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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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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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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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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莫里·施瓦茨是作者米奇·阿尔博姆在大学时,曾给予过他许多思想的教授。米奇毕业十五年后的一天,偶然得知莫里·施瓦茨罹患肌萎性侧索硬化,来日无多,这时老教授所感受的不是对生命即将离去的恐惧,而是希望把自己许多年来思考的一些东西传播给更多的人,于是米奇·阿尔博姆作为老人唯一的学生,相约每个星期二上课。在其后的十四个星期里,米奇每星期二都飞越七百英里到老人那儿上课。在这十四堂课中,他们聊到了人生的许多组成部分,如何面对他人,如何面对爱,如何面对恐惧,如何面对家庭,以及感情及婚姻,金钱与文化,衰老与死亡。最后一堂课是莫里老人的葬礼,整个事情的过程,以及这十四堂课的笔记便构成了这本《相约星期二》。

    作者简介
      米奇·阿尔博姆(1959- ),美国著名专栏作冢,电台主持,电视评论员,此外还是活跃的慈善活动家。迄今为止,阿尔博姆已出版九部畅销著作,其中纪实作品《相约星期二》在全美各大图书畅销排行榜上停留四年之久,被译成包括中文在内的三十一种文字,全球累计销量超过一千一百万册。2003年,阿尔博姆六年磨一剑的小说《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将“星期二神话”继续延伸,迄今已累计售出八百万册。
      米奇·阿尔博姆目前与妻子简宁居住在美国密歇根州。

    最新书评    共 9 条

    凌阳生     读这本书,是缘于错过了金士杰和阿亮的《最后十四堂星期二的课》这部话剧。话剧是由这部小说改编的,即便如此,我也没有看书的念头,直到真正错过了这部话剧,才想着要补补课。大多数人,无论是看电影还是话剧,都希望能先看看原著,借以了解大概的内容和情节。而对我来说,这样的做法很容易有先入为主的观念,容易产生对作品的偏见,倒不如一身轻松地到电影院或剧院看完作品,再回头品读原著,看看导演编剧将作品演绎了几分,演员的演技到那里去,追溯原著的理念。    应当说,一个人面对未来的态度能看得出这个人能走多远,而一个人面对死亡的态度则能看出这个人有多豁达。生活中,死亡是个晦气忌讳的字眼,即便明知我们是向死而生,一路奔向衰亡的道理,那也是十分难以接受的。而恰恰主人翁能以一种豁达的态度接受死亡,调侃死亡,这也是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    十四堂课,能教给一个人什么东西呢?这是我一直疑惑的,像我们在大学里,一学期的课下来不过是空虚度日,略懂一门课的皮毛,甚至在社会分工中没有丝毫用处的课。而对于一个世俗眼光看来失败的中年男人来说,一位濒死的长者所教授的十四堂课则足以终生受用了。如是,大概可以总结十四堂课的内容:    积极面对生活,即便面对的是死亡颓败;    乐观接受死亡,如若坦然接受,死亡也不是多大的事。    生活要学会调侃,懂得调侃了,也大概懂得举重若轻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7-22 22:48
