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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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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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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441#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月亮与六便士,都是橙黄色的圆形。然而前者神圣高贵,后者却是最不起眼的硬币。换个角度看,月亮尽管美丽,却不能像六便士一样可买到一个起码的面包。
      理想与现实,梦想与生活,何者价值高贵?
  
  
  这是一段侯文咏的《白色巨塔》里女麻醉医师关欣的话。正是因为这,才会想到要去看看这本叫《月亮和六便士》的书。真实的感受下。最真实。
  
  
  ps:竟然要给评价才能发,我都还没看呢...那好吧,暂且还行。待真的看过再说实话。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442#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月亮和六便士》十几岁的时候看过一遍,压根看不懂,极大地打击了我对世界名著的兴趣。长大一点又把它拿来看,感觉像被雷劈了,扑通一声双膝跪倒在这金光闪闪的小书面前,痛哭流涕:毛爷爷,您真是我的好主席!您怎么不早点来解放我啊!!!!
  这书估计大家都看过,不赘述。在我眼里,它不仅是一个天才与自己斗争的故事,而是一个天才与三种女人的故事(这个以后再做专论)。有一阵它是我的枕边书。两三年中,我不时拿起来随便翻开一页就看。我对它的感情就像《挪威的森林》里渡边与《了不起的盖茨比》。然后我逐渐发现:一切都犹如谶语般应验。我所不明白的地方,在我犯过同样的错误之后终于明白。
  
  天才画家思特里克兰德离开妻子之后遇上了第二个女人勃朗什,她本是他的“朋友”施特略夫的妻子。她抛弃丈夫和舒适的生活,坚定不移地(也可以说是死乞白赖)跟随思特克兰德。然而在她为爱情自杀后,思特里克兰德说出了这样的话:
  
  “女人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
  
  “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
  
  这两段话对于从前的我,完全是春风过驴耳。我根本不打算认真地思考它。因为虽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天才,但同时也是一个偏激极端的、半疯的、无法在世间正常地存活下去的人。勿论对女人,他对自己的生命都漠然视如灰烬;他赤裸裸地说:“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那么他对女人的其他评价当然更是一派胡言。我只认为这些疯话是为塑造一个疯狂天才而服务的,就像是泥塑上一团团的泥,本身并不具实际价值。
  然而现在我觉得这些话太正确了,正确到了残酷的地步。
  因为我发现,我自己为它们做了生动的人肉注脚。
  
  看看我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吧!从两岁半第一本识字图书迄今我接受了长达二十二年的漫长的教育(还没到头!),我不该算是头脑简单的一群。而除了为应付考试而学习,我把可自由调动的大部分时间都拿来干了什么?
  ——读书。我热衷阅读成百上千古代人现代人中国人外国人编造的各种小说。无论什么小说,在我眼中满纸只有两个字——不是“吃人”,是“爱情”。我的眼睛为美茜蒂斯凯瑟琳牛虻希斯克里夫杨杏园英沙罗夫,年复一年地流下少女那珍珠般的泪,那些宏大的战争场面、典雅密丽的辞藻、对世界和人生深邃的思考偶尔能引开我的注意,但那也只是一时,它们在我眼中就像花生的花生壳、匹萨上的洋葱条、拌炸酱面的黄瓜丝。看看但丁在地狱之中的魂游吧,最后不还是要他的爱人贝娅特丽思来解救他?
  ——电影。同上。无论怎样的电影,我的注意力只在片中的爱情上,就像《第六感》的结尾,所有人都被“原来布鲁斯威利斯是鬼”惊悚讶异着,只有我流下了少女那珍珠般的泪,为那个男人阴阳隔路、终成泡影的爱情。
  ——文章。看看我都写了些什么?!不管是散文杂文还是小说——爱情,爱情,还是爱情:真实的,虚构的,你的我的,她的他的,在寻找,没找到,失掉了,错过了,被抢走,被抛弃,不甘心,不安心,暧昧者,第三者,眼前人,梦中人.......
  剩下的时间呢?在没有爱情的时候,我哀叹着独自睡在月光下的寂寥,饥渴而幽怨地向上帝呼唤:“请快发给我一段爱情!”我的身体尤其是眼睛,向世界伸出无数细小的触角,在每一次邂逅甚至每一个路人的微笑中,探测每一丝疑似爱情的气味;得到爱情之后,我挖空心思运用千百种花样歌颂我的爱和爱人,把他们夸赞成地球得以公转自转不卡壳的终极力量。
  
