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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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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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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他以一个哲人的睿智将人类的生存情景提升到形而上学的高度加以考虑、审查和描述;由此成功地把握了政治与性爱两个敏感领域,并初步形成了“幽默”与“复调”的小说风格。
  
  塞万提斯让人知道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只有一大堆相对的问题。昆德拉在书中提出轻、重、灵、肉、记忆、虚弱、晕眩、牧歌、天堂等一系列的生存暗码,并与人物一一对应,支撑起各自的生存状态,展现了心灵与肉体的两重性。
  
  作者对人生的命运与价值的关注是该书主题。
  
  生命的存在与价值的问题是任何一个人也无法逃避的问题,生命只是一个过程而已。
  
  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来自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选择,对生命价值的错误判断,世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而孜孜追求,殊不知,目标本身就是一种空虚。
  
  生命因“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在“追求”的名义下,我们不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只是无休止地重复前人。
  
    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布拉格街景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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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人和我一样  觉得这本书是在带我们进入一个充满分别心的世界。
  
     一年半前第一次接触这本书 最初觉得颇有哲理 断断续续思考了几天不知不觉把这本书的思想融入了自己的生活 觉得它简直把我带入了一个痛苦的世界 原本凭直觉生活得开开心心的我 变得很压抑 。
  
     轻与重都是人为的感受吧。不一定是世界的真相。信了的人 不过是进入了一座又一座的肖申克,思维被限制了。
  
     我怀疑作者对轮回是什么懂得了多少。越来越相信并且肯定作者没有在自己的心灵足够清净之后 才动笔写这样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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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轻重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相对于不同人感情之轻重更各不相同,一些人看来微不足道或者该被遗弃的情感,则是另一些人难以背负的重担。
  作者对媚俗的剖析太令人印象深刻,与媚俗作对,实际上反对了生命美好的论调,隐约透着对生命意义的质问。
  人需要一些目光注视,这是人们生活的主要动力,小说中各种人物的命运紧紧与其性格相连,反倒让我觉得跟特定的社会环境关系不大。
  这本书的哲学思考同小说情节不分主次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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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托马斯,特丽莎,萨宾娜,弗兰茨,都有鲜明的人格魅力,非让我有所偏爱则可能喜欢萨宾娜多一点吧。
  
  昆德拉的作品单看笔锋绝对是令人佩服的。
  
  叙事方式,明喻,暗语,对人心态的描写,对社会现象的讽刺,都是出自一个天才的脑袋的。我完全着迷。
  
  站在阴影下,把昏昏暗暗的一面描述得如此唯美,是让人看着陶醉的。
  
  我只不过是选择站在更亮一点的地方,感受多点暖、亮,阳光点的东西。但对美的东西,还是会本能地被吸引。
  
  文章里对性的描写,也是被加以浓彩,重墨,渲染的很是滋味。
  
  很多人看这本书蛮是压抑。我还好是现在的心境去看,还能用旁观者的冷眼看了场人家的热闹,没有太被搅拌、影响。
  
  读完觉得昆德拉是个迷人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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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昆德拉与小说之死
  作者:鸣廊
     
  昆德拉说,小说是人类认识不同存在的可能性的唯一途径。倘若让巴尔扎克穿越到二十世纪末,这个一天二十多个小时都在写小说的大文豪面对昆德拉这句对小说的定义,或许只会无奈地抓抓后脑勺吧。自谦为“匠人”而非“作家”的巴尔扎克,可能怎么也想不到,小说在今时今日居然能有如此形而上学的定义。
  
