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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栋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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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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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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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10:5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书是诗人、作家、剧作家邹静之的一部文学力作。本书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九栋》描绘了作者少年时期在北京某机关大院的成长历程,第二部分《风中沙粒》则讲述了作者作为知青在北大荒的青春岁月,整个作品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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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7-22 04:08:35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好的文字,我向来不太擅长用语言表达,感觉这东西,有时候真的很难说的很清楚,九栋,就是这么一本书。
         
         黑暗、压抑、冷漠、死亡、陷害、无辜……似乎一切黑暗到底,能让人觉着窒息的词儿用在那个时候都不为过,可在先生笔下,那个时代,是另外的样貌,也是每个时代都该有的一种样貌,日子。
      
         看了大半,想说点什么,可到底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说不清。既然说不清,就不说了。先生笔下的那个年代,再不是我们所知的那个年代,其实也真是我们所知的那个年代,只能说,先生会生活,很会过日子……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8-17 05:12:22 | 只看该作者
      亲友宴席上,一桌子明明是同龄人,却隔山隔水找不到与他们的共同话题,若是以前还肯勉强自己谈笑风生,如今宅属性刻骨铭心,社交技能日退千里,索性彻彻底底坦坦然然做起向隅的那一人,颇有点“我们老了,无所谓了”的姿态,懒得应付。
      
      爱热闹我家人的传统,喜欢呼朋唤友的潇洒,热衷高谈阔论的激烈,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穿梭在酒桌边酒酣耳热的成人中间,凭借出色的记忆力,在他们的言论中任意采撷,他日改头换面作自己的知识卖弄,有时一片喝彩,有时引人侧目。
      
      以前一直以为自己也延续了这种传统,平时喜欢约几个朋友来家里,我做饭,大家稀里哗啦吃个肚饱,然后开始有一搭没一搭谈天说地,朋友都是平素在网上往来不断的,好像该说的话早都迫不及待用各种沟通工具说过了——话说现在的交流方式五花八门越来越方便,简直不给人留下沉淀思考去芜存菁来提高交流层次的空间——但凑在一起还是聊得特别开心,加上有烟有酒有音乐,好像确实是一个爱热闹的人,有一个常热闹的家。
      
      可回乡这几天,我却发现自己爱安静的另一面,满屋子人群中忽然就鼓起莫名的烦躁,他人的对话无意义地流淌着,自觉话不投机肯定伤人,但总觉需要的沟通不是这个样子,渐渐在心中激起“关我屁事”的反叛,不善伪装的脸色有些阴郁下来,勉强应付的笑大概带着滞涩和锈迹,终于忍不住心里把借口翻检一遍挑出最合理的润色圆满了起身告辞,大概不仅我这一人向隅的客人逃出生天,那举座不欢的主人和余客也都是带着十二分的如释重负吧?
      
      有时候觉得,生活在远离家乡的大城市,就跟曾经从声名赫赫的P大毕业一样,都快成了生命中的“原罪”,在这小城市青年志满意得夜郎自大和大城市青年悲催渺小不屑一顾交相辉映的神州大地上,彼此之间的沟通好像总是隔着点什么,话题被双方的先入为主操纵着,那么容易就驶入令人厌倦的模式——虚伪的彼此羡慕,轻佻的相互同情,毫无意义的怀旧……每当那种时刻,我就在心里一遍遍地想回到家中,彻彻底底地做他们心中古怪孤僻的人,用TWITTER刷掉心里的烦躁,或者读书,有这虚与委蛇的时间我该看了多少页书?
      
      爱归类的闺蜜总是说我清高,我发现不反驳才是最好的反驳。因为反驳久了,潜意识里干脆就作茧自缚了。但清高这东西分了高下,难免有点臭美,我倒更愿自认是“各色”,以前为别人活得多一点,总怕格格不入遭到取笑和鄙夷,所以努力掩盖着不入流的拧巴,扮作随和的人到处温良恭俭让;现在觉得那不过是浪费时间,于是带着点破罐破摔的心态,“办不到的事情我办!不!到!”就像我压根儿不喜欢家乡,也不怀念那些粗糙而重油重味的所谓美食,我不太了解家乡同龄人的生活方式,我也讨厌被他们归类和想象——是的,我不累,也不悲催,但同样没有高薪,不会花钱如流水,我生活在帝都,但总觉得更多地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工作和家庭两点一线间,填充了满脑子的胡思乱想,笔下呓语不断,心中浮想联翩,就是这样,若说出来自然又要被嘲笑装逼,所以各自相安无事就好——不如下次,我们一起吃饭试着不要说那么多话问那么多问题,大家吃吃就好,笑笑就好,点点头,喝喝酒,下楼的时候,如果你先走,就向我挥挥手?
      
