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角落有故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月亮和六便士 - 书评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1#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喜欢听故事,那么来看毛姆的书
  如果你喜欢写故事,那么也来看毛姆的书
  哦,如果你觉得毛姆写的故事还不够,那么就去看毛姆自己的故事,四分之一正常,四分之三不正常的毛姆,很故事。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2#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看的毛姆的第一本小说,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个作者,却也有所耳闻。
    因为有好友在出版社工作,所以开始关注书的装祯设计。这样的纸质和颜色正合我的喜好,在图书馆看书时便毫不犹豫地借了,这样的理由对于阅读者可能有些肤浅了。
    阅读这样的小说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谈不上悲喜,也不至于像看《红楼梦》一类的书,会时不时地感伤拭泪。这本小说的阅读感就像是喝汽水,想要一口气喝完,却回头不停地从胃里往上冒气泡。深夜时分阅读完毕,合上书,觉得一丝遗憾,或许也只是为了那被毁掉的不朽之作,之后也就安然入睡。这是在身心俱烦时最好的休息状态。
    序里说,毛姆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有开玩笑的意味。有评论家说《人性的枷锁》的主人公和许多青年人一样,终日仰慕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银币。毛姆喜欢这个说法,就用了这个名字作为下一本小说的书名。可见,毛姆本身就是个随性而幽默的家伙,笔下的人物自然也能显露出这些可爱的特点。
    书是本小说,情节却是根据画家高更的生平来编写的。艺术家们往往被人冠以奇异的秉性,书中的主人公更是如此。放弃了舒适平静的生活,抛弃妻儿辞去工作,却只为了能一个人画画,即便是穷困潦倒,也依然不改初衷。在他看来,这是人生意义的全部,那些画,那些在绘画中追求的心灵的解脱感和救赎感,是他追逐的唯一目标。我并不了解高更,但从小说中就可以想见,他的那些画,必定充满了时间和速度,充满他对世间的幻想和艺术的执着态度。
    虽然不能说是个艺术爱好者,但我对于艺术充满了崇敬。而在此之前却从未想象过会有人这么做。选择跳出日常的轨迹是需要勇气的,即便是在现在越来越多元的社会中,避开一切人情世故,决然地选择为心中的艺术理想而孤独地奋斗的,也是无所听闻。也许,我的不解可以用书中的话来作答:“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小说不仅描述了一个偏离人们日常生活轨迹的艺术家,更是用直白简洁的语言试图探讨个性和本质之间的矛盾,艺术和生活之间的矛盾,那是毁灭或者妥协的斗争过程。同时小说更是用幽默机智的笔触,形象地展现了围绕在主人公周围的各色人物。有眼光独到的艺术鉴赏者,有为爱而死的女人,有船长、医生、虚伪者、真诚者。毛姆说故事的高超本领加上横跨半球的异国风情,为小说增添了阅读的快乐。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3#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 只看该作者
  与其像毛姆在作品里所说,他是在介绍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不如说他在向我们展示思特里克兰德的生活态度。
  
  在这本书里,思特里克兰德的个性一点都不讨人喜欢(尽管他吸引了至少一个妓女的青睐和两个女人的无私真诚之爱),作品一点都不漂亮,却从人到作品都充满了不可阻挡的魅力。
  
  美,不一定非要以“好看”的形式表现出来。
  
  当你来到一个远离文明,尚未开化的野蛮之岛,很可能本能地感到自己不喜欢这个地方。它和我们长久以来居住的地方相比,缺少了很多(规则、秩序……)。但当你回到文明的世界,你会不可思议、不由自主地感到你对这文明之地有多厌恶。
  
