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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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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书中的女主人公把书分为两类,一类是白天看的书,一种是晚上看的书。米兰昆德拉的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它适合晚上看。在静谧之中读这本哲思之书,心随之一同沉浮。
      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有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像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的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
      然而,我们体会到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的生活就像一出戏,作为演员的你没有排练就被推上舞台。书中提到的一句德国谚语“一次不算数”。一次等于从来没有,只能活一次,等于没有活过。
      这样,作者就把我们引到了哲学的最基本问题——存在。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王阳明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这便是唯心主义。我们所熟悉的马克思则是唯物主义者。
      书中的生命之轻与重,和我们所说的“重于泰山,轻于鸿毛”不同。
      生命之重,我把它理解为责任、追求、同情、牵挂等。生命之轻,是一种无所适从的状态。当你所追求的东西没有意义,没有婚姻的束缚,没有任何牵挂,会有失重的感觉。这种状态你能承受吗?
      我们追逐的东西总是模糊。就像高中的时候,我们憧憬大学,所以奋斗。我们想象中的大学只是幻境。等我们上了大学,蓦然发现,它根本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正如作者所说的:“赋予我们的行为以意义的,我们往往对其全然不知。”但是,当你没有了追求,行动则失去了意义,便失重了,很轻,飘了起来。
      尼采所说的是生命之重,仿佛很痛苦。如果生命轻了起来,我们会快乐吗?
      记得自己期末的时候,非常想回家。想那样的房子里,有我的爸爸妈妈,还有舒适的生活。如果没有了家,人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如果没有了那样的房子来存放肉体,灵魂也会无所适从。这就是一种吸引你的重力,有地面的支撑,心里是实实在在的感觉。因为阅历尚浅,我只能举这样的例子。老师说过,人最害怕的是失重。因为人类之初生活在树上,那种掉下来的感觉是可怕的。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
      人们也渴望自由。剪断风筝的线,就没有束缚了。没有孩子需要你的抚养,没有学业需要的你的勤奋,没有工作需要你的劳动力,这样的日子的确自由,但活着是否失去了意义。
      书中的人物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生活中的我们也是这样。“To be or not to be ”,在哈姆雷特当时的角度,应该理解为活着还是死亡。在米兰昆德拉的眼中,这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重就真的沉痛,轻就真的美丽?作者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案。这样的追问,体现了作者的哲学思想,是作者对于“存在”问题的思考。
      大家在假期应该都有这种体会吧。在网上搜搜这个,看看那个,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干什么。无聊了,看看电影,打打游戏,一天也就这样过去了。行为之于我们,没有意义。对,就是那种无处安放,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感觉。开学了,该学习了,肩上的担子用它看不见的重量来压着我们。有时候想逃,但逃不开。是什么使我们真实的存在着,是轻飘飘的感觉,还是沉甸甸的感觉。
     生命之轻,反而重的不能承受了。
  【蛮久以前写的了,今天找出来~~当年见解不深的地方望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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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记性很差的我,对这本书最大的印象就是作者关于“隐喻”这个词的解释,爱由隐喻而起,从那个人诗化在你心中起。不知道算不算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花痴心理,也很难讲清这些东西,哈哈,都不知道自己看的那些书,只是长到哪里去了,反而让我变得更挑剔,更爱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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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生命力的象征。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就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存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呢?是轻还是重?
                   By米兰.昆德拉
         托马斯第一次见到特蕾莎的时候他已经和妻子离婚十年,而这十年间他不断地确定自己受不了爱情的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爱情之重。所以他从来不留任何一个情人在家里过夜,他怕他们就此缠上他,托马斯一直把爱情和性爱分得很清晰,不会因为性爱而产生爱情。
           这十年间他确实是这么做的,恰好他拥有跟他有共同意念的萨比娜,他们就这样的过了好些年,直到他遇到了特蕾莎,一切开始改变。特蕾莎这样的改变他,迫使他逐渐断绝了跟情人的来往,而其实托马斯清楚,谁都无法迫使他,他这样做只是因为他爱特蕾莎。因为他,托马斯体会了到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缺少爱情,而他也愿意为了他爱的女人特蕾莎,背上不愿承受的生命之重——爱情,可是托马斯一直认为不能承受的,真的不能承受么?
          时光流逝,昆德拉的小说里没有说托马斯和特蕾莎曾经有过孩子,尽管很多人期盼这一点,希望他们的孩子结婚,然后他们的孙子出生,很明显昆德拉没有这样写,这样的描写太俗气,也不符合他要说明的东西。可是世俗的力量如此强大,昆德拉不得不安排托马斯和前妻的儿子去拜访他的旧居。
           那么,米兰昆德拉,究竟是在费劲心机的跟我们交代什么呢?
          在生活之中,没人可以不承担任何东西,就算是洒脱如托马斯也不得不承受爱情(他心甘情愿),承受祖国被侵略,那么,生命给予我们的重担,有有谁能逃避呢?我们能么?
          昆德拉在篇首阐述的尼采的永恒轮回的观点,是在问我们,如果能重来,你会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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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爱情是什么,怎样的感情才能被称之为爱。
  
