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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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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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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51#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追风筝。一个为了让小主人快乐,无私付出。一个渴望父爱,想借此得到父亲的赞美。但是,自追风筝后,二人心中有了隔膜。
   于是,主人公选择逃离。他害怕。是的。他的父亲曾为此而遗憾,他,拥有懦弱。时隔多年,再重的隔阂,也会随时间而逝吧。听闻他的消息,主人公走回家的路途。从小养尊处优,长大后也生活在良好的环境。突然镜头一转,家乡,已失去昔日的美。还是说,这美丽,一直不曾拥有过。
   他很幸福。小时候没有知道黑暗的一切。当一切真实呈现于眼前,他甚至觉得自己曾经拥有的幸福是种错误。他认为这份爱,福祉,是要共享的。他,错了,他知道错了。
    可惜已经晚了。小时候的同伴,可笑的现实,亲人啊,已经被消失在战火之下了。但是,他的孩子仍在。于是,主人公的追寻又再次开始了。这次不是追那份虚荣,浮华。而是去赎罪。
    不珍惜当前所有,即是错误。
    看到故事的最后,有种想叹息的感觉。万事交错复杂,又怎么能理得清。唯有心存善德,才能还自己一份和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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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左手边放了一杯刚刚泡好的热茶,偶有几片茶叶轻轻的浮上来又旋转着落了下去。
      曾经总是渴望自由。
      后来发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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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53#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人性的一本书,可能每个人都有不敢面对的事,我们要懂得原谅自己。不要把别人想的太完美,不要对自己太苛刻。
  要懂得社会的多样性,要有人像女主那样敢作敢为,也会有人想男主那样一度的不能承担,但是最后能解放自己总是好得。其实还有一种人,是永远也不知道悔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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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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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这本小说太令人震撼,很长一段时日,让我所读的一切都相形失色。文学与生活中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恐惧、愧疚、赎罪……”这是有人对《追风筝的人》的评价。
  
         很久了,我都没有情感被激荡的感觉。在这里,我很难克制自己的眼泪,很难控制自己的心不去悸动。
  
         有些话总能轻而易举地敲打我那自以为很坚强的神经,有些话总会逼着我流下眼泪。有些眼泪我可以试着解释原因,有些眼泪却不能。我想,那是我从未有过的情感,它们第一次出现,很陌生,却很深刻。
  
         暂且不去说哈桑的身世,那只会让我慨叹命运的不公。作者始终没让哈桑了解自己的身世,我觉得这是很仁慈的做法。作为一个平常人知道了那些会有什么反应,哈桑呢?
  
          最让我动容的是哈桑对阿米尔的感情,那不是仆人对少爷的感情,是比友情更忠诚,比亲情更舍己的感情。他的那份情感太重,没有几个人能承受得起。阿米尔感觉自己背叛了什么,可是自己却找不到答案。之后,他得知了哈桑的宽容,这加深了愧疚。
  
          爸爸对哈桑的爱,无能为力,很无助。我只能隐隐作痛。
  
          索拉博,那么小的年纪却承受无法想象的绝望。永远忘不了他的那些话“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呢?”“求求你答应我你不会”“厌倦了”……
  
          我很少读过那些关于小国家的书,关于我们不熟悉的地方的书,但是,现在我却对阿富汗这个地方有了浓浓的兴趣,我想了解哈桑的国度,了解哈拉扎人的处境,了解这一种族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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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买下它很久了,一年以后才开始看,主要是中间心情波动比较大。看到这个题目就觉得也许没那么有趣,翻了几页就放下了。
  
  一深入的读进去我就觉得特别无法自拔,一下子就陷入那种情绪里面去了。事实上我觉得这本书想要表达的东西很多,不仅仅是救赎,不仅仅是对人性的拷问,还有对这个社会,对这个世界转变的态度的犹疑。
  
  其实它是对整个社会的问答,我们究竟在外界的侵入和本文化的进行中得到和失去了什么。也是对人的问答,错误是应该逃避还是面对。
  也让我觉得,这世界上,生而为了一个人,那么就一定会有缺陷,哪怕是一个英雄。
  
