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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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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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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对他的文字始终抱着一种崇拜的态度。  在字里行间中显出一些不被自己看透的东西。  会迷他的每一本书。每一句话。    “生命不能承受的不是存在,而是作为自我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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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一遍读这本书,方才发现以前并没有真正读过。之前昆德拉的小说我读过并且记得的就只有《玩笑》。那是两年前看的,出乎意料地觉得好。同事自然是早就看过了的。说起来我的自以为重大发现总是步人后尘,不免觉得自己的郑重是挺好笑的。而连这种尴尬都已经是被尴尬过了的——这种复调式的感慨来自于近期我编辑的一篇小短文——于是连尴尬都没法理直气壮起来。不过我也不以为意。对我来说学习和读书始终是一个人的事。我不想把那变成竞技的项目,或是晋身一个圈子的入场券。阅读应该与别人无关。首次读这本书是大三大四的时候。转眼十年,我看到十年间自己的脸和周遭的景物像在电影镜头中快进那样掠过去了。然后周围淡去,画面中还是我这样一个人捧着一本书。书厚了,译者换了,我胖了,姿势换了。别无其他变更。我并不觉得是我们走过了岁月,分明是岁月走过了我们。
  
  可是这十年当真是过去了,读这本书的感觉可以验证:书的很多地方可以我都很容易的感同身受了。这是十年前没有的。例如作者一再地讲托马斯在辨析自己对特蕾莎的爱情出于什么样的性质。老实说,如果不是我自己过了三十岁,我不会像现在这样对他的说法如此感兴趣。读过,读懂,和感同身受,远不是一个层次。正因为我下意识地也在寻找这样的答案,在自己的经历中不停地搜索,到底爱情,以及性爱,还有成长,背叛,都是一些怎样的东西?有没有浑然独立的爱情,还是被同情篡改了定义的东西?这些正是积累在我的意识深处,几乎并没有被正式提出,但却总是向广袤未知的人生释放出疑问射线的搜寻系统。正因为我身体里已经有了这样的装置,所以读起类似的书来特别能心领神会。还有女人在镜子前,以及男人在性之中不停地抽离角色审视自身的眼神,以及在一种政治氛围下,在一个险恶的公共空间里,没有办法主宰自己的乏力感——那又何尝不是每一个成年人的体验——即使不是在那种极权时代,即使不是在那样性开放的国度,这样的情景也毫不陌生。还有那种跳进跳出地陈述,诸如托马斯诞生于他对贝多芬第四“非如此不可”式的、一次性人生的思考,而特蕾莎诞生于她为了爱情远赴他乡却被咕咕叫的肚子提醒自己有一个不关乎灵魂的肉体的尴尬时刻。所有这些陈述或者议论几乎全都能被我的理解力准确命中,真是高兴!不是像“饮骡饮马”一样粗粗读过,而是充分地带入和调动了我这有限的人生阅历,这样的“有效阅读”在所有的阅读中又能有几次?这个阅读的酣畅本身是值得记录的。
  
  另外我想也许该恢复那种边看边记的习惯,这样能让自己在阅读中被撞击出来的感想全都有迹可查。我珍视那种在生命只出现一次的东西,那也许就是我们每个头顶的灵光。但是我常常不懂得(或者表现为不屑于)要怎样挽留它,但现在还是觉得这是必要的——哪怕是残渣,要人为要加重它的分量,不肯让它轻逸地掠过我的头顶,就像四月假阴天里乌云缝隙透出的一道明媚的光影。虽然结果终归是虚妄,但是我们总要对抗这种虚妄,这也许是这本书的名字的一个含义之一。又或者是所有对生命乐观者的态度——不如此,我们又如何面对自己一次性的,只有草稿,而无法成图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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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在一种很平静的状态下读完这本小说的,真正的读,一字一句的读,读出声来。之所以平静,是因为从来没有哪部小说让我读了之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至少该为主人公愤慨些什么吧,又或者会看不惯其中的某某某,把他/她骂个体无完肤,我还处在一个容易激动的年龄。可是一切都没有发生,我很平静地合上书,很平静地把它放进书柜里,只留下书脊上那一行还很耀眼的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1985年,韩少功在自己的译文中将它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一时间它便成了当时乃至如今的流行词,就像“生活在别处”。许钧却重新诠释了这一名字,称它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他说:“两个书名看起来差不多,其实传递的意思不太一样,原书名‘生命中’的范围太广,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了死亡在内的一切东西,这么庞杂的内容很难在一本书中谈清楚;新书名中的‘生命’单指生命本身,多出许多的哲学意味。”一本小说光就书名就引起了两位大师不同角度的理解,可见,它所承载的不仅仅是它本身,它也就不能简单地唤之为“小说”。
  
