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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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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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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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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他的广播被两岸乐迷珍藏,甚至出现“靴子腿”(bootleg)私卖光盘。
      他的文字总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涌动着时代的涛声。
      他写音乐,让我们忍不住翻出那些老歌,一遍遍重听。
      他写往事,让我们想起曾经沸腾亦或荒凉的青春,不能 自拔。
      《昨日书》来自马世芳的内心深处,却写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个人记忆与社会交响
      不要轻易打开这本书──
      乐音响起,时光倒流
      记忆将瞬时汹涌,世界还是世界,我们却不再是我们……
      四年前,詹宏志曾专文推荐马世芳第一本书《地下乡愁蓝调》,他说马世芳彷佛是一个老灵魂装错了青春的身体。他写音乐,会让你忍不住找出那些歌,一遍遍重听;他写往事,会带你幡然重返曾经沸热的年少青春。他的广播,两岸乐迷逐集录制珍藏,甚至盗版私卖;他的文字,总在我们记忆深处,涌动着时代的潮声。他为音乐找到深情的语言,没有马世芳,台湾的音乐语言将多么失色,多么失温。2010年,即将四十岁的马世芳献给等待已久的读者第二本书《昨日书》,这位台湾六年级跨音乐、广播、文字创作等文化领域的重要代表人物,在第二本散文辑中收录他从2002年以来的文字四十余篇,并配置三十余帧珍藏的流行音乐相关物件照,写音乐、写回忆、写个人生命与时代的交响。

    作者简介
      马世芳,一九七一年夏生于台北。写作者、广播人、music543.com站长。
      马世芳的文字,往往糅合私我的青春记忆与波澜壮阔的时代背景,笔端饱蘸情感,念旧伤逝之余,也能引领读者厕身历史后台,怀想曾经沧海的激情与幻灭,于同代人中独树一帜。
      马世芳@网络
      豆瓣小站:http://site.douban.com/106603/
      博客(需翻墙):http://blog.roodo.com/honeypie/
      微博:http://t.sina.com.cn/mashifang

    最新书评    共 22 条

    不良物$       看马世芳的《昨日书》,难免让人恨得牙痒痒。作者本身就可以被归纳进光环一身的类别,高中毕业后便在电台和听众分享西方音乐。妈妈和他志趣相近,一起过东瀛看鲍勃迪伦, The Who,U2等演唱会。      爱好音乐的人身边除了音乐人,还有唱歌也许不那么能上台面的乐迷。他笔下的乐迷,教人心中一动。      美国中年夫妇杰和乔安娜,鲍勃迪伦世界巡演时,请假离家,跟着看了14场演出。      同是鲍勃迪伦好的日本人加藤,靠英语补习为生,业余翻译乐手的传记,为杂志撰写乐评30载。      已经五旬的鲍勃迪伦粉,洋子,伴着他的唱片,履行主妇的打扫烹饪职责。      台中C城舞场不知名DJ,工作时放烂大街的低俗舞曲,工作前独个静静听完一整张平克弗洛伊德的《墙》。      最让人感触的是他提到一个The Who日本现场的乐迷。