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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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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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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91#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刚刚拿到这本书,
  翻了前面几章,
  内容上不做细谈,
  这章节设置让我想起了另一本书,
  《我的名字叫做红》。
  全书看完后,再做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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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92#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天气很晴 下午坐在阳台晒着太阳 嗑着瓜子 和妹在那说短道长 聊累了 晒得懒洋洋的 终于很有看书的欲望——从去年年初开始考研后还是第一次
  
  站在书柜前面 都是很久以前的书——很久没买书了 挑了半天 拿出了这本——这本书好像是大一的时候买的 记得那时候没怎么看明白 觉得没什么意思 也一直没再看过 现在已经约七年后了 总归是经典 再拿出来翻翻
  
  有点惊奇它的文字原来是蛮易读的 一页一页从手中翻过看得很顺畅 竟然不费力地懂了——像跟朋友聊天那样懂了 但是看得很不开心 让我说不清楚的很不开心  有些东西会懂不是什么好事 可是如果在生活 就终会懂 这就是跟七年前的区别
  
  生命里的轻与重 这看似直接简单的东西 到底需要怎样的经验和智慧才能在生活里平衡呢?十八岁的我不屑 二十五岁的我觉得难以逾越    接下来会是怎样 也只有生活过才会知道吧
  
  哼哼 那就生活吧 ——天晴了就洗衣服 电话响了就接 累了就睡——生活应该就这么简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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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93#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米兰昆德拉进入我的视线就是从这本书开始,这本书我看了整整3年多,断断续续的拿起放下,再拿起放下。不是说他写的不好,而是我对这书有点点阅读障碍,我不忍心看下去,特别是对于特丽莎。
      我对于其中的很多文字是很喜欢的,比如米兰昆德拉对于生活的说法,个人很赞同——如果生活的第一排练便是生活本身,那生活有什么价值呢?这就是为什么生活总象一张草图的原因。不,“草图”还不是最确切的词,因为草图是某件事物的轮廓,是一幅图画的基础,而我们所说的生活是一张没有什么目的的草图,最终也不会成为一幅图画。每每听到对生活的那些漫无边际的描述时,我感到的只有虚无,每一次设想每一次的蓝图,都与自己渐行渐远。我想生活最终的确是不能成为一幅图画的。
      在这书中我喜欢的是萨宾娜,越读越喜欢。我不知道生活中这样的女人是否真正存在,对于爱情,对于生活。往往人喜欢的是自己所缺少的东西,我是一个常常妥协的人,理想与现实我还是放下某些而屈服于现状,当然对自己充满了痛恨,可是我真的没有那种勇气去做选择。除了嘲笑自己外,我不知还能怎样。我喜欢萨宾娜身上那种表现生命之轻的特质,自己难于做到,隐隐感到她应该是个漂亮的角色,充满魅力,加上她是个画家更是增添了这种魅力。而对于特丽莎我觉得她微微有点神经质,但自有特点,让人忍不住的想去关爱。
      书我还将看下去,希望有一天我能好好的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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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94#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 The(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作者Milan Kundera)  
  Book Description
  A young woman in love with a man torn between his love for her and his incorrigible womanizing; one of his mistresses and her humbly faithful lover -- these are the two couples whose story is told in this masterful novel. In a world in which lives are shaped by irrevocable choices and by fortuitous events, a world in which everything occurs but once, existence seems to lose its substance, its weight. Hence, we feel "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 not only as the consequence of our pristine actions but also in the public sphere, and the two inevitably intertwine.
  
  FromAudioFile
  Jonathan Oliver employs a husky-voiced tone that proves the right match for this darkish story, one that requires of listeners a dollop of patience. Set first in Czechoslovakia, then in Switzerland, Kundera's story tells the sometimes laborious story of a womanizing Czech surgeon forced to flee the Russian invasion and take on menial roles, giving his passion for the flesh a slighly different perspective, as he is no longer a doctor but just a window-washer. His relationship with this current female-of-choice, the interesting and puzzling Tereza, is at the center of the novel. Oliver is good, very good, pausing with great effect, having just the right amount of low-key drama and contemplative musing
  
  
  英文版购买:http://shop57815364.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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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米兰·昆德拉实在是了不起,他从四个主角的角度来叙述这一系列故事。这种看似杂乱无序其实严丝合缝的写作手法,我从未在其他作品中见过,实在不能不让人惊叹和仰慕。因为他们每个人的视角都不同,于是对于每件事的主观看法各异,彼此相映成趣。作者并没有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来叙述故事,主角视角的切换也没有什么规律可言,但可贵的是丝毫没有凌乱感,更绝妙的其实是作者不时插入的大段评论,通常小说中如果作者的主观论点太多就会冲淡小说本身的魅力,但此书却恰恰相反,昆德拉的评点都堪称点睛之笔。
  
  四个主角——托马斯,特丽莎,萨宾娜,弗兰茨,他们看似都是普通的人,但却都各具特色,极具代表性。本拟逐一点评,然而写完了两个托马斯和萨宾娜之后,竟没有心力和情绪再写另外两人。也罢,反正我喜欢的也是这俩人,其他人不写也无所谓了。
  
