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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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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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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01#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生命死在哪里才有意义,毛主席的价值论好像已经不再是那样振聋发聩了,死在哪里都是对于自己的一种解脱,有多少人会在意对后来人的感动呢,死于鸿毛之中,死于轻微是大多人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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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02#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已是二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了。头一回看,是在高中时期,楞是没看懂。
  
  看整本书的时候,感觉作者的思维跳跃得很厉害,一会儿写情爱,一会儿写政治,霎时费了些脑筋。但是合上书后,细细品来,味道越来越浓郁。
  
  整本书中满是无奈,轻与重,肉与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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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03#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悲剧的人很多,萨比娜对我来说是一个神秘的角色,其悲剧不是因为重,反而压倒她的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由背叛到空虚,可能铺天盖地的袭来反而不会让她如此迷惑。
      卡列宁,我猜想,它会笑托马斯,笑人类的灵与肉,人类真正的善心也只有卡列宁看得见,因为它不具备任何力量,自由而纯粹。
      而托马斯由意义上的征服到内心的妥协,最终成为特蕾莎怀中的野兔,人生的路途看不到前面的路,到底该选择轻?还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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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04#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是不是我水平有限 总觉得我不能明白其中的深意 看的时候觉得有点云里雾里的感觉 希望有人能解答 其中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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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05#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那么多打着心理学旗子的小说,电影,通常难得见到其中深刻地心理学印记,而在这部小说里,我确实觉得是一部典型的心理学小说。
  也许正是因为好的小说它通人性,通情,以及那若隐若现的无意识。
  初一看,觉得特丽莎对爱情好疯狂,托马斯也是陷入彼此的相互吸引之中,托马斯上瘾的性,特丽莎上瘾之爱,萨丽娜上瘾之自我。能够上瘾的事情,就好像吸毒,欲罢不能,屡败屡战,你以为你能克服,其实永远都有下一次,就像前世今生的轮回。
  特丽莎的梦也很有意思,她也有深深地恐惧,来自于被抛弃的恐惧。
  托马斯有的是对女人的恐惧,书中的解释是说从妻子,儿子那边过来,但也许更深地是来自于原生家庭,更早期的对自己男性角色的确认,弗洛伊德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小汉斯的阉割焦虑的文章,说得是恋母情结的压抑产生了恐惧。托马斯不断地找女人,就是有了所爱的特丽莎,也还在继续找,从进化心理学上来讲,不断地获得性伴侣,是为了生命的延续,但是,托马斯除了前妻与其所生的小孩,再也没有孩子。而与儿子之间也并不存在感情,“为什么非要牵挂这个孩子而不牵挂别的孩子呢?”他害怕关系,恐惧爱,从不留女人在家过夜。
  萨比娜的恐惧,来自于不能成为自己的恐惧。她是一个艺术家,这是自由不羁的代名词,她喜欢托马斯,是因为托马斯说她跟别的女人是有区别的,而区别是头上那顶帽子。她后来遇到了另一个男人,可是在这个男人离婚要跟她一起生活时,她飞速逃走了,因为那样她就不能成为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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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06#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三年前便读过昆德拉的这本书,由于自己认知能力以及耐性的缘故,没有好好的、认真地读下去。
  今日,再次翻阅。虽然我自己还不能全然理解书背后的哲学(书是高深的),虽然不喜欢昆德拉所带的政治观点以及他的故事。可是他所要告诉的精神理念却着实让人佩服、崇拜、着迷。
  他说,我们承受不起生命之轻。
  
  首先,我必须抛开昆德拉对于共产主义的仇视,或许根源不在于共产主义,而在于苏联蹂躏了他的祖国,捷克,在于那些丑恶毫无美感的统一性的东西,在于那些制度化、恐怖化的强权、规章。
  
