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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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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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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31#
发表于 2012-8-28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看完这书不由对作者心生感激。每一个女孩都有过那样有惊无险的成长时光吧,感谢作者让我们在阅读中再一次回顾了那些渐渐被遗忘的日子。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头看过曾经那个怯懦又坚定的自己了。
   真心感谢作者将主人公设置成一个女孩儿,一个那么平凡的仿佛就是当年的我们自己的女孩儿。我长大了,可是我越来越疑惑,我是怎么成为现在的自己的,我曾经经历过的爱与伤害,希望与失望是怎么让我一步步成为我自己的,光是想想就觉得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
    很羡慕余周周,羡慕她坚强,也羡慕她有林杨。尽管我已经早过了相信有那样单纯的爱恋与守候的感情的年纪了,但我替记忆中的我自己羡慕她。看到林杨帮被学姐抓住扣分的于周周解围,我想起我也有过那样的经历,不过现实总是比小说残酷,抓我要扣分的就是我暗恋许久的那个男孩儿,我的暗恋破碎了,并且陷入了怕被班主任骂的深深恐惧中。我一直没有好好地想过这件多年前的小事对我人生的影响,但是此后的很多年,我竟不曾忘记过它,即使是今天,想起那些细节仍清晰如昨。我的人生,从来没有出现过林杨那样的男孩儿,甚至连在别人的爱情故事里当炮灰的资格都没有得到过。你看,我是这样平凡而孤独的女孩儿。
    没有林杨,可是我也长大了,和余周周一样崎岖,但也许要比她更快乐。一个女孩儿的成长史,那些花样百出的孤独,无缘无故的多愁善感,还有柔软而善良的心,多么让人赞叹啊!林杨是一个太过美好的梦,我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曾经真的得到过这样的梦,但我替我记忆里那个黯淡而平凡的自己感谢他,感谢他那样温暖的守护余周周,感谢他在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你看,我没有得到的东西,余周周得到了,多好。也许不需要真的拥有,仅仅是林杨的存在,已经是仿佛对那个被暗恋的男孩儿伤害不知所措的五年级的自己的一种迟来的安慰,一种释然的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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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32#
发表于 2012-8-28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喜欢波澜起伏的大故事 然后收获满满的膨胀的情绪 在餐桌在散步在交际的时候手舞足蹈的讲给很多人听 有面朝大海的感觉。
     而《玛丽苏病例报告》只是一本填满着泛着黄的旧照片的相册 是一面带着绿色铜锈的镜子 也可以讲述只是内心得平静 可以回想但无法逗留。
     玛丽苏是个美丽的名称 至少给了当年的神神叨叨 自恃聪明 天真善良等等一个美好的冠名。
    我觉得很遗憾没有余周周的想象力 所以她在我脑海里还是眉目模糊的小女孩 但偶尔也会觉得我一直是她后桌 看她生活的点点滴滴 但是有那么一天要告别的时候她回过头和我说再见 我才错愕的发现她长着同我一样的脸 没什么余周周 只是我们在旧时光里如影随形的玛丽苏 然后在一起经历很多美好忧伤 背上秘密有了故事后 我们就融合成现在 一副大人样子的你我。
    我的旧时光里也有林杨有陈桉有温淼 只是都只在最美好的时间点停留 而在此时此刻 我坐在餐桌前 躺在被窝里 看书时 看电影 写字上网逛街时 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出现过。
    其实余周周是幸福的吧 因为不是所有见过玛丽苏的人 都有最后林杨在身边的童话般的结局。
    看完余周周的故事就朦朦胧胧做了个不知道关于什么的梦 起来走出门正好看见太阳又大又温暖 就觉得生活真他妈的美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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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33#
发表于 2012-8-28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里面的余周周小朋友,会围着被单当纱丽,想象自己是美丽的女王。这个有扮演症的小朋友,陷在自己的小剧场里面的小朋友,后来跌跌撞撞成长的小朋友。那么早熟,那么懂事,但是也有那么多她无可奈何的事,比如奥术,比如没有爸爸。恍然看见了小时候。那些别人不会懂的忧伤。只有我这样的孩子才懂。我也会扮演,但那时很小的时候了,而且从小时候起我就不喜欢月野兔这样的笨蛋,不喜欢傻兮兮上当的白雪公主,手边有好多的故事书,懂好多同学都不懂的故事。可是,当然,同样的,这些都没有用。余周周会因为妈妈的原因被别的小伙伴说,“我妈妈说不许我和你一起玩”。究竟需要多恶毒的家长,才可以用这样恶毒的汁液浇灌自己的孩子,从小让自己的孩子懂的什么叫做势力。
  余周周的老师,势力又凉薄。我小时候的老师也很势力,说话也不留情面,但是我似乎从这样的风雨中走过去的时候,没有感受到悲伤,大概是我成熟的晚。我也记得老师不屑的神情,知道我参加奥数时候的震惊,想想还蛮痛快的。更记得原本奥数成绩不如我的小伙伴,因为初中时候成绩的飞云直上而明晃晃的炫耀,因为这些我们曾经屡次绝交。最后她去了南开,真是我心里永远的难堪。她就像是女主,最终披荆斩棘,而我就是倒霉的炮灰女配,倒霉的过着我平淡的生活,来衬托她的多色。我还不知道余周周的结局。希望她快乐。因为她身上有太多我的影子。不能够承欢膝下的痛苦,不能够肆意撒娇的痛苦,一次无能,百次不用的惶恐,输不起。我那个年纪还不懂,原来这叫做输不起。
  因为上一代而带来的阴影,一直都会有,不单是对我,对谁都一样。所以我至今仍然很鄙视那些戴有色眼光的家长,那些已经垂垂老去僵硬的身体里面住着残破灵魂的家伙,时间是伟大的,让他们的嘲笑都变得软弱。绝不绝不成为那样的人,我从小都没有什么志向和愿望,但是这一个,算是心底的坚持吧。我才和你不一样!在后来学会不说话的日子里,心里也会泛起苦,但是一直都知道的就是,我和你不一样。你的灵魂,没有重量!
