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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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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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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发表于 2012-8-2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读此书已是五年之前,书中有几位比较关键的人物。名字我已有些模糊了,包括男主人公的名字。
     我不认为这是一本写爱情的书,他甚至颠覆了我们传统的对爱情的理解:两个人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对方,没有理由。如果说有的话那也是一种被叫做缘份的东西。但书中却隐隐地暗示了另外一种爱情的理由:我相信在一故事的开始,男主人公是不爱特丽莎的,他处于一种很游离的状态,而特丽莎的粘人也主要是因为生活的困境,母亲的历史教材,而当特丽莎的爱被一种类似自我催眠的手法激发出来,汹涌地铺天盖地而来,包括对男人私生活的干涉,以及迟迟不敢肯定生活真相的恐慌。男主人公被一位如此无辜且善良的女人横加看护,一方面像幼时受母亲严厉但又甜蜜的管教,从人性的角度来讲,这一方面显然是受用的;但同时另一方面,做为一家之主的他逃离婚姻的牢笼但如今又受到自由的束缚,他是反感的。
     他感觉到重!
  
     而当特丽莎离他而去。生活表面上像回到从前,实际上已经发生变化。缺少了特丽莎的他已经不再完整。一个人本来是独立完整的,为了承载另一些事物,无意识或者说是不计后果地腾出了位置,而本不属于你的这些身外之物终有一天离你而去,你的残缺便已注定无法挽回。特丽莎的离去使男人瞬间失重,他完全自由了,不会再有人装可怜,他也不用再受良心谴责,他可以与他的画家性伙伴为所欲为。然而,很显然这已经不是他所追求的了。这已然是太轻太轻了,而作者要告诉我们的是人类就是这么一种奇怪可笑的动物,常有犯贱犯傻的时候。
  
     你能说男主人公最终去布拉格是因为爱吗?
  
     不是,而是因为他受过重,便再也承受不了轻。这便是作者对爱的理解.
  母亲的唠叨在你背进离乡之后是那么地温馨;恋人的纠缠在分手之后是那么的美妙;男主人公不用对待繁重的工作后是那么的无所适从...
  一切都只是因为我们确有我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而在这些轻与重之间徘徊的过程也将是生活的整个过程。
  
  (这是一部伟大的著作,除却情节,作者组织语言的手法是独具匠心的,在这里就只有兴叹的份了。好多环节都是很值得我们深究,无奈印象实在很模糊,故事也只记了个梗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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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发表于 2012-8-2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几年前经过通过同学的介绍,买了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L’insoutenable légèreté de l’être),买回来的时候曾很兴奋地拆掉透明的塑料包装,然后直接把书带进了洗手间,看了一页,准确来说应该是几行,觉得自己无法看下去(我还以为这本书是说什么哲理之类的),于是就把它放到了书架上,一放就是3年。书架上新买的书看得差不多了,于是轮到了它。然后我察觉到当年我给它下的判断很不准确,它成了“冤大头”。
  
  书中主角有5个,分别是: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弗兰茨还有卡列宁(是条雌性杂种狗)。而故事的展开就是又托马斯的感情生活开始的,特蕾莎让托马斯放弃家庭,是他的第二人妻子,萨比娜是他的情妇,而弗兰茨是萨比娜的另一个情夫,卡列宁是托马斯和特蕾莎养的小狗。关系看上去挺复杂的,但其实独自成故事,与我看到过的书不同,作者清晰地描述到每个人的思想,先是女的然后是男的,于是在他讲述女人心理活动的时候我十分惊讶,怎么他能如此的清楚,当他谈到男的心理活动的时候我真的和佩服他,佩服到五体投地。平时的作者只给我们一个角度去看故事,而他,简直是让故事三维化,我们可以从各个角度去揣摩人的各种思想。
  
  几个主角都是出奇的神,托马斯,一个医生,他有N多的情妇,在没有遇到特蕾莎之前他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在和女性幽会后他必须独处;可以在短期内去会同一个女人,但绝不要超过三次;也可以常去看同一个女人,但两次幽会间至少得相隔三周,后两个条件是他维持“性友谊”的法则。但特蕾莎的出现打破了这个法则,于是托马斯就出了个新的法则: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这句话是贝多芬最后一首四重奏最后一个乐章的动机,特蕾莎把贝多芬带来了,也成了托马斯以后做很多决定的准则,只要是特蕾莎想要的,想做的,他就必须放弃任何的东西Es muss sein.
  
