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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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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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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21#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最近想的太多,每次要写下来却因为这样那样耽搁,并且大多数时候很难组织成完整的语言
  趁我妈抢在我前面洗澡,先随便涂一点,以防老年痴呆以后忘记
  
  米兰昆德拉的书里面有个德语单词:kitsch,中文版的书里翻译成"媚俗"
  这个单词在我念德语的记忆里,是没有遇见过,后来我又问了几个在德国念书的朋友,他们亦觉得生僻
  查阅之后,愿意指"仿制粗劣的艺术品等",英语也通这个词
  <不能承受生命之轻>里有对这个词的解释,所谓kitsch,亦包括那些博爱的,悲天悯人的情感及其表现
  
  马小姐寻找信仰的故事,好多朋友都知道
  而这个寻找我首先放在宗教范围里
  为什么是宗教?说起来虽然是一种下意识,因为提到信仰,似乎让人先想起的就是宗教
  经过几千年的历史,大部分宗教都已经行程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并且伴随详细的故事依据去支撑
  所以在宗教中寻找信仰,或者寄托信仰,是我所能想到的最一劳永逸并且在找到以后可以方便的受用终身的方法
  说起来曾经有一个最接近上帝的机会让我在最懵懂无知的情况下跨入基督教的大门,我离上帝最近的距离大概只有0.02公分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一句话
  神不爱同性之恋
  于是我在大门口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因为我当时所秉持的世界大同及自由自爱的原则,与之相斥
  
  但现在再来看当时那个坚信的"世界大同",不由又觉得它媚俗了起来
  信仰和媚俗在某些程度上,恰好是相斥的两个东西
  
  如我们标榜自己是文青,喝水喝依云,牙刷用MUJI,鞋子要帆布鞋,拍照只用胶片,衣服裤子只穿某某品牌,作家最爱米兰昆德拉等等
  我们乐于用生活的点滴为自己贴上标签,把自己变得与别人不同,而这种不同,实际也是另一种在寻找认同感的方式
  日子久了,这些执着的点滴在生活中生根发芽仿佛变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形成了所谓的信仰
  但是毕竟所有人都会理智的将其与信仰分开,因为依云没有了还可以喝别的,MUJI倒闭了还能用别的,就算没有昆德拉,还有杜拉斯
  要将物质生活的媚俗与信仰剥离开来,毕竟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对于精神世界来说,我们常常被这些"媚俗"所误解,而误以为形成了信仰
  看512地震的节目大哭,见到城管打人开始气愤
  找了有钱人的女人便认定她爱财
  第三者便是应该杀千刀的邪恶
  我们放纵自己的情感甚至为其冠上美好的道德理想
  "同情心,正义感,道德约束,情感专一,博爱,悲天悯人,善良"等等等等
  并且久而久之把其高举过一切,视为信仰
  但这毕竟只是你MUJI的牙刷,帆布的鞋子,胶片相机,依云矿泉水,而区别只是程度
  它毕竟和信仰不一样
  因为信仰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盲目的,奉献的,并且不论在何时都不会被改变的
  我们经常展现出的"Kitsch"或者说"媚俗",是放纵情感之后给自己的宽慰,是为自己打上的美好标签,是为了在大众中寻求的认同
  所以它终究不是信仰
  
  (插播)不日前我找Sieben讨论kitsch这个词,他说哇,好有深度,然后我很难解释,现在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比喻,什么叫kitsch,或者对我来说什么叫kitsch
  sieben你还记得西北二楼下的猫们么?你记得我们那段精彩的段子么?
  所以kitsch是什么,kitsch就是女生们经过西北二楼下草坪的时候,看见那只加菲然后冲过去大喊"哇!好可爱哦!"
  
