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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460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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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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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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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8 14:1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本书收录的所有文章,都是作者在西安大学期间所写,写的也多为校园生活。一年365个日夜轮回,大学四年,一共是1460个日子。这本书,是作者大学写作的一个总结,也是作者怀念西安、怀念大学的一个仪式。故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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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2-10-20 12:29:39 | 只看该作者
      初高中的时候还流行萌芽,很多人看。那个时候家里的书店已经不开了,我就常常去斗潭的那家店买书,偶尔也会买几本萌芽看。人总是很奇怪,我总在怀念那些过去的旧时光,包括旧的期刊杂志。不论是少女、新青年还是萌芽,总不如记忆中读起来那样可亲和温暖人心。也许时间过去的愈久,人长的越大,能被感动的次数就越少。这本书是在看了徐璐写在萌芽上的一篇文章之后偶然发现的。也是在图书馆借的,看到作者就毫不犹豫的借走了,因为很喜欢陆希和高远的那篇文章。回去看的时候才发现是个集子而不是整篇,但是有令彼时的我极向往的洒脱劲,于是有些默默的羡慕就看完了。觉得很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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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2-10-20 12:29:39 | 只看该作者
      早上重温了此书,第一篇文章每次看完都爱不释手。
      高三,女孩,摇滚乐,出国。
      子曰,HH, 我
      
      当年的愤怒少年HH依旧带起墨镜,拿起愤怒的吉他,仿佛两年前唱着《薄荷茶》的高三新年联欢会。
      看台上飞来的苹果,校领导脸上的惊讶。
      
      花火一样的少年,开始对这个世界妥协,以自己的方式,表面温顺服从一切秩序朝九晚五,晚上抱着打碎一切的姿态自弹自唱。
      
      “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表演
      包含所有荒谬和疯狂
      像个孩子一样满怀悲伤
      静悄悄地熟睡在大地上
      
      现在我有些倦了
      倦得像一朵被风折断的野花
      所以我开始变了
      变得像一团滚动炽热的花火
      
      看着眼前欢笑骄傲的人群
      心中泛起汹涌的浪花
      跳着放荡的舞蹈穿行在旷野
      感到狂野而破碎的辉煌
      
      现在我有些醉了
      醉得像一只找不到方向的野鸽
      所以我开始变了
      变得像一团暴烈炽热的花火“
      
      我爱徐璐,远离这cd的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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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2-10-20 12:29:39 | 只看该作者
      青春言情小说不是很感冒,但还是看完了。你说你喜欢郑钧,许巍,张楚,仅此而已,文字相当犀利,娴熟,驾驭能力相当好。内容不是很感兴趣,和最近的心情有关吧,不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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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2-10-20 12:29:39 | 只看该作者
                虽然在故事情节上我并不是很看好它。但作者用自己的经历给我描绘了一幅大学的生活,我觉的很真实很亲切。我好期待自己的大学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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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2-10-20 12:29:39 | 只看该作者
      通向理想的火车,每天都会定时驶去。但却是单程的。实现理想,必定要放弃一些东西,也许是欲望,也许是生活,也许是几年几十年的追寻。
      
      ——题记
      
      第一次读到徐璐的文章,是高中时候的一张报纸。吃饭的间隙,我随手扯过来一份打发时间。不经意地看到了那篇《出走与回归》。散文。攫取很多个闪现人性光芒的片段,用流畅的笔触和从容的叙述,拼合成了一次关于灵魂的旅行。一瞬间,我就记住了这个名字。并且把这小小的一块剪了下来,贴到了我的日记里。
      
      2003年,一个“服从”,轻轻松松把我送到了北方城市,开始了四年的他乡生活。如今,6个年头过去了,最初的状态和情绪,已经慢慢虚化掉了,只能抽象地记得很多别别扭扭的目光交错。
      