  对于这个男人来讲,爱从来不是他渴望的东西,他拥有很多女人,他需要她们的同时他也惧怕她们。他的公寓里弥漫着一种单身汉的气息,大大的床,却只有一个枕头。他会带女人回来,但是睡着之前他一定会赶她们走。性可以分享,但是睡眠却过度私密。空虚吗,不,他很满足,至少表面上看起来。
  
  直到他遇到那个怎么也不相配的女服务生,她在他的房间里发烧了,她破例留在那里过夜。病人虚弱的气息使男人有了种奇怪的感觉:“他慢慢感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爱,却很不习惯。对他来说;她象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她是命运之河上漂流而下的弃婴,捡起她,照顾她,让男人想到了摩西,莫名的这种举动被赋予了些许神圣的意味--是他,拯救了她--悲悯,同情,职责让他被动的产生出一种叫做爱情的情绪,硬塞给他的爱情。“比喻是危脸的,比喻可不能拿来闹着玩。一个比喻就能播下爱的种子。”
  
  特殊的境况让他产生某种更加恐惧的感觉:“刹那间,他又幻想着自己与她在一起已有漫漫岁月,而现在她正行将死去。他突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能死在她之后,得躺在她身边,与她一同赴死。他挨着她的头,把脸埋在枕头里过了许久。”他想象到她的死亡,不如说在那一瞬间他渴望一种永恒。曾有人问过我,怎样的感情才是爱,我说那是一种害怕对方比自己早死哪怕一天的感觉,一种除她之外生无可恋的感觉。“他望着外面院子那边的脏墙,知道自己无法回答那一切究竟是出于疯,还是爱。”
  
  这样的一个意外的女人因为发烧而不得不占用的他的床,很久以来第一次他和一个女人同眠,这个女人即使在梦里也紧紧抓住他的手指,而他也就这样纵容着他。也许是很久以来第一次,同眠比性爱给他的心灵带来更多的满足感。“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可以这样说,不论是怎样的人,都回去渴求爱情。即使是那种最为浪荡的花花公子。而这种人往往是最危险的,他极度的渴求女人,但是惧怕一对一的爱情,把精力分散在大量的女人身上。数量并不能真正填补内心的空虚,每次肉体的满足之后都会带来心理更加的空虚。这个时候一件很小的事情就能触发他压抑许久的精神需求,爱情铺天盖地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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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永劫回归: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
  
  想通了这点,人生就变得有些搞笑。我们的由无数过往build起来的现在,其实却在时间消磨中不断的缩水,再丰满的影像最终变成一张依稀可辨的书签。脚下的基石时时刻刻被侵蚀,腐坏,慢慢我们仿佛空落落地飘在天空,仿佛是那个搭梯子去摸月亮的皇帝,梯子倒下,还短暂悬空的我们,失重的迷惑,how did I get here? 从前的我们在哪里?过去种种都不可靠了,那现在的我是不是也像个肥皂泡一样,突然的破碎。慢慢的过去爱的不爱了,过去恨的不恨了。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的不存在。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无法修改的过去,我们是应该活的更加洒脱,还是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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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特丽莎找到萨宾娜,画室里,两个女人。一个是正室,一个是情妇。
  