  所以我一直在寻找我的信仰,我知道这会对所有人都很重要,或早或晚
  但是对我来说最困难的是,我要如何分清什么是kitsch什么是belief
  
  回上海这几周,每周都回去参加教会组织的alpha course,曾经一度我觉得也许我就应该或者已经放开怀抱,让主住进我的心里
  或者有时候也会埋怨为什么我对主放开个怀抱怎么那样困难,对帅哥却嘎容易?
  用教友们的话来说,我们就像坐在巴黎到柏林的列车上,有人是白天越界,所以很明确的了解自己跨越了那个界限,有人是夜晚的列车,所以迷迷糊糊就过去了
  当然也有人来来回回或者永远留在了巴黎
  我本来以为我大概会是很快坐上这列车到达柏林的人,因为我很快就越过了试图证明耶稣真实存在的那个阶段并且我从来不怀疑那个高于人类的力量存在
  今天的course结束了之后,好多胖友们都一夜之间去了柏林,但是我却反而扎扎实实的留在了巴黎
  我喝了一瓶啤酒后,突然意识到,
  如果说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值得让人高兴并且期待的,那便是为恶多年的霎那的善,物欲横流中的猛然的真,那一些发自肺腑的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和向往
  在漫长的充满着勾心斗角的历史长卷里找到的对理想最执着的追求,那一丝善
  神说人本是罪恶的,所以派了神的儿子去拯救人,他的牺牲洗脱了人的罪恶
  但是我仿佛更愿意相信或者去信仰人性的最后一丝善,而这些善和爱将是最后拯救的根本
  于是我只好跟教会的姐妹们说,也许你们是对的,如果你们是对的,那么终有一天我会绝望,然后又坐上巴黎去柏林的高铁
  
  所以说到底,原来我还是没有找到信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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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22#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米兰·昆德拉,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的文字很有力量,是一种你无法感受力度的力量,毫无华丽的辞藻,让你看到被真实解剖的人性,无形的文字将你紧紧包裹,压的你无法喘息,压抑。。。却又让你迷恋,无法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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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随着年龄的越来越大 阅读史的日益丰富 感觉对国外文学的兴趣越来越淡 什么书不管多有名 翻译过来 始终是经过译者的再创作 由法语翻译成中文 不知道原来表达的意思还能有多少 至少我看这本书 比米兰另一本 生活在别处 翻译的差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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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24#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初读该文前面的篇章,充满情欲的文字让我以为这只是本与欲望直接接触的书,当页数变得更加厚实的时候,最初的印象居然消失了,早已被这本书中的男人和女人及他们的”事“所感动,对发生于那个年代的背景下居然能有这样超越平凡的心灵的碰撞,心里些许的开始崇拜,难道不是吗?就现在的生活居然还没能有那时那样的精彩!
       他为了女人改变了一生,而女人用她的软弱的武器征服了男人,老了后对发生的一切都不再记起,即使记起也毫无意义只是凭添烦恼,托马斯或许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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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活着是为了什么,余华给我们的答案是活着只为活着而活着,不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情。当富贵的一生展示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都在怀疑自己是否能够承受如此多的不幸,但富贵却淡淡的叙述着,回望着艰辛的脚印,平静地让人心痛。
  
      宗教告诉我们,活着就要忍耐,忍受疾苦,忍耐不幸。我们默默的承受着这些,走在人生的旅途上,肩负的重量使得地上留下一个个深深的脚印。随着时间的流逝,肩负的重量压弯了脊椎,我们也渐渐的老去,留下的只是回望时的平静或嗟叹。
  
      据说与西方的罪感文化相对,东方文化是一种耻感文化。我们生命所承受的大多重量不是来于自己,而是别人的言语与眼光。我们在乎着别人对自己的反应和评价,也就承担着这些在乎带来的重量。我们为名为利,很大一部分理由其实是光宗耀祖,是为了去反馈别人投来的眼光;衣锦还乡,不是穿着舒服,而是向那些眼光证明着什么。
  
      “在媚俗的世界里,一切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一样”。我们不可否认的生活在媚俗的世界里,所要争取的都是俗世已定好了的东西。你可以同样媚俗的去争取它,也可以以反媚俗的态度去排斥它。然而,天知道,反媚俗不会也是一种媚俗呢!
  