  特蕾莎,一个被她妈当作发泄对象的女孩。我觉得她有一种极端恐怖的复仇心理,她要补偿童年所遭受的,因此她要出人头地。她之所以要逃到布拉格找托马斯首先就是因为她要逃避母亲,逃避她的魔掌。结果,她依然没有得到幸福的生活,托马斯是爱她,而且就只爱她一个。但托马斯依然去幽会,和更多更多的女人幽会,这不是因为爱,他完完全全地把爱与做爱分开了,后者只是一个他觉得好比刷牙那么普通的事,与爱无关。但特蕾莎无法忍受,当她知道托马斯还经常和情妇萨比娜幽会的时候她表现出来的是惶恐不安。但日子可以冲淡很多,虽然她依然对托马斯鬼混而惶恐,但她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
  
  萨比娜,一个不断背叛的人。背叛,就是脱离原位,投向未知。萨比娜是十分享受这种投向未知的美妙。于是她背叛一个又一个,首先是她父亲,然后是她的丈夫,接着是弗兰茨。她不断在背叛中寻找快感。而弗兰茨则刚好和他相反,他忠诚,他之所以留在她妻子身边是以为他觉得妻子是母亲的影子,他必须对母亲忠诚,所以他即便和萨比娜好了多年但依旧是偷偷摸摸的,就像孩子做了坏事被母亲发现一样。一个背叛,一个忠诚,于是背叛的那个背叛了忠诚,而忠诚那个最终脱离了母亲影子的枷锁,解脱了,但又不明不白地死了。死在异国,他曾是柔道冠军,是个大块头,在异国的街头被打死了。萨比娜讨厌游行,而弗兰茨巴不得可以参加游行。弗兰茨为了萨比娜放弃离开妻子,从母亲的影子里走了出来,但萨比娜却依然背叛。弗兰茨去异国请愿大概是为了萨比娜,但到他死的那一刻,萨比娜还是不显示任何的惋惜后悔。她好狠心,人啊,怎么可以这样。
  
  卡列宁,一个全书最单纯的主角。她是条雌性狗,陪伴着特蕾莎,最后,它死了,死于肿瘤。托马斯,她的男主人是个有名的外科医生,曾亲自为她动刀,但无济于事。人类都那么的多思,狗狗的思维简单得多。书的最后一章叫做“卡列宁的微笑”,一种完全与城市不同的生活,没有了黑暗,没有了无数的鬼混,牧歌很单纯,但很美丽。很多人不喜欢看悲剧,但悲剧有什么不妥,难道得人人都得复活过上好日子那才是世界的全部,不,人必然有一死,卡列宁如此,托马斯和特蕾莎如此,弗兰茨也是如此。书中插叙了托马斯和弗兰茨死后所得到的碑文。托马斯: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弗兰茨:迷途漫漫,终有一归,尽管托马斯一定不会接受儿子西蒙给他的这个最后的定义,尽管弗兰茨不会甘服在妻子玛丽-克洛德之下,但不得不承认,即使弗兰茨从头到尾就没有喜欢过妻子玛丽-克洛德,如果有选择他也不会让肉体回到妻子那里,但死这东西无法让他选择,碑文他也无法选择。
  
  全书看完,除了知道了那些男女之间的很多微妙的纠缠不清的关系以外我也从令一个角度认识了苏联。苏联,从来就没有对这词了解多少,但从作者的角度他一定狠透了苏联。一个侵略了自己国家的国家,苏联让那里没有了任何自由,人们都不得不低头不语,虽然人人都不平,但要正常生活就必须漠视这一切。在这里我看到了苏联的残暴,那种没有自由的统治。
  
  这本书让我越看越心惊,人怎么就会这样,细细分析下来原来男的女的心理都不同程度地有缺陷。“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我不想花时间去讨论那个问题,为什么非得去研究那些似乎很深奥又很简单的问题呢?还不如多看看细节,从细处看看这个世界然后审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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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发表于 2012-8-2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只读过米兰昆德拉的两部作品,可能是翻译的功力不够,看不出为什么很多人认为他应得诺贝尔奖.作品中对爱国、反共的描写,似乎有些幼稚.
  
  人是不是可以不被各种责任束缚,游戏人生?似乎不行.托马斯抛开家庭,权威,意识形态,人似乎得到了充分的自由,但摆脱不了爱情.生命很轻,但爱情很重,托马斯是背着爱情这个十字架下的地狱.
  
