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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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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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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41#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看之前只知道这本书很深有可能看不懂,看了才知道深刻是固然的但是不同年龄段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
     真是很震惊的看到这样深刻到前所未有....看到了超脱凡尘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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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42#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胖子过暑假往往是赖到最后一个回学校的。有一回胖子照例在大伙都到齐了好几天之后回来的,兴高采烈的手里拿了本书,对我们说:这是本著名的黄书,叫什么你们猜猜?
  
  就是这本了,我估计是这厮出北京站的时候顺便在地摊上买的。
  
  这本书后来的遭遇是这样:胖子说完之后我一把抢下来,十分钟之后实在看不懂,扔给小强,小强估计还没看到十分钟就还给胖子了,后来就一直在胖子书架上,谁也没工夫碰它。相比当年胖子的《上海宝贝》,可以说这本书的遭遇非常悲惨。
  
  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过了若干年,这本书会让我觉得如此亲切,每个句子……总之,我看完一遍之后,跑去书店买了一本,又看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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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43#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昆德拉很了解女人嘛。
    小说家沾光的很。他们比起哲学家,数学家,更加的无懈可击,因为你不能小说中去考证一般规律和公式,你不能坚坚定定的嘲笑和反驳。你不能用一加一不等于三的方式来反驳他们,如果这样的话,大家还会嘲笑你误解了他。他说,敏感和小气是他们的特质,他们的胡片和感慨很是到位。所以我以前讨厌写小说的人,这中间不明确的指指点点让每个人心虚:“他似乎总是在写我的故事。”
    事实上,他只是在写他自己的小故事而已,no surprises。人们之间的小故事,稍微事儿比的人都能发出这种感慨。只是他表达了出来。小说家的特长只是更无聊和更善于语言表达而已。他们是形而上的小榜样。
     但是,最近我又迷上了小说家们浪漫而PIA气的叙述,语气是那么到位,几乎让我一度跑偏。
     本来我是想写女人们的。我想写萨宾娜。
     但是我喜欢特丽莎,特丽莎是我的榜样,她是一个到位的女人,她是一个PIA气的女人,是一个女人应该成为的女人。
    啊……
    自以为是的萨宾娜,不幸的萨宾娜,轻轻飘飘的萨宾娜,可爱的小萨宾娜,献给罗莉的花。
     
    “更能迷住萨宾娜的不是忠诚而是背叛。她十四岁那年就因爱上了一个与她一般年纪的男孩而被父亲在一年之内禁止独自出门;她很早就厌恶所谓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而爱上毕加索的立体派;她完成学业后又到了布拉格而背叛了家庭;她很轻率地与一个父亲不接受的二流演员结婚仅仅是因为他有怪汉子的名声,那么她为什么热中于背叛呢?因为“背叛意味着打乱原有的秩序,背叛意味着打乱秩序和进入未知。萨宾娜看不出什么比进入未知状态更奇妙诱人的了。”她甚至背叛自己的背叛。她离开了自己的丈夫,最后她似乎是为了背叛而背叛。”
     你们关注的是什么呢?
     这是昆德拉事实上遇见的一个真实的女人吗?或者是他所遇见的一类女人,或者这是他自己对女人的想象。
     
     “她似乎有一种局外人的心态,觉得一切都很可笑,由于没有绝对终极和超验之维,重复和稳定的神圣就并不可能,也不幸福,而意味着虚假,欺骗和单调乏味。”
     
     “其实,轻并不比重潇洒”
  
  
       你无奈的面对萨宾娜的时候,她仅仅只是一个男人眼中的女人而已。
  
       而那顶黑礼帽,我想可以表达一切。
     
      十六岁的时候我读这本书,那时我理解特丽莎。
      二十二岁的时候我再读,我更感慨的是萨宾娜。
      我想,到三十岁的时候我读,我会关注托马斯。
      到我老去,我最在意的是卡列宁。
     
      那确实很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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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44#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刚买来这本书,上海译文的装帧,印刷,纸张都让我喜欢。
  
