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角落有故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你好,旧时光 - 书评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1#
发表于 2012-8-28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没抱太大希望的打开了这本书,结果却是欲罢不能。那些曾经走过的岁月,就那么一点一点的在它的指引下浮现出来。
  
  周周的“玛丽苏”病我也有过,我把自己当成是最最优秀的孩子,得到所有人的喜爱。奇怪的是,很久很久之后我才发现,真的是这样。我不得不小小的欣喜。
  
  儿时的玩伴都早已不知去向。像奔奔那样的伙伴我也拥有过,在初中以前,我们都是最亲密的玩伴,但也仅仅是玩伴。除了玩,我们没有任何其它的交流。不像学校里的同学,聊天谈心,说要永远在一起。以至于等我们长大之后,自然而然的,都没有了任何的联系。即便在高中的时候,我和幼时的一个玩伴成为了同班同学,都没有熟悉的感觉,连说话的欲望都没有。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么亲密的玩伴会是这样,可是谁都没有打破这种沉默。
  
  小学的日子应该是我最春风得意的,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似乎全年级的老师都认得我,上至校长都会记得我的名字,让我受宠若惊。偶尔会听到隔壁班的同学说,某某老师又在课堂上说他们怎么不能像二班的XX(我的名字)那样。以至于很多同学也认得我,而我依然不认得很多人。事实上,我不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偶尔因为体育成绩过分低,还会跑出前十名的行列。我也不是最听话的学生,偶尔放学也要和要好的同学玩到很晚。仿佛这些依然不能影响到我在老师心目中的形象。我很纳闷。我觉得这大概是因为我能歌善舞,颇得老师的喜爱吧。
  
  和班上最出色的男生同桌。之前的那个同桌是班里的中队长,长得异常漂亮。也是个风云人物吧。因为长得太好,似乎所有人都也理所当然的认为也是一个乖宝宝。事实上,他和我一样,不安分在了暗处。和他划三八线,拿着铅笔划对方的手,我们对对方从不手软。但是一旦有其他人加入,我们会自然而然地一致对外。只是,在三年级之后,他们举家搬迁,再也没有联络。在他走后,很多女生都来问我,是不是他新家的电话或者其他信息,我都无可奉告。我只知道他新去的那个城市的名字,其他一概不知。而当时他说得那么轻描淡写且不让我告诉别人,我也真的没有告诉任何人。在心里暗暗窃喜,或许这就是与众不同,而事实上,我和其他同学是一样的,都不知他以后的去向。
  
  后面一个男同桌继了中队长之职,然后在不知不觉中俘获了大部分女生的心。我也是在猛然间发现,原来班上还有这样的一个人。哎,只怪前同桌风头太劲而又离我太近,以至于忽视了班里的其他人。那个时候大家都长大了些,不再玩之前的小把戏,而我也恰恰是那大部分女生中的一员,所以,在我们同桌的漫长时间里,我们基本没有说过话。小孩子的心思真的很奇怪。在初中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同桌也那个什么我,但是两个人就一直这么闷着,也都还沉得住气。
  
  小学的美好时光在我不怎么成功的小升初的考试中结束。初中的我再也没有成为老师口中的楷模,我自己也很消停,除了文艺活动和运动会上组织啦啦队,我基本是安静的。只是依然在不知不觉中认识了一些不同班的同学,然后也被人认识。每次下课外班的同学络绎不绝的来找我玩,我也不知何故。
  
  高中的时候我苦苦喜欢一个小我一届的男生。以为是暗恋,结果弄得基本全班皆知。但是我觉得应该是我自己放出的风声。倒不是想和那个喜欢的男生怎样,我只是不希望当时和我关系好的男生对我有什么想法。后来觉得我当时的做法真蠢,青春期的男生女生,心里的想法能抑制住?就像我知道我喜欢的那个男生有了女朋友,我还不是自己喜欢着。总的来说,我是很低调的,不招惹任何人。可是还是有老师在高三找那些男生谈话的时候跟他们说,xx(又是我的名字)算什么,将来上了大学比她漂亮,比她好的女生多了去了。现在就别为了一棵小树而放弃一片森林。我听到这样的言论之后异常愤慨,这一什么老师呀,您要教育一个学生不能踩另一个学生呀。我就这样在高中的最后关头,成了很多人的垫脚石。我很想找我们那老师理论,你说脑袋长在别人身上,我能管得住么?我就在这样的愤怒中结束的我的高中生涯。
  