  余周周讲故事的那段,我看到眼泪横流。一只叫奔奔的小老鼠,他一直坚信自己会成为大明星。这是多少人小时候的坚持,我多希望,我们到最后,都可以像那只小老鼠一样,放飞尾巴上的黄气球,告诉自己的朋友,我终于成功了。这个故事,真赚人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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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12-8-28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早一天写的文字由于我的疏忽犯浑拖到家里来写,以至现在的感想不是当下的,不是立即感受到的真实。但执念催使我把它记录为文字,起码对得起看了那么久将内心的感受交给这个故事。
  
  网上无意中看到的小说,貌似以前豆瓣有推荐过,可能因为它改好的书名 <你好,旧时光> 显得有些矫情,让我误以为是没营养的言情,没有在意【虽然这个名字更贴切故事本身】去搜什么忘记了就看到了叫<玛丽苏病例报告>,Mary Sue的出现突然来兴致,顺手下了看看。还有一部分原因来自简介上的描述,"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是宣告成长的开始。一个女孩成长历程的故事,余周周是自己世界的主角,幻想自己是女侠是星矢,世界需要她来拯救;长大后她才知道世界无人能救,后来她知道要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当她找到梦想并走在实现梦想的旅途上时命运却又开了个玩笑;最后的最后是没有最后,余周周还是走在她的人生之路上,我只是默默的猜想她一定会变成她自己想成为那种人,那么多坎坎坷坷都走过来的人一定会像她一直以来的那样平静的微笑。
  
  故事更戏剧化,但人物设定很棒,有些心理活动很出彩的,虽然有些不真实,但小说源于生活也更高于生活么。
  
  我知道为什么在一堆泛滥的小说中就看上它了,12年象牙塔点点滴滴的倒影在书里,就像每个人的生活轨迹一样,看书里的人物就像是在看自己的回忆录一样真实亲切。热爱热血漫画,想想自己是大英雄拯救世界保护人类,还没有遇见应试教育这种怪兽的时候我也曾这样幻想过,每个小孩心中的英雄主义情节其实现在还能燃烧我的小宇宙。直到踏入校园,真正直面现实世界的标准,渐渐心里面的神奇英雄不见了。无奈于应试教育的压迫,莫名于学校老师的功利心,就像余周周小朋友不学学校的潜规则却得知自己的机会来自妈妈向老师送礼之后一样,在那个是非观简单的年纪就在心里留下深深的厌恶。从起初的被排外到后来渐渐崭露头角被各方宠爱,又再次遭冷落,余周周的校园经历在现在看来在正常不过,而于一个10来岁的小孩来说不是大红白机那样轻松过关。但是她做到了,一如既往的平静的微笑着走过了,正如奔奔很早之前说过的她会成为很了不起的人。
  
  余周周有着太多的不幸与幸运,不幸的是家庭带来的创伤,让一个无辜的孩子从小就被人戴上有色眼镜看待;幸运的是她遇到了生命中的那些人,就如一盏盏路灯让她一路走来一点都不孤独,外婆、妈妈、谷爷爷的疼爱鼓励,奔奔的陪伴,陈桉的引领帮助,林杨的温暖美好,温淼的纯粹安定,米乔的爽朗,因为这些人让余周周看上去如此的幸运。作为小说的唯一主角,余周周在慢慢靠近我们的同时看上去又如此的独一无二。我们的经历都有点像余周周,但我们谁都不是余周周,她带给我们的是对旧时光的怀念和感悟,是对未来的憧憬和珍惜。这样,我们才能记得她是那个最特别余周周。
  
  我承认看完后不只是感慨那么简单,有一瞬我很不理性的想要回到朗朗书声陪伴的日子,缅怀是我唯一能够想到的词,我的确很怀念高考前背着书包上学的时光,那样有动力有热血很真实很充实,就像前几个晚上的梦境一样,过去的同学还是在过去的时光里。那仅仅只是一刹那的晃神,不可能的事情就让它停留在看小说的时间里吧,现实里的流沙不会定格。
  
  长大是每个人必经的道路,无法逃避无从逃离,只是我要成为更好的自己会喜欢的那种人。现实生活在继续,玛丽苏永远是那个柔软的角落,我不希望她消失,她会给我勇气,她会让我相信我还是那个热血善良的小孩,我有我想保护的东西,一直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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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35#
发表于 2012-8-28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每个女孩子都想要一个林杨陪伴在她所有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
  当然,也有一部分女孩子很幸运的拥有或者拥有过这样一个“林杨”来宠她爱她。
  作为旁观者,我也曾纠结于周周对待林杨的态度,但是当结局昭然若揭,一切揪心就灰飞烟灭了。
  曾经也有那么一个类似林杨的角色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孩童的游戏中被温暖的照顾 包容所有的不乖与过分
  真的就如一棵杨树站在阳光下,沐浴着所有暖心的春风日光,静静站在岁月中微笑着凝视着你,仿佛那是一个亘古不变的存在,无论何时你回过头,他都寸步不离的守着你。
