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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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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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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421#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http://msn.ynet.com/view.jsp?oid=49356156&page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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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第二次读这书,想象超越了现实。
  
  如果你是个受害者,就温柔地招他回来,狠狠地,狠狠地把这兰皮的书扔到他脸上,叫他,滚。但如果最令人生气又没辙的,是他只到处挖坑,抬脚就走,温柔也不能使他偶尔流连一次,你的暴怒就会像积蓄了全身的力气打在一团棉花上,丫却连个反作用也懒得給。你伸着软绵绵的拳头,气得发抖。
  其实你有办法报答他。
  給自己挂那么高,就跟他多阳春白雪似的,其实那光不过是众人眼里打出来的光让他給反射了,又借着闪亮之口干了太多糙事儿,不能原谅。你可千万别抬头骂他,伤着颈椎伤了淑女的范儿,他没准还从天上給你口唾沫,你就乐意,端个脚盆打桶水,从脚盆里瞅他,随他亮吧骚吧你一边洗脚一边嗑瓜子一边跟欣赏个笑话似的。那是你的脚盆,他就有本事在天上亮得着火,也没本事从你的脚盆里蹦出来。
  你看他急不急。
  他其实特在乎别人是不是高看他,只是不肯承认罢了。哪有想发光只为自我欣赏的,他只在夜里亮骚,也是因为比不过太阳,又想落个低调不讨好世人的美名,他就高兴别人白天心里盼着他夜里嘴上赞美他。
  所以你可算是糟了他的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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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我所谓的伟大不是走红运的政治家或是立战功的军人的伟大: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
  读完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领略过思特里克兰德的奇诡人生之后,再回过头来看篇首的这句话,顿觉那些字句分量陡增,就好像一道已经应验了的咒语,字字都在昭示自己的绝对正确。
  看过很多对此书的评价,几乎都在讲艺术与现实的冲突、理想与责任的矛盾之类,我只觉得,这些冲突矛盾都是理所当然的。作者并没有在故作深沉的探讨什么关系,试图解决什么问题,因为《月亮和六便士》根本就是一个关于且只关于天才的故事,而在这样一个故事里,前面那些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自明的。或许读者会感到疑惑,然而这本小说本身是一个坚定有力的句号,与发问毫无关联。毛姆只是在讲述一个故事,在这本书里他仅仅是一个作家而已。
  无法否认,从不同的眼睛看出去,这个世界是不一样的,而问题在于人们有的时候显得过于要求看到一个一模一样的景象。上帝要让人们分散,纷繁的语言绝不是他老人家创造的唯一武器,隔阂与互不理解作为一种人性跟随人类出生,这才是最致命的。
  从某种角度上说,人间的每个角落都充斥着无法沟通和不可理解,每个人真的就是一座铁塔,只有上帝在云端悠闲的发笑。而在世间所有的鸿沟中,最难以逾越的恐怕就是天才与常人之间的那道。或者是天才的眼睛看的太远,追上了时间的脚步从而被此刻遗弃,又或者是天才的眼睛根本就和常人迥异,看到了一个完全异样的世界,总之那道沟壑因为两类人感性与理性上的的巨大差距而注定难以跨越。如果说常人是孤独的,那么天才简直就是孤立的。
  在对天才的理解上,毛姆使我想到叔本华,他与叔本华的不同只是在于,后者描绘了一个轮廓,而前者则丰富了它的图像并涂上了鲜艳的颜色。
  孤僻另类不容于世俗,思特里克兰德举止言行是旁人感到无法理解的,即便是大好人施特略夫,他能够完全包容他,甚至能够领会他的作品,却也仍然无法理解他这个人。其实思特里克兰德是可以和常人和睦相处的,只是因为他身上的反叛因子太多,才变成了一个面目可憎的讨人嫌的人。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会令人感到恐惧的人。
  在塔希提岛上,那里原始的环境显然让思特里克兰德看上去正常了不少。但即使是在塔希提,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可以和旁人正常相处的人,他却依然还是无法理解的,因为这个人,这个天才,完完全全是一座最坚固的铁塔,没有门窗,不存在缝隙,这座倨傲的铁塔的唯一开口只通往上帝和他自己的心灵。
  叔本华说,只有那些通过自己的劳动--不管只是实际性的工作抑或理论性的作品--追求纯粹客观的目的,而不是谋取个人利益的人,才是伟大的。哪怕在现实生活中这一目的受到了人们的误解,哪怕这一目的因此缘故变成了一种过错或者罪行,这种人仍是伟大的。
  思特里克兰德活脱脱就是这种天才的最完美定义。他的一切世俗的罪行因此可以被完全忽略,或者更应该说是那些罪行已经不成立了。相反的,所有指向个人目的的行为和努力都是渺小的,而思特里克兰德恰恰是一个可以对舒适无所需求的人,即使他还存在已经被他降低到最低限度的性欲求,然而他已经对此表现出最大的厌恶了。
  对于自己心中的庙宇,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最虔诚的朝圣者。
  