  这样天生敌对立场的两个人见面,会怎样?想象里总免不了女人之间的撕扯谩骂,至多有涵养一些,坐下来所谓聊聊,也难免的怨气弥漫。
  
  然而这样的场面在两个女人之间并未发生,特丽莎对萨宾娜说,我要拍你的裸照。萨宾娜稍加犹豫说,那我得喝酒。美丽的女子,缓缓饮下酒,敞开浴衣,直面摄像机的镜头。美丽的身体散发出令人难以逼视的光芒。她对特丽莎发出命令:脱!
  
  “现在听到这个命令,她燃起了更为强烈的服从欲望。顺从一个陌生人的指令而行动,本身就是一种特有的疯野;而从一个来自女人而非男人的这种命令,疯野中就包含了更多的狂热。”
  
  特丽莎缴了械,被丈夫的情妇征服,甚至希望这样的感觉不要结束。
  
  敌对,戒备,却在对方面前赤裸身体,卸下防备也卸下面具。互相欣赏,一同迷醉。这是怎样的一种美啊,并非是那种玻璃瓷器般明确具体的美,这里面有斗争,有暧昧,心有不甘,却不得不屈服。就像萨宾娜饮下的酒,引人堕落,难以抗拒。刺激中带着迷醉,罪恶中充满快感。
  
  男人在这个时候已经可有可无了,只剩下两个炫目的女体,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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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凡认为中欧共产主义制度是专门制造罪人的,那他们至少没有看情一个根本性的事实:罪恶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的,而恰恰由那些确信已经找到通往天堂的惟一道路的积极分子所建立。
  
     他们大无畏地捍卫这条道路,并国此夺去了许多多的生命。命若干时间后,事情变的无比清晰明了,原来天堂并不存在,而那些积极分子也就成了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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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在形式上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书名比较拗口,二是书中有很大篇幅的对于生活中种种事情的议论。但是,书名正是作家要表达的一个复杂的关于人生的观点,而这一系列的议论则睿智精彩、恰到好处。
  
  小说讲述了一个外科医生托马斯与他的妻子特雷莎、情人萨宾娜之间的感情瓜葛。托马斯婚姻失败后逐渐产生了一种比较矛盾的心理: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因此,他发展了众多的情妇,而不与其中的任何一个结婚。但是一天,他遇见了一个餐厅服务员特雷莎,他们之间产生了爱情,特雷莎对他全心全意,并成了他的妻子。然而,特雷莎并不能改变托马斯,他仍然与情妇萨宾娜保持关系。这使得特雷莎经常处于怀疑、猜忌和不安之中。   
  
  后来由于捷克政治动乱,社会不安定,托马斯和特雷莎来到了苏黎世。苏黎世的新环境也并不能改变托马斯,他仍然与情妇私通。这使得特雷莎伤心又失望,加之不习惯这里的生活,她重新回到了捷克。但是反复考虑之后的托马斯最终还是决定回捷克,去找特雷莎,此后,他们再也没有分开。
  
  这部小说创作的时代背景是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集中表现了在这种动荡的社会下,个人的生活尤其是思想上一些重负的荒诞性。在时代面前,个人显得过于渺小,个人的价值难于把握,但是小说要表达的不止于此,它的结局似乎还在说:爱情总是可以坚守的。到这里,这个“拗口”的书名的意思就明确了:生命中的很多事,平常看来太不经意,似乎无关紧要,而实际上则是每一个人必须面对的心灵重负。
  
  昆德拉是20世纪以来最优秀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他的小说表达了他对社会变革、政治、婚姻、历史、个人的命运、道德、爱、词汇等等一些列主题的独特见解——实际上,那些故事不正是作家为了辅助的说明这些问题吗?他的小说使读者会对自我以及自己的生活做一个重新的审视。而在这一点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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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只有一件事我们没有目的便去做了 —— 存在
      