  然而现实却远没有小说那般美丽,这也是我们醉心于温暖人心的故事的原因吧。
  我的“林杨”并没有一路伴我走过多少四季光阴,迫于学业原因,他不得不远离家乡,过早的独立生活,直到现在。
  虽然我不曾忘记他,甚至也曾经想过不顾一切翻山越岭去找他,但是现实如斯,无论怎么挣扎,事实摆在眼前,想不到之前与他的相处,竟然花光了我们之间所有的缘分。
  这也就是我如此喜爱林杨疼爱周周的原因了吧。
  至少无论世事怎样变迁,无论家人怎样阻挠,林杨始终是周周的那个林杨,他没有被世俗所影响。
  就算他次次被伤害,我们也还是可以看到如同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般的他最终一定会回到我们可爱的周周童鞋身旁。
  顿时欢呼四起,掌声一片。
  一切在生活中被折磨的失去童话希望的人们好像看到黎明的曙光,
  为这样一个美好温暖的故事所感动。
  愿你我最终都找到一个“林杨”,可以陪我们走接下来路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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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12-8-28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刚刚看完你好,旧时光。已经两点多了,眼睛有点疼,给我的启示是:人人都是生活的主角,我也是。我要怎么演出一出精彩的戏剧,而不只是沦为不起眼的小配角。加油,亲爱的,就算是配角,也要活出主角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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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12-8-28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没看的时候,我以为写的是普通人,最普通的那种,无法面对普通的自己热患有玛丽苏病的我们
  看了之后觉得。。情节还是有点恶俗的
  这样的余周周还是极少数吧
  没有人身边有这样完美而优秀的林扬,也鲜有成熟稳重的陈桉,大部分的我们也没有那么纠结的家世
  而且我想我的小时候也没有这么聪明,这么有想法
  很多时候我都是跟着感觉走,而常常不清楚那种感觉是什么,做事情的时候不会把原因和结果想的那么周详,不会那么明确自己想要的方向,很多年后回首的时候才可能隐约的明白当时的心理,但也不见得真实。
  不过,书写的还是很好的,很多话很经典,写进了人的心坎。。
  
  顺便再鄙视一下自己看书的速度,真是慢的可以,竟然看了两个星期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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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38#
发表于 2012-8-28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刚开始读这本书,发现故事从主人公的幼年记忆开始,于是着急的想看她长大后又经历了哪些成长,没想到读完整本书,才发现通篇都在讲她学生时代的故事,这有点违背我读这本书的初衷。但后来,我确确实实被书中的故事吸引,这本书唤回了我很多初中、高中的回忆,余周周的那些困惑、迷茫以及对未来的担忧大部分我也经历过,那时候的我们同他们一样敏感、幼稚,用一颗不成熟的心来摸索着理解这个世界的人情世故、是非观念,虽然懵懵懂懂,但却让我们快速的成长起来。作者将这些感觉写的很细腻也很到位,读来使人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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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12-8-28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是否每个人心中都曾有过玛丽苏,但是我想至少大家都有过少女情怀,英雄情结吧!无论是白娘子,还是湘北篮球,无论是还珠格格,还是变形金刚,或者是流星花园,EVA,圣斗士星矢,美少女战士……这些曾经的旧时光,过往的童真闲趣,都在我看这本书时鲜活的跳跃出二维纸面,与我挥手问好。
  
  你好,旧时光。你好,我的童年。
  