      正好回到家,亚马逊送来了我订了两本书:九栋,和孟晖的随笔。站在客厅里等烧水泡茶的功夫,看完了《九栋》的序言《寻己录》——
      
      寻己录
      
      做梦了,梦醒了,天亮了,该起了。梦里的自己和现在的我有点不一样,那梦中人更应该是我。想回去,回不去。
      
      从小到现在,说过许多豪言壮语。公开或私下时说过要做什么什么样的人,终于没做成。总觉得现在的自己,或被什么人给换了。
      
      人一多自己就丢了。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总要站一站,不是问路想把自己找回来。找回来了也孤单,返身回旅社去听雨。
      
      除了肉身外,还有很多自己的影子装订成册,走一处遍有一影子留下。那天去看花,突然一影子从十年前的玉兰树后移了出来。是我。相对无言。树没变,花没变,春天也没变,我看我觉得陌生了。
      
      参加某聚会,认识的人少,不认识的人多。选一角落枯坐,稍后,与一景况相同者攀谈,甚热烈。此时,真的我依旧在角落,看着滔滔不绝的自己,甚厌之。
      
      常被人借走。妻说:“今日好太阳,随我去商店买袜子。”喏喏。与屋内等我之我生离三小时。
      
      女儿将生,在产房外“困守”。突然哭声大震,是我儿无疑。隔窗看那小孩,也睁着眼睛看我。彼此相认。
      
      看旧照片,那时我朴实、清纯如头顶的蓝天。看久了,两人相拥洒泪,说不上哪个时候更好,哪个时候都会消失,照片不看了,那个我也不愿牵肠挂肚。
      
      读《春江花月夜》,“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那江畔人回头看我,一眼的陌生,看得人冷。
      
      独自在雪原上走,可以笑,可以哭,可以唱,可以骂人,可以沉默,可以奔跑,打滚。一下子放出许多的我来,像狂欢节的队伍。倘此时,远处有人出现,便众我合一,还原为痴呆状,在白雪蓝天中间流鼻涕。
      
      用手拿笔,用笔写字。写完了,心里跳出个我来读,说是谎话,怎么自己要对自己说谎?此话问得好,问得真好?
      
      买书不读,或读书时听窗外人语,风语、树语、鬼语、雨语——“嘭!”瞌睡将书打在头上。
      
      见一美妇,说看,说不看,做看与不看状。美妇亦做蔑视与不蔑视态。
      
      深夜呆看一颗星,看久了,觉得自己原本很古老,或有前身。风吹衣,那人就真靠近了,闭目不敢认。
      
      发了烧,从悬崖上飘落,惊醒,再飘落,再惊醒。问为什么总是演这情景来吓我,说为自身出汗呢,是自己帮自己的一种,倘自己帮不了自己,飘下就会到底了,终于,那个最怕的字没说出。
      
      
      