  一个小社会缩影里面的黑暗和很多人的懦弱。
  想要去追心里的这个风筝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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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前几天在看《The kite runner》。这一本三百多页的书,让我触动很深。
     主人公在忏悔吗?在后悔吗?还是在羞愧呢?
     阿米尔,一个孤独的男孩儿;哈桑,一个纯真的男孩儿。
     两个人同是一个母乳,两个人同是没有母亲的孩子,两个人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只是一个高贵,一个低贱;只是一个善于保护他人,一个只会躲在另一个人的背后接受保护;只是一个勇敢,一个懦弱······
     当阿米尔面对那一只蓝色的风筝,那一条孤寂的小巷时,他的懦弱,他的需要,他内心的那一种渴望,让他却步了,他无法想哈桑一样勇敢地保护他,即使他的内心不断挣扎,拳头紧紧地握住,指甲刺穿了他的手心,他依旧无法鼓起勇气。
     阿米尔是多么渴望获得父亲的爱,一切的幼稚与孩子气都是因为想要被爱。
     是啊,人类就是这样渴望被爱的动物。
  
            为你,千千万万遍。
                            ——《The kite runner》
  
    这是我记忆最深的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每每看见这句话,我的心会触动一下。也许在他人看来这是哄骗人的话,但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情谊,千千万万真的可以。真的,可以。我仿佛可以看见树立任务那真诚的眼神,他们坚定的眼神,让我坚定的相信,朋友是一生的依靠。
     我惊叹阿米尔在得知哈桑是自己的父亲的儿子时,他所变现出来承认,他内心是煎熬的,是痛苦的。曾经他伤害过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兄弟,这是何等的痛苦······
     也许我们永远都不知道这种痛苦吧!!
     阿米尔相信自己的救赎,他尽自己的能力去寻找哈桑的儿子,承诺带他回到美国。他成功了。
     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风筝,我们就是为了这飘在天空中的风筝,攥着手中的细绳拼命地跑,拼命的追。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We are all the kite runner!!
     一切的原因都是我们想要获得更多人的爱。
     是啊,人类就是这样渴望被爱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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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58#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这两天阴雨绵绵,我拿起手边的这本书,一口气读完,很庆幸是这样的天气情况下读的,和书里的基调很像,低低沉沉,还有点昏黄,却想努力的活下去。“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看这个像吃那种超辣的米线,辣得嗓子耳朵冒烟,嘴唇嘶嘶剌剌像不是自己的,边吃边骂娘,可不识趣的还会有下一次,下下次。
  
      当索拉博对阿米尔说出第一句话“你是爸爸跟我说过的阿米尔老爷吗”,我再也抑制不住眼泪滑落,慢慢往后看,我想找个地方,大哭一场,心纠结成一个疙瘩。估计得缓几天。
  
  
       一切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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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前一段时间很迷卡勒德·胡赛尼,当然是他的追风筝的人还有灿烂千阳。很难想象一个苦恼民族里的人会有那么细腻的笔法和感情,传统上认为他们会写的是阿富汗的雪和泪,然而他却展现给我们最阳光最辉煌。
    我羡慕阿米尔有这样一个朋友,其实是他兄弟,友爱能到了这种地步,为了你,千千万万。这种很多成年人都做不到承诺在哈桑惨遭凌辱后更弥显珍贵,作者笔下的两个孩子既有友情又是主仆,使得这种忠诚有了可信的依据。至于“我”后来的救赎就略显牵强和巧合了,但最后一个放风筝的场景还是让我微微一颤,这是一种感情的延续,风筝象征着哈桑一生追求的自由平等,在儿子手中走的更远更高,而我成了那个守梦的人,为了哈桑,为了友情,为了自由。
    感动是它的标签,当接受推荐的时候我还不以为然,直至看完才感慨万千。上一个令我感动的还是欧文斯通的凡高传,一部精神国王的悲欢传记小说。不可否认,卡勒德确实调动了我们的泪腺,但我更相信他是为了给我们展现一个美好的未来。
    追风筝,我从来没有奢求过,首先我不知道有没有这么的必要,其次不知道能否确定这样守候的人。我们习惯了放风筝,让风筝跟着我们飞,而却忽视了,它才领导我们跑。追风筝就是一种默默的付出,为了目标,千千万万。我想做这样的一个人,去奔跑去流汗,不管别人的目光,可我真能做到吗?我总在追问自己。诚然,我不是一个与其说固执不如说毅力的人,计划总是大于实践,一次次的承诺中放弃,虽然失信的是自己。生活充满了变数,追风筝可能会力不从心了,那在一旁关注,也许是我们能做到的吧。这时想去听孙燕姿的风筝了,恩,去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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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写《色,戒》讨论综述时,听闻了有这样的讨论,这才促使我去读这本畅销了半年之久的美国小说。至于我为什么要提到这个时间,下文再讲。
          看完岳雯的阅读札记与陈福民的回应,突然想起在1999年的一次文化研究国际会议上,1976出生的滕威问了诸位老师一个问题:老师们都有着天生的精英立场,批判起大众文化来顺理成章,毫无障碍,可是我们这些大众文化喂养长大、与大众文化有着割不断的血缘关系的一代人,怎么办?我们用什么建立我们的批评立场?
          八年后,在岳雯与陈福民的讨论中,这个问题又重新回到我们面前。然而形势发生了逆转:当八○年代出生的年轻批评家对《追风筝的人》的大众文化属性举起批判的屠刀时,秉持精英立场的老师一辈却选择了柔性的相对主义姿态,与反躬自省的解读方式。
  
