此动人心魄地拼日子。“旧社会”的乡下人,有天灾、吃不饱饭的时候;有人祸,濒临绝境的时候,但老百姓人身多是自由的。这个自由,可以让你背井离乡“闯关东”;游踪四方打零工;投亲靠友寻生路;走进城镇干手艺;或借点小本做生意;哪怕是乞讨要饭,社会、民间也有施放和施舍。乡下城里,总有活下去的可能。而阎连科的父亲养家的时代为了让家人吃上饱饭,上述活路都是行不通的。拼尽全力苦干三年开垦出一块石料地,成了“资本主义”,若离开土地挣点糊口的“小钱”岂不更是一种“资本”?“旧社会”穷人也盖房子,建筑材料,部分靠自制(土砖)与自然积累(自家的树);部分靠粜卖粮食来买。可是阎连科大伯盖房的年月,人们种粮有余粮变钱吗?买盐打醋还要靠鸡窝里有着温度的鸡蛋呢。
  
       曾经看书,不少学者少时失怙,送自己上学堂甚至出国留学,都是家族宗祠出钱相供。那时,如果有祖产、有祠产,家族是有责任的。可是“新时代”,农民除了像阎连科父辈那样在没有自己一分地的家乡“受活”,还能有什么出路?宗族因了土地的非私有化,基本人际关系全然没有了经济联系。社会组织关系的重组,城乡的二元形态,把农民如铁板之钉,死死地钉在了二分住宅地上,没有了其它生存的各种可能。“父辈们”生活的时代,什么是自己的?只有力气是自己的。不,连力气都不是自己的。
  
       阎连科觉得大伯、父亲、四叔的存在,让人“有了一棵树的尊严,一株草的尊严”。
  
       超出人的负荷极限,超出人的忍受能力,换来的一小块土地,轻而易举地被没收了去,小草的尊严在哪里?一辈子拼尽全力地在吃、住的困境中挣扎,看不到“日子”中还会有别的“生活”,这里有“人”的尊严可言吗?
  
       亲眼目睹着父母们无休止的劳动换来的是无休止的饥饿。是永恒的人生景象,还是时代的“赐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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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我只看了几页,感觉与作品的宣传以及作者对作品的评价有些差距,也是与我所想象有些差距,我不想评价整部书的立意及作者倾注之情感,只想说说作者的文字功底和驾驭能力,说的不对尽管骂,毕竟我很久不怎么看书了。
  在第二章我的那年代的第一小节小学中作者写道:事件是年代的标记,如同老人脸上的皱折标刻的岁月。我总感觉这标刻是什么意思?很生硬,而且整句是说事件如岁月,总是感觉有点别扭。
  还有:是缘于那年我与二姐一道到村头庙里读书的因由。读完此句,感觉缘于和因由是不是重复啊?
  还有:说她在城里师范读书时的一些新新和鲜鲜,有新新和鲜鲜这样的词吗?
  还有:我的女性老师,依依然然,准准确确,兴奋如了那时我不曾有过的朦胧爱情,似乎度日如年等等,不想如此举下去,怕举例太多被人耻笑愚昧无知更甚。
  总之,我刚刚开始看,就有点读不下去了,也许是我水平有限,望广大读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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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阎连科是我一直喜欢的作家,可是这本书真不像作家写的。
  
  随便来一段:
  “大伯的一生,多半生命是被他对生活与命运的承诺所煎熬和折磨。可也正因为为了承诺而活着,才显出了他一个农民对卑微的生命认识的高贵和脱俗,显出了大伯在那块土地上,生命的痕迹在命运的路道上,要比别人留下的深刻并光辉。”
  
  这个人总结写的......
  
  再来一段:
  “对于生活而言,日子是一种贫乏和愚昧,对于日子而言,生活是一种向往和未来。日子是一种被遗弃在宽广山野而又冥顽不化的荒石;生活是被养育成长、四季有变的花草树木。如果日子是一棵草,那么,生活就是一株花;如果日子是一棵树,那么,生活就是一出坐落在城市中心的公园了。”
  
  这要是放在高中,能打个甲上了呗?
  