  “你离开欧洲从来也没有后悔过吗?有的时候你是不是也怀念巴黎或伦敦街头的灯火?怀念你的朋友、伙伴?还有我不知道的一些东西,剧院呀、报纸呀、公共马车隆隆走过鹅卵石路的声响?”
  
  很久,很久,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最后他开口道:
  
  “我愿意待在这里,一直到我死。”
  
  和这段沉甸甸的文字携带的力量比起来,世俗的那些伟大真是轻如鸿毛,如同一枚便士无法和月亮作比。心不为形所役,陶渊明抛却的仅仅是浮名,而思特里克兰德才是货真价实的践行者,他连同肉身都不要。
  政治家和军人的伟大,在天才世界就是荒谬,就同天才的伟大在世俗世界是一种荒谬一样。
  而身处凡夫俗子的世界者如我,对那月亮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然而又深知做事、做人那般透彻决绝,得要消耗多少精力、多少力比多,那只有不世出的英雄才做的来。我需要地砖和便士,那些最有用处,而我还知道钻石和月亮更有价值。
  月亮有月亮的法则,便士有便士的秩序,毛姆的聪明就是把他们放在了一起,然后就像村上所说的,在一堵墙和撞向墙的蛋之间,选择了那只最具力量的蛋。
  然而毛姆本人,却不是他自己书中认为的那样一种天才。不过他的确算的上天才,一个世事洞明、修炼成精的通人。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关于月亮的书。而且在大部分时间内,这只月亮处在了便士的轨道上。对于常人来说,明了宇宙中的行星各有各的轨道是最重要的。你可以选择人生,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伟大或者平庸(其实这无关紧要),但最终的规则制定者只有上帝,而不可能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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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回想起十几年前的阅读经历,我深感欣慰。对于自己年轻时期思想上的攫取方式,并没有追随大众——随便在书店抱回一本金光闪闪的大部头名著,强忍着压抑心底的阅读快感,诚惶诚恐地对着晦涩的文字看上几十页后,便搁置一旁,让它成为书香式的装潢,等日后登门拜访的客人可以见证自己的阅读量,奉承自己见识的宽广,从而得到虚荣心上的最大满足。
      我并没有这样做——当然,这并不等于我诋毁了名家,卡夫卡、马尔克斯、小仲马、茨威格这一串灼灼发光的名字,不会因为我这种小人物的忽视而减轻份量,世人对于他们在文学思想史上的贡献,永远都会感恩戴德,心存虔诚。我反对的是,一个未经磨难的人想在课堂上挖掘鲁迅“夜莺”式的生活,一个从不知道叔本华为何物的人去看《城堡》一句句哲学大师式的对白,一个还在练习修辞手法的学生去应付茨威格那些意识流文字。如果我们卑微的心还不足以感知那些伟大的灵魂,我们可以退一步,去接受那些涓涓细流,让它们引导我们阅读上的快感。
      自己当时这种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的阅读价值观,不见得放之四海而皆准,却是最好的权宜之计,我信赖它就如毛姆信赖自己的性取向那样:“我是四分之一正常,四分之三同性恋,不过我尽力说服自己是四分之三正常,四分之一同性恋。”当然,他那四分之一对于凡人来说,也够不正常了。
      毛姆叔叔,用法文读拉辛,用西班牙文读柯尔德隆,用意大利文读但丁,用德文读歌德,用俄文读契科夫。
      毛姆叔叔,做过助产士,做过间谍,做过演员,做过救护车司机,做过二战宣传员;写过短篇,写过长篇,写过戏剧,写过电影剧本,他七十年前写的《剧院》又被好莱坞拿出来重拍。
      毛姆叔叔,拘谨,酸腐,势利,厌世,嫉俗,是专写“通奸在中国、谋杀在马来亚、自杀在太平洋岛”的作家。