  而这本书,我现在只想抛开美与媚俗,妓女与上帝。我只想 想想,生命的轻重。
  
  我们无法否定,生命是重的。重在我们存活时我们无法回避的责任。责任,我从没有在意这个东西,或者说,我一再的回避我们所说的责任。
  可是,责任,逃不了。
  书里,萨比娜,一直在逃。
  逃,或者也可说成是背叛。
  萨比娜背叛父亲来到布拉格学习绘画;萨比娜背叛祖国不屑于反苏游行,她说,她只是反对媚俗;萨比娜不结婚,不停的做着情人的角色;萨比娜在弗兰茨决定向他的妻子坦白,想要与萨比娜一起睡在夫妻床上时,她逃走了,逃到了法国。
  可是当萨比娜站在法国公墓时,昆德拉这么写道:你可以背叛亲人、配偶、爱情和祖国,然而当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一样也不剩,还有什么好背叛的?
  萨比娜感到的是虚无以及空虚。
  她,有种后悔的感觉。她向往自由以及不停的行走,她讨厌责任以及负担,于是她,不停的背叛。而背叛的终极,却似乎也沦为悲剧。
  我们不愿承受生命的重量,重担落在我们身上,我们或承受得起或承受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是当我们不断的逃离、背叛,生命也就沦为注定的虚渺,内心也即是产生了与过重生命所感受到的一样的悲剧。
  中国古时便有物极必反这话,易经在飞龙在天后便是亢龙有悔,生命从一个极度不可避免的沦丧到另一个极度。
  他们有天壤之别,却又如此相似。
  或重或轻,我们最终都是沦为无法避免的悲剧。
  
  特蕾莎,一直忠贞的对这托马斯的不忠。她爱托马斯,但是她无法忍受托马斯的无数的情人。她是他的妻子,但是,她又那么的害怕自己沦为情人。
  承重的妒嫉,像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在她的身上,她始终重复在那三个梦境里,每天重复着,她的害怕、她的妒嫉、她童年时的阴影,一直折磨着她。
  她需要托马斯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对待她,她是他的妻子,不是情人。
  可是,她又那么害怕,在托马斯的心里,她和她们没有仍何区别。她和她们一起裸体的绕着游泳池走,托马斯站在池子中央,托马斯向她们发号施令,托马斯向她们开枪,托马斯对待特蕾莎与别的情人,没有区别。
  嫉妒与害怕让特蕾莎从日内瓦逃回布拉格(当然并不只是这个因素),嫉妒与害怕也让特蕾莎做了背叛托马斯的事情。
  特蕾莎和一个工程师上床。这不是报复而是背叛。特蕾莎长期受着自我的折磨,她希望逃离,希望完全接受托马斯告诉她的,爱情与性有着根本的不同。
  特蕾莎在工程师的房间里,她在受着折磨,是灵魂与肉体背叛的折磨,是托马斯和她特蕾莎的爱情和托马斯的不忠的折磨。
  当她离开工程师的房间,她会有一种轻的感受。这是生命变轻的初感。
  可事实是她在逃离生命的重量时,她在无形的给自己增加重量。
  减去即是增加。
  特蕾莎并非感到了无重负,心思宁静。她的灵魂在受到折磨,他们的爱情,仅是建立在她,特蕾莎的忠贞之上,这不是双方的,只是她特蕾莎一个人而已。
  
