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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粉晶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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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私奔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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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自以为是、咋咋呼呼。这是作者给我的感觉。文章文笔内容都营养价值不高。可能是我期待太高。宣传里说是神秘专栏女律师作家。。。。里面的图片倒是很喜欢。总之不会再想买这个作者的书。
  
  只是突然间很很很很很想念纽约。那些黄色的cab,喧闹的街道,Le Monde, MAX, 脏脏的地铁,路上的人群,深夜的学校,从columbus circle到fifth avenue那条路。可是现在好像不是回忆的时候。等我们老的时候吧。那时候有的是时间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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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很多和作者相似的经历,我也曾在欧洲流浪,从瑞典,丹麦,挪威,到德国,荷兰,意大利,停留在法国6天。一个穷学生,一个背包,基本上都是靠步行,书中作者的心境是安逸的,也很享受这样的过程,毕竟无须为下一个落脚的地方担心。我的旅程大部分时间是匆匆忙忙的,毕竟学生能够支配的金钱和时间很少,我想在有限的时间内,体验更多的风景。
  
  一个人的旅行,说不上浪漫,甚至带点担惊受怕,我的行程中,收纳我的基本上都是青年旅社,很多游人住在一起,彼此不知根知底,好几次睡觉我都是把护照和银行卡死死抱在胸前。一趟旅行下来,精疲力竭在所难免。但是你要说,这样的旅行是不是很没有意义?在很多人眼里,流浪带着点浪漫主义情调,和许许多多的人邂逅,我爱上一个人旅行的原因也在这些方面,但是更多的是,我觉得这是一个人好好思考生命意义的时间,容不得别人的指手画脚,吵吵闹闹。
  
  我已经习惯了漂泊和行走,这些真的让我快乐,和激情四射,没考虑那么多什么不安全的因素,很多和作者一样的路线,作者算是一个高级流浪者,那是在努力工作后的丰厚回报,作为学生一枚,我觉得我的一个人旅行,同样很有滋味,很有感触,我们看到的世界不一样,但是,同样的感受,就是行走,真的充实了我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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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王功权虽然回家了,消停了,但私奔两个字在万千骚动的心里播下了不安分的种子,无数人或在线上明言或在线下默默念叨:求私奔。而后,不知又要演绎出多少妖孽人生。
  
  这俩字太劲爆,以致不少人没意识到王功权犯了一个语言常识错误。他说:“我放弃一切,和王琴私奔了。”照字典的解释,“私奔”得是女的和别人跑了。
  
  所以,像王迪诗这样的女作家为情跑掉,才能叫私奔。
  
  这个女人在世界各地和景致眉目传情,用她的话说,她为之私奔的,是“世界的百般模样与风情”。
  
  “香港最神秘专栏女作家”的名头确实唬人,搜了半天,都没找到她的照片,其实对王迪诗就是好奇,一个在意大利偶尔邂逅一个男子,而后与之相恋七天的女人会是什么气质;就是好奇,一个在摩洛哥和一大群刚认识的朋友去探秘黑咕隆咚的古老大屋的姑娘,该有什么范儿;就是好奇,一个在伦敦的树上乱爬,而后居然还能在树杈里结识一个朋友的作家,是不是长得古灵精怪。
  
  两个人跑掉,焦点永远在那两个人之间,尽自移动来移动去,却怎么都不会属于你;一个人暴走,焦点就会转移到她和她旅行的那些地方、那些人与事之间,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她,替掉她,和整个世界谈恋爱,谈到不想上班,不想念书,想马上买张机票,干脆自己真的去放纵旅行一把好了。
  