   “只有一次既是没有”。生命没有第二次,于是就跟没有一样。我们在这没有的生命中如何存在将不再重要,因为没有重复的永恒,我们终会被遗忘。在这没有的生命中我们追求着什么也变得可笑,我们能向虚无索取些什么呢!若如此理解生命,生命之轻变得无法承受,仿佛电热水壶,需要承受点什么才能运作。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生命无所谓轻重,使我们无法承受的是对生命的思考。仅有一次的生命,无法承受我们对其本身太多的思考。我们如何存在,追求着什么,是生命之外的东西,我们也为这些承受着重量在人生之路上艰难前行。对于生命本身,活着只为活着而活着,至于为什么,活着减活着等于什么也没有,我们承受不了如此之轻的思考。
  
       第一次读米兰.昆德拉的小说,媚俗地逃避着媚俗,不能承受地思考着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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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几乎每一句话里都有一个隐喻,每一段议论中都有一个陷阱,每一个细节中都藏着一个机关,每一次的话锋一转都是一个暗道。你刚刚觉得柳暗花明,忽然又山重水复。就这样,一重山水一重风景地吸引着你跋涉的脚步。困惑,惊喜,晕头转向,又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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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机场误机时看了整整3个小时
  第一次看是在高中的时候,那时候觉得很多东西都不能理解
  这次再度又有新的感受
  也许有些感受只有在经历之后才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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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28#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读完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忧伤的眼神……交织着在眼前出现,这些图片的背景是隐约可见的、无比温馨静谧的乡村景色。    人,常常感叹生活中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告诉我们,“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什么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呢?反抗?叛逆?媚俗?萨比娜的一生告诉我们,“轻”,是背叛的终极,是无所叛时的虚空,是游子漂泊他乡时的无依无靠感。    生命有让我们不能承受之重,爱有让我们所不能承受之轻。轻与重,有些难以选择。我想,轻与重不必选择,只要我们努力选择好自己的行为:美好、善良、正直、公理,或许这些或多或少的含有媚俗的成份,但这样选择毕竟不会伤害他人。就算人生是一幅不可修改的图画,是一幕不能预演的戏剧,我们有理由尽可能的把这幅画画得更好一些,把这幕剧表演得不那么拙劣。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深邃,不是我三言二语所能表达的,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如果阅读后能触摸到它的几片叶子,心便会为之震憾了。    这是一部值得反复阅读的作品,看小说,品人生,读自己。每个人都能从一部伟大的小说里读出一段属于自己的故事,得出几点属于自己的人生智慧。只要我们用心阅读,便能感受得到另一个心灵所发出的生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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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在看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静静体会着文章中的点滴情愫,感同身受。灵魂与文字相互交融,一起颤抖着。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有着复式主题,而其中一个举足轻重的,是“轻”。在文中,昆德拉对“轻”进行了一番定义,并探讨了“轻”到底是否是人类渴望的一种生存状态。
  
    主人公托马斯崇尚自由,认为单身是自由的最好表达方式,因为感情 最是拖泥带水的。于是他别出心裁地制定“性友谊”(Sexual friendship)规则。满足身体,不牵扯灵魂。在交往中拒绝爱,以此来保证自己生活的完整性和自在性。——为了确保“性友谊”不发展成为带侵略性的爱,他与关系长久的情妇们见面,也讲究轮换周期。他自认为这一套无懈可击,曾在朋友中宣传:“重要的是坚持三三原则。就是说,如果你一下子与某位女人连续三次幽会,以后就肯定告吹。要是你打算与某位女人的关系地久天长,那么你们的幽会,每次至少得相隔三周。”这样的存在状态,就是一开始他所理解的“轻”。可当他遇上了特蕾莎,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们第二次会面时,从不和情人一起过夜的托马斯竟不知不觉间就握着特蕾莎的手沉眠不醒,并且从中嗅到了幸福的芬芳。托马斯对当夜发起了高烧的特蕾莎产生了同情,一种最高境界的情感的心灵感应。他能够感应特蕾莎的痛苦与悸动,他承认特蕾莎是有别于其他女人的,可要因她而放弃别的情人又是不可能的。不同的只是当以后托马斯再和情人呆在一起时,他总从她们身上看到特蕾莎的影子。
  