  本书的作者说,她写这本书是为了寻求共鸣。而每每当我读到与我记忆中那些相似甚至是翻版的人事物时,不得不说顿时有一种想上前紧紧握住对方的手激动的含泪道“同志,我终于找到组织见到战友了!”的兴奋之感。这是一本很让人有真实之感的书,即便我从未有过青梅竹马的从一而终,也未有过神仙般的知己大哥哥,甚至一直以来家庭幸福美满,但是那种小人物的心理变化,那种作为配角却幻想着自己总有一天也能成为主角的感受,那种平凡人的苦恼痛苦以及快乐幸福,都被如此真实的展现于白纸黑字间。这不是我的故事,却让我一再回忆起我那透着淡淡覆盆子清香的青葱岁月年少时光。每人的生活不一样,经历不一样,童年亦不一样。可是作为我们这一代,想必大多数人都有过6点准时守着看动画,裹着毛巾毯扮娘娘大侠,课上偷偷看小说漫画,考前焦头烂额开始紧张,开学时想出各种怪招对付未完成的作业……的学生时代经历吧!这就是讲述的一个曾经成日白日梦于角色扮演的小姑娘怎样一步步徘徊成长蜕变的青春故事,同时它亦是一群人的成长史,亦是我们的青春,我们的故事。
  
  也许有的童鞋会觉得本书毫无萌点,会才看开头却发现莫名其妙根本不知所云,但如果你脑中曾上演过各种小剧场,如果你曾与一群小朋友一起热衷于各类角色扮演的游戏,如果你心中也有着属于自己的玛丽苏,如果你也曾有过那样一段笑过,闹过,兴奋过,也悲伤的纯真岁月年少轻狂。那么来一起回味回味那些曾经我们以为会一直念念不忘,却在我们念念不忘中被遗忘的事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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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40#
发表于 2012-8-28 13:57:17 | 只看该作者
      很长一段时间我是真的看不懂《阳光灿烂的日子》,哪怕老师翻来覆去的让我看,让我写影评,又给我讲解,我还是觉得所有的理由都显得那么牵强。也怪不得去考中戏的时候,面试的那个老师问我为什么整个故事都讲完了,马小军到最后却要说这一切的回忆可能都是假的,连他自己都不清楚那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姜文这样拍的用意又是什么,我会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满口胡邹。
  现在才知道,有些事情,你不亲身体验过,永远也不会知道当事人的感受。什么感同身受,推己及人,都是屁话。王朔写下了马小军,却让姜文看到了当年的自己,这就是那段岁月里最特立独行,却又无所不在的青春。借用一下某先生的简介,上世纪70年代末的北京,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政局动荡,经济萧条,生活乏味。于是,在灼热阳光的暴晒下,出现了一批精力过剩的少年。他们住在军属大院里,每天和成年人贫嘴作对,在西单广场穿着过大的军装装模作样的抽烟,与路过的漂亮姑娘搭讪,嘻嘻哈哈的看她们胆怯的样子,最喜欢讨论的事情就是谁谁谁又把谁谁谁给“花”了,谁谁谁又成了哪条街的老大,那些人是他们最崇拜的对象,最崇高的追求就是有朝一日可以取代他们成为老大。那时候中苏关系紧张,他们有一个梦想,中苏开战,他们都将奔赴战场,然后无一例外的牺牲,当然也无一例外的成为英雄。 王朔曾经说:“我年轻的那个年代,常常是你老老实实的在家里坐着,你一个哥们突然哭着闯进来说被谁给揍了,那你就得二话不说立马撅着屁股满世界找砖头,不管有仇没仇都要去拼命。”我不是北京机关大院的孩子,也从来没有打过群架,没背过毛主席语录,更别说什么上战场当英雄了。他们那样的感受,我自然是难以共鸣。
    还好有一个余周周,她猝不及防的打开我的记忆箱子,告诉我,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有一群陪着我一块儿长大的孩子。只是在我们的世界里,我们不再渴望砖头刀枪的证明,而是凭借自己的想象,成为一个个坚韧不催的“玛丽苏”。
    比小时候还要小的时候,家里的电视还只有现在的电脑这么大,每天早上爬起来打开电视就只能看到一个彩色的圆坨坨,虽然我至今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是那时候的我却极体贴的觉得肯定是电视台的叔叔阿姨们还没起床,还来不及给我播我喜欢的葫芦娃和黑猫警长。那个时候的我跟外公外婆住在一个类似于现在的城乡结合部的地方,平房和五层楼毫无规律的参差排列着,不远处有菜地和池塘,有些家里还在自家旁边搭了个小房子用来圈养鸡鸭。跟着小路往后走是水泥厂和建材厂,厂子旁边甚至还有一条用来运输化肥和建材的小型铁路。这就是我最初的记忆诞生的地方,鱼龙混杂却又互知底细,走到哪儿都是熟人。那时最好的朋友都是男孩,真不知是我这样英姿煞爽的性格吸引了这群同类,还是这群同类潜移默化的改造了如今肆无忌惮的我。他们当中有一个矮小瘦弱的天生弱视,成绩却很好;一个高大白净的却喜欢惹是生非。但最匪夷所思的却莫过于邻居家的二坨,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匪夷所思。据说是因为他妈特爱搓麻将,所以生的孩子大的叫一条,小的叫二坨。他带着我就从来没干过正经事,偷人家的红薯,踩人家的白菜,炸人家的鱼塘,一脚踹飞人家家里养的小鸭子。方圆五里的大人,只要一提起这人,无一不是摇头叹气的。按理来说我应该离这样的混世魔王远一点,可我却偏偏最喜欢跟他一块混,这大概就是书里写的物以类聚,臭味相投,即使我不太敢去做那些坏事,但看着他们发生却隐隐的觉得很爽。反正我从小就不是什么安生的主,打架都是家常便饭,那个时候的我意思里还没有性别这个概念,反而觉得比起同龄的小兄弟来说,我已经正经很多了。