      但,只有回答此问题后才能真正生活
      
      所以我们首先要回答生而为何
      
      我的青春不应该只是年华,而是深沉地思考
      
      人生意义、终极关怀、人与永恒、灵性…
      
      这些字眼都应该被我们熟知
      
                昆德拉把人类对生命的根本迷茫集中写了出来,即: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脱离了责任的固定,人就会像鸿毛一样轻浮,而这种轻浮是人类无法承受的生命之轻。 但人类就必须依靠责任的固定才能生活吗?昆德拉说是的,所以永恒轮回是一种酷刑。
               但我不这样认为,人类的责任只是束缚,当然也起了固定的作用,人类因此而踏实,也因此而平庸。
               正确的答案(无需证明)已在中国智者的书中讲明,人类生命之轻是固有的,人生的意义就是找到一个固定的支撑,这个支撑不是责任,而是永恒的存在。佛道儒都是此中的高手。
      人生是有意义的,但需要人历经生活百态,欲望浮沉,才能真切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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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对米兰昆德拉并不了解,以前也没看过他的书。但是他在中国的名声挺大的,而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更是久负盛名。我大概是两年前买下了这本书,现在我想要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脑子里居然一片空白,完全抓不到任何景象,只晓得它在我房间里呆了大概有一年多时间。我最早翻阅这本书的时候其实并没看完,前几页都是描写托马斯的感情生活让我误以为买了一本言情小说回来,觉得太过平实和文艺,没多大的趣味性便撂下没看了。
  
      这次冬天回家,看着书柜里的书塞得满满当当,而真正看过的其实也没几本,略生愧意。前段时间忙了一阵,正好现在有些空闲,便决定挑选一批好书出来认真的通读一遍。这本《生命之轻》虽久负盛名却被我束置高阁落满了灰尘。如今拂袖拭之,翻阅数日后,感觉真本书带给了我一种平淡的惊喜。这与本书的故事无关,而是昆德拉的写作风格以及他对一些哲学问题的探讨让我学习了很多,以前只怪自己心不能静,无法欣赏。
  
      本书是通过了四个主要人物的生活交织来展开讨论的他们分别是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和弗兰茨。而我将这本书分为两条线路,即托马斯与特蕾莎一条线,萨比娜和弗兰茨为另一条线。当然萨比娜比较特殊,因为她时常会窜入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生活中,并且挑起一些较为重要的讨论。然而弗兰茨和托、特两人则几乎毫无交集,可能唯一的一次也就是在萨比娜准备离开他时,在心中拿他和托马斯做过短暂的对比,而在故事的后期萨比娜离开弗兰茨后两人更是没再见过面,但是萨比娜确以几乎信仰的形式生活在弗兰茨的心中,直到他死去。
  
      《生命之轻》的大背景为二战时期的捷克。作为本书的第一男主角的托马斯,是位风流多情的医生,年轻有为。早期经历过一段不愉快的婚姻生活生下了一个孩子,但是由于各种不适他与前妻离婚,而后他以一种大多数男人都羡慕的方式生活在布拉格。他不愿谈恋爱却同时与几位女性保持着情人关系,萨比娜就是其中之一。然而这样的生活的却由于一些列托马斯认为是“es muss sein”的巧合而使她相遇了特蕾莎之后戛然而止。特蕾莎从小生活在一个母亲专制压迫下的家庭里,这种长时间的生活导致了她柔弱自卑的性格,直到碰见托马斯之后,她忽生了一种逃离的勇气,独自一人来到了布拉格。其实托马斯有一种对女性又爱又怕的心理,他爱着女性的美以及肉体上给他带来的快感,但是却害怕被女人捆绑后失去自由;由于这种矛盾所以他始终不让女人在他家过夜。我相信很多男性都会有这样的心理,但是托马斯来的比我们更强烈一些。其实作者在文中也暗示了很多,他借托马斯的身份倾诉自己的内心,所以这也很有可能是昆德拉的真实生活。但是当特蕾莎独自前往布拉格并来到托马斯家中的时候,托马斯却发生了极大的转变。他竟让特蕾莎在他家过了夜,而他解释的理由则是“对这个几乎不认识的姑娘,他感到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爱。对他而言,她就像是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飘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或许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个注定的伴侣,当我们一但相遇时,任何理性的思维都无法解释。所以对于托、特两人感情的开始,昆德拉也无法给出一个逻辑性的理由,而是借波里布斯收养俄狄浦斯的典故作比喻。托、特两人在一起之后,故事便真正展开。
  