     特蕾莎是柔弱的,她像藤蔓一样攀附在托马斯身上。她唯一的武器就是忠诚。爱情就是她生活的全部,而守护爱情,是毕生的使命。她总是责怪托马斯爱她不够深,自己的爱是无可指责的,而托马斯的爱简直是一种恩赐。她嫉妒,烦恼,粗鲁,变得越来越无法忍受。 
  
   终于,特蕾莎因为对托马斯爱得太过强烈,滋生出了无助和恐惧——她无法忍受这种情感,对其他女人嫉妒的胁迫。(文中反复提到 特蕾莎强忍着托马斯的头发散发出别的女人下体的气味。)特蕾莎独自回了国。刚开始,托马斯感到这是“温馨的轻”,自己好像一根羽毛似的轻柔而潇洒地飞了起来。但几天之后,这种轻就变了味道,生出了一种无所依靠的漂泊、丧失的痛苦甚至无所寄托的迷茫,这样的虚无和空灵让他仿佛失了魂魄。于是他终究抛弃了安稳的工作和崭新的未来,回到了特蕾莎身边。
  
     在离开的时间里,特蕾莎尝试放纵自己,她在试图找寻一种平衡,抑或说 是在求证托马斯的灵肉分离理念。--“她并不是要报复托马斯,他只是想找个出口走出迷宫。她知道自己成了他的负担:把事情看得太认真,把一切都搞成了悲剧,她无法明白肉体之爱的轻松和不把肉体只爱当回事带来的乐趣。她真想学会轻松!”然而最后却发现自己已经满盘皆输。再强烈的生之欢愉也无法淹没内心的惶恐与厌恶。快感在身体里蔓延,恨意却由心底升起,以至于朝着面前陌生男人的脸上啐吐沫。
  
     当忠诚的信念坍塌时,她发现自己就像路边被活埋的乌鸦一样的无助,只想回到彼得山让枪手一枪解决掉。她害怕忠诚的信念一旦消失,她和托马斯的爱情帝国也会随之消失。
    
     接下来的日子,也许正是有了深厚的感情,两个人似乎都在彼此折磨使对方痛苦。可在一次为了名誉和表明政治立场的事情中,一番挣扎后,托马斯终于承认了在这世上自己唯一在乎的是特蕾莎,他不能做任何可能伤害到特蕾莎的事,于是他垂下了准备签名的手。一直有鲜明政治立场的托马斯,这时意识到了自己甚至可以承受人民和祖国遭难这件事,惟独不能承受失去特蕾莎的“轻”。国内局势再度恶化,若依顺特蕾莎的要求去乡下居住,就意味着自己一直以来的艳史的结束,但托马斯同意了。
  
    在乡间,虽然特蕾莎一度对人类失去了信心,寄爱于他们的宠物狗卡列宁身上,但最终,她还是在托马斯身上感受到了无限的爱,真正得到了她一直所追求的灵与肉的结合。
  
     特雷莎终于明白,是恐惧压抑了她所有的情感。当恐惧消失的时候,她明白自己对托马斯的依赖,她一刻也不能离开他,这是一种无比延伸的爱。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愧疚,原来自己一直用软弱俘虏着托马斯,她的软弱那样的咄咄逼人,以致托马斯再也强大不起来,便成为她怀里的一只小兔子。她满意了。为了这软弱,托马斯丢掉了一切使命。然而,托马斯在最后说:自由就是全部的解脱,我们在一起就是幸福的全部,难道,这还不够吗?
  
