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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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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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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71#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现实大于梦想,远甚于梦想
  突然的欲望
  他们幸福并不是全然没有忧伤,而是因为忧伤的缘故.
  忧虑是形式,幸福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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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前年写的,贴上来
  
  周末的时候一口气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感觉这本书讲的可能过于深奥,但自己着实感慨颇多,觉得他以智慧的笔触为我们摆了一个关于轻与重,关于永劫回归,关于爱情的八卦阵,与生命、死亡、爱情有纠结的关系,让人在重重的哲理问题面前晕眩而顿悟。
  刚看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时,觉得自己脑袋一片空白,恍如进入了一个迷宫找不着方向,后来上网搜索了关于媒体对它的一些评价,思维也便逐渐清晰,找到了自己人生中的方向。小说中,复杂化地叙述着有关同情与背叛、性友谊、媚俗和粪便、共产主义,灵与肉、轻与重等等,对于人生问题和哲理范畴涉及很是广泛,思辨丰富,是一部哲理性社会问题小说。
  
  关于轻与重
  “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可是,沉重便真的悲惨,而轻松便真的辉煌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存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轻与重,我们到底应该选择什么?确实,按常理人们不能承受生命之重,并且每个人都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但是轻松是比沉重更不能忍受的,因为轻松就意味着空虚。
  小说中,最让我不能忍受的是托马斯的乱性,情人两百多,放荡不羁的外在形象让我对他深感厌恶。托马斯自认为坚持“三三原则”无懈可击,他说,如果一下子与某位女子约会三次就肯定要告吹,与打算关系地久天长的女子幽会每次至少得相隔三周。这些都让我们无法忍受,觉得完全违背社会伦理与道德,但后来全方位更理性地思考时发现,或许他对性的追逐正是由于对社会的背叛,或者说实质上是对人性自由的追逐。米兰昆德拉在小说中说:“暴露了一个建立在轮回不存在之上的世界所固有的深刻的道德沉沦,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预先被谅解了,一切也就被卑鄙地许可了。”这个世界已经道德沉沦,是一个丧失了人的道德和任何责任、义务的“生命之轻”的世界。美,只存在于“被背弃的世界”。托马斯究竟是生命之重还是轻的一类人物,我想各略参半。不能说他没有任何责任与约束,不能说他漂浮于半空,其实对于重生活而严他也是很理想的。他的人生充满了黑色的悲观色彩,一个优秀的外科医生,却因为对一个女人莫名的爱而放弃在瑞士优越的工作回到祖国,从医院到郊区诊所医生再到窗户擦洗工,最后沦为乡下开小卡车,所有一切不堪的词语如怀才不遇生不逢时都恰如其分地可以用来形容他,这时候我们对他又会由厌恶转化为同情,当然还有他的俄狄浦斯事件,昆德拉的好一个黑色幽默辗转了人生。托马斯在对待抉择时的洒脱和觉悟让我感到肃然起敬。
  说到托马斯的乱性,或许是由于社会背景所决定的,这让人很快地把眼光投向小说中的另一个主人公萨比娜,她或许是托马斯的女版,她同样是一个我行我素、随心所欲的人。相比托马斯,我或许更赞同她的悲剧是由于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所造成的,是轻。你可以背叛亲人、配偶、爱情和祖国,然而当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一样也不剩,还有什么好背叛的?萨比娜感觉自己周围一片空虚。这空虚是否就是一切背叛的终极?记得小说中她在墓地时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死人想在头顶建立起这些伪造的宫殿?那么毋庸置疑的是,压倒她的是轻,她太过空虚了。萨比娜冲破道德底线享受男人,这样让我觉得托马斯其实不算什么。
  特蕾莎是一个生命之重的人物,对爱情的专注和责任、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对事业的认真和执着、对善恶的爱憎和明断,她以真实的自我艰难地存活在重压之下。尽管这个人间在我们看来对于她而言就是没有美和真爱,她最终只能在一条狗的身上找到人间的牧歌、找到真爱。在小说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丽莎希望托马斯能够老十岁、二十岁,不能去追逐别的女人,只能和她在一起。但是,当如此老态的他在这里,她达到了自己的目标时,她体验到奇异的快乐和同样奇异的悲哀。快乐注入在悲凉之中,处在最后一站的他们是悲凉的,在一起的他们是快乐的。她得到了快乐的内容,那是托马斯的肉体和灵魂,但那只是一种形式,并不是她真正想要的。得到一些必然注定失去一些。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与工程师之间的越轨行为是对托马斯的报复,很快她就回复到正常的伦理轨道上,走自己的路。
  