      小说是有故事情节的,它也有——爱情故事,小说也是有故事结局的,它也有——能留到最后的只有死亡。
  
      可能,很多人无法理解托马斯对爱的态度,我也是,一个总是奔波于各个情人之间,甚至有些算不上情人,仅仅是个女人而已的,我怀疑,似乎患有性瘾症的男人却对特雷莎付出了全部超乎性爱的真正的爱,这是他唯一真正在乎的东西,“他的所有决定仅依据一个标准:不做任何可能伤害特雷莎的事情。”然而特雷莎一直都在嫉妒中挣扎。
  
      特雷莎和萨比娜是两个迥异的女人,一个是软弱婴儿般的孩子,一个是喜欢背叛向往自由的野马。所以,在托马斯眼里,特雷莎“就像是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而萨比娜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一次次地背叛只是想证明——我是有来历的,我有一顶祖父的礼帽,我还可以继续传承下去。于是,矛盾的两个人却成了托马斯无法忘却也是最中意的人。但是两个人的身份也是迥异的,特雷莎是菟丝子,她需要一棵大树来依靠,来带她离开母亲的世界,托马斯拿着她认为的“暗号”出现了,这不就是来拯救我的么?于是她跟着他走了,付出了全部的爱,也注定了折磨和梦魇。萨比娜是白桦,挺拔倔强,她理解托马斯,他们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所以,在萨比娜那里,托马斯是舒心的,他感觉到了生命之轻,而这样也就注定萨比娜将永远是他的情人,也只能是情人。特雷莎让托马斯爱得很辛苦,也许是生命之重,他却一直在追求这种重,这种实在的分量。
  
      所以,到底轻好,还是重好?我们自认为轻好,却用一生去追求重,渴望重。“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紧凑,因为它的生命意义并不是为了推动剧情而展开的,合上书,脑海里只能回想起一个个片段,而且似乎是反复重复着的片段,连不成胶卷,无法放映,却以画展的方式将它们呈现,它是可以独立欣赏的,却因同样的主题聚到一起,它意象繁复,包含太多的元素,你无法将其中的影像当作它们本身去理解,就好像它是小说,你却无法用小说的原则去理解它,本来它就只是一个承载文字的东西而已,昆德拉用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让人们去思考,顺着他的思路一步步思考下去,你会发现,原先的思维方式会发生动摇,你甚至开始左右张望,不知道下一步该在哪里落脚。
  
      当我们沉迷于爱的真谛时,他告诉你,也许同情(包括爱怜与悲悯)在两性关系中总要比爱维持更久的关系。
  
      当我们感叹爱的惊天动地时,他告诉你,也许你对他的爱完全出于偶然,“除了对他的爱,在可能的王国里,还存在着对其他人来说没有实现的无数爱情。”
  
      当我们仅仅在那些个“国耻日”里才记得呐喊的时候,他告诉你,不必惊慌,那是因为有“一个建立在轮回不存在之上的世界所固有的深刻的道德沉沦,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预先被谅解了,一切也就被卑鄙地许可了。”
  