  昆德拉的第一,二章却让我突然摸不着头脑。记得语文老师在讲台上神采飞扬地笑着说,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一本这样的小说,你随便在哪一页翻开都能读下去。
  现在回想起来,说不定是我记错了。或许她本来说的是《百年孤独》。
  第三章终于恢复成小说惯有的模式。
  我读过很多小说,有的从头到尾都是讳莫如深的思想脉络,有的全诗通俗的情节人物。
  然而昆德拉的小说颠覆了我对小说的理解。
  我开始思考,是否读小说也需要资质,也需要某种资格。像我,便不能理解他深埋在文字下的思索。
  
  或许等我再长大?等到我从时间中学到更多的东西,便能跟上他的步伐?
  在当当上买书,本想把《生活在别处》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起买来,后来放弃,只买来一本,想来也是个明智之举。
  
  我没有能力去触碰昆德拉的文字,我不能读懂,便兴趣索然。
  
  或许有很多很多的书籍,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让我会产生类似的感觉,米兰昆德拉第一次让我看到书籍的禁区,让我在似懂非懂,感兴趣和无聊中走来走去。
  
  十年后,我再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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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45#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说世界是难懂的,那么我们就知道,怎么样解释轻与重都无所谓。其实,由你自己所拥有的世界来解释:你的经历,你的经验,你的伤痛,你的快乐,……所有你自己。
  我们看到的镜像,总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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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46#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一个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人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形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实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托马斯死了,和特蕾莎死在同一时刻同一地点.那个拍了七天俄国战争的女人和那个不肯对战争妥协的男人,死了.萨比娜突然觉得自己没有了方向,一个想念着的男人,没有了,心中的那一丝眷恋没有了,走到墓地上,看到所有炫耀的墓碑在朝她闪光,她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了,这空白.轻得让她无法呼吸,看不到未来,她曾经还以为她们还会相遇.
  
  她开始想念弗兰茨,那个对她墓地爱好感到厌恶的男人,当时的她不明白,现在她想,如果当时他们能够多理解对方,或许就不会分开了.
  
  她重新找到了一个意念的重量,她又要开始行走,巴黎,日内瓦,布拉格......她无法忍受一个行走的女人在死后被困在一块石墓下.
  所以,她走了,带着沉重的生命,让她可以重新燃起重量的思念.
  