  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忽然被接回自个儿家里读书了,原因我现在还是不知道,没人跟我商量,现在想起来也不重要了。没有动画片里演的小朋友之间那种深情的告别,等我知道这个消息以后第二天就坐上公交车回家了。直到我看到余周周说这个世界玩伴很多,朋友很少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么多年累积下来的分别,毕业也好,离开也罢,不伤心并不是因为我薄情,我即使再真心的对待我的每一位玩伴,也不是每个玩伴都可以升级为“灵魂伴侣”的。
  即使人家再怎么说成功要靠后天的努力,我还是不能否认先天的培养真的很重要。只会挖红薯,垒土墙的我虽然不羡慕人家的变形金刚和洋娃娃,但我还是在乎自己的学习成绩的。以前在子弟学校念书,成绩虽不说数一数二,却也还算拔尖,混到期末了还能弄张优秀班干的奖状,那是我第一张奖状,我还记得那外公笑眯眯的拿着奖状逗我得样子,他说“我工作这么多年也就是个干部,你这么快就超过我成了优秀干部了啊”。可是转到市附小来以后,成绩却一落千丈。普通话说不标准,字写得又大又丑,40多分的语文试卷和50多分的数学试卷,我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懂得什么叫羞耻。就算我是个乐天派,这种小打击顶多让我失落两三天,可我爸妈是不可能让我再这么一直逍遥下去了。作业写的不好撕掉重写,考试考得不好罚跪挨打,周六参加学校的补习班,每天晚上还要留在学校自习,就是在学校吃晚饭,然后在老师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作业,每天晚上八点半才能回家。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成绩真的慢慢好了起来,等到四年级换了一个语文老师以后,我在时隔两年以后拿到了我转校后的第一张奖状。
  后来的事情水到渠成,反正我觉得我这一辈子最辉煌的时候差不多就是小学四五六年级了。作文上过校报,也曾刊登在一本作文选里,还拿过全市的奥数奖状。虽然不会琴棋书画,但每年学校组织的六一儿童节晚会我是肯定会参加的。听上去虽然没什么,但对于一个依旧喜欢跟人打架,不走正道偏偏喜欢翻围墙回家的假小子,这绝对是对她个人魅力的一种肯定,至少在我的映像里,小学的我最女人的时候就是穿着红肚兜在舞台上跳中国娃的那一刻,即使脑袋上那两个红包包里塞的不是头发而是棉花。我还是学校鼓号队里的小鼓手,校报的小记者。而在班上,除了班长,大到委员,小到路队长,基本上能当的班干部我都当过了。文艺委员是不指望了,别的班干部在怎么换,文艺委员还是连续四年都被同一个学唱歌,笑起来还带俩酒窝的萌妹子承包着。搞得我一直认为天下的文艺委员都是学唱歌的,而且都长得不错。何况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么阿杜,张惠妹,蔡健雅,我那略带一点沙哑的声音总是被人嘲笑为鸭公嗓,而且呸的最多的不是别人,就是我妈。等到后来艺考的时候,萧爹问我要不要学播音,我的声音录下来有一种不同于年轻女孩的沉稳和厚重感,我才猛然想起,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没有人给我一个白眼,然后义正言辞的用最恨烈却又不带一丝恶意的语气来挤兑我的声音了呢?
  即使是这样,我妈还是从未放弃对我的严格管教,不知道别的家庭是什么样的教育方式,至少我妈肯定是奉行不打不成材这一定理的,那个时候号召的素质教育在她眼中就是浮云。有时候看着我现在才上三年级的表弟,平均不过70分的成绩还被家里人鼓励。麦当劳肯德基吃到发腻,成天在家玩电脑,游戏点卡一买一大巴。而那个时候的我,一个星期未必会有一块钱零花,偶尔买包海带丝,霸王丝,小浣熊都觉得奢侈,还得三四个人一起分着吃。为这事我还曾经暗暗发誓,以后有钱了一定要请我们班同学每人吃包冰袋,不是一毛钱的荔枝水,是那种大包的,可乐味的!到了放假一样悲催,补不完的课和写不完的作业(什么7天之内写完一本《学王一拖三》都是小意思),平时玩的游戏也不过是什么三个字,写大字,踢毽子,跳皮筋,丢沙包,打板,打弹珠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娱乐活动。或者在教室里丢臭气包(一块钱一个,有钱人专属,我那时我们班上班长最有钱,听说初中就抽起了黑芙蓉王),往人家背上贴“我是猪”这种纸条搞恶作剧。像我就很有挑战性的往一个男孩背上贴过卫生巾,主要是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只觉得这玩意儿粘合性不错。我妈还很不客气的规定期末考试如果不考到两门90分以上就不要回家。我承认虽然由于我的调皮,上课喜欢讲小话,而且这个毛病到了高中也没改过来,还有变本加厉愈演愈烈的趋势,经常被我们老师当众骂的狗血淋头,有次甚至还被老师拿着我的书包把我一把拽到教室外面,让我以后别来上课了,颜面尽失不知多少次。但就算是这样,我还是活在自我的世界里不亦乐乎,自信的觉得自己闪烁着万丈光芒,从不稀罕人家过得有多优越,也不害怕什么挑战和困难。像余周周一样,只不过她想的自己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或者白娘子,而我却偏执的坚定我是玉皇大帝的女儿,说不准就是七仙女中的一个,不管我发生什么我“爹”一定会在背后偷偷帮我,所以我肯定能解决一切问题。看来我真是深得王小波的精髓,越悲怆的时候我就越想嬉皮。