      毛姆一生都在享受他的四分之三,掩饰他的四分之一,好在就他这掩饰的四分之一里面,也足够我们仰视了,这点在他的《月亮与六便士》中显露无疑,山水毕露。毛姆在书里极尽述事之能事:直述、追述、旁白、议论,我们穷尽毕生所学来的、与未抵达过的语言技巧,他用起来却浑圆天成、不动声色,就像在一个夏日下午与街邻喝茶寒暄一样,他的笔触就像一个有多年临床经验医生手中的解剖刀,将那个俗人眼中视作恶罗刹的画家内心剖析出来:如何到中年突然离开早已赖以生存的上流社会与抛妻离子、如何的过着落魄的艺术流浪者生活、如何的勾引救命恩人的妻子、如何的曲意去用物质上的潦倒来历练自己的灵魂——种种不可思议,在经毛姆以假乱真的手笔之后,都成为人之常情,述事技巧之高让人拍案叫绝,就算是最苛刻的评论家,也无法从书中找到技巧上的一丝瑕疵,所以看过他这本书的英国人是可怜的:书中那位印象派画家是英国人呢还是法国人?是叫斯特里克兰德呢还是叫高更?
      亚里士多德说:“所有在哲学、政治、诗或艺术上有杰出成就的人士都具备忧郁的气质。”毛姆在为这位画家立传的时候,却推翻了这一法则,对于这位画家为何人到中年,却突然抛弃自己经营多年的上流社会,我作出以下解释:当下流社会无休止地与贫乏做困兽斗的时候,上流社会也在和“厌倦感”作持久战,他们闲暇到有足够的时间去凝视窗外,然后察觉到自己内心的孤独,此时,内心上财富的多寡便显著出来,进而察觉到思想破产的危机。叔本华说:“人要避免灾祸的最好方法,莫如增长自己的心灵财富,人的心灵财富愈多,厌倦所占的地位就愈小。”画家冲破这层藩篱之后,逃脱了浮华,内心上的充实感让他能以爽朗的态度应对潦倒的生活,而一个人的内在愈多,求之于他人的愈少。据此,画家为何在勾引了恩人的妻子后,却对道德上谴责冷眼以呲的做法也不攻自破,他用自己的道德准则,来对抗世人的口诛笔伐——“你以为她爱他?她少女的时候去一位伯爵家做家教,被那家少爷勾引弄大肚子败坏了名声,正举目无亲的时候他出现了”。
      值得一赞的是,尽管毛姆的铺叙是如此的完美,语言是如此的睿智,从头至尾却从不道破,书中画家的是非黑白与美善丑恶,全让读者个中慢慢体会,自然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读者可以抛开平常的桎梏评头论足,不也是阅读上的一大快感?
      毛姆的一生有过很多是非,比如他的性取向,但是,正如他在这本书里说的那样:“受人挪揄讥嘲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他辩护或甚至对他赞誉也不再被看作是某些人的奇行怪癖,他的瑕疵在世人的眼中已经成为他的优点的必不可少的派生物”,或许我们迟钝的心灵,永远也无法与塞万提斯在监牢中写堂吉诃德时的想象力相比,但是我们可借取他们的文字,来无限近抵达,便以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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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年届中年的的证券经纪人,忽然之间抛妻弃子离家出走,从伦敦到巴黎,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以无限的热情开始了他的绘画创作。巴黎的同行们都看不起他,唯独有一个被他看不起的画家发现了他,把他当作天才。在他生病的时候,画家把他带回家悉心照料,他却在康复后离开时,带走了画家的妻子。数日之后画家的妻子因为和他的矛盾服毒自杀,而他,在此之后辗转到了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在那里,他和一个土著女子结婚,生活在一片荒林中的小木屋里,他终于找到了自己苦苦追寻的东西。生命的最后时间里,他在屋子的四壁和顶棚上画出了精妙绝伦的伟大作品,却又要求他的女人在他死后把房子整个烧掉。
  