  
  托马斯:不媚俗的情圣
  
  毫无争议,托马斯是全书的灵魂。
  
  很难用一句话来概括他:他曾是最一流的外科医生,他是流连花丛的风流浪子,他是拒绝向当局妥协的知识分子,他是不称职的父亲,他是不忠的丈夫,他是天生的情人……
  
  他的情人萨宾娜形容他的话最精确:“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一个魔鬼。”
  
  他当然是不媚俗的魔鬼,他拒绝见儿子,不惜因此得罪父母,对上帝也没有尊敬。在被前妻一再拒绝看望儿子后,他一气之下就决定再也不去见儿子了。为什么他要对儿子比对其他孩子更关注?那不过是他一个不顾后果的夜晚的产物罢了。后来,等儿子长大跟他联系,他不愿见儿子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怕看到儿子用长得像他的嘴巴谈什么莫名其妙的天国的话。
  
  自从第一次婚姻破裂后,托马斯就明白了自己天生是个单身汉的胚子,无法跟女人朝夕相对。他既渴望又畏惧女人,于是发明了一套所谓的“性友谊”,即建立在不干涉对方自由和生活基础上的轻松关系。为了防止“性友谊”发展成带有侵略性的爱,他创造了“三三原则”,即从不跟同一女子连续约会三次,而跟同一个情人的约会周期必须保持在三周以上。
  
  他一生曾跟二百多个女人有染,当朋友羡慕的发出质疑时,他却委婉的辩解:“这不算多,你看,我有二十五年跟女人打交道的经验,二百除以二十五,每年才八个新女人,不算多,对不对?”经他这么一解释,也确实不算多,毕竟在现代社会,性实在太容易获得了,何况托马斯又实在是个有魅力的男人。他的女人数量之所以能累积这么多,是因为他将这种生活方式持之以恒的坚持了整整二十五年。这实在让人佩服,因为我们知道生命中最难得的是单调重复某一件事情而乐在其中不知疲倦。
  
  当然,托马斯显然不能认同这是一件单调重复的事儿。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似远远多于不同,人与人只有百万分之一的不同而有百万分之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的相同,而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正是他最感兴趣渴望了解的部分,他孜孜不倦于挖掘探寻不同女子深藏于体内的属于性的微妙差异,他剖析着他的情人们,就如同他拿着手术刀解剖人体结构一样。这些微妙的难为人知的性差异必须通过征服来获取,而这正是他征服世界的方式,他通过征服女人来征服世界。
  
  早在大学时代,我就看过这本小说改编的电影,电影的中文名叫做《布拉格之恋》,这个翻法十分俗气,其实它的英文名跟小说是同名的"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然而电影本身也确实不能体现原书十分之一的精彩。
  
  幸好还有丹尼尔·戴·刘易斯。
  
  综观整个好莱坞,也很难找出比丹尼尔·戴·刘易斯更富有魅力的男演员,从气质到演技都无可挑剔,更遑论他惊人的敬业精神。
  
  大学时代看这部电影是因为隔壁宿舍的一个女生突然花痴了丹尼尔·戴·刘易斯,极力推荐给我们,具体天花乱坠的说辞我记不清了,大意是说这个男人的眼神足以秒杀一切雌性生物。
  
  她这么一说我们自然十分好奇,而我们也的确没有花几分钟就认同了她的说法,就在电影的第一幕,当刘易斯扮演的外科医生坐在手术室里,朝着对面曲线迷人的白衣护士说“Take off your clothes”的时候。
  
  那是无法形容的眼神,既没有挑逗更没有淫邪,却那么明亮那么惑人,带着不容拒绝的笃定。
  
  书中说,托马斯喜爱命令情人在他面前宽衣解带。“脱!”他命令道,往往将纯洁的对话突然引向性的挑逗。他既不献媚,也不恳求,而是发出命令。他说这句话时绝对不会触碰她们,而是站的远远的观看她们。他的语气是温和而坚定的,但却带着不容拒绝的强势,那是让女人臣服于他的命令。而他的情人们,从来都不能拒绝和反抗他的命令。
  
  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一个眼神,瞬间就能让一个女人剥离高傲的面纱,倾倒臣服在他脚下,听起来很神奇,不是么?
  