  我曾奇怪为什么我的前女友非常推崇这部作品,因为里面充斥了大量男人沙文主义,而她又是一个很独立的女人.但不管她是否真的读懂了昆德拉,这部小说说的倒真是沙文男人倒在女人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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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发表于 2012-8-2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从没有哪种小说有看米兰昆德拉的这般快意。
  我连连得发出啧啧赞叹
  处在意念深处的思想被他轻描淡写得几句就清晰表达
  似乎他是上帝,似乎他明白所有的事情
  这就是我推崇他的原因
  
  由此书改编的电影也好奇得看了一遍,但还是那句话
  电影讲了一个庸俗的爱情,小说展现的是一个神奇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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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发表于 2012-8-2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我没有完全读懂这本书,也许是因为我还太年轻,经历还不够吧。
  我曾经问过一个70年代出生的人,她告诉我:当她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也很年轻,也不太明白书中要表达的主题;当事隔多年之后,再重温的时候,略略懂得了书中的含义。
  我也需要在年老的时候,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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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936#
发表于 2012-8-2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最近迷上看小说,恶补文学素养。花了几天工夫,陆陆续续的把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看完了,很快,近400页的小说,几天就看完了。
     昆德拉别的书没看过,不知一向的写作风格是否如此,这本书中,昆德拉如同一个旁观者,将相互关联的爱情故事婉婉细述,便如他是书中主人翁托马斯与特蕾莎的一个朋友,读者随他的口将主人翁已经发生过的故事重温,即使在中途知道了最终的结果,但其间发生的故事与感情历程仍让人感叹不已。我是很害怕看悲剧的人,余华的《活着》这类的书便让我很不喜欢,很多人从中汲取的是面对生活的力量,但过程的沉重却让我望而却步。所以在看到《不能》的一半时,得知托马斯与特蕾莎最后死于意外,我时常担心书的下半部以悲剧的形式出现,让我难以接受。所幸的是,这种对于悲剧的逃避心理,始终没有成为现实。如同书中另一人物弗兰茨,在向结发二十年的妻子表明自己心灵与身体早就出轨,实在不堪忍受这种行尸走肉的生活准备与情人共同开始新的生活后,却发现再也找不到情人萨比娜的踪影。情节是一幕悲剧,让人读出的倒是淡淡的喜跃,弗兰茨自己也发现不是那么不幸,失去了情人、家庭、名誉与房子,却获得了新生与自由的快乐,只可惜对于幸福的理解,弗兰茨最后的醒悟有些迟到。这种感受基本可以代表读这本书的通篇感受,主人翁最后死亡,全书却让人对最后的死亡淡然了,得与失本来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过程的精致,而这种精致并不是烟花般的浓烈,而是由平淡的事件,生活中的小事来体现。小说中很少看到人物之间的海誓山盟,但有时昆德拉通过对人物生活中事件描写体现出的情感,反倒让我觉的喘不过气。这种地方在小说中比比皆是,随处可见。如特蕾莎经常出现不同的那些恶梦,被托马斯枪毙,被活埋从墓穴与托马斯相见,和工程师偷情之后的草木皆兵。托马斯拒绝在请愿书上签名等等。这类情节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受,这本小说是一本精神领域的黄色小说,与黄色小说主要是在于对肉体接触的细腻描写不同,这本书细腻之处在于精神层面。没查过这本小说在历史上有没有成为过禁书,但即使成为过,我也绝不会奇怪。能唤醒人们某方面认识的书,包括对于情感的认识,被禁本来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混混噩噩的生活是很多人所期望的。太清醒了,便提高了对于现实生活的期盼,容易导致不满意现状而带来的不稳定。我担心会不会有很多女性看了这本书以后影响了她们的正常生活,因为对于自身是一种觉醒,但对于其它有些人,有可能便是一种悲剧了。