  《月亮和六便士》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小说的名字也堪称经典。故事主要探讨的是生活和艺术之间的关系,六便士和月亮正可以用来确切的表明这种关系。幸福的生活是大多数人的追求,主人公的内心却更倾向于艺术追求。此人头顶上的皎皎圆月,只不过是彼人脚下一枚六便士的硬币;而此人脚下的硬币,却可能正是别人眼中的圣洁的明月。
  
  其实根本没那么复杂,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月亮,它高挂在自己的头顶,闪耀在自己的眼中,和别人丝毫没有关系。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他妈的OK。别人怎么看关我屁事,老子是出来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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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自己一年前写的书评,现在看来也基本符合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这书也许没什么现实的帮助,但看得好痛快!思特里克兰德打碎了枷锁,从生活逃了出来。自己曾经过得很压抑,那没关系,现在可以痛快的欣赏思特里克兰德戏谑生活。
     前几章的描写的生活富足安定,人们忙于各自的交际应酬,生活貌似完美的无可挑
  剔,但却感觉已被这种生活压窒息。像《大碗岛的星期日下午》这幅画给人的感觉。然而你
  却什么也不能说,因为在大多数人眼中,你的生活是如此幸福,你胆敢再说什么,斥责之
  声如洪水般袭来将你淹没。所以思特里克兰德做的最好,做的滴水不漏,司机抽身离去。
   看到他留下的简洁的信终于可以笑着看下去,新生开始了:)
     不得不承认思特里克兰德冷漠,冷漠到令人心寒的地步。对于任何人任何时他只有一
  句:“这与我有关吗?”他是真的不关心,不是矫揉造作。他为何可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
  他甚至不曾祈求过能出现理解自己的朋友,不是因为被伤透了的赌气,而是真的可以不需
  要。这种能力实在太强大了,简直令人嫉羡!
     一个灵魂得不到安宁的人,以出走去寻求内心的平静。像是生来就带着魔鬼的诅咒,
  必须为了那个永远没有答案的问题放逐自己,唯有此才能稍许减轻心灵的痛苦。绘画只是
  个表达的手段,真的只是个手段而已。思特里克兰德爱的是绘画吗?茫茫大海,一个落水
  的人,要抓住一块浮板,将全部的热情全部的渴望全部的挣扎都寄托在这个浮板上。如果
  他真能得救,救他的只是自己的意志,那块浮板的唯一作用就是具象的承载了他的意志。
  但是没有那块浮板,意志又像找不到宿主的幽灵,无所寄托。有人选择文字,有人选择绘
  画,有人选择音乐,但终究殊途同归都成了大师:)
      在巴黎得到了什么?绘画的技术,还有就是同样由文明社会带来的痛苦
       塔希提是具化了的自然,自然出的问题终究还要回到其中寻求答案。这也许就是那
  些人在痛苦孤独时唯一想做的就是回归自然的怀抱的原因。在文明世界中越叛逆的人,在
  自然面前越是温顺虔诚的孩子。   思特里克兰德爱爱塔吗?他爱的只有自然,塔希提散
  发浓烈的自然气息,于是他爱这片土地。爱塔是这土地上的可爱姑娘,因此他才肯与爱塔
  在一起。似乎有点像柏拉图式的爱情。通过追求美的化身而追求到美的本质,他们爱美的
  化身吗?即使爱,也许也只因为她是“美”的化身。
       塔希提很神奇,也许真是这样,也许是作者的有意安排美化塔希提。到岛上之后理
  解思特里克兰德的人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的冒出来,其实这时描写的那几个人物因为更平和
  有时比思特里克兰德更可爱一些,那个用生活实现梦想的船长,那个一瞬间就决定了自己
  命运永远留在亚历山大港的医生。
       最后的那幅画在墙壁上的画似乎很像高更的《我们从那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那里
  去》。为什么毁了它,得到的答案还不令自己满意,还是用他那一贯的戏谑讥讽的态度最
  后再报复一次世人,还是觉得无人配的上欣赏这个答案
       