  我是如此一个比其他女人更难缠难应付的伴侣:
  ——我时常含情脉脉地凝视我的男人,问他“还像热恋时一样爱我那么多吗”,若他稍微露出不耐的表情说“我不是说过很多遍了嘛”,我就立刻愁聚秋水、恨锁春山:“你如果真的爱我,多说一遍又算得什么呢?”非得让他温言软语地来哄才作罢;
  ——我需要他不停地以深情的目光笼罩我,就像植物依赖阳光;
  ——只要他在我身边,我总要竭力保持与他距离不超过半米,保持他的身体某一部分与我碰触在一起;我经常要他紧紧抱我,这时我的身体又生出无数无形的吸盘,牢牢吸附在他肉体上;
  ——我最感到不满的是他还需要跟世上别的事别的人发生联系:有了我还不等于有了全世界吗?为此与他争执,我再次流下少女的珍珠般的泪:“我是放弃忘记一切的——跟你在一起的时候!”他不得不一次次解释:“亲爱的,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呀。”
  
  所以思特里克兰德这样说:“......女人的心胸狭窄。她以无限的耐心准备把我网罗住,捆住我的手脚,要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上;她对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关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于她”。
  所以,不管我再怎么学古汉语古英语再怎么临灵飞经曹全碑,我还是一个庸俗空虚、心胸狭窄的女人,永不能脱俗。这是我所属物种的局限,我自知我永远无法超越这个局限。
  
  大家注意了:以上的“我”,其实都不是我一个人,我不是一个人,我是“女人”的代表(好吧,大部分女人的代表)——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保护神奇生物课,最该学习的就是如何应付一种叫“女人”的奇特物种。
  
  (当然我知道还是有很多女人跳出了局限。她们被称作“女强人”。)
  (在《儿子与情人》中,儿子保罗说:“爱情应该给人自由感而不是囚禁感”,原句是love should give a sense of freedom,not of prison。这一点上我很佩服我的男人,他竟招架住了我无尽无休的索要和挖掘,还愿意继续活在我的网罗和镣铐之中!)
  
  女人对爱情的呼唤,就像熊熊火上烧着的一只水壶,当她翻滚沸腾着鸣叫,男人不得不给她添上一些表达爱意的新水,才能教它暂时安静下来,但很快她又会叫,催促他再加一些.....就这样没完没了,直到男人厌烦得一脚踹翻了火炉为止。
  
  罗曼罗兰亦有类似的意见,不过初衷是怜惜,没有毛姆那么浓的谴责和嘲讽:“女人是多么孤独!除了孩子以外,什么都牵不住她,而孩子也不足以永远牵住她.......男人可没有这样孤独,哪怕在最孤独的时候,也不到女人那个地步,他不像女人那样把整个生活孤注一掷地放在爱情上面。但谁去关切女人们的生活和无穷的欲望呢?这些亿兆的生灵,怀着一股热烈的力量,四千年来老是毫无结果地燃烧着.......”
  
  大部分女人在爱情方面的胃口都有如鲸鱼,可惜大部分男人拿不出一个海洋,他们顶多只能提供一部饮水机。
  当女人要不到足够的爱情,世界便从此多事矣。
  
  除了爱情之外,哲学,经济,政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它们那么复杂而玄虚,又不能拿来温热地抱一抱。说实在的,到现在很多女人(比如我和我的室友)还不知道乔布斯索罗斯长成什么样,但是女人们两眼放光地议论隔壁女生的博士男友,女人们把名为“看完不哭就服了你!绝对感人的爱情故事!”的贴子在群里和论坛热心地转来转去——其实,女人不仅关心自己的爱情,也关心世界......世界上每一段爱情。
  
  我真的开始为自己感到悲哀。不过,我要跳出我的物种局限去么?呃,让我想想再说吧。
  
  (男人们,看看以上文字,可助你们理解你身边那个神奇生物的奇怪举动,多体谅她们吧——她们要多多的爱?那就多多地给她们。女人们,看看以上文字,咱们一起自省吧!.....)
  
  郑重声明:做为标准的文科生,我没有幸运见到那些精通哲学法律经济政治的、不需要很多爱情滋润的、坚强独立的智慧女性。不过,现在我看到了——她们已经站出来指责我鄙视我了。好吧上文说的是大多数情况——基于我见到的女人们。既然毛姆和罗曼罗兰都这么说嘛,说明这种观点是有一定依据的。我也只是感慨毛罗二位的观点。好了,请精神世界无比充实坚强的你们不要生气,跟着毛姆他们一起鄙视我吧,同时你们也可为自己骄傲一下——比起我这样庸俗空虚的女人,你们是多么杰出优秀啊。
  