  关于永劫回归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中都有无数次的重复,我们就会象耶稣钉于十字架,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个前景是可怕的,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受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这就是尼采说的永劫回归观是最沉重的负担的原因吧。”
  其实,我们的世界确实永劫回归,是一张没有目的的草图,实质上无数次的重复让我们面临着人生道路上的一个个抉择,站在一个个的十字路口上我们徘徊着犹豫着,究竟应该向左还是向右,向前还是向后。我们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生命没有预演的形式,不能因为遭受过一次不完美而比较分析然后再经历一次完美的生命。那么,我们应该把生命看作一场以永劫回归的形式登台的演出,那么人生有着无数重荷等着我们去承受。人类的生命只有一次,某些机会也只有一次,我们不能辨别我们的决策好坏,但是某些情境虽然不相同却是相似的,通过类比,我们可以做的更好。
  无须设想,生命本身就是一个永劫回归的世界,关键看你如何去把握。
  
  关于爱情
  “在每一个时代的爱情诗篇里,女人总渴望压在男人的身躯之下。”
  爱情是人生这趟旅程中最美好的事情。托马斯说,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爱情无关那些,爱情是温暖的干净的。
  看了由《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改编的电影《布拉格之恋》后,觉得故事本身的情节对我有种无限的张力。看完后,就想爱情的定义究竟是什么。记得在央视的一档“对话”节目中,主持人问现场的一个看上去大概也就二十上下的女孩如何定义爱情,不想年纪轻轻的她竟语出惊人——爱情,始于友情,止于亲情。有人说,婚姻的定义是,得到一个人,失去全世界。而张小娴又说,好的爱情是你透过一个人看世界,坏的爱情是你为了一个人舍弃世界。其实要看自己是如何理智地去把握。托马斯的泛性和他的三三制理论,觉得超级搞笑,又觉得需要我们去明智地思考。按照《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的逻辑整理来说,爱情始于一个比喻,当一个人往我们的诗情记忆里送入第一个词,这一刻便开始了爱情。比喻是危险的,比喻可不能拿来闹着玩。一个比喻就能播下爱的种子。萨宾娜是一条路,是轻,是以分离为主,是互不干涉,绝对不粘在一起;特丽莎是另一条路,是重,是以爱为主,是交融在一起,相互偎依。托马斯直到最后才明白,特丽莎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如果没有特丽莎,生命就没有了重量,最后便选择与特丽莎在一起。托马斯,不再追求别的女人。
  “80后”的爱情,常常涉及频繁的“伤害”,这就该让我们静下心来思考。“80”后的爱情热恋过后是失恋,正是所谓的“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那么我们不应该把爱情当作玩乐,当作空虚寂寞中的消遣。
  关于爱情,我们应该慎重,因为爱情始于一个比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从多个侧面揭示了社会,阐述了生命的实质。这是一本值得阅读并思考的小说,我们从中可以攻破八卦阵读出自己的人生路,找到方向,关于生存关于死亡关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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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73#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因为前后拖的时间太长,很难形成一个完整的思路了。抄几段读书时摘抄的书摘吧:
  