                                     文本:完美的电影剧本
  
          勿庸讳言,《追风筝的人》是一部“复合定制”的流行小说。流行小说(popular fiction)的最大特性就是“可复制性”,即它会提供类型化的模式,以便最大限度地从这种类型的流行中获取收益。而好的流行小说,不会只采用一种类型小说的模式,它们总是杂糅各色元素,以多面的形象建立自身的普适性。《达芬奇密码》如是,《哈利波特》如是,《追风筝的人》亦如是。
          《追风筝的人》的基本模式是“忠诚—背叛—忏悔—救赎”,这一模式构成全书的基本框架,并在阿米尔与哈桑、父亲与哈桑、阿米尔与哈桑儿子索拉博之间反复上演。读完全书,你会发现,作者在前几章设上的伏笔,与小说的结局一一对应:复杂的家庭关系,预言式的承诺与报复,签名树的确立与重现,风筝的失去与重获……等等。像“重新成为好人的路”、“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种路标式的指示句,是为了防止粗心的读者忽略作者的苦心。这种标准的戏剧式结构(如果开幕时墙上挂了一杆枪,闭幕前一定会打响),在叙述艺术上可能饱受诟病,却是一部流行小说所必需的型制。
          在此之外,是一个“离乡—重返”的主题,本书因为这一主题对应战火纷飞的阿富汗而倍受关注。正如岳雯指出的,关于阿富汗的叙述是标准的西方眼光,但也正如陈福民指出的,作为读者的我们,无从判断这一叙述的真伪,我们只能揣想它是否遮蔽了某些面相,妖魔化了某些场景,却无法证实或证伪。对此的处理方式,只能是“悬置”。
          作为一部流行小说,如此单面的设置,也是一种必然。且不说此书的拟想读者必然首先是西方英语世界,即便为了小说叙事的成立,绝对的善恶方也是无法挪移的。没有巨大的外在的“恶”,无法解释主人公阿米尔会为了潜在的嫉妒会驱逐自己的童年玩伴;而没有巨大的“善”(父辈的人格魅力),更无法解释成年后的阿米尔会舍弃安逸的生活,舍身重返苦难之地阿富汗。总之,借助时事新闻与政治话语中的苦难叙事背景,作者成功地将“阿富汗”的历史、地域元素融合在小说叙事之中。
          在阅读《追风筝的人》时,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这是多好的一个电影剧本啊!事实上,这部小说在出版半年后便由派拉蒙了望公司飞速地拍摄成电影,导演马克福斯特甚至因此片获得了好莱坞电影奖的“年度导演奖”,该片也被列为竞争07年奥斯卡奖的热门。
          我们知道,完成经典小说向视觉艺术的转换,是非常艰难的工作,往往要耗费编剧大量的时间与脑力。而《追风筝的人》显然并非如此,几乎每一个阅读《追风筝的人》的读者,都能在脑海里清晰地浮现一帧帧生动的画面,因为小说的叙述语言几乎没有任何浪费,全部指向了情节的推动与主题的呈现。这一阅读感受在《追风筝的人》的片花中再次得到印证:画面与我的想象几乎重合!借用刘震云的说法:这本身就是一部向影视艺术“学习”的小说。
          我想,无需对《追风筝的人》做更多的文本细读,我们可以回想一下一部经典的流行小说《基督山伯爵》,就知道两部书有多少元素是重合的:正义/非正义的较量;陷害、背叛与袖手旁观;主人公的成长史;离乡后的重返;伤害后的忏悔及救赎;父辈的训诫与情人的感动……《追风筝的人》比起前辈的巨著来,实则更为简单易读,更为主题鲜明。
          还可以用来比较的是玛赞莎塔碧的《我在伊朗长大》。同为站在家国之外描写一个被西方视为“流氓国家”的祖国,《我在伊朗长大》有着繁多的细节和波澜跌宕的内心描写(如上帝与马克思对作者灵魂的争夺),而这些元素在07年戛纳电影节获奖的同名影片中,被大大简化,引人注目的只有“反抗暴政”与“伊朗身份认同”两大元素。与之相比,《追风筝的人》改编成电影,失去的肯定不会那么多。
  