  (2011年10月记:其实时间才没过去几年,心境已完全不同。我自己都不愿意看当年写下的这些风魔话。当年读《月亮与六便士》,读来读去只注意到男欢女爱,如今再看,知道看看“终极梦想”。让这样一篇不靠谱的少女文字占据这本书的书评位置,自己也好惭愧。异日撰文再补论“终极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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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世界文学名著的定义,我记得我读到过这样一句话:“世界名著的每一页都值得你反复阅读,都会给你带来收获。”我当时对这句话就非常怀疑,多年来的阅读经验告诉我,很多——应该说是大多数的世界名著不仅没有达到每一页都值得反复阅读的程度,有的甚至看了个开头就让人没办法继续下去。
  但是,最近我又发现了一本每一页都值得多读几遍的书——英国作家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
  毛姆被誉为是会讲故事的作家。我觉得此言不虚。《月亮》这本书的故事情节非常的简单:一个证券经济人忽然没有来由地放弃了他的家庭和稳定的生活,一个人去巴黎画画,最后又流落到一个孤岛上,进行绘画创作,最终他成为了一代伟大的艺术家,而他本人最后双目失明,惨死在那个孤岛上。
  如果是我来写——我往往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这个故事由我来写,那么也许我会把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的突然离家出走写得很骇人听闻,也会把他的弥留之际写得异常悲惨来打动读者。会力争把这个人物写得很神奇、很伟大,就像罗曼•罗兰常干的那样,把笔下的人物的心理因素挖掘得非常之深,深到了那种异乎寻常又感人至深的境地。然而毛姆没那么干,他的叙述自始至终都带着一种平和、旁观的心态,这可能也和他选择用第一人称写这个故事有关——关于这一点,我本人也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个家伙选择了第一人称来叙述这个多少有点匪夷所思的人物。
  然而,即使是这种旁观——或者可以说就是这种旁观的视角,让这个故事更具有了一种悬念性,让它从一开始就非常吸引人,吸引读者一路读下去。究其原因,除了毛姆本人所拥有的高超的小说技法之外,更重要的是第一人称写法所传达出来的那种真实感,使得文章读起来充满张力。
  而具体到每一页,毛姆的幽默、深邃、冷嘲热讽的文风,更是给小说添加了一笔浓重的异彩。
  英国作家常常以刻画细致入微见长,却难得有以幽默见长的。而毛姆却的文风却为英国作家树起了另外一面旗帜。他往往用三言两语就可以把“我”的虚伪心理提示得淋漓尽致,从而反衬小说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不容于世的真实感:他从来不在乎任何人的看法,他只听从自己的内心。
  除了幽默的语言之外,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是它的理性思考,小说里最经典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感情往往有理智所不能理解的理由!这句话以其独具一格的深刻性给人以一种说不出的震撼力。
  作者在小说的后半段,完全是以间接的笔法去写思特里克兰德在孤岛上作画,娶了土著姑娘为妻,患了麻风病并双目失明,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命令妻子把他最伟大的作品付之一炬。作者写得很冷静,读者读得也会很冷静,然而,内心却又不能不为之触动。说实话,我个人并不喜欢这个人物,他的这种为艺术而疯狂的境界没有几个人能够理解更不要说效仿。而我相信作者的意图也不是要人们去学习他,否则他也不会写得如此冷嘲热讽甚至带点阴郁般的冷静。然而我却在最后一刻理解了作者的意图。他写到了一个医生,他本来拥有令人羡慕的前途,但他来到一个小岛度假的时候,他突然就发现这里才是他心灵的归宿,于是他放弃了一切在那个岛上定居,并拥有了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生活。
  “心灵的归宿”,“心灵的召唤”,这些话听起来很玄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然而,我相信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曾听到过自己内心的召唤,而我们之所以没有最终成为伟大的艺术家,或者过上自己内心最向往的生活,还是因为我们自己的犹豫不决,自己把自己限制住了。因为,生活给了我们一双世俗的眼睛。我们只能看到六便士,却永远看不到我们心里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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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读《月亮与六便士》
  
  有一个会讲故事的人
  他习惯穿着咖色的外衣
  燃起一支烟
  这不是老爸
  老爸不抽烟 也从不坐老板椅
  
  
  有一个会讲故事的人
  他习惯仰面靠着沙发
  盯着天花板深情 就像盯着他的古人
  
  有一个会讲故事的人
  他把桃花坞和塔希提讲成好多幅画
  他很流利
  带着点触碰未知力量的神秘
  他眨眨不算好看的眼睛
  就听到万古时光的呜呜低语
  
  有一个会讲故事的人
  他很乱又很从容
  他心里有着无数的挣扎啊
  他见识太多悟性太高 担心自己
  他思考太深情绪太真 为难自己
  他寻求自己像入了魔
  他抛弃自己像发了疯
  