  我侧头看身旁的朋友,她们的眼里都是一片狂热的倾慕。我闭上眼睛,想象着这样一个男人站在我面前,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用这样的语气命令我,我能够拒绝吗?……我无言的叹息,答案很显然,我也无法反抗,不但不能反抗,还会心悦诚服的被他俘获。无他,我们皆是女子,天生无法抗拒这样的男人,他天生是女人的天敌和克星,令吾等万劫不复。
  
  我一直都深信,一个男人的魅力与其教养出身、职业成就、经济能力、社会经历、人生信仰等都无关,而是由他自身的人格和本性所决定,他的魅力来自于内心深处,不以外物为转移。真正有魅力的男人无需金钱和地位来装饰,他的人格决定一切。
  
  假如托马斯没有遇到特丽莎,他应该会一直这样风流下去,不偏不倚的辗转于不同情人之间,娴熟的扮演征服者和情夫的角色。这是他习惯和渴望的生活方式,自由随性,不受拘束,不付出承诺,也不承担责任。
  
  可惜,他偏偏栽在了一个乡下女招待的手中。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连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却真正发生了。
  
  虽然我们尽可以用“爱情无需理由”这样的借口来打发,但是我认为托马斯的沦陷是因为对方击中了他的弱点。人都有弱点,托马斯的弱点是他对弱者的同情心,打败他的不是强大而恰恰是软弱。特丽莎很软弱,他把她比喻成被装在草篮顺水飘来的孩子,而他在床榻之际捞起了她。她既不是情人,也不是妻子,她只是个孩子,他同情她,无法抛开她。他的爱情起源于一个比喻,一场同情。
  
  人们总是说同情不能产生爱情,但对于托马斯这样内心强大的男人来说,吸引他的恰恰是这份软弱,所以,托马斯会爱上软弱无依的特丽莎,而不是独立自由的萨宾娜;而心灵相对软弱的弗兰茨却会爱上内心强大的萨宾娜。或许在人性深处,有那么一种寻求个性互补的意味。
  
  这个故事的不俗之处,或者说托马斯这个人不媚俗之处,就是在于他并没有像众多言情小说中的浪子那样,在遇到心仪的灰姑娘以后就毅然抛弃昔日浪荡的生活方式,成为一个对妻子忠贞不二的模范丈夫。
  
  托马斯没有,他继续着他无休止的猎艳,特丽莎的嫉妒和谴责令他愧疚却不能令他改变。他不能放弃他的“性友谊”吗?他当然能,但却会使他精神分裂,他无法停止去品位其他女性,而且他的那些“战绩”并不会影响他对特丽莎的爱,所以他不认为有必要停止,在他看来,这简直跟禁止他踢足球差不多。而当他看到特丽莎因为自己的风流韵事而痛苦不堪,他因此更加同情她,也更加爱她。特丽莎那些因为不安恐惧而产生的稀奇古怪却残酷可怕的梦像一把把利刃扎着他的心,谴责着他,逼迫着他,折磨着他,令他溃不成军,几乎心碎而亡。他开始生活在谎言、欺骗和徒劳的辩白中,他试图让她理解灵和肉是可以分离的,他跟情人们的交往并不会威胁到妻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然而她显然不能谅解,于是她每天生活在嫉妒中。为了让她放心,他甚至跟她结了婚。
  
  托马斯在爱上特丽莎以后,他的命运就被这个看似软弱的女子控制了,从一个地位尊崇的外科医生沦落为擦窗户的清洁工,即便他自己并没有抱怨,我们作为读者都会觉得难过和辛酸。他在乡下的集体农舍碰到过去的病人,给对方检查后,遗憾的说“我再没权利开处方了……”,这话出自一个最出色的外科专家之口,背后包含着多大的辛酸和遗憾!
  
  而特丽莎戴着廉价的珍珠项链在小酒馆里工作,竟然被人讥讽说她脖子上的项链卖淫得来的,“你丈夫,一个擦窗户的,他送不起这样的礼物!”而当妻子拿这样的话说给丈夫听时,无疑是在他已经血淋淋的伤口上再狠狠的扎一刀。
  
  无论面对昔日的同事,还是从前的病人,落魄的他都表现的风轻云淡,似乎毫不在意社会地位的变迁,反而感到轻松,然而在那个温泉小镇无意邂逅从前的病人,他才发现自己刻意装作不在意的过去的一切是多么的令他怀念,他无比思念他曾为之奋斗一生的医学事业,想念那些对他充满信任的病人,于是,在回布拉格的路上,他沉默了一路,而与此同时,他的妻子正为秘密警察会将她出轨偷情的裸照公之于众而忧心忡忡。
  
  有趣的是,托马斯认为特丽莎是软弱的,但事实却未必如此。试想,一个乡下的女招待,仅仅跟一个陌生男子聊了一个小时,就凭着他留下的地址孤身一人到布拉格来找他,而且这样的事情不止发生一次,而是两次。期间托马斯试图悄悄离开她,却被她坚定的拉了回来。面对苏军入侵的坦克,她不顾危险背着相机四处拍照,把照片交给外国记者。跟着丈夫移居国外,却又毅然孤身一人返回沦陷的祖国。这些事情,怎么会是一个软弱的女子能做的来的呢?
  