  然而,与此同时,在所有文学体裁之中,“读小说”相对于“读诗”、“读剧本”和“读散文”,是最不光彩的一个。似乎“小说”原本便不是一件多么形而上学的东西,偶尔读读以娱乐就好,甚至不足以“装逼”用。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年代?十九世纪的小说家巴尔扎克日以继夜地写作依然穷困潦倒不名一文,而同样生活于十九世纪的小说家托尔斯泰却能以一笔之力让所有俄国贵族不敢不向他鞠躬;二十世纪的乔伊斯以一本无人可卒读的小说蒙受牢狱之灾,不久后他却又被追封为继卡夫卡之后最伟大的小说家;具备初中英语水平就能通读其小说的海明威,却贡献了不少供大学生拿下学士帽的研究课题。
  这个世界有多纠结,小说就有多纠结。
  
  我们不妨把小说时代划分为三个纪元:十九世纪是巴尔扎克的时代,二十世纪上半叶是卡夫卡的时代,而二十世纪下半叶是昆德拉的时代。巴尔扎克时代的小说,作者即无所不知的上帝,主宰人物的生死存亡,以一种“全能视角”的叙事方式安排小说的走向,故事是完整的,人物是丰满的,有意义的事物就被包括在小说里,而无意义的则不消费一笔一划。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小说”就是照样的。
  
  但随着工业与科技的发展,“有一说一”的传统小说只能用以描述这个社会的表象,现代人复杂而多变的意识已使传统小说成为肤浅的消遣,无法满足大众的文学需求。小说家们开始上下求索,试图对小说的传统叙述格局进行创新,所谓“现代主义”便由此诞生。
  
  卡夫卡是现代主义的先知,他的荒诞,他的痛苦,成了无数后人膜拜并讴歌的对象。他的小说几乎没有情节却能有多重解读的可能,他的语言不俗不雅毫无特色却能让读者从心底感到黑暗和压抑,他笔下的人物懦弱而沉闷却能让读者对自己感到惭愧吗,他对社会的洞见入门三分,他甚至预言了世界大战的爆发。卡夫卡小说的伟大意义,正在于它的“没有意义”。在卡夫卡的小说里,作者并不像上帝一般对众生进行非黑即白的审判,作者与读者一样,以人物的视角来看待一切。与巴尔扎克的“全能视角”相对,卡夫卡的视角是有限的,情节是被淡化的,语言是被简化的,因果是被错乱的,作者是被隐藏的,审判是被悬置的。与传统小说相比,读“小说”不再是轻松愉快的,而是痛苦如受难般的,但这又使得小说的解读与这个纠结的社会一般变得多重化与复杂化,尽管卡夫卡本人或许并不知道自己因为失败而伟大。
  
  此后的现代小说五花八门多姿多彩。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使精神分析与心理分析变成小说叙述的主流,以梦、回忆、性为主题的小说层出不穷,“意识流”成为了一个诗意的名词,代表作有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伍尔芙的《达洛维夫人》。这些一本比一本难读的神作终于使“现代主义”陷入了尴尬的地步,于是对现代主义提出反叛的“后现代”浪潮般汹涌而来。没有人知道“后现代主义”到底是什么“主义”,在这个大旗帜下,各种流派分门别类,甚至相互攻击,有的小说复归于传统,有的小说却更为激进极端,与这个和平时代一般,小说这种最灵活的文学体裁在空前繁荣中空前尴尬。
  后现代流派中,往往一个人就能引领一场“主义”,而其中最成功的当属捷克裔作家米兰.昆德拉。多才多艺的昆德拉少年时即博览群书,写过诗、学过作曲、画过画还从事过电影教学,出生于一个东欧小国并不使他目光狭隘,反而助长了他的求知欲,为他的小说创作积累了深厚的文化沉淀。
  
  昆德拉从来没有考虑过什么主义不主义,在他的小说理论著作《帷幕》中说,小说家不应当被自己的体制束缚,小说家要“时刻向体制的高墙砸去”。 “全知视角”是早已被现代主义小说家们抛弃的杂碎,但昆德拉却巧妙把它们捡了起来,糅合在现代主义心理分析的章法之中,作者会时不时从故事情节中跳出来,化身成为读者,对某个人物进行大段大段的探讨,时而议论到哲学,时而对历史事件挖苦讽刺。而在情节的处理上,尽管昆德拉如现代主义小说们一样也淡化了情节的跌宕起伏,却在细节描述中不吝笔墨,使他的人物如油画一般,在层层的色彩铺垫中丰满起来,使这些平凡的人们仿佛化身为我们身边的熟人。
  