  任我行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种无奈其实我早就该懂得。那些争斗和纠葛,早在这么多年前就有了雏形。不是没有察觉,只是那个时候的我们,受的伤害不够多,不够深,没有学会计较,不懂得什么叫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所以很简单的选择一眨眼就把他忘了。是谁害怕总是被老师责骂,所以在过年的时候跑去班主任家里拜年送礼?是谁渴望被关注,所以在人家好不容易争取到了国旗下讲话的资格时,装作好心的担忧紧张又没经验,想要去代替?是谁喜欢打小报告,喜欢八卦人家的秘密,却又胡口编造,先发制人的推脱干净?又是谁和谁闹翻了,跑到我面前要求我一块儿排斥对方,不然就连我一起排斥?胖胖傻傻的孩子总是被人追赶戏谑,你看,从来就没有人之初性本善这个道理,再小的孩都抵不过人性这种东西。
  我们这一代是伴随着动画片长大的,葫芦娃,阿凡提,黑猫警长,舒克贝塔,邋遢小子,太阳之子,熊猫京京,顽皮鼠和大脸猫,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这些耳熟能详的面孔,让我们心生向往又应接不暇,将床单披在身上就敢把自己想象成太阳之子里面那个威力无比的红披风小子。哪像现在的孩子,一年级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二年级看喜羊羊与灰太狼,三年级看喜羊羊与灰太狼....六年级还他妈是喜羊羊与灰太狼。等到美少女战士,足球小将,棒球英豪,四驱兄弟,灌篮高手开始流行的时候,我们才不再单纯的停留在一个“动物世界”的概念里。不再想着怎样打败妖魔鬼怪,拯救世界。女孩子在心底偷偷地羡慕水冰月那些漂亮的裙子,在不为人知的时候羞涩的期盼一个像夜礼服假面那样的男朋友。男孩子则渴望拥有一辆令人羡艳的四驱车,或者有一天也化身为大空翼和樱木那样的热血青年,一战惊天下。虽然我的性格很爷们,但不代表我的性取向也有偏差。开始成长发育的我们忽然就朦朦胧胧的有了这样的意思,一种对异性渴望却又排斥的矛盾说不清道不明。那个时候的我最期盼的事就是拥有那支露娜给水冰月的笔,挥一下就可以变出很多漂亮又合身的衣服。但我最喜欢的男子却不是夜礼服假面,而是足球小将里的若林源三,原因我至今还是不明,想想,这可是我记得的第一个秘密。直到后来灌篮高手开始风靡,仿佛一夜之间,那个叫流川枫的小子就取代了夜礼服假面变成新一代的少女杀手,我却没有适时的将喜欢的对象更新换代。因为我发现,我竟然真的喜欢上了一个男生。就这样,我很快的拥有了自己的第二个秘密,并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只属于我一个人。
  小说和电影没有欺骗我们,世界上真的有像林杨那样人见人爱的男孩子。(此处采用夸张手法,请不要抱着“我又相信爱情了”的态度来阅读)他们有着良好的家室,身上的衣服干净整洁,可以一个人礼貌安静的时候坐在教室里算一下午的奥数,也可以同别人喧闹张扬的追逐于篮球场。笑起来的时候就像一束阳光,温暖而又骄傲。一见钟情这种狗血的事情还不至于发生在我身上,虽然他一直是我们班为数不多的焦点之一,但我真正开始注意他,却是在四年级时,机缘巧合的和他坐同桌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喜欢他,或许是被他那个笑容晃得大脑短路了吧。我还记得他有一个很漂亮的铁皮文具盒,粉色的盖,天蓝的底,上面画着一个小男孩,怀里抱着一条白色的哈巴狗。我看得出他很喜欢那个文具盒,每次用完都会仔细的收在桌子里。那时候的我根本不懂怎样去和喜欢的人相处,总觉得喜欢一个人就是很简单的想要去吸引他的注意力。于是乎我经常趁他不注意抢走他的文具盒,左敲敲右打打,看着他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心里悄悄窃笑。余周周是幸运的,无论林杨有多么优秀的吸引了多少爱慕者,可林王子却只坚持余周周一个灰姑娘。可惜了公主凌翔茜,只能卑微的去爱这个被光芒笼罩着的人,卑微到泥土里,暗自神伤。而我的悲剧就在于,带着余周周的苦逼却收获了凌翔茜的卑微。当我满心欢喜的把他当做我独一无二的男主角的时候,人家只认我做炮灰。唯一值得安慰的是这种炮灰从来都不会只有我一个,想想别人,其实自己也不见得就多么悲惨,大家互相之间吐吐槽,那就是一本《那些年,我们一起暗恋的正太》。而我这个炮灰,也很不辜负众望的做的风生水起,特立独行。请夸奖这个史上第一无私的炮灰吧,为了自家王子的幸福,人生最成功的一次玛丽苏竟化身成了红娘,亲自给王子撮合起姻缘来。
  其实从我知道我开始喜欢他的时候,我就很有自知之明的明白,凭我再怎么掏心掏肺,人家王子也不会看上我的。为什么?王子可以抛弃世俗观念跟自己的女仆在一起吗?可以。王子可以忽略长相头脑身份去喜欢一个疯疯癫癫的春哥吗?估计这就有点困难了。你当你演《还珠格格》呢?我可以不去想那些跟我说如果我是男孩子就跟我在一起的女孩子心里到底是怎样的看法,也可以不计较无缘无故的被男生鄙夷的叫做男人婆,但是却不能接受你的拒绝。会讽刺么?会嘲笑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句话我连想一下都觉得羞耻。是啊,谁的小时候不是这样?XXX喜欢XXX,本来空穴来风的事,起哄的人多了,被说的人渐渐地竟然就真的有了想法。玩的好的女孩子为了摆脱困窘,竟然把自己的绯闻对象推到我的身上。我永远忘不了那个男生在一群朝我俩起哄的人面前看向我的那个冷笑,我知道他的意思,很多年以后我也曾这样望着一个在众人面前跟我表白的男孩。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鄙夷,带着细微的愤怒和指责,赤裸裸的看不起。爱情这个狗娘,你伤害了谁,谁又伤害了你?我承认被大家起哄的时候心里是有那么一丝异样的羞涩,甚至隐隐渴望这是真的,可是真的被现实击碎,我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受伤,只不过愣了一下,然后微微的失落。我可以很无所谓,不去计较朋友的栽赃,不去反驳人家的起哄,也不去指责男生的亵渎。但我绝对没有勇气以同样的情境来面对自己喜欢的人,因为在乎,所以格外有自尊。