    “他们的幸福,不是因为全然没有忧伤,而是因为有忧伤的缘故。”  因此,他们同时死去的时候,理应是幸福的。
  
    其实,忠诚是爱情的唯一筹码。说话时不留恋,牵手时不温暖,在一起只是一种需要,不经意间丢失了最珍贵的忠诚。
  
    捍卫忠诚,就是生命中的沉重,一旦破了戒,我们不得不承受随之而来的轻。沉重的时候,我们嫉妒,我们烦恼;轻的时候我们却前所未有的害怕,害怕心里紧紧抓住的那只风筝会突然断了线。
  
    对托马斯来说,他的存在之轻是丧失挚爱,原本是负担的爱最终却成了拯救灵魂与充盈生命空洞的救世主。
  
    书中的另一个主要人物萨宾娜,原来是托马斯的情妇。她最了解托马斯,可他们之间有的只是“性友谊”。“三三原则”使托马斯既能与一些女人私通,同时又与其他许多女人继续保持短时朗交往。他总是不被理解。对他最理解的算是画家萨宾娜了。她说:“我喜欢你的原因是你毫不媚俗。在媚俗的王国里,你是个魔鬼。”
  
     萨宾娜是一位艺术家,有着独立的人格。同托马斯一样,有着自由漂泊的灵魂。喜欢独来独往,害怕束缚。甚至在一些生活细节上都很相像:做爱后喜欢独自睡觉,否则会辗转难眠。小说描写萨宾娜的典型情节是,她总在做爱前戴着一顶男式礼帽,这是她祖父留下的帽子。这是一个意象,她在暗示着(向托马斯,也向读者),在你众多女性朋友中我是特殊的一个。萨宾娜喜欢带着黑色礼帽,站在镜子前面,让托马斯从后面进入她。托马斯是所有情人中最能配合她的,也是她最喜欢的。精神和肉体相互配合,完美和谐。但是,只是性加友谊,不是爱情。甚至,萨宾娜可以在托马斯面临困境的时候,帮他的爱人特丽莎找到了工作。在这种情境里面,爱情和性友谊分界明显而相得益彰。这不是快不快乐的问题,也许在萨宾娜那里,托马斯更快乐,更放松。但是托马斯离得开萨宾娜却离不开特丽莎。那么多性当中,只有特丽莎带给托马斯诗意的感受。托马斯可以跟许多女人做爱,却只能跟特丽莎一起睡觉。
  
    爱情,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体现出来,而是通过共眠的欲望体现出来的。那么,托马斯是深爱着特雷莎的,因为只有看到她的时候,幸福才会从周身蔓延开来,虽然和她在一起总令他沉重得喘不过气来,禁锢得没有自由,可比起那种轻得飘起来的生活,却踏实而幸福。
  
  特蕾莎有爱,却重得痛苦;萨宾娜有性,却轻得无奈。托马斯知道,他从未有道比萨宾娜更好的情人,但是,他对萨宾娜的感情成分中却没有上文提到的同情。他们彼此独立,又彼此吸引与相爱,但他们最终会彼此远离,这是因为 爱,就会挑剔,就会苛求,爱是脆弱的,不愿看到对方的不足,只能远离,永远在内心保留一份完美的想像。因此,同情(包括爱怜与悲悯)在两性关系中总要比爱维持更久的关系。
  
      后来一名大学教授弗兰茨迷恋上了萨宾娜,然而他们之间却有一道互不理解的鸿沟。弗兰茨才华卓越,却是个媚俗之人。而萨宾娜却深深地鄙视和憎恨媚俗。--“她与他缠绵着,而心早已到了遥远的别处。她再次听到远方吹响叛逆的金号角,清楚自己无力抗争那号声的召唤。”
  
     弗兰茨是爱她的。外表强健,肌肉结实。而面对所爱的人时,内心却软弱善良。他从不对萨宾娜发号施令,不会向托马斯那样命令她把镜子平放在地,然后赤裸身体在上面爬来爬去。他对她说:“爱就是放弃力量。”然而弗兰茨不明白,在表达这句真实温柔的同时,他已在情欲里威风不再。
  
    最终 萨宾娜还是离开了弗兰茨,继续着她的背叛--“弗兰茨骑着萨宾娜背叛了他的妻子,而萨宾娜骑着弗兰茨背叛了弗兰茨”。
  
     背叛就是脱离原来的位置;背叛就是投向未知。每一次新的背叛,既像一桩罪恶,又似一场新的胜利,时刻诱引着萨比娜。而萨比娜天生就是一个叛逆者,她从来不喜欢安分的东西,喜欢离经叛道的威风。当她离开后,没有任何抗争的征兆,仿佛自己已经从人间蒸发,她以为没有人会记住自己,突然一切成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她成为悲剧的主角,不是因为沉重。
    
