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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灯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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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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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1#
发表于 2012-9-4 16:02:16 | 只看该作者
      留学,终究被贴满了各种标签。镀金,应该是冠冕堂皇的目的之一吧。
    看过的留学故事不少,曾子墨,刘瑜,蔡康永...看完《橙》,觉得留学生活也可过得如此的不紧不慢。爱身边的人,爱自己,爱书,爱听歌,爱豆瓣,爱陈老师。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答案,这兴许算是另一种轰轰烈烈吧。
    一个人像一支队伍,有召唤,爱自由。不争不闹,安静不辩解,无知的自信。专心写书,认真厨房。
    书后面的插图,Antony长得很意外,高个清秀男。文艺男就是脱俗。
    心中有爱,脚下有风。有召唤,爱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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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2#
发表于 2012-9-4 16:02:16 | 只看该作者
  看他的书,感觉很舒服,一天看一点,就像喝水一样的自然。他是一个心思细腻的男孩子,文中多次看到他写他哭了,或者流泪,我有点惊奇原来男生也有这么多眼泪,这么多很多时候我认为女孩子才有的纤细的情感,但是我不讨厌他,我能感觉到他是热爱生活的——路旁的小花、街道边的雕塑、别人家门前悬挂的玻璃球、偶然闯入的庭院里的自行车等等这些容易被忽略的事物他都有注意。看了他的文字,我突然也想写点什么来记录生活了。想要做一个简单踏实的人,这些都是安东尼的文字给我的。
  期待他的下一本书。
  P.S.顺带一提,我也很喜欢这本书的装帧设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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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3#
发表于 2012-9-4 16:02:16 | 只看该作者
         轻轻拂过的风还有柔和温暖的文字...
         一直以来在生活里寻找自我的定位,不停地迟疑反思回忆,然后伴着沉重的脚步前行,忘记了那些细枝末节的过往。
      之前看很迷恋过一段时间的安妮,她的文字读起来清淡中却充斥的各种激烈,颓然的希望中,寻找出口,曙光。有一段时间,那些文字让我精疲力尽。
      看到《橙》的时候,一下子就很喜欢
      是我想要的生活状态,是我想要看到的迷茫的生活却充满了清新的味道。安东尼就是有这样的力量,让你感受到他的那些小美好。
      青春,不需要急剧的反叛、震动、激荡,它可以是淡雅的温馨,像个长不大的孩子那样去看这世界,像个迷途的旅行者那样去寻找每个角落的自己,告诉我们爱的和爱我们的人,我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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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4#
发表于 2012-9-4 16:02:1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写日志能出一本,那我想我也能当作家了,我真后悔花钱买一本毫无价值的书,安东尼,你还是适合当个厨子。如果你功成名就它还有研究价值,这本书唯一给我好点的感受是比较真实。但是我实在觉得看你的生活挺无聊,有看你生活的那点时间我还不如想想我自己怎么过活,没有彻底读完这本书,这种系列的书没有必要再出了,我只是不喜欢这本书,如果得罪了你的书粉,那就对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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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5#
发表于 2012-9-4 16:02:16 | 只看该作者
  從學校讀到家里 從珠海讀到廣州 結束了
  是很快的速度 對于一向看書一字一句的我
  說過 用這本書的時間來忘記你
  書 看完了 可你 還是心里 還是那麼清晰地存在
  也許我該再拿起 認真地讀第二遍
  
  安東尼的文字一直都是那麼溫柔的存在
  也許看起來瑣碎 卻是穩妥的
  他尾尾道來 生命里的那些驚心動魄
  他的愛情 他的朋友 他的生活 他的工作 他的心情
  他的開心與失落 他的樂觀與悲傷
  感覺找到了共鳴 有這樣一顆敏感纖細的心靈
  卻還是陽光向上 自由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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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6#
发表于 2012-9-4 16:02:16 | 只看该作者
  去书店时,看见封面就买了,因为书背面的那句话。
  其实这本书写的就是安东尼生活啦,  虽然很琐碎 ,但想想,这就是生活本来的样子。
  看到里面有些话,很简单,却让我很触动。
  有时,看了后,会很冲动去做一些事,嗯嗯,应该是给了我一些勇气吧。
  值得在闲暇时,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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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7#
发表于 2012-9-4 16:02:16 | 只看该作者
  暖暖的橙色书皮,简单的黑色字体。
  安东尼的新书《橙,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Ⅱ》就这样静静地在我的书桌上,关掉电脑的时候,摘掉耳机的时候,拿起水杯的时候,夜深的时候,便打开来,翻上一两页,便觉着温暖了。
  这本书依然延续《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的写作风格,是日志一样的写作方式,看起来好像是作者在生活中不经意的时候的想法与记录,只是现在他们从脑中稍纵即逝的影像变成了还称不上沉重的铅字了。便觉着岁月就可以以一种近乎永恒的方式存在了,我们随时可以拿出来,抽出其中一天,其中一分钟,去回想当时的自己。
  安东尼在这里记录三年的旅澳生活,从自己来到澳大利亚的茫然与单纯,到回到上海的坚强与懂事,在这三年的日志里,你能看见一个男孩的成长,一个男孩的蜕变。其实这样的蜕变在每个人身上都会发生,你,我,他。都不能逃避,只是这样的过程很慢,等我们发现的时候,原来的青葱时光早已溜得无影无踪了,我们是不是还保留着那份应有的纯真,或者说是对生活的期待。
  现在坐下来想想,你能回忆起最早的事情是什么?是第一次看见这个世界的时候,还是第一次开口咿咿呀呀的喃呢话语,是妈妈给你的五角零花钱,叫你省着用,还是奶奶给你一牙有红又甜的西瓜。是第一次自己戴上红领巾是敬的队礼,还是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的试卷。我们在一次次春夏秋冬里生长,我们是不是应该有自己的岁月呢。
  其实这不算一本回忆录,更谈不上一本要人悲伤的语录,安东尼在书的封面上写着:想 定做一个 刻着 “不过如此”的章 到处盖 盖 。生活本该就被记录的,我们在匆匆岁月里朝着自己的目标,朝着自己的目的地,自己的归属飞奔而去,或许等我们得到的时候,会突然发现,我们想要的不过如此,而此时,我们转身却发现,我们的足迹只有一条荒芜的小道,我们忽视了太多,忘记了太多,于是,只剩空白。假如,我们用自己的某些足够默契的地方来捕捉某事某刻的一些漂浮在空气中的细微情感,将之记录,那么旅途也便不会那么孤单了吧。
  安东尼说:会一直写下去 几年写一本 每本的副标题 是一个 颜色 装帧的时候 就用对应的色彩的封面 简洁设计 统一的格式 心里想 也许就 这样 一本本地 就把人生整个 记录下来了 想象着 将来书架上一排彩虹一样的颜色 觉得很充实 从今以后 彼此陪伴吧 。
  忽然想到了电影《岁月神偷》的那句话,在幻变的生命里,岁月,原是最大的小偷,我们在岁月里纪念了什么,留下了什么,收获了什么。四年的光阴究竟在我们身上会产生什么样的魔力,或许其实我们早就有答案,只是带着疑惑与不解去解答,等我们明白了个中缘由,我们就长大了,便会更认真,更清楚的了解这个世界。
  