  有一个会讲故事的人
  他被流浪汉忌惮着——
  他总刺到他们标榜自得的心
  他被无知的人追捧着呢——
  谁都乐意对自己听不懂的故事叹咏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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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最近在看毛姆的书,又忍不住要来讲同一个故事了。
  
  我和毛姆一样,对于那种有勇气摆脱生活的泥沼,毅然追寻精神自由的人,有一种天然的“景慕”,这是自从我知道有这类人存在就没有改变过的事实;而另一个事实是,我也只能如他,是个尘世中人,毛姆甚或还能通过幻想并撰写这样的人物和他们的故事来得到安慰,芸芸众生如我却只能从他写的这些故事中得到安慰。我们可能都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一样的问题,但却从没有如那位画家(原谅我记不得太长的人名)和拉里一样的探险精神,愿意真正尝试远离物质文明,世俗目光,和生理欲望等等,专一地探究人生的本原和带给我们痛苦的深义,也许那种表达的情感也十分之强烈,那种缠绕我们思考的痛苦也甚为恼人,但还是远远不足够润色我们贫乏的文字,丰富我们浅薄的阅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意志是何其薄弱,薄弱到连尝试改变的勇气都没有。当然我有时候也觉得,那并不是一种害怕改变的勇气,而是害怕改变带来失败的懦弱,毕竟你怀揣的这些问题,历史上没有什么人探寻成功,而你,一个没有什么惊世才华的人,凭什么无畏呢?
  
  “当你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大多数人都不能,即使那些欣赏原作的翻译大家(姑且这样假设)也远远不能,我很喜欢《月亮和六便士》的翻译,外文作品里难得流畅的文笔,感觉得到译者的功底不俗,《刀锋》的层次就差了一些,这从译者序里不难看出,中国的文学评论者有一个让我头疼的毛病,喜欢把故事的意义简单归结为表现某个时代的风貌,所有人物都是为这个中心服务,我很遗憾他们看不到毛姆在书中作的自我探寻式的追问,他通过自己视角的“俗”和主人公视角的“怪”的对比,其实是在讲他只是在思考某些问题的阶段,而他的主人公们却已经到了放开思考,亲身实践追求的那一步,这对任何一个通点艺术天性的人来说,都是甚为羡慕的状态:
  
  “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
  
  我有一点不想为月亮和六便士赋予语义解释,因为我觉得无论怎样的词都表达不了那种对比,它不仅仅是现实和理想,亦或物质与精神,或是我自己归结的自由与爱,每次看到那样的评论我就开始皱眉头,为了表达的方便,我决定还是继续用月亮和六便士好了。画家的月亮是什么,到最后都没有说出来,毛姆还是给结局作了一定的美化,当然这种美化是带有自我批判意义的,画家将他的惊世壁画完成后,知道死亡临近,用一双已瞎的眼睛冥视良久,深感满足,要求自己的女人在他死后一把火烧光。烧光自己的绝作啊,他明明知道这会是流芳后世的经典,但对他来说,表达完了就已经足够,他是没有带一点一滴的功利心在创作的,毛姆在写这一段的时候,大概被自己塑造的浪漫主义情景给深深感动了吧,但另一方面,他也是在作自我批判,他自己的写作的目的是:“每个人都喜爱权力。如果你能打动人们的灵魂,或者叫他们凄怆哀悯,或者叫他们惊惧恐慌,这不也是一种奇妙的行使权力的方法吗?”如果说他知道自己写的东西不会被人看到,那还有任何写作的动力吗?这或许已经不算是很功利的想法,但毛姆还是深深感到自己不如画家那般,可以做到纯粹地表达。
  
  毛姆写作的方式是很特别的,他喜欢把自己放在故事中,以现实里自己的身份----作家,合理化故事的进程,一边作为一个旁述者客观地描述,他不只一次在向读者解释这个情节的客观来源,说明自己在哪里加了想象,让你觉得小说像真的一样;另一边他又作为现实价值观的代言人,不断向主人公的价值观提出质问,似乎是代读者发问一样。但最终你可以看到,他只是借着故事的壳,说自己心里的两种声音。无论是画家还是拉里,他都未必认同他们对世俗人情的冷漠,但一边他也为他们辩护,道破那些感情的虚假之处。我们都一样不曾超脱,而正是这种留守,给了我们对比思考的空间,就像那些画家的天才画作或许我们不懂得欣赏,但是他们的人生哲学却给我们更多启示。还有一点便是,这些故事诞生的前提,无一不是在历经了生活的种种滋味后,你要经过了在乎六便士的阶段,才能体会到月亮的好。
  
  我一直都不想放弃月亮,而这必须要有六便士的对比才有可能,所以我也并不拒绝承担人生的责任,我会觉得必须要经过那些故事,经过对人世的观察,才有可能让自己更明白生命的真义。
  
