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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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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朋友南下办事,空隙之余找我见了个面。
  东扯西扯数小时后,我送她搭机场快线。挥手、目送,然后走去车站搭车回家。突然,收到那个朋友的短信,说“刚才看到车下的你,突然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感觉你长大成人了。”
  “长大成人”……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其实,身高体重没有增长,心智也没提高到哪里去。只是,找到了一个“逃离目光”的窗口。
  
  
  我看《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是在大学一年级。恍惚之间,已过不少时间。
  书本的很多细节,早已忘记。回响在脑海里的,只有一个章节。
  第6部 伟大的进军
  尤其是23节:
  
  我们都需要有人看着我们。根据我们生活所希望承接的不同目光,可以把我们分成四种类型。
  第一类人期望着无数双隐名的眼光,换句话说,是期待着公众的目光。德国歌手、美国女演员,甚至那位高个驼背以及大下巴的编缉,就是这种类型。他习惯了他的读者,某一天入侵者禁了他的报纸,没有什么能取代那些隐名的眼光,他便感到空气顿时稀薄了一百倍,感到自己将被窒息。然而某一天,他意识到有人不断跟踪他,窃听他,鬼鬼祟祟地在街上给他拍照,于是,隐名的目光又突然回到了他身上,他又能呼吸了。他开始对着墙里的麦克风作戏剧性的演说,在警察那里找到了失却多时的公众。
  那些极其需要被许多熟悉眼睛看着的人,组成了第二类。他们是鸡尾酒会与聚餐中永不疲倦的主人。他们比第一类人快活。第一类人失去公众时就觉得熄灭了生命之光,而这种情况对几乎他们所有人来说是迟早要发生的。然而在第二类人这一方面,他们能够总是与自己需要的目光在一起,克劳迪及其女儿就属于这一类。
  再就是第三类人,他们需要经常面对他们所爱的人的眼睛。他们和第一类人同样都置身于危险处境,某一天,他们爱着的人儿闭上双眼,他们的空间将进入黑暗。特丽莎和托马斯就属于第三类。
  最后是第四类,这一类人最少。他们是梦想家,生活在想象中某一双远方的眼睛之下。比方说弗兰茨吧,他去柬埔寨边境只是为了萨宾娜,当汽车沿着泰国公路颠簸行进时,他能感到她的眼睛久久地盯着自己。
  托马斯的儿子也属于这同一类型。让我们称他为西蒙吧(他将会很高兴有一个圣经里的名字,象他父亲一样)。他期望的是托马斯的眼光。但卷入请愿运动的结果,是被大学赶了出来。总是陪他出门的姑娘,是一位乡村牧师的侄女,他娶了她,成了一名集体农庄的拖拉机手、天主教教徒,和一名父亲。他知道托马斯也住在农村时,激动不己:命运使他们的生活对等了!他由此而生出勇气给托马斯写了一封信,不是要求对方回信,只是希望托马斯把目光投向他的生命。
  
  看完这一段,我曾经很认真地考虑,我要成为哪一类人。
  哪一类人,都是痛苦的。哪一类人都无法逃离令人窒息的轮回。
  这一年半,我突然开窍了,好像找到一个平衡点。
  “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这个平衡点,可能就是佛所说的“舍得”。
  当放弃一切之后,所有的东西突然回来了。
  当现实之重压迫我之际,心中却无限地轻。
  
  大一的时候,一直看不懂这本书。过了几年之后,某天睡醒,突然意识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至死不渝的爱情故事。
  对,至死不渝。
  但是篇幅之间,穿插了很多性欲、人性、音乐、时代的思考和看法。结果忽悠了不少人,茫然不知所以。
  或许,这就是该书成功的地方。读者都是贪婪的。他们都巴不得每本书都是一个三棱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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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在大一的时候看过,不过不是能够非常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那种深刻思想,或许是当时年纪还小吧,等以后有时间有心情的话再拿起来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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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第二次读了,还是读不下去,读了第一、二章和最后一章,结束。
  
  打心眼里不喜欢:
     不觉得那沉重的爱情的好
     女主角的对狗的爱、嫉妒心让我受不了!
     