      03年的冬天,那座城市开始下雪,下得人心慌。但慌乱的冬天,我第一次看到了雾凇,第一次看到了冰灯,第一次在冰天雪地里走,第一次裹得像熊猫,然后重重地摔了下去,第一次吃到了那么长串、可以很多人分享的冰糖葫芦,第一次在结了冰又覆盖了积雪的湖面上恣意奔跑……哦,忘不掉的,第一次在操场了见到了那么高,那么多的雪人,我和同宿舍的她一起在操场上跑啊跑,遗落下了一串一串的脚印。但,所有的情谊也都冻结在了那个冬季。
      
      如今看来,那时候的我算不得可爱,算不得聪明,却倔强得要命。舍不得向任何人低头,舍不得向任何事妥协。当然,当下的我,已经能笑着回想6年前的我了。指缝真的太宽,以至于瘦弱的时间,一不小心就从中溜走了。
      
      04年,我在网上无聊地瞎逛。那时候的我经常会买《萌芽》,延续着高中的习惯。然后零零散散地看到徐璐的文章。直到很多篇之后,我才把《萌芽》里的她和《出走与回归》中的她重叠起来了。竟像捡到了珍宝般的偷偷开心。那时候的我还不懂得与人分享的乐趣,所以把那些字字句句都珍藏了起来,或者挑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去图书馆里安安静静地温习。《萌芽》上,我记得清楚的是《此时彼刻》和《为了命名那路上的忧伤》。
      
      那些踽踽独行的日子里,我一边读着这些温暖的文字,从文本里收获感动;一边抱怨着为什么生活离我所预设的轨道愈来愈远。为什么是相似的年纪,相似的象牙塔,她的生活里春光明媚,而我的生活里阴雨绵绵。最初的喜欢里,掺杂着我复杂的情绪。
      
      2005年,我在博客上写徐璐。写她的文字陪伴我的那段岁月。不经意间看到留言,一个叫“小溪”的同样喜欢徐璐的女孩。她说她是在搜徐璐的时候搜到了我的博客,喜欢我的文字和那些文字间透露的蕙质兰心,并且交换了博客链接,还给我看了她写的关于徐璐的文章。这个博友是我所喜欢的。曾经有一段,她说因为要考研,所以要关掉博客,我们纷纷留言说不舍,可她依然好几个月没有更新,也没有到我的博客里留言。直到考研的分数出来。联系才又联结上了。后来,我的博客因为一些原因关掉之后,光顾她的空间也变得极其稀少了。我只是知道,如今,她在她心爱的北大,读着她最爱的电影专业。
      
      2005年初,《西安1460》集结出版。而我直到05年的年底才在联合书城的畅销栏里看到了它。05年的年底,我已经大三了,和中文系的她们住到了一起。四年里,一半的时间,却占据了快乐的四分之三。
      
      我把《虚构》《随想》和《身边》读了一遍又一遍。开心的时候,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把它翻出来。从任何一页开始都是我所熟悉的。《虚构》部分是小说,我并不太喜欢,因为我不得不说,在我的认知里,她说故事的能力并不强。哪怕是后来拿了北大原创第一名的《被海迷死的鱼》我也并不太喜欢。她的小说用接近散文的笔触说故事。从容是从容,却少了些张力。而因为说故事的需要,又使得散文的那份精致减淡了许多。
      
      我最爱的依然是《随想》部分。因为所有的素材都来自于我们所熟悉的环境与人事。每一份喜怒哀乐都能牵动自己的神经。那些安静的午后和深夜,六篇随笔被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并且试图顺着这些图迹追溯出一个最立体的她来,也很八卦地把小说里的他他他跟真实里的他他他进行排列组合。
      
      2006年的年底,我在为一场考试准备,到最后心力交瘁的两个月里,我一度焦躁得在图书馆里呆不上半个小时。外面依然是冰天雪地,但装有暖气的图书馆五楼是极温暖的,并且屋顶是透明的,阳光大大方方地撒进来,温暖得如同春天。
      