  毛姆将我们尚未发觉或不敢确定的对所处的“文明之地”的已有的但微小的或将有的厌恶强化了。我们没有机会(更是没有勇气)体验真正艺术家抛弃一切去追求的生活,毛姆替我们了解。通过思特里克兰德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的对比,我们悲哀地意识到,思特里克兰德拥有了月亮,而在“文明”的束缚下,我们只拥有卑微的六便士。对比之下,以往的“美”,失去了伪装,我们发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身上有难以想像(却不是不可忍受)的丑陋——我们发现每一个手中紧紧抓住六便士的人身上都有这这样的丑陋。
  
  于是我们领悟到毛姆在引导我们重新发现重新认识那些被我们贬为野蛮的岛。
  
  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的一个野蛮之岛。
  思特里克兰德的作品也是这样的一个野蛮之岛。
  
  毛姆不仅在描述一个发现迷人的月亮就在那个小岛上散发光芒便忘却脚下的六便士的艺术家,更在描述一个艺术家是如何不顾一切奔向那有迷人月光的小岛。
  
  另:书中的对话真是精彩。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4#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 只看该作者
  此次到上海到处拜年,除了收获几个厚实的红包外,最欣慰的犒劳便是在四天闲暇里看完了这部思慕已久的小说.从看毛姆的第一部自传体小说<人性的枷锁>后,我便被他收服了,他虽然是个英国作家,但显然因为长期定居过法国而浸染了一身的浪漫气息.他是个能把故事说得很精彩而又不失高度的作家.他小说的故事性强也被一些评论家鄙夷为二流作家,不登艺术的高雅殿堂.但是他的小说每句话,每段心理描述,都是那么真挚诚实.他不避讳人生的虚无,不掩盖自己性格中的软弱.我和别人说过,我觉得他的句子很柔软,就像条清澈的小溪,虽没有惊涛骇浪的汹涌膨拜,但别有种写意与水到渠成的畅快淋漓.
      <月亮和六便士>应该算是他的代表作了,他以法国印象派绘画大师高更作为人物原型,加以想象和揉捏,塑造出一位更有独特个性和传奇人生的男人.中产阶级,碌碌无为的他,在中年到来的某一天突然半路出家,抛妻弃子,投入到狂热的绘画生涯中去,在众人愤恨不解的目光中,坚毅而塌实地走完自己多舛的一生.他的超然物外,他的激情狂热,就如作者说的,简直是被魔鬼附了身,由不得自己.最后在土著人聚集的荒岛上完成了自己做为天人合一,伟大不朽的绘画作品.小说里写到在他不久人世,眼睛已完全瞎了的情况下,他整日整夜的凝视着自己的画作,默不作声.在死前竟还要别人答应他烧毁他的作品.这不由让我想到卡夫卡死前遗愿中对于他作品的安排,亦是如此.他们把心目中终日困扰.追逐着他们的幻景和启示,用他们的表达方式展现了出来,便觉得死而无憾了.他们不想名垂千古,他们不要光耀门楣.他们的追求没有功利,更没有实质的物化目标.他们只想完成自我,解脱肉身,让灵魂在现在和将来永生.对于自己的作品,与其让后人去指摘和误解,不如用大火付之一炬.毛姆用异常流畅的言语把艺术和俗世人生的冲突和矛盾刻画地深入肌理.艺术家的执着和残忍,艺术家的伟大和渺小都得到了很丰富的诠释.虽只描写了一个重要人物,但从他身上所能感受到的"朝闻道,夕可死矣"的义无返顾的殉道精神,这绝对不是个人的,偶然的,是古往今来大多背负理想的文人所渴求,苛求,梦寐以求的.
      相信这本书就和我国的巴金写的<家>一样,是一批又一批文学道路上毅然前行的朝圣者们最大的安慰和激励,多少颗理想主义的心为之跳动扎根孕育茁壮成长啊..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5#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为了月亮放弃了六便士的人,或许可以这样解读小说主人公画家思特里克兰德。对他来说金钱是没有意义的,他对吃穿好不感兴趣也不把饥饿和流浪当作受苦,原本他也是赚钱的,但他所能够创造的实质上不比六便士多太多。月亮在大多数眼中是虚无的,而他却确确实实得到了。当那个土著居民蒂阿瑞又一次后悔不迭的讲起那个她怎样在遗产拍卖会上没有注意他的画只花了二十七个法郎买了一个美国的煤油炉子时,世人都知道思特里克兰德得到月亮了,包括那个曾经被他气的发疯如今又称呼自己为“一个伟大天才的未亡人”的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而他自己似乎在离家出走的那一刻就知道——事情注定会是这样的。
