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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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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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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81#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关于高更,在看到他的任何作品或作品复制品之前,我首先听到的是那个著名的故事。在那个真实的故事里,高更扮演了一个十分不讨人喜欢的角色,害得他一位朋友——比他更广受爱戴后期印象派画家梵高——无辜地丢掉了一只耳朵。
  如果大多数人跟我一样,对于高更的第一印象来自这则故事,那么,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里的这样一个判断便准确得令人汗颜了:“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任务,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深化,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中的一些小故事成为英雄通向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护照。瓦尔特饶利爵士之所以永远珍留在人们记忆里是因为他把披风铺在地上,让伊丽莎白女皇踏着走过去,而不是因为他把英国名字带给了许多过去人们从来没有发现的国土;一个玩世不恭的哲学家在想到这件事时肯定会哑然失笑的。”
  如此说来,要是在梵高和高更的时代,存在如今的经纪公司,负责对艺术家进行炒作的话,他们肯定不会一文不名地死去,虽然天才并不在乎一文不名还是家财万贯;从另一方面来想,大约也有无名的天才,因不屑或无意进行这种炒作,还在一文不名地死去,而那些善于炒作和制造新闻的庸才,便占据了大众的视野,被捧上了天才的宝座。
  毛姆是非常善于讲故事的小说家,以高更为原型创作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截取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三个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生活经历,来勾勒这个天才的一生。每一段都会着力描写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身边的人,又有一个贯穿全篇的评论人“我”来对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及周围的人进行评论。于是我们看到,起初“我”是站在思特里克兰德夫人这边的,对思特里克兰德年届不惑抛妻弃子去巴黎学画画感到震惊甚至愤怒;若干年后“我”再度来到巴黎,亲眼目睹思特里克兰德毁了他的救命恩人施特略夫的幸福,只因一时的性冲动而弄得施特略夫家破人亡,“我”再次感到愤怒,但和他进行了谈话和看了他的作品之后,“思特里克兰德是个惹人嫌的人,但是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他是一个伟大的人”;在塔希提,“我”终于听到了他周围的人对他的不同以往的评论,“他(思特里克兰德)在这个遥远的海岛上似乎同在欧洲不一样,一点儿也没有引起别人的厌嫌;相反地,人们对他都很同情,他的其行怪癖也没有人感到诧异”,就像布吕诺船长所说的“他好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之情。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我从心眼里感到怜悯。”
  也许正是通过思特里克兰德与周围人的比较,通过这些人对他或褒或贬或痛恨或同情的评价,才使我们意识到天才与凡人的差别。天才不是他自己,而是上帝的一只手,通过他在人间创造美。
  小说的结尾写到思特里克兰德死前创作的那副惊天动地最后被烧毁无缘面世的壁画,又写到“我”重逢当初被抛弃的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她的两个孩子,此时“我”已全然站到了他们的对立面——思特里克兰德那一面。
  这世上有人一心望向月亮,看不到地上的六便士;也有人盯着地上的六便士,忘了天上还有个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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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很惭愧,看了两遍依然不明白书名的含义。
  
  《月亮与六便士》不是第一本翻两遍的书,却是第一次让我感受到震慑。
  
  第一次翻完并无特别感觉。只是觉得毛姆有奇妙的构思,有趣的故事,以及许多精彩的笔触。一如简介所介绍,这是一个中产阶级抛下一切追求艺术的理想主义故事。
  
  第二次读完后觉得简介就是狗屁。
  
  毛姆善于制造新奇的架构并不留痕迹的挖苦讽刺,就像他书中所言:“艺术家较之其他行业有一个有利的地方,他们不仅可以讥笑朋友们的性格和仪表,而且可以嘲弄他们的著作”。他时不时玩弄的文字游戏里透露出对生活清澈见底的观察,“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说这话的是个聪明人,我也一直一丝不苟地按照这格言行事:因为我每天早上都起床,每天也都上床睡觉。”
  