    墨花满        这本书的内容很短,但是却耐人寻味,开篇读了余秋雨的序,就很喜欢,作者的另外一部《一日重生》也有毕淑敏的推荐,这两位作家都是我很喜欢的,以后也会买来看看。       莫里是个可爱的老头,从他的话语中你能深切地感受到这是怎样的一个人,当我读到他说的如今的文化和教育方式时,我不禁想到了国学大师季羡林临死前就说过,他对中国的教育很是担忧。我们经常会看到中国人去崇拜国外的教育方式,然而当你一开始就生活在那个国家的话,你也一样会如同现在这般对自己所处的社会感到不满。很多问题其实都是社会共同都存在的问题,就像这本书里描写的,我们面对的困惑和难题,都是大同小异的,不能够真正的看透生活的本质,不能够知道人最应该追求的是什么,总是会让自己生活在烦恼和困惑之中。       我们这个社会太需要爱了,莫里一直在强调,我们每个人都要有同情心,要有责任感,这个社会就会变得很美好。可是我们被教育的结果是什么呢,就是对所有的一切都要越多越好,从小就被培养的很有功利性。可是追求的过程哪里有终点呢,永远有比你更有钱的,永远有比你住更大房子的,开更好车子的,更多的权利的。很多故事都在告诉我们,当一个人面对死亡的时候,他才真正体会到了人这一生到底应该追求的是什么,可是每每等到人生尽头才发觉,岂不是抱憾终身,我们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这一生,到头来碌碌无为,带着许许多多的遗憾而离去。       人都是情感动物,可是现在的我们,总是时时刻刻压抑着我们的情感,都很吝啬,我们害怕付出,害怕受骗,害怕被伤害。我想每当我们觉得这个世界美好的时候,决不是当我们看见一堆钞票时的感受,那些美丽的时刻,定是充满了温情的时刻,它触动了你的内心,而不是触动了满足你欲望的神经。       我在想假如有一天我老了,我会有莫里一样的生活激情么,他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在一群年轻人中间跳着他的舞步,也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独自一人跳着探戈。不禁又让我想到人始终都要自己的爱好,这个爱好是可以陪伴你终身的,它可以让你感到自己充满了活力,身体上的也好精神上的也好,至少当你在做某件事的时候,你的内心是充满了愉悦的。       书中有许多地方的对话都让人印象深刻,比如他说的人生中最困难的事情就是与生活和解,我在想自己这个年龄阶段,要与生活和解的部分是什么呢,绝不是完全的妥协,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想找到那么一个折中点,让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和谐,难处就应该在此吧,到底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和解而不是全部的妥协呢?       他说,我们的文化和教育造成了一种错误的惯性,一代一代地误导下去,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什么误导呢?我们的文化不鼓励人们思考真正的大问题,而是吸引人们关注一大堆实利琐事。上学、考试、就业、升迁、赚钱、结婚、贷款、抵押、买房、买车。。。。。。层层叠叠,一个紧跟着一个,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而且总是企图按照世俗的标准活得像样一些,大家似乎已经很不习惯在这样的思维惯性中后退一步,审视一下自己,问问自己,难道这就是我一生所需要的一切?       就像他所言一样,似乎我们在上述的那些事情中都做到了别人认可的地步,我们就真正活得开心、过的幸福一样。然而有一天当你真正费尽心机煞费苦心得到了一切,也许就会发现到头来自己内心依旧很空虚。所以当有些人拥有这些,还与那些在向这些东西奔跑前进的人抱怨自己过得多么不开心的时候,人们只会认为他不知足,其实这就不是根本原因所在,如果人们不能够真正感受到内心渴望的,得到了别人眼里再好的东西,都不会让这种感觉消失。所以又有人会说,那就去追寻你内心渴望的一切呀,这个时候也许这个人就更后悔了,后悔自己为什么会与别人一样追求大众认可的人生。细想想,如果你不能够很坚定自己渴望的事情,并一步一步不管多么艰难都愿意走下去的这股精神,那么即使你选择了内心渴望的,与此同时还是会去羡慕那些为了追求大众意义上表面光鲜的生活的,这就是大多数人的矛盾所在。一边拥有着别人羡慕的生活,一边又感叹着这不是自己想要的而又不愿意放弃现在的,而重新追求自己想要的。       最后说一段我很喜欢他说的几句话:       人生最重要的是学会如何施爱于人,并去接受爱。       爱是唯一的理性行为。       相爱或者,死亡。       没有了爱,我们变成了折断翅膀的小鸟。       一旦你学会了怎样去死,也就学会了怎样去活。       我不会羡慕你的人生阶段--因为我也有过这个人生阶段。       婚姻里最重要一点的价值观就是,你们对婚姻的重要性的信念。     详情 发表于 2013-7-28 10:20
