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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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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 只看该作者
  一
  
  此时,他猛然惊诧地发现其实自己并非不幸。萨比娜的人在不在根本不像他所以为的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她在他的生命当中留下的那道灿烂而神奇的印迹,无人可以夺走。何况在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之前,她已将赫拉克勒斯巨人之帚交到他手中,而他也已用之将一切厌恶的东西通通从自己的生活里清扫了出去。这不期的幸福,这美好的生活,这由新生和自由带来的快乐,是她给他留下的礼物。
  
  而且,他一向偏爱虚幻多于现实。比起战战兢兢一步步索求她的爱情,与幻化为无形女神的她相守更加幸福。她赐给他的,是突然而至的男子汉的自由。他人生第一次结束了当小男孩的日子,独立了。
  
  二
  
  这不是喘息,也不是呻吟,是真正的喊叫。叫声太大了,托马斯不得不让头偏离她的脸远一点,仿佛这尖叫声就要震裂他的耳膜。这不是肉欲的发泄。所谓肉欲便是极度调动众感官:热切地注视对方的一举一动,全神贯注地倾听对方的每一丝声响。恰恰相反,特雷莎喊叫,却是为了让感官迟钝,使它们无法去注视、去倾听。在她体内发出的喊叫,是为了表达她那幼稚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要消除一切矛盾,消除灵魂与肉体的两重性,甚或消除时间。
  
  三
  
  没有比同情心更重的了。哪怕我们自身的痛苦,也比不上同别人一起感受的痛苦沉重。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百次的回荡反射中越来越深重。他不断呵斥自己,警告自己不要向同情心投降,于是同情心乖乖听从,好像犯了罪似的低下了头。同情心清楚自己滥用了权利,但又暗暗地较劲儿。
  
  四
  
  她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特雷莎,做母亲就是牺牲一切。她的话很有说服力,因为她说的是她的亲身经历,她就是一个为了孩子失去了一切的女人。特雷莎听着,她相信生命的最高价值就是母性,母性意味着伟大的牺牲。如果母性是一种大写的牺牲,那么做女儿就是永远无法弥补的大写的过错。
  
  五
  
  一想到她又要重新开始在布拉格所经历的一切,为了一份工作、一个职业,甚至一张发表的照片而打拼,她就有种恶心的感觉。她从来都不是那种因为虚荣而野心勃勃的人。她所要的一切,就是逃离母亲的世界。
  
  六
  
  的确,他们彼此相爱,这足以证明错不在他们本身,不在他们的行为,也不在他们易变的情绪,错在他们之间的不可调和性,因为他强大,而她却是软弱的。
  
  七
  
  我可以说眩晕是沉醉于自身的软弱之中。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却并不去抗争,反而自暴自弃。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便会一味软弱下去,会在众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
  
  八
  
  我只能做出这样的解释:对他而言,爱情并不是社会生活的延续,而正与之相反。对他来说,爱情是一种甘心屈从于对方的意志和控制的热望。委身于对方就如同投降的士兵一样,必须首先缴械。因此,自己没了防备,他便止不住担心那致命的一击何时降临。所以,我可以说,爱情之于弗兰茨,就是对死亡的不断等待。
  
  九
  
  假若人还年轻,他们的生命乐章不过刚刚开始,那他们可以一同创作旋律,交换动机,但是,当他们在比较成熟的年纪相遇,各自的生命乐章已经差不多完成,那么,在每个人的乐曲中,每个词,每件物所指的意思便各不相同。
  
  十
  
  萨比娜对他说:“知道你有这么强壮,真好!”
  
  不过,在内心深处,她又对自己说:弗兰茨是很强壮,但他的力量仅仅是对外的。面对与他共同生活的人,跟他所爱的人在一起,他却很软弱。弗兰茨的软弱叫做善良。弗兰茨从不向萨比娜发号施令。并不是他不好色,而是他没有支配力。有些事得靠暴力才能办成。比如,没有暴力,性爱是不可想象的。
  
  萨比娜继续忧郁地思考着。她若是碰上一个要对她发号施令的男人会怎样?一个想控制她的男人?她能忍受多久?五分钟都不行!由此得出结论,没有一个男人适合她,强弱皆不行。
  
  她问:那你为什么不偶尔用用你的力量对付我呢?“
  
  “因为爱就是放弃力量。”弗兰茨温柔地回答。
  
  萨比娜明白了两件事:其一,这句话很动听而且是真心话;其二,说了这句话,弗兰茨在情欲里便威风不再。
  
  当然,她明白自己的决定极不公平。弗兰茨是她所遇到的男人中最优秀的。他聪明,懂她的画。他善良、正直、英俊。但她心里越清楚,越想去践踏他的聪明、善良,践踏他那脆弱的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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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 只看该作者
  和很多人一样,我也莫名其妙地拥有了自己的第一部单反。
  