  在她以软弱为武器的攻势下,他步步败退,从苏黎世退到布拉格,从布拉格退到乡下农社,真是每况愈下,低得不能再低了。终于,他连“性友谊”也不能保持了,她赢得了最终胜利,将他从他那众多情人手里抢过来了,他终于只属于她一人的了,成了她怀里的小白兔。可是,她也悲哀的发现,他老了,变得跟她一样虚弱,他失去了事业,失去了所有,也再不能拿稳手术刀了。
  
  面对她迟到的道歉,他却坦率而不容置疑的说:“追求事业是愚蠢的,特丽莎,我没有事业。任何人也没有。认识到你是自由的,不被所有的事业束缚,这才是一种极度的解脱。”
  
  就这一句话,便足以印证托马斯确实是不折不扣的情圣,难道不是吗?绝大多数男人都视事业高于爱情,只有托马斯可以毫不犹豫的抛弃优厚宽裕的生活和热爱的事业,追随这个乡下女招待埋骨乡野。
  
  最伟大的爱情不是付出,而是牺牲。付出是因为你有多余的东西,所以才慷慨的赠予他人;而牺牲却意味着舍弃你所拥有的珍贵的东西,这些东西绝不是多余的,可能是家庭、事业、理想……牺牲她们是令人痛苦的,但也因而高贵和伟大。托马斯为特丽莎作出的巨大牺牲,如果不是因为爱情便没有其他能解释。
  
  那么,结局该是快乐的才对,可是为什么快乐之中透着一股刺骨的悲凉呢?
  
  上帝毕竟是仁慈的,给了他们想要的结局。那一夜,他在病榻前握着发烧的她的手,觉得自己不能死在她之后,得和她一道赴死,而她则始终渴望他只属于她一人,不被别人分享,于是,上帝让他们死在同一处,死在同一秒。
  
  可是,在我看来,真正的托马斯早就死了,早在车祸发生很久以前,在他偶然遇到特丽莎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死去了,剩下的只是灵魂剥离肉体的漫长过程。因为在那一刻他的命运已经被改写,他偶然的爱情注定了这个必然的结局。
  
  那么,这场不媚俗的死亡不正是上天恩赐他的解脱吗?
  
  
  萨宾娜:自由的背叛者
  
  托马斯觉得他再也没有比萨宾娜更好的情人了,给他最多舒坦的始终是萨宾娜。
  
  “我想与你在我的画室里做爱,那儿象一个围满了人群的舞台,观众们不许靠近我们,但他们不得不注视着我们……”托马斯感到自己无法将目光从萨宾娜的信上移开,特丽莎因为偷看了这封信而噩梦连连。
  
  没错,萨宾娜就是这样的耀眼,光芒四射,热情如火,不羁如风。她不愧为男人心目中最理想的情人。
  
  然而,她却是天生的背叛者,她通过背叛来对抗媚俗的世界,她先后背叛父亲、丈夫、祖国、情人,每一次背叛却让她离最初背叛的初衷更远。
  
  萨宾娜和托马斯其实很相像,他们都是不愿受情感束缚,都蔑视世俗。甚至连跟托马斯并不亲密的儿子都知道父亲有这么个情人,由此可见萨宾娜对托马斯而言是特殊的。对萨宾娜而言,托马斯自然也是特殊的,特殊到她在跟后来的情人弗兰茨交往时还试图重温旧日跟托马斯玩过的性爱游戏。当一个女人试图在一个情人身上寻找以前情人的痕迹时,那说明她是非常在意以前的情人的。
  
  虽然书中没有说,但不难推测萨宾娜和托马斯的关系应该有不短的年月,他们在她宽敞的画室做爱,那里有一张大的像讲台的床。萨宾娜祖父留给她的那顶十九世纪市长戴的圆顶礼帽是他俩一再使用的性爱游戏的道具。她站在镜子前,裸着身体,却看似滑稽的戴着这个男式的礼帽,而他却衣冠齐整的透过镜子观看她,他们都被镜中的景象刺激的激情澎湃……
  
  当他们流亡国外,重逢于日内瓦的旅馆,当她再次戴着那顶寄托了他们无限旧日甜蜜的圆顶礼帽给他开门时,他们都被这个景象深深感动了,几乎是含着热泪跟第一次一样做爱,而不再是带着猥亵色彩的性游戏。
  
  萨宾娜看起来是独立自由,拥有强大内心的女人,可是却渴望被征服被暴力侵犯。她向往的性爱没有暴力色彩是不行的。所以,会命令她的托马斯能征服她,而崇拜她的弗兰茨却不配爱她。
  
  这其实不难理解,身为女子,即使表面再骄傲再独立,内心深处都隐藏着被强大异性征服的欲望,渴望被控制,被玩弄,被折辱。萨宾娜就算骄傲非凡,也不能摆脱平庸女子的渴望,就算是面对弗兰茨,她也产生过那种焚心烈火般的欲望,想告诉他,别赶我走,抱紧我,把我当你的玩物,你的奴隶,猛烈地玩弄我吧!然而她的骄傲终于阻止她这么说,只说了一句话:“你不知道,我和你在一起是多么高兴呀。”这是她的天性允许她作的最多的表示了。
  
  我们或许会疑惑,明明托马斯和萨宾娜看起来那么般配,为何他们没有相爱呢?
  