      她的画也是如此,总是在完美的表面加上裂痕,她认为:美就是背弃的世界,我们都看不到。她喜欢纽约非刻意而陌生的美,因为她生活在欧洲。
  
    背叛的终极永远是朦胧的,那是投向未知的世界。一次次的背叛,可一旦旅途结束,又会怎样?她突然感到自己周围一片空虚,这空虚是否是背叛的终极?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已不再有什么好背叛的了,因此空虚之感顿时产生,萨比娜这才发现自己最不能承受的,原来是这种空虚的“轻”。她后悔当初没试着与弗兰茨沟通,并且自己内心底处竟还是渴望着一份世俗的温馨。一直抗拒媚俗却原来永远无法摆脱它,因为“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
  
       而另一面,为了不停的守候忠诚,弗兰茨不断的辗转于各个城市,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忠。终于,忠诚的太久了,他也渴望背叛。他开始厌倦身边的那个妻子,用卡夫卡“活在真实里”开始了新生活。弗兰茨在萨宾娜离开后,与一个戴大眼镜的女学生在一起,可是他心中却始终想着萨宾娜,想到萨宾娜注视的目光。直到他离开女学生,生命垂危却躺在妻子身边时,他才发现萨宾娜什么也不是,那个女学生才是他垂危时最想见的人。只是,他再也见不到了。
  
    人们总是这样,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好,爱情也一次又一次在患得患失中变成记忆。所以我们不要忘了拾起身边的幸福。
  
    其实,弗兰茨和萨宾娜都背弃了重,所以悲剧可以在他们身上滋长,虽然表面看来他们成了完全自由的化身。我恍然间发现这个非保守的作家在向我们讲述一个忠诚的故事,虽然表面看来像是叙述一个放荡的故事,这就是沉重。
  
    书看完了。合上它的那一刻,脑袋里一片混乱纠缠不清。
  
     一连串的词汇:轻与重 爱与信仰 忠诚与背叛 同情与性友谊 自由与媚俗...像论文中的关键词一样陈列在眼前,无所适从。
  
     我知道 这里面映射出我现在的生活和思想 杂乱的、矛盾的 、难堪的。我知道,这里面有我一直在找寻的答案。我也曾向特蕾莎一样,苦苦求证同样一个命题,最后 自己成了自己论证的牺牲品。把事情看得太认真,把一切都搞成了悲剧。
  
    只是,我没有像特蕾莎一样最终得到想要的幸福。因为没有唯一的武器--忠诚。我在以萨宾娜的姿态高调出场在众人面前,洒脱随性,不被爱束缚缠绕。灵肉分离的在我的世界中游走。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一直没有任何理念作支撑,不清楚自己在以怎样的方式过活。现在 我为我的状态找到了合理的语言描述,就好像一片在水面不停打转的树叶儿一下子被水浪打上了路地,终于不再盲目游荡,终于不再慌慌张张,终于不再四处乱撞...终于 停了下来。
  
    原来文字的力量如此强劲,强到可以承载灵魂的寄托。
  
    算是释然了吧...放开这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结束这段漂泊。(突然想起他曾说过的一句话:“唯爱。不然十分不同的感情也拴不住我的。”这是他在说自己。不知道这个托马斯一样轻飘游荡在若干女人间的男人什么时候能收获爱情,能担负起他的特蕾莎,结束漂泊。我做不了特蕾莎,也没有做好萨宾娜---从我落泪那一刻起,我就已深深的知道。)
  
    冷静下来,要开始重新生活了。这一次要认真地经营好,用心负担起一份感情。即使沉重 即使媚俗,也就此安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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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前记。
  
  这算不上一篇评论,也许只是一些混乱的意识流罢了。
  
  
  
  
  