中年上班族,一副窝囊大叔相,赶到演唱会,脱掉风衣西装一身职场皮囊后,换上乐队主唱的T恤,扬起有自己手工缝制“The Who”字样的米字旗,嘶吼蹦跳,如入无人之境。      而平时,他大概不过是在努力维系着自己惨淡的人生,也许一边对着上司唯唯诺诺,一边在思考着怎么从交给老婆的家用中存点私房钱;一边对着下属无可奈何,一边感慨自己的孩子比这群职场新人更无可救药。幸而有音乐,松绑死气沉沉的现实。      那我呢,都忘了是什么年岁开始,发现自己离“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十万八千里,不,几百个光年远着。在诅咒又沉溺于无聊的人生之间,在撕破现实的努力和为堕落编织言之凿凿的理由之间,幸亏有时候是音乐,有时候是电影,有时候是阅读,有时候是除了为网络服务器增加压力而无其他意义的博客,让不可避免的沦陷,带上甜蜜的留香,璀璨的余光。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9-4 15:44
    宋大妈$    马世芳在他的新书《昨日书》(简体版)的扉页上写到“若非印行简体版,我大概不会意识到自己文字的‘台湾性’”。      而在这本书的新书发表会(台湾)上,作为嘉宾的陈升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左小祖咒到台湾,陈升、马世芳等人带他去花莲游览,住在昊恩的民宿,烤肉、喝酒、开唱。然后来一辆警车,跳下两个警察,左小大呼“公安来了”,他下意识的以为警察是来罚款的,结果穿着制服的原住民警察拿起吉他就弹就唱,而且弹唱俱佳。唱罢,警察说他们还在值班,不能喝酒,等他们半个钟头。然后是他们穿着便装骑着摩托回来,然后是都喝醉了,摩托车停在路旁,他们躺在小沟边。惊得惯见风雨的左小祖咒也连连感叹“真是牛逼啊”。      相比大陆,台湾有着太多的放松、宽容与平和。马世芳回忆他1989年正式进入广播这个行当的时候(其时解严两年),他参与录制的节目所在的电台“中广青春网”是台湾第一个锁定年轻听众,全天播放流行音乐的电台。更让人兴奋的是,当时的青春网首先打破了作为意识形态工具存在的“播音员国语”对广播的垄断,它集合了一批“台湾广播史上最放肆乖张、在老播音员耳里简直‘动摇国本’的年轻DJ”,这些DJ几乎没有谁再在乎标准的“播音员国语”,ABC腔、广东腔、台语腔、……一下子都出现在电台里面,但他们却一个个都是“活字典”级的厉害人物,在获取资讯还很不容易的年代,他们让青春网变成了不少乐迷眼里的普罗米修斯。而在大陆,连说球的黄健翔、做饭的刘仪伟在正统眼里都还属异类,普通话依然是电台里唯一合法的语言,像孙孟晋这样真正杰出的声音早已消失,电波里面除了念稿的,就几乎只剩下胸大无脑的。      放松与宽容也带来了了更多的可能性,对比台湾最知名的两位乐评人,政治学博士出身的张铁志关注着音乐与社会、政治的关联,探索着音乐对社会运动的作用;马世芳则自言“课室外的社会激腾动荡,我则罩着耳机,饥渴若狂地听着二十年前嬉皮世代的摇滚”。但这两位最爱的音乐家里面却又都包括bob dylan,马世芳甚至直接以迪伦的歌名命名他至今所出的两本文集(“地下乡愁蓝调”来自《Subterranean Homesick Blues》,“昨日书”来自《My Back Pages》),在《昨日书》的封面上他更印上了迪伦名曲《Desolation Row》的歌词。      马世芳也曾经两次亲历迪伦的现场。第一次是1997年在日本,一口气连看四场。这四场演出属于迪伦从88年开始至今没有的结束、人称“The never ending tour” 的超长巡演(今年4月迪伦在北京、上海的演出也属于这个没有结束计划巡演),这场“永不停歇”的巡演也早已经成了迪伦传奇的一部分。而在97年,魔岩带来的热潮还没有完全消退,我离听全迪伦的全部录音室唱片也还差得远,迪伦的现场如滚雷巡演、1966年在英国皇家阿伯特宫包括正在发生的“永不停歇”,对我而言完全就是传说。能够亲眼看着传说写成,这是多么伟大的事情,所以《昨日书》里面关于迪伦的几篇文章,毫不意外的到处写满了兴奋、激动和泪水。      