  1、特蕾莎从童年时代起脑子里总是在琢磨这些问题。因为真正严肃的问题,是孩子能提出来的问题。只有最天真的问题才是真正严肃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没有答案的问题是一道令你无路可走的障碍。换言之,正是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标志着人类可能性的局限,划出我们存在的疆界。P163
  
  2、罪恶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而恰恰由那些确信已经找到了通往天堂的惟一道路的积极分子所建立。P210
  
  3、一个人一旦选择投身政界,必然十分乐意把公众视作自己的判官,并一厢情愿而又天真地认为可以以此获得人心。而民众要是抱有敌对情绪,那反而会刺激他们更加投入,要求自己做得更好。P218
  
  4、前者的迷恋是浪漫型的迷恋:他们在女人身上寻找的是他们自己,是他们的理想。他们总是不断地失望,因为,正如我们所知,理想从来都是不可能找到的。P240
  
  5、看来,大脑中有一个专门的区域,我们可称之为诗化记忆,它记录的,是让我们陶醉,令我们感动,赋予我们的生活以美丽的一切。P248……我已经说过,隐喻是危险的。爱由隐喻而起。换言之:爱开始于一个女人以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P248
  
  6、他很笃定,从不怀疑自己的行为。他坚信自己是在理的,在他看来,那不是精神狭隘的表现,而是美德的标志。P265
  
  7、以前,他的同事因猜想他是个懦夫而瞧不起他,那时,一个个反倒对着他微笑。如今他们不能再瞧不起他,他们甚至不得不尊敬他,可一个个却躲着他。P275
  
  8、因此,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把粪便被否定、每个人都视粪便为不存在的世界称为美学的理想,这一美学理想被称之为kitsch(媚俗)。P295
  
  人类的博爱都只能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P299
  
  9、在极权的媚俗之王国,总是先有答案并排除一切新问题。所以极权的媚俗的真正对手,就是爱发问的人。P303
  
  10、特蕾莎说得很伤心,可他们也许没有意识到,他们依然那么幸福。他们幸福,并不是全然没有忧伤,而是因为忧伤的缘故。P353
  
  11、特蕾莎对卡列宁无所求。她甚至不要求爱。她从不提令夫妇头疼的诸如此类的问题:他爱我吗?他曾经更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这是些探讨爱情、度量其深度、对其进行种种猜测和研究的问题,也许正是他们将爱情扼杀了。P358
  
  12、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P359
  
  13、“使命?特蕾莎,那是无关紧要的事。我没有使命。任何人都没有使命。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使命时,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P375
  
  
  
  ——————————废话的分割线————————
  
  再次发现,边读书边拿着笔和纸做读书笔记是有益的。
  
  读上面的摘抄,会觉得这是一本哲学性质的书,然而它实在是一本小说。这样的小说看起来一点也不轻松。有些哲学方面的东西,通过小说来表达也似乎确实更容易具感染力。
  
  现在我也很难说清“后现代”是什么,不过有几个常见的特征:批判,特别是讽刺,并且常以站在彼岸的视角来看我们这个世界。无论“后现代”的思想多么不受某些人的喜欢,这种反思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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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人生是要有一种信念的,不能被交给机遇和偶然,甚至是一种媚俗。
  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只能把自己压的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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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75#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与昆德拉在时空上的距离很远,但是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它离我的生活很近。谁都会面临轻和重的选择,有时候生活中的沉重才会使人感到充实。
  很有哲理的一本书,也很吸引人。
  突然想到,人活着的时候身体很轻盈,但是肩上的种种负担却很沉重;人死了之后尸体变得很重,但是灵魂却是真正的自由了吧。
  
  摘录几段我比较喜欢的:
  “永恒轮回之说从反面肯定了生命一旦永远消逝,便不再回复,似影子一般,了无分量,未灭先亡,即使它是残酷,美丽,或是绚烂的,这份残酷、美丽和绚烂也都没有任何意义。”
  