  他讽刺作家的虚伪,贵妇的龌龊和世人的平庸……
  
  事实上,我并不确切地知道作者想表达什么,但是所感受到的激烈冲突却狠狠地搅动着五脏。在这本以第一人称的传记体小说中,作者是个该死的精英主义和大男子主义者。他肆无忌惮的嘲弄着那些庸俗又爱附庸风雅的可怜虫,并直言不讳的表达对女性的轻蔑,尤其是她们对待感情的态度。
  
  “女人们不断为了爱情而自寻短见。但是一般说来她们总是做得很小心,不让自杀成为事实。”
  
  “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
  
  “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
  
  “勃朗什自杀并不是因为我抛弃了她,而是因为她太傻,因为她精神不健全。”
  
  最糟糕的是,这些挖苦是如此合乎理性,你甚至很难辩驳。我只是漠然地念叨,是的,就是这样,那些愚蠢的女人总是这么不可理喻。
  
  作者理性的力量是强大而深邃的,他总会不失时机的将思考与格言塞入读者的脑中。很多时候,我感到自己就是那个疯癫的斯特里克兰德,一心追逐远处虚无的萤火,总想挣脱莫须有的束缚,然而我很快意识到自己远没有那么纯粹,我不会光着脚在森林跑,也不会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的在大街闲逛;我更像那个可怜的蹩脚画家史特略夫,只能炮制出一名不闻的作品,却又对真理无限渴求,对于远超出自己能力所及的世界卑微的膜拜……
  
   而《月亮与六便士》带来最大的冲击是,冷酷、理性甚至没有一丝人情味的斯特里克兰德,恰恰就是那个不被世人理解,行事从心所欲总逾矩的天才画家——那是一个需要敏锐甚至敏感的心灵和感性到缺乏逻辑的大脑才能达致的境界。
  
  这组奇妙的矛盾在毛姆的笔触下是如此理所当然,甚至很多人都忽视了它。
  
  是因为人性是矛盾的?毛姆在文中不止一次直白的表述了这点,“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劣,或者,即使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或者是一个伟大的灵魂所产生的距离感?“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
  
  又或者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
  
  我没有答案,也许毛姆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至少在斯特里克兰德身上所散发的光芒,已经超越了人性。
  
  “自从眼睛瞎了以后他就总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两间画着壁画的屋子里,一坐就是几个钟头。他用一对失明的眼睛望着自己的作品,也许他看到的比他一生中看到的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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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这本薄薄的小书注定让人读得百味陈杂。那些我们脑中预演了成百上千遍却从未付诸实施的念头,主人公都替我们圆了一回白日梦。
  
  越来越觉得冲动这种能力会因为文明而逐渐丧失,心头一热便拥有了一个或高贵或不那么高贵的理想,但常常,很快这些想法便会莫名的因为种种顾虑而给上了枷锁,进而消退、封存、乃至遗忘。世间有太多所谓的道义与责任,常常为了对别人负责,却间接对自己不负责了。不循着社会主流价值强加于你的路线方针行动,你就是边缘、是自私、是反社会,天啊,这是个何等可怕的生存环境。
  
  撇开高更传说的真实性在这书里究竟有几分可信不谈,我更倾向于把这本小书当作一个寓言来读。高更向往的丛林生活,对比高楼栉比磨肩擦踵的都市生活,哪个更顺天意一目了然。可究竟我们在留恋文明的什么,又害怕原始的什么,似乎有诸多解释,但仔细想想却又都显单薄。说到底,就是我们99%的人根本不具备这种决绝的态度,这是种极其罕见的能力,令我羡慕不已。
  
  佛说人的痛苦多半因为“贪嗔痴”,要想摆脱,只能靠“戒定慧”,思特里克兰德最起码做到了“慧”,当然更确切地说,是毛姆。于是,找到了喜欢毛姆的原因,在于他字里行间的智慧。
  
  最初读毛姆,是《刀锋》,很快又在《晃晃悠悠》里看到一个片断,提到阿莱看《月亮和六便士》,而“我”则最爱《刀锋》。我也很喜欢《刀锋》,至于为什么受感染,今天已经毫无头绪,因为连小说的内容都一点记不起来了,想来大约还是文字的缘故。而当时,凭直觉我已经知道毛姆是个可以追随一下的作家了。在他众多的小说中,《月亮和六便士》这个书名尤为别致,于是十年后再读毛姆。
  