如果把《昨日书》看做一本为青春而作的记忆之书,马世芳所说的“台湾性”也可以获得更多的注脚,乡愁与记忆在台湾文化里面算得上一个最基本的命题,而《昨日书》里面最精彩的文章也恰恰都和已成为台湾记忆的那些音乐故事有关。      比如1976年12月3日在淡江文理学院的那场后来被称为“淡江事件”的民谣音乐会,我觉得那天顶替打架受伤的胡德夫、像扛扁担一样扛着吉他上台的邋遢胖子李双泽讲出的那句“我们应该唱自己的歌”,不仅是民歌时代最重要的一句话,也让这场在当时极普遍的校园音乐集会的意义一点不亚于10年后在工体那场因崔健唱出《一无所有》而成为一代人记忆的群星演唱会。但比起做了录像的群星演唱会,“淡江事件”却连一张照片、一段声音都没有留下来,所以马世芳写的《一九七六年那支可乐瓶》,因为记录了胡德夫、陶晓清两位当事人的回忆也就显得格外的重要。尽管在这篇文章里面马世芳说李双泽砸碎可乐瓶这个具有象征性的事情属于后人的添油加醋,但这丝毫无损李双泽的形象,比起人为的神话,真实才是最可贵的。      说到马世芳的母亲陶晓清,从民歌时代开始就一直是台湾流行音乐最重要的推手之一。马世芳写了很多和台湾流行音乐有关的人和事,却从来没有让陶晓清作为主角在他的文章里出现,我期待着马世芳能够写一本关于他母亲的书,甚至已经迫不及待地替他想好了书的名字,还是一首迪伦的歌——Mama, You Been On My Mind。         原文已发我的博客武城路下段,原文链接为http://dharmasong.net/2011/03/168.html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9-4 15:44
    Xavier$    001、    “有呢么几首歌,妥妥帖帖藏在心底,却不大舍得听,因为它们太完美。每一播放,便不免残酷的映照出世间的丑陋与无聊。灵魂不够强悍的时候,骤临那场磅礴淋漓的美,简直令人绝望。”对于一个笔者来讲,写音乐是最糟糕的选择,文字本来是最苍白最缺少“可能性”的表达方式,却要去表达一个细腻、主观、挣扎… …充满最多种可能性的尤物,难免提笔间令人有些惶恐。我过我也相信,一个真正的笔者也是不惮于写音乐的,“文以载道、乐以载道”用文字写音乐,应该可以让音乐更加丰满,文字更加具体吧!在稍显晦涩的古典乐与颓废粗糙的流行乐间,垮掉派音乐家的作品似乎更亲民一点,但也颓而不废,糙而不滥,并没有掷地有声的与古典乐、流行乐画河为界,泾渭分明,说到底又极不同于二者。鲍勃迪伦、安迪沃霍尔、披头士、艾伦金斯堡分别引领了不同领域垮掉派在艺术舞台上夺目却自诩“低调”的“冲突”与“凌乱”。那些直指人心,帅到不行的音乐像划过磷面刚刚被擦亮的火柴,急切的想照亮所有的黑暗,却匆忙熄灭。      002、    “七零年代中叶,台湾掀起‘校园民谣’风潮,青年知识分子纷纷投身歌曲创作,蔚为大观,‘原创精神’、‘时代意识’与‘世代自觉’原本便是彼时青年念兹在兹的创作原则。在精神上,罗大佑并不是台湾第一个尝试摇滚编制的歌手,更不是第一个在歌曲中反思国民情结、展示现实意识的创作人,然而他却是第一个把摇滚的形式实践得如此彻底、把歌曲生动力展示得如此激切的音乐人、这使他真正成为横扫世代的标记。”一个人被总结、被标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味着他事业的完结,风采不再,情结不复,不过罗大佑的而且确的在续写自己的“民谣时代”,台湾70年代正是经济逐步起飞,从前现代社会转变成为经济、金钱、权利上位的现代社会的时期,在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高歌猛进的年代,当一个个小渔村的宁静被不断推进的工业化与城市化打破的时候,时代需要一个歌者,或者说是一个精神的向导,引领这一群在激变中摇头晃脑被裹挟向前有些找不着北的台客们依然能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从容而自信的对生活说一声“早安!”      003、    “没有暖场节目,没有开场影片,没有故作姿态的拖延,票面印的开场时间一到,幕后响起那句不变的介绍词‘先生女士,敬请欢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艺人,鲍勃迪伦!’