      在和身体里的那个倔强的自己做斗争的同时,还要对抗着外界一些不太善良的挑衅。一度使得这场仅仅出于我内心渴求的考试,成了一次与他人对抗的符号和手段,让我都不忍承认自己的妥协。所有负面的声音都像一根带刺的钢绳,从四面八方把我拉扯开,我被扎的生疼,撕得支离破碎。那些我看不到光亮的深夜里,我搬着小板凳坐在走廊里。不是看我的专业课,也不是背政治和单词。是把《随想》拿出来复习又复习。记得有一个夜晚,我的眼睛扫过那句“生活,比我们想象的要美好”的时候,眼泪争先恐后地涌出来。我终于对一切都释然。终于懂得对手只有掩藏在身体里的另一个自己,而不是任何第三者。而真正的勇者,能做出任何忠于内心的决定,并且有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结果的勇气。
      
      我相信,是那个深夜里的一句“生活,比我们想象的要美好”,才让我开始了从07年起在南京的生活的。
      
      07年,我看到了那篇《忽然长大》。看到了陆希接近十年的漫长等待后,高远牵起了她的手。那一刻,我竟比自己获得了幸福更觉幸福。那些天,我把那首《我用自己的方式悄悄地爱你》在mp3里循环播放着。《忽然长大》里,我最爱的是那一句“公元后我们还不太老”。
      
      可是,07年,我又看到了那篇《乒乓的38度5》。我知道的,乒乓是她。故事又结束了。高远真正去了天高地远的大洋彼岸,从此天各一方了。彼时的我还不能明白,错过了那么多年华,耽搁了那么久的情谊,怎么会盛开得那么短暂?直到今天,我领略过了生活里的奇谲,又咀嚼到了生活里的苦涩之后,才懂得,这艰难人生,远比判断题驳杂得多。张靓颖唱的“我们说好一起老去看细水长流,却即将成为别人的某某”真正是悲哀到骨子里的。可廖一梅的话是对的,“所有的爱情都是悲哀的。可尽管悲哀,依然是我们知道的最美好的事”。
      
      《曲终人散》里,用了小男孩的一个谜语:猜猜看,一堵墙对另一堵墙说什么?答案是:在拐角处见。于是,行至“祭念曲”的时候,她许下愿望:在对方还没有老的爱不动,彼此的笑容里还没有皱纹的时候,还能在某个拐角处重复。曲终人散,从来都不是人走茶凉,只是另一场剧目的序曲。某个拐角,就是那一伸手可以触摸得到的前方,不是彼岸。
      
      《蒙娜丽莎她是谁》是一篇准影评。我最爱的是最后关于《金刚》的一段: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写出一部也许还能堪称经典的剧作,会有不错的导演和演员来演绎,还会在各大剧院上映.上演的时间应该是岁末,是黑夜一般深沉的隆冬.你会去看戏的.你孤独的坐在人群之间,别人为表面的笑料逗乐,而你却明了其中隐藏的忧伤.你的表情复杂如一道谜题,比表情更复杂的是你的心情.然后思绪万千的你会跑出戏院,穿越风雪,穿越一条条街道,去寻找我.我会在城市最高的楼厦等你.等着你轻轻喊出我的名字。
      
      如果你不来,我就一个人唱歌:我很孤单,但我并不悲伤,因为我站在世界的顶端.
      
      哦,我最爱的徐璐。这多像奈奈嘴里的那场走在幸福顶端的初恋。过程的美妙,淡化了所有的结局。不是吗?
      
      《滴答》出版的前夕,我再一次搜到了《春天的卡夫卡》。“资料室内安安静静。只有我一人对着书卷默默流泪。窗外是温柔温柔、很慢很慢的春天。”那一刻,我也在坐在图书馆里,窗外同样是温柔温柔、很慢很慢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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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2-10-20 12:29:39 | 只看该作者
      拿起这本书来看是由于它的名字——《西安1460》,对,西安,我一直想念的那座城。这个和我一样学中文的女子把她的“西安”给了我看,我在赞叹她的文字犀利又不失细腻的同时,也在自己的心中把我的“西安”想了一遍。我不似她在那座城中生活了四年,经历颇丰,我不似她可以用铅字来纪念所爱,我不似她拥有值得铭记的多彩人生。我只是在遥远的南方山城用我不可名状的忧伤来想念那座城。不敢写,也怕写不下,同是中文系让我自惭,但我读到别人的文字,别人的故事,我庆幸,我们曾爱过同一座城,熟悉,才可以感觉如此亲近。
      