  生命中的磨练可能让我们成长,生命中的空虚或许会让我们无所适从,无力还击,是输是赢,是轻是重,总有我们可以承受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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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47#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本很坦然的书,男女主人公坦然面对人生的各种遭遇,幸福的是他们最终依然是在一起。对于里面政治等观点那只是作者的看法,对于我而言,我只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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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48#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1.
  黎被带走的时候,手里还紧紧的抓着那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她喃喃的说你们要带我去哪里,我不能走,我要在这里等吴翟回来。我要等他回来。
  2.
  在书的第九十三页,有黎用铅笔划过的这样一段话:她想他们的相逢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那天她夹着本《安娜卡列宁娜》,那只是她用来欺骗托马斯的假身份证。他们为彼此造了一座地狱,尽管他们彼此相爱。的确,他们彼此相爱,这足以证明错不在他们本身,不在他们的行为,也不在他们易变的情绪,错在他们之间的不可调和性,因为他强大,而她却是软弱的。她就像杜布切克,一句话有半分钟的停顿,就像她的祖国,结结巴巴,喘不过气,说不出话来。
  3.
  五年前,刚上大学的黎只是个清汤挂面不逃课不恋爱的好学生,终日往返在教室与图书馆之间,乐此不疲。她还打算创作一部伟大的作品,只是永远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所以不看书的时候她就不停的在电脑上打字,再不停地通通删除掉。
  黎的生活,因为她伟大的创作理想而省略了许多刚上大学的学生拥有的绚烂华丽和浮躁喧嚣。她会对着那些喜欢她的男生轻浅浅的微笑,然后安静地拒绝。她倾醉于自己风平浪静的生活,而且并不打算作任何的改变。
  直到她遇见了吴翟。那天她从图书馆出来,手里捧着本书一边走一边看。大学路上,突然冲出一辆摩托车。她被轰的一声吓到,才从书里走出来抬起了头,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辆倒在路边的摩托和一个躺在地上裤腿被鲜血染红了的男生,她的书掉到了地上。她不知道,她一直想要创作的伟大作品就是从这样一个鲜血淋漓的镜头开始和终结。
  黎楞在那里,直到那个男生说,喂,快帮忙一下,我需要去医院。
  检查结果是腿部骨折,要住院治疗。在急诊室黎知道了男生叫吴翟,艺术系的大三学生,也知道了是自己走路心不在焉而吴翟因为避开她才会受伤,低下头拼命地说对不起对不起,直到听见吴翟笑着说你不看着我,我怎么知道你在跟我道歉呢。黎脸红红地看过去,惊异地发现吴翟原来是一个好看得有些过分的男生。那好,我原谅你了,可以把你走路时都舍不得放下的书借给我看吗?他拿过书,一字一顿地念: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4.
  在之后的一个月时间里黎几乎每天下课了都会到医院去看他,她把这当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一样去完成,尽管吴翟说不必如此。没有别的人在的时候,两个人常常静默无语,吴翟躺在床上画画,黎在一边看书。
  当吴翟的伤痊愈的时候,黎说,好了,我的任务完成了,再见哦。
  黎一如从前地回归自己的生活,而吴翟又开始系着松散的领带,像个王子一样开着他拉风的摩托车四处招摇,直至某个傍晚,他画完一张素描,发现白纸上出现的竟然是黎的侧脸。他飞奔到黎的宿舍楼下,打电话给她,说快下来,我想见你。黎刚从楼梯口出现,吴翟就冲过去紧紧的拥抱她,那样的拥抱,突兀得让人窒息。黎甚至来不及反抗。吴翟凝视着面前这个慌张得手足无措的柔弱女生,他清楚地意识到连自己都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出于疯狂,还是爱情。他说你当我女朋友吧,你不说好我就不放开你。黎颤抖着,就像一株习惯于生活在暗室的植物,吴翟的气息让暗室的天花板被猛然地敲开了一个洞,突如其来的阳光冲进来,击中了她,让她眩晕得睁不开双眼,她沉溺在这个仿佛要杀死人的拥抱里,如一个俘虏般毫无反抗地缴械投降。
  5.
  他们开始如学校里其他情侣一样甜蜜地约会。