      当我们犹豫着自己的选择的时候,他告诉你,“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他说,“爱就是放弃力量。”
  
      他说,“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
  
      其实,我还是没有完全读懂这本书。
  
      据说电影《布拉格之恋》是由此改编的,这对于演员来说该是怎样的挑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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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终于把这本书看完,想来断断续续也已看了一两个月,于是连着我的思绪也只能是片断式的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许钧的译本,由法语直译,应该更接近原著。没有看过韩少功译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只知道第一个译名),但就题目来说我也更偏爱前者。同样的九个字,乍一眼看去,韩译的便让人晕眩。后者“轻”的范围广,包括了生命中的所有,而前者,承受的是生命本身的分量,“轻”还原到了生命本身,该书法文版的书名是L’insoutenable légèretè de l’ être。L’être,存在。通过生命来体现其价值。万物的存在对于活着的个体,像是被解除了封印,可以在个体的世界里随意走动。一旦这个个体停止了运动,存在就失去了载体,重又被封印。若所有的生命瞬间消失,整个宇宙的存在将毫无意义。
  
  轻与重
       昆德拉在开始就提到尼采的永恒轮回说,“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这个建立在轮回不存在之上的世界,人类因为不用饱尝反复沉痛而肆意挥霍生活,人类处于轻之中。轻是没有分量,是虚无的,就像一个人被悬浮在空中,无法触碰到坚实的土地,有一种不定向的恐惧。他歇斯底里地喊叫,说出的话语却化作一团空气徐徐上飘,软绵绵地化散开去,于是只能看到空中他的嘴机械性地动着。这种轻本身不能说承受,而是无法捉住,感受不到真实的痛苦。
      托马斯一直游走在轻与重的选择中。在“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飘来的孩子”和一个人的自由之间,他选择了前者,从此他像睡觉时被特蕾莎紧紧攥着手一样被攥在了沉重之中。然而他依然坚持着性与爱情无关,而时常品味着那点美好的生命之轻,即使这使特蕾莎活在现实的焦虑和无数梦魇的双重煎熬中。直到七年后特蕾莎的不告而别,托马斯终于摆脱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彻底回归到他的自由当中,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品尝温馨的令人迷醉的生命之轻。结果又怎样呢?仅仅两天,这种轻转变成了另一种沉重,更可怕的沉重。这种沉重迫使他追回了特蕾莎,他再也无法阻挡这六个偶然带来的结果了。实质上,特蕾莎施压的沉重和特蕾莎离开托马斯给自己的沉重,他承受的是重,不能承受的也是重。
      另一个选择则体现了他对所处社会的态度。成为外科医生,是“深深扎根于托马斯的‘es muss sein’”,可是他却突然坚决地辞掉了工作而当了玻璃擦洗工——这工作等于是给他放长假,他又享受到了生命之轻。但这真的是轻吗?这种轻建立在社会对于他的压迫感。他抵制这种社会状态,他拒绝媚俗。
      所以昆德拉说:“重与轻的对立是所有对立中最神秘、最模糊的。”
  