  大学时候我也很低调,除了学校的广播站,我基本没有其他活动。大一的时候觉得逃课很新鲜,尝试了几次,然后就规规矩矩的坐回教室。寝室的姐妹们不上课从不担心,因为有我给她们担着。换着各式各样的口音帮她们答道,然后自己看杂书、写信、睡觉。为了过级考试,我一个人看书上自习,有人说看着我觉得特别心疼,想陪着我。可却从不那么觉得,我觉得一个人挺好,自由啊。只是在某个下雨的寒冷冬夜,我一个人下了自习走在路上,突然就觉得心酸了。不过是为了不委屈自己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怎么会这么难过呢?还好,在我即将大学毕业,在我被我妈、我的同学、朋友大肆嘲笑二十多岁还没有男朋友,大学的必修课没有修完、青春都过了一半的时候,我遇到了我现在的老公。一经接触就安安分分的守在了一起。
  
  如今细细回想我走过的那些日子,好多事情都历历在目,尽管有些事情在当时觉得难以忍受,苦不堪言,现在回想起来却还是嘴角带笑,美好无比。而我那些旧时光,真的是甜多过苦。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2#
发表于 2012-8-28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每个女孩都得过公主病,每个女孩都曾是玛丽苏,曾经幻想自己是拯救地球的月野兔。我的公主病在走路的时候会犯“我是千金小姐耶!怎么能让我走这远的路~”,在做饭的时候会犯“我是千金小姐耶!怎么能让我当煮饭婆~”,在提东西的时候会犯“我是千金小姐耶!怎么能让我干重活~”,每每遭到几道白眼,幸福的耍赖一下,过过公主病的瘾。
      莫名奇妙看起《你好,旧时光》,惊异于看小言看多了的我为何看小学生的生活这么起劲,后遗症就是下周回家要翻翻初中高中的同学录,怀念一下我的旧时光。
      高二的时候才拥有手机,那时班上手机不过两三只,通讯基本靠纸条。感谢原始的纸笔,让我留有一个宝贵的盒子,里面全部是当年的纸条,便签纸、作业本、卫生纸、高考倒计时牌,随手撕下的纸条,记上“中午我要吃菠萝鸡片”“感冒了好难受”“不要再说喜欢侯垚了,我很难受”“下雪了我们去浪漫了”,这些是我青春物证,是着火时会抱着向外跑的东西。
      你好,旧时光。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3#
发表于 2012-8-28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作者应该是重庆人,文中的北江区其实是江北区。
  师范附中=西南师范大学附中
  振华中学=南开中学
  
  闲,随口猜猜。
  
  这本书前半俨然比后半好多了,估计后半太接近作者当前的生活和学习状态,所以不便太过于细化,反而没有余周周的幼年描写那么打动人心。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4#
发表于 2012-8-28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总会想起这样一个少年。
    他也许其貌不扬,有着温吞没有棱角的面容,像每一个教室里坐在我们前后左右的男生。
     他也许不够出色,不够鲜明,以至于湮没在人海,只能在你的回忆里留下一枚模糊的影子。
     这样的少年,从来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但总是忍不住想起他。
     他不喜欢努力,也许是害怕失望。他懂得如何让自己快乐,在不那么容易做到这一点的世界。
     他小富即安吊儿郎当,像所有初中的男生一样懒洋洋地笑,作弄女孩子,也会有一闪而过的认真,说着“东京很远”或是“我们不一样”之类的话。
     《玛丽苏》里我记得最清的一个场景就是初中毕业之前在图书馆的那个午后。
      那是的余周周还未见识苦痛,被最好的幸福包围,那时的辛美香还不是辛锐,那时的温淼仍在我们身边嬉皮笑脸,没有从故事里退场成剪影,那时一切还未来得及生变。
      彼时的阳光太好,时光太柔软,衣衫太薄,青春太轻。
     以至于当温淼大声念出“How time flies!"时,没有人警醒。
     痛苦藏端倪于幸福,又孕育出新的幸福。所谓青春与生活。
     这一幕不断在我脑海里重演。
     除了李雷和韩梅梅,没有人青春不死。
     温淼你是看得有多清楚。
  