  在吴翟看来,黎与他过去的那些艳丽女子,与他繁华喧嚣的生活有着天壤之别。单纯美好,有干净的笑颜和澄澈的眼睛,甚至不会化妆不会穿高跟鞋。她走进他的生活,就像格列佛进入了小人国。他叫她乖乖,带她一起吃饭,牵着她的手过马路。对黎的迷恋让他难以置信,这不符合他一直玩世不恭的游戏规则。他好像被困在那本打破他们彼此生活平衡的书里,他变成了托马斯,而黎就是特蕾沙。他听见托马斯又一次对自己说,“特蕾沙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河水汹涌,怎么就能把这个放着孩子的篮子放走呢。如果法老的女儿没有抓住水中那只放了小摩西的摇篮,世上就不会有《旧约》,也不会有我们全部的文明了,如果波里布斯没有收养小俄底浦斯,索福克勒斯就写不出他最壮美的悲剧了。”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吴翟也没有意识到,他把自己比喻成托马斯,其实犯了和托马斯同样的错误——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而黎停止了长期以来对创作的努力,她开始不停的记录他们之间的每分每秒,她用红色的字写吴翟的名字,她学着吴翟的语气说,你要知道,我是如此触目惊心的爱着你。她想,或许这就是我那伟大的作品了,可是除了完整地记录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没有多一个字可以写。
  6.
  在黎大二的时候,吴翟送了一只小狗给她。黎说,我们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托马斯想别人一听到这个名字,就知道是特蕾沙的狗,他想起,当初她来布拉格时腋下夹着一本书。他于是就提出那狗就叫托尔斯泰吧。不能叫托尔斯泰,因为这是个小丫头,特雷莎反驳说,倒可以叫它安娜卡列宁娜。不,一个女人的嘴,根本不会这么滑稽,托马斯说,不如叫卡列宁。”
  吴翟说,对,卡列宁,这正是我原来一直想象的。他忘记了,托马斯即使有卡列宁的帮助,还是无法让特雷莎幸福。当时吴翟已经大四,黎开始会因为吴翟抽太多烟常常丢下她一个人通宵地打游戏而生气,会因为吴翟身边仍旧时常出现的暧昧女子和半夜打来的陌生电话而争吵,爱情将她她变得敏感而激越。可是吴翟只需要抱着他说声乖乖,我只爱你。她就会安静下来。她说是的,我是他的乖乖,我要相信他。他一定不会骗我。他一定不会骗我的。她常常抱着卡列宁哭泣,她说我是不是在无理取闹,我是不是很不可理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可是你要知道我多么爱他。
  大学毕业后的吴翟留在这个城市工作,他在学校的附近找了套房子,黎和卡列宁也搬了进去。黎想象那是她和吴翟的家,想象她是吴翟的妻子,所以常常逃掉下午的课回家为吴翟做饭洗衣。她开始每天习惯抱着卡列宁坐在沙发上等待吴翟敲门的声音。可是到后来吴翟逐渐开始很晚才回家,说是要加班,说是有应酬。他说乖乖,你要相信我,我是在为我们的将来努力呢,等你毕业我们就结婚。黎轻轻的点头,可是她总是感觉在吴翟的衣服上还残余着陌生女人的气味,总是会梦见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亲吻拥抱,就像特雷莎梦见托马斯和沙比娜在一起一样,她想学特雷莎一样把针往指缝里扎来镇压住心灵的痛苦,可是却找不找针。最后她因为心灵的剧烈疼痛而从梦里醒过来,看见身旁熟睡着的那张英俊的脸,她咬着嘴唇说我恨你我恨你。她被自己的想法骇住,爬起来寻找卡列宁,她抱着它说,为什么我会恨他,他是我最爱的人啊。
  7.
  黎大学毕业的时候,吴翟已经是一家大公司的艺术总监。他重新在郊区找了所独立的小房子,门前有一大块长满玫瑰的花地。他不要黎工作,他说,你就和卡列宁呆在这里写作,等我回家。黎就每日浇花除草,对着卡列宁说话,偶尔用赚来的稿费买领带给吴翟。她就像是古时的小妻子,安然地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
  直到吴翟说他要出差一个礼拜。他出门的时候,亲吻黎说,乖乖,等我带礼物回来给你。黎抱着卡列宁,目送着他离去。她蹲在卡列宁的旁边,像被遗弃的孩子一样恐慌,整夜整夜的做噩梦。
  第八天的时候,黎从一大清早就开始打扫房间,买菜煮饭。可是直到傍晚吴翟都没有回来。她拨他的手机,听见关机的声音。她打电话给他的同事,同事说,他前一天下午就回来了啊。她开始恐慌。打电话给他所有的朋友。到处都没有。她不停的拨吴翟电话,永远是已关机。
  他不见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也没有出现。黎坐在地板声嘶力竭的哭泣,她大声地叫吴翟,你死了吗你死了吗,歇斯底里,她的衣服上沾满泥土,手上满是伤口,无名指上还多了一枚戒指。她看不见这一切。她似乎忘记了这个世界。甚至没有发现其实卡列宁也不见了。
    有朋友打电话来,听见电话这边的黎已经泣不成声,他说你不要着急,不行就报警。黎挂了电话,飞快的拨通了110。她说我真傻,我应该早点报警的。