  如前文所说,内心强大的托马斯只会爱上软弱的女人,萨宾娜在他心中显然不是软弱的女人,他不可能因为同情而爱上她。那萨宾娜呢?她太自由,又太骄傲,即使她对托马斯跟自己一起时心有旁骛敷衍了事而心怀不满,最多也只会藏起他的一只袜子来报复他,嫉妒和歇斯底里不是骄傲的她能做来的姿态。
  
  “性友谊”——托马斯独创的这个词,用来形容托马斯和萨宾娜的关系最贴切,这也是他们双方都满意和渴望的相处模式,他们之间不需要爱情来装点,带有独占意味的爱情太沉重,会令他们陷入庸俗,而媚俗恰恰是萨宾娜最痛恨的。
  
  萨宾娜的性格正如她的画一样,两个世界,双重曝光。表面是明白无误的谎言,下面却是神秘莫测的真理。她背叛父亲离开家庭,独身出去流浪四方,去追求不媚俗的生活,却在美国的乡间从一对年迈的夫妇那里寻找家的温暖。很讽刺的,她最初背叛的东西成了她最终渴望的东西,她陷入了自己编织的媚俗。
  
  我们不难预见,萨宾娜所追求一生的背叛之旅迟早会不得不停止,就算自由如飞鸟,亦会有疲倦的一日。对萨宾娜,那或者是这个美丽生命终结的一天吧。
  
  不过,萨宾娜始终是个不媚俗的人,她要将骨灰扬散于风中,继续她漂泊而自由的旅程。无论生前还是死后,她都要做风中无拘无束的行者,她真是无法不令人倾慕和景仰的奇女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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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难得有心境,下载了米兰·昆德拉的作品《生命不可承受之轻》、《生活在别处》、《本性》、《搭车游戏》、《被背叛的遗嘱》、《为了告别的聚会》,选择安静的夜晚一个人独自静静地读他。
      大一的时候就曾经看到过这部作品,记得当时用3个小时读完,然后完全没有读懂,到现在书中的任何言语都已记不起来了。现在重新读来,期待能够有所收获。坐在电脑前4个小时看了一半,发觉自己有点失望,对于作者要表达的意思仍然懵懵懂懂。我一直觉得,如果想要真正了解一部作品,首先要搞清作者的背景、写书时候的心情和他所处时代的具体情况。但是自己比较懒没有详细研究米兰·昆德拉其人,于是就放低要求,完全由着自己的理解去读这样一本书。所以不免抛弃作者的主观世界,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去体会和感受。
      托马斯,一个拥有无数情人的男人,因为一次偶然的相遇和特莉莎相识。一个放荡惯了的男人,一个只享受和女人上床的男人,却陷入了与特莉莎的真挚爱情中。他意识到,他愿意和这个女人睡觉而不仅仅是上床,他愿意给她无限的温柔和爱抚,他愿意对她负责,他会因为她的离开而惴惴不安,他会追随她的脚步辗转于不同的国家。但是,他却并没有因为对她的爱而停止和其他女人的幽会,因为他觉得爱情和性无关。唯一改变的是,他再也无法专注于和每一个情人的幽会中了,也许他已经隐约感到了自己的背叛已然给他深爱的女人带来了不小的伤害了。在特丽莎离开他的那几天里他感受到了“轻”,或许是无人束缚的轻松和快感,或许是重新回到以前生活的缘故,但是随之而来的“沉重”驱使他找回自己的爱人。我以为,这种沉重便是真爱,便是责任,因为他再也放不下她了,想象着她的痛他就会痛,他不忍心自己深爱的女人独自面对生活的艰辛。此时,托马斯仿佛高飞的风筝,任他飞得再高再远,风筝的线都紧紧地握在特丽莎的手中,仿佛每一次她睡在他身边时紧紧地攥住他的手。
      特莉莎,一个一心想和过去彻底告别的女人,在集中营似的生活中长大。她觉得每个人的肉体都一样,只有灵魂才是她自己。她爱托马斯,她以为在他的怀抱里她就能实现自己与众不同的小小梦想。可是,她错了,她知道托马斯在肉体上对她一次又一次的背叛,他怀里的女人和她没什么两样。于是,她发觉自己“眩晕”,而这种眩晕恰恰就是过去生活给她的巨大惯性,任她如何挣扎都难以摆脱。过去的生活仿佛一个巨大的场,想要彻底克服这个场,要鼓起多少次的勇气,要做多少次的努力?或许只有特丽莎自己才知道吧。
      我想到的是,为什么两个相爱的人却不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或许作者的这句话能或多或少的揭开一定的奥秘吧--“人们还很年轻的时候,生命的乐章刚刚开始,他们可以一起来谱写它,互相交换动机(像托马斯与萨宾娜相互交换礼帽的动机),但是,如果他们相见时年岁大了,像萨宾娜与弗兰茨那样,生命的乐章多少业已完成,每一个动机,每一件物体,每一句话,互相都有所不一样了。”不同的生命之初,不同的人生轨迹造就了两个人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思考问题的方式,不同的看问题的视角,试想如果托马斯能够不把萨宾娜和特丽莎视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两极,而是把特丽莎当成他生命中唯一的女人,他们两个一定会很幸福的;反过来再想,如果特莉莎的母亲没有经历失败的婚姻,特丽莎的生命中是有安全感的,她和托马斯的爱情还会开始吗?。。。。胡思乱想了半天,发现设想本事其实就很荒谬,如果真有那么多如果,托马斯就不是托马斯了,而特莉莎也不是特莉莎了。。。
       “人类的时间不是一种圆形的循环,是飞速向前的一条直线。所以人不幸福;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求。”
        。。。 。。。
  