  我们在寻求生命的轻,逃避着一切的重量,以一种个人的方式。可当我们迫近生命的轻时,我们也承受着另一种负担。
  不是生活、现实压迫给你的重量,而是自我的精神力量。精神在迫近虚无的境况下,压迫着你,比事实还来得重。
  人,完完全全陷入精神的被动,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
  我们受到了精神的控制,而非我们去控制自己的精神。
  身体随着精神的意志而行事,我以为这并非是一种潜意识和另一个自我的展现,而只是精神,作为一种重量,和责任相似的东西,开始压迫你。
  抑郁、压抑、难受、歇斯底里、神经紧张、幻想、分裂、爆炸……
  自己不再是自己,生命轻到只有自己的精神,连灵魂都被赶了出来,肉体,还能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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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额、、、
  这是一本我完全没看懂的书
  老实说
  最初听到名字以为是励志的— —、
  然后很期待地开始看
  到最后
  总算坚持看完了
  却是茫然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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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呃~一开始突然想恶评一下,那这本书我初看之时,就总结了一句话“生活需要背叛、生活应背叛精彩”==当时就在想,托马斯是不是只有无数次疯狂的背叛后才懂得什么是真真的爱情,什么是生命所应付出的珍惜……可是这样的看法再看完第二遍小说时显得很肤浅,虽然小说的内容一直在围绕,爱情的背叛、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可是在经历了大背景之下现实社会带来的一切之后,托马斯最终回归了那份令他爱过的爱情……最真实最现实……  这本书自己很喜欢可是,无法给写出很好的读后感,那就借用最好的一句话——“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地上。   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   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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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就我有限的IQ和EQ,我真的没有看懂这本书。
  
  很多人读完整本书,最大的体悟是有关于生命轻与重的概念。虽然书名赫赫然写着生命之轻几个大字,但我认为书里探讨的概念内容远不止于这些。零零散散的想法掺杂在小说的情节中,反而多的让人难以消化,难以用一句总结性的语言是概括它。
  
  全书中,“卡列宁的微笑”是我最喜欢的一个部分。这个部分传递给我久违的温暖、安心,使我对昆德拉有了一个认识上的改变——原来他也不是一个无情无义,只懂得冷嘲热讽的人。
  
  书中提到,人爱一条狗因无所求而使得这种爱显得伟大,人爱人因为需求太多变得沉重。第一次读到这个理论,我怔了怔,而后再想想,觉得也不能这么说。如果这条狗一天到晚缠着你捣蛋,你一定会非常讨厌它。但是为什么特蕾莎如此喜爱这条狗呢?我认为,这是相对而言的。当托马斯一而再再而三的与情妇纠缠,受伤的特蕾莎已经在托马斯身上找不到信任,于是,一条总会默默注视着你陪伴着你的小狗成为了她精神的寄托。至少这条狗是绝对不会背叛它,投入别人的怀里。
  
  书中三个人物我都非常喜欢。
  萨比娜不安定的心总催促着她离开一个又一个地方,寻找漂泊的满足感。她崇尚自由,也被自由所累。因为她害怕沉重,所以,在感到沉重的生活试图压向自己的时候,就迅速逃开,去一个新的地方,享受片刻的轻松无忧。她的生活不能说完全快乐。其实她是一个任性执拗的孩子,不愿被俗世捆住双脚,可是,她会发现,就是因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捆住了自己的手脚。
  
  特蕾莎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小女人!她将温柔与柔弱作为自己的武器。在一次次受伤后总会设法让托马斯看到她的伤疤,并为这道触目惊心的伤口感到惭愧。可是,这也能说明托马斯是真心爱她的。我只是不理解这种人,为什么他们总要大模大样地寻找各种借口,将性与爱分开,去寻找什么“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个性”,真想扔书。这种扭曲的想法我至今难以理解。
  两人摔下悬崖粉身碎骨的生命终结方式,居然使我满足,这场爱情的角逐终究以大团圆的结局收场。
  不管怎么说,能陪伴你在农村生活的人不多。
  
  有个人谈不上喜欢,弗兰茨。
  我觉得此人反而是个无情无义生活在自己热血中的胆小鬼。
  
  行文清新,故事扭曲,总之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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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10#
发表于 2012-8-28 13:49:27 | 只看该作者
  不错的书。
  对社会政治体制有很深刻的体会。
  看这书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是托马斯,
  生活的社会背景----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
  还有生活的方式----什么人都爱,什么人也都不爱。性和爱是可以完全地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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