  8.
    很快警察在门前的花地下找到了吴翟和卡列宁的尸体。
    他们在黎的电脑上发现了最新的一篇日志,题目是卡列宁的微笑:
    特雷莎对托马斯说,我被活埋了,埋了很长时间了。你每个星期来看我一次,你敲一敲墓穴,我就出来。我满眼都是土。我知道假期意味着什么!我知道你想要很久不见我,因为你要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你走了,我又掉进坟墓的底层,我知道为了不要错过你,我还是会很久不睡,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会变得更丑,你会更加地失望。
    他终于回来了,比预计的要早一天,我都来不及打扫房间,因为想到他不在,我和卡列宁就什么也不会做。而且他不在的时候我更加害怕黑夜,黑夜会把他从我身边带走。我不能再闭上眼睛,我害怕一睡着就会看见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卡列宁好像也睡不着,整夜不停地叫。为了不让吴翟像托马斯一样失望,于是我强迫自己在白天睡觉。
    他回来的时候,我刚刚睡醒,迷迷糊糊的感觉到有人在摸我的脸,我还以为是卡列宁呢。他买了礼物给我,要我快打开。我把盒子放到一边,拉过他的手,我只是想先好好的看看他。我说你知道吗,你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礼物。卡列宁也跑过来,跳到他身上开心的蹭来蹭去。如果时间停顿在这一刻该多好。
    可是他的电话响了,他有些紧张的挂断了电话,电话又响了。我看见他的手指停留在关机键上。他说,又是公司的电话,今天我可想好好的陪我的乖乖,不管它。我说好呢,你肯定又累又饿了吧?你去洗澡,我呢,去为亲爱的准备晚餐。
    我听见浴室冲水的声音,用颤抖的手指打开手机。找到未接电话,按了下去,那边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她说亲爱的。我安静的挂掉电话。
  我把他最喜欢的番茄洗了一遍,又一遍,我握紧刀柄,想把它们切成片,可是怎么就切不好呢,怎么就切不好呢,它们都不听我的话了,东倒西歪。可是切不好怎么做给吴翟吃,我连菜都切不好怎么办,他会讨厌我,他会去吃别的女人做的菜,他会不要我的。我那么努力想要做好,可是刀却割伤了我的手指。我蹲下来,疼得快不能呼吸。我拼命地说不疼不疼。可是我真的,真的快不能呼吸。
  他出来了,他说乖乖你怎么了怎么了。他抱着我,拍着我的背,他用那么关切的声音叫我乖乖,好像我就是他的全世界。我轻轻地说番茄,被血弄脏了,不能吃了。他说傻瓜,你还管什么番茄,怎么这么不小心呢,等我去给你拿纱布,一会我们出去吃。我拉住他,我说番茄不是你最爱吃的么,为什么你要出去吃。他转过身,捧住我的脸,他说乖乖你到底怎么了。我的眼泪突然开始往下掉。我告诉自己要镇定镇定,可是牙齿却开始打颤,我听见自己在用激烈的声音说吴翟你告诉我你叫多少人傻瓜,你有多少个乖乖,你是多少人的亲爱的,你告诉我。他楞住了,他说你又在瞎想什么。他还想骗我,还想骗我。我看见自己拿起刀,放在他脖子上,他说乖乖,你平静下来,你要相信我,我只爱你……即使,有别的女人……也……只是……逢场作戏,而已。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把刀在他的脖子上切了下去。
    卡列宁进来的时候,吴翟已经停止了心跳。我说你过来,你过来看,你看我是这样触目惊心地爱着吴翟。卡列宁惊恐地看着我,我说你不要怕,你过来。它走过来,我摸摸它的头,我说你帮他陪了我那么久,现在先去帮我陪他好不好,这一次,我要让他等我。卡列宁四肢趴在了地上,在它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好像看见它在微笑。它微笑着在说,现在我们都永远不会离开你了。
    我把他们轻轻地拖到玫瑰花地上。
    清洗血迹的时候,我看见他买给我的礼物。打开盒子,是一对白金戒指。内侧都刻着我和他名字的英文缩写。还有一张纸条,我们结婚吧。我眼睛发疼,却流不出一滴眼泪。
    我跑出去,把戒指给他戴上,再用他僵硬的手拿住戒指为我戴上。然后让他和卡列宁一起睡在玫瑰花地的下面。我说这一次,就是要让你等我。
  我也要去睡觉了。我终于可以不再害怕黑夜了。
  9.
  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几天后的某个上午,她在精神病院咬舌自尽。恍然间她又看见卡列宁临死前的微笑。她说,去告诉吴翟,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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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漂流也会变成卡列宁的微笑?——很美的童话。
  