  将作者从上帝的高度拉下来,融合到自己的小说中去,是卡夫卡伟大的成功;而昆德拉不仅做到了这点,还能抽身于小说本身,与读者融合在一起。
  
  在笔者最喜欢的小说,《生命不可承受之轻》,他对小说形式的实验更激进地引入了“词典”的方式,通过对某类关键词的独特解释推动人物分析和情节发展。他更将音乐上的“赋格曲式”融合在小说结构中,以赋格曲的重复变奏的特点架构小说并主导情节的流动。读昆德拉的小说,就像与智者交谈,睿智的大师似乎就近在眼前,触手可及。或许这正是昆德拉小说风靡全球的原因,很“reader friendly”。
  然而,尽管昆德拉是反对“主义”,并时刻准备着“向体制的高墙砸去”的,他的小说毕竟还是定了型,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也就是说,成了一种“主义”,一种束缚的“高墙”。尽管昆德拉的每一部小说都试图展现不同的主题,但只要是他的文字,即使不是小说,也能让读者嗅到一股极强烈的昆德拉之风。捷克是一个东欧小国,长期受到西欧列强与苏联的双方压迫,甚至遭到了分裂,因此昆德拉几乎没有哪部小说不对自己的祖国投以悲情的致敬。无论是慕尼黑阴谋导致的捷克分裂,还是苏联进军导致捷克的“变相亡国”,或是可歌可泣的“天鹅绒革命”,都没有逃过昆德拉的一支秃笔。捷克小国的悲情意识贯穿了昆德拉的一生,也贯穿他所有的小说。
  
  “媚俗”,也是昆德拉小说永恒的反叛的主题。在1985年获耶路撒冷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作演讲时,他提出“‘媚俗’一词的解释:“‘媚俗’一词描述了这样一些人的态度:他们不择手段地试图向绝大多数人讨好卖乖。要讨好卖乖,就得进一步确认人们喜欢听些什么,就得全心全意地为流行观念服务。‘媚俗’就是把流行观念的愚昧翻译成美丽而富于感情的语言。它煽动我们,直至我们为自己、为我们所思所感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流下同情的热泪。”;在《生命不可承受之轻》里,他对“媚俗”这个词进行了重点诠释;在《告别圆舞曲中》,“媚俗”是一个医生乌托邦的理想;在《生活在别处》中,他塑造出一个诗人作为“媚俗”的化身,竭尽全力地挖苦讽刺;甚至在他的三部小说理论中也不放过对“媚俗”的否定。在昆德拉看来,“媚俗”不仅仅是一种美学层面上的误导,更是一种出于政治目的的粉饰。他认为苏联进军捷克后进行的大幅的对共产主义美好社会的宣传是一种愚民媚俗,他认为诗人们大力讴歌十月革命是一种撒谎的媚俗。他认为“媚俗”毁了他的国家,“媚俗”毁了一代又一代人。因此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批判“媚俗”,以至于他的每一部小说都能阴魂不散地见到“反媚俗”的主题。
  
  喜剧意识是昆德拉的又一堵“高墙”。出于对“媚俗”的反叛,昆德拉本能地反对悲剧。在他看来悲剧如媚俗一般,都是对罪恶的矫饰,对思想的控制。在《小说的艺术》中,他写道,悲剧是“媚俗”的,喜剧是“粗俗”的,自己宁愿做一个粗俗而幽默也不愿意做一个媚俗而严肃的人。因此在昆德拉的小说中,充满了对现实人物和虚构人物的讽刺,即使是同情,他也依然带有玩世不恭的态度。
  