    Yui    很早就放进收藏夹的书,上一次逛书店看到就顺便买了。这2年看了很多关于死亡的书,例如于娟的《此生未完成》、还有一本爷爷推荐的《生命日记》。死亡应该是人生最大的课题,没有之一。只是许多人都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正马不停蹄地朝死亡这条路的终点奔去……            其实人生下来就在死去……            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这个问题,是在高三,忘记是看到了什么还是周围发生了什么,突然意识到自己一定会死,死掉后,和睡觉一样,什么都感觉不到,而且再也不会醒来。于是每天都沉浸在巨大的恐惧之中……            这些年乱七八糟看了很多书,也是想要在书中寻找答案。我是谁?人为什么活着?人一定会死?            有时候也会想,为什么自己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为什么别人都可以那么快乐地度过每一天?后来才明白,家庭不能给予自己足够的安全感,反而只有巨大的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难怪自己会拥有黑色的内心世界。            明白了这一点,虽然可以正视自己的内心,却开始变得急功近利,工作时几乎不让自己停下来,很害怕闲散的时光,总觉得在浪费时间,本来已经经常加班,还报名参加了学习班,结果根本坚持不下来……工作一停,等待我的只有更大的恐慌和空虚……            所以当年某人问要不要一起去西安?我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生活如果一成不变,时间长了我大概又会陷入新一轮的空虚之中。            虽然同去的同事们对西安都诸多抱怨,偶尔我也会配合下说说这个十三朝古都的坏话,但其实心里都会默默地想,其实西安不错。我们觉得一个城市不好,只是因为我们在这里过的不好。            第一年日子过的轻松悠闲,虽然没朋友,但和阿玛湿父一起租房子住,大部分时间心情都很愉快,这里的生活节奏不像深圳那么快,和同事吃饭聊天也可以随便聊随便说。      每到周末穿过整个小区的大花园走去超市买东西,是我最最享受的时光。西安每年春天和秋天总有那么一段时间,天气好到不行,蓝天飘几朵白云,不冷不热,出门不用打伞,就是刻意去享受阳光。(枫叶新都市绝壁是我住过环境最好的小区,虽然我每年为它付出了昂贵的租金)            第2、3年,认识了丸子这个好朋友,终于知道一个好的朋友究竟能够为你带来多少东西。虽然工作开始比在深圳时更加疯狂的忙碌,但正因为这样,偶尔逃掉加班和丸子去逛骡马市,和唯一的终于可以放松的周日都显得尤其地快乐和珍贵。            特别是留在西安的最后2个月,快乐又充实。            说了半天好像和死亡没什么关系,但其实我知道死亡一直在我心中从未离去,无法摆脱对它的恐惧,只能在人生的路上和死亡一起跳舞……            最近似乎又到了一个转折点,只是过去几年自己过得太自私,从未考虑过家人的感受(包括去西安,自己就决定了,也没有和爸妈商量过),虽然忍耐的过程是痛苦的,但也该为家人做点什么了……            等待那个转折的时机到来……     详情 发表于 2013-7-29 18:50
    果仔净    个人原因吧,感觉暂时还没有什么启迪我的思想~可能大家对生死的认知思想不同,对他人勇敢面对生死,我很敬佩,但就我个人而言,我无法接受生活无法自理的自己,活着要有基本的尊严,如果没有,那我宁可早点离世。至少教授还付的起佣人的工资,他可以得到很好的照料,但底层的人。。。久病床前无孝子~  详情 发表于 2013-7-30 17:18