… …双目澄蓝如炬,仿佛还能窥见《六十一号公路重游》封面那二十四岁青年眼中灼灼的火光。偶尔他扬起嘴角,似笑非笑,那张著名的脸依稀闪现——六零年代一帧帧黑白照片、一段段漫漶影片中曾经被无数青年人追捧质问敬仰唾骂而至如亲如故的脸。那张曾经和切 格瓦拉和毛主席像一齐化为符号的脸。”一年前,我对迪伦一无所知到分不清他到底是唱歌的还是演戏的,或者是百老汇的某个歌剧演员?鲍勃迪伦,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平常,太路人,对年轻人太没有杀伤力,在航班上的一本杂志里,翻到有关迪伦的专题,自彼时起,让我不至于对摇滚对迪伦一无所知到足以让人消掉大牙的份上,接触迪伦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除了认为玩摇滚的一党人不仅得技艺精湛,同时身体素质也得过硬,以及,摇滚演唱会是扯着嗓子摇着旗子踩着椅子看的以外还是门外汉一个。后来,迪伦很长一段时间在大陆成为每一个欧美系音乐DJ必谈必播必赞的电台歌手,阿猫阿狗都在听、都在聊。我在想,短时间被推向娱乐浪潮制高点以至于迪伦本人都不耐盛情亲临京沪两地开唱,这对在大陆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尚处于小众地位的迪伦的老牌粉丝实在有些令人心碎,迪伦仿佛是男孩子小时候私藏宝物的铁质曲奇饼干盒,每一颗弹珠和士兵玩偶都被擦得干干净净,他们笃定偌大的世界,能有此快感的人不过寥寥,迪伦的迅速升温就像限量版的玩偶、弹珠被歪歪斜斜堆在百货商场白底红字写着SALE的柜台前一样,变得不珍重、不那么因为曾经拥有而骄傲满足了。      004、    艾伦金斯堡曾经说过,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我们都都曾告诫自己万万不可变成自己当初所反对的人,只是我们都太没有恒心,连认认真真恨一个人的勇气都没有,每一次,我们向一本书、一部电影、一场恋爱、一段音乐、一杯咖啡,一片风景追问命运的答案,朋友,答案就在茫茫风中啊!像烟灰缸一样,固执、大方、有时热烈、过后清冷,横在不断变幻驿站的生命的节点上,张大嘴,唱着歌,傻笑着,迎接上帝赐予的垃圾,并且心怀感恩!      005、    音乐让我们像烟灰缸一样快乐,就算坠落后粉身碎骨,也要给大地砸上一个坑!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9-4 15:44
    时间的$    《昨日书》保持着《地下乡愁蓝调》的行文风格,马世芳并没有跳出后者那种对青春回忆、对没有赶上那个摇滚乐黄金时代的遗憾,以及对一段时间里自己所能拥有的、那些只对某个时期的自己才有意思的东西的描述。   借用马世芳在《昨日书》之《透明的版型》一篇中对书的解读:好的书应该是透明的,让人一路读进去,气都喘不过来。马世芳在自己第二本文集《昨日书》里营造的,就是这样一个透明的世界,而组成这世界的,是音乐,是记忆,是那一段段已经过去,但还称不上“历史”,只能称为“往事”的“音乐记忆”。之所以还不能称其为“历史”,因为《昨日书》论篇幅基本都是短文,甚至有些八卦。但马世芳用这貌似八卦的细节忠实记录了台湾音乐史上的一个个重要片段。母亲作为电台DJ的身份,以及自己从童年起就与广播这一行形成了扯不断的关系,给了马世芳机会去接近普通人所不了解的音乐人的背面。   《昨日书》保持着《地下乡愁蓝调》的行文风格,马世芳并没有跳出后者那种对青春回忆、对没有赶上那个摇滚乐黄金时代的遗憾,以及对一段时间里自己所能拥有的、那些只对某个时期的自己才有意思的东西的描述。阅读《地下乡愁蓝调》,很容易会对书中所引述的音乐人、音乐产生共鸣,因为马世芳的文字和读者、乐迷的视角几乎是平等的。