  在《笑忘录》中,昆德拉说,有朝一日我们醒来,发现身边的人都是作家时,那就是文学的终结之日。昆德拉不仅一次提到过小说的终结,在他看来,现代小说与这个和平时代一样,在空前繁忙中死亡着。经过古典小说,经过现代主义,再经过后现代的洗礼,小说的历史已经在空前高潮中停止了发展。小说的终止,已经成了全球小说家和理论家共同热爱讨论的悲情而“媚俗”的话题。即使如鼓励“砸去高墙”的昆德拉大师,也被自己的高墙束缚住了,久未有佳作。我曾对好友推荐说,昆德拉是最后一位文学大师,现代文学艺术自昆德拉之后恐怕再难有创新了。不过这种说法我自己听了都想笑,在哪个年代艺术家不是苦于无法创新的呢?有人可以突破既有的格局,那么此人就是划时代的大师,巴尔扎克如此,卡夫卡如此,昆德拉也是如此。只是,昆德拉之后,还真没有什么大师诞生。
  
  昆德拉常常被许多学院名流们不齿,原因是他实在太受欢迎了。爱读小说的也好,爱写小说的人也好,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也好,大字不识几个的老奶奶也好,都爱读昆德拉。“现代主义”是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名词,如昆德拉这般畅销的小说家,连笔者自己都要妒忌,但谁又能否认他是一个伟大的小说家呢?
  
  
  原载于《多大中文》2010-11 Christmas and New Year Issue “饮食春秋”
  
  在线阅读: http://www.utchinese.org/emag/utchinese-2011newyear-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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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文一篇,如今作者已对昆德拉“逃避神圣”一般的喜剧意识有了新的认识,等有空了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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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能给我带来震撼,我想不仅仅在于短小精妙的断章、引人入胜的情节,如旋律般相互铺垫与呼应的故事线最终汇聚出的美妙乐章,更在于作者对生命意义与人类情感深层次地剖析捕捉与准确刻画,不断地给我带来冲击。那些看似深入骨髓的情感,却来自于一些看似荒谬的偶然,那些看似怪诞的思想行为,却来自于一些看似无法避免的必然。如果生命的每一个时刻都是一个瞬态,一切充足的理由都毫无立足之地,人类无法预知未来,也无法改变过去。轻与重、灵与肉,如何选择?结论并没有意义,也不会有定论,而应当像作者一样对生命不断地思考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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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推荐 米兰·昆德拉 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本不能不读的好书。前年看过一点,但是没有深入地读,现在买来细读。
  
        下面是读者的一些摘抄,都是我觉得很有深度的句子,后面加了我的一些读书笔记。可能还有一些是我喜欢他没有摘出来的。这是一本能让人深刻反思的书,已经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的书了,值得反复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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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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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封面语)
  
  ──生命的分量让人真实地存在,让人担当,生命的轻却是我们不能承受的。试问何为重何为轻?
  
  
  “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p.005)
  
  ──尼采的这个假设让人陷入痛苦,如果存在永恒的轮回,那么一切都没有意义。每个人的生命正因为是独一无二的才有它存在的价值。如果真的存在永恒的轮回,那么我们现在的一举一动都是永无天日的劫难,并将巡回往复,周而复始。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p.005)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承受生命之重而非承受生命之轻。
  
   
  
  “他一次又一次,总是想着那个躺在他长沙发上的女人的模样;她和他过去生活中的任何女人都不一样。”“她只是个他从涂了树脂的篮子里抱出来,安放在自己床榻之岸的孩子。”(p.008)  
  
  ──因为女主人公 Teresa 是这样一个角色,所以她是生命的重者。接纳了她就势必要担当起责任。但是 Thomas 没有决断的勇气。他要做的抉择也是我们要做的抉择。生命之重与生命之轻的抉择。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一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生命的初次排练就是生命本身……生命总是像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张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p.009)
  
