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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虫百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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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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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3-7-28 14:14:33 | 只看该作者
  初中的时候,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阅读名著的假期作业,还要求做读书笔记。我手头恰好有一本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围城》,便打算读《围城》,然而开始之后却觉得痛苦,那时的我还把小说当作故事看。然而《围城》不是一部以情节取胜的小说,它的故事很简单,平淡得让我一度想放弃,好在我为了完成任务硬着头皮读完,并且选取了一些作者的议论做笔记,例如作者借“哲学家”褚慎明说出的婚姻如围城之类的感悟。
  虽然我第一次读《围城》犹如囫囵吞枣,但这个过程依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后我上高中,上大学,人生阅历逐渐增加,回忆起其中的内容,发现对这本书越来越感兴趣,甚至阅读它作为闲暇时的一种消遣。无独有偶,我还了解到80年代后中国甚至掀起了一场“《围城》热”,新的流行作品如韩寒的《三重门》,网络写手江南的《此间的少年》等小说,都有模仿《围城》文风的痕迹,作者们也都坦诚对钱锺书的景仰。《围城》的魅力究竟在哪里?
  一百个人眼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对《围城》所要表达出来的思想不同人有不同的理解。以前看过的语文学习辅导或名著导读之类常常作这样的评论:《围城》揭露了旧社会一些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庸俗,无聊,可怜的生活状态;另外有些人喜欢直接从小说的题目出发,小说揭示了一个人生真理: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突进去,婚姻如此,工作如此,人生大抵如此。这两种看法各有着重点,然而我更愿意将《围城》看作一篇讽刺小说。作者的本意也似乎不是讽刺某一特定阶级,某一特定时期的社会(尽管本书曾因其中有影射“导师制”等内容在台湾遭禁)。作品的最大魅力就是它的讽刺艺术,它的讽刺具有钱锺书特有的味道,这种风格延续到《写在人生边上》,《人兽鬼》等。
  然而作者并没有树立一个宗教信仰,政治理想或者道德标准,以此为基础对书中的人物和生活进行批判。作者在讽刺人的共性(并非人性的弱点),人类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虚伪,自私自大,怯懦等等。这种讽刺含蓄而不直露,平和而不激烈,调侃而不压抑。《围城》虽然是讽刺类的作品但很难被看作是革命性的,这大概是其在国外也受到追捧的原因之一。
  书中的讽刺无处不在,首先令人惊叹的是人物的肖像和神态描写。除了对唐晓芙(连杨绛先生都说显然是作者偏爱的角色)的描写用了正面的形象,其他人的介绍尽显委琐丑陋。女性如此,“死鱼白”的苏小姐,红指甲和红嘴唇为提纲的汪太太;对男性的调侃就有过之而无不及,三闾大学高校长“肥而结实的脸像没发酵的黄面粉馒头”;小孩子也不见机灵,苏小姐回国船上遇到孙太太的孩子“塌鼻子,眼睛两条斜缝,眉毛高高在上,跟眼睛远隔得彼此要害相思病”。我从未在其他小说见到用这样的文字描写人物面貌,消遣类的小说多用华丽的词藻堆砌俊男美女,名著也常借外貌描写突出主人公的英雄气概或美丽动人。《围城》这样的描写不能给人构造一种假想的美丽,反而更显真实,阴险狡诈的高松年,假道学的韩学愈,懦弱善良的方鸿渐,各色人物活灵活现。闭上眼睛,这些人物依旧在脑海里来来往往,塑造出来如此深刻的人物形象,怎能不让人流连忘返。
      人物的对话和对书中人物的心理描写占了很大比重,尤其经典的就是作者夹在情节之中或借书中人物作的议论。其中花了很多笔墨表现文人的自恋情结,实在值得玩味,赵辛楣讲“办报是开发民智,教书也是开发民智,两者都是‘精神动力’,无分彼此”,方鸿渐嘲笑他“说大话哄人惯了,哄自己也相信”;方翁“精神上的顾影自怜使他写自传,写日记”;高松年胡诌一番“教职员之于学校,犹如细胞之于有机体”被同僚奉承之后也对自己倾倒不已;某次被恭维后,韩学愈恨不得分出个自己来,拍着自己的肩膀说“老李,真有你的”。迥然不同的人物在自恋上竟然惊人的一致,联系到我的生活,甚至扪心自问,我也有这样的心理感受,例如某次篮球比赛进了一个高难度的球,也恨不得分身出观众来为自己喝彩。大概文人从事的工作使他们更希望被人认可,自恋情结更突出了吧。钱锺书捕捉到了这个特点而且以一种贴切风趣的描写表现出来,感觉作为读者亦被嘲笑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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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3-7-29 01:11:07 | 只看该作者