  以前我以为远离家乡历尽世情可以,这段历程的确是帮我认清许多现实的东西,但却也更坚定了我内心的别扭。我知道我一直会这样下去,我始终无法和那些俗不可耐的嘴脸和睦而处,我还是打心底里瞧不起他们。即使一样样打击接踵而来,逼迫我承认某些处事哲学的必要性,我还是无法和他们一样娴熟地表演。我无法不承认,那些以虚荣为目的的生活方式曾经抓住过我,我曾经放任自己被奴役过,但是我因此而表现出来的俗气却着实是让我难堪的。有些人或许会觉得我假,当然了,我从来不知道如何在那种情境里表现得真,我本来就不是那样的人,连假装都力不从心。
  
  有些朋友一直追问我为什么喜欢北京,叫嚷要去北京,最终又无法做到。其实很简单,我喜欢北京那拨搞话剧的,那拨搞音乐的,那拨搞媒体的,总之就是那帮文艺人的圈子,在我还不太懂事的时候,从那些人的作品里多少看出一点不同来。某些长辈劝诫我,那些人是很脏的,无非是在说他们在道德上把持不住自己,但是在这一点上我又和毛姆一样了,天才就是天才,和道德无关,而我,我喜欢天才。只是可惜的是,慢慢的我又在那些人身上看出许多做作的成分来,我发现他们很多时候一样不得不为生活所迫,我就会胆怯了。我不太相信自己能够超脱其外,反而害怕自己最终也会和他们一样,不得不端着。而更重要的是,这么多年它成为我不断鞭策自己的一个借口,一种因为得不到而形成的巨大精神支撑,让我至少还保有做梦的权利,一旦连这个借口都变成六便士,我就彻底连望月的可能都没有了。
  
  当然,真正的艺术家并不是现实里的失败者,他们是主动放弃作为一个现实成功人士的可能,去寻找另外一种人生意义的:“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我相当欣赏这种态度,很期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淡泊名利,淡泊世人的评价,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存。有的时候我会赌气,会想证明给某些人看,但是最终我会发现,那些人的偏见并不是因为你的缘故,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那样庸碌的人,他们假装看不到你的特别之处,假装否定你的人生哲学,无非也有一种隐隐的疼痛在里面,慢慢理解了这些以后,我会经常规劝对我怀抱期待的人,不用为那些人而烦恼,他们根本不参与你的真实生活啊。
  
  除非真正找到让自己淡泊宁静,与世无争的生活方式,我还是会不太安分的。我以前觉得有没有人理解我这种反叛性很重要,所以喋喋不休也说过许多,但是现在我觉得其实不然,这种不理解其实反而给我保护。我并不需要解释太多,同一个世界的人,一点即明,而跟你另一个世界的,永远南辕北辙。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象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
  
  我把以上这些滔滔不绝讲给了某个信任的人听,我并不要求任何回应,因为我知道不会有任何我期望的回应。我喜欢那些善良的人,我愿意和他们作朋友。但是我也很清楚,在精神世界里,可能注定是要孤独地行走的: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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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你敢站到镜子面前好好的端详自己吗?当你在努力探寻究竟什么是你真正的梦想时,你可以保持自己心灵的纯粹吗?当你最终发现自己的梦想为何物时,你能拿出足够的勇气去追寻它甚至仅仅是面对它吗?
  
  这世上能够有勇气追寻梦想的人是极其少的,甚至连拥有梦想的人都是少数。绝大多数时候我们摸着手里的六便士,寻思着要从何处寻觅第二天的早饭钱的时候,我们连抬头看一眼月亮的心情都没有,所以斯特里克兰德的形象会让许许多多的人敬仰。可是我总觉得毛姆想告诉我们的并不是简单的梦想如同月亮,华丽而遥远。小说是描写一个艺术家的,可小说不仅仅是写给艺术家看的。每一个读完它的人也许都会陷入一种沉思,究竟我的月亮是什么,而我的六便士又是什么。
  
  查理斯追寻梦想的勇气却深深地打动着我,或者说即使是他正视自己梦想的勇气已经另我佩服不已。他所憧憬的最终在塔希提岛上的生活在他眼里是崇高的,在世俗眼里却是卑微的。即便在当今,大溪地已经成为举世闻名的旅游胜地,生活条件已经极富吸引力的情况下,在岛上寄居一生也是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的。而他做到了,并且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走完了自己的余生。小说最后说他在那里完成了人生最终极的作品,而又在身后嘱咐埃塔将之付之一炬。这个设置在我个人我看来未免多余了,那副标志着查理斯最终得到他追寻多年的艺术境界的作品,让更多人觉得那就是月亮。而我觉得这样来看依然世俗化并且和查理斯的人生哲学格格不入了。即便没有这副作品的诞生,查理斯也是登月成功的人,从他放弃在伦敦的优越生活那一天起,他已经开始走上登月之旅,他放弃了在巴黎的画室和甘愿为他而死的女人时,他成功了一般,熬过在马赛的岁月前往塔希提的时候,当这个天堂般的岛屿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已经把月亮揽在怀中。最终在岛上的那一段生活,无非是给予了他艺术上的成功以及后世被人们敬仰的充分理由。
  