     还有,我觉得矫情,例如:
  
  特丽莎曾经玩了个游戏,让卡列宁面对镜子看到自己,但他根本不能辨认自己的形象,带着一种难以置信的无所谓,心不在焉地盯了一阵。
  
  我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作者会对之难以置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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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带不走一片云彩、、、、、
  
  轻盈,是清风拂叶的默静,是子夜花开的粲然,还是阳光透过窗棂折射出的温暖,也许这些都不是。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让人陷入沉思:“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响,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他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消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远离大地和大地上的生命,人也就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人生也就变得空白而没有意义。”充满哲理的文章,总能照彻我们内心深处的阴霾,把梦想照进现实,使人从虚幻走进真实。何者为轻,何者为重,孰轻孰重,孰重孰轻,需要我们去追寻。
  
  《阿甘正传》中的那根羽毛,被赋予了深刻的内涵,也许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也许生命的轻盈需要承载人生的重量,像羽毛一样的沉重,一种想要飞翔的沉重。
  
  每个人都没有先知先觉,也许人生是被上天安排好了的故事,在什么时间遇到什么样的人,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这就是人生的命运,我们能做的只是顺从和遵守。是这样吗?当历史的光线绕过时间的光轴与现实不偏不移的重叠起来之时,我们才会幡然醒悟。虽然我们无法看到未来具体描绘成什么样子,但是应该明白自己的底线和原则——诚信做事,真诚待人,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自己的梦想负责、、、、可以根据他们做人生的每一次取舍和超越,对自己既不委屈也不纵容。诚然,我们可以成为命运的主宰。那些敢于打破宿命的禁锢的人们,那些戴着枷锁舞蹈的人们,那些在苦难和挫折中踽踽独行,矢志不渝的人们。他们成为了人生的主人,他们举重若轻,以四两拨千斤的力量扛起了生命的重量,抓住了生命的轻盈,那么生命中的最沉重的负担就能够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等把风景都看透之时,也许沉重会变成一种轻松。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画笔,描绘出了人生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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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接着是附庸风雅和不甘庸俗。
  喜欢被人认为是高雅的人总是对自己所认为的庸俗嗤之以鼻,不敢贸然写点庸俗的东西,不敢让字迹里沾了烟火气,可惜,这样小聪明的把那些摒除在外,或者大喇喇说着自己的高雅,总是有点心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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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时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好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而我们的生命的草图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他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一次就是从来没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
  总是弥漫着一种淡淡的故土情结,对信仰的追求与探索……寻找归宿,一种寄托,一种疲倦……
  无论是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弗兰茨还有托马斯的儿子西蒙都是在寻找着自己心灵的寄托,也是昆德拉对自己归宿的寻找。
  托马斯喜欢放荡的生活,追求没有情感束缚的性关系,追求着事业上的责任与使命,追求在探索每一个女人的细微不同时的征服欲与快感……因而有了萨比娜的存在,两人的类似的生活态度不谋而合,并逐渐将对方作为自己理想的生活伙伴……然而,特蕾莎出现了,一个因为六次巧合而出现的女招待,一个“立志”不断以女性柔弱一面来磨平托马斯的生活,无论是做的梦,睡觉时紧抓着不放的手,无时不在向托马斯示弱,好让其将自己当成从河边的篮子里捡来的婴儿,也让其成为自己怀中的兔子。生命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交合,托马斯面临着貌似轻与重的选择,两条平行线的生活形式的选择,“因为人只能活一次”,“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所以只有一次。从决定从苏黎世回来的那一刻起,托马斯真正的成为了特蕾莎的兔子,虽然表面他还是维持着一种放荡的生活态度,却甘心在情感上成为特蕾莎的兔子,因为一切“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冥冥之中特蕾莎才是自己的归宿。
  生命的轻重不是一种生活的形式上的表现:萨比娜的生活看似是一种“轻”的状态,但她却因此而成为了被生命压的最重的一个,极度想摆脱生活形式主义的困扰,摆脱祖国的情结,摆脱信仰的缺失,摆脱一切,甚至于连死后的骨灰都要抛洒,不愿让自己被束缚住,这种看似轻的生活态度却将自己压制着无法摆脱自己的生活。这也恰恰让她极度渴望家庭的温暖,即使只是“媚俗”般的与美国的老夫妇生活在一起……
  特蕾莎一度将卡列宁作为自己唯一的精神寄托,一直以为会忍受着托马斯的不忠,直到卡列宁死后,发现将托马斯抓着不放的正是自己,一个本可以在手术台上发挥出自己所有精力来拯救生命,一个肩负着使命的医生,却因为自己的任性将他拖入形似落魄的生活,成为一名玻璃擦洗工人,最后不得不躲到乡下成为一名卡车司机,难道直到这样才能让自己相信托马斯是爱自己的吗?然而托马斯的回答却是“你难道没有发现我在这里很幸福?”,没有使命感,摆脱没有情感的性关系,摆脱放荡的生活态度,正是因为特蕾莎此时的托马斯找到了真正的生命之轻。
  为什么要提到托马斯的儿子?他生活的自我,与自己幻想的父亲生活,甚至自行定义父亲的墓志铭,成为一位清教徒。宗教给了他的生命之轻。“生命之轻”更多的是生活在一种切实的安全感,归宿,而不是飘忽不定。而弗兰茨是最早明白自己生命之轻的所在,可惜也只是在一瞬间,成为“媚俗”的牺牲品。
  波西米亚,布拉格之春,德国、苏联的入侵,小说之中不断穿插着历史的场景,“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不能承受的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 ,“历史如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来。无论哪段历史,波西米亚都处在一个弱者的地位,是大国争夺的牺牲品。作者因此而远离故土,始终有着一段自身归宿的情结,不只关于生命,还有更为沉重的历史。寻找历史之轻,远比个人的生命之轻来得沉重、曲折,这是一个民族在寻找自我的过程,面对自己的过去与未来,而像昆德拉这类捷克的知识分子徘徊在国家命运的十字路口,不屈服于强权的蹂躏,却也无力改变国家的命运,历史也是一张草图,也只有一次机会,昆德拉只能选择离开。这是生命最沉重的负担,却不得不在它着寻求历史之轻。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吧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可谁又可以回答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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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我用我的脆弱捆绑你,如果你爱我,那么,你将寸步难行!
  