    D.PP    人到了濒临死亡的时候,才会真的超脱一切,思考心灵更深处的东西吧。我害怕写书评,我怕自己文采不好,表达能力太差。我怕一本好书,因为我评得不好,坏了它。但是,我真的爱这本书。每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我都在看这本书,夜给我各种宁静,然后我可以轻轻悄悄的读书,我舍不得看完,我一字一句慢慢的体会,但是我记性不好。老是忘记,所以我开始像读书那样,话句话段。把那些产生共鸣的,写到心里去的话都记下来。从文化的灌输,原本人们只要营养够了就好,后边变成了山珍海味,极尽奢华,我们被社会化得不够彻底,所以我们在心灵深处还是给了自己一片净土,我们用好书好电影来洗礼自己。莫里说,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一样的幸运,因为他还有时间可以和大家道别。让我想起了我的哥哥,是啊,他是不幸的,他一句话都无法说,就这样死去了。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会想他,非常非常想他。原谅别人,也原谅自己。莫里说最后悔的是朋友原谅他的朋友。后来他朋友得了癌症死了,他非常的后悔。我开始让自己学会原谅。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04:43
    知足的    “我不会羡慕你的人生阶段——因为我也有过这个人生阶段。”    ——题记    很多人都说,女人过了25岁就要走下坡路了。今年的我刚好走在了这个坎上。依稀想起小时候,总是特别盼望着长大,盼望着独立,盼望着出门看看。可是当真长大了,独立了,也出门在外了,脚步却没有那么有力了。    现在社会生活节奏太快,压力太大,女人25岁之后,会被催着找工作,被催着结婚,又被催着要孩子……我们都变成了“被催族”。小时候那种勇往直前的精神头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强装成熟的通达。夜深人静的时候,会自己闷着被子流泪,因为已经明白小时候想成为一名动物驯养师的梦终究只是个梦了。靠在爱人肩头的时候,不会要求心意相通了,因为已经知晓人生太长,始终如一的陪伴已经很难得了;合家欢聚的时候,不会闹哄哄的傻乐了,因为已经看透所谓父母子女一场,也不过是目送彼此的背影渐行渐远了。    女人25,生活渐渐沦为一场突围。歌里这样唱:“什么时候日子开始飞快,开始会把青春回忆倒带,害怕风吹日晒,害怕路太远,一不小心熬了一夜,三天都睡不回来。”就是这种衰老的预感,像丝袜上的一道裂痕,阴凉的在腿肚子上悄悄往上爬。其实也没有什么大灾大难,只是我们都像是行走在沙漠中的骆驼,茫茫黄沙,四下无人,却不能悠然自得,闲庭信步。为了生活,为了尊严,哪怕每天只能听到周围狂风呼啸的声音,也需要抬起一只脚再放下去,又抬起另一只脚继续往前走的优雅和耐心。    读完莫里老人的十四节课,他对衰老的从容,对孤独的放纵让我很吃惊。人生中最后的阶段既不是大肆挥霍,也不是交代后事,更不是顾影自怜,而是吃一顿平平常常的早餐,读一份天天发刊的报纸,然后在日复一日的午觉中沉沉睡去……   莫里老人是这样看待衰老的:    “随着年龄的增加,你的阅历也就更加丰富。如果你停留在二十二岁的年龄阶段,你就永远是二十二岁的那般浅薄。要知道,衰老并不就是衰败。它是成熟。接近死亡并不一定是坏事,当你意识到这个事实后,它也有积极的一面,你会因此而活得更好。”    我想起来几天前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天跟男友坐轻轨从市里回塘沽,对面坐着的是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那天的阳光很刺眼,就在轻轨进站出站的光影交错间,我感觉我像是坐在了时光隧道上,对面的老夫妻可能就是几十年后的我们。如若果真这般岁月静好,我想我也不惜一夜白头吧。    衰老也没什么好怕的。脑子开始萎缩了,心却变豁达了。身体四肢开始不协调了,人情世故却都理顺了。放轻松点吧,青春转瞬即逝,来不及认真的年轻,就选择认真的老去吧。     详情 发表于 2013-8-15 20:54
    假老练     周末天气湿热,索性就呆在屋里好好的看看书,这本书买了也有快一年了,一直连包装的塑料膜都都没拆开。也没多想,居然一天把它啃完了,感觉很充实。       很羡慕作者的人生中遇到这样一位教练,在人生的最后时段给作者以醍醐灌顶的洗礼。现如今人们庸庸碌碌的忙碌,在追求物质的时候其实忘了还有更重要的东西,爱,以及教授那种对生活的乐观。      2013.07.28     详情 发表于 2013-9-14 21:22