  说实话,这个小说因为原本就是加工高更的史实,所以并无太大新意。至少,我对39章节之前的阅读完全是心平气和。但因为是毛姆在写高更,所以,这本书在关于人性和艺术方面的一些精彩描写,活生生的告诉我们怎样才算对得起distinguished这个形容词。
  
  如果强烈认同一位作家的心理描写或者意简言赅的评论段落,不管他讲的是什么故事,都无关紧要了。我想,这本书可以打动这么多人的原因,多半也在于此吧。
  
  酣畅淋漓的阅读快感自39章节施特略夫对“我”描述他看到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怪人作品后被受到的强烈震撼,继而“我”对此的态度。
  
  (P173) 但是有一件事我还是清楚的:人们动不动就谈美,实际上对这个词并不理解;这个词已经使用得太滥,失去了原有的力量;因为成千上万的琐屑事物都分享了“美”的称号,这个词已经被剥夺掉它的崇高的含义了。一件衣服,一只狗,一篇布道词,什么东西人们都用“美”来形容,当他们面对面地遇到真正的美时,反而认不出它来了。他们用以遮饰自己毫无价值的思想的虚假夸大使他们的感受力变得迟钝不堪。正如一个假内行有时也会感觉到自己是在无中生有地伪造某件器物的精神价值一样,人们已经失掉了他们用之过滥的赏识能力。但是施特略夫,这位本性无法改变的小丑,对于美却有着真挚的爱和理解,正像他的灵魂也是诚实、真挚的一样。对他来说,美就像虔诚教徒心目中的上帝一样;一旦他见到真正美的事物,他变得恐惧万分。----------写的实在太好了!
  
  我记不清这个问题是不是陈丹青回答的了。问:你认为什么才是美(大致这个意思)?答:美是让人心生恐惧(也是大致意识)。当时听了还是很受启发的。因为面对一幅静态的作品莫名到流泪的那些时刻,其实内心是没有理由的,如果非要你表态的话,还真是觉得受惊了,换成英语表达可能反倒普通些----being shocked. 所谓的“有所敬畏”,美应该是在这个范畴里的,只可惜一贯敬畏的对象都是名望、财富之流了。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于是,我们接下来读到了大段大段的“智慧之言”。
  
  P183关于爱情:“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侣伴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P184关于女人:“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的最遥远的地方邀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你还记得我的妻子吗?我发觉勃朗什一点一点地施展起我妻子的那些小把戏来。她以无限的耐心准备把我网罗住,捆住我的手脚。她要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上;她对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关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于她。为了我,世界上任何事情她都愿意做,只有一件事除外:不来打搅我。”
  
  P227: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P229:一天早晨,他乘的那艘货轮在亚历山大港靠岸,他从甲板上看着这座阳光照耀下的白色城市,看着码头上的人群。他看着穿着褴褛的轧别丁衣服的当地人,从苏丹来的黑人,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成群结队、吵吵嚷嚷,土耳其人戴着平顶无檐的土耳其小帽,他看着阳光和碧蓝的天空。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心境忽然发生了奇异的变化,他无法描述这是怎么一回事。事情来得非常突兀,据他说,好象晴天响起一声霹雳;但他觉得这个譬喻不够妥当,又改口说好象得到了什么启示。他的心好象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突然间,他感到一阵狂喜,有一种取得无限自由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好象回到了老家,他当时当地就打定主意,今后的日子他都要在亚历山大度过了。
  
  ........后半本书可谓精彩纷呈,毛姆果然了不起。
  
  可巧,昨天在《第一财经日报》看到一篇《山民航海梦》,一位山民艺术家,因为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吸引了高更,于是便身体力行用了两年半时间孤身环球航行三万五千海里,打造了一个中国版的“高更历险记”。结果,此人被评为“蓝调生活家”、被授予“时代骑士勋章”、成为中国航海届公认的英雄人物。
  