  斯特里克兰德最初的那种生活在我的眼里常常已经是月亮的代言词了。一个事业有成的券商,有令人羡慕的收入和生活,有一个忠诚得体的太太和一儿一女。说实话这些东西也是我所梦想的,我想还有很多人也跟我一样。当然会有不少人在看了小说之后言不由衷地羡慕查理斯能够视物质生活如粪土,然后感叹一句“哎,我不是天才,没有这么纯粹的梦想”,对此我无法表示认同。我想我并不会因为这些在小说主人公眼里一文不值而去贬低其价值。查理斯有查理斯的活法,我有我的活法。并不只有甘于清贫追求真美的梦想才有意义。梦想就是梦想,无论它看上去像月亮还是像硬币都没有关系,一个具象的东西究竟是美还是丑本来就没有定论,而追寻梦想却是不能不被人们承认它的崇高与美丽吧。
  
  所以安静地站在镜子前面端详自己,想想看自己的梦想究竟是什么?也许是成为设计大师,也许是成为百万富翁,也许是娶校花为妻,也许是嫁入豪门,甚至仅仅是在五星级酒店的旋转餐厅吃一顿大餐。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勇气去承认这就是自己的梦想,有没有勇气去承认它对自己有多么重要,然后,有没有勇气去追寻它,即使追寻的道路和自己现在的生活南辕北辙。做了,手中便是月亮,反之,即是六便士。
  
  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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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月亮和六便士”这个诗意的名字来源于毛姆写的小说名。讲画家高更的故事,然而却勾起了无限的感慨。就想一条始终储藏在自己内心暗屋子里的秘密被作家的笔一按,吧啦开关开了。“月亮和六便士”蹦跶在脑袋前,工作、吃饭、坐车、散步随时蹦出来非逼自己严肃起来不可。
  
      先来说说这“月亮和六便士”,蕴涵了世间所有艺术家们的苦难。是的,里面有太多的苦难;月亮,多么赋有诗情画意的物体啊,夜间艺术家们一起观望的大概就是月亮,仿佛窗前一盏孤灯给予一点灵感的照耀;六便士是英国的钱币,当他抬头观望月亮的时候不知道有没忽略脚下的六便士呢?艺术家们总有被贫穷压弯了腰的时候,那时候六便士便出现了,闪着另一种物质的光泽在脚下呼喊叫嚷,直想跳进衣篼。这时候艺术家不仅仅为艺术,更多是不停的取舍,不断在生活旋涡里挣扎。挤上艺术之路走下去还是不得不低下头捡拾那六便士呢?
  
      大概只有最强大内心的人物才会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吧!而首先是平凡的肉身,五腹六脏,七情六欲样样具全的我们,于是在选择低头捡起,但那是那么一低头的瞬间羞愧熏红了脸颊,愤怒跟自身热烈辩论,享乐也变得沉重,悲伤却不能理智气状,因为看起来像无病呻吟。像一场宿命,却无从丢弃。无论怎么样生怕毁玷污了一点“艺术”这个词。到后来选择和挣扎久了,灵魂的苦思和现实的冷酷像两股强气流,不停的争夺拉锯,最后显现在面孔上,有着沟壑一样的褶皱。为他所准备的盛世年华还未绽放就过早地预示了落幕的那刻。而人们伸起尊敬的旗子对这些走上“荆棘之路”的勇士表示敬意,仍然一边可怜他们的坚持。
  
     在《月亮和六便士》一书里我看了另一种不会衰败的强大内心。这是毛姆写的画家高更。书里的高更一点也不可爱,他冷漠、爱讥讽朋友、脾气不好、抛妻弃子、不为爱情停留半步、生活穷苦到处借钱不还.......可是他又是那么可爱,对生活不期待不抱怨,一头艺术里面只为自己的灵魂而癫狂。他把自己放逐在非洲小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一起,只为寻找梦境;还在生命的尽头满身的皮肤都腐烂了发出恶臭,仍挥笔在墙壁上作画。体内似乎总有个声音追逐他,一直煽动着不让心歇息半刻。人们说他是魔鬼附了身,是个可怜的人。我却被他强大的内心深深折服。宁愿放弃伦敦的舒适生活四周流浪,连饭都吃不饱。然后到他死之前只卖出一副画,在死后人们称为天才争相为他写传记。仅此而已,仅此而已,他是不在乎的,他只在乎自己有没有画出满意的作品。尽管我不太懂欣赏画画,可我知道,这样的人配得上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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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这貌似是一种读后感——读《月亮和六便士》。
  