        城外的人总想进城和城里人生活,筑城的人也总想和城外的人发生点什么“关系”。想进城的人有自己的规则,也就是所谓的价值观;城里面的人有自己的文化,也就是一群人所制定的无形准则。城外的人为自己进了城既高兴又烦恼,ta从未想到自己的规则竟然和城里的文化格格不入,城里的人也想不到城里的文化竟然渗透不进城外人的骨子里。虽然他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彼此,但结果是相悖的。我想这围城也就是城里人的文化吧。。。选择一个行业,也就是选择一种思维方式;选择一座城,也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即一种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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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13-7-30 03:33:11 | 只看该作者
       “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早知道这样,结婚以前那种追求、恋爱等等,全可以省掉。”——钱钟书。
     《围城》是一部没有让我感动到流泪的作品,但是钱钟书对生活琐事、男女感情、婚姻的描写令人深省。记不清以前什么时候看过了围城,我看书总是那么马马虎虎,看过接着就忘了,对于名著根本就没有仔细品味,当时看完后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句流传很广的话: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去。如今再次读  《围城》,脑海里留下的还是那句流传很广的话。
       有人认为《围城》是“荒谬”的,代表了小说的最高境界,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对此我是同意的,方鸿渐的生活可以说是“荒谬”的。方鸿渐对生活欲望不多,他的生活态度也无非是得过且过,甚至说他也没有多少追求,回国的船上与鲍小姐“交好”,下船后即被“甩”,也不是心里小小郁闷一下;对苏文纨的示好始终热不起来,甚至还因为苏失去了唐晓芙;在追求唐晓芙失败后,可以说他心中爱情的花朵就已经枯萎了;他由上海去内地教书,靠的是赵辛楣的“推荐”,甚至他对孙柔嘉的“好感”,也是因为赵辛楣的一句玩笑;他之所以能够和孙柔嘉结婚,并不是他真的爱孙,他对孙的感觉只能说是“不讨厌”,是的,如果两个人互相不讨厌对方,那这两个人完全可以结婚,婚后两人慢慢产生感情,渐渐爱上对方,这是完全可以想象的。
       结婚之前的人向往着甜蜜爱情和婚后生活,婚后的人则根本没有时间享受甜蜜,多的是为了芝麻大小之类的事情展开的吵嘴,对方鸿渐和孙柔嘉来说,婚后意味着战斗的开始,“曾经喁喁私语的缠绵已经全部变成了喋喋不休的争吵和相互对各自家庭成员的指责,这里面包含着二奶奶、三奶奶平时嚼的闲话;鸿渐父亲对他毫无道理的偏袒;柔嘉的贴身保姆对鸿渐的敌意;柔嘉Auntie对方家的轻蔑和嘲讽,这都是他们平日里相互埋怨和挑起争端的导火线;他们的婚姻被家庭所累。”——结婚无须太伟大的爱情 (刘绿洲)
       “或许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总要经历各色各样的女人。张爱玲有白玫瑰与红玫瑰之说。后来有人说,男人这辈子都会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娶了康乃馨。”——(仰望夏夏小骨头)相亲节目《非诚勿扰》火了好几年,为我们上演了无数欢喜的、惋惜的、震撼的、感动的等等“爱情”桥段, “诚”当然是诚实的诚,男女嘉宾都是怀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的而来的,看完《围城》后,我也可以理解成围城的“城”,男女嘉宾们都是奔着“婚姻的围城”而来,只是希望那些“配对”成功的嘉宾们都能成眷属。
       或许我们每一个人的婚姻都像围城一样,爱情、婚姻永远都是复杂、深刻、说不清道不明的,是一个没法研究透的课题,但我们能做好的就是珍惜眼前人,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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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13-8-3 17:36:38 | 只看该作者
  很久之前,就想看《围城》,一直搁置,最近是看到这个帖子http://www.douban.com/note/269500827/ ,才买下细读的。看毕,有些联想,记录如下:
  