       想起书中有一段作者说他可以把思特里克兰德的出走描写的更合理一些,他可以有
  个毫不通情理的老婆,然后遇到一个很富有但很遗憾自己没去完成绘画梦想的老人使他幡
  然醒悟。这样会让一切都更合理一些。但事实上什么都没有,我们的主角不需要任何外在
  推动力,内心的原动力就足够了,内心的力量已强大到足够让他忍受物质上的苦难放弃那
  些看似很幸福很有价值的东西
       还有那个深深占据人的灵魂的问题是什么。一生都在找答案,但问题的真面目自然
  都没让我们看清楚。注定悲剧,但依然继续,像一个明知会失败但依然战斗的悲剧英雄。
  
       他对女人的态度。觉得他抛弃妻子没有任何错,他抛弃后来的情人也没有任何错。
  他错误的根源就是根本不应该去招惹不属于自己这个世界的人,害人害己啊。除了亲人,
  别再揽任何人的责任到自己身上,既然根本付不起,从开始别去折磨别人和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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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生命的热情何在
  ——从一个角度评《月亮与六便士》
  
  
  英国作家毛姆的代表作之一《月亮与六便士》是根据著名画家高更为创作灵感的一部虚构人物的传记小说。虽说是一位真实的历史上从不曾留名的画家,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的艺术形象确实是立体、饱满、极具代表性的。一个特殊的身份让他注定卓尔不凡——斯特里克兰德是个绝对的天才。他前半生平淡如白开水,故事的起点应该是始于他毫无预兆的抛弃妻儿、工作孤身前往巴黎追寻自己的绘画梦想,随后便是这位性格恶劣、完全不通达事理的天才与常理、道德、金钱、爱情、朋友高唱的反抗口号,与之相反的是他对美的义无反顾、激烈奔放的追求。
  评论家们对于“月亮”和“六便士”的理解一般是:月亮象征崇高;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货币,代表现实和卑微,两者都是闪闪发光,都是圆形,本质却完全不同,兴许就是理想与物质现实吧。我是比较赞同这个大众的理解的。斯特里克兰德的追求完全献给了月亮,于是他就对理想之外的一切挥别,争分夺秒地尽所有的时间去描摹心中的美。这样的追求方式是奢侈而危险的,人生有很多条路,有的平坦宽阔,有的崎岖狭窄却通往巅峰。前者容易走,是绝大多数人选择的平凡的生活;后者却是险象迭生,极其容易得不偿失,萧条一世,然而他就是真正的伟人的道路。斯特里克兰德便是进行了这样的选择。他的代价也是非常巨大,时常穷途末路得需要别人救济,几乎无人赏识,他的道德声望也统统令人唾弃等等。天才是稀世的,能够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绽放光芒的天才也是少而又少。《月亮与六便士》给踌躇满志的人们注入勇气,也让人慎重了步伐,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只能成为一个“我”一样的天才的旁观者,至多也不过是能够赏识斯特里克兰德却被他凌辱、背叛、掠夺的那个憨厚傻气画家施特略夫一样,艳羡着自卑着,最后退回自己本应属于的平淡的人生舞台。他明白,自己热爱美,却无法创造美,只有那个鄙弃自己的斯特里克兰德才是受上帝恩宠的可以创造美的人。
  