  ──因为生命不是永恒轮回的,所以也没有万劫不复的境地,但是生命是另一个极端,他不是永恒的,却是未知的。生命很仓促,永远不能完美。我们每天都在做着抉择,却不能保证判断都是正确的。如果还有一万次机会,也还会是这个选择,这使生命又回到了一个周而复始的境地,一切都好像是注定的,但是我们没有这个 “一万次机会” 的假设,生命只有一次。泰戈尔的《飞鸟集》有这样一句话:当你错过太阳时流了泪,那你也要错过群星了。也就是说,我们不需要排练,也不需要太过计较得失。
  
   
  
  “同巴门尼德不同,贝多芬似乎将 ‘重’ 当成某种正面的东西。‘Der schwer gefasste Entschluss’,细加掂量的决断与命运之声(‘es muss sein!’)联系在一起;重、必然和价值是三个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必然为重,重者才有价值。”(p.040)
  
  ──也许是略懂德语的缘故,这句话我有比较原始的理解。其实每个人在问 “ Muss es sein? ” 的时候都是知道必然为重的,生命之重者回答:“ Es muss sein. ” 生命之轻者在 “ Muss es sein? ” , “ Es muss nicht sein.” 和 “ Es vielleicht sein.” 间徘徊不定。
  
  
  “自学者和学生的区别,不在于知识的广度,而在于生命力和自信心的差异。”(p.067)
  
  ──这是主动与被动的区别。Teresa 强于他人的就是这点。
  
  
  “一个人生活在异国,就像在空中行走,脚下没有任何保护,而在自己的国家,不管什么人,都有祖国这张保护网,一切都颇具人情味。因为,在祖国,有自己的家人、同事、朋友,可以用童年时就熟悉的语言毫不费力地让人理解。”(p.092)
  
  ──这句话我是可以理解的,我相信所有在国外生活过的人都可以理解这一点。在自己太过陌生的环境里会失去自信。
  
  
  “假若人还年轻,他们的生命乐章不过刚刚开始,那他们可以一起创作旋律,交换动机。但是,当他们在比较成熟的年纪相遇,各自的生命乐章已经差不多完成,那么,在每个人的乐曲中,每个词、每件物所指的意思便各不相同。”(p.107) 
  
  ──生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这种不可避免的差异,让生命的孤独感伴随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增强。生命注定是孤独的。
  
  
  “他再次冒出那个我们已经知晓的念头:人只能活一回,我们无法验证决定的对错。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一个决定。上天不会赋予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生命已供比较不同的决定。”(p.264) 
  
  ──生命的不可轮回让我们抉择。但是没有抉择的生命也便不是充满未知和激情的。无法验证对错,那么也不用想去验证对错。还是泰戈尔的那句话。
  
  
  “爱情,是对我们失去的另一半的渴望。可如果以后他真的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遇到了他自己的另一半呢?他会选谁呢?是在篮子里捡到的女人,还是柏拉图传说中的女人呢?”(p.284)
  
  ──爱是责任,爱是沉重的并非简单的飘渺的幸福。生命之轻选择了爱的沉重也就不再是生命之轻了。
  
  “我们全都需要有人注视我们。根据我们生活所追求的不同的目光类型,可以将我们分成四类。……第一类追求那种被无数不知名的人注视的目光,换句话说,就是公众的目光。……第二类是那种离开了众多双熟悉的眼睛注视的目光就活不下去的人。那些不知疲倦地组织鸡尾酒会和宴会的就属此类。……第三类,这类人必须活在所爱之人的目光下,……第四类,也是最少见的一类,他们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这类人是梦想家。……”(p.324-325)
  
  ──一般人都是第一类。我认为第一类很单纯,第二类很孤独,第三类很可怜,第四类很理想。
  
  “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p.359)
  
  ──于是又回到生命轮回的那个假设。那么幸福真的幸福么?
  