  灵与肉
      灵魂与肉体应该怎样存在?在这点上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出现很大的分歧。特蕾莎竭力地要保持灵魂和肉体的统一,甚至是灵魂覆盖肉体,肉体万不能背叛灵魂。而托马斯则强调灵魂和肉体是独立的,它们相互分离,没有关联。正因为这样,托马斯周旋于他的情人之间而不觉得愧对特蕾莎。肉体的出卖绝非对灵魂的亵渎,相反这使他更清楚地认识到对特蕾莎的爱。肉体出轨而灵魂忠诚,显然这是特蕾莎无法相信和接受的,于是她自己去探索托马斯所谓的肉体之爱,在工程师那里寻求印证,然而这只是进一步坚定了她的观念,灵魂和肉体必须统一,非如此不可!
      从某一点上说,特蕾莎甚至对自己的肉体感到厌恶,因为肉体把她和母亲联系在一起。她总是照镜子,并希望通过肉体看到自己的灵魂。当肉体被一点点撕裂而灵魂慢慢浮现的时候,她也得到了快感。这是唯一可以证明她独一无二的一点,可以有别于其它的肉体,也是她仅存的一点自我尊严和肯定。另一方面,特蕾莎又向往卡列宁对于灵与肉的无知——那是伊甸园中人还未成为人时的状态,无法区别灵魂和肉体。我很好奇的是,作为一条狗,卡列宁不认识镜中的自己,那么不知道自己相貌的人最初又是怎样认定镜中的像就是自己呢?或许灵与肉最初就是分离的,灵魂拖着肉体让他认识镜中的自我,认识肉体上的自我即成为人的一种本能,而灵魂便一生都在寻找他的自我,探寻未知的世界,他终需要肉体这样一个有轮廓的载体。
      特蕾莎需要的灵与肉的统一和她强调灵魂的独一无二,并不是因为追求多么高尚的情操,而来源于她的卑微和不自信。就像她抱着《安娜卡列宁娜》一样,她用灵魂抵抗可能到来的失去,这是她最后的筹码。与特蕾莎“丢掉灵魂的肉体没有区别”不同,托马斯恰恰千方百计地追求人类肉体百万分之一的差别——这差别必须是藏匿起来的,让他去征服的。手术和做爱,都只是对未知肉体的探索,却不知这探索究意存在什么意义?难道仅仅是为了满足征服的欲望罢了?
      特蕾莎代表灵魂,托马斯则是肉体。肉体在灵魂离去以后品尝温馨的轻,然而不久就发现这样的轻根本是无法承受的,于是急急忙忙又找回灵魂,从此在沉重之下度过余生。肉体和灵魂共同生存,相互羁绊。
  
