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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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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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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说。
  
  面对赤裸裸的自己,一条自我救赎全新的路。
  
  人最害怕的就是全盘接受自己、面对自己,
  更乐于给自己设限,给自己诸多无法完成事情的借口。
  
  "这不是你,阿尔米。你懦弱,这是你的天性!"
  庆幸,他忘了自己"原本"的样子。
  勇敢面对,一切都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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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鄙人有个陋习,每到周末早晨便会准时的精神亢奋,无论前一天晚上睡得多晚第二天早晨醒得多早我都义无反顾地爬起来。
  
  之所以称之为“陋习”,是当你回首这六年来发现周末早起没给你带来任何成长收入甚至记忆。很具有讽刺意义,不是么?我甚至想不起来大部分的周末早起干什么了。
  
  这对一个在精神上有自律洁癖的人来说是种痛苦的煎熬。尤其,人如我以上进标榜以努力自居以无为为耻。
  
  要不以后每周末都用来写文字吧。
  
  看过《追风筝的人》书评,不倾向于老调重弹般歌颂友情亲情救赎善良忠诚。如果说前进道路上每遇到的一个坑洼都有“无数个前人的脚印在里面”,那么追随主流颂他人之所颂这种顺其自然的书评更像是无数前人用脚印给你烫平了坑洼只等你不痛不痒的走过。多年后,你会像我一样回忆不起来以前走过哪些路,只因那些路平凡得毫无特色。
  
  【你若爱我,你就要甘愿做我的炮灰】
  我很赞成陈志武在书评中说:忠诚的爱——你就要甘愿做我的炮灰。相当赞,甘愿的程度折射出爱和忠诚的程度。炮灰精神是往往令大众刮目相看瞠目结舌并为之心动。不信我们来看:
  
  1、
  你见
  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
  你爱或者不爱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2、梁静茹的歌词:
  无条件为你不顾明天的安稳
  为你变坚强相信你的眼神
  ……
  无条件为你放弃单独的旅程
  为你坚强就不怕牺牲
  
  3、
  If you remember me, then I don't care if everyone else forgets
  
  4、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在if里你在else里,似乎一直相伴又永远分离;世界上最痴心的等待,是我当case你是switch,或许永远都选不上自己;世界上最真情的相依,是你在try我在catch。无论你发神马脾气,我都默默承受,静静处理。到那时,再来期待我们的finally。
  
  5、阿米尔和哈桑的对话: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炮灰的的感人之处在于它只是灰,没有感情的灰。原本他/她是有感情的人,但是为了她/他,无条件的变成了无感情的灰。
  
  你或许有很多追求者或者备胎吧,但他们不一定能上升到炮灰的境界。追求者分两种,有的人对你死缠烂打,理所当然的认为付出就要得到你的回报,你若不报以暧昧不以身相许便生死相逼来个鸡犬不宁至少拧个毫不讲理的结让你纠结不已;而炮灰呢,它不悲不喜,它无条件为你,它甘愿为你吃泥巴。
  
  善留有感情对他人有索取期望的人不配称为炮灰!
  
  【你甘愿做我的炮灰,但我不甘愿让你变为炮灰】
  甘愿的程度折射出爱和忠诚的程度,折射即可,点到为止,无需刻意验证。故,炮灰又可以分为两种:理论上的炮灰和实际上炮灰。
  
  小说中的悲剧在于,阿米尔少爷真的让哈桑去当炮灰。可,更为悲剧的是,哈桑不但甘愿,甚至在化为炮灰的瞬间尽力去维护阿米尔的荣誉。
  
  【为你,为我,千千万万遍】
  人总是有血有肉善良的动物。成长中的阿米尔始终无法翻过生命中的这一页。炮灰对自己毫无感情,但对他人的感情终究难以让人释怀。更何况,哈桑不同于理论上的炮灰,他是实际中炮灰。
  
  小时候,不追到最后那只风筝人生便不完整,风筝是阿米尔和哈桑人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长大后,对哈桑的救赎是阿米尔人生中最为迫切一部分,否则阿米尔永远都无法喜欢自己。救赎,到头来不是为了救别人,而是为了救自己,让灵魂摆脱煎熬。
  