      后来,后来,真的“how time flies"了。
      温淼你不见了。就像女侠坠落山崖遇见的高人一般,不再涉足女侠重出江湖的人生,哪怕江湖在风生水起。就像你曾经说过:“我们不一样”。
      温淼,温淼,温六爷。
      这个名字里没有木,却有三个水的少年,我望文生义地看见三月春风,烟波浩淼。看见温阳里的漫天水汽,明亮又看不清,模糊间依稀能辨认那些在周周不停的步伐中消失不见了的幢幢楼影,那些更纯稚的最初的容颜。
      我总是忍不住地想起你。
      你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因为我们有时太相像。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5#
发表于 2012-8-28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好文哪,不枉费我在群里不停推销,整篇文围绕一个80后女孩的成长过程,有悲凉,有幸福,有喜悦,也有悲伤,当然你也能找到你成长中的影子,喜欢周周这样的姑娘,从小的生活环境和经历造就了她淡定的处事风格,也让她拥有了折磨林杨的先机。我也很喜欢林杨,从幼儿园开始就朝着周周走去,十年,走了整整十年,很希望他最终能走到他身边。故事里的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无奈,有自己的苦衷,但是他们都鲜活的存在着。虽然这不是言情,但是我觉得它胜似言情,可能你会觉得他们很早熟,可是回头看看,自己在那个年纪不也做着如此早熟的事情么。文章是写到高三结束的,我很期待做着的番外大集锦,希望看看他们将来的生活。当然我们也可以YY出不同的结局。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6#
发表于 2012-8-28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在一个节日里收到的这套书,上下两册,四个晚上,一气呵成。封面设计真的很符合那几个字:“你好,旧时光。”八月长安著。  起初,第一个晚上,在豆瓣上记录读书情况时,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鼠标在第4颗星的位置停下了。  漫画,文字,考试,压力,青春期的秘密,一切的一切我们都经历过,每当读完一部分的时候,我都会把眼睛闭上留些时间给自己发呆,确切地说应该叫回忆。我不是余周周,我也做不了余周周,如果再让我重来一次人生,从幼儿园开始重新成长,我还是做不了余周周。似乎那一份淡定和无所畏惧只属于女侠,我不是女侠,也做不了女侠,我也不想成为女侠。  或许每个小女孩的心里都有一个陈桉,都期待着一个陈桉,不得不承认,陈桉那样的角色那样的人的确是招人喜欢的。  开始以为本书的最后会写到林杨和周周一起上大学,然后恋爱,工作,周周最终会从了林杨,一切都发展得再自然不过。然后经过岁月打磨,同大多数人一样,再变的世俗,敏感,为了一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但是又承担不起分离的成本。但是却不是这样的,要真是这样,这本书就很狗血了。  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当我们无能为力的时候,我们就做白日梦吧。这样我们就会好过很多。  这本书里面无关乎情爱,只是成长。  今天,在把阅读进度修改为“读过”的时候,鼠标毫不犹豫地停在了5颗星的位置。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7#
发表于 2012-8-28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相比起《你好,旧时光》,我更喜欢《玛丽苏病例报告》这名字,因为玛丽苏是二熊创作的意图,跟能凸显内容。说实在,我是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看一本书,如此认真地写书评。
  
  先来说说周周吧。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她很好地印证的这句话。开始时,她是,无数普通女孩子中的一个,却有不平凡的身世:她是私生女!碍于这个身份,我觉得她有那么一点自卑。她活泼开朗,同时又很敏感,既正直又八面玲珑,善解人意,有礼貌,有分寸,受欢迎。彼时,她只有奔奔一个好朋友,但遇到了两个将与她“纠缠不清”的人:陈桉和林杨。为了让妈妈过上更好的生活,她执念想要变得更好,一直爆发着她的小宇宙,给我们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奇迹:从不会拼音,到成为故事大王;从于老师眼中的灰色学生,到学校的风云人物;从不会奥数也没学过英语,到成为13中的年级第二;从13中的千年老二,到振华文科班第一……她还会给我们制造更多的惊喜吗?答案是肯定的。其实,余周周并不普通。
  
  接着是陈桉。陈桉的存在,对于周周就如同神仙一般。陈桉在周周身上看到当年的自己,就决心引导她走一条更好的路。完美的大哥哥,每次都在他遇到困难是恰到好处地出现怎能不仰慕呢?沉稳不张扬,总是给予她最合适的帮助,也是她身边最优秀的人。难怪在周周“父”母双亡后,陈桉对她说“找一个人来爱吧”,她选择了他。对于陈桉,周周应该有小小的恋父(哥)情结,不断追赶他,他却在她快要追上时躲开,这也注定了他俩的结局。
  