  干点实质的,那才叫私奔,王迪诗的五十篇旅行故事,比王功权那折腾了个把月的肥皂剧有料,而你的放纵,没准会更有料。
  
  私奔,还是一个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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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因为一句“我们相爱了,只有七天。”
      决定从书店带它回家,而后断断续续地读。
      这是一本不给人负担的书,像是友情,温醇而绵厚。
      常常是在困倦重重的午后,在德克士的嘈杂音乐里,伴着一杯红茶,想念这一段刚刚结束的旧感情,漫不经心地读。
      很喜欢书中的句子,情书多写给不相干的人,以及凡此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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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初打开这本书,最吸引我的不是书里个性突出的文字,也不是令人向往的图片美景,我惊叹于她对生活的态度,对旅行的狂热,更多是自由的气息。一个简单的理由抑或不需要任何理由,只是想出发了,就可以一个人上路。自由是世间最美好的,我在心底偷偷分享她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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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的私奔》是我在卓越上第一次网购的成果。一向爱在书店淘书的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在网上买书。一是因为办网银比较麻烦,我总是觉得办了网银,银子就仿佛会被人随时拿走似的;二是看不到书的内容与质量,始终有点不放心。好在卓越多种付款方式以及售书前的部分在线阅读等人性化的方式都在逐渐进步,所以在网上看到这本《一个人的私奔》便拍了下来。    接下来谈谈这本书,最初买这本书是因为书名很酷,将独自旅行比喻成一个人去私奔多少有点小资的浪漫情怀,这恰巧中了我喜欢旅行又喜欢幻想的下怀。于是便在线翻阅了起来。书中的开篇,记载了作者七天的异国恋情,在她轻松流畅的文字里,我仿佛看见了一个美丽而又不羁的女子。我想像她长发飘飘但不文弱,一张年轻的脸庞,总是带着写莫名的倔强,在意大利拉奎拉的阳光下,她的笑可以灿若星辰;在威尼斯圣马可广场的夜里,她凝视的眼眸中可以温软如水,在南非的热土中,她有是...于是,我便与她一道沉沦在了欧、非、亚等各国的旅途中。    结尾总结:一本很有意思的旅行散文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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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我热爱旅行,甚至可以说是眷恋。当踏上陌生土地的那一刻,脑子里短暂的空白,然后更多关于生活的思考便汹涌而来。很多人问我,旅行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是解脱束缚?是逃避生活?是享乐人生还是放纵自我?我给不出一个自认为完美的答案,对我而言,无论走过多少城市,无论停留过多少片土地,旅行,不过是一个唤醒自己,洗礼灵魂的私奔路。
  
  所以,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有感触,一个人的私奔,说的多好。两个人的私奔是牵绊,一个人的私奔才是释放。我爱极了每年几次的奔波游走时光,虽然不被理解,但又何妨?安宁团圆的人从不想念苍茫,就像居无定所的人从不想念繁华。我把自己看得透彻,又何须别人来剖析?
  
  去年,我一个人在拉萨度过了最美的一段时光。当时想法很简单,只是想趁着年轻疯狂一把,头脑一热便马上去买了第二天的车票,没有卧铺全程硬座。下了火车,站在拉萨火车站,我抬头眯眼,从来没见过那么白的云,那么蓝的天。太清澈了,我甚至都忘了拿相机拍下来这柔软与恬淡。每天认识不同的人,相邀一起去喝奶茶。陌生人之间的坦诚热情与云淡风轻的美好点点滴滴散落在大昭寺前的艳遇墙。
  
  拉萨人喜欢金子,身上的装饰都是金子。同样他们的信仰也极其虔诚,十块钱有九块钱捐给各个寺庙 还有一块钱是花在朝拜的路上。随处可见磕头跪拜的虔诚之人。寺庙前面的地板都被磕的光溜溜。
  当我站在布达拉宫前的那一刻,内心的震撼无法用语言表达,我觉得任何言语都无法表现它的壮美。那种震撼若不是亲眼所见,是一辈子都无法感受到的。夜晚的布达拉宫很美,有很多雪燕盘旋在布达拉宫的上空,美得像一幅浓墨重彩的画。
  
  原本我只打算待两周,结果我整整待了一个月。不忍离开是真的。
  
  等我回到喧闹的都市,忽然发现我已经卸下了所有的防备,我已经不再那么疲惫,对所有喜怒哀乐都变得无比坦然。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拉萨之旅的收获。但是,某种力量正一点点唤醒沉睡多久的那个自己,洗心革面也好,重振旗鼓也罢,总之,阴霾被取代,灵魂开始狂奔,这一刻,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重生。
  