  从这个角度说,不是“为你千千万万遍”,更是“为我,(我愿意为你)千千万万遍”。尤其,对一个在精神上有自律洁癖的人来说。
  
  对自身的救赎,永远都不晚,即便过去的六年每个周末早晨的时间都成了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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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哈桑:兔唇的阿富汗仆人。执着的为自己的少爷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即使被强暴,即使知道少爷陷害自己偷东西,也执着的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的心是那样的纯洁。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的仆人,那个他其实当做兄弟的人,带着愧疚的心逃离了阿富汗逃离了家乡。多年后带着愧疚的心踏上战火不断的阿富汗,却得知背叛的仆人其实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而这个弟弟前不久被无情的枪杀了。救出弟弟儿子也是救出自己那惭愧的心。起起伏伏后,他对着哈桑的儿子自己的侄儿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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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确切地说,一天就读完了《追风筝的人》。
      我这个人,怎么说呢,自己都无法给自己下定义,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总觉得自己和阿米尔少爷很像。只是风筝对他意味着痛苦、嫉妒、人性和救赎,对我而言,一个风筝没有那么多的意义。风筝对我来说,意味着往事。风筝线断了阿米尔和哈桑竭尽尽全力的去追。而我,只能无能为力的看它越飞越远,最后不知会降落在哪里。我不知道那里有没有那种热爱,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每当当地的风筝节来临时,哈桑都和阿米尔厉兵秣马。哈桑追风筝的技术别人难以望其项背。最后哈桑追到了最后一只风筝,他想交给他的少爷,他自认为的朋友。尽管他想起阿米尔少爷问他会不会他吃泥土以示忠心。但那只风筝也让他们付出了一生难以忘记的代价,拉塞尔,也就是当地的一个富贾人家的少爷。把哈桑堵在了了一个胡同里,他说:把那只风筝给我!哈桑选择了拒绝,尽管他的眼里满是恐惧。拉塞尔说:好,那只风筝归你,但是凡事都得付出代价。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都被躲在一旁的阿米尔少爷看见了,哈桑的主人,哈桑的朋友。但是,他却没能挺身而出,他没有一次挺身而出。每次他们遇到困难,哈桑都会挡在阿米尔的前面。那只风筝最后归哈桑了,不,他的东西也就是他的主人的——阿米尔少爷。他的少爷想用这只风筝向他的爸爸证明他的儿子让他多么的骄傲。这样他的少爷就可以得到老爷的爱了。目的就这么简单,但是通往目的的道路是那么的泥泞和沉重。甚至付出了哈桑的命。
     内疚、自责一直伴随着他。阿米尔和哈桑有一天去了他们经常在一起玩耍的山坡,阿米尔把石榴扔了哈桑的一身,边扔边吼:你来丢我啊!来丢我啊!但是哈桑拿起最后的一个石榴丢向自己的额头,只说了:这样,你满意以了吧?阿米尔怎么会满意呢?他想让哈桑打他一顿,这样他的自责就会干涸,就行后来他家们亲的那天和一样。后来他知道他们之中必须一个人离开,这样的日子才会结束。所以13岁的他把一叠钞票和一块手表放在哈桑的草席下。这次哈桑承认是自己拿的。他知道,他必须承认。因为他从里不说谎,他否认的话,老爷肯定会相信他。哈桑也许还是想起了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但老爷说:孩子,我原谅你。哈桑和他的爸爸还是坚持选择了离开。阿米尔惟一一次看到他爸爸哭就是这个时候,嚎啕大哭。是他逼走了哈桑和他的父亲阿里——一个陪伴了他父亲四十多年的仆人。