  ......这些称号,最好还是不要与高更套近乎啦,人家太淳朴了,思维基本还停留在where come where go的阶段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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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这篇小说是在广西出差的途中陆续的读的,有的部分是在火车上躺着读的,有的是在宾馆卫生间的马桶是坐着读的,有的是在飞机上等待起飞和等待降落时读的。一度地,我对毛姆感到失望,对这个索然无味的故事感到失望,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在英国,或者是在巴黎,他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心肝的冷血男人罢了,这样的男人在中国都比比皆是,在小说里也只会让人感到气愤和不舒服。
  
  然而,正想人们到最后才认识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一样,我在最后才认识到了这本小说的价值所在,在那些到了普西提岛的有一些段落我感到极其激动。这样的一个故事其实告诉人们的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是短暂的,而现代工业社会对于人的本性是压抑和束缚的,敢于直面自己,追求自身最本真的东西,而不是只去顾及别的人眼光和评价,最终才能获得自身生命的意义。
  
  每个人不都是斯特里克兰德,每个人不都是毛姆,每个人都不是爱因斯坦,每个人都不是默罕默德,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环境里,受着不同的教育的影响,世界把我们改造成不同的模样,是不是我们还能看清自己呢?关于生命的意义本身的追问没有意义,但是对于什么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的追问却关系每一个人。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生活着,总有我们的普西提岛的存在。总有我们想要的东西,无论如何简单。
  
  喜欢的文字摘录在下面:
  
  “生活咋爱自己喜欢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磅,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P231)
  
  其实,小说里关于男女关系问题,关于情欲的问题描写的也非常精彩,暂时超出了我能概括的范围,改日重读后再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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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风牛马不相及的书名却讲述了一位艺术史上的伟人如何由平凡走向不平凡的过程,故事线条明晰,以一种回忆式的叙述笔调道出了:“你可以不了解艺术,但你一定会为艺术家的艺术人生,古怪性情所慑服!”喜欢作者毛姆平淡却又显华丽的叙述言语,主人公对艺术至死不渝的追求,那艺术的情调,是当代上班族深陷经济压力下的一份慰问品啊!
     可能你的生活会有些贫困,可能你又在为家中孩童的哭泣与打闹而烦心不已,可能你又一次坐在考研的复习座上做着那单调而无赖的试题,确实这是一种现实的追求,可当你在现实的牢笼中有些累的时候,何不妨像克里斯特兰德一样适时的选着或是逃离或是暂时的解脱,可伟大的艺术家终归是伟大的,不希求向他们那般空无它物的生活着,可劳累的今天我们确实需要那么一份属于自己的安静时刻!
     《月亮与六便士》给我产生了份憧憬,对未来世界的平淡憧憬,看完本书后有种寻找高更的冲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那个午后上塔希提岛寻找高更,寻找那份久违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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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作者/【Mr.K】2.0
  
  关于毛姆本人我是很喜爱的,
  医学专业,旅行家,世界公民(Weltburger)
  诞生于这种背景下的作品不能不吸引我的注意
  果然
  杰出的心理描写
  精巧的情节设置
  再一次点燃了我对感情的领悟
  
  强势的现代爱情观
  无意间对传统戏剧结构的颠覆
  以及整个故事所蕴含的生命哲理
  
  只能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同时
  不能忽略的
  是译者的功底深厚
  文字流畅得让人忘记这是本译作
  