  我把很多的时间和金钱都花在路上,但我从不后悔。不断的行走不断的梦想不断的蜕变,让我更能领悟生活的美好和生命的意义。旅行的意义不是离开、逃避和解脱。而是感恩、认知和寻找。
  《一个人私奔》让我看见了自己的影子,跟城市里无数行色匆匆的人一样,表面的平和终究藏不住暗涌的内心。一个人且行且梦,一路放歌,以私奔的名义也好,逃离的借口也罢,无非就是要挖掘一个人最本质的幸福感与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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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2011年,我实现了人生三十年来路程最长的一次自驾旅行,从北京出发经青海至敦煌,由河西走廊返回。自东向西横跨六省,全程6700公里。这样一趟包含了年少时诸多梦想的旅程进行得却非常冷静,四平八稳。回想起来是有很多精彩的内容,但若论主观上的过瘾程度,反倒不如大学时逃课从哈尔滨到大连的一次简单旅程来得酣畅淋漓。
  这样的对比多少让人有些沮丧。崔健唱道:“想想你第一次办事儿,就像十八岁的时候给你一个姑娘。”十八岁给你一个姑娘,跟四十岁给你一个姑娘的感觉绝对不一样。感受是一种有保质期的能力,过期就失效了。如果错过了青春年少时一段纯洁的艳遇,等人到中年,当事人街头偶遇想再续前缘,十有八九要笑场。时机不对,一切都不对。
  旅行随笔集《一个人私奔》里,王迪诗把她大学假期在意大利的一次艳遇式恋爱放在了全书的开头,显然这段海市蜃楼式的少年罗曼史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纯粹的浪漫,一次无牵无挂的旅行,回到生活主旋律之后回想起来,像是平行世界走了一趟。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在梦里得到或失去一座金山,醒来之后,你都很坦然,因为你知道梦是不真实的,实际上你既无所得,也无所失。但到了现实中,就患得患失起来,“想得到”、“怕失去”,所有的恐惧和焦虑都由此而生。就好像中国足协领导们常说的——背上了想赢怕输的包袱。因为,相对于梦境或者旅行,你把现实中的一切定义为“真实”。
  《金刚经》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四法印第一印是“诸行无常”,所谓无常,是说一切现象都是暂时的,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认识无常则无悲无喜。人生即是无常,来无所得,去亦无所失,但是我辈凡夫俗子很难时时都能如此看待世界,话说回来,如果真的早早到这个境界也未免太没意思了。不过,我们依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下得失之心,把人生当做一场旅行,把自己当成一个不持有的过客,王迪诗说:“‘过客’是一个令人妒忌的身份。要走的时候,实在没有必要带走什么。”利群烟有个广告有点意思,我不用GOOGLE就能复述它的广告语,“人生就像一场旅程,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反烟人士也可以将其解读为:抽吧,抽死拉鸡巴倒。我觉得就算这么说也挺好。
  “私奔”的“私”应该是“私人”的“私”,或者说是“自私”也可以,真正的私奔,本质就是独自一人,实际上,不论有多少人同行,我们也都始终都是一个人,比如登珠峰,即使有夏尔巴人全程陪护,最后登顶的几百米,依然只能靠自己。既然早晚都是自己,那么,私奔要趁早,需要的仅仅是一点点觉悟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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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后悔买这本书。
  作者一直在絮絮叨叨的表述什么,作为旅行日记它完全不合格把。
  我感受不到城市气氛,只觉得作者嫌这嫌那的矫情。
  以及香港人独特的中英文混杂语言。
  动不动【ARE U KIDDING】,
  我真的想把这句话送给她。
  
  书得设计精美。
  我唯一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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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觉的没有目的,没有归期的旅行才是最率性的旅行。 跟着自己的心走,美名曰:一个人私奔。 就这样一直走。跟着自己的心走,走遍千山万水,或许才是旅行的意义。
  perfect
  现在的私奔应该是种明媚细碎的幸福向往,逃离尘世的繁杂,为生活为生命为自己为灵魂寻找一个干净的天涯,演绎一场安静而多彩的人生。
  让灵魂私奔
  让身体私奔
  出离城市
  奔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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