  美在斯特里克兰德的生命里算是什么呢?我想这就是他所追求的生命的热情。而什么算是美,作者也给出了答案。
  
  斯特里克兰德来到塔希提。塔希提岛,它更著名的名字应该是大溪地,角色的原型高更正是在这里写下了著名的《生命的热情何在》。同样的命运写照也是:“在蛮荒乐园终老,在棕榈树间漫步、作画…”我想,我们所具备的常识和道德观是在文明社会生活的必须,无论什么再非凡的人物提出再怎样的反对也都是不能舍弃的。但单单就生命的奥义来谈,塔希提的原始和自然才是人类心灵的归所,在那里,常识和道德也失去所有价值了。在原始而和平的古老净土,所谓的和谐不必刻意维持,也不需要人们去倡导,不需要社会规则,一切都是油然而生的。心灵的归属感在小说中的描写是多次的,其中写道一位前途无限的英国犹太医生到达亚历山大港的心理:“他的心好像被什么揪了以下。突然间,他感到一阵狂喜,有一种取得无限自由的感觉。他觉得他自己好像回到了老家,他当下就打定主意今后的日子都要在亚历山大度过。”这和高更和查理斯克兰德到达塔希提是同样的。在伦敦,在巴黎,斯特里克兰德无法对自己的作品满意,它们都不是他所追求的“美”。只有在塔希提,丛林、椰子树、种植园、土人、古老的风俗,能够真正给予他无私的爱的妻子埃塔,美无处不在。小说中斯特里克兰德的灵魂得到升华的高潮,应该是“我”听闻斯特里克兰德在居住的破烂房子的墙壁上,画下了的关于伊甸园,关于亚当和夏娃的磅礴史诗般作品。而他却命令妻子将房子烧得一干二净,让乐园在火焰中消蚀。小说中有两次他人对他的比喻,不约而同的将他比作朝圣者,只为了找到神圣的庙宇亲受灵魂的涅磐。或许是一种呼应。
  
  美是需要对照的。人类最伟大的作品莫过于孩子。书的结尾描绘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两个儿子。斯特里克兰德在绘画以前作为一个证券经理人和英国妻子生下的儿子,成为了牧师,是他本人唾弃的卫道士;而和埃塔生下的儿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由此,作者的倾向是明显的,这位父亲毕生追求的美在他的次子身上完全地绽放,闪烁着我们文明社会稀缺的,无与伦比的生命的热情之光。
  
  
  
  
  
  
  
  
  
  (因为是周末读后感作业,又不准随意而谈,所以做作腔调,请体谅吧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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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书看完了。。我上当了。。。
  
  倒不是作者写的不好,而是书里主人公的人让我恶心。
  
  主人公,从个人来说,完全随性而行,为艺术、为自己的精神可以放弃一切物质的外在束缚。
  
  上面一句话,我更正一下,那是正面的说法,更实际的说法是“绝对的自私,只向周围、社会索取自己需要的,不需要的就唾弃。完全不在乎别人的感受,完全不在乎对周围的影响。”
  
