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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粉晶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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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私奔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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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的私奔多少有点寂寞,或许有艳遇或许有奇遇。但总少了个可以一路分享的人,一个人是洒脱自在还是一世独立我不得而知,对于这本书没有太多值得仔细品读的地方,有一种浮于世事的漂泊感,或许这是作者追求的不羁。只是相比浮于外而定于内的气定神闲,这份不羁有那么点浮夸,像是个人的宣战书,内在的安定才是能让我得以心安的吧~如果有一天,让我私奔,我会一个人还是把手放在一个温暖的掌心?即使只是一路一程相伴?我会去到几个地方?会看尽怎样的风景人情?又或许?赖在哪片净土一生守候?让我的心开始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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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Daisy Wang的《一个人私奔》诙谐幽默,真实有趣,引人深思。与其他主要写景色和人文的客观描述的旅行书籍不一样的是,这本书更像是一本心情日记,展示了作者在各地旅行时的心情和主管意识。旅行的意义并不是为了到达目的地,而是享受在路上的过程,感受不曾有过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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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第一次看关于旅行的书,写的好文艺,里面的句子很带感。
  还有,很喜欢这种材质的书,白白的,字体适中,一页没有过多的文字,是不是配有Daisy自己的摄影作品,太棒了。
  会继续关注Daisy其他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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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看这本书的感觉像在看一本画册,可以想象到作者四处旅行带着单反记录细小而特别的瞬间。
  现在有点后悔这本书看得太快了,其实一天看两三篇感觉应该会不错。借着她的眼,看世界。
  我没有到过很多地方,这本算是日记或游记的画册,带着浓厚的感情色彩,所以,当做是饭后闲聊的点心或许还不错。
  我没有作者的勇气,“他可以为看一场球赛而飞十二小时到美国,那我飞两个多小时去上海吃一碟松子鱼,又算得了什么?”可能不同的生长环境造就不同的性格,不知,是怎样的女子,带着一点霸道,想到什么便是什么,爱恨分明。
  很有个性的生活,很有个性的感情,像个男孩子,单枪匹马的闯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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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私奔(旅行是一场私奔)》读后感
  作者: 王迪诗
  出版: 现代出版社
  这是我这一生看过的第四本游记,第一本是《80天环游世界》第二本是有关一个投资者环游世界的书,第三本是穷玩的年轻些的《我,睡过,81个人的沙发》。而这本书是一个有钱人二代或者是三代的旅游经历。与我的生活相差很多引不起来我的共鸣,不是关于她住五星级酒店不能接受穷玩的态度,而是她透过书展现出来的形象是我讨厌的哪一种。不过没有关系,书中讲述了近十几个地区的旅游经历,结合了自己的见闻或者是曾经读到的书。没有疑惑,只是作者的一种炫耀。不过为我提供了很多可以去看一看的地点。
  透过这本书,又燃起了我学习的力量,因为作者至少会3国语言,广泛的阅读,然后自己去当地感知一下,形成经历。所以旅游到底是为什么?是为了休闲?还是为了新知?或者是为了旅游而旅游。徐霞客走遍中国,写下的游记更像是旅游导图,充满的使用价值。80天环游世界起源于一次赌博,所以是最动机不纯的旅行。而那个投资家环游世界纯粹是有钱没有地方花了。所以我为什么羡慕环游世界的旅行呢?
  我旅行的意义是什么?是为了炫耀。我没有一门技能可以流浪,我却羡慕流浪的人?我没有足够可以败的钱来消遣,旅行对我还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我也没有时间去旅行。对吧。
  为什么要去旅行呢?旅行能带给你什么呢?每一次旅行的主题可能都不一样?但是走之前不论是冲动还是什么我还是希望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和谁去旅行?如果是失恋而旅行,那每一次旅行都是麻木的不可能在回忆的伤痛。所以哪怕自己去旅行也要开开心心的,最好是和那个你最想和他经历的人去旅行!
  