  在这本书之前听说过但并没有读过毛姆。而选这本书的原因一是它的性价比蛮不错,二是简介上说这个故事“取材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书中“深入探讨了生活和艺术两者的矛盾和相互作用”。
  
  这本书前两章比较难读。大概是抒发和评论式的语句太多,所以尽管非常幽默(记得任谁评毛姆都会说他很幽默,犀利的幽默),还是让人在读过后就把书合上放在枕头边将近一个月。再随意翻开时就看到这么一段:“我也看到许多像小老鼠似的瘦小枯干的老处女,说话柔声细气,眼睛滴溜溜乱转。我对他们那种总是戴着手套吃黄油土司的怪毛病常常感到十分好笑,她们认为没有人看见的时候就偷偷在椅子上揩手指头,这让我看着也十分佩服。这对主人的家具肯定不是件好事……”
  
  这段话太强悍了。光想象着那种场景,什么老鼠一样的瘦小的女子啦,眼睛乱转啦,戴着手套去拿黄油涂得厚厚的土司啦,偷偷在椅子上揩手指头啦,就打心眼里想大笑狂笑。
  
  然后对自己说,这还真是本让人没法不读的书啊。
  
  然后,一口气读完了。还意犹未尽的返回来重新看前面那基本就是由抒发和评论组成的两章。现在,那两章的内容也一样的有劲一样的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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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敢说。你的意思是:如果他为了一个女人离开你,你是可以宽恕他的;如果他为了一个理想离开你,你就不能了,对不对?你认为你是前者的对手,可是同后者较量起来,就无能为力了,是不是这样?”
  
   在查理斯(主角)毫无预兆的抛妻弃子去到巴黎后,认为他是为一个女人离家的亲人们都谴责着他,并派了“我”(全篇就是以“我”的视角来写的)前去巴黎劝说他回来。而“我”把世间人理常情说尽,也没有使查理斯那个“不折不扣的混蛋”松动一丝一毫。
  
  “我要画画儿。”查理斯说。
  
  “我必须画画。”查理斯说。
  
  这就是他四十好几了,还突然的,抛弃了自己前半辈子的所有,并且似乎也一并抛弃了良心,道义,等等。以及完全不把所谓生活的乐趣放在心上的理由。
  
  站“女性”的角度,这个人极其可恨。他反复的真心实意的鄙视着情感,不停的说,女人的脑子太可怜了,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女人是软弱的,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站在“常人”的角度,这同样是个能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人。他让朋友家破人亡却仅仅感觉“有些惭愧”,他对别人的好意一律咒骂,对伤害,欺骗,等等都毫不为意。
  
  整个世界上让他在意的事情只有一件:画画。
  
  但是,直到他死去后,才被世间承认为伟大的天才。
  
  “他画得怎么样?”
  
  “他在这上头完全没有才能。”
  
  “别问我这个,我完全看不懂,我这辈子没见过这种画。”
  
  “什么时候也挂不出去,别人会笑掉大牙的。”
  
  “当我初次看画的时候,为什么居然感到非常失望。我当时丝毫也没有感到艺术品本应该给我的那种奇异的激动,我看思特里克兰德的绘画,只有一种惶惑不安的感觉。”
  
  “我看到的是一个奋力寻求表现手段而备受折磨的灵魂。”
  
  唯一使人不折不扣的惊叹的是主角在小岛上身患麻风,双目失明,不久于人世时在木屋的墙壁上画下的伊甸园。
  
  “如果能够这样比较的话,出许一个人看到开天辟地之初就是怀着这种欣喜而又畏服的感觉的。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它有含着某种令人恐惧的成分,叫人看着心惊肉跳。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探索到某种美丽,又可怕的秘密。这个人知道了一般人所不该知道的事物。他画出来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骇的东西,是不属于人世尘寰的。”
  
  于是看到这幅画的医生惊呼:“上帝啊,这是天才。”
  
  这幅画被烧掉了。他要求他生命里最后那个,爱他也懂他的土著女孩,在他死去后,烧掉屋子,和画。
  
  就是读到这里时,突然理解了为什么他的太太阿美会因为他为了一个理想背叛他而无法原谅。(果然,就算不甘心,也不得不承认女生是比较在意这类事情的道理= =)
  
  这个人抛弃了世间所公认的几乎全部伦理,包括自己的身体,唯一珍视的只有他的理想——他的灵魂。
  
  你最爱的人的灵魂背离了你,你怎么可能原谅?!
  