  就一个十足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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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早上4点半左右
  麻雀 喜鹊等各种鸟醒了 叽叽喳喳的叫
  5点左右 天基本亮了
  我开着台灯 手捧着《月亮与六便士》 饥肠辘辘 脑子里幻想着热气腾腾的牛肉粉
  天气已经很热 脚边的电扇有一搭没一搭地吹着 这个大一时老爸给我买的小电扇 陪我着实度过了4个夏天 期间被白二摔裂了叶片 又被心灵手巧的我用502和透明胶修补好了 曾经想以35快钱的价钱把它卖掉 最终没能成交 送给了李衍昕
  6点 宿舍刚开门 我就急不可耐地冲下楼去 路上偶尔两三个上早自习或者打篮球的学弟学妹 可是宿舍楼下的粉店已经开始忙活门口的几口锅冒出淡淡几丝蒸汽
  正宗常德津市牛肉粉 20平米左右 几排桌子 门口几盆码子 麻辣牛肉 卤牛肉 虎皮蛋 煎蛋 木耳肉丝
  走进店里 老板熟练地用常德普通话问道 牛肉粉 不要油?
  我恩了一声 坐了进去
  不一会儿 粉端上来 我贪婪的舀了好几勺免费的酸豆角和酸菜放进碗里
  饭饱之后 路上开始有了上课的大军
  大家都精神焕发地涌出宿舍楼 我独自一人反其道而行之 走了进去
  进宿舍 脱掉一身累赘的衣服 打开电扇 继续翻书
  “我必须承认,当我走上斯特里克兰德住处的无穷无尽的楼梯时,我感到有一些兴奋。我似乎马上就要步入一场奇异的冒险。”眼皮开始打架,时针指向9点。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基本上是下午3点。起床,收拾,去外边买2快钱的豆皮,或者2.5的凉皮,高兴的话再来一杯冰镇柠檬水、茉莉茶什么的。长沙的东西真的很便宜又好吃。
  4点40,换上我得运动裤。
  5点,我站在体操房的最前排,老师已经来了。教爵士有氧操的老师长的漂亮而且身材很棒。她跳操的时候每每满身大汗,头发一绺一绺黏在肩膀上,让人心驰神往。她对我们说,你们都是狐狸精,扭起来!有时候,我会被她叫到台上领操。
  6点,跳完操,出来的时候,师大的小吃摊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烧烤,凉拌菜,煮菜,炒饭,饺子,臭豆腐,水果……花样百出。空气中飘散着诱人的混合着辣椒的香味儿。一波一波的帅哥美女们正式出门活动了,橘色的灯光下公寓门口充斥这大腿高跟鞋和飘逸的长发,顿时香艳无比。
  心情好的时候我会买上一块1.5一个的小鸡排,虽然知道那油很不干净,但还是难当廉价美味的诱惑。一般的时候,我会买一堆土豆、菠菜、大白菜一起煮出来的玩意儿回去吃。如果恰巧馋虫上来,那我回到马路的另一头买上一份麻辣烫和5快钱的鸭脖子(微辣的)。
  回去,洗澡,收拾,吃饭。
  接着,上网,上豆瓣、校内,看帖子,回留言,看电影,聊QQ。一般我只和老公说话。
  开灯,看书。虽然有一堆书,但我只看了《月亮和六便士》、《房龙地理》和《万历十五年》。
  紧接着,又听见鸟叫,新的一天开始了
  这是一天种最凉快的时候。站在阳台上,会吹来阵阵湿漉漉的凉气。望着对面密密麻麻晾着各色衣物的阳台,偶尔百感交集。
  一个人,时而孤独,时而惶恐,为过去的几年的挥霍而自责,又不时憧憬未来。
  但无论怎样,这是我不愿意再去回想的一段时光。
  这,是我在大学的最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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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利用等人的时间看了半本,再次在毛姆的书里找到了想要的感觉,一个理智与激情共存的作家,深喑情感在内心翻腾时的痛苦,却又带着阴郁的表情不动声色的讲着一个故事。与《弗洛伦撒的月光下》比起来,这本书更加的激昂,更加的飞扬不羁,也更加的沉重。它是诚实而可爱的,我确实因此笑了起来,我也确实因此畅快淋漓了一番。它超越浮华、超越华丽、超越艳俗、超越传统,甚至超越了本能。它斟言酌句却又不加思索,它深情款款却慢慢吞吞,它大意凌然却举重若轻,这正是我想要的。
      正像书中所说的那样,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这却是我这段时间以来最深的感触,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指甲不停的在桌子上滑动,刻下一条条裂痕。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上大学的时候呢,看《百年孤独》,但是很快就厌倦传说中的魔幻现实主义了,因为——不是自夸,我自己就更加魔幻。后来的《1984》也感觉一般,《捕蜂器》让我牢记于心,但又是个翻译体。
     所以说,毛姆在我心目中的地位绝对超越了卡尔维诺奥威尔马尔克斯陀思妥耶夫斯基及其一切作家,就像左小祖咒所说的一样,我爱你,你的心已属于我!!!~~~~~   
     我决定了,我最喜欢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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