  
  2012年1月24日星期二
  写于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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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读王迪诗的书,很过瘾,一个智慧、自信而有率性的中环律师,穿名牌,上高级酒店,用名牌护肤品,却不让人讨厌,反而让人爱上她的调皮和散漫。
    我认为,《一个人私奔》比《女人办公室》好看,《女人的办公室》有点琐碎。不过两本书,都有让我倾心的思想及段落,如《女人办公室》里提到虽然有人很讨厌自己的工作,可是却一直在讨厌的工作中蹉跎,给各种借口自己留下来,如已经工作了那么多年了,放弃可惜,王说,其实就是输不起,三十岁的人重新入行作初哥,总觉得没有面子,当然收入、身份、地位是一回事。可是啊,“要重新捉住一个机会,就得先放开现在你双手握着的东西”,“如果你在一个你不喜欢的行业里浪费了十年,人生有几多个十年啊”。又有一篇关于工作压力,人之所以有压力,是因为看得自己太重,你以为没有了你,世界会沦陷?宇宙会爆炸?人是,多么渺小。你越是用力去抓住一件事,结果往往变得越糟。工作,不要做得太尽。当然,工作跟能力有关系,如果你知道自己足够能力应付一件工作,就没有理由感到压力了。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何必要去搬一块自己搬不动的石头?明知自己搬不动,装作看不见,一会什么都忘记了。外边风光明媚,何必辛苦自己?看,句句说到我心坎里,不继续买不行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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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本看书这么多年来,唯一对作者的价值观产生深深怀疑的书。且不说本书打着游记的旗号上架,内容却与游记几乎无关,形容为内心散文还差不多。插图难看的要死,连一篇针对一处风景都无,各类莫名其妙旅店内景占据很大篇幅,无说明无图解,拍摄技术差到不行。
  
  这些都是其次,只是书里作者的某些说辞让人不爽,有些高傲炫富的感觉:
  1、从头到尾贯穿的“我DASIY”的说法,见过哪一个作家这样的,做作又自大,偶尔露了一两句还可,通篇如此,实在让人无语。
  2、满目的中文夹杂英文。虽知道香港人说话一直如此,但至少作家们在书中都是规规矩矩讲中文的。至于本书作者,在书里连一些生僻的成语都信手拈来,却通篇夹杂英文写,不免有些故意。
  3、作者从头标榜自己并不非常富裕,而且不止一次显露出对于某些有钱人为了看场时装秀便专飞巴黎的鄙视行径,自己却又一次次提到为了吃松子鱼专程飞上海,为了看音乐节立刻飞挪威是如何如何,似乎飞巴黎就是错误是炫富,自己便是享受生活。
  4、而使我最最觉得恶心的,是作者作为一个香港中产阶级富裕家庭出生从小游历国外拥有律师职业的人,竟然说在上海嫁个出租车司机堪称光宗耀祖,因为上海的司机月收入可高达五六千人民币,这在岳父岳母跟前是很有面子的。让人简直听不下去。
  
  我必须要说,作者游历各国的经历,确实有在书里让我了解了一些不为人知的当地名俗风情,但我能容忍自己去看一本文词晦涩毫无美感平铺直叙的书,但真的无法欣赏一本与自己价值观相去甚远的书。
  
  总之,这是一本超级不推荐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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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什么破东西!要不是看在是花钱买的的份上,挨张读完。赶上在学校都不值当浪费我两个小时看它的。
  
  就是一个从小锦衣玉食,不知人间疾苦的香港精英未婚老女人得瑟自己全世界跑的破书。写的杂乱无章,排版的编辑也是吃干饭的。颠三倒四,一件事能在一本书里说两次。凑钱买米下锅呢?
  