  媚俗
      媚俗,讨好世俗。昆德拉用整整一章去讽刺的词语,绝不只是这四个字的解释。
      “每个人都视粪便为不存在的世界为美学理想,即媚俗。”媚俗建立在对生命的绝对认同之上。这样的世界中没有善与恶,只有善与最善。人们对于不美好而真实存在的东西(粪便)缄口不语。从未看过哪个作家正儿八经地谈论粪便之说,倒记起谈论刘亮程的文章时说过他也写些别人避讳的出现在书里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片段,人们难以启齿,好像一说出来就会泄露了某个秘密。
      萨比娜和托马斯都是媚俗的对立,萨比娜做得更绝决。她一直都在背叛,父亲、学校、丈夫、共产主义,到最后无可背叛,她用她的画抗拒媚俗。但她却憧憬一个温馨的家——“这是她的媚俗”,昆德拉称之为“媚俗”,这原是一个人最温润的地方。如此,没有媚俗的世界就是冷酷的世界,没有意义。所以“媚俗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人不能太媚俗,也不可避免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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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的大半都是在火车上阅读的,我买的卧铺,但是我后悔了,因为我根本就没怎么睡。
  米兰昆德拉的厉害之处就是在于他可以用简单的故事和逻辑性的话语表达人性的最深处也是最敏感的地方,因为那些地方平时很少触及到。
  轻与重是相对的也是最难以琢磨的,特别是对于生命对于爱情。当你不堪重负费劲全力才抛开的生命包袱也许会随着一阵风而轻轻飘远,不足以道它的重量。谁能够看清它有多重呢?
  里面的托马斯说过他对爱情与性的态度。在他离婚以后他就不相信爱情了,但是他的身体里又极度渴望与女人交合。所以他有很多女友。但他有自己严格的原则,比如从来不在对方家里过夜,比如不让对方在自己家里过夜(为此家里没有床)等等。他畏惧爱情,但他活的很潇洒,很轻松,直到碰到了特里萨。
  这让我想到了《在云端》里的乔治克鲁尼。他有自己背包理论。他活的很快乐。直到他把女主角当成了特里萨,但其实她就是完美的萨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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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高中时候一直涉猎文学类的书籍。开始读昆德拉的时候很读不明白。跟杜拉斯一样。慢慢的。开始懂得昆德拉想要说的东西。我承认自己至今还没完全搞懂。但没有关系。成长会慢慢让我们看懂更多。只是经历和时间的问题。  偶然。全书在一个社会背景下发生一系列的偶然。然后托马斯和特雷莎相遇。以前好像在哪里看过。一次是偶然,两次是必然,三次就是注定。他们之间太多偶然。所以。注定了他们的情情爱爱。  昨天和朋友聊天也说到这个注不注定的问题。一直。我都相信。有些事情的确是已经安排好的。要走什么路。碰到什么样的人。 人生路上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无奈的。不停的面对一个又一个现实。接受,承受,最后是忍受。看过一个电影吧。也是这么说。宇宙中就是很多很多的时间分支交叉然后就造就了我们现在的时空。这也是个叫必然论吧。而昆德拉的这本书是比较体现这个论点的。他的书很哲。但是静心去读。会得到很多。  今天只是有点心理堵塞。写写发泄一下。看样子这个写的很乱。  没关系。呵呵。  不管怎么样。生活永远继续。要有个积极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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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她抱紧树干,哭得浑身颤抖,仿佛这不是一棵树,而是她已经过世的父亲,她未曾谋面的祖父,她的曾祖父,她的高祖父,一位从远古的时间深处走来的无比老的老人,在粗糙的树皮中伸出脸来让她紧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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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当我想哭泣想放弃的时候,我必然会翻开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的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五年前,从书店带回这本书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被她炫目的文字迷住了,第一次看,整个故事并不明了,只是在笔记本上摘录了很多迷人的语段,一知半解的反复诵读着。看得次数多了,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弗兰茨,情人们,还有一只叫卡列宁的狗交织在一起,时间、地点、现实、历史、政治构成了故事的大背景,让我很难言简意赅的将这个故事叙述出来。尼采的永恒轮回之说,开篇就使这个作品弥漫着哲学味道。如果让我概括本书,我只能说这是一个关于生命,关于爱情,关于背叛,关于轻重,关于灵肉的故事,充满了人生哲学的意味。读她,好好读她,一遍遍读。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一、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有一个这样的定义:轻与重的对立是所有对立中最神秘、最模糊的。这个定义将轻和重从重量单位里剥离出来。变成了“生命之轻”“生命之重”不能用数量与质量衡量。人生永远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或轻或重,生命的第一次预演,就是生命本身,不可重复,无法修改。
  
  当生命之重来临的时候,我们被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是屈服于他,还是于他抗争,是炫于枝头,还是倒在泥里,自己选择。人生就是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托马斯放荡不羁的医生,正义、责任、情感将他压得透不过气,他竭尽全力的想摆脱,可是真正缺失的时候,伴随他的是失重感和半真的存在。
  
  常常听人感叹生命之重,抱怨重的残酷。但是大多数人还是会义无反顾的选择“重”。负担越重,生命就越贴近大地,也就越真实的存在。特蕾莎活在生活的重压之中,爱与宽容,忠贞与执著,艰难而又真实的活着。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每个角落都藏着重的诱惑,那是一个不解之谜。
  
  非如此不可?贝多芬的乐章在空气中蔓延,生命之责任,生命之重担,当真是非如此不可吗?托马斯怀疑,他始终在怀疑,这种怀疑将他推进了轻与重的轮回,好似万劫不复。
  
  
  
  肉体是个囚笼,里面有个东西在看、在听,在害怕,在思索,在惊奇;这个东西在肉体消失之后还在,还残存,它就是灵魂。
  
  二、到底选择什么?是灵还是肉?
  