  如果说陈桉是周周心中的白马王子,那么林杨就是默默守护着她的骑士。一遇周周误终身,但林杨甘之如饴。四皇妃失约,他记住了;那么多人,她的柿子鸡蛋汤却偏偏砸中他,是命中注定还是巧合?周周说真正的巧合是幸福。他俩应该会幸福的。林杨是个痴情的好男孩,在周周面前小心翼翼地收敛自己的光芒,从来都不炫耀,也没有放弃过她,尽管她数次失约,数次欺负他。林杨的成长一直很顺利,但凡有周周参与的部分,他都会倒霉。但他还是坚持下去了:你,是我的事,也是我的选择,是对是错,我自己担着。周周听了应该很感动吧。
  
  其实,林杨有多好,对她有多好,周周一直是最清楚的。只是她选择看不见,听不到,因为她“父”母的死,跟林杨总有关系,不能爱,不能很,最后决定无视。毕竟她不是铁石心肠,她拒绝不了林杨,也无法反抗自己的真心。陈桉和她是同一类人,两个太像的人是无法在一起的。陈桉给不了她想要的温暖。
  
  辛锐,锐不可当。把所有人都刺伤。我一点也不喜欢她。她唯一的优点是:只要不放弃,就有机会。但这是建立在妒忌之上。周周之前应该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她(周周)对她(美香)的恩却成了她(美香)对她(周周)的仇。心理扭曲太严重了!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以至于连最好的朋友都失去了。你还剩下什么?所谓的尊严。
  
  请原谅我对某些人的不客观。我认为林杨就是我心中好男孩的典范:成绩好,篮球棒,专一痴情,有理想有目标,天生就会发光。而周周却是越经磨砺越亮,尽管都是反光体,但却有本质的区别。难怪面对林洋,周周总认为:我们不一样。这句话比“我讨厌你”更伤人,像是对命运妥协时的无奈,又像是将他隔离开自己。但她不明白,不一样是在一起的前提。她拒绝不了林杨,不想这个缺心眼的男孩过早地成熟。只是,林杨在她不知道的时候,迅速地成长,不变的只是林杨在她面前仍旧别扭,仍旧会脸红,仍旧像个孩子一样。
  