  谁明浪子心
  
  可以笑的话 不会哭
  可找到知己哪会孤独
  偏偏我永没有遇上
  问我一生足印的风霜 怎可结束
  
  可以爱的话 不退缩
  可相知的心哪怕追逐
  可惜每次遇上热爱
  没法使我感觉我终于 遇上幸福
  
  你说爱我等于要把我捕捉
  实在没法担起这一种爱
  在这夜我又再度漂泊
  你的痴情 请莫继续
  请你收起一切相信这晚是结局
  
  听说太理想的恋爱 终不可接触
  我却那管千山走遍 亦要设法去捕捉
  听说太理想的一切 都不可接触
  我再置身寂寞路途 在那里会有幸福
  幸福……
  
  家与国的梦 不结束
  偏偏一颗心 抗拒屈服
  必需要确实领略到
  就算一生一世也甘心 没有局促
  
  你说爱我等于要把我捕捉
  实在没法担起这一种爱
  在这夜我又再度漂泊
  你的痴情 请莫继续
  请你收起一切相信这晚是结局
  
  听说太理想的恋爱 终不可接触
  我却那管千山走遍 亦要设法去捕捉
  听说太理想的一切 都不可接触
  我再置身寂寞路途 在那里会有幸福
  听说太理想的恋爱 终不可接触
  我却那管千山走遍 亦要设法去捕捉
  听说太理想的一切 都不可接触
  我再置身寂寞路途 在那里会有幸福
  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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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发表于 2012-8-28 13:50:01 | 只看该作者
  永恒轮回是一种神秘的想法,尼采曾用它让不少哲学家陷入窘境:想想吧,有朝一日,一切都将以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且这种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这一谵妄之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永恒轮回之说从反面肯定了生命一旦永远消逝,就不再回复,似影子一般,了无份量,未亡先灭,即使它是残酷、美丽或是绚烂的,都没有任何意义。
  且永恒轮回的想法表达了这样一种视角,事物并不像是我们所认知一样,因为事情在我们看来并不因为转瞬即逝就具有减罪之情状。的确,减罪之情状往往阻止我们队事物妄下断论。那些转瞬即逝的事物,我们能去谴责吗?橘黄色的落日余晖给一切都带上一丝怀旧的温情,哪怕是断头台。
  ……与希特勒的这种和解,暴露了一个建立在轮回不存在之上的世界所固有的深刻的道德沉沦,因为在这是世界上,一切都预先被谅解了,一切也就卑鄙地许可了。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之下,却可在其整个灿烂轻盈之中得以展现。
  但是,重便真的残酷,轻便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是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就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但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和特蕾莎在一起好呢,还是一个人好呢?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好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
  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没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
  
  他又一次对自己说,特蕾莎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河水汹涌,怎么就能把这个放着孩子的篮子往水里放,任它漂呢!托马斯当时还没意识到,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比喻,就可以从中产生爱情。
  
  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
  
  “同情”(pity)这个词一般会引起蔑视,它指的是一种处于次要地位的情感,同爱情没有瓜葛。出于同情爱一个人,并非真正爱他。
  但“同情”(compassion)其词源所包含的神秘力量给该词投上了另一层光芒:有同情心,即能够与他人共甘苦,同时与他人分享其他任何情感:快乐、忧愁、幸福、痛苦。因此这种同情是指最高境界的情感想象力,指情感的心灵感应艺术。在情感的各个境界中,这是最高级的情感。
  没有比同情心更重的了。哪怕我们自身的痛苦,也比不上同别人一起感受的痛苦沉重。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百次的回荡反射中越来越深重。
  
  他们当时谈到她的朋友Z,她声明:“如果我没有遇到你,我肯定会爱上他。”
  他忽然醒悟到,特蕾莎爱上他而不是Z,完全出于偶然。除了她对托马斯现实的爱,在可能的王国里,还存在着对其他男人来说没有实现的无数爱情。
  我们都觉得,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分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总是想象我们的爱情是它应该存在的那种,没有爱情,我们的生命将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我们都坚信,满腹忧郁、留着长发的贝多芬本人,是在为我们伟大的爱情演绎“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
  托马斯想起特蕾莎的话,发现“她”生命中的爱情故事并非建立在“Es muss sein”之上,而是建立在“Es konnte auch anders sein”上,即“别样亦可”……
  
  恰是这六次偶然把托马斯推到了特蕾莎身边,好像是自然而然,没有任何东西在引导他。偶然性往往具有魔力,而必然性则不然。为了这一份难以忘怀的爱情,偶然的巧合必须在最初的一刻便一起降临,如同小鸟儿一齐飞落在阿西西的圣方济各的肩头。
  