  这是一架烟灰色和炭黑色相间的精密仪器,我记得小时候玩过的一个弹弓也是这个颜色。弹弓上有还没开过花的树木焚烧的气味,手里这样神秘的东西却让我联想起人群、骚乱、鲜血和腐败的伤口,它好像有慢慢上升、即将变得灼热的温度,让我有点害怕,却又像个孩子似的,想要尝试一下被蜡烛油烫一下皮肤的感觉。我用弹弓打飞过几只麻雀,弄破过几块玻璃,弄哭过一个娇滴滴的小男孩。眼下,我还不知道能拿这个长鼻子怪物干点儿什么。
  
  购买这个怪物的时候,我招致了营业员好奇的目光和隐约的嗤笑。我知道,我大概是她见过的唯一一个买相机时不看镜头却拼命照镜子的顾客。一开始,我考虑了几片轻盈时髦的数码相机。它们真的就像是几片轻浮的叶子,一点重量也没有。我很快被长相敦实的单反吸引了。我心想,我要是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一片手枪,那多孬,像个娘娘腔的杀手,可要是单手握着一架单反进门,啧啧,效果则完全不同,简直是个手持AK-47的女英雄,我将单枪匹马歼灭所有长着绿毛的外星球企业家,把他们的金银财宝席卷一空,家眷要是年轻貌美就收上几个,最后烧掉丫们的大房子,回到地球上安居乐业。
  
  镜子里的我的确很帅。整个商店的灯光都暗了下来,幽深安静得仿佛一个冰凉洞穴,只有这面镜子,不,门上的玻璃,它发出幻境一般的刺眼光芒。我穿着白衬衫、黑西装和平底皮鞋,肩上背着一只单反相机,我的形象被显影液浸润,慢慢定格在这片光芒里。总之,我很快明白,单反比项链、耳环、镯子或者名牌包更能够凸显我的勃勃英姿。挎上了单反的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有艺术气质了。
  
  关于使用什么道具才能显得更像个女艺术家,这个问题曾经在少女时期深深困扰过我。我使用过军绿色的画夹、原木的画板、建筑师的T形尺、空空的二胡盒子,至于带流苏的大毯子和五颜六色的长靴子那就更不用说了。我绞尽脑汁也没能成为一个艺术家,最后干脆恼羞成怒。我迁怒于这些零零碎碎的可笑道具,而且一气之下开始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正常的女白领。现在,自打拥有了单反,我回忆过去,深感自己是矫枉过正。我年纪轻轻风华正茂,怎么就敢大胆断言自己的艺术生涯已经告终呢。
  
  尽管我还没有用我的单反拍任何一张照片,但是我下定决心,我要为了我的单反而变得更加坚强、自信、勇气十足。相机这东西,就如苏珊桑塔格所说,是实力和攻击性的化身,是对命运的挑衅反抗,是另外一种枪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特蕾莎想要暗暗报复情敌萨宾那,首选的方式就是用自己的相机给她拍裸照。我估摸着她用的也是个单反。只有单反才能让她这样的女人重获感情上的尊严。
  
  激动之余,我偷偷上网百度了一下,究竟什么叫做单反。原来单就是单镜的意思,反就是反光的意思。顺便我还看到了这么一句话:“你用尼康就知道什么叫刀刻般锐利,鲜艳。用宾得就知道什么叫奶油般虚化,油画般色彩,还有那高贵的人文气质!”
  