  
  二月初始某个阴天的清晨六点。当毫无缘由突然惊醒的时候。
  
  懵懂的睡眼仿佛透过白内障观看光暗之间暧昧不清的世界。
  
  那样僵硬的苍白色调,整个世界成为一座空荡厂房。
  
  黑。白。灰。
  
  然后。
  
  黑。白。灰。
  
  然后。依旧。
  
  黑。白。灰。
  
  没有任何质感和厚度。没有时间和空间的界定。
  
  所有的东西成为灰石水泥胡乱涂抹过的产物,还有纸浆和泡沫塑料的雕塑。
  
  你几乎能闻到那种不自然的诡异味道。
  
  起身行走的房间很扭曲,成为完全的平面。
  
  一幅尴尬未完成的廉价招贴画,把你站立于这个空间时的不知所措活生生描绘。
  
  你很清晰的听见一个中年男人混沌猥琐的叹息:
  唉。活不下去了。
  
  他说。
  
  唉。活不下去了。
  
  他说。
  
  你开始可怜他。
  
  
  
  
  
  
  
  
  
  在那一刻困倦与清醒的交杂。
  
  你仔细往自己身体深处望进去。望进去。
  
  会发现身体连同整个世界都变成一座灰白厂房。
  
  你甚至可以很清晰的听见有人走过清晰巨大的回声。
  
  挞。挞。挞。挞。
  
  音响效果很好。
  
  那是身体包裹的一整个空间发出的声音。
  
  你的皮肉,骨骼,毛发,包裹住的狭小空间,其实通往别处。
  
  那是宇宙间另一个空洞。
  
  有时呼啸冷风。有时狂躁。有时是一座灰白厂房。
  
  总是空荡荡的。无法被填满。
  
  然后。你那么清晰的想起米兰昆德拉的语句。
  
  那些晦涩清冷的语句,开始变得清晰明确。那些你昨天还迷茫的哲理。
  
  在你的灵魂轻飘飘钻出肉身,飘荡在粘稠空气里的时刻。
  
  你才明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究竟是怎样的含义。
  
  你真的感觉自己在漂浮,没有引力,距离世界越来越遥远。
  
  我在消失。
  
  当对自己这么说的时候,产生了微小的恐慌。没有动作。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托马斯这样形容特蕾莎的到来。
  
  “她像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
  
  这样带有半强迫色彩的宿命感,如同所有爱情,让人感觉好笑和无奈。
  
  而特蕾莎对托马斯形容的那些梦境。
  
  她存在感的轻薄缺失,她无法感受与其他女人的不同,她无从印证的来自他肯定的身份。
  
  那些梦境通过荒诞的方式告知。
  
  于是。
  
  灵魂变得这样轻,轻的飘起来,轻的无人可以抓住。
  
  轻的就如同此刻的我,感觉无比无比的荒谬与绝望。
  
  
  
  
  
  
  
  
  
  
  前段时间还在与友人讨论爱情的排他性。
  
  这被人认定是理所当然的理论,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哲学洪流。
  
  如果一个人身份感的缺失开始移植到爱情的层面,那爱情就开始不如爱情般简单。
  
  我们给自己在世上找一种标记,这个标记是另外的某个人。
  
  如果自己相对于自身是单个个体,而你标记的另外某人则代表广大世界的集合。
  
  那我们爱一个人,便是通过触摸一个人,通过纠缠,反射,印证等一系列行为,
  
  去触摸和观看自身之外的这个无限延伸的世界。
  
  否则,这个世界就太过宽广而变得不可知起来。
  
  你标记的这另外一个人,你用爱来定义他。
  
  就仿佛一个咒语,一把锤子,一支画笔。
  
  你对他念一段咒语,他化身成你灵魂的镜子。你透过他,看见希望中的自己。
  
  你用一把锤子敲打他,他便是扎根泥土的一颗铆钉。你可以把灵魂的气球系紧。
  
  你在他身上勾勒独一的线条,他成了专属于你的立柱。你的贡多拉小船不至漂走。
  
  所以太多太多的时候,爱情已不再是相爱,组成家庭,传宗接代那样简单纯粹。
  
  当它被赋予哲学的意味,相对于生命便无比沉重。
  
  如果每个人都开始成为他人的镜子、铆钉和立柱,同时也是自身的影子、气球和贡多拉。
  
  你在背负自身命运的同时,还要背负另一个命运。
  
  当自己那一个毫无维系轻飘飘的灵魂寻求归所的同时,承受印证他人存在的重量。
  
  多么,多么矛盾而又好笑的一件事啊。
  
  
  