和很多高屋建瓴、从上往下把音乐往深了、往玄乎了说的乐评人不同,马世芳所做的是让你从更宽的角度去了解乐人,理解音符和歌词所涵盖的那种宽度。   相较之下,《昨日书》不仅免去了乐评人常见的那种高度,连《地下乡愁蓝掉》所持有的那种宽度也变得若有若无,取而代之,撑起这“八年光阴之文字”的,是一个“认真乐迷”长大成人的感悟。   比如《昨日书》开篇《一个六年级生的青春歌史》,即是一段精彩。从70年代始,到1993、1994年升入大学开始初涉专业音乐推介、评价人为止,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音乐人名字在字里行间跳动。说熟悉是因为整整20年,这些名字都是台湾音乐发展进程里极为重要的中坚或者先驱,说陌生因为能大卖的专辑往往挂的都不是他们的名字。马世芳用纪实的笔法,勾画初出道时伍佰的“有形”,王明辉、陈明章们用方言针砭时政的“有神”,叶树茵、潘越云们凝练澄澈之“声”,罗大佑、陈升们沉郁浓重、非黑即白不容中庸之“色”。衔接起这一切的,是母亲陶晓清女士悉心招待离家求学的孩子的片段,是马世芳与学长在路边摊一边喝当归猪脚汤一边心忧国事的学生时光,以及自己初涉乐评人这一行当的艰辛。   母亲陶晓清那句“你自己也知道有没有认真吧”,一定给作者的为人处事烙下了深刻印记。于是,《昨日书》里记录的很多篇章,即使只是一段八卦往事,都能让人在作者的文字间去主动追寻、思考这事件背后蕴含的深意。比如老广播人(其实隐喻着无数以文化、艺术为职业者)身上那种宝贵的甘于寂寞的精神;李双泽在“淡江事件”里扔掉的那瓶可乐,被引申开一场关于台湾在日美文化、乡土文化轮换间的变迁史;李泰祥经典的《告别》,前后波折何尝不是现代社会商业与艺术两种力量永无止境的互搏。更不用提时不时作为背景出现在字里行间的“我们台湾那些年”才会有的社会现象。   张铁志在《时代的噪音》里对鲍勃·迪伦的音乐作解读的时候,曾经提出:迪伦的真正可贵之处,在于他永远是要去提醒人们,认识这个世界,一定要用自己的眼睛,而不是跟着别人走。所以迪伦不愿意说自己是抗议歌手,不愿意做这个世界的偶像。马世芳在《昨日书》里,同样实践着这一理论。着力于台湾本土音乐的“烟花与火焰的种子”部分,他认真地以旁观者的视角记录、描述,就像收藏在他(还有他母亲、朋友)抽屉里的一盒盒音带。因为他很清楚地知道,在唱片业几乎崩盘的现在,台湾本土音乐如果不把根基扎稳扎深,也许有一天一切就都会被忘记了。就像当年李双泽振臂一呼“我们要唱自己的歌”,马世芳用自己踏实的文字,引着阅读这些文字的人,自己去了解值得珍重的本土音乐和文化。   即使到重点转向西方摇滚黄金时期的第二部分“余烬尤温”,当记录的对象变成读者更耳熟能详的迪伦、列侬、Pink、贾格尔等等早已被列为大神的传奇,马世芳的笔触依然保持着“还神以肉体凡胎”的冷静。于是,读者才能发现迪伦在作“The Never Ending Tour”巡演时,每天还在思考、创作,这种由无尽的时间所形成的积淀,也只有像马世芳那样花几倍的时间去体会才能浅尝其味。如果不是作者,又有几个人会去想,当西方一代年轻人在伍德斯托克的泥浆里打滚时,身处的这个国家的同辈人在干些什么,以及打完滚后是洗洗睡了,还是像段氏兄弟那样继承发展“Rock”这个词所包含的深意。   《昨日书》的序,是马世芳写给十年后的自己的,戏虐自嘲间透露着甘于平静的淡定,以及对现在自我的坚持。也许有一天,当真的老到只能被后辈嘲笑而不自知的时候,依然能淡淡一笑,对他说:我是认真地在做一件事,而且一直是认真的。那么,昨日即使已成飞灰,那又如何。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9-4 15:44