    阿富汗政变。他和父亲随后逃往美国,在那里他经历了爱情和父亲的去世。
   一天阿米尔接到拉可汗的电话——他父亲最好的朋友。他要他马上回到巴基斯坦,他对他说:哪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他还是去了巴基斯坦,拉可汗给了他一张哈桑和他儿子——拉博尔的照片。这是他最后看见哈桑。一封信,哈桑给他最好的朋友阿米尔的信。拉可汗告诉他哈桑和他的妻子被杀害了。只剩下这个孤儿。求他找到拉博尔。阿米尔拒绝了,他冒着死亡的危险回到这里就是为了救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孩子?拉可汗告诉他知道多年前发生的事情。并且说了一个阿米尔不敢相信的事实。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当年阿米尔的爸爸睡了他仆人的老婆,生下了哈桑。但是他的爸爸是当地最受尊敬的人物......阿米尔觉得天昏地暗,爸爸多年来在他心中的形象轰然坍塌。他恨他们对他的欺骗。因为他的爸爸说欺骗是一切罪恶的原型,当你隐瞒别人你就扼杀了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
     最终他还是去找拉博尔。在孤儿院,院长告诉他,当地有一个官员会拿一些钱带走几个女孩,有时也是男孩。他没办法几百个孤儿等着吃饭。阿米尔赶去体育馆,在足球赛的中场他看见了那个带着约翰列侬眼睛的人——就是他,那个官员。他看见那个官员举起一块石头砸向被活埋的一对男女。甚至没听见惨叫。
    他去了那个官员的府邸,两个保安搜了他的身,摸了摸他的裆部,几声淫笑让他进去了。可能看见那个人,那个他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人——拉塞尔。他在说:好久不见,叛徒。你去了美国、你背叛了这个国家。“我来这里是为了带走那个男孩,”阿米尔说。好,拉塞尔摸了摸索拉博的腹部。我们在今天只能有一个人活着从这里走出去,你活着就可以带走他。接着拉塞尔小时候用的金刚拳套就飞向阿米尔这里,他的牙齿被打断、吞进肚子。;七根肋骨也断裂了。阿米尔只是笑,大笑。他心里的愧疚终于得到释放。助住手,老爷,求求你不要打了。索拉博尔拉起弹弓和桌子上的钢球,祈求未果,他把那钢球射向了拉塞尔的眼睛。他眼睛瞎了,惨叫。哈桑面对阿米尔被拉塞尔欺负的时候曾说要用弹弓把拉塞尔变成独眼龙。如今他的儿子还是救了阿米尔。他们逃了出去。
    索拉博睡前都会洗上一个小时的澡,他觉得自己很脏。他从来不说话。阿米尔决定带他去美国。他很开心。但是遇到了问题,阿米尔要把索拉博送去孤儿院呆上一个月,他恐惧,所以他自杀了。
    抢救及时,但是索拉博再也没笑过。
    美国。蓝色的风筝,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去看放风筝,他割断了最后一个风筝,他追。他笑......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那天不知不觉已经读到了半夜。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只风筝,他代表这每个人心中不同的意义,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追到它。
    珍惜身边的朋友。
    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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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缘故,这本书语言很朴素,但不妨碍我对他的好感。在山上阿米尔对哈桑扔红石榴的时候,我忍不住哭了,一个懦弱的人想用这种方式来减轻自己的过错,让自己解脱……
  