  1.时尚杂志会把人看自卑。而看一个长得丑的人,会照出自己的鄙薄。
  
  2.如果给一个不想娶你的男人补扣子,可能会让他自责
  
  3.心上的话,被人接着说出来,不是轻易能够碰到的。能碰到这样的人,就珍惜。
  
  4.“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这是每个时代都有的 啊~但是时髦就是复古啊,现在流行的很多服装,就是60-70年代的风格呢
  
  5.念念不忘的留学,其实就跟出水痘是一样一样的,出了,就舒服了。不出,总会基岛
  
  6.“自己没有才学,才会把才学看得神秘。”——同理可得:自己没有财富,才会羡慕富翁。自己不读好书,才会显摆读过的烂书。切记,不要显摆。越是显摆什么,就代表越是缺乏什么。
  
  7.“见面有瘾的”——所以不能太过频繁,要用理性指导恋爱。过度总不如适度来得好
  
  8.找一个能够通信的、有童心、能同心的人。得知我幸,失之,就算了。持久的幸福强求不了。能够在一起,不压抑、很舒服,就足够了。至于结婚,这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不是雪中送炭。
  
  9.“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所以说走婚是最理想的形式咩?。。。。。。
  
  10.“女人在恋爱胜利快乐的时候,全想不到那些事的,要有了疑惧,才会要求男人赶快订婚结婚,爱情好有保障。”——爱情怎么会有保障?有保质期才是真理。不能够发展出自我意识、自我独立精神的女人,依赖男人的保障是最不靠谱的。
  
  11.“温淡的兴奋”——这个词用得真特么太贴切了~!!!
  
  12.“真正想一个人,记挂着他,希望跟他接近,这少得很。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一个愿意花时间来你身边陪你的人,不是真爱就是无赖。
  
  13.女子的哭,到底愿不愿意让人看到,愿意让什么样的人看到,这是太过微妙的问题。有一种说破就没有味道的感觉。只能体会。在恰好的时间、恰好的地点、恰好的情景,瞥见了她的泪,她会对你打开心扉。就像可乐瓶子,打开前如果摇猛了,会爆发湿身。但是在不经意的颠簸过后,静等一段时间,慢慢打开,气会很顺!滋~滋~滋~的慢慢冒出来,还能控制住节奏和力度。
  
  14.男子的哭,则不被人看到最好,一不小心被女人看到会引发同情。造成的最严重的恶果就是,她因同情而和他在一起,时间太短。最终会因为发现同情不是爱,而鄙视男子,曾有的一些些好感都消失殆尽了。所以,个人认为,恋爱初期,男子不应该用眼泪绑架女子的同情心。应该在稳定期之后,真实得表露情绪,反而会增添几分可爱。同时也能舒缓压力,延长寿命。男人哭吧不是罪,但是哭的时间场合要到位。
  
  15.老友如鬼?
  
  16.旅行是亲密关系试金石:夫妻关系试金石、朋友关系试金石、甚至是离婚男女复婚的试金石。作者说,若能同行一个月,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就可以考虑走继续下去了。的确,那年去上海世博会,见过情侣吵架的,夫妻当场翻脸的。那个SB的排队的地方,亲密的人最不能互相容忍,反而是跟关系表浅的同事,能够相处得客客气气。那么,又一个问题出现了:亲密造成的争吵,和疏远造成的客气,应该选哪一个呢?最高境界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夫妻“相敬如宾”?
  但是小说里面的男主角最后和妻子也根本无法相敬如宾啊。
         也许最高境界的夫妻关系是比相敬如宾还要高一级:如兄弟手足,如战友姐妹。是一个篮球队的二人组,直到比赛的最后一刻都不放弃,互相勉励、配合、调侃、激发、传球、助攻的。妻子可能是公主,一开始被宠爱,享受众星捧月的孤傲和孤独。遇到了一个能够通信的、有童心、能同心的人之后,开始学习传球,配合。待组成家庭之后,渐渐发展了助攻技能,不断刷经验值,在二人的世界里,频频助攻得分,把荣誉、骄傲、MVP的荣耀都让给丈夫。随着家庭结构的补充和完善,其实曾经的公主已经变成了一个扎实的幕后的主公了。
         所以,小结一下,一个理想的丈夫——能通信、有童心、能同心。一个理想的妻子——是公主、会助攻、成主公。
  