    伪摇$    所谓好与坏 我掂量这两个字 意义清晰 确切无疑 总该如此 啊 但我彼时是那样苍老 如今我却更年轻了   Ah but I was so much older then,I'm younger than that now ——My Back Pages,Bob Dylan,1964   dead air 寂静无声的冷场   有那么几首歌 妥妥帖帖藏在心底 却不大舍得听 因为它们太完美 每一播放 便不免残酷地映照出时间的丑陋与无聊 灵魂不够强悍的时候 骤临那样磅礴淋漓的美 简直令人绝望   假如你不在乎我 我也不在乎你 我们便将分别走上曲折的路 忍受厌烦与痛苦 偶尔抬头 张望落雨的天空 想想有谁可以怪罪 且提防那些漫天翱翔的猪 ——Pink Floyd   愿你双手时时忙碌 愿你步履时时轻盈 每当风向转变 愿你总能守得住站得稳 愿你时时满心欢喜 愿你歌声传唱不歇 愿你永远年轻 永远年轻 ——Forever Young,Bob Dylan    先生们女士们 让我们一起欢迎摇滚乐的桂冠诗人 六零年代亚文化梦想的代言人 他逼民谣上了摇滚的床 在七零年代化过一脸浓妆 而后在药物滥用的迷雾中销声匿迹 接着他重现人间 信了耶稣 八零年代末期 他被当成过气角色一笔勾销 却又忽然改弦易辙 在九零年代末开始推出他毕生最强的若干作品 先生们女士们 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艺人 鲍勃·迪伦   你最大的野心是什么   当个切肉的   范围可否再扩大一些   切很大一块肉   你快乐吗   是的 差不多跟一只烟灰缸一样快乐   每个人都在做爱 或者期待一场雨   Everybody is making love or slse expecting rain ——Desolation Row,1965    至于迪伦自己 从不追求领先 也不在乎快慢 那么也就无所谓过不过气 也无所谓落不落后了 他走的 始终是自己开的那条路   我对自己的任何一段过去 都没有任何浪漫情结 我不相信昨天 ——John Lennon    许多人最终花了不少时间与气力 才终于艰难地接受一件再明白不过的事 伟大的作品 并不等于伟大的人格 他们往往把生命中提炼出最精彩 最动人的那些 都留在作品里奉献给这世界 自己孤独面对劫余的废墟和飞灰 我们无需为他搞砸了的事情寻找托词 人毕竟不可能活成一句口号一个符号 想通这一层 我们才可以继续爱他 连同他的失败 他的不完整 还有他搞砸的一切   何以这样轻盈美丽的物件却有这样不堪的余味呢 简直跟一场过度的性爱没有两样 天底下没有物事是完美的 香烟与性 都是如此    我又想当叛逆青年 又需要别人爱我 于是我变成了艺术家 不过就像他们常说的 赞美永远都不够 小小的批评却总能击中你的要害 ——John Lennon   被自己在乎的人在乎 不容易啊    曾经相信的那种永远不能遗忘的深刻情感 终究还是被遗忘了 或许最悲伤的部分是在梦想成真那一刻你猜发现自己对它早就不在意 并且发现它的实相其实跟生命中诸多猥琐细节毫无分别 而在此之后 你再也无梦可做了    我们隔着历史的距离 一眼看到总是那些头角峥嵘的人物 哪朝哪代都有有着很好的自我意识和行动力 能够创出一番功业的实行者 此刻亦不例外 有出息的年轻人 总能在制度里外的夹缝找到出路    任何艺术形式都可以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艺术家作为公民 作为社会人 当然有权用他最拿手的形式对公共议题发表意见 然而既然选择了这样的形式 便必须对艺术的专业有所自觉 得对自己的话负责任    摇滚或许可以蹭出几星火花 又或者可以是一阵风 让燎原大火烧得更快一些更远一些 然而摇滚的意义 就跟所有的艺术形式一样 从来都不在于如何功能性地改变社会 若真要效率挂帅 或许应当入党选议员 或是动手造土制炸弹    他并不需要迎合谁 若他终究走上了一条人烟稀少的路 那也是他的选择 我相信他是耐得住冷清的    我觉得未必非要时时提醒自己保持寂寞而艰辛的状态 弄得一张悲壮的臭脸 唯恐旁人闻不出你的革命纯度 各人为各自的选择负起责任并且付出代价 如此而已 台湾有谚云 欢喜做 甘愿受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我是觉得 当事情变得不好玩了 或者搞到必须为了实践理想而不断自我剥削 可能就是不妨歇一歇脚的时刻了    人生的借口早已透支 不容继续妄自菲薄逃避责任 至于该做什么 那是各自的战略 心里明白就好 往者不可谏 来者犹可追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9-4 15:44