      这个女子念念不忘她的偶像,几乎在每篇文字中都有提到。这仿佛又是一个相同。所以我能体会,在她那些看似无比清醒的字里行间,我知道,她也曾有过激动与颤抖。当然我不知道,她喜欢这座城是因为她的偶像,还是因为生活了1460个日子。但我又知道,她的爱不得不与这座城联系在一起。我们都摆脱不了回忆,也许沉重,但她让生命延续。
      
      我是一直爱着西安这座城的,十三朝古都,天飘皇气,地埋龙骨。我爱她历史的沧桑与厚重,我爱她的真实与质朴,菊花,诗人和酒,又是我迷恋唐朝文化而带来的另一收获。一直以来,时常会出现一种错觉,我该是生在那座城那个时代的人。总归是因为太着迷了吧。进大学读中文系才开始看很多很多书,读很多很多古诗,这样的幻觉更甚之。同时也促使我看更多的书,读更多的诗,对中文有了更大的兴趣。
      
      我有一个姑妈住在西安,年幼时去过一次,可惜印象全无。现在只有几张照片为证,钟楼之上,大雁塔前。那时我对西安一无所知,我怎能记得住?到后来,因为一个人而倾心一座城,西安便成了我的一个向往,我开始刻意的了解她,熟悉她,因为我想亲近她。可是,我发现我爱的那座城是——长安,现代的西安与我无关,因为我无法遗弃我的故乡。那座城我同样热爱。
      
      我穿越千年的时空想念那座城,我站在山顶北望长安之时,也满心希望能看到千年以前的长安,我爱的菊花、诗人和酒早已在我脑海中根深蒂固,我无法不去想念。
      
      “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我真想目睹那样的豪情与横溢的才华,我也期望“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静谧与安稳,我想看“蓝田日暖玉生烟”,我也想体会“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兴奋与喜悦。但现在,我只能想念,我不曾苦恼,也不曾急躁,远方有一座你挂念的城,足以美好。想念变成一条线,在时间里面蔓延。这样的想念来得纯粹,因为无法到达,我便不奢望,我便可以无止境地美好的想念。
      
      
      
      皮埃斯:这是两年多前的字了,幼稚啊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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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2-10-20 12:29:39 | 只看该作者
      那是怎样的一座城市,可以让枯败的空气生出清丽的花…
      还是那座城市,可以让我的心不淡定,不从容。
      校内有人留言和我说“爱死了我的状态”,而我,又何尝不是爱死了这座城市。曾经一度认为喜欢这座城市是因为一个叫做付小包的干干净净、单单纯纯的男孩子,可是当冷静地感到付小包是一种友情的产物,当它失去了原有的光泽,于是身边与他有关的事物慢慢消散。可是这座城,却依然停留在我的脑海里,不愿离去。那一刻,发现,其实关于这个城市的周遭,早已超过一切,停留在我的脑子里不愿离去了~
      
      提到城,猛然想起了那个让我看的昏昏欲睡的《24城记》,实在是不理解贾樟柯的逻辑,从《三峡好人》开始……我就是个混沌的孩子,昔日不曾理解对一座城的留恋,可是也为那位阿姨哭泣想念一座叫沈阳的城市而莫名地留下眼泪。也许是因为这个城市的名字熟悉的敲打了我那颗脆弱的心吧,一直认为自己冷血地不知道什么叫做思乡,什么叫做想家。可是,会在岁月的某个岔路口,就是那个不经意的岔路口,会脆弱地想起什么……
      