  尤其喜欢第四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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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虽然看过了两三遍,但是还是觉得理解有些肤浅。我觉得多年后再让我写书评,应该又是另一番样子了。但是,记录下来不同时期的心路总是有价值的,不时地看看自己如何一路走过来的,也是件快事。说这是书评,倒不如说是自己的体会更得体。
      看过好几遍也不知道这本书名是什么意思,也许本来就是作者根据自己的感觉所起的名字,书中没有任何与月亮或者六便士有关系的情节。关于这个部分还要向大家请教。
      图书馆里的那本书已经很破了,这次借到的竟然就是上次借到的那本,看来这本书不是很多人在看啊@@书上有很多读者乱写乱画的内容,还有不同的读者的对话……抛开其他的不说,还挺有意思的,字体很好看,遇到人家喜欢的,还有铅笔画的波浪线,让人想起语文老师评的作文。比如,书中写到失去妻子的施特略夫说:“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情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旁边就有一号读者写:太过绝对。下面就有另外一个字体对一号读者的话评论:实际上你还是太爱自己。我本来读到这段的时候情绪应该是沉重严肃的,但是看到这些,竟然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哈哈哈。还有后面,施特略夫还说,“我知道她不像我爱她那样爱我。……”一号读者就写了,她根本就不爱你!二号读者就评论一号读者说:去死吧!唔,这简直太喜感了,我简直不知道应该坚持不让在书上乱写乱画还是应该鼓励同学自由交流感受为阅读增加趣味……
  
       好了,说完别人说说自己的感受。我觉得毛姆是一个很聪明的作家。他写作的形式让这本书充满了悬念,几乎是吊着读者走的,一个疑团解决之后另一个疑团马上抛出。其实这种写法也不算稀奇了,毕竟很多作品都用过这种,作为一个剧作家他更应该深谙这种技巧。但是如果只有技巧的话真的就没什么可看了。这本书的好看之处在于他塑造的人物本身。这是一个超越人们接受范围的异类,他被天外来的热情攫住,不需要爱情不在乎温饱,要去追求自己心中的美。这样纯粹的狂热的艺术家,为艺术而艺术的艺术家的命运必然是颠沛流离过不上好日子的。最后他死在了自己的画前,我不知道是不是毛姆太心疼他,让他死的时候身边还有一个女人陪着,一个很爱他的女人。艺术和生活的冲突在这本书里被放大到了极端。
  
      还有另外一个很悲剧式的人物,就是上面提到的施特略夫。他娶了一个不爱她的女人,最后这个女人爱上了画家,义无反顾地跟他走了,在被画家抛弃之后,甚至都拒绝见施特略夫。施特略夫眼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自杀而死。纵然他很软弱,但是他很有眼光,他看出了画家画他妻子的那幅画的价值,从而没有在嫉妒、愤怒、悲痛的情绪控制下毁掉它。作为一个旁观者,他让人觉得可怜又可笑。其实,仔细想想,毛姆是不是拿这个形象代表了我们普通人呢?他也是一个被放大的形象,一个集所有人性矛盾于一身的极端的形象。我们也跟他一样,没有魄力,软弱,爱着不爱自己的人,却又向往美好的东西。人生就是矛盾的。唔,我忽然想起蔡康永采访饭岛爱的时候,她说自己去看过自己的爸爸。蔡康永问:你不是恨你爸爸吗?不是他把你抛弃的吗?这个时候饭岛爱笑着说:老师啊,人生就是矛盾的啊。摘抄书里的一段话来描述施特略夫:“有时候一个人的外貌同他的灵魂这么不相称,这实在是一件苦不堪言的事。施特略夫就是这样,他有罗密欧的热情,却生就一副托比·培尔契爵士的形体。他的秉性仁慈,慷慨,却不断闹出笑话来;他对美的东西从心眼里喜爱,但自己只能创造出平庸的东西;他的感情非常细腻,举止却很粗俗。他在处理别人的事物的时候很有手腕,但自己的事却弄得一团糟。大自然在创造这个人的时候在他身上捏柔了这么多相互矛盾的特点,叫他面对令他迷惑不解的人世,这是一个多么残忍的玩笑啊。”这话可以理解为毛姆对人类的悲悯是不是。
  
        这本书的主题有很多可以挖掘。爱情不是其中之一。然而我觉得他也写透了爱情。写了爱情的种种表现,写出了大多数人的相互陪伴的生活方式,所谓的“爱情”。其中有一段,写的我非常非常喜欢,“在爱这种感情中的主要成分是温柔,但斯特里克兰德却不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不懂得温柔。爱情中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弱。而这些性格特点都不是我在斯特里克兰德身上能找到的。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但是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现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比他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
  