  渴望透过肉体看到自己的灵魂,灵魂这东西,没有具体的形状,琢磨不定,但灵魂至少应该是不屈的。
  
  在特蕾莎的母亲看来,或许这个世界不过就是一个肉体集中营,肉体彼此相像,而灵魂根本看不见。
  
  完美爱情或许就是灵与肉的结合,当特蕾莎看到托马斯时,她感到她的灵魂从每一根血管和毛孔冲到表面,要让他看一看,而对于托马斯来说灵与柔可以完全分隔,他将爱情和做爱分开。特蕾莎也曾试图将灵与肉分开,一次失败的偷情,她明了了她无法领会托马斯的爱情和做爱是两回事的理论。她从新回归了灵与肉的统一,情感转移到了一只叫卡列宁的狗身上,这是是她的悲剧吗?
  
  弗兰茨在追求灵与肉的统一的时候,萨比娜却选择了背叛,灵与肉背道而驰,生命被掏空。
  
  生命一旦消失便不再回复,了无分量,未灭先亡。
  
  或者这就是站在有结实护栏的平台,我们还会发晕的原因,身下空虚里发出的声音,引诱着我们,迷惑着我们,灵魂有想下跳的渴望,而肉体却又拼命的抗拒这种渴望。
  
  
  
  忠诚是第一美德,它使我们的生命完整统一。若没有忠诚,人生就会分散成万个转瞬即逝的印记。
  
  三、到底选择什么,是忠诚还是背叛?
  
  这个世界有绝对忠诚吗?大谈忠诚的弗兰茨也未必忠诚。
  
  吸引萨比娜的是背叛,不是忠诚,脱离自己的位置,投向未知,当第一次背叛发生时,将引起更多的背叛,如同链锁反应一样,一次次的背叛,当身边没有可背叛的东西的时候,生命也就变得了无生气了。
  
  不愿一辈子跟同一些人为伍,重复着相通的话,死守着同一个位置。这或许也是一种背叛,对生活的背叛。
  
  当忠诚和背叛放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无从选择。
  
  
  
  交流的狭径,列出互不理解之事,那可编成一部厚厚的词典。
  
  四、那些不解之词
  
  黑暗
  
  视觉受双重边界所限:让人什么也看不见的强光与完全彻底的黑暗。彻底的绝对的,没有形象没有幻影的黑暗,让人无限。凡寻求无限者,只需闭上双眼。一直把这句话奉为经典,后来发觉闭上眼睛依然有光感存在,不是绝对意义上的黑暗。也许这里的闭上双眼有着另一层意义。只是从未弄懂而已。
  
  
  
  游行
  
  口号与枪炮孰轻孰重?战乱年代有多少游行的人倒在乱枪之下,多少口号终究敌不过一声枪响。游行的人们呼喊这口号,背后却有一种巨大的悲凉尾随。什么慷慨激昂,什么仗义言辞都即将在枪炮的轰鸣中化为灰烬。
  
  难怪萨比娜想说:在一切入侵、占领之下,掩盖着另一种更为本质,更为普遍的恶,这种恶的表现,便是结队游行的人们呢挥舞着手臂,异口同声的呼喊着同样的口号。
  
  
  
  偶然
  
  偶然遇见,偶然相知,偶然依赖,偶然倾慕,或者就产生了必然爱情,尽管这爱情不见得纯粹真实。
  
  巧合组成了境遇,境遇组成了命运,我们有理由责备人类因为对这些偶然巧合视而不见而剥夺了生命的美丽。不要错过生命中那些偶然带来的美丽。
  
  
  
  墓地
  
  哪怕是战争年代,墓地一如既往的安静祥和,躺在墓碑下的人,肉体已经早就不复存在。灵魂也大多随风而逝,一种窒息的悲凉。
  
  如果坟墓被一块石板封住,亡者将永远不得出来。
  
  
  
  媚俗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真正的不解之词。人类的博爱只能建立在媚俗之上?媚俗是掩盖死亡的一道屏风?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
  