     这种书让我对于这世界上有没有真正的爱情产生了怀疑,我原本以为,剥离了出身、职业、金钱、忠贞、社会地位等一系列的事物,爱情便无滋生的土壤,无处可寻,这世上不可能有那种无缘无故的爱。爱情的本质是两个不同的个体整合自身资源共同对抗人生的联盟,然而这样的理性逻辑在托马斯与特蕾莎的故事中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我找不到世俗中让俩人维系在一块的理由,有的只是那种纯粹的爱情,虽然作者与主人公的口中都没说提到这是真正的爱情。我知道用上辈子注定来解释这种情感的来源有些荒唐,只是不如此解释,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方法。也许昆德拉的本意只是向大家讲述一个有关爱情的故事,别的不是他关注的焦点。
     这本书出场的人物很少,有些小说动辙对多少人进行了深刻的刻画,人太多了,常让我分不清谁是谁。这也和我的阅读习惯有关,睡觉前拿起来看,困了就睡,而睡意常常是正点而至,过了一个晚上,或是几个晚上再看同样的书籍,有些人都已经分不清了。这样来说,《不能》这本书比较符合我的口味。书里不多的人物之中,我最感兴趣的还是特蕾莎。这个偶尔坚强,为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而实则内心脆弱无比而又极其敏感的姑娘。她可以为“六个偶然”便为一个认识一个小时的男人追到另一个城市,也会为感情的冲突断然离去。但更多的时候是对于爱情的无奈,当最初她和托马斯在一起每天都对他的艳史多了解一些的时候,当她把安定剂往喉咙灌却因为手抖把玻璃瓶磕的牙齿直响时,当在乡村生活她本已经觉的彻底拥有托马斯时却发现他收到隐瞒她的未知来信时,所有的一切都让我们感受到她的绝望,甚至从她对小狗卡列宁的细腻情感,也是如此。现实中很多人也是同样,将所有的感情倾注到动物上,就算是所爱的人就在身边,却不得再找一个可能永远不会背叛她的生命,即便这个生命不是人,对于小狗的爱,是对于爱情无奈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对于生活,特蕾莎所能掌控的太少,从她很小时便是如此,用她自己的理解,家只是一个小的集中营。她努力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是这个世界太多东西让她无法把握,一次又一次的让她失望与伤害。但最终她是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在容忍了不完整的同时。整本书总是在某些时候让感觉心酸,特蕾莎的形象在里面起了很大的作用。
     《不能》提出的古老命题是性与爱的关系,托马斯是这对矛盾的中心。毫无疑问,托马斯真心爱着特蕾莎,虽然特蕾莎的感觉是不完整。特蕾莎不完整的感觉来源于托马斯对于性的态度,即使落魄到了擦窗户的时候,托马斯仍然少不了大把的女人。不同的性是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如同吃饭,有时没胃口,也会强迫自己去体验。灵与肉的关系在很多人身上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个世界无数的人挣扎在灵与肉的斗争之中。特别对于中国社会而言,肉欲是一个过度敏感的字眼,从每次李银河一个学者却总是会因为她的观点引起宣然大波这一有意思的现象也可以看出,性在很多人中国人的眼里仍然是应该被压抑的一类事物。公然开谈这类事情本身便似乎已经触及了伦理的底线,真实观点反倒是其次,人们选取自己所需要的对之进行删减过滤便可以了。但自然规律常常便是如此,压制相生相伴的结果是反叛,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么多洗发店、按摩院了,既使我们不承认实际上我们的红灯区可能已经赶上或是超过国外。已有很多人在肉欲中沉沦,而托马斯在肉欲中没有沉沦。对于他来说,性与爱是截然分开的,爱是超越肉体的心灵感受。性是通过与人做爱实现,而爱是通过与人共眠来实现。即使托马斯有这种不同普通中国人思维方式,我们还是应该说他是一个有原则的人,这从他坚守自身信念而从一名医生变成擦窗工得以表现,也从他在最终关头放弃在请愿书上签字看出。在情感的道路上,特蕾莎是他的原则,他所习惯的放纵生活往往在特蕾莎这个原则前止步,他能与人共眠的只有特蕾莎一人。爱一个人表现常常可以通过愿意为另一方付出与放弃的多少来评判,为了特蕾莎,托马斯放弃的东西足以表明他对她的情感。
     看这本书时,我居然想到了尼古拉斯·凯奇的成名之作,曾获93年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两颗绝望的心》,讲述的一个酒鬼和一个妓女的爱情故事,想到了这部影片并不是因为故事相似,只是突然觉的《不能》还可以用另外一个题目《两颗希望的心》,可惜的是这种大白话的题目会让原题的小资色彩淡然无存:),小说是虚幻的,生活是现实的,但不管是小说,还是现实,只要有爱情存在,终归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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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发表于 2012-8-2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昆这一系列的书 都买了
  应该还有两本没有读
  