       看到后面会经常会发现“俄狄浦斯”的出现,或许这是昆德拉所埋藏的一条暗线。如果是的话,那么特蕾莎作为篮子里的孩子,就是昆德拉所要描写的俄狄浦斯。《俄狄浦斯》故事里讲诉的是拉伊俄斯杀害了恩人的儿子遭到诅咒“将来必备自己儿子所杀”,于是便有了后来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故事。俄狄浦斯发现自己所犯的罪行后刺瞎自己双眼离开了忒拜国。这则故事主要表达几点观念1.因果报应2.恋母情结3.突出表现了偶然和必然的复杂关系,命运的“无常”、“无奈”(我想最后这点与本书观点最为贴切)。
  
        昆德拉在全书的开篇就说了一个尼采的永恒轮回的观点,用此引出了全书所要讨论的最主要论点即人生中重与轻的辩证,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就是“女人总是渴望承受一个男人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他就越真切实在。”  反之无根飘摇的轻则给人虚无缥缈的感觉,这种让人抓不住的感觉反而让人无法承受。
  
          其实在特蕾莎进入托马斯的生活之前,萨比娜和托马斯就已经交织在一块了,他们是行走在灵与肉之间知己,或许在萨比娜心中与她最相配的就是托马斯,但是由于他们互相吸引却不占有的交往方式导致他俩注定不会在一起,这也产生了特蕾莎入场的契机以及后来的一系列故事,这中间萨比娜与特蕾莎交锋的一幕也极其精彩。我之所以把托、特归结为一条主线,就是因为当托马斯随处风流的性格与特蕾莎的忠贞不移相遇后激发了全书大部分的主要讨论。当托马斯有了特蕾莎之后,加上战事的爆发萨比娜出走布拉格前往苏黎世,她在那里又展开了与弗兰茨的一段感情。在我看来,萨比娜与弗兰茨几乎就是性别对调后的托马斯与特蕾莎,所不同的是萨比娜最终抛弃了弗兰茨,但是在弗兰茨的心中萨比娜却以信仰的方式继续存在着,他总觉生活中的一切都是萨比娜在冥冥中设定的考验。由此萨、弗两人的感情产生了另外一部分讨论,所以我把萨比娜和弗兰茨归结为另一条线。
  
        昆德拉从书中人物的生活开始讲诉,每当一个转折来临的时候便会展开哲理性的讨论,而昆德拉独到的思想总能准确的抓住现实问题的核心并加以剖析。最让我佩服的则是他能够同时站在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和弗兰茨等人不同身份去发出不同的见解并且依旧犀利。我以为自己在洞察人心方面有一定的资质,但是当我发现了昆德拉的能力之后,感觉自己还太稚嫩。这种思辨的头脑并不是光靠先天的资质就能成型,还需要有严格的训练和生活的经验,长年累月的捶打之后智慧方能慢慢地沉淀起来,而这本书将昆德拉的这一能力展现的淋漓精致。书中两条线路相互穿插,却依旧脉络清晰,昆德拉时不时显真身点评,文字平实优美。
  
        其实就小说的故事而言,应该属于悲剧,国家被侵略名族被迫害,主人公们的生活颠沛流离。尤其是最后一章“卡列宁的微笑”,读来久久不能平静。其实来到乡下的托、特俩人所过的生活应该是他们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即使是苦中作乐,但是随着卡列宁的病入膏肓也预示着不幸的结局,托马斯与特蕾莎最终双双坠落悬崖。远在美国孤独的萨比娜在若干年后从托马斯儿子的来信里知道了这场事故,她是作何感想呢?如今昔人已去,光阴荏苒,缅怀他们那些人年轻时的布拉格之恋,也略感心酸。我感觉在这点上与俄狄浦斯的故事不谋而合,生命中偶然和必然有着复杂关系,命运总是无常、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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