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其实是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用母语捷克语写出的一部小说,而我们在国内读到的大多是法语版的翻译作品。法语版的书名是L'insoutenable légèreté de l'être,由于英法语言的类似性,翻译过来就是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life,似乎电影《布拉格之恋》用的就是这个名字。而中文版的译名,则是有《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其实,这和把big Mercedes-Benz of Jackie翻译成杰基的大奔驰和大号的杰基的奔驰车没什么区别。也许需要考虑的筛汉语中“之”字的用法,就好比是The untold pleasure of Jacqueline翻译成不可告人的杰奎琳之乐还是杰奎琳的不可告人之乐一样。本质上以上都是一种媚俗,哗众取宠,卖弄学问,的确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米兰·昆德拉在书中反复提到了生命的线性和反复。尽管轮回之说意味着某种意义上的永生,意味着超脱于媚俗之外,但它从来不是人类思想的主流。无论是否刻意,人们总是希望线性的人生,追求于绝对的评判。善恶,丑美,以及轻重明暗,都被理解成一成不变的现实。人生的意义在于学习这些标准,然后通过媚俗体现价值。
于我生活的背景,总能体会出一些文中的弦外之音;于媚俗自保的考虑,也在此略去时代背景的剖析,望谅解。
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和弗兰茨,是作者主要描写的人物。托马斯和特蕾莎是一对情侣,甚至还是夫妻。当40岁的托马斯遇到小他几乎20岁的特蕾莎时,一种En muss sein(非此不可)的强大暗示使他不得不爱上了她。尽管他们的相爱只是基于超过6次巧合而非必然的现实一次次的刺痛托马斯的内心。理解这个故事,暂时的把人生轮回这个概念放进脑子里是必须的。因为它会帮助我们暂时的跳出固有道德观和人生观的限制。托马斯的确有很多情人,但是他又是爱着特蕾莎的,正是这份似轻实重的爱,剥夺了他再爱别人的所有可能。使托马斯有很多的情人,但每个都会转瞬即逝;包括和萨比娜爱情,也许就从来没有过。
特蕾莎的爱则是轻重的绝佳转换。一直以来,特蕾莎都在努力追求托马斯的唯一的爱,为可能失去这份爱而担惊受怕。尽管她清楚的知道托马斯只是恰巧成为了她生命里的唯一而不是天注定的结果,但她仍然不敢想象离开这份爱的结果。她害怕托马斯的强,以至于在梦中把托马斯想象成一个施虐狂。当最后托马斯一步步所愿成为一个野兔一样毫无威胁的生物时,特蕾莎突然反思她对托马斯的爱。轻和重,强和弱,在这里已经没有了清晰的界定。
弗兰茨爱萨比那,萨比那也许爱弗兰茨。但是弗兰茨爱的也许是他的萨比那,一个形象化的角色,可以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暗示指引他前进。或者这个弗兰茨的萨比那甚至不是一个角色,只是弗兰茨脑海中释放欲望寻找平衡的一个形而上学的工具。当萨比那离开弗兰茨后,她对弗兰茨的影响仍然巨大,甚至更大,但是这个影响却和她本身毫无关系。
至于真正的萨比那,一个背叛的人。她背叛一切,只是不能容忍媚俗。萨比那陷入了一个个自相矛盾的圈套,有如第二十二条军规。她无法容忍媚俗,于是选择背叛;而背叛是最容易的事情,其本身又是一种媚俗。正如她和托马斯,她和特蕾莎。当她不满于托马斯和她缠绵在一起时还想着特蕾莎而心不在焉,于是偷走托马斯的一只袜子,让他穿着自己的长丝袜回家以示不满时,就现出了对于托马斯的在意和爱;而这本身却使她所不希望的。她不喜欢弗兰茨的徘徊不前,而当弗兰茨几乎是通过自我激励而变得主动充满魄力时,她又选择了背叛,也许这就是难以抗拒的生命之轻。
回过头来再看托马斯,却也不是无一可观。“伊甸园里存在快感而无兴奋”(293)。这句话正好解释了第五章末尾残存的问题。托马斯梦中出现的那个他已为之找寻了一生的恬静的女人,才是他爱情的“es muss sein”。那么在久远的过去,令他不惜从苏黎世追回布拉格的对特蕾莎的“非如此不可”又该怎么解释呢?只好说,同情,那逐出伊甸园之后的“情感的心灵感应艺术”(24),在刻意弥合“非如此不可”的“尼采之重”,与特蕾莎永世也摆脱不了的六次偶然性的“巴门尼德之轻”。最终导致托马斯从“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这一比喻中汲取了爱情,却又被这比喻背后的绝对偶然性,扎得胃痛起来。“非如此不可”是伊甸园里的性交快感,“六次偶然”却是被逐出伊甸园的人类的兴奋。托马斯的墓志铭:“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335),其实应当改作:他只握有上帝之国的尘世回光。所以他只能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