      “‘托马斯’,她在舞池里对他说,‘你生活中的一切,都是我的错。由于我的错,你的句号打在这里,低得不能再低了。’
  
       ‘低?你说什么?’
       ‘要是我们呆在苏黎世,你仍然会是一位外科医生。’
       ‘你会是一位摄影师。’
       ‘这是做一种愚蠢的比较,’特丽莎说,‘你的工作对你来说意味着一切;我不在乎我干什么,我什么都能干。我只失去了一样东西,你失去了所有的东西。’
       ‘外科是你的事业。’她说。
       ‘追求事业是愚蠢的,特丽莎,我没有事业。任何人也没有。认识到你是自由的,不被所有的事业束缚,这才是一种极度的解脱。’ ”
       。。。 。。。
  
       “悲凉意味着:我们处在最后一站。快乐意味着:我们在一起。悲凉是形式,快乐是内容。快乐注入在悲凉之中。”
  
       当我读完最后一章《卡列宁的微笑》之后,这些言语仍然让我沉醉其中。卡列宁死了,它是什么?托马斯给与特丽莎的爱?托马斯和特丽莎的回忆?抑或是同时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一切过往?。。。其实,这些已经并不重要了,它的微笑,已然给这段平凡的爱情设定好了从悲伤中浸出的快乐基调。重复的是生活,幸福的是过往。当两个个性不同,棱角清晰的人相爱,共同地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无论最终两个人的结局如何,都已提不上孰是孰非,谁亏欠谁。卡列宁是托马斯和特丽莎的卡列宁,卡列宁的微笑是托马斯和特丽莎的卡列宁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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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对昆德拉哲理性的文字没有抵抗力,一看就被俘虏了
      “einmal ist keinmal”和我高中以来的想法不谋而合。一次等于没有,德国这句谚语真是狠毒,昆德拉认为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没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非常之有道理。但是人生就是这样,只有一次,不可重复,不能彩排。冥冥之中你存在着,你就是你,那个以前不曾有,以后也不会再出现的你。如何把握这一次活,是昆德拉带给我们的思考。
      中国人常用重于泰山轻于鸿毛来说人生的意义,我想每个人都有在这个世界这个历史中存在的理由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分工,自己的定位,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无悔就好了。当然我不否定人的独立作用,人定胜天某种意义上讲是站得住脚的。虽然有些唯心主义。
      不想讨论主义之流的东西,主义就是没有意义。哲学上有关唯物和唯心的辩论实在没有必要,唯物主义让我们客观了解我们生存的世界,唯心主义教会我们如何避免做一个历史中碌碌无为的过客。如是而已。 只是个人更偏好唯心的东西。昆德拉带给我们一次等于没有的思考,需要我们唯心的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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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之前,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
  但是那是很久前的事了。
  至今,也不太明白书中所讲。
  改天,应该再好好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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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 只看该作者
  当一个人旅游时,即使去同一个地方,20岁与30岁看到的风景是不同的,30岁与40岁看到的又不同。
  
  读书和看风景同理,如果早三五年看米兰·昆德拉的这本著作,即便是会喜欢,也肯定不会像现在这么有共鸣,所以,我并没有相见恨晚的感慨。
  
  最终,我们邂逅于雨声潺潺的春夜,就像一个素昧平生却一见如故的朋友,一番倾谈令我胸中激荡着震耳欲聋的共鸣,令我的灵魂悸动。
  
  轻与重,灵与肉,偶然与必然,忠诚与背叛,理想与现实……这些我们终生逃不开的枷锁和话题,在米兰·昆德拉的笔下如此的发人深省。
  
  
  轻与重
  
  巴尔门德说:“轻为积极,重为消极。”
  
  然而,这是绝对的吗?轻松一定是辉煌的,而沉重必然是悲惨的吗?
  
  与巴尔门德不同,贝多芬的创作是沉重的,有分量的,这种有分量的决心显然跟《命运交响曲》的主题一致,于是,沉重在贝多芬这里成了一种积极的东西。
  
  而在任何一个时期的爱情中,女人都幻想被压在身下,那加诸于她们身上的沉重恰恰是她们最高的追求,是生活最充实的象征。我们身上的负担越重,就越贴近大地,也就越觉得踏实和安心。
  
  昆德拉说:“在国外生活,就好像在离地面很高的地方踩钢丝。”
  
  相信每个在国外生活过的人都体会过那种轻飘飘双脚不能着地的感觉,不能操持本国的语言,被迫适应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群,这让我们没有安全感。然而,是什么诱使我们离开故土寻求这份不安全呢?我想,是一种剥离故土而产生的轻松感。在异国他乡,我们脱离了以前那些令我们厌烦的亲戚朋友、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沉重不堪的责任义务,然而,当我们抛弃过去的重担奔向我们认为的积极的轻松时,难道不是时刻在心底记挂着以前的那些沉重的负担,思念着那些曾令你厌烦的关系,怀念着那片让你感到沉重的故土?
  