  
  
  如果生命的初次排演就已经是生命的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
  
  既然从一开始就上了舞台,无论怎样的形式,都将是表演。
  
  
  
  谁要是想要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那他准是不快活的。
  
  逃离并不代表不爱,或许仅是想换一种生活状态,给怀念找一个借口。
  
  
  
  对于热衷于监察及评判他人的那累人,全都长着比中指稍长的食指,说话时专用来指戳对方。
  
  多好一句骂人的话,用来骂别人的时候,是不是先骂骂自己。
  
  
  
  
  
  写到这里才发觉没有标题,不想再写了,就叫《未完成》吧!给自己一个继续完成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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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很喜欢法国小说,没有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意识流很强,男性小说更是对治学思想绝对张空的代表,没有过多自身情感的的表达,也不会煽情,当然更不会催人泪下。如勒克莱齐奥,米兰·昆德拉。都习惯一讽刺和荒诞的形式来混乱左右人们的思想。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封面反面上有写,“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爱情诗中,女人总是渴望承受另一个男人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象。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会飘起来,会原理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是选择什么?重还是轻?”
  
  
  其实就整本书而言并没有以绝对的“轻”和“重”为线索做任何思想上的论诉。书中的每个人都是特定的标志性存在。
  托马斯,与不同的情人约会,在欢事过后却决不会睡在任何女人身边,也不容许任何女人和他一起看到天亮,没有那些云雨乐事就活不下去,偶然遇见了特蕾莎,把她喻作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是的,从这个比喻中便可以产生爱情。有了真正的爱情他容许她一整夜拉着他的手谁在他的身边,显然这对他来说是从未有过的美好。
  特蕾莎,从小受到母亲的影响,憎恨母亲的粗鲁,在那个恶俗的小镇看过许多书,听过贝多芬,想要出人头地。直到偶然的情况下遇到了托马斯。和他在一起之后反复做起的那些荒诞的梦,时刻威胁着她,让她恐惧和不安全。
  萨比娜,一个女画家,托马斯的情人,她无所顾忌,她的标志性祖父留下来的父亲的最终遗产那顶圆顶帽,她的怪诞的画,她超乎常理的行为,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艺术家。
  弗兰茨如卸教的士兵甘愿委身于萨比娜,绝对的服从。
  
  好吧,这一切都是不稳定的,其中夹杂着战争,沙俄的可爱和残暴。但重点不是那些,根本找不出重点,是重与轻的事儿。最后以《卡列拧的微笑》做结尾,那条狗,关于托马斯和特蕾莎的平静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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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小说竟可以是这样的!不遵循时间空间顺序,不一门心思讲故事,不露痕迹地穿梭着作者和每个主人公的的思考,说他是哲理小说,却这样好看。
      小说一共七章,各章有不同的主角不同的视角,循序渐进,经历的是同样的时代,牵绕的的是同样的布拉格。
      外科医生托马斯生性风流不能自已,不断伤害特蕾莎却不能离开这个进入他“诗化记忆”中的她;从服务员到摄影记者的特蕾莎是托马斯“捡到的从水上漂来的摇篮里的孩子”,始终因托马斯的轻而痛苦;画家萨宾娜是托马斯最特别的一位情人,她特立独行,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形象,她那顶传自祖父的圆礼帽充满魅惑;弗兰兹呢?像爱女神一样爱着萨宾娜,为之抛家弃女,却是最媚俗的,因而也是最普通的人。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轻”是什么?要面对轻与重的抉择?若隐若现,总是在似乎要寻到答案时悄然而去,却非闪烁其辞,而是引导读者离开书,离开故事,到自己的经历和思想里去寻找。作者从永恒轮回开始带领读者进行思考,灵与肉,轻与重,关于媚俗、关于偶然、关于责任…… 不能说读懂,却毫不晦涩。
      这是本还要在生命中的不同时间里重读的书,相信总会有新的解读。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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