    至_尊    从当当网买的书,竟然还有签名,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PS: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抱歉,你的评论太短了。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9-4 15:44
    張鐵志$    「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流淚的青春」,羅大佑如此唱著。      馬世芳的「昨日書」,一如前作「地下鄉愁藍調」,也是一本多愁善感的青春之書。他總是書寫搖滾史的古老幽靈,不論是迪倫、列儂、Pink Floyd,或是台灣的李雙澤、陳達、或羅大佑。你在他的書中 很少那些屬於「今日」的年輕名字(一個重要例外是林生祥和他之前的樂隊「交工」)。而他書寫的昨日不只是音樂史的昨日,也是他自己的昨日,他的青春。尤其是那些老靈魂如何糾纏他的青春。      我與馬世芳共享某些青春時光的密語。我們是出生在七零年代初的同代人(他是比我大一年的學長),進入同樣的高中社團,同樣的大學,同樣是搖滾迷(尤其是迷戀六零年代),並且在青春期經歷後解嚴時期劇烈變動的台灣政治與文化地景。(現在在大陸又屬於同一出版社。)      相似之外,我們當然也有不同。      我們在大學讀不同的科系,參與了不同社團:他讀中文系,我讀政治系。他參與文藝青年社團,他們讀詩、聽搖滾、看藝術電影;我參與所謂學術性社團,終日啃讀各種批判理論、分析台灣社會矛盾,並不時在校園或街頭抗議。   如今我們寫作的不同方向似乎正從那裡開始分歧:我們當然都寫音樂,但他的音樂文章更屬於個人性的抒情散文,我則比較帶著分析性,且更關注音樂的社會性與反抗性。      但其實我們的岔路更早於大學時期。馬世芳在高中時就寫下長篇披頭四分析,在高中畢業就去電台主持節目。他真正是我們的「前輩」。   有人說,馬芳寫起西方搖滾人物彷彿每個人都是他哥們;但他沒說的是,當馬世芳寫起台灣流行音樂史上人物時,每個人都真的是他從小認識的叔叔阿姨,不論是音樂人或是最早邀他主持節目的廣播人。更不要說他讓人肅然起敬的母親陶曉清女士。江湖流行的笑話是,陶曉清在台灣被稱為「民歌之母」,所以馬世芳就是「民歌」。      馬世芳如此回憶:「「民歌運動」最熱鬧那幾年,母親經常籌劃主持演唱會,那些民歌手三不五時便到我們家裏開會。」      我們當然不時欽羨馬芳有這樣難得的生命機遇,讓他可以在青春時期就早早親身探觸到那個對我們來說巨大而遙遠的音樂聖堂。但重要的是,馬世芳在音樂上下的苦功,他美好的文字和在廣播電台發送的聲音,讓他將個人的資產轉變成我們這一代人集體的音樂知識。      「昨日書」的文案引用了迪倫的歌詞:「啊彼時我是那樣蒼老,如今我卻更年輕了。」的確,我們這些人在少年時就常被形容成裝載著一個過早蒼老的靈魂,但如今我們真的更年輕了嗎?昨日的回憶是不可能真正被告別的,只會不斷回來威脅我們;且在經歷許多人生困頓的四十歲的此刻心情,其實是會更蒼老一些,一如馬世芳在此書「代序:給未來的自己」中所寫 :      依然的懷著舊,而因為年歲添長,那些舊,益發地顯出不合時宜的遺老氣味。因為不肯承認,依然的叨念著回望是為了前路云云,渾然不覺這些年便是一直背對著前路,倒退走來的。      不論我們要如何寫今日書或明日書,在那之前,我知道,馬世芳的青春將進入許多年輕讀者「多愁善感而初次流淚的青春」。         (張鐵志,台灣作家,作品「聲音與憤怒」剛發行最新增訂版)      本文刊登于南方都市报阅读版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9-4 15:44