                               立场:批判的自我映射
  
          我在开篇提到撰写电影《色,戒》讨论综述,是因为我发现:大部分对《色,戒》的评论,都指向批评者自己内心的脆弱与敏感区域。
          这样说,不免有诛心之嫌。但从言说本身推断,确乎可以明确看出言说者的意指何在。就《追风筝的人》讨论而言,岳雯的不满,来自于她对此书过高的阅读期待,以及对大众文化的理论预设与意识形态警惕;而陈福民的辩护,也不是简单地为《追风筝的人》辩护,而是针对当下中国文学的批评困境。
          我并非故作持平地各打五十大板,且藉此摆出别个无不偏激唯我中庸的嘴脸。在仔细阅读了小说文本与两位学者的文章后,我认为我能够理解这两种评论姿态的合理性及其指向。其中引申出的问题,远远超越了对一本流行小说的解读。
          岳雯交代,她与《追风筝的人》的遭遇,发生在她追寻“2007年最棒的小说”的过程之中。这就决定她对这部小说有着怎样的阅读期待与衡量标准。所谓“文字的鳞爪是我借以栖身,抵挡虚无的异质空间”,实质上是选择了一条与消费主义语境背反的寻找家园之路,试图以伟大文学精神与文本现实构筑的象牙之塔,来抵御世俗社会的庸常、虚妄与无趣。
          然而不幸的是,这部小说提供的是一种与上述理想基本相悖的阅读趣味。《追风筝的人》并不冒犯无数文学经典弘扬的善良、忠贞、宽恕等等美德,它只是将它们“最大公约数化”了。小说控诉的“恶”,如欺压弱小、性虐待儿童、饥馑、匮乏,都是人类社会几乎公认的罪名。《追风筝的人》的问题恰恰在于,它将这些普世价值捏合在一起,从而让整部小说在道德认知与叙事所指方面无懈可击——无懈可击,恰恰意味着平面化,意味着随波逐流,意味它完全没有为人类认识外部世界与内部世界,贡献哪怕一丁点儿新意。对于有丰富小说阅读经验的读者而言,这当然是一部缺乏震撼力的小说。
          不过,当陈福民提及这部小说“严厉的内省气质”,并指出“中国文学似乎从来都缺乏这种气质。或许也只有鲁迅在《狂人日记》、《在酒楼上》等作品中流露过”时,我将之理解为一种抽离语境之后的借用。如果不是运用“雅/俗”的价值等级判别,我得说,一部好的流行小说,必须负载由“纯文学”开创并厘定的追寻终极价值(“绝对善”)的使命(虽然是一种简约的平面化),以满足阅读者内心感动向善的需求。通常,我们允许“纯文学”在道德方面探索与质疑,甚至将“恶之花”凸显与放大,但流行小说则不被允许冒犯善恶的普世标准。
  在中国,这个问题被放大了,恰恰是因为自鲁迅之后,中国小说对生活终极价值的探索问求,受到瞬息万千的社会变动与“文学工具论”政治要求严重的压抑。现实主义成为标杆与方向之后,很少有作家在小说中对人的内心进行追问与反思,作家通常是道德的、俯视的、上帝式的,这是一个共同的问题,无论是郭茅巴老,还是钱钟书张爱玲,莫不如此,“过于聪明”的中国作家,往往不敢或不愿面对自己的内心,左右可以在主义与趣味之中择一而从,讨得生活。路翎与萧红或许是两个异数,但他们缺乏抵达更深处的能力;沈从文或许是一种希望,但他的搁笔延续了中国文学缺少“严厉的内省气质”的宿命。
         