  “若法国大革命永远地重演,法国的史书就不会那么一罗伯斯庇尔为荣了。正因为史书上谈及的是一桩不会重现的往事,血腥的岁月于是化成立文字、理论和研讨,变得比一片鸿毛还轻,不再让人惧怕。一个在历史上只出现一次的罗布斯庇尔和一位反复轮回、不断来砍法国人头颅的罗伯斯庇尔之间,有着无限的差别。”
  
  ——文革这十年还没有轻如鸿毛罢,至少还有一些人生活在其阴影下,历史需要时间来沉淀。一直觉得这句话很有哲理: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在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是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起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没有烦恼和忧愁的日子,自由而没有意义。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
  
  ——人至少应该弄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因为有个过来人说,如果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会变得什么都想要,最后的结果是什么都得不到。
  
  
  “一个不断要求“出人头地”的人,应该料到总有一天会感到发晕。发晕是怎么回事?是害怕摔下去?但是们站在有结实的护栏的平台,我们怎么还发晕呢?发晕,并非害怕摔下来,而是另一回事。是我们身下那片空虚里发出的声音,它在引诱我们,迷惑我们;是往下跳的渴望,我们往往为之而后怕,拼命去抗拒这种渴望。”
  
  ——还没有过这样的体会,大概与高处不胜寒是一个道理吧。
  
  
  “杀父娶母,俄狄浦斯的故事:一位牧羊人发现了被遗弃的婴儿,将他交给波里布斯王,把孩子抚养成人。俄狄浦斯长大之后,一次在山中小路上遇到一辆马车,车上坐着的那位陌生君王正在巡游。后来他们发生争执,俄狄浦斯杀掉了君王。之后,他又娶了往后伊俄卡斯达为妻,并成为底比斯国王。但他万万没能料到,被他杀死在山中的那个君王正是他的父亲,而现在与他同床共枕的就是他的母亲。期间,命运迁怒于臣民,让他们倍受病魔折磨。俄狄浦斯明白了他是造成民众苦难的罪魁祸首,于是用针戳瞎双眼,离开底比斯,终身不见光明。”
  
  ——大一就从小胡老师那里听到的“杀父娶母”,原来是这样一个悲剧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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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很悲哀,读到一半的时候才发现这本书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记录下来,也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才有了读书做摘抄的习惯吧,下面全是一些自己认为不错的句子,或者说,引发自己思考的句子,当然只是部分,这本书借出去了,以后打算再读一半,很享受的。。。欢迎大家补充~~~
  
  
  
  
  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有九个男人向她求婚。一个个跪倒在她的身边,围成一圈。她像公主一样,站在中间不知道该选择哪一个。第一个求婚者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出身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具男子气概。九个人都一样跪着向她求婚,九个人的膝盖都磨出了泡。最终,她选择了第九个,倒不是因为这个人最具有具有男子气概,而是因为做爱的时候,她悄声叮嘱他:“小心,一定要小心”但他故意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且也没有及时找大夫给她做人流
  
                                                                                            —P50
  
  
  
   追求的终极永远是朦胧的,期盼家人的年轻女子,期盼的是她完全不了解的东西;追求荣誉的年轻人根本不识荣誉为何物;赋予我们的行为以意义,我们往往对其全然不知
  
                                                                                             —P144
  
  
  
  什么叫调情?
  
  可以说是一种暗示有进一步性接触可能的行为,但又不担保这种可能性一定能够兑现。换言之,调情时没有保证的性交承诺
  
                                                                                             —P167
  
  
  
  要逃避痛苦最常见的就是躲进未来,在时间的轨道上,人们想象有一条线,超脱了这条线,当前的痛苦便不复存在
  
                                                                                             —P196
  
  
  
  他们脆弱的爱情大厦会彻底坍塌。因为这座大厦仅仅建立在她的忠贞这一唯一一根柱子之上。
  
  爱情就像是帝国:他们建立在信念之上,信念一旦消失,帝国随之灭亡。
  
                                                                                             —P202
  
  
  