      另一个比较明显的主题是追求自我。这本书让我惶恐,让我思考而不得。究竟我们要什么?如果我们很明确地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那么这到底是幸运还是灾难?“大多数人都是自己不得不做的人,而不是自己想成为的那种人”。斯特里克兰德是明白自己的追求的,因为他“不得不画画”。我们大多数人不得不做的事情,都是这个社会安排给我们的,我们都是带着义务出生的。如果我们摆脱不了这些,那么思考自己想要什么还是不是有意义呢?我觉得是有意义的。“能不能得到”和“去不去追求”是两回事情。毛姆说“我很怀疑,阿伯拉罕是否真正地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这就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其实,重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不管自己处在什么样的境况下,看清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了解自己和这个社会的关系,才不会觉得孤独,不会觉得自己被这个世界抛弃。也许我将一生都追求那虚无缥缈的灯塔,也许痛苦永远伴着我,但是我将不为其他的东西迷失,不被短暂的解脱而迷惑,比如爱情。爱情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却不是终极的事情,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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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饿了一天,还没死,得做点有意思的事。不然这一天就又过去了。今天下午去跑步,围着东湖绕了一圈,20分钟。呵呵,可真矫情!
  书是07年买,昨天一气看完。书中的人物和《刀锋》里的拉里有的一拼。作者写作的手法甚至路线都让我想起了那本书。可是,这本薄薄的小书还是让我接受了一次不小的震撼。但,说实话,不如《刀锋》来的强烈了。
  
  看着书的时候,想到了自己。感到自己身上的某部分开始和书共鸣。我们都有着什么样的梦?那些梦怎么样了?你是不是在行动?可是行动在你的使命之路上?这些问题不回答,我这一生都不会安静。
  可是,答案很明显,现在的我找不到答案。我一直自以为是的做出自己的选择和判断。很显然,我什么也没做。只是不断的在给自己找这样或那样的理由。逃避、狡辩。
  我们不能安逸的活着。那样的我们需要忍受内心倾轧的痛苦,倒不是说我们真的不同寻常,而是这种痛苦不经过洗礼或与之战斗,它就永远不会平静下来。可是我们又同样忍受不了压力与扭曲,所以每及感受到外界及自我的强大压力时,我们或者会自暴自弃,或者会异乎寻常的抗争。这在他们都不会有。所以我们难以被理解。
  我们的敌人是有一个,那就是自己。我们忍受的了别人对自己的有色眼光。我们可以学习淡化他们对我们的效果。可是,我们无法逃脱我们自己对自己的责备与谩骂。我们或许恨着社会、恨着那些贪婪而不知满足的毒蛇,但是,我们最恨的还是自己!我们在自我的倾轧与涅磐中生活着。
  
  我们倾听着内心的声音。可是在人群及社会分工靡细的今天。我们的声音愈发脆微,我们的呐喊愈发无力。对此,我们需要打破。所以我们去自我远行、去吃苦受难、去苛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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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读这本书,就如一次探险,虽然读之前已知道故事梗概,却不知道会通过怎样的方式让故事发展下去,故事的发展经常令我觉得很出乎意料。
  
  作者虽然是旁观者的身份,却有着锐利的眼光与对人性深刻的体察。从他笔下看到,那些人物复杂的性格未必是千回百转的幽深,却必定是性格中多种成分的交杂与制衡,因此最为精彩之处在于当事情的发展跌宕起伏时,人物性格中不同成分的力量对比也出现激烈的变化,人物阴暗的一面随着某一成分的绝对优势而显现出来,仿佛在观察一次解剖学的实验,一层一层的剥离后,对于本性的呈现充分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与窥视欲。
  