  
  
  
  
  
  
  
  
  
  所以。
  
  我爱着你。
  
  只因为想证明自己是个独特的存在。
  
  只因为想知道自己是存在的。
  
  确确实实存在着的。
  
  而已。
  
  
  
  
  
  
  
  
  
  
  可事实上。这样的寻找有多么艰难,我几乎无需语言赘述。
  
  你们。我们。他们。
  
  带着苍白无奈的笑容匆匆穿梭于这个无质感的世界。
  
  我们都像空气般流动在他她她他生命的空隙里。
  
  抓不住他人,也无法强求被他人抓住。
  
  最后当所有灵魂都漂浮起来。城市也成了虚无。
  
  看杜拉斯的《情人》和《黑发碧眼》时,同样晦涩坚硬的语句。
  
  意识流般的画片感,连同绝望的气质。
  
  会让人毫无征兆的沉溺进去。
  
  这些故事里的人物都在绝望的相爱。相爱不如说是挣扎。
  
  不如说是无谓的寻找,征服,霸占,破坏,反叛。
  
  我们爱的不是别人,始终是那个失去身份与存在感的自己。
  
  我们绝望着自己的缺失和未来。不可一世的挥霍,美其名曰爱情。
  
  自私,冷酷,不负责任,汲取,不知赋予。
  
  最终只能如肥皂泡般灰飞烟灭。
  
  却是这样不知善终的爱情,才能极致,才能纯粹,才能交杂腐朽与救赎的味道。
  
  爱情这东西,是一朵在现实土壤里必然凋谢的玫瑰。
  
  若不转化升华,无法长久存在。
  
  我们都清楚。
  
  却总是很难,很难学会面对。
  
  
  
  
  
  
  
  
  
  
  
  忽然想起一直构思的一个故事。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
  
  三句对话。
  
  十分钟。
  
  女人对于爱情哲学意识流形式的讲述。
  
  “你真的不能爱我吗。”第一秒她的台词。
  
  “对不起。”他沉默逃离纠缠五分钟后的台词。
  
  “谢谢。”十分钟后她起身轻吻他离开时的台词。
  
  在这时间表盘时针行走六分之一的路程里。她有很多领悟与感触。
  
  其中之一,是生命围墙。
  
  她说。
  
  她感觉自己的世界里一片迷雾。广阔延伸不知所踪。
  
  在这样虚茫的世界里,竖着一道高高的围墙。
  
  当她本能的意识到自己被围墙排斥在世界另一端的外围时,便开始不顾一切的冲撞。
  
  她挖掘,跳跃,破坏。沿着围墙不停找寻入口。
  
  那时候,她生活的全部,便是从世界“外围”进入到世界“内侧”。
  
  然后。时空总是突然跳转。
  
  又一次,她本能的意识到自己被围墙禁锢在了世界内侧,便开始不顾一切的冲撞。
  
  她挖掘,跳跃,破坏。沿着围墙不停找寻出口。
  
  那时候,她生活的全部,便是从世界“内侧”跳脱到世界“外围”。
  
  当这样周而复始的跳进跳出之后。
  
  她忽然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是多么无谓可笑。
  
  对于横亘于这空荡世界中的这一道围墙。何为内,何为外。
  
  她所做的一切,只是很机械很本能很无意识的,从围墙一端闯入另一端。
  
  每次都是撕心裂肺,头破血流。
  
  最后。终于。围墙消失了。
  
  世界恢复没有界定的空旷虚无。
  
  她发现,她连跳进跳出的意义都失去。
  
  除了游荡,便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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