  
  “成为一名教徒其实是很简单的。当一个人处于困境中,一些天主教徒便去关心他,他一下子就发现了信仰。也许他是出于感激而决定入教的。人类的决定往往草率得可怕。”(p.369)
  
  ──我不是教徒,所以并不是很理解教徒的信仰。或许那些所谓虔诚的教徒也就是那些最需要依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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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当我第一次看到作者在书中谈到那个让我为之困惑的“轻”是什么的时候,我不由地想起《在云端》的背包理论。
  
  生命就是背着的一个包里面的一切。里面塞满了你的衣服裤子,你家的长沙发,还有你一切的人际关系网络——如果要把这个东西量化,也许那只是非死不可服务器里的一小个U,其实也不是很重,却反而是你生活中比重最大的。
  当你不堪重负的时候从里面取出的第一样是什么?最后一样是什么?
  
  在我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有人曾多次有可以去一间大型跨国企业然后出国的机会,却为了家室而放弃了这种机会,根据其说法是:“我离开了之后,儿子还是我儿子,老婆也仍是我老婆,但我那几年所损失的将会无法弥补。”最终日日活在婆媳关系的折磨中。
  有人在他的职业生涯中规划了在大公司工作,读书再增值,再出外留洋,因而投入大量的精力在工作上,于情场,也不过是蜻蜓点水,因为“人生只有一次,为了不留下遗憾而不增加冗余的人际关系。”而此类人总是表面潇洒,而为老板的半句批评惆怅半天。
  
  
  再回到书中轻与重的解释,我觉得总有几组对比
  
  1.托马斯:“轻”:自己本身所追求“解剖”每一个女性的生活状态;“重”:特丽莎对他忠贞不二的感情。
  2.特丽莎:“轻”:想摆脱母亲的心情投入新生活的心情;“重”:母亲所带来的对人性共性化的回忆,自己想要“打发”走的身体
  3.萨宾娜:“轻”:一次又一次的背叛;“重”:所有一切让她不能离开的感情,例如弗兰茨等情人,例如去到美国后才发现的对自己祖国的感情,对亲情的渴望。
  4.弗兰茨:“轻”:对伟大的进军、萨宾娜的目光的向往,摆脱妻子及日复一日的教授生活的心情;“重”:伟大进军的破灭,戴眼镜的情人。
  
  我把人物关系理成这样:托马斯的“重”是特丽莎所追求的“轻”,萨宾娜的“重”恰恰是弗兰茨所追求的“轻”。
  
  大多数人看出了一份感情对于托马斯,对萨宾娜的“重”的束缚,但恰恰作者说的是“重”使人生有了着脚点而不是飘向虚无缥缈的“天堂”。作者说到人们总向往天堂,但却不想置身其中,人们往往不想死。这就是为什么萨宾娜的结尾会想念父亲,为祖国辩护,为托马斯夫妇的离世而忧伤。为什么托马斯在握着特丽莎的手跳舞的时候说:追求事业是愚蠢的,遇到你是幸福的。
  
  但我想说的是逆向来看的这两段关系:弗兰茨看起来很喜欢萨宾娜,为其抛妻弃子被抛弃后仍念念不忘,但在他去柬埔寨之行后可以看出,弗兰茨对萨宾娜的肯定目光的追求,只是他一厢情愿地将其揉进了自己对个人英雄主义的追求之中。很多人,包括特丽莎自己,觉得自己对托马斯的爱是一种“重”,其实不过是对母亲带给她“共性化”“无羞耻化”的生活逃离,是对心中自由,个性化的向往,这就是为什么她渴望通过审视自己的身体来看出自己的灵魂。在遇到托马斯之前,灵魂并没有逃出甲板——而灵魂逃出甲板,恰恰是一种轻。但特丽莎的世界里,遇到托马斯,自己成为众多女人中“无差别”的一个是另一种痛苦。她发现自己围着泳池跳舞,随时被射杀,而失望落泪。
  
  
  