  于是,我们发现生命中让我们不能承受的不是那份沉重,却恰恰是那份轻松。
  
  
  灵与肉
  
  心灵之爱和肉体之爱是否能分离?这是一个永恒的难题,恐怕上帝也无法解答。
  
  终其一生,托马斯都在努力让特丽莎相信,心灵之爱和肉体之爱是可以分离的。肉体的出轨只是他探索各色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的方式,而他的心始终忠于她,他的爱只属于她。
  
  他跟别的女人发生肉体关系,不代表他爱她们;而他与特丽莎相拥而眠,却不一定是因为或者为了跟她发生性关系。他相信,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共眠根本是两种不相关的话题,甚至是相互对立的。
  
  这样的论点在女人那里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对于女人来说,爱与性是不可分割的。
  
  波娃在《第二性》一书中指出,女人的爱情是一种完全的纯粹的奉献,因为爱情,女人必须失去了自我,奉对方为唯一的主人,对他唯命是从,绝对臣服,忠诚不二。女人的爱情不管在肉体还是精神上都是排他的,带有强烈的独占欲望,不容他人分享。如果她的爱人出轨,无论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对她来说都是难以忍受的背叛。
  
  那么,灵与肉的辩论,其实是否是男女两性之间的一场旷日持久永不终结的角力呢?
  
  
  偶然与必然
  
  我们的命运到底是由偶然造成的,还是由必然决定的呢?
  
  所谓必然,是“非这样不可”;所谓偶然,是“别样也行”。
  
  一个人对于信仰和职业的选择,往往是一种必然,由性格决定;而一个人对于爱人的选择,却往往是一种偶然,不可预料的突然发生。
  
  当托马斯想起他和特丽莎的爱情,总是沮丧的认定那不是“非这样不可”的必然,而是由六个偶然性造成的。先是特丽莎家乡的医院发现一起复杂的精神病,而原先受邀请的大夫因为坐骨神经痛不得不让托马斯代替他去出诊,而托马斯恰巧被安排在特丽莎工作的旅馆,临走当日他恰好有空在旅馆逗留多时,当日恰好是特丽莎当值,而特丽莎又恰好为他服务。这一系列的偶然的巧合造成了他们命运的相遇,使这个乡下旅馆的女招待成了他的妻子。
  
  如果没有遇到托马斯,特丽莎也必然会离开家乡,因为她一生的梦想就是摆脱她母亲的控制。但她并不一定是爱上托马斯,而可能是任何一个男人。她只是偶然的遇到了托马斯,又偶然的爱上了他而已。
  
  对于托马斯而言,选择医生这个职业是必然的,“非如此不可”;在他发表了反对当局的言论之后拒绝收回,导致被迫离开受人尊敬的职业,也是必然的,“非如此不可”;然而,他的爱情,这个最终决定他命运的关键,却是偶然的,偶然源于某个大夫的坐骨神经痛,这种认知无疑令人沮丧。
  
  让我们来思考一下我们生命中的偶然与必然吧。我们很容易在生命中找到太多的偶然,是这些偶然,而不是必然,导致我们成为今天的样子。如果不是在某个特殊时刻做了某件事,我们不会认识某一个人,也就不会爱上那个人,而不爱上那个人,你可能不会去某一个地方,而不去那个地方,我们不会遇到其他的事情,不会认识其他的人……如此一路的偶然下去,造成了我们不可逆的命运。
  
  我们时常会想,如果当时我没有偶然的遇到他,或者说我当时不是选择走这条路而是选择了另一条路,那今天我的一切就可能截然不同。然而,生活不像画画,可以先做个草图,如果不满意可以修改甚至重新来过。因为我们只有一次生命,我们不可能有第二次、第三次生命来做试验,从而决定什么是对我们最佳的。我们不能回过头去重新选择,改变那些偶然,从而改变我们的命运。
  
  再让我们看看历史,历史到底是由偶然还是由必然造成的呢?
  