  看着流动的河水可以让人心静,可以消除人的痛苦。河水一个世纪一个世纪在不断的流淌,人间的故事就在河边发生。他们发生第二天就被遗忘,而河水依旧在不停的流淌
  
                                                                                             —P204
  
  
  
  “我”的独特性,恰恰隐藏在人类无法想象的那一部分。我们能够相像的仅仅是众人身上一致相同之处。个别的“我”区别于普遍,因此预先猜不出,估不了,需要在他者身上揭示它,发掘它,征服它。
  
                                                                                             —P238
  
  
  
  大脑中有个专门的区域,我们可称之为诗化记忆,他记录的是让我们陶醉、令我们感动、赋予我们生活以美丽的一切
  
  隐喻是危险的,爱由隐喻而起。换言之:爱开始于一个女人以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P249
  
  
  
  追逐众多女性的男人很容易被归为两类
  
  一类在所有女人身上寻找他们自己的梦,他们对于女性的主观意念;另一类则被欲念所去吃,想占有客观女性的世界的无尽的多样性
  
  前者迷恋的是浪漫性的迷恋:他们在女人身上寻找的是他们自己,是他们的理想。他们总是不断的失望。因为正如我们所知,理想从来都是不可能找到的,失望把他们从一个女人推向另一个女女人,赋予他们的善变一种感伤的藉口没,因此,许多多愁善感的女人为他们顽强的纠缠所感动。
  
  后者的迷恋是放荡型的迷恋,女人在其中看不到丝毫感人之处:由于男人没有在女性身上寄托一个主观的理想,他们对所有女人都感兴趣,没有谁会令他们失望。的确,就是这从不失望本身带有某种可耻的成分。在世人眼中,放浪之徒的迷恋是不可宽恕的
  
                                                                                             —P240
  
  
  
  假设您的一只手被截下来移植给别人。一天某人在您的对面坐下,用这只手对着您的鼻子指指划划,您大概会觉得那东西很恐怖,尽管您很熟悉他,尽管那是您的手,您还是怕它碰到您
  
                                                                                             —P256
  
  
  
  人只能活一回,我们无法验证决定的对错。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一个决定。上天不会赋予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生命以供比较不同的决定
  
                                                                                             —P264
  
  
  
  被打入地狱与享有特权,幸福与苦难。任何人都不会像雅科夫体会得如此真切:截然相反的事情竟然能互相转换。人类生存的两个极端状态之间的距离竟如此狭小
  
                                                                                             —P290
  
  
  
  由媚俗而激起的情感必须能让最大多数人来分享,因此,媚俗与出格无涉,它召唤的是靠深深印在人们头脑中的关键形象:薄情的女孩,遭遗弃的的父亲,草坪上奔跑的孩子,遭背叛的祖国,初恋的回忆等等                                      
  
                                                                                             —P299
  
  
  
  我们全部需要有人注视偶们。根据我们生活所追求的不同的类型,可以将我们分为四类
  
  第一类追求那种被无数不知名的人注视的目光,换句话说,就是公众的目光
  
  第二类是那种离开了众多双熟悉的眼睛注视的目光就活不下去的那种的人
  
  接下来是第三类,这类人必须活在所爱之人的目光下。他们的境况与第一类人同样危险,一旦所爱的人闭上眼睛,其生命殿堂也将陷入黑暗之中
  
  最后是第四类,也是最少见的一类,他们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这类人是梦想家
  
                                                                                             —324
  
  
  
  托马斯留下了什么?
  
  一句碑文: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
  
  贝多芬留下了什么?
  
  一头乱蓬蓬的长发的忧郁男人,用一种阴郁的声音说:“Es muss sein!”
  
  弗兰茨留下了什么?
  