  我被这最后八个字吓着了,捧着我心爱的单反,久久说不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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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我从初中时代起就很想看,可是等我真正看完这本书,是在大一。当我看这本书的时候,很激动,很兴奋,像是一个在完成一件不可能完成任务的小孩。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明白了一些东西,可是我又没有办法将它说出来或者写出来。这种感觉很奇妙!这本书我会找的时候再看一次,到时希望会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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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 只看该作者
  生命的喜怒和悲欢  用非这样不可的轨迹 已既定的姿态  在眼前划过    是无力地去咒骂  还是以一种强者的傲慢  默然承受
  当整个世界变得媚俗  不复存在  爱是否可以永存
  不是词不达意的错解 而是真正的共通  哪怕含有某种自私的占有
  爱仍不失其本真  
  信仰的固执存在 是人类存在的意义  而其中对真理的信仰和守护之的不屈  是人类不朽精魂的体现  近乎偏执的自信
  抒情的时代已经过去  所有流于形式的颂扬和诽谤  都将随着历史离去
  历史需要正名  
  爱不需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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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国家是种族还是战争,在艰难的岁月里难以演绎美好~生活需要经营,爱情需要信任,如果上演背叛是生命之轻,那不离不弃始终如一的坚守又如何不是轻。当国家民族与自己的人生被放在天平的两侧,选择那一边似乎是一个人思想觉悟的体现,但生命如何轻岂会因你的一个举动而改变……
      我还太小,没有战乱为背景成长,没有扭曲的家人,没有过于极端的思想,或许这边是我的生命之轻~
         只觉得这本书能够引人深思,当时感触很深,现在也只能模糊的形容一下感受而已。片面的认为是本值得收藏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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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 只看该作者
  看完这本书继续看看他的《不朽》吧。
  用作者本人在《不朽》里的话,《不朽》才是真的声明不能承受之轻。
  
  这位大神的小说,可以先翻完结局,然后再慢慢看。
  作者本人说,他时不时的翻看《没有个性的人》,他把这本小说当成自己的后花园。
  
  这位大神说,作者精心雕琢自己的小说,像是建筑自己的古堡,读者却总是像游客一样匆匆浏览。
  
  不如,先翻看这本书的结局,然后背一些评论,掌握足够的装B的内容,有了对这本书足够的安全感之后,再后花园一般的浏览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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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 只看该作者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好多年之前的回忆了,隐约记得关于尼采的永恒轮回,记得德语还是捷克语的非如此不可,还有卡列宁。。。
  
  看了好多遍的一本书,还有曾经吵架了多次最终相互不再联系了的好朋友。非如此不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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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 只看该作者
  看这本书应该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是在上高中的时候。那个年龄的心智和我经历让我几乎很难完全读懂作者想要描绘的那个内心世界。
  到如今,我唯一记得的,一直记得的,就是书里的女主角,特蕾莎和萨比娜。和那只叫做卡列宁的狗。
  描述中如婴儿般被放在竹篮里顺着河流漂流下来与男主角相遇的特蕾莎。
  似乎一直在灵与肉之间挣扎、嘲笑着的萨比娜,和她在高台上与医生不断做ai的梦境。
  
  生命在书中隐约是个沉重的命题,人们并不因为觉得沉重而放弃选择,放弃活着。有一句很有名的禅语,活着就是为了修行。无数红男绿女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生存挣扎,人人都企图到达彼岸。
  整本书最后的章节叫《卡列宁的微笑》,男女主人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最后踏上了死亡的旅途,但并不表示他们就是不幸福的,因为最终他们完成了属于自己的路途。而那只叫做卡列宁的狗,微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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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 只看该作者
  ·····好书,有哲思,有隐喻,有爱情,也有战争与人生。一片赤裸中寻求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重,而在于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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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发表于 2012-8-28 13:49:01 | 只看该作者
  大学时期慕名收藏,却没能读懂。如今用了一周的时间再次去探索它,仍然意犹未尽、回味无穷。让我觉得最印象深刻的莫过于昆德拉关于“诗化记忆”的说法:“爱开始于一个女人以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用“诗化记忆”来诠释爱,很独特,也很准确。虽然仍然对小说最后一部分最后一段的文字感到疑惑,不明白卡列宁“产下”的两个羊角面包和一只蜜蜂,还有酒店房间里那只蝴蝶代表什么,但通过男人的文字来解读男人倒是一件有趣的事,原来与我们对立的那个“第一性”是那样一种奇特的生物。至少在以托马斯为代表的男性看来,性和爱可以分得那样开,同时首次接触到那样一个词“性友谊”,如托马斯与萨宾娜那种若有似无的关系。而对于我们“第二性”,昆德拉以奇特的方式做出了诠释,每个女人身上都同时具有特蕾莎和萨宾娜的影子。对此,我对昆德拉的观点也是持认同态度的。不过,或许“第二性”从未想过像托马斯那样靠征服女性来探索世界,我们只想知道,这辈子是否被那个人“诗化记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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