  17.刺猬取暖的比喻很恰当。但是母亲大人说的牙齿和舌头的例子更深得我心。舌头和牙齿太亲密了,所以牙齿会咬到舌头,会疼。
  
  18.为什么要相亲、结婚?从进化心理学角度来看,结婚是因为怕死。   
         人是群居动物,被隔离就意味着被排斥,排斥的结果就是落单,而在原始森林之中,落单意味着死亡。寻找伴侣、组成家庭,都是为了对抗孤独,对抗对于死亡的恐惧。但是天生的孤独,谁也无法改变,不如就去面对,享受孤独。承认自己的对于死亡的恐惧。没有人会笑你。结婚也好,生孩子也好,都是为了让自己的基因延续,说白了,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不死-永生。但是!理性的思想告诉我们,不可能永生!没有人会陪伴我走到最后,真正能够陪伴的是我自己。那些所有期待:“找个人婚了,就好了;生个孩子,就好了的”人,只是不敢面对真相而已。
         所以在我心中那些真正有勇气的人,就是那些不是因为怕死而结婚的人。不是因为别人说“年龄到了,别人都结了”而结的人。曾经觉得,敢步入婚姻的人,都是敢死队的勇士。
  
  19.“你发现娶得不是原来的人”——和之前的期望相差太大,原因可能有这几点:一个是“光环效应”——情人眼里出西施,没有用理性看清对方;一个是“照相机效应”——你只看到你愿意看到的,还有很多的盲点被你忽视;一个是“沉没成本”——你觉得既然花了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追求对方,就凑合过吧,不然太亏了。
         所以,理性的考量恋爱,就应该谈高质量的恋爱。首要前提,就是在不化妆的时候认识对方。素颜是本真,也是成功的资本。第二,学会自我成长,承认自身的盲点,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接受对方的不完美。第三,拿得起,放得下。要能经得起宠爱,受得了离开。不是你的那盘菜,果断放下,说拜拜。
  
  20.“肚子饿的人会发火”——困觉的人也会发火!肚子饿+困觉,就是火上加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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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13-8-3 20:19:01 | 只看该作者
  从年少学生时期就开始学习这些文学巨匠的作品,印象里没有几篇能读懂的。现在往回回忆之前学过的哪些,立刻想起的是当年背诵的朱自清的背影。当年不知道有没有微微感动落泪,但彼时对人生和时光是毫无概念的,并不能体会书中情感的辛酸和无奈。对这篇文章开始有了感觉,是在大学时候读过了龙应台教授的目送之后。那时已经开始注意到父母长辈老去的踪影,却下意识的不愿承认,想起便心酸无比,生出对人生时光流逝的素手无策的无力感。再回想起背影里描写的父亲,不紧泪涌。
  围城是常被提起为无法超越的作品。最广为人知的那句“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不需要多大的人生阅历,在见识了长一辈的分分合合之后便能体会。对作品本身,却是带着对“经典”的敬畏一直逃避。
  我素来没有文学修养,从小对各类名著毫无兴趣。近年开始又感起兴趣,回头想想,也许是小时候天真,读过一些作品没法引起共鸣,便提不起兴趣往下研究。那句被人们感悟烂掉了的总结真的不假,当人有了相关的经验和思考之后,才会对别人的讲述产生共感。这也是为什么说心理咨询师往往是那些自己有过通过纠结或心思细腻吃过苦头的人,因为神经大条大大咧咧或事事顺利的好命人是不会对来访者的感情产生最基本有效的反应--共情。
  放假这三天,突然想到要读一读这本小说。到现在读完,深觉自己经历的还太少,也许未能抓住钱先生想表达的中心思想(受教育荼毒深远,还沿用老的思维模式,想找文章的中心思想段落大意云云)。但是也确实在文章中找到了自己的成长。牛逼的作品就像镜子,它好像没有了自己的形态,你理解的是什么样子,其实就是你自己真实相貌的反射。要做到没有了自己的形态,却是要做到包容万象,随你来照的人是什么模样,都能给完完整整的反射出来,不带折扣,毫不含糊。
  我欣慰自己能窥见大师的一点点功力,也深深被它折服。在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时,钱先生轻描淡写间把人类复杂的心理剖析得鲜血淋淋。我常常仿佛在不同的人身上看到自己的不堪。我没有当时记录下来,现在也一时想不起什么例子,随手翻到就是一个:范小姐发现心里有秘密,跟喉咙里有咳嗽一样的痒的难熬。要人知道自己有个秘密,而不让人知道是个什么秘密,等他们问,要他们猜,这是人性的虚荣。范小姐就缺少这样一个窃窃私语的盘问者。其实这不是我心中的典型例子;再花时间找一找:上司如此幽默,大家奉尽公职,敬笑两声或一声不等(P235)。好一个“奉尽公职”!把大家敬笑的场景真相一阵见血的剥出来。这样的例子在书里有无数,让人有时觉得大快人心,联想到平时自己生活里那些让人咬牙牙的人其实是在被人怎么样的耻笑敷衍,有时又觉得虽然说的不是自己,可是脸也隐隐发烧,因为,这不就是我吗! 有时候你甚至会发现他描述的是那个自己潜藏着的想法,被潜意识保护着,为了不让自我产生焦虑或自责情绪,而瞒着不让自己知道,偷偷在地下进行的思考过程。太令人敬佩了,是要怎么的看透了人,研究透了他的心理,才能在小说里的任何场景都挖掘出人们真实的想法,就好像西游降魔里面猪刚烈的故事片段里,唐僧被妖怪扮成的人带着往洞里走,一面镜头跟着他的视线走过,前一个场景是一片热闹,下一个场景就是在唐僧的眼睛里面展现出的鲜血淋淋的尸横遍野。当时看到这个片段的时候,我只是以为配上这个音乐,和那个有些血腥的场景,所以我觉得有些慎得慌。现在想想,可能也有种“真相往往是残酷的”感叹吧。
  另外我觉得值得一提的,是在钱先生夫人杨绛的“记钱钟书与围城”一文里提到的,关于作者的创作与其个人经验和思想感情的关系的论述: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或点儿的大小。
  最后发一个大多数人都会发的感慨:这样的作品,因为其包容万象和其镜子属性,每个阶段读都会读出不同的感悟。所以一定会在一段时间之后重读,“等等看那个时候会读出什么样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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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3-8-6 19:41:44 | 只看该作者
  看围城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这本书为什么被称为名著。
  