  为他人活着,会不会太累呢?我现在才明白,只要不计较得失,就不会累。我的林杨,你找不到你的余周周了吗?没关系,我带你去。
  经过我就不说了,反正故事的最后,王子从书包里掏出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递给眼前低着头羞涩的笑着的公主,两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童话到这里就结束了,可惜,这不是童话。童话里不会有一个这么傻X的炮灰,即使化成泡沫的小人鱼,也不会默默祝福王子和公主爱的幸福;童话更不会告诉你,王子和公主最后还是分手了,因为他们毕业了。
  我真正彻底忘记他,是在四年后的一个晚上,那时候我上初二,还是那么豪迈直爽的性子,但是却留长了头发,书包里偶尔装着一本《烈火如歌》《幻城》什么的,学会攒钱偷偷的买艳丽的指甲油。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独自坐车回到四年未曾涉及的校园,站在大门口微微发怔。不远处,一群少年嬉笑着朝我走来,人群的最后,是抱着篮球冲我温暖笑着的他。他就这样走到我面前,伸出一只手揉了揉我的脑袋,明晃晃的笑容第一次这样亲昵而真实。我听见他笑着对我说,“你变漂亮了”
  猝不及防的,眼泪就这样掉下来,止都止不住,最后干脆清醒了,睁开酸涩的眼睛望着漆黑的天花板,什么也不想,无声的落泪。
  那些细小的不甘心和舍不得,还有那份迫切想要得到肯定的少女的心,就这样矫情的彻底释怀。
  后来上了初中,谈了第一场不痛不痒的恋爱,却被自己最好的朋友挖墙脚(谁的生命中没遇见几个贱人)。拿了一个全国性质的文学大奖,却开始习惯物理化学试卷上不及格的分数。第一次被人栽赃受到排挤,第一次不守纪律被请家长;却再也没有凶巴巴骂我不争气,给我布置很多很多作业的数学老师让我诅咒,也没有那样一个男孩,能让我放在心底,细细珍藏。那时候少女的择友观已经不限于翩翩君子,社会青年之流开始迅速走红。似乎长的帅的男生都应该拥有一点这样邪魅的气质,好满足女生被征服的欲望。口袋里有点小钱,跟一些乱七八糟的人玩在一起,校服的拉链永远只拉一半,刘海时常遮住一只眼睛,身上环绕着一丝淡淡的烟味,成绩不好,脾气不好,逃课打架上网都是家常便饭。(详情请参照《水晶般透明》《那小子真帅》《狼的诱惑》)也不是所有这样的男生都能俘获少女的芳心,评价标准千年不变,高富帅你就是XX少爷,矮穷挫自动沦落成流氓屌丝非主流。学校的风云人物不再是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XXX喜欢XX这种事传出来都没有八卦的欲望。请原谅我一直生活在好学生与坏学生的夹缝里,导致了我长期以来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这样矛盾的哈姆雷特性格。我对XX昨天在三中被做,XXX勾引了XX的老公,XX为XXX又堕胎多少次这样的新闻早已安之若素,但我的叛逆也只停留在不听课,讲小话,看言情,抄作业这样的程度上,成绩不好但还是想上进,至于什么谈恋爱也不过就是短信吃饭拉小手。
  其实很多事现在都想不起来了,“年轻的时候认为有很多重要的在前面,只要不停地奔走就能看到,走过来了发现重要的都在身后发生了,已经过去了,再往前又是一片空白。”
  高中是我的第二春,不止是因为我总是在人家六点半起床读了一个小时英语以后才起来还要提着一碗香辣鱼粉诱惑他们(我们班主任说这直接导致了我高考失败复读的结果,狗XX的诅咒我每吃一碗粉高考就少一分),更重要的是因为遇见了Z和H。余周周说人越长大就发现交朋友越难,这话确实没错,所以我只能说我很幸运,可以在冰灾地震泥石流的2008年,抛弃一切怀疑不相信的态度,去走进这样两个人的世界,多难兴邦。H,我的启蒙者。她教我学会抽烟喝酒却不深入,带我买了人生中第一件护肤品。她陪我上街自己买衣服,告诉我世界上的奢侈品除了LV,香奈儿还有古琦,爱马仕和巴宝莉。她总是不厌其烦的提醒我现实有多残酷,提高我的拜金认识。不问原因的接济我这个吃货,请我吃大餐却老要我减肥,不介意我举止粗鲁却还是想要把我变成一个淑女名媛。我知道她很虚荣,也喜欢故作聪明的成熟,可是这不妨碍我一如既往的压榨她。不论是她当年用一些子虚乌有的多金帅哥追求者来抬高自己的身份,还是如今真的求包养成功,我都无所谓,我只要知道她是真的对我好就行了,即使我这个人毫无利用价值。