  一句碑文: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等等,如此等等,在被遗忘之前,我们会变为媚俗
  
  媚俗是存在于遗忘之间的中转站
  
                                                                                             —P335
  
  
  
  “其实我也一样,不知道有多少次,我无意发掘自己把它当过去的事在回忆,为此我不知责备了自己多少次,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不想带相机”
  
                                                                                             —P352
  
  
  
  将它与卡列宁连接在一起的爱胜于她与托马斯之间存在的爱,这份爱更美好,而不是更伟大,特蕾莎谁都不怪,不怪自己,也不过托马斯
  
  
  
  这是一种无私的爱,因为特蕾莎对卡列宁无所求,他甚至不要求爱。他从不提令夫妇头疼的诸如此类的问题:“爱我吗?他曾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这是些探讨爱情、度量其深度、对其进行种种猜测和研究的问题,也许正是它们将爱情扼杀了。如果我们没有能力爱,也就是说我们总希望从别人那儿得到什么,而不是无条件地投入其怀中并且只要他这个人纯在。
  
  
  
  特蕾莎接受了卡列宁当初的样子,她从未设法以自己的形象来改变它,她预先就已认可狗也有一个世界,所以不想把它占为己有,她也不想嫉妒卡列宁的秘密癖好。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只是想教它一门基本的语言,使它得以与人类彼此理解,从而共同生活。
  
                                                                                             —P358
  
  
  
  人类之时间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
  
  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P359
  
  
  
  恐惧时一种撞击,是彻底失去理智的一瞬间。恐惧没有一丝美好的痕迹,看见的只是所期待的未知事件的一束强光
  
  忧虑则相反,它意味着我们是有所知的
  
                                                                                             —P366
  
  
  
  “我们确实已经没有任何接触了,可我们的生活却像两条平行线朝着同一方向并列前进。”
  
                                                                                             —P368
  
  
  
  “某天,你作出一项决定,你甚至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且这决定有其惯性力,随着一年年的过去,要改变它就有些困难了。”
  
                                                                                             —P370
  
  
  
  “使命?那是无关紧要的事,我没有任何使命,任何人都没有使命,当你发现自己是自由的,没有使命时,便是一种极大的解脱”
  
                                                                                             —P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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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人的生存状态是“重”还是“轻”更好呢? 我想正如书名所揭示的“生命之轻”的“不能承受”。生活中有了压力、责任、 人反而能以一种更佳的姿态贴近地面行走。“轻”带来的不一定是舒适、悠闲。也可能是莫名的空虚与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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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对托马斯来说,特瑞莎象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而他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这个比喻很是危险,它引发了我们大脑里关于美的区域,这美太过迷人,也太过危险。一旦它占据了主导,我们很可能在这美中沉沦。
  
  起初,特瑞莎只是由于一系列的偶然来到了他身边。非如此不可么?人生似乎有很多其它的可能。非如此不可!那个比喻从某种意义上使托马斯得到了解脱。对某些人,比如我,大脑里那个关于美的区域一旦占了上风,爱情便开始萌芽了。
  
  很久以前,喜欢上一个男孩。朋友们问我喜欢他什么?我说不好。喜欢他笑起来阳光而又孩子气,这笑容看起来很温暖。喜欢他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有好多好多的生命可以挥霍。我想,若是他来握我的手,自己一定不会逃开。这个想象太过美丽,它让我笃定的认为,自己一定是喜欢上了他。可是,我不喜欢自己试图向他靠近的每一个举动,不喜欢自己无法自然呼吸,不喜欢自己怎么也收不住的笑脸。
  
  对特瑞莎来说,她试图从母亲那里逃离,逃离毫无差别的躯体,逃离一切都被窥视、暴露甚至无休止讨论的集中营。可却怎么也逃不开。怎么能说明她对托马斯而言的独一无二呢?据说男人由性而亲密,女人则必须由亲密到达性,上天奇特而又无聊的安排,两个人无法挣脱的枷锁。她所拥有的只有忠诚,于是觉得弱小。
  
  她把调情作为努力研究的一个课题,试图抛弃自己的身体以证明灵魂的分离,试图尝试极端羞辱从而解脱。灵魂在她裸露的、被抛弃了的肉体中哆嗦颤抖。如果那人声音温柔低沉,告诉她你可以拒绝这个选择,那么灵魂将不顾一切冲出身体,像冲出了甲板的水手。这想象太过迷人,她会爱上他吗?那托马斯呢?会爱上别的女人么?这想象太过危险,无法承受。
  
  有时候,我们探索着自己的个性,以张扬的,或是静默的方式。如果我们都一模一样,那我这一个体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如果世上有无数个我,又有什么界限可以用来抵挡被吞没,消失?
  