  阎连科是不是把高中作文拿出来结集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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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书,散文般地记录我、父亲、大伯和四叔之间的生活记忆,第一次看阎连科的书,更多的是感动,为书中文字的真诚感动,作者的家在偏远山区,“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虽然充满着无边的贫穷,却也充满着无边富裕的恩受。父亲的勤劳和忍耐为他的子女树立着榜样,母亲的节俭、贤能和终日不停歇的忙碌,让我们兄弟姐妹过早地感受到了一种人生的艰辛和生命的世俗而美好。”平凡因真实而感动,书中的父亲、大伯和四叔都是偏远农村平凡似乎有些卑微的生命(河南,文明的发源地,贫瘠的土地,人口最密集中国内陆省份),但他们却用自己的超凡意志和一生劳作,诠释着尊严,总是乐观地为下一代的成长生活劳心劳力。父亲用日复一日,双手和镢头从自家地挖出礓石(礓:一种不透水的矿石,块状或颗粒状:砂礓(可做建筑材料,这里泛指石头),将汗水和气力换成粮食和土墙瓦房的基石;大伯,精明的乡里人,走街窜巷做着小生意,养活了全家8个小孩,冬季,严寒,河面冰封,带领全家,爆石运石料,盖起了儿辈成家立业的房子;四叔,“沉一头”的人,家在乡下,城里水泥厂的工人,悬浮生活在城市的“天堂”与乡村的“地”之间的半空。
    作者是1958年生的,对于我这个所谓80后算是父一辈的人了,父母养育我们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供我们吃饭、上学,学校里学到的是书本上的知识,家里父母教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做人,知识多了会教会人如何撒“漂亮”的慌言,父母则永远教育我说真话。长大了,才发现,每天相处的父母,自己却并不真正了解,嘴里说“知道了”,其实心里想得完全是另一回事。真的去想,发现父亲一代的历史对于我来说真的是空白,“三年自然灾害”、贫穷、“红宝书(毛主席语录)”、知青下乡(书中进一步认识到“伤痕文学”,,其实知青还有机会拥有话语权,一辈子生活在乡村的人却总是沉默地忍受,从来都没机会表达)、全中国疯狂的十年、恢复高考、改革开放。在他们的聊天中,了解一些过往的事情,只言片语的记忆碎片,我所听到的,贫穷和饥饿磨练了父辈艰苦、坚韧的意志和支撑家庭的强壮身体,读书在他们那个时代是快乐的,嬉戏和玩耍一切都拥抱自然,不像现在所谓“快乐学习”的家教公司为很不快乐的学生们贩卖所谓“快乐”,当他们感慨一代不如一代时,也承认如今的时代又是如此不同。作为80后,衣食无忧,受到了有些父母一生都梦想的教育,对于分数决定命运的考试制度下的教育,更多的是陷入无穷和无止尽的妒忌和狭隘的竞争,耗尽了大半的精力和青春,一心只读圣贤呀,书,却发现自己的双手居然连锄头都没摸过,担子也从没过肩,连割稻最基本的农活也是帮同学如游戏般做过一回,相比较父辈,我缺失了太多东西,很多没有传承下来,无法体验到他们的快乐和忧愁。对于父辈,太多事情想要去了解,这本书也能了解到一些父辈的经历和那时的想法,更多还看到父辈们对他们的父辈的继承和尊敬,人生来是平凡的,但生命却是伟大的,他们无不在诠释着生命的意义。
       看这本书,有时还会有些感悟,比如日子和生活,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城里人把“日子”叫生活,乡村人把‘生活’叫‘日子’,对生活而言,日子是一种贫乏和愚昧;对日子而言,生活是一种向往和未来。社会将大多半给了日子,少的给了日子”。中国城市和农村存在一条巨大的鸿沟,从古至今都是如此,城市侵占了大半部分的资源,乡村则从并不富裕的土地和善良的人们中贡献出更多给了城市,但却总被遗忘在某个角落,背负着愚昧和贫乏的名声。
      盛世庆典不过过眼云烟,生活最终还是平常的日子,父辈和父辈的父辈,他们是我们后代的旗帜和榜样,他们的做人,值得我们去尊重和一辈子去学习,总在想,到底跟父辈相比,最重要缺失的是什么,或许是坚韧、实践的果敢、承担责任的勇气还有乐观。急速前进的社会,随波逐流,过去是不能被遗忘的,遗忘意味着背叛,现实中看到不少自欺欺人的事,但真实的才是永远的,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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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刚刚看了大家的书评才猛然发现那漂亮的封面原来还有层意思
  “父辈”已经如土,而“我”也有半截在土中
  这很符合这本书的主题
  原来书的设计者还有这么有心,现在的人真的很有想法啊
  
  说说看这书的感觉,很新鲜
  很少接触这样的话题,对于一个city born,city bread的人,没有体验过农村的生活,也是说,对于一个平常只关心自己生活的人,有很大的感触。
  从前都爱看一个人的外表,如果那人长得很漂亮,我会很乐意的跟他在一起,挺贱,好像专门去作陪衬一样。我害怕民工,也害怕家里那些远房的乡下亲戚,他们总脏兮兮的。
  但现在回想,总能看到那些人淳朴的面孔,他们小气,是因为他们生活所迫,他们愚昧,是因为他们从没有多一点的机会接受各方面的教育……但他们却不会和城市人一样待人冷漠,勾心斗角。他们的人际关系,大部分只限于那小小的村落周围。
  当他们来我们家做客时,总会带上家乡最好吃的菜,虽然那对我们来说微不足道。
  我真的很差,很差劲。为什么我到现在才懂这些,突然觉得好想打自己一顿。
  