  Z,这货对于我来说就是个奇葩。并不是说她的样貌性格身份有多么诡异,而是指她和我的关系。士为知己者死,死虽然做不到,但知己这两字绝对是担得起的。我今天便秘;我讨厌XXX那个婊子没有理由;好想挖XX的墙角,她老公太他妈有钱了;不想倒垃圾直接丢人家门口吧;我跟XX玩在一起是因为我每次喊他陪我上厕所他都会去,但是他喊我我就不去.....无论多么恶心龌龊的想法,我都可以光明正大的跟她分享,不受道德的谴责,也不怕被别人知道,事无巨细。我们曾肆无忌惮的逃掉晚自习去试吃新开的店,也曾借着补课的名义坐在网吧里打游戏。我们把高考的五百多分想成轻而易举的事,烦恼以后是读清华呢,还是上北大呢,现在看来,我们真的是想得太多了。我们嘴巴里喊着金钱至上,赤裸裸的嫉妒那些找到有钱男人的美女,却互相理解对方的有贼心没贼胆,然后笑着奚落对方五大三粗的身材。别人眼里,我们说话就像打架,可是他们没听见,无数的狗XX后面,还有那句在我心里不会说出口,你依然知道的我爱你。我们从不去阻止对方为爱扑火,却在对方撞得遍体鳞伤的时候,骂骂咧咧的给予最坚定的怀抱。我们也闹矛盾,但从不吵架,不能统一意见的问题我们就很有默契的放弃讨论。你从来都没兴趣跟我玩真心话大冒险,因为没有人比你更了解我的喜好。他们都说我很爷们,很搞笑,只有你知道我就是个喜欢装的傻逼,一难过就躲在没人的地方给你打电话,然后哭的稀里哗啦说一堆乱七八糟的话。虽然我们不爱学习,我们爆粗口,看A片,偶尔耍耍小聪明骗骗家长,还喜欢乱花钱。但你说我们是好姑娘,我知道,我也坚信。我们不爱学习但我们有颗上进的心,我们爆粗口但从不惹是生非,偷偷看过A片到现在还不是依然守身如玉。至于偶尔耍耍小聪明骗骗家长,还喜欢乱花钱,谁家的小孩不是这样呢?你说你最对不起我的事是没有陪我一起复读,其实我从来没怪过你。大晚上的去补课结果出了车祸,大年29还一个人在外地租的房子里抱着热水袋发抖,压力再大,心里再苦都比不上花了这么多钱以后还是失败的痛苦。总是差那么一点点,谁可知,这一点点就是万年。反正我就是苦逼的命了,要是没有这一年的寂寞,我也不会成熟那么多。我们两个,天生就注定不适合多愁善。这年头看你二逼的人很多,陪你二逼的人很少,陪你二逼还一起感到欢乐的那更是少之又少。让我深情地为你献唱一首“至从有了你,世界变得好美丽~”
  Z上次跟我说,当年喝孟婆汤的时候,阎王爷问她这辈子是要一个不痛不痒的老公,还是要一堆臭味相投,轰轰烈烈,掏心掏肺的基友陪伴,她肯定是选了第二条,不然怎么会变成了现在这幅无男问津却基友成群的模样。是啊是啊,我不是余周周,所以没有青梅竹马的奔奔,没有骄傲王子林扬,也遇不上完美先生陈桉。我唯一能算上青梅竹马的P哥,就是那个长得像姚明的大个子,初中三年没见,再回首,那个喜欢踢足球玩星际争霸的男孩,忽然就成了一个抑郁症患者。成天想着怎么去搞死那些他认为欺负过他的人,为了躲避熟人一头撞在电线杆上缝了四针,还拿着学校的饭卡去刷公交车。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喜欢我的人又都是矮穷挫。最关键的是这些屌丝也不愿意花十年时间只为读懂我的一个表情,我一拒绝,他们就很识时务者为俊杰的转移目标了。至于完美先生这种东西,只建立在当你有了你不顾一切春心萌动被狗屎糊了眼睛还不自知抛头颅洒热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对象的时候,你喜欢这个人他就是乞丐也能变成朱元璋。看看我周围的这群姑且算得上是“完美先生”的男人,智商高的无法交流,钱包鼓的难以高攀,长的帅的人家有男朋友了!好不容易遇见个前任吧,虽说家里条件差点,但人家成绩好学历高,身高相貌也还拿得出手,性取向正常,无不良嗜好。可惜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人家就是不肯下决心爱我。由不得我感慨,完美先生有屁用!他又不爱我。果然小说就是小说,我不是袁湘琴,没有骂我笨却一如既往的把我当宝的江直树;更不是沈佳仪,人见人爱,让九把刀惦记到如今。还好我还有Z,陪我犯贱撒泼白日做梦,这就够了。欢喜就好,让我把喜宝的话改一改:没有男人,基友也是好的!
  哎呀呀,说了这么多废话,我到底是怎么从当年那个又文艺又清新听到黄色笑话都会生气的小萝莉变成了现在这个既宅又腐前途未卜的重口味纯爷们儿的呢!!是不是一定要经得起谎言,受得起敷衍,忍得住欺骗,忘得了诺言,放得下一切,才算成长?
  马小军阿马小军,你怎么跟我一样,想起那么多肆无忌惮的青春岁月,激动的好像不说个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等到全摆在眼前,才发现没有楚军逼着你“虞姬虞姬奈若何”英雄末路的悲凉;没有日本鬼子拿枪指着你“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为国捐躯的正义;更没有知心爱人“YOU JUMP , I JUMP “生死相随的深情呢?在怎么不愿承认,可它就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啊!就这么猝不及防的,那个鲁莽却又单纯,时时刻刻处在打了鸡血状态下的孩子,带着一丝固执的骄傲,消失在那段温暖而又灿烂的时光里。
  回忆像个说书的人,用充满乡音的口吻。
  再次借用某先生说过的一句话,不是光阴已逝,也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只不过,也许这些事太珍贵,他想独自一人回忆好多年。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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