  
  一直很喜欢这篇短文,现在就用它做结吧:
  
  笑,全世界与你同声笑,  
  哭,你便独自哭。   
  是有这么回事情的,所以,我们该当有一处归宿。  
  一推开门,千尺一览无余,全部做成白色,呵雪白,那寂寞的颜色,  
  惟有不事辛劳的人方可以沾惹得,不许有多余家具,所有的东西都安放于该在的地方。  
  格局,你笑笑,进退有距。  
  
  转身再转身,晓得顺畅的好处,深深呼吸,什么都不必迟疑。  
  唯有你懂得迟疑过后的伤痛。  
  她说,我们永远不得知道,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  
  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是多么小,多么小!  
  纵使心头朱砂痣,床前明月光。  
  你做不做自己主,做不做得了主?  
  当然不一定是白色,中国的红,夜晚的黑,琉璃的七彩。  
  我喜欢尼泊尔金丝银线珠片绣花的浓墨重工,梵音入耳,你喜欢不喜欢?  
  但巨大窗户一定通透清洁,向外看去,满心满眼都是苍翠。  
  一切都不暗淡,不模糊,平铺直叙的手法多么令人愉悦,不过不失。  
  给你看这和美畅快,你说长乐未央,不过是,转眼断墙颓垣,谁承望。  
  提手起笔,起承转合。  
  偏生要鲜花着锦,应这急景流年。  
  还有阳光,呜,阳光的香。  
  黄昏里下过一场雨,倒是分外的从脚底暖暖蒸上来,  
  
  我怕你就是这阳光。  
  彼年彼日,见过那小颗小颗的阳光精灵般跳动。  
  见过那些芬芳清澈的面孔,那些细小的欢乐,那样磅礴的青春,那样轻微忧伤的爱恋。  
  夜里枕上听惯风声雨味,窗户外头树叶子哗啦啦的一阵摇。  
  我笑微微,手指尖沿着墙纸上暗纹白描,  
  从这一朵花的蕊到那一朵花的茎,灯光层层铺陈开,尘埃都似用金丝线串起来,  
  提溜一抖,闪闪烁烁。  
  满屋子繁花流火,不知秋凉。  
  跳脱秋生腕底香。  
  
  你说你懂得生之微末,我便做了这壮大与你看,  
  你说再热闹也终需离散,我便做了这一辈子与你看,  
  你说冷暖自知,我便做了这冬花夏雪与你看,  
  你说恋恋旧日好时光,我便做了这描金绣凤的浮世绘与你看。  
  
  你说应愁高处不胜寒,我便拱手河山,讨你欢。  
  到了头,伤心只是和寂寞搭讪。
  
  愿你我能常伴漫长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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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8#
发表于 2012-9-4 16:02:16 | 只看该作者
  承接第一部,我想一口气读完。
  
  读完了,开始觉得越来越喜欢这个白羊座的男生,虽然他在我心里一点儿也不白羊。
  
  在他身上找到了共鸣,看过后,让最近无比浮躁的我慢慢的平静下来,其实,我也挺安东尼的,呵呵。
  
  文章里的语句都像他坐在你面前,日光倾城,慢慢的,微笑的给你讲一个故事,不是属于他的,也不是属于我的,就那样一个故事,只是一个故事。
  
  好像找到了自己,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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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09#
发表于 2012-9-4 16:02:16 | 只看该作者
  像身边的一位朋友那样,阅读你的世界。
  你对她一直的爱,让我感动。
  你多姿多彩的生活,我羡慕。
  在那很轻松的字眼世界里,
  嘻嘻,喜欢,轻轻松松时,一字一字地默读。
  我也想在外,生活几年。
  我也想,
  有不一样的精彩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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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10#
发表于 2012-9-4 16:02:1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安东尼先生的第三本书了
  期待了很久
  真的不会让人失望 那些细节 那些琐碎
  都很真实
  我喜欢这种温暖的感觉
  让人看一眼就不会忘记的文字
  明眸烁烁闪耀
  the way you make me fe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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