  突然发现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果有一个像哈桑那样纯净、勇敢、诚实的人站在我面前,我将不敢与他对视。
  
  那么,我将选择做怎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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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那里,有成为好人的路。
  
  这本书读完已经两年多了,每次想起仍然觉得是一场心灵洗礼,太震撼心灵了。不仅是故事本身一直牵动人心,也有这个故事所描述的时代环境让人唏嘘。
  
  看完这本书,我鼓起勇气,联系了一个自己曾经错过的好朋友,虽然已不可能回到以前一样,虽然她的态度还是很冷淡,但是内心平和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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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公司现在流行:书尚往来。这种气氛真的很好,读书丰富自己视野的的同时又加强同事间的感情。《追风筝的人》是办公室刘慧送给我读的,真的,非常感谢她。办公之余,我便和和她交流了我的读后感,也许是刚读完的原因,思绪澎湃,叽里呱啦的对她说了很多,她说我喜欢这类故事,并建议我写书评。
     《追风筝的人》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事,哈桑因种族等原因受到同龄势力小朋友的欺凌,阿米尔看到了一切,却懦弱的没有帮助情同手足,这样做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争取可怜的父爱,另一方面他也怕受欺凌,于是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选择了欺骗的方式逼走了哈桑,不久,因为战争的原因,自己也跟随父亲从熟悉的故乡阿富汗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在父亲朋友的召唤下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为了赎罪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情同手足的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怀着复杂的情感,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自己的侄儿。
      书中,反复写一句台词:“为你,千千万万遍”,有一次,我和朋友交流这句台词,他觉得过于煽情,可我,对这句台词,富有深情,说这句话需要多真切的爱,谁值得我:“为你,千千万万遍”,我问自己,这只有我的家人,无他。如果换上你,你敢不敢说,又敢不敢用尽全力地说。大凡是有深刻情感经历的人,无能这种情感经历是友情、恋情、亲情,对这句话都很敏感。因为这句话里蕴涵着说者对听者饱满而充溢得几乎止不住外泄的深情,没有愤懑、抱怨,也没有偏见、猜测、评判,干净而纯真。为了使主人阿米尔少爷取得风筝节的冠军,哈桑去追最后一只被阿米尔割掉的蓝色风筝,书中这样写“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这种场景,你可以想象,心中荡漾的情绪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书中,反复提到的情感是“救赎”,刚读此书的时候,我同主人翁一样,非常不理解自己的父亲称呼仆人的儿子为“亲爱的哈桑”,而很少对自己的儿子阿米尔称“亲爱的阿米尔”,看到书的结局才明白,哈桑原来是他父亲的私生子,他父亲自己于是将父爱撕扯成两份,他爱哈桑及阿米尔,但他不能公开表露对哈桑的爱,已尽人父只责。于是他对阿米尔苛刻,到处做好事,修建福利院等,以这种方式救赎自己的灵魂。阿米尔也是为了年少做了蠢事,一辈子难以解脱,甚至连他的妻子不能生育,他归咎于自己的错误行为。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当时明明不该这么做,但当时却偏偏这样做了,其后是无尽的后悔与自我责备,然而有些人是幸运的,不是吗?就像阿米尔和他父亲,他们是幸运的。对于大多数的我们,也许心里的那个秘密空间并非那么大,但我们却得不到那种得到救赎的快乐。那些小小的过错,很多时候,我们淡忘了,当很久后猛然想起,有一是阵惘然的悔意和感伤,我们难道不是这样吗?原来,救赎就是后悔药,只是自己有没有运气获得它。
      书中,反复提到可恨的情节是“战争”,本来我是一个对战争没有多大感念的历史盲。我读后无知的问朋友“阿富汗发生了什么战争”,他说“什么时候”,于是我告诉了他大概时间,他说“苏联揍他了”。我愣住了,自语了一句“凭什么,苏联揍他”。大鱼吃小鱼的世界,何为人道,何为人权。记得有一位友人高扬着头,无比羡慕的说美国的护照最后一页写着“美利坚合众国”是你永远的后盾,当时我还傻乐,现在我深刻的体会到,自强不息才是拯救自己的唯一方式,没有别的,强大是立足之本啊。读后,我找度娘恶补了发生在阿富汗的战争,战争在历史上有两次,第一次阿富汗战争发生在1979年,是指1979年12月末,苏联入侵阿富汗导致的长达10年的战争。这次入侵被认为是苏联对外政策的重大失败。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发生在2001年,是以美国为首的联军在2001年10月7日起对阿富汗盖达组织和塔利班的一场战争,为美国对九一一事件的报复,同时也标志著反恐战争的开始。顺便我了解了一下阿富汗:伊斯兰国家,塔利班曾经是政权,被美国军队推翻了;盛产石油;战火和废墟;恐怖活动,911,熟悉的本拉登。可在阿米尔的童年里,阿富汗那里的街道非常整洁,也有浓密的树荫,白色的小楼,淳朴的人民(可以用随手折下的树枝做信用的凭证),经常举办的宴会,飘香的烤肉。战争太残酷了。
      怪不得,古人云“行千里路,阅万卷书,识人无数”才是提高自己修养的方式,深深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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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三天,到刚才,看完了《追风筝的人》。作者是谁还没记得。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阴暗的角落吧,那么疼的长在那儿,像肿瘤一样,蚕食着灵魂却又割不掉。或者,比肿瘤还更可怕。我们不得不一次次的撒谎,甚至不得不做出更加愚蠢的事情,直到一切都无法挽回,仅仅是为了避免被别人窥视到那肮脏的,一时犯下的错误。
  可是,我们终究不会坦白。那需要拥有比隐瞒它而带来的痛苦更多的勇气。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像一条河流一样,一直往前,不去关心昨天”。
  什么是坦荡?什么是勇气?什么是救赎?像“他”父亲那样么?我不知道。
  最好莫过于真君子真小人。可惜我们都不是。那怎么办呢?首先,不能为了掩盖而再犯下错误,然后,分两种策略,一,找个恰当的时机恰当的人说破它;二,彻底忘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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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我时常会想起哈桑来。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可我分明看见他有一道光芒在闪耀。
  
  可是从你们的历史角度看,阿米尔不只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只是哈桑,他们必须还有社会分给他们的角色设定。
  我的心胸狭窄,我的目光也不长远,我只想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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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发表于 2012-8-28 14:02:29 | 只看该作者
   这小说确实非常精彩,当初在卓越以很低得价格买入的,误打误撞地买了这本书,以前都没听说过了,买完回来,一口气读完,荡气回肠啊,很少读过这么好的书了,我都推荐给好几位同学了,他们都说这么书也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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