    雁渡寒    Death   Fear   Aging    Greed   Marriage   Family   Society   Forgiveness   A meaningful life      与生活讲和,话虽然很短,却值得我们好好回味。   要有同情和责任感,这些让我们这些在世的人要牢记在心,对于任何人还有动物,都要有一颗同情心。   对于婚姻的几点看法,触碰心灵。   是值得再看看的一本书。     详情 发表于 2013-9-15 20:58
    佳炜     夜很深了,天幕落下,淡淡的黑在校园里弥散开来,万物归于寂静,宿舍寄养的小老鼠开始外出觅食,发出吱吱格格咬笼子的声响,QQ上的好友一个接一个掉线,终于,只剩下我一个人,和书桌上的台灯,还有电脑暗淡的屏幕,形单影只。    我并不是一个害怕孤单的人,同时,我也早已把自己训练有素到足够勇敢以抵御黑暗。所以,我享受这样清静的时光,尽管耳机里的讲课内容让我困顿不堪,于是我翻开了它——《相约星期二》。我想,它该是一堂比此刻耳机里播放的会计教程,更值得我,用这样一段难得的时光去细细品味的课。    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的内容其实很少,用一个晚上便足以读完。毕竟一个连生活都无法自理,一步一步迈向死亡的耄耋老人,每说一句话,于其,大概都是无比艰难的。我曾深刻体会这种艰难,以至于,在过去一年内与我失之交臂的爷爷奶奶,在临走之前,竟都沉默地可怕。因此,我一直羡慕米奇有这样一位老师,愿意在走之前倾吐他的一生,不是琐碎的日常生活的叠加,而是所有睿智的人生智慧的组合。    莫里的价值观似乎常被我们称之为崇高。他不追名逐利,而将活着的所有意义归结于播撒爱的火种;他强调同情心与责任心,即使自己身处病榻时日无多仍为报纸上别人的不幸遭遇耿耿于怀;他洁身自好但并不孤芳自赏,努力在浮躁的社会风气中建立的自己的文化并乐于与人分享。当然他也并非圣贤,在临死前反思自己曾犯下的错误,他为之泪流但最终选择原谅自己。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原谅自己,然后原谅别人,人之将死,又有什么不该被放下,不值得被原谅呢?    最后的最后,当他的气息越来越微弱,死亡的气息一步步凝重,他开始与上帝谈判,“我问上帝,我能成为天使么?”读到这里,我不禁掩面而泣。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去年寒假开开心心地打包回家,迎接我的竟是奶奶被急性肺癌击倒的噩耗,她来不及跟我说上一句话便换上了失语症。尽管所有人都告诉我,就在两三天前,她还一直一直呼唤我的名字,等待我这个最小的孙女外出求学归来。然而,当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然记不得我了,无论我怎样身嘶力竭地呼唤,紧握她瘦骨如柴的双手,抚摸她日益松弛形容枯槁的脸,她只是瞪着起了翳的朦胧双眼无辜地望着我,然后撇开脸去,望着天花板,淡淡地念上几句“阿弥陀佛”,便轻而易举地挣开了我的手。 是的,她不记得了,疾病将她的记忆清空,此时她的脑袋干净地如同呱呱坠地的婴儿般,而她的身体也愈发瘦小蜷缩在一起如同刚降生的婴儿。死亡与出生,究其本质,有着惊人的一致性,或者可以说死亡是生命诞生的一种回归。可是,她依旧记得默念“阿弥陀佛”,祈祷自己临死前所受的挣扎少些,亦或向莫里那样,祈祷死后能够成为天使。    所以,人在死之前,是真的,能够同上帝对话么?用他们各自所信仰的语言,为自己争取进入极乐世界的入场券。    莫里说,爱是唯一的理性行为。这句话,我信。无论是爷爷走之前一遍一遍呼唤的奶奶的名字,还是奶奶走之前一遍一遍念叨的“阿弥陀佛”,无疑都是他们一生的挚爱。爷爷爱奶奶,而奶奶爱她的信仰。他们平凡地如同中国大地上一抔随处可见的厚土,没有办法培植出如同莫里般崇高的基于大众的爱,只是遗忘了一切而只保留心中那一份小小的执着的爱,仿佛一遍一遍地呼唤便可牢牢地把它们刻进骨子里,带到今生,待到来世。    人们总是怯于谈论死亡,每每谈及也大多泪流满面。难得有人,如莫里,坦然面对,乐于分享。而今,他早已在他“一个终身的教师”的碑文下埋葬多年,而他的这最后一堂课,却穿越时空,传诵至今。    He asked if he can be an angel.    I'm sure he can, just as my grandparents.  详情 发表于 2013-12-2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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