  一路看来,尽是嬉笑怒骂,波澜不壮阔的生活,平淡得甚至乏味的故事,软弱无能、敏感易怒的男主角,无激情的开头,无声息的结尾。一切都像我们的祖辈曾经经历过的生活,像一部不算流水账的日记,无数人都似曾在书中活过,甚至还会继续这样活下去。
  
  于是我知道,这本书,讲的是那个时代的事情,写的是那个时候的人们,而我,读的只是钱钟书。
  
  钱钟书写的不是英雄,不是学习榜样,不能让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借此聊以心灵的慰藉,也不能给我们美好的希望和向往。书中的他仿佛给我们的是一场七锣八响七嘴八舌开场的话剧,在哐哐的敲铁盆催饭声中落幕,看剧的钱您看着给,我演完了也回家吃饭去。日子还是照样过。他乐呵呵地说的那些人,那些事,我听。他说完拍拍屁股走了,我也没有继续坐在场子里的理由。钱钟书对打电话给他的读者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很好,又何必要认识下蛋的母鸡呢。说得也是这个道理。
  
  曲终人散场,心思各自知。钱钟书通篇玩笑,落到谁耳中便可做警铃。所谓名著当然每次看都会有不同的感受,我尚幼稚,许多事情看不通透,但愿不要到某天恍然大悟:这说的不就是我么,惶惶不已。还是要学钱老,淋漓尽致地演完一出,收拾东西走人。你我都是俗人,若能偶尔自省当然最好,理想太过飘渺,现实无法改变时,痴傻癫狂也是不错的人生态度。
  
  现在的我,读的只是钱钟书。他肆意泼洒的才华与痴傻,于我可起模范带头作用。因为这警醒和模范,这本书于我也是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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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13-8-7 15:14:51 | 只看该作者
  懂锺书的只有杨先生了。
  早些时候,在《读者》上看到过杨绛写锺书的“痴气”。
  那时,就已经觉得他们才是相濡以沫,相敬如宾。
  
  钱老是真正的文字大师。
  第一次,我为一部作品而折服。
  尤其是最后的围城。
  那些细节,那些场景,让我们仿佛不自主地把自己当成主人公,想要逃离这世界。
  
  结婚如身陷围城。
  我却有着不同的感悟。
  我记不得鸿渐和柔嘉吵架的具体内容,我只记得他看到柔嘉瘦削的背影,尽释前嫌了。
  所以婚姻于我并不是那么不堪,时代不同了,不会再有那些桎梏同枷锁了。
  但是,有一点我还是认同的。
  “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所以我一直都懂得,我一定会嫁给我不爱的人。
  那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我曾经轰轰烈烈地疼过痛过哭过都足够证明我曾经深深爱过。
  
  所以只是结婚罢了,不是爱,只是搭伙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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