  读过之后只觉得
  大师就是大师
  无论语言还是设计
  
  好的书如同酒 需要品味才能感觉出来味道
  也许读过一次 只能说是读过文字而已吧
  
  只有你的智慧能探到大师的一些思想时
  方能将它读透彻吧
  
  不过读的怎样 都应该去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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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938#
发表于 2012-8-2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很喜欢郑秀文的那首《不能承受的感动》,于是看到这本书书名时便固执的认定歌名是因书而起,于是对于这本书有了自然的好感。
      书中关于性爱的描写可谓是露骨的,但却不令人感觉低俗,其原因何在?主人公有数不清的性伴侣,糜烂的性生活,但心中却深爱着一个女人,就连死也在一起。这样的爱情是让人理解的吗?我没有答案。不想去相信现实就是如此,人性就是如此,但我的爱情观永远跟不上时代。作者一直把墓地看成最圣洁的地方,安排两个人死在一起也许对于他们来说是最完美的结局吧?不明白作者关于爱与性、轻与重的理解,我想也很少有人能把他们分辨得很清楚。。。
      印象很深刻的是描写斯大林儿子因大便而死的那一章,感慨很深,世界上最伟大人物的儿子却因世界上最丑陋的事物而死,也许这就是一个人能够承受常人不能承受之重,却无法承受万事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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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
发表于 2012-8-2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读了整个暑假.暑假的前几天迅速地读了一半,暑假的末几天读到空白处.翻过几张空白的纸,我慢慢地说出一句话:读完了.
  
  和许多年轻人一样,对米兰昆德拉有一种盲目的追随.读完书也并不能去确定他表达的中心.盲目地从里面找到和自己生命相关联的部分,用自己的理解去界定这个中心.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然而世界是如此丑陋,没有人会愿意起死回生."因为人们都避免不了去媚俗,牧歌永远是想像.
  
  从一个男人生活中的无数女人,和一个女人生活中的几个男人开始写起,这部小说似乎在讲渺小的人生活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中,爱情和事业还有灵魂之间的事情.而后战争和扭曲的信仰打破了人物们的生活规律,性伴侣的状态不断地更换,昆德拉又似乎在写时代和人性的相互作用.直到书的最后两章,写到了媚俗和牧歌.书的主题终于清晰.
  
  "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我的认为是,人们在"人类是至高无上的宇宙的拥有者和管理者"的前提下创造了所有以人类为中心的体系,而媚俗就是对这些体系的认同和拥护.
  
  而牧歌,我愿意把它理解为在宗教俘虏人类之前的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就像在最后一张"卡列宁"的微笑里描绘的生活一样.至于最后,他们夫妇是如何最终屈从于媚俗而死在卡车车轮之下的,读者不得而知.或许这又昭示着,丑陋的世界具有独裁性,人们无法逃避最终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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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
发表于 2012-8-28 13:50:52 | 只看该作者
     很早听说了这本书,最终下定决心读还是在这个高三最紧张的只有七天假期的暑假.
     读得很匆忙,一口气看完之后不能自已.突然发现自己变得很疯狂了.因为看见了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爱情.关于爱情,我不能多说什么,我只知道这个时候的我,不应该谈这些.但是我却不能置之不理,不能无视它的存在,不能以"轻"的态度对它敬而远之.所以我试图用我自己的手抓住它.长时间的犹豫麻痹让我受够了把灵魂拒之门外的寂寞,长时间的压抑让我不懂得如何去爱以及接受爱.而现在,昆德拉救了我.他让我看清楚犹豫并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压抑并不能拔除寂寞的根源.所以我选择接受.
     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的爱超越了肉欲以及理性.那是灵魂与灵魂之间的爱,那是最为沉重的爱.因为,他们彼此为此付出了太多,他们活得不够轻松.然而,托马斯和萨比娜仅仅是肉欲上的满足,那些伤心难过也仅仅是因为了解彼此肉欲渴望之时的感觉.他们没有必须厮守在一起的理由,没有必须偕老的条件,没有,根本就没有这种想法.所以,他们的感情并不那么沉重.
     但是托马斯最终还是选择了让灵魂承受一切的重量,选择了和特蕾莎一起死与车祸.这都是他的选择,没有经过太复杂的计算,没有犹豫,只是因为爱.
     爱这个东西,也许我了解得还不够透彻,可是昆德拉却让我在其中找到一个高大的形象,大得让我望而生畏,大得让我变得疯狂.而这个形象,叫做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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