  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虽然我不认为什么东西冠上唯物主义便是真理),历史是必然的结果,因为她是由人民的集体意志决定,而非某一个偶然出现的英雄人物所决定。因此,是时势造英雄,而不是英雄造就历史,这样说法看似无懈可击,因为我们即便持怀疑态度,也无法印证这个说法是对还是错,因为我们无法令时光倒流,我们无法令历史重演,去看看如果没有秦皇、汉武、成吉思汗的中国是否会不一样,没有凯撒、亚历山大、拿破仑欧洲历史是否得改写,没有哥伦布、华盛顿、林肯的美洲命运会不会不同。正因为历史不可逆亦不可假设,我们永无可能寻找到满意的答案。
  
  其实我们之所以会惶惑和畏惧,大抵因为我们明白,必然是可以预知和控制的,偶然却是不可预知不可控制的。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命运是必然的,那我们就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而如果我们的命运是偶然造成的,那我们就无法预知和控制命运。
  
  须面对充满偶然的不可知亦不可抗的命运,人类的悲剧莫过于此。
  
  
  忠诚与背叛
  
  在世俗的伦理中,忠诚被人赞誉和尊敬,背叛被人鄙夷和唾弃。这似乎跟黑与白,善与恶,正与邪,是与非,一样绝对。
  
  萨宾娜和她的情人弗兰茨却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萨宾娜一生都在追求背叛,她先后背叛了父亲、丈夫、祖国、情人。背叛是对过去的割离,对旧秩序的破坏,是推翻一切重新来过的喜悦,是对未知的未来和全新生活的渴求。背叛令她一再获得新生,她通过背叛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
  
  她自由如风,潇洒来去,不可捉摸,不被拘束。她是自由的殉道者。就像穿着超短裙的捷克少女们对着入侵的苏军挑逗的露出大腿,用身体作为对侵略者的报复和蔑视一样,萨宾娜用背叛对抗生活中的媚俗,这其实又何尝不是对真实自我的另一种形式的忠诚!
  
  而弗兰茨则是通过背叛实现忠诚。他曾经小心翼翼的扮演忠诚的丈夫和父亲的角色,跟同床异梦的妻子维持着相爱的假象,忠诚是他沉重的枷锁,令他不敢越雷池一步。直到他遇见并爱上了萨宾娜,他才发现他真正渴求的东西并不是生活中所拥有的东西。
  
  当弗兰茨鼓起勇气向妻子坦诚他的背叛时,他才找回了真正的自己。对婚姻的背叛却正是对自己内心的正视和对真我的回归,他通过背叛来实现忠诚。
  
  弗兰茨是彻底的理想主义者,他狂热的崇拜着敢于追求真我的萨宾娜,萨宾娜对于他的意义,与其说情人不如说是一个象征,一个理想的化身,所以即使她最后离开了他,他也没有后悔背叛家庭和妻子,更没有再回到从前的生活中去。
  
  于是,我们发现所谓的忠诚和背叛,也失去了绝对的色彩,变得模糊不清,是非莫辨。
  
  
  理想与现实
  
  在理想和现实之间,横亘着一条叫做“媚俗”的鸿沟。
  
  自由的萨宾娜说:“我的敌人是媚俗,不是共产主义!”她对她的情人托马斯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毫不媚俗。”
  
  上帝是理想的化身,于是,在理想的世界里,上帝只会吃喝却不会拉撒。斯大林的儿子雅可夫却是个现实主义者,当他要求跟德国人谈论大便问题被拒绝后,他怒不可遏,义无反顾的扑向电网触电身亡。
  
  不会大便的上帝是俗人杜撰出的媚俗的产物,显然易见,媚俗是对大粪的绝对否定,所以,死于大便的雅可夫绝非毫无价值的牺牲,至少比为了无谓的理想死于侵略战争中的德国士兵或者苏联战士要有意义一点。
  
  然而,只要生活在这个俗世,便难以逃脱媚俗的纠缠。即使你一生都追求理想,不迎合媚俗,死后也往往被人随意歪曲抹黑。
  
  不肯向当局屈服的诗人死后,部长却在他的墓前高谈阔论死者生前对苏联的热爱,全然不顾这样的论断如何虚假的能令死人愤怒震惊的从坟墓里爬出来。
  
  托马斯死后,他那除了外貌外丝毫不像他的笃信上帝的儿子在他的墓碑上刻着“他要在人间建立上帝的天国”。其实,就算跟父亲一点不亲密,儿子也知道托马斯不是什么上帝的信徒,更绝对不会说那样的话,但是作为他唯一的后代,他便有权这么歪曲死者的意愿。
  
  弗兰茨更惨,以生命为代价的伟大的进军被形容成了对背叛妻子的忏悔赎罪,他的墓碑上的献辞是“漫漫迷途终有回归”。
  
  以上三例都是现实版的黑色幽默,反正再怎么歪曲抹黑,死者也不可能从墓地里爬出来抗议,于是他们的意志注定被永远的强奸,永不得翻身。
  
  所以昆德拉说“我们在没有被忘记之前,就会被变成一种媚俗。媚俗是存在与忘却之间的中途停歇站。”
  
  还是萨宾娜最睿智,决定死后将骨灰在空中扬散,不给人以强奸和媚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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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发表于 2012-8-28 13:50:11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说出这么露骨的几个词,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最透彻的对性和爱的解析。能做到那么平心静气的感受生命对两者的诉求的人,也是怀有一颗像水晶般洁净的心灵的人,我是这么想的。
  同时,书中无处不在的智慧和哲理确实很动人,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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