                                    方法:阅读的谱系区分
         
         陈福民在回应岳雯时,着重强调了“方法”。他究竟要说的是什么呢?肯定不是研究路径或理论框架。那么,是清理内心的阅读姿态?还是“文学世界观的构成问题”?因为弄不清这一点,我只好先说说我对阅读的看法。
          由于历史的原因,“雅/俗”界线一度被全然泯灭。正如中国电影不曾建立过分级制一样,中国小说,从作者到评论者,都很少有划分领域的意识。这就造成了很多评论的错位,这背后当然是阅读期待的错位。
          当他们批评金庸小说怪力乱神的时候,当他们批判王朔是“痞子文学”的时候,当他们说韩寒郭敬尚未进入文坛的时候……错位就这样一直延续。一位朋友说,从美国的经验出发,将王朔当作一位文学家实在很荒谬,因为他一直致力于写作流行小说。事实上,《我的千岁寒》之所以大败,就是这位流行小说圣手试图向纯文学领域进军而不被接受;反过来,完全可以划入流行小说行列的《兄弟》,却在评论家们愤怒的声讨中被放大成一个文化现象。我觉得,如果区分不清,乱点鸳鸯的话,中国很难存在有效的文学批评。
  孟繁华质问说,为什么只有乡村题材的小说大放异彩?我对此的答案是:因为目前评论界习用的批评方法,只对乡村题材、现实主义的写作方式有效,这反过来会刺激这一写作群体的创作与发表。这种形式上的繁荣从“打工文学”的发展可以看得更清楚:哪怕不存在有效的批评,而只是“发展打工文学”的需要,这一题材的作品就源源不断,这一领域的作家就层出不穷。
  雅/俗文学发展了上千年,各自都形成了迥异的创作规范与阅读法则。如果不将作品放到适当的谱系中加以审视,难免方圆凿枘,胶柱鼓瑟。比如说,我以前猛烈批评过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现在想来,应该将他划入通俗文化读物,就不至于产生那么大愤怒——愤怒的根源,其实是余秋雨自己的一派昏话,什么在文化里安身立命,寻找中国文化的源流之类。再比如说,《色,戒》本来应该是一部边缘的文艺小众片,属于《午夜守门人》或《所多玛120天》那种即使在小众中也会引发伦理争议与审美分歧的影片。偏偏它借助政府投资、大片体制、李安声名、色情刺激等等一系列附加因素,莫名其妙变身为商业大片,引发了一系列误读与过度诠释。话题越说越大,最后不外落到“动机与效果”上。而动机与效果,均不应当由文本负责。在《色,戒》的讨论会上,这一点我和陈福民都有共识。
  鉴于此,我不得冒着乡愿中庸调和等一大堆骂名指出,“陈岳之争”,就《追风筝的人》本身而言,是大抵无效的。它是一部严格遵循流行小说创作法则创作出来的作品,并加入了作者自己的独特身份与异域经历,从而使它的成功可以被计算,被度量,被预估,被复制。同时,它的确可以为许多读者提供心灵的震动与慰藉,说是滋润他们的灵魂,亦不为过。按照吕微的“意义标准”说:意义不在于一种解释是否合乎真相,而在于这种解释是否能为社会发展带来“善”的结果。《追风筝的人》关于阿富汗的描述是否为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为人性对“善”的向往提供了一条坦途。虽然,那肯定不是岳雯想要的。
  反过来,我们不应该将《追风筝的人》提供的这种“善”视为独一无二的文学创造。本雅明在《机械复制的艺术时代》中提出了“韵味”(aura,或译“灵韵”或“氛围”)这一概念,他对“韵味”的解释是:“在一定距离之外但感觉上如此贴近之物的独一无二的显现”,并指出“在对艺术作品的机械复制时代凋谢的东西就是艺术品的韵味”。但是,这种复制,并非没有它的存在合法性,“由于它使复制品能为接受者在其自身的环境中去加以欣赏,因而它就赋予了所复制的对象以现实的活力”。如果阅读者能像陈福民那样,从《追风筝的人》照见了中国文学的薄弱与苍白,它本身就具有了超越一般流行畅销的意义。
  
         总之,《追风筝的人》就像一剂完美配制的没药,这种中东出产的剂散,既是一种香料,也是一味药物。他们平常将它洒在屋中各处,以取悦妇女与客人;在需要的时候,例如基督就刑之前,他们将它与酒调和,饮下,可以暂时止住剧烈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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