      在钟南山看日出,在红旗厂看日落。这是昔日的梦想,希望可以在一个还能走得动的岁月可以推开某扇窗,然后静静地看着钟南山,等待那喷薄而出的太阳。希望可以在一个还能迈开腿的日子里,坐在一个叫做红旗厂的地方,脚边放着啤酒,和朋友或是爱人,谈笑间,看着落日被黑夜替代,然后落泪,亲吻一种叫做生活的东西。
      徐璐,徐璐,你是一个让我淡定不了的女人,才知道你是O型血,狮子座,后知后觉地发现你那时是北大的中文系研究生,恍惚地发现是你这个女人,让我的记忆里第一次出现了西安这座城市的印象,谢谢你,这个给我的生活带来瑰丽的女子……
      西安,这座地埋龙骨的城市。渴望嗅一嗅老城墙倾诉的历史的味道,渴望摸一摸老街道低吟地古老的歌谣,渴望见一见西安人西北独有的性格与骨气。曾经幼稚地以为这样一座黄土味十足的城市必然粗犷,可是慢慢 发现,这是一个出天才、怪才、文才的地方。贾平凹、张艺谋、郑钧、许巍、付小包……呵呵,这座城市孕育的儿女,在向中国向世界宣告它的伟大。
      这是徐璐,这个我大爱的女人待过1460天的地方,那里有过她美好的大学四年时光。这个女人给我生活的感激涕零,给我人生的击节称好,给我爱情的理智与激情。“人会遭遇很多不得以而为之的事情,做了不得以而为之的事是成熟,做好了不得以而为之的事是勇敢”。这句话将我击得粉碎……谢谢这个女人,让我淡定地接受些事情。
      和你有莫名地相似,没有参加高考觉得人生不完整(尤其是最近N多人纪念高考一周年~),喜欢一个叫做西安的城市,在一些江南小镇停驻,被一些北方的城市迷住然后爱上他的柔软的美……喜欢动动笔,写一写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会为人生的某一秒莫名感动,感伤,感染。会低低地暗恋一个男孩子,很多年很多年,然后在某个圣诞,除夕,或是情人节和曾经那个笑起来淡淡地男孩子一起喝醉,说些彩色的胡话。会和一个“朋友以上,恋人未满”的莫名其妙的人对骂数年,嘲笑着所谓的青梅竹马,每天生活在笑和被嘲笑的世界里是种习惯,是种幸福;保持着很长很长的通信说些彼此的话,然后在某一瞬猛然发现,彼此的交集少了那个曾经最了解自己了解对方的人消失了。默契变得冰冷于是在可以惨笑的时候毅然转身。恋过,被恋过,没有恋爱过……喜欢电影,小说,冰淇淋,巧克力……呵呵,很好
      其余地,是佩服你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纯粹地喜欢摇滚,喜欢郑钧,理解里那种看见他痛哭的感觉。选择人生道路的决绝选择中文的毅然(对不起,我没有……),喜欢罗大佑李宗盛,喜欢如楚辞的妖娆伴着疾走罗拉的鼓点。吃得漫无边际,暗恋的枯骨铭心,喜欢咒骂愤慨崇拜感激……规律而曲折地走着人生。
      “没有香烟的女人没有过去,没有香水的女人没有未来,没有冰淇淋的女人没有现在”
      “有一天,站在郑钧的面前,潸然泪下”
      西安,1460,承载了你太多,沉甸,沉淀。
      是你,让我发现枯败中的妖娆~于是希望亲身寻找……
      可是,发现身边无人可相随
      于是,决定只身……
      突然想起,想去过“开悍马,握单反,高高迈步,低低望天”的日子,这……姑且算作第一步吧。
      要走遍大街小巷,走遍古今沧桑,走遍前尘过往,给自己一个故事,给自己一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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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2-10-20 12:29:39 | 只看该作者
      大一读的这本书,那时刚去过西安。书里是她的西安,她的生活,对高中生活回想那部分语言相当精彩。非常真实而且真诚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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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2-10-20 12:29:39 | 只看该作者
      在读大学时读的这本书。最初是在萌芽上看到她写的"写不出论文的晚上胡言乱语",至今对里面许多句子记忆犹新。读来感觉清新,通畅,朴实,喜欢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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