  1.托马斯最后发现生命的重给他带来了殷实感,落魄,被误解,当局和警察的迫害,反而变得不重要。
  2.特丽莎最后发现托马斯蹲着换轮胎的背影是如此苍老,她作为一个偶然的出现,带给托马斯的让人诧异的命运的改变。在特丽莎看来,在感情上一直承担着“错误者”角色的人其实付出的更多,而特丽莎也不过是回归到原点。
  3.萨宾娜最后发现,自己追求的不是不同的情人,只不过是背叛本身的感觉。对祖国里“媚俗”的背叛,而去到美国后又发现所谓的自由幸福,不过是另一种“媚俗”。
  4.弗兰茨最后发现,自己追求的萨宾娜的目光,伟大的进军,最后只是围栏对面死亡般的沉寂,自己的英雄主义没有胜利也没有被子弹扫射来洗礼。而是在一个小巷子的偷袭和妻子可笑的原谅之下结局。
  
  
  在我看来,这就是重和轻,灵与肉的最佳诠释,让我想起前几天看的一句:“一夫一妻制不过来自于原始社会公有制剩下的那一点肉(不可共分的社会剩余价值。)”一切表面是对立,但却是共通的。
  
  
  我曾反复地看本书的开头与结尾。
  书的开头,谈到众劫回归,谈到战争,革命,希特勒小时候触动人心的照片。
  书的结尾,谈到幸福是不断地重复,谈到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谈到在强权的枪口之下,托马斯变成了兔子,而特丽莎抱着他在有蝴蝶的微弱灯光的房间睡着了。
  
  战争,革命,主义,不过源自一个照片里看来跟所有受害者一样的少年。
  迫害和威胁,反而早就了主角们生活的平静。
  那两只蝴蝶是什么?
  
  
  我想,也许是偶然,但也有必然性,《两只蝴蝶》——只有这首最庸俗的歌曲也许就是这本巨著最佳的诠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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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灵与肉,轻与重。托马斯,特蕾莎,萨宾那,弗兰茨,四个人四个声部,每个人都有一条线发展自己的故事,她们故事交叉的部分,对位形成小说的复调结构。每个人物用几个关键词编码,托马斯的轻与重,特雷萨的是,灵与肉,晕眩等。这些关键词不是词典里的定义,昆德拉根据小说人物面对的境况重新释意。
  
  昆德拉的理性写作,思索的内容远大于小说的故事性。轻与重这个文学命题,说的不仅是爱情,有更为深刻的社会学内涵,人性自由与社会对人的规范,这是个普遍性的对立,不管是往前还是往后千年,仍将继续困扰着人。
  
  不知是不是翻译的问题,有的段落我读着总有拖沓之感,不够流利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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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3:48:47 | 只看该作者
  我没有想到今天一天就看完了它。很多触到心里的地方,原来自己有过的一些想法已经被人说得如此透彻, 如此精妙了。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书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句话我听过很多篇,想看这书也很久很久,今天也许才懂了这”轻“的涵义——非暴力的温柔的束缚,如同特丽莎对于托马斯,托马斯对于萨宾娜,萨宾娜对于弗兰茨,如同妈妈对于雅罗米尔,无论前者有意还是无意,后者在精神上对前者有着深切的依赖,强烈的感情,这种感情她们或者不自知,或者甘之如饴。这样的感情是他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在不得已时的屈从总是比理直气壮的争吵更让我们委屈,陡然降临的幸福比长期以来的苦难更让人不安。
  
  媚俗一词,不知道捷克语原文是怎样,我读完之后的理解是:迎合世俗。比如书中,在俄罗斯入侵期间,政治严打时期,那些电影里反映的东西似乎尤其美好,人性似乎尤其纯洁善良。电影似乎是统治者妄图给人们一个美好蓝图,安抚他们在动荡时期焦躁的心灵,中国大陆就全是类似的片子。王小波在杂文中也提到”媚俗“一词,还造了一个词”媚雅“,其实媚雅也是媚俗,前者附庸风雅,后者迎合世俗,都一样该打。
  