  而就像故事里的“我”了解着主角的种种恶劣做为却又无论如何无法憎恨他那样。读着这个故事的自己也无法。
  
  何德何能,敢去憎恨一个用自己在人世的全部去换取,去实现梦想的人啊。
  
  先入为主吧,读罢倒想起在蜂蜜和四叶草(这两作品都很好,不过也有种种无法摆在一起的理由,不管了~)里看到的话:生存的意义是什么?有人把“恋爱”放在首位,也有人无关喜不喜欢,而是生来就秉承着“必须要做到的事情”,这两者没有谁对谁错,大家只是在那个瞬间,交给本能来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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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至上?
  
  是心,是情,是理,是梦,还是什么?
  
  伟人那种令人敬畏的放下和执着咱可不敢想。估计也只能在某个瞬间,交给本能来判断了。
  
  ps:果然,无论多少人多少枝蔓都能理得清清楚楚,幽默,犀利,对人的内心描写透彻。毛姆厉害得要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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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知道英國作家毛姆是口吃患者,那么你读《月亮和六便士》是不会体会其中的智慧和幽默感是完全发自无法口头表达的内心,就不易于体会到他在书里对精神疯狂追求的男主人公那种赞美的态度。无论作为现实的作家,还是小说里那个以第一人称讲述出现的年轻作家,毛姆创作故事的动因很简单,了解人们的心理动态和尊重个性的选择自由。
  
   《月亮和六便士》以画家高更的一生为原型创作,讲述了一个为了追究内心自由和精神胜利的画家冒险而又飘荡的大半生。思特里克兰德这是故事男主人公的姓名,他的前半生是循规蹈矩的经纪人,拥有sociable才能頗佳的太太和两个漂亮可爱的儿女,生活雖然平淡卻安穩,寧靜。上層社會,文人雅士,流传全新的出版新闻,流传艳丽的绯闻风流事,有一天,所有人的注意点都集中到这个并不惹眼的家庭上,因为,思特里克兰德逃跑了,他抛弃掉他原先所有的生活,钱,名声,家庭,所有的一切,离家出走,然后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回来过,直至死,也死在了别处,那座太平洋上叫做塔希提的小岛上。
  
    离家出走的日子,对平常求生活的人来说,是异常的艰难,可在思特里克兰德的眼里,却完全的漠视和放弃掉。他似乎已经丢弃掉包裹着人身体的那层皮肉,似乎进入了完全精神的状态,他在饿的时候,那种动物本能出现的时候,他才会想起来,他会大言不惭的跑去慷慨的人那里谋钱,他会毫无愧色的占有他人的画室而不支一声,援助他的朋友的妻子爱上了他,为他死掉,他也不管,他只顾着想着他的画。从平常心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无赖,自私,毫无感恩和馈赠心态的懒汉,这是一个幻想狂,一个毫无人情味和丧失同情心的大坏蛋。可是,可是,超越于此,就会发现,也正是超越世俗的良莠,超越世俗的一般评价体系,这个人物才显现出如孩子般懵懂和直接的性情,他把世界隔离开,他世界和其他世界,他把自己隔离开,他身体和他身体之外,人物才不会显得那么的可恶和令人憎厌。而确实,思特里克兰德,还是有一颗与他人沟通的内心,那是在他得了麻风病后,塔希提岛上的妻子爱娃不离不弃的表白后,他的眼眶里看到了人类的情感-泪水。作为一号主人公,毛姆刻画的人物丰满而又多面,思特里克兰德仿佛四处与人为敌,可是又四处让人记忆犹新和同情。
  
    在巴黎流浪的日子,思特里克兰德挣扎在生死边缘,挣扎在精神内核相遇的碰击中,来到南太平洋的日子里,他与天地,与当地的土著人,融于自然的整体里,创作出一系列探索人们生活存在的状态和生物本源的作品,死之时,贫困依旧,潦倒依旧,生命的终结可却壮美,烟花绚烂后虚脱的死去,天边却永留下那抹逼人眼的彩色。
  
    它是一部完全的精神作品,可毛姆在里面也不忘幽默和调侃,不忘自己的夹叙夹议,不忘对世界的审视和人们的评断,相比其他更靠史实的传记片,这部小说里散发出的纯精神,既浪漫又遥远,我认为,能够作为在世俗世界里浸染已久的我们的一种灵魂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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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书只是薄薄的一本
  但在毛姆充满才思的笔下
  读来精彩非凡
  整本书睿智哲理之句不断
  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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