  你说我是躺在竹篮里顺流飘来的婴孩儿,毫无心机的俘获了你,你无意挣脱,甘之如饴。
  
  最终你我捆绑着,踉跄的奔赴另一个永恒,在那里,也许我会变的坚强,并终将还给你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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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生命中何为轻,何为重?这都是人自己去感受定义的。上帝把性和爱联系在一起,那自有上帝的理由。全书最为有意思的是,最真挚的感情却来自于人与狗之间的感情,这是对人类感情的真实写照。人从猿变来,把自己区别于动物。却最终发现自己区别于动物的感情这一因素都与人无关。托马斯在选择轻与重的过程,实际就是一逐渐远离媚俗的过程。回归自然,就渐渐的远离了人间的媚俗。从医生,到擦玻璃,再到村夫,似乎是一个人类进化倒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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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是从改编电影《布拉格之恋》开始了解它的,总之当时就没看懂……现在还很新很新的躺在书架上。也许等到我更理性的时候就能再接受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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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记得高中时总是喜欢酸酸的引用这本书的名字,只是那时从未静下心来认真的读过,不过是因为这耳熟能详的书名才买来放入书架。
  
  待到大学的第二个冬天,第三次拿起这本书,第二次从头到尾读完,却是第一次品到为何如此与众不同,或许很多人都会问什么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答案绝对不是唯一的,这里引用一个被用烂了的话:一百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
  
  政治,爱情和哲学是我能想到的概括这本书的三个关键词,我的记性不很好,看完一本书从来都不大能记得主人公的名字,而历经时间的沉淀之后抽象出来的东西或许就是被我自己称作精华的部分。
  
  动荡的年代,惶惶不安的生活,看似平静的人们,暗藏着的阴谋;莫名的爱怜,无心的背叛,违心的谎言,人性的软弱和无助---就是在眼前什么都看不到的时候,就是在不被任何人寄予希望的时候,就是不被强加责任的时候才开始觉得肩上的担子重的无法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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