    今天天$    马世芳《昨日书》写摇滚史和Bob Dylan,写台湾民歌运动。感情真挚,读来却像是隔了遥远的时光,那些经典歌手和会考前一周强记下来的各种历史人物与我而言并没有多大区别。即使他们的歌仍然留存在网路上,听起来却远不及马的文字给我的感觉好。      口味或许是与时代相关的。      反而是惊艳的代序《给未来的自己》以及各类和青春有关的童年往事,让人会心一笑或是“掩卷悲喜”。还有作者跋那里引用的“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恰到好处。   Google了一下发现出自于陶渊明 《归去来兮辞》“我以往之不见,知来着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也顺便拜读了陶渊明的大作,行文通畅,旷达洒脱的气质猝不及防,迎面扑来。深得我心,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9-4 15:44
    卡哇伊$    看见名字就很想去读,我们走过昨日,不停地在回想   我们不能总是在想过去   世界还是那个世界,不一样的是我们。。。   有关我们,   有关世界   我们在声音里共鸣……   用文字写下的。被记载,被记忆。   将我的记忆嫁接在你的记忆之中,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9-4 15:44
    wohoo$       乐评和美食家是相似的,决定今儿个去哪儿撮一顿的饭馆之前,总会去找找老饕的评价与推荐。坐下之后,在众人大块朵颐之时,总有胃口好,食欲旺盛,幸福指数较低的人士对个别菜品大   加赞赏,筷影翻飞,整个一桌的人士都被吊的味蕾发涨,满嘴哈喇子,不知觉的多吃这么两口。   我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菜不仅是菜,除了菜的色香味俱全,还有声和人。多年下来在,经历了这么多饭局后我总结了我的饭局理论,一个好的吃客,可以让一个菜提高2成评分.   好的音乐不仅仅是歌词和旋律,还有歌曲后面所连着的很多细枝末节,当你能够仔细整理出来,逐一展现,你会重新审视你曾聆听的歌曲,去把握它所带给你的新的感受。   读此书时,在北京出差,一边看,一般找里面介绍的歌曲,一首首过 一下,试图营造准确的氛围,能够在文字上更好的理解作者。   究竟何时开始喜欢音乐,我已经记不得了。80年代,小学,没有什么流行歌曲,学校的大喇叭放的音乐常放一周旋律优美的古典,记住,后来才知道是经典的蓝色多瑙河,或许在娘胎里红歌听多了,有过此类音乐早教。和作者纯正的音乐家庭氛围,自是不同。书中介绍了中广音乐电台,看这个名字很是耳熟,掐掐手指算算时间,92-95我正值高中,常在中午用家里的听音乐,隐约记得是中广流行网,当时好像就是这个名字,每日均能听到好听的歌曲,我已经忘了在高二还是高三,参加他们电台的活动,按照电台说的地址,寄信过去,是不是寄到仁爱路,我已完全没有印象了。在我寄出那封信后不久的一天,在学校的收发室拿到了我的信,被退回,我的信上盖了个红戳,退回,原因:国名不对,原来我按照电台所播报的地址,直接写了中华民国,我爹把我狠批一顿,说要是早些年,我肯定成为斗争对象了。隐约中还和作者有过此种联系。   在电台的一端分享自己的音乐世界,如同通过一本书来和读者做虚拟空间和时间的对话,你可以选择在任何一个电台听,知道内容可以触及你的音乐神经,也可以选择任一本书来体会作者的世界。我没写过书,但是我有过和作者一样的经历,做过一次主持,感受过在空中和听众分享自己的收藏和理解与领悟。我希望如果能有机会,我再去尝试一次,这也算是我的人生未完成列表当中一个吧。   此书才读一半,应该还有精彩的部分。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9-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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