  最会讲故事的作家运用最精彩的语言讲述了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追求。我不得不再次提出疑问:为什么小说中要设置一个旁观者“我”,以他的见闻来讲述主人公的故事?他不仅不能站在主人公的心里,也无法时时刻刻出现在他主人公面前。当“我”与思特里克兰德分别十五年后,由于战乱来到塔希提岛上,画家已去世数年。一些人断断续续的讲述构成了故事的最后一部分。它只能让我们相信思特里克兰德突然出走是源于一种对美的追求或者渴望创作感的发泄,然而没有人知道这种喷涌的灵感究竟从何而来,一个过着平凡日子二十年的证券经纪人到底是怎样摇身一变的?变得才华出众,也变得毫无人性。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固然是虚伪的,她又何尝不是可怜的?还有荷兰人施特略夫,他不是一个好画家,但他为人诚恳心地善良,家破人亡伤心欲绝就是挽救一个天才生命后应得的下场?对于种种不合逻辑的原因,“我”也只能是猜测。
  当然正是这种零散叙述背后蕴藏了一位伟大作家的手笔(译者也不同寻常),自然变换的笔锋避免了平铺直叙的单调,流畅的文思也不像是小说的造作,时而加点评论倒似真是一个人的所见所闻。毛姆没有他的主人公那样变态,却同他一样得到了月亮。我是听了朋友的赞叹之后买来这本书的,提及其中的语言,他用一个词,不是“华丽”,而是“漂亮”。单单这一点,足以让这部小说成书近百年之后仍然傲视文坛了。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6#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 只看该作者
     很早听说过这本书,但一直没读过,终于在这套丛书中赶上了这本书。看了两遍,估计还会看第三遍。名著就是名著,对话精彩,评论精彩,最精彩的还是令人感悟原来还有这样一种人生。
     第一个看点,是作者眼里虚荣的上层社会。相反的两个代表人物是画家的前妻以及后来一个好像叫亚伯拉罕的医生(他们都是为映衬画家这个人物的)。不能否定前者那种活在别人眼里的骄傲,100年前的巴黎和今天的中国存在着同样的人,说明人性共通,永远循环;后者追寻自己梦里的根,抛弃荣华富贵,甘于奔波在平淡小镇的生活,不知道今天的浮躁还能有几人效仿?
     第二个看点,是画家与救命恩人的妻子的感情故事。一段感情的开始竟然是这个女人因惧怕自己而讨厌对方的开始,细腻啊!画家也似乎想通过与女人的爱情拯救自己被上帝或魔鬼控制的灵魂。然而他们都无法抗拒自己的本性,甚至最后女人为画家而自亡,画家一丝怜悯也没有。是的,怜悯有用吗?人各有命!女人、丈夫、情人,挖掘了最深的人性,没有恨,只有那莫可奈何的疼。
     第三个看点,是画家最后在非洲孤岛的那段日子,不同人的叙述,不同的视角,令我们看到隐隐约约的真相。
     人性就是大自然,令人新奇.探索,但永没有结果。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7#
发表于 2012-8-29 17:40:00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三分之一,还没闹懂在说什么,看到后来,则欲罢不能。
  
  很是神奇。
  
  于是,在读罢掩卷之后,又从头读起,如此反复,每次都有新的收获。

来自: 豆瓣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2-27 15:30 , Processed in 0.04321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