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完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看书不太喜欢看太长,太大部头的,唯一爱看的大部头是字典,各种各样的字典,从辞源到新华大字典,给我一本,我能看一天,高中三年最后的自习基本上都是在看字典。从第一页往下看,很无聊的性格,我自己都觉得。我喜欢把书连着看完,太大部头很难在短时间内看完,时间拉得太长,很多前面的情节会模糊,而模糊了的情节会让我有种讨厌的错乱感,而通常情况下,我又没有那么长的时间连起来看一本大部头的书,所以,这些年看大部头的书不是很多。今天下午看完了《生命之轻》,反而让我有一种沉重的压力,这种感觉是多重的,即使对那个体制下的国家和人也是昆德拉的这种哲学,即使对书中的人又是对现实中的我们。
我一直都觉得东欧是一片很尴尬很边界的土地,这里弥漫着的所有都被历史的尘埃蒙上一层灰色。是灰色,当我想起东欧的时候,她们总是带着一种忧伤带着一种无奈的灰色,被西欧灿烂金黄的光环刺得睁不开双眼。在法国的时候,经常会看到一些东欧的移民,他们总是给我一种沧桑的感觉,不管他是谁,他在哪里,那种沧桑感无处不在。
加上苏联统治下的东欧,就像是被蛮横闯入民宅,搜刮了钱财杀害了屋主,强暴的屋主家的女儿一样,在这一切面前丝毫没有反抗的能力,而这样的背景下生活的人,他们都是一个个的悲剧分子,在真理部强硬的灌输下,在秘密警察的密切注视下生存,不能说是生活,只能说生存,为了存在而呼吸。那些原本麻木的人,他们无所谓,但是对于很多人,这种非人的高压恐怖会让人窒息。
托马斯是一个浪子,花心的男人,他始终认为性和爱是可以分开的,所以他在爱着特丽莎的时候,还能够一次又一次的出轨,与各种各样的女人发生性关系,他认为在他找寻他生命中的“非此不可”,这种被他视作必然的东西与他的职业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一个外科医生,他执行的是阻挠上帝的死亡职责,他以此为荣并认为这是他人生的外在的必然,那么既然他能够确定外在的必然,他想找寻他内在的必然,就像是一把手术刀能够切开人的肉体,他需要一把同样锋利的刀,切开人的内心。他用他的身体切开女人的身体,在ML的过程中发现一个女人和另外一个女人百万分之一的不同,这种细微的不同不需要在特丽莎身上寻找,因为他爱她,不论她和她们有多大的相似性,他都不用来比较,他在六个偶然发生的时候爱上特丽莎,认为她是顺着河流飘来的蓝莓篮子上的婴儿,她需要他,这种责任感激发了他对她的爱,以至于愿意在离开布拉格到瑞士之后再度回来,愿意随她到偏僻的乡下去躲开所有能让她惊恐的一切。但是这些都无济于事,因为他们两个人在内在上就有着根本的分歧,我甚至觉得就是这种强烈的分歧,让他们俩至死都无法彻底的分开。
托马斯是一个有着责任逃避症的男人,他爱无能,所以第一次离婚之后,他跟他的妻子说最好不要再见到他的儿子。他不希望承担这份责任,因为相对于责任,他更多的是要精神上的自由。一个人想要精神上的自由,就必须身无重担,这样自由才能如此轻飘飘的漂浮在他的肉体之上,让他能够在众多情人之间享有美好的无关乎爱情的“性友谊”。他习惯独居,但是他接纳了特丽莎,他想拒绝,却发现在拒绝之前,他已经接纳了。这似乎是一个悖论,一个矛盾,而且困扰了他的一生。他通过 和不同的女人发生性关系来寻找内在的自我,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自我的存在,这是他对这个社会,对这个时代的背叛和控诉。在一切看似和谐,看似美好,人和人之间除了“他担心她不再爱他,或者是她担心他不再爱他”之外没有别的矛盾的谎言织成的鎏金破麻布下的无言反抗,他需要通过不断地占有来确定自己的存在,确定自己可以控制一些事情而不是行尸走肉,而不是那些没有脸的没有呼吸的活死人。
存在,是昆德拉在这部书中探讨的主要的哲学命题,曾经哈姆雷特说“to be or not to be,that's the question ”,他想说的是活着吗?不见得。that's the question”,他想说的是活着或者是生存吗?其实不见得,可能哈姆雷特抛出了一个更加形而上的命题。而存在的东西必有其质量,这种负重让人的外在和灵魂都被套上枷锁,如果在一个同样套上枷锁的社会下,这种负重就更显得让人无法负荷。所以才会有逃脱,所以才会有越来越轻的“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