  即便是作为游记或者日记来看的话也没有半点可取之处。游记写的含糊不清,日记写的没有半点看头,还不如花俩小时把我小学写的流水账弄出来看看。
  
  她的故事没有半点可看之处。可能能够出这本书一个是她香港著名专栏执笔人的名头,另一个是全世界各地飞糟蹋钱的经历。
  
  如果说有女人觉得她的观点有可取的地方,那就卸了妆,冰水洗把脸清醒清醒吧!要不然去医院输一瓶退烧药!
  
  这书实在看的太难受了。《女人的办公室》暂定扔到最后,没书可看的时候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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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请原谅我只是看了简介就来评论这本书。突然有些感触,关于情感,关于爱情,关于时间。
  刚过去的11月,在大不列颠,我开始了两段爱情,也结束了两段爱情。11月11日光棍节,他在利兹,完全没有告诉我来到埃克塞特陪我过节。当我看到他从火车站出来的那一刻,我内心有种汹涌的感动。利兹到埃克塞特,火车8个小时,车票81磅,这个人就这么奇迹般地出现在我的面前。毫无征兆。他亲切地叫我弯眉毛小姐。我的眉毛也因此一直为他微笑。那晚我们说了很多话,我们那么信誓旦旦地憧憬着未来。第二天,他不得已坐上回去的火车。我们在一起仅仅温存了12个小时,可是那我很久以来没有如此幸福的12个小时。
  我们继续异地恋,我们继续电话联系。可是,好像我们之间哪里出了点问题。是什么。我们吵架了。不理了。不说话了。顺其自然。这是我最喜欢用的词。就这样,结束了。11月18日。
  他曾紧紧抱我说不准离开,他曾说他找对了人,他曾说他要努力赚钱等弯眉毛小姐圣诞节去找他玩,他曾说他要带她去吃好多好多好吃的,他曾说他要带她去泡泡泡浴,他曾在街道上抱着她转圈,他曾说她一点也不胖健康就好,他曾。。。。。。
  是的,只是曾经。
  11月22日我的19岁生日,有一个他把自己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我。听话,可爱,男人,孝顺,积极。他帮我搬家,陪我购置家当,我们买了情侣杯,买了高脚杯一起喝红酒,我们一起在厨房做饭,一起复习功课,一起上下学。我们像一对小夫妻一样生活着。
  一天晚上,我非常沮丧,难过。他淋着雨跑来陪我。我们一起喝酒,貌似,那天我喝多了。昏暗的灯光。可能说了些不太好的话。我一直不确定我是否喜欢他。但是从那一刻,我喜欢上了他。
  以后的日子,我们总是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闹的不高兴。期末考后,他提出分手,结束了。11月30日。
  他说是他的问题,他说可以把他当成王小贱。可是你知道吗?我之前一直把你当成王小贱的,你这样让我如何回到最初的地方。
  我难过,不是因为人,而是因为这两段仓促而来又匆匆离去的爱情。在一个月内,我可以经历这么多。
  相恋,只有七天。我开始变得抵触。不再相信爱情。总之结果都是一样,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
  不喜欢说话却每天说最多的话,我不喜欢笑却总笑个不停。身边的每个人都说我的生活好快乐 ,于是我也就认为自己真的快乐。可是为什么我会在一大群朋友中突然地就沉默,为什么在人群中看到相似的背影就难过,看见秋天树木疯狂地掉叶子我就忘记了说话,看见天色渐晚路上暖黄色的灯火,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方向。
  
  明天开始旅行,背起行囊。也许是冲动。但我相信,我踏上的会是一段幸福的旅行。祝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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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12-10-21 14:53:31 | 只看该作者
  买了很久,用了一天时间看完。
  起初很排斥作者写的东西,后来就习惯了。看完整本书,感觉不错的地方就只有现实,不像其他什么的把巴黎、雅典千篇一律的写得很美。这也和作者本身有关,就看完这本书而言,我对作者没有什么好感,甚至有种讨厌的情绪在里面。全书有很多配图,真是无厘头的配图,完全不配,总之看一遍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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