      看完,正好水开了,水壶咻咻作响,鱼缸里锦鲤拍出细微的水声,窗外顽童掷了一个脆响的炮,如梦初醒,泪眼婆娑说不出话来,心境苍凉像经过了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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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3-8-18 13:56:06 | 只看该作者
       感觉很真切 那些孩子气比较感动 整本书色调比较灰。可能做诗人的骨子里就是敏感 和伤怀。特别喜欢里面的某种情愫 写小孩子读不认识的字是用什么什么什么什么 写他们用脚踩信封 写自己和溪小妹的故事 写我们去公主坟七个人用眼睛把公主藏眼睛里 写小鸡 写我睡麦杆堆里 鼹鼠出来啃皮鞋时的甜蜜。都比较感动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19 03:54:05 | 只看该作者
          同时读了两本书,一本邹静之的《九栋》,一本吴念真的《这些人,那些事》,都有感动,都有唏嘘,都有穿越心灵后的余音回荡,由此,产生将他们放在一起来谈谈的想法。简略说,将他们写在一起原因:其一,都是知名编剧。邹静之被称为“中国第一编剧”,创作了《康熙微服私访记》《铁齿铜牙纪晓岚》《倾城之恋》等电视连续剧,还担任《千里走单骑》《赤壁》《一代宗师》等电影编剧;吴念真,在台湾被称为“最受欢迎的欧吉桑”,陆续写了《恋恋风尘》《老莫的第二个春天》《悲情城市》等75部电影剧本,曾获五次金马奖最佳剧本奖,两次亚太影展最佳编剧奖。其二,都是作家。邹静之有长篇小说《玻璃厂传奇》等作品,部分作品被译为英、法、意、西等国文字;吴念真曾连续三年获得联合报小说奖。其三,同年生。邹静之,1952年出生江西南昌,北京长大;吴念真,本名吴文钦,1952年出生于台北县瑞芳镇。其四,他们实在像。“没有一点架子,个子不伟岸,肤色不性感,眼晴小”、“跟你掏心窝,人好,文好,脾气好,可谓文娱界的‘三好生’”、“冷峻中有温情,幽默里有忧伤,广阔而又精细,粗犷而不失优雅(张国立语)”,这些从网上搜到的对邹静之的评语,即使放在吴念真身上,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网上如此说吴念真——“这个男人的目光,深而闪光,没有丝毫矫情的忧郁。他是个圣人,同时也是个孩子”,好像“张冠李戴”在邹静之头上,也像那么回事。当然,他们的作品也有相似的地方,比如,都灌注着生命的长度、广度、韧度还有厚度,下面,我们分别述之。
      
                             诗人的散文
      
          尽管忙剧本写小说,但邹静之本质上是诗人,现任《诗刊》副编审。苏珊桑塔格说:“诗人的散文,主要是关于做一个诗人。”邹静之写的《九栋》算得上苏珊桑塔格所说的“诗人的散文”:“不仅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密度、速度、肌理,更有一个特别的题材:诗人使命感的形成。”
          《九栋》写的是旧事旧情,依作者的想法“把它们写出来,让一些旧事把我放过去,写过后的感觉是旧事永远不会放过你,你写出来了,它的跟随反而看得见了。”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说:往昔是湖泊,其中只有一位泳者:记忆。《九栋》是邹静之往昔的湖泊,他用记忆在这座湖泊里裸泳,披着时光的风,还有被命名的孤独。这座湖里,所有的词语,都变成忧愁的水藻,缺鳍的游鱼,折翅的水鸟。他弹起往昔的琴弦,一边阅读逝去的记忆,一边聆听收藏的人生。他认为,写作可以疗伤或者教人遗忘。但是,心灵的伤疤与思想同眠共枕无药可以救治,唯有沉默和失语能抚慰其涟漪和暗流汹涌,而渗入灵魂的记忆根本就不需要遗弃,即使你的心脑血管用信念砌成一座碉堡及坟墓,依然于事无补。
      
          邹静之描写的对象是消失的过去,是记忆,是挽歌,是回顾。唱起挽歌时,哪怕没有秋风,依然萧瑟零落;回顾忧伤时,哪怕没有泪痕,依然苦不堪言。这样可以用来下酒暖被扶摇残躯的岁月往事,像一朵永不败落的蓝色妖姬开在黑暗的匣子里,搬出来迎接扑鼻的时代气息,依然鲜艳如昨。
      
                              忧伤时的歌
      
          无论是《九栋》还是《风中沙粒》,底子都是蓝色,是忧伤的,有时间的忧伤,也有恍如隔世的忧伤,也有割舍不掉的忧伤。他说鸡的心“像一颗棕色的糖”时是忧伤的;他说被剃头的少女“脸白得像一面镜子”时是忧伤的,他说“她像一张从未见过画儿”时是忧伤的,他的忧伤如深秋遍地的落叶,像铺满落叶的小径般幽深。蓝色液汁从中渗透出来。
      
          忧伤是诗人骨子里的东西。它是诗意的另一层解读。与挟持忧伤而来的,是汩汩流泻无处不在的诗意。“一阵风起,像是从你心里刮出来的”,“一个抱着死孩子的妇人,脸上的忧伤,比天的星还要远”,“我把琴放进琴盒,瞬间,有泪流出来,打在躺倒的琴身上,发出空洞的声音”,“雪落在他头上,雪落在他的睫毛上,雪落在他身上的雪上”,……诗人的节奏、韵味,力道,自然得像树叶从树上长出来。
      