  这本书是我在今年春节时看的,一直念念不忘。真的放不下。每次看完这本书,心中五味杂陈,甜蜜、伤心、无奈、轻松,纠结……这恐怕是所谓的青春吧。青春,过时不候。没有多少东西是亘古不变的,包括我们的心。在时间轴上,我们受伤着,快乐着,成长着,当我们回头看,原来的路已不再清晰,一片模糊,有太多人参与过的轨迹。好了,就这样吧。正如周周所想:毕竟,这段路,你只陪我到这里。玛丽苏,谢谢你陪我到这里。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8#
发表于 2012-8-28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凌晨3:28看完整本书的最后一个字。
  读这本书用了很久的时间吧,断断续续,拿起又放下。介绍说这是一本关于回忆的书,最好的青春共鸣文本,可是余周周的小学时光,对于我来说,过于冗长无味,曾让我一度想要放弃读完这本书。
  初中和高中的生活才真真正正地让我产生共鸣。那个时候的我们就是那样彷徨、害怕、重视成绩、庸人自扰、渴望得到更多人的喜欢与关注...
  余周周,一个幸运的女主角,幸运得让我觉得这个故事很不真实,包括林杨。一个幼儿园小朋友的一句话,你是我的四皇妃,这份承诺与喜欢竟然没有随着成长的改变而发生改变,这让我很难理解,总觉得不真实,也许是因为我没有那份单纯的执念了吧。
  我讨厌辛美想,尽管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还是讨厌她,因为我根本就是在讨厌那个自己。辛美香让我想到了高中的我,那时的我对成绩的患得患失,在心里偷偷妒忌比我优秀的女生,常常在无形中给自己树立了无数的敌人,总会莫名的认为某某她过得很好,过得比自己好。
  虽然讨厌辛美香,可是不妨碍我佩服她为了改变竟然对自己那么狠。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接下来的路,我该怎么走。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9#
发表于 2012-8-28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去年的时候已经在晋江上阅读完毕。
  却又因为从豆瓣上看到评论又重新读了一次。
  我好像一直未痊愈过,如果玛丽苏是病的话。从有记忆以来,都是在脑海中的世界生活。
  小学的时候,我可以一遍听课一遍在大脑内自行演绎各种故事情节;中学的时候我为自己看过的小说,漫画设定人物形象,自动配音。于是养成了不喜欢看电视,电影,尤其是改变小说或者是漫画的——和我心中的相差太多,看也只是挑毛病而已。
  最喜欢的事是一个人到处走,因为可以自由的幻想,每当这个时候都是灵感最多的时候,自行演绎的情节比现实看到的更让我感动。直到现在也都保留这种节目。
  可是我要说的是,这种情况不好,真的不好。常年生活在虚幻的世界里,分不清楚现实和幻想;或者碰到现实与幻想不符合时总是会躲起来。可是现实是不容逃避的,总一天会躲无可躲。或者说这种病痊愈的越晚碰到的挫折就越大,我现在真实的感受到这一点——总是于世界格格不入。
  可是还是喜欢。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20#
发表于 2012-8-28 13:57:58 | 只看该作者
     这书是混在一众小言里读的,当初淘晋江小说时真没把它看得很严肃。言情小说读的是昏天黑地,那也仅限于昏天黑地。结果这书特别,一下子就把我这藏得严严实实的怀旧情绪给勾引了出来。
    正逢暑假回家乡,熟悉的土壤空气绿水青山总会令人想起很多很多年少时的傻事。看完玛丽苏,从奶奶家到姥姥家的路上,5小时的长途汽车,和妈妈两个人说了很多小时候的事,絮絮叨叨。我觉得心中欢喜。很多她都很模糊的事件人物,我越说越清晰,她特惊讶的望着我比划说,那时你才这么大一点。
    然后我倍儿骄傲的说,你姑娘我天生记忆细胞发达,你小时候欺负我的那些事儿,我真忘不了哪。
  
    当然促使我写这评论的原因是这样的,姥姥家的外甥女4岁大,这几天刚刚好爆发玛丽苏此病。每天沉醉于角色扮演中不可自拔。她这个年纪还看不懂圣斗士星矢之类的动画片,最崇拜的角色就成了她们班的小阿姨。于是某天晚上她走到我面前,非要给我系上睡衣的扣子,极温柔的摸摸我脸,轻声说:“小朋友我给你系好扣子就叫你妈妈来接你回家啊。”我心中大乐,想到我坐高都比她高出一头,又很是哭笑不得。然后就想到余周周。惊叹世上原来确确实实有玛丽苏这样一种病。
     我弹钢琴的时候,她总乖乖的爬上钢琴椅另一端,把两只小小手掌摊在最低的两个八度上,做出很陶醉的表情一直到一曲结束,然后特别高兴的抬起头仰视我,问:“我弹的好不好听?你不会吧,没事,我可以教你。”
     又把买给她识字用的卡片拿过来,煞有介事的同乐谱一样摆在架子上,拉着我手往卡片上比划,想必她也知道乐谱难于阅读,凑上跟前装出仔细辨认的摸样,那叫一个形象生动。
     这个干净柔软的孩子坐在我的怀里,喃喃自语,自说自话。皮肤健康滑嫩,脸上如桃子一般还有细细白白的绒毛。那么那么小。我看着她,想起那时候的自己,想起捧着圣水跳下悬崖的余周周。最后终将长大。最后终将明白这世界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自己也不是那万能的雅典娜,身边也没有一个又帅又深情的夜礼服假面。
     她又对着镜子开始玛丽苏了。
  
  
  
  ps:看书的时候有不断的各色面孔浮现,书里很多龙套的角色都神奇的可以找到清晰对应。那些被遗忘在时光里的面孔们。并不熟悉。 又看到年少时用心记录的一段话,大概出自落落。
    ————有些事,有些人,你以为会刻骨铭心,最终却怎么也记不起,而某些事,某些人看似不过过眼云烟,无关紧要,可是却在听到某段音乐,看见某个景色,嗅到熟悉味道的时候忽然无比清晰,仿佛从未忘记。 时光荏苒,最后你发现那些距离甚远的人远比你想象中的纠缠错节。
     这话虽嫌文艺,却是正解。

来自: 豆瓣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7-3 16:08 , Processed in 0.04491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