    对于同情我的理解是com--passion而不是可怜,同--情,是人类最高层次的感情,代表着理解和包容。她生气,因为她今天和朋友闹矛盾了,她满心委屈却无处发泄,就像彼时的我一样;看到亲近的人走来,竟无缘无故发了一通脾气。她偷看信件,因为她太爱我,我甚至可以感受到她手指触碰到信封时的颤抖,她的不安,她的担心,担心我会因此责罚她,然而她还是打开了信封。
  
    ”语言是误会的根源。“小王子如是说。这种误会是人与人无法跨越的深渊,弗兰茨与萨宾娜,后者的成熟美丽完全征服了前者,她们是两段不同的乐章,萨宾娜的部分由她和托马斯一起完成,而弗兰茨,中途加入,带着他那写了一半的乐章。他们交流的每一句话都是对对方的误解,这种由语言的不定性造成的无法逾越的鸿沟,他们甚至知晓这种误会的存在,但是,并没有能力改变,包括他们最后一次做爱,包括萨宾娜离开的信号也被弗兰茨理解为她对他深切的爱。于是他失去了她,在两段乐章有可能合奏之前。”语言是误会的根源“,小王子说过,史铁生说过,伊恩·麦克有恩说过,而人类一直在与这种不可能消除的鸿沟作斗争,仿佛两个骑士争夺一个完全不存在的恋人,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真正的爱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完全占有,强势的一方完全拥有另一方,而另一方因为害怕失去对方而完全妥协,也是他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他们会痛苦,郁结,会问对方,你爱我吗?你是不是还爱着别人?你爱我比我爱你多吗?特丽莎的嫉妒,一直伴随着知道他们生命的终结;而束缚托马斯的则是特丽莎的脆弱和温柔——一个放在涂了树脂的草篮里漂流到他床前的孩子,让他无法遗弃她,无论他和你多少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他的爱情是给她的,从她发烧握着他的手睡觉开始。
  
   人与同类能很好地相处并不成为一种本领,而是一种本能,因为我们生活在同类中,如果我们不,那么我们的生活将面临许多麻烦。所以真正的道德考验是当我们面对那些对我们构不成威胁的事物的反应。到了小说最后作者站出来了,我才感到了作者的情绪,他谴责着笛卡尔”人是自然的所有者和主人“,他喜欢尼采,因为他看到马主人狠狠抽打马儿时,他冲上去,抱着马头痛哭起来——”他是在为笛卡尔哭泣,‘自然的所有者和主人’“。特丽莎和卡列宁的爱不同于书中描绘的任何一种爱,人和动物的爱,特丽莎爱卡列宁本身,卡列宁作为一只杂交狗,而特丽莎爱它,并没有想过改变,并没有想过把它变成纯种狗(当然实际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或者改变它毛发的颜色,或者改变它的饮食习惯,或者改变它奔跑的姿势……她爱它原原本本的一切。然而对于托马斯,特丽莎却总是嫉妒,因此她更喜欢她和卡列宁的关系,而对身边的这个男人充满了怨恨和依恋。
     两种爱的不同也许是特丽莎永远无法和卡列宁产生爱情,他们之间没有做爱的可能。而托马斯就不一样,他是人,是他的丈夫,他们之间产生着肉体和精神的联系,而她不允许这肉体和精神有任何的背叛;而对于卡列宁,她不懂得背叛,又或者特丽莎不懂卡列宁的背叛因此认为她不会背叛,她会放心去爱她,付出她的一切,而她呢,也回报给她温暖的舌头和长时间的陪伴。试想特丽莎如果不是女人而是狗,那么她爱恨交加的应该是卡列宁而会喜欢托马斯。
  
  特丽莎,六个偶然孕育的女人,坐在树枝上,树下,是卡列宁,冲着她摇尾巴。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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