  这主要体现在对思特里克兰德夫人与施特略夫得描写上,对于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作者则是一个迷惑的旁观者,与他直接接触的很少,很多都是他人的二手材料,但通过这种方式,却可以从多种角度观察斯特里克兰德:一个沉浸于艺术却又令人敬佩的天才怪胎。斯特里克兰德的形象取材于高更,但更加走于极端,他对人际关系的冷漠以及极简化风格让我们可以重新审视社会及所谓良知对我们的束缚;离家后亲友的反应、在巴黎以及流浪时的穷困潦倒与在塔希提岛的如鱼得水进行充分的对比,反映了世俗社会对于异己的排斥;他与作者的对话让作者的道德者立场显得滑稽可笑,他对受他影响的身边人的态度让道德与良知的准则受到了挑战,道德与良知在他的眼中成了人性阴暗面的遮羞布。这是个极端的角色,因为极端,所以尖锐,所以无论让他受到怎样挑剔的审视都不显得过分。
  
  他对艺术的沉浸以及浑身散发出来的天才光芒让我们仿佛看到了另一个光怪陆离的艺术世界,在这世界里,没有规则,没有权威,充斥的是狂野的热情、对自然及神明的崇拜及漫无边际的想象力。这是个新世界,斯特里克兰德让我们瞥见了这个新世界最接近世俗的一个角落。
  
  作者毛姆被称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在我看来,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收放有度:作为旁观者,他知道怎样收敛,让自己与故事的主角始终保持合适的距离而又对配角们有着异常深入的观察,另一方面,他对主角的刻画天马行空,主角的极端化让故事的发展有如过山车一般,牢牢勾住了读者的好奇心。
  
  因而这本书值得一读,即便只当是故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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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发表于 2012-8-29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很久以前,一位学中文的同学推荐这本《月亮与六便士》给我,说这本书很适合我。由于当时的阅读计划里根本没有小说这个类目,于是该书一直被束之高阁。现在看来,这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不认为当时自己能看懂这本书。
  
  直到今天,看到刘瑜老师写的一篇书评,我怦然心动。仿佛践赴一场早已订下的约会,马上找来电子版,花了近四个小时读完。掩卷长思,唏嘘不已。
  
  表面上他拥有许多人心目中理想的幸福家庭,平静地工作、回家、社交,波澜不惊地生活,如同伯格曼《婚姻家庭》中那个美好的开端。如同这部小说的开头,会让人以为只是一篇媚俗的简·奥斯汀式故事。其实他一直在酝酿,只是不想被人发觉。他悄悄地跑去学画,却跟家人说是去打桥牌。从一开始,他就知道心底的想法跟家人、朋友,跟身处的这个中产阶级,这个社会,是无法沟通的。
  
  可以为出走找到无数借口,如性格不合,《手机》里的审美疲劳,我变了,你变了,外头有人了等等等等。他却没有说明任何一个理由或者借口。他留了一张纸条给妻儿,上面只有聊聊数语:晚饭准备好了,我要离开你们不再回来。随即,他走了出去,告别了一个世界,一个亲情、法律、道德、伦理的世界,一个追求爱情、名利、权力和物质的世界,决绝地,自信满满。
  
  他仿佛感受到了神秘的召唤,有一个声音冥冥中暗示着远方的目标,有一股力量在牵引着前行的方向。在外人看来他就如同一个清修苦行的方济各会教徒,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所追求的东西,胜过世界上所有其它。间或他也有肉欲,并深深为之苦恼,他觉得这是阻拦自己前行的唯一障碍。
  
  他所追求的艺术是表现美,而不是表现情感。他看到了美的影子。他转过身来,顺着那道光亮,竭力寻找着美的真身。他最终达到了美的理念世界,如同上帝俯视世间万物一般,看到了全部的美之所在。那里不但有美的美,还有丑的美,不但有善的美,还有恶的美,“既崇高又冷漠,既美丽又残忍……它使你感到空间的无限和时间的永恒,叫你产生一种畏惧的感觉。”
  
  他将之画了出来。然而他清楚地明白,除了自己,世间再没人能了解其全部涵义。那些观赏者、收藏家、鉴赏家、评论家和画家们,都将在美的巨大图景前迷失,如同在他们身处的这个世界。
  
  临终时,他嘱咐将其付之一炬。于是,世界断开了直达理念的巴别塔,重新堕回现实。那一刻,柏拉图泪流满面。
  
  这只是一篇小说。
  
  请不要读这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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