  有时候,我们试图融入人群。如果我是这么奇特,那又怎么独自面对眼前的生活?如果世上仅有这样一个我,无法和人交流,甚至无法被人发现,我存在,或是消失,似乎也没有太大区别。
  
  大概从有了更深的自我意识开始,便敏感而又害羞。没有甜甜的笑容,也不会讲甜甜的话。有时暗暗嘲笑自己,只要能学会这一切,我一定会迫不及待的努力去学,不管被人说是阿谀奉承也好,媚俗也好。可惜我做不到。笑容已经生涩,声音已经喑哑。我战战兢兢的瞅着陌生的自己,怎么也做不好。这就是我的困境,心灵和意志的无法协调。
  
  我很自然地接受了人类的动物本能,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可是我仅仅天真地希望,这些本能在潜意识里按自己的机制悄悄运行,不要被意识或者心灵察觉到。它们可以存在,但是我拒绝讨论,讽刺的是,就像当作这些都不存在一样。结果必然面临着失败,总是被提醒着自身肉体的存在。
  
  我们的灵魂,暂且这么称呼它吧,怯怯地躲在内心深处,害怕受到伤害。可是隐藏得太深了,太渴望来自别处的呼唤,于是失去了判断力,自觉的,不自觉的,常常误以为听到了呼喊,便迫不及待地试图冲出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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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小说家昆德拉,犹如电影导演安东尼奥尼,都是拿着显微镜和放大镜透视生活和人性的人。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小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犹如电影《放大》。
  卡夫卡在日记里笔记道:活在真实里。
  我说“活在真实里”,你很认同,也点头说“活在真实里”。可是,很可能,我们的理解大相径庭。弗兰茨和萨比娜就是如此。
  活在真实里,这个句式的否定式是:不说谎、不欺骗、不隐瞒。
  对弗兰茨来说,一切谎言的根源来自于私人生活领域和公共生活领域的分离,私底下一个人,公众生活里又是另一个人,就和“活在真实里”相悖。他宁愿生活在一间“玻璃房”里,没有任何秘密,对所有的目光敞开。
  可是,在萨比娜那里,只有活在自我中,才是活在真实中。对萨比娜来说,要活在真实中,不欺骗自己也不欺骗别人,除非与世隔绝。一旦有旁人见证我们的行为,不管我们乐意不乐意,都得适应旁观的目光,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无一是真了。有公众在场,考虑公众,就是活在谎言中。所以,萨比娜并不因需要隐藏自己的爱情而感到痛苦,相反,这正是她活在“真实”里的唯一方式。
  安东尼奥尼在《放大》里也思考了真实和虚假的关系。在他看来,日常生活是可疑的,经过放大和显微,生活才露出它本来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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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发表于 2012-8-28 13:49:39 | 只看该作者
        一开始并不能理解何为生命之轻,我们又为何不能承受?后来在经历一些事情后才猛然醒悟。我们作为人的物质存在,带着血缘出生在这个社会里,就注定要背负责任,而且越是清醒的认识到责任的重大时,越是感觉沉重,可是这沉重我们是能够通过努力背负起的。但是,当责任已不足以为负担被我们重视时,我们生命的一切便空了,真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我个人所感),而意识到这点时,我突然就感到窒息,好像我不属于这个世界了,我顿时便想起这本书: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强力推荐,故事背景与我们国情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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