  她来和托马斯生活在一起,就是为了逃离母亲的世界,那个所有肉体都是一模一样的世界。她来和托马斯生活在一起,就是为了表明她的肉体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而他呢,他却在她和所有其他女人之间画了一个等号,他用同样的方式拥抱她们爱抚她们,他对待特蕾莎的身体和其他女人的身体没有任何差别,没有,丝毫没有。他重又把她扔回了她原以为已经逃离的世界,他让她光着身子和其他赤身裸体的女人一起列队行走。
  
  她想她们的相逢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他们为彼此建造了一座地狱,尽管他们彼此相爱。的确,他们彼此相爱,这足以证明错不在他们本身,不在他们的行为,也不在他们易变的情绪,错在他们之间的不可调和性,因为他强大,她却是软弱的。
  
  什么叫调情?可以说调情是一种暗示有进一步性接触可能的行为,但又不保证这种可能性一定能够兑现。换言之,调情是没有保证的性交承诺。承诺和没有保证之间的平衡,正是调情的精妙所在。
  托马斯一直不停地试图在说服他,说爱和做爱完全是两回事。她拒绝接受这一观点。她知道自己成了他的负担:她把事情都看得太认真,把一切都搞成了悲剧,她无法明白肉体之爱的轻松和不把肉体之爱当回事的乐趣。她真想学会轻松!她真希望有人教她别这么不合时宜了!
  
  对弗兰茨而言,爱情并不是社会生活的延续,而正与之相反。对他来说,爱情是一种甘心屈从于对方的意愿和控制的热望。委身于对方就如同投降的士兵一样,必须首先缴械。因此,自己没了防备,他便止不住担心那致命一击何时降临。爱情之于弗兰茨,就是对死亡的不断等待。
  
  假若人还年轻,他们的生命乐章不过刚刚开始,那他们可以一同创作旋律,交换动机。但是,当他们在比较成熟的年纪相遇,各自的生命乐章已经差不多完成,那么在每个人的乐曲中,每个词,每件物所指的意思便各不相同。
  这就是鸿沟:他热切地聆听她讲述自己的人生,她也怀着同样的热望听他倾诉。他们完全明白彼此所说的话在逻辑上的意思,却听不到话语间流淌着的那条语义之河的低声密语。
  
  一个画面纠缠着她:她的身体立在门厅里,一丝不挂,被抛弃在那儿。她的灵魂,受了惊吓,在身体深处颤抖。这一刻,只要那个男人在房间里头朝她的灵魂说一句话,她就会放声大哭,扑进他的怀里。
  特蕾莎知道,爱情诞生的时刻就像这样:女人无法抗拒呼唤她受了惊吓的灵魂的声音,男人无法抗拒灵魂专注于他声音的女人。
  在爱情的陷阱面前,托马斯从来不是安全的,特蕾莎只能每时每刻为他担惊受怕。她能有什么武器呢?只有忠贞。她的忠贞,她从一开始,从第一天就给了他,仿佛她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可以给他。他们的爱情是一座不对称的奇特建筑:它建立在托马斯对特蕾莎之忠贞的绝对信念上,就像一座庞大的宫殿仅基于唯一的一根圆柱子。
  
  他在所有女性身上找寻什么?她们身上什么在吸引他?肉体之爱难道不是同一过程的无限重复?
  绝非如此。总有百分之几是难以想象的。看到一个穿戴整齐的女人,他显然能多多少少想象出她裸体的模样,但是在大致的意念和精确的现实之间,还存在一个无法想象的小小空白。正式这一空白令他不得安宁。然而,对于难以想象部分的追寻不会因为肉体的袒露而结束,它将走得更远:她脱衣服的时候是什么表情?跟他做爱时,她会说些什么?她的叹息是什么声调?高潮来临那一刻,她的脸会怎么扭曲?
  发现那与众不同的百万分之一,并征服它,托马斯执迷于这一欲念。在他看来,迷恋女性的意义即在于此。他迷恋的不是女人,而是每个女人身上无法想象的部分,换句话说,就是是一个女人有别于他者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之处。
  所以,促使托马斯追逐女性的不是感官享乐(感官享受像是额外所得的一笔奖赏),而是征服世界这一欲念(用解剖刀划开世界这横陈的躯体)。
  
  他什么也不在乎,只在乎她。她,六次偶然的结果;她,是主任坐骨神经痛催生的花朵;她,是所有“Es muss sein”的对立面;她,是他唯一真正在乎的东西。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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