          好东西贪吃多了,伤胃,更毁味蕾。三岁的小朋友,都知道将巧克力藏起来,一次只捡一颗吃。我在《九栋》面前,就像那个藏巧克力的小男孩。我不知道里面的文章前前后后写了多久,一年,两年,抑或十年,甚至更久。时间不是关键。那种浸着漫妙时光流泻出愉悦的感觉才是关键。阅读的愉悦比巧克力来得更滋润温驯。我读得特别慢。
      
          《九栋》有一种特别的气质,纯粹的年少记忆,雨后干净的蓝天,月辉映照下的雪夜,没让人神往,但让人格外清醒,清醒地想着我们还有这样的过去。文字很脆,像刚腌制凉绊的醋溜黄瓜;也很清淡,像一盘水煮花菜,少量的油都没放似的,读起来有绿色植物在心田疯长,多好的故事,多好的叙述,就像是麦田里跑出来的兔子,闯入心地,让人惊喜。他写的过去,变成我们共同的过去。好像我们同他一起吃住在九栋,见证了那些人那些事,那些也叫历史却险些遗忘的旧时。钻进他的时光隧道旅行,在九栋的走廊里,窗台边,屋角落,椅子旁,床柜边,念叨着荒谬,血腥,愚昧,变态,冷漠,还有丑陋的险恶,像下酒的剩菜,硬是被咽下去。这道记忆做的菜,有原始岁月的浓味,尽管邹静之少施味精拒放辅料,但老汤还得靠火候。
             
                             偷故事的人
      
          吴念真是“全台湾最会说故事的人”。真不简单。读《这些人,那些事》之前,吴念真这个熟悉的名字,仿佛大路旁每天见到的一片树叶,侯孝贤杨德昌的电影经常出现,朱天文的书里也多次提起。读《这些人,那些事》之前,在网上已经看过几篇转载频率相当高的文章,一篇是《重逢》,一篇是《思念》。看一遍,就留有电影般印记的故事。细节,场景,对话,人物,都仿佛是从屏幕上走出来的,字里行间读出电影味道出来。这算是吴念真文字的独特魅力了。在这里,借用约翰生博士和小说家毛姆评价斯威夫特的话,吴念真笔下的人物故事“其一通俗而不卑俗;其二优雅而不浮夸;其三有力但不傲慢。”
      
          一本书写尽人间亲情友情爱情人情。真不简单。有的情,情意绵绵;有的情,情深似海;有的情,情谊比天高;有的情,假义若浮云。有些故事是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有的故事或许是道听途说的,有些故事是从兄弟朋友的,信手拈来,添枝画叶,修眉描唇,顿时活龙活现,仿佛身边舞台上正在上演的一幕。他丰富的人生历练及多重身份,让他能够像孙悟空一样在如此多五味陈杂悲欣交集的故事中自由穿行。他是修行到家的过来人。
      
      
                             小电影叙事
      
          吴念真笔下的故事没有一句空空洞洞的华丽句子。这或许是他作为电影人写故事的本事。
          他讲故事的时候,永远不动声色,读起来却又感到有声有色。
         
          他将生命的韧性融在细节铺陈中,在《茄子》中,对老莫尸块的描写,“我看到那些尸块逐渐改变颜色,清晨还可以清晰分辨出来的血或肉,随着我来来回回的脚步一次一次加深颜色,最后都成了一模一样的暗黑或深紫,只有从皮肉里穿透出来的骨骼还勉强维持可以分辨的白色。”字字句句入眼入耳,入鼻入心。他将生命的厚度渗入人物悲喜间。在《美满》中的最后一段最后一句,美满这么说的:“三个人从没睡在一起过,那种滋味……我就不信那两个死人不想试试看!”主人公美满荒诞而又乐观的人生让人哭笑不得。他将生命的无常化作故事跌宕里。在《长梦》中,最后揭晓的情书骗局,令她欲哭无泪,瞬刻憔悴。他简简短短的一句话重现一幕场景的气氛与一席生动的对谈。在《重逢》中,当年的爱人那让人无以言表的一句“什么都告诉你了,而你……而你连一声hello都不肯跟我说?”他能够极其敏捷地抓住一件趣事,极深刻地欣赏一句新颖有力的从身体里爆发出来的语句。在《人狗之间》,阿哲最后说:“老板娘没事就叫我跟她打炮,从来没嫌过我的种不纯。”人世百态,千奇百怪,一句道破。
      