  另一个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亲情,每当我看到这类的文字,心里总会很温暖。书里的亲情都很美好,是因为父辈们都对亲人很好,不仅对同辈,甚至对下辈,有如亲生。例如太多了,不举了。
  对父母,我总有很多的亏欠,今天下午就因为在看这本书,妈妈叫我去帮她买东西,我不应。突然,才猛的感受到我一直忽视对父母的关爱。无论我是否已经在不久前成年,父母对我来说,永远都是父母,永远都是在庇护我的。而不去在意,他们的两鬓是否已有许多华发。再次感到自己很差劲。
  
  书中还谈到了很多深层的话题,比如生和死,日子和生活,刚刚看到有童鞋说作者很矫情,笔法很幼稚。
  我倒不认为,作者是用很原始的手法点出了自己对很深奥话题的看法,不管你同不同意。一千个人看书有一千人的看法。对于生死观是如此,对这本书也是。
  
  至于那个腰封,我们就忽略它吧,那个不是作者本人加上去的,是宣传需要,现在的书都这样。我是看都没看就扔了。
  
  总之,是书,既然已成册,总有值得看的地方。
  我对《我与父辈》,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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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是从地铁报纸的介绍上看见的,于是买来欣赏,果然,文笔细腻,感情真挚。让人感动之余,认为这本书也是对那段历史与中国农村历史与现状的真实记载,建议我们的初高中生能被推荐阅读这样的书籍。
  
  
  也许若干年后,中国的后辈就不知道他们的父辈曾经做过的事,经过的苦难,但是有些历史是需要一遍遍回放的,不光是大事件,生活中的历史细节也是需要人们忆苦思甜,中国很大,各地的历史在特定年代都有相同点与不同点,可以作为人生思想的提升教材。也正是有了好作家,我们才能看到如实的记载,并且这些记载让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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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我读阎连科的《我与父辈》,并不是因为腰封上的所谓“09年最令世界感动的中国作家”,我更多地还是因为地缘的缘故,希望在他的作品里找到那一方土地上的人、物的命运轨迹。
      一部诚意之作,这就是我对这部作品的最低要求。但是看到后来,我连这一点也有点动摇了,文章的多数地方处处可以看到作者的居心,他太想做大了,因此一下笔就带着许多的目标,给一些往事赋予了新的意义。比如他和一个来自城市的小女孩的一点往事所带给他的城乡差别的巨大阴影,这明显是带有今天的目光在追怀往事了。而他的自我反省更是缺乏诚意,比如他对父亲的死所怀有的愧疚,事实上并不是一种必然的因果,但他反反复复地说,说的不客气点,这基本上类似于乡野村妇的嚎丧,以手掩面,扯破了嗓子干嚎,但终究是没动了真感情,或者仅仅是想引起大家的注意,夸一句、劝一下,仅此而已。
      作者自说,写作的原因的是因了亲人的去世,或者正是这一腔悲痛,在写作之处就充盈胸间,使行文看起来用情过度。作家写作品讲求个“以情动人”这没错,但是情终归还是在作者的掌握之中,若不加限制地任之冲撞,则有失淡定而显得矫情。
      在这本书的语言上,我还想多说几句,看这本书的整个过程,我一直对语言的运用感到很失望,尤其开始的时候,他试图在语言的使用上凸显点旧的文气,但明显地力不从心,过多的重叠词的运用,看起来不但不会形成某种风格,反而觉得有点好笑,我也是无聊,大致统计了一下,第10、11两页中,用了三个“依依然然”,“准准确确”“邋邋遢遢”“破破烂烂”“干干净净”“洋洋气气”“完完整整”“规规整整”各一次,另有“永永远远”“翩翩跹跹”等。中原语言自身的特点还是有的,尤其是方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具有相当大的潜力可以发掘,无论是刘庆邦的那种空灵和质朴,还是刘震云的冷幽默,他们都是根植于同一片土地,但在阎连科的文字里,你几乎看不出任何地域文化所显露出来的印记,我不知道他是像他执意要逃离的乡村一样刻意规避了呢,还是真的是自身所限,在语言上完全打不开局面。
      这本书的后面两章明显较前面顺畅很多,但依然不能算上乘的文字,全书留给我最大的印象不过是几个精彩的片段或者场景,比如父亲临去世之时,看到匆匆赶来的的儿子,留给这世上的最后一句话却是:你回来了?快吃饭去吧。这样的细节如此真实,真实到不必抒发什么感情就可以令人动容,所以阎连科试图在做的庞大的剖析、梳理和自省,事实上恰好阻碍了他真正地去贴近,说到底,他一开始就把自身的角度放高了。
      诚如《亚洲周刊》作者江迅援引阎连科的话说:「这本书探讨的是一条回家之路,是在寻找我是从哪里走出来的,我的道路和脚印在哪里」,这句话恰好说明他已经离他的故乡越来越远了 ,并且这一次找寻,难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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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2-10-25 15:45:22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觉得这是一个有力量的书名,但在连续的几个夜晚里,常常泪流满面。我无法想象那是怎样一种生活,当人生的压力如此巨大,但如作者的父辈,包括我的父辈甚至祖辈,也许过的是同样的生活,如此地震撼着我.......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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