          他以悬念、幽默与戏剧性事件,造成繁复多变的感受与生活的喧哗。每一则故事好像都是他看着发生,他参与过,他能摸到过,他在心底认真地过滤蒸煮掂量反省思悟过,交付印刷出每字每句都能带来纯粹和真实的感受。每一则故事是如此佳妙,如此穿透,如此豁然,容不住啧啧称奇。
      
      
      
          最有趣的,莫过于将《九栋》与《这些人,那些事》对着读。读了邹的《想起些人》,再读吴的《茄子》;读了前者《我爱小妹》,再读后者的《思念》;读了静之的《伪造的情书》,再读念真的《情书》;读了大陆的《春天》,再读台湾的《春天》。最后,没有办法将他们和它们分开来说了。念真。静之。邹静之吴念真。或许生活中,他们早已相识,忍不住想:如果他们俩在一起会对谈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是他们不可以对谈的呢?
      
      
                                                      2012年9月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8-23 01:03:28 | 只看该作者
      被《九栋》刺痛。虽然文字谈不上不温暖,读来还是冰冷,掩卷后长久地怀想,竟越来越冷。大约是因为本来夜凉如水。也或者是因为习惯了各种笑靥,不能再面对残忍。对血色青春的回忆是一种病,作者把它写出来了,病就好了,但是从此将持续不断地刺激读者。让更多的人得病,至少是被刺痛。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8-23 23:04:58 | 只看该作者
      很荣幸茫茫书馆遇到这本书
      简单的封面 精炼的文字 不拖沓不卖弄
      拜读后的一段时间里 意识在抗拒其他作者的书籍 不愿那些复杂干扰了影九栋留下的美好
      借用编辑那句 这是近代难得一遇的纯文学作品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8-24 14:58:41 | 只看该作者
      好吧,我承认标题有标题党的嫌疑,不过既然来了,你尽可以看一下。
      
             当初心急火燎的买《九栋》是因为看了这句宣传语(‘编辑手记’里):“书稿拿来后,细心阅读之后,我觉得无所谓好卖不好卖了,这是一本我心目中的纯文学作品,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文学最高水平和那时一个文学家的情怀”,于是乎,怀抱着同情和怜惜的救世心态,不到五分钟就在当当上拍下了这本书,当然!你看,人家都说无所谓好卖不好卖了,肯定没人买,所以我一定要支持。
         
             等全书读完之后,突然有种上当的感觉,邹老是业内大名鼎鼎的作家,创作过大量的影视作品和戏剧,人家红着呢,可惜自己孤陋寡闻还以为是苦逼兮兮的穷作家,本书编辑所说的“无论好卖不好卖了”其实是说,这书必然畅销,但无论好卖不好卖都要出····,尼玛顿觉自己傻逼了。
         
             其实我本身不太喜欢纯文学的东西,可能是我心浮躁,总觉得看纯文学的作品浪费时间。
        
             在文学作品里,我更喜欢精彩的故事,喜欢画面感强的文字,于是《九栋》中的上下两篇章:《九栋》和《风中沙粒》我更喜欢后面一篇。
      
             上半篇《九栋》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回忆文革那段时光,少有批判也少有自省(不能说完全没有),你尽可以说作者我无治立场,但从我看来,作者仅仅是叙述着旧时光。给自己和周围的人看。
      
             《九栋》中的《垃圾车》一篇看着怎么这么幼稚?这种愤怒和痛苦的表达方式忘记最先从哪见的,反正总是经常看到,没想到邹老也这么写,好没意思。对于上篇,再有印象的就是《春天》一文了,看得人心冷。
      
            下编《风中沙粒》就有意思的多,写的是作者去北大荒插队时的情景。《斑蝥虫》《避雷针》《毫毛》《破》《扛包》《想起些人》这几篇各个都很精彩,画面感强。
      
             整部书里没见怎么启发思考的东西,不知道所谓启发思考从何而来。但偶尔有些句子挺好。有些人把这本书与龙应台《大江大河》和北岛的那本书(什么名字来着)比较,我觉得实无必要。邹老的文字多平实啊,虽然有人说他阴着呢。《大江大河》多催人感情呐,一下子把你拉到民国那会。要是二者选其一,我会庸俗的选《大江大河》和北岛。
      
            另,本书中不断运用的 “ 再也没有 ”一词始终能提醒你,作者是个回忆中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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