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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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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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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01#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 只看该作者
  毛姆的书以前没看过,百度一下,还是个大家,其实一开始吸引我的就是这个书名《月亮与六便士》。一些书名起得很大气磅礴的,往往让我敬而远之,比如《生命不可承受之轻》,早听说这本书很好,就是一直没敢上手,主要是名字太重实了。只是鄙人生性驽钝,通篇读毕,也没整明白“月亮与六便士”这个名字是何用意。后来结合高更(著名的映像派画家)的生平,才联想到这是一个讲述理想与现实的故事,月亮代表被我们束之高阁的理想,而六便士代表骨感的现实,就好比我们大步驰骋在通往理想的大道上,一翻裤袋,突然发现兜里的钱连过路费都不够。
  
  记得大学毕业的时候,理想就美美地被现实蹂躏了一把,那时候兜里还塞着家里给的便士,带着这便士,到处寻找理想,也不知道自己想干啥,基本上是跟着感觉走。当自己发现用着家里的便士不是长久之计,便再无暇顾及月亮上的嫦娥姐姐了,找了个工作自己挣便士去了。打那时起,我就特佩服理想至上的那些精神贵族,就像这本小说的主人公高更一样,43岁那年直接从股票经纪人转行,抛家舍业,半路出家去画画啦。我想过这事情发生在我身上会是啥样子,整个就一杯具,这个社会从此又少了一个正常人,所以为了给这个社会正常的秩序出一份力,我还是坚守岗位吧。其实本身那我的这个想法与高更去对比,本身就很牵强,高更对理想有着更深入的认识,或者说他所谓的理想才能称得上理想,而我的理想本质上是一种对新鲜感的追求或是对现实乏善可陈的一种厌恶。
  
  出于一个社会人的正常反应,高更的周围从来就少不了质疑与谴责,他却表现出一种无视,他完全沉寂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周遭的批评也罢,称赞也好,他都无暇顾及。但是理想不是用一天24个小时去追求的,每天我们总要回到现实来满足自己的生理机能,饿了要吃饭,生病了要看医生,寂寞了要找女人。没有生活上的这些波折,又何以显现精神上的伟大,这或许是上帝对那些落魄艺术家的必须考验。
  
  塔希提岛,海天一色,湛蓝的颜色在天际线边被几片云彩分隔。岸边的白帆交相映衬,在明媚阳光的抛洒下,身着异域风情服饰的人们在岸边浓郁的绿荫下熙熙攘攘地涌动着。赤裸、原生态、野性无形地潜藏在这岛屿的每个角落,这便是高更的精神家园,一个最接近天堂的现实版的伊甸园。高更的伟大在此升腾,一个神秘的故事在这里走向高潮,然后在月亮的映照下,如漫天烟花般浸入在夜色里。
  
          “我能感爱受到平静的生活中那种井然有序的幸福,然而在平静的下面,总有一种心情涌动着,期待着新的故事和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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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 只看该作者
    在心情并不好的一段冬日里慢慢地读完这本书,寒假放得早,可以说句话的朋友还没有回来,于是每天被自己沉浸在文字中,读书时有时静得都能够听到自己血液汩汩流动的声音,望望窗外又是近20层的高度上高耸、战栗、空无一人的孤寂。
    
    这个冬天真的好冷啊,冷得我只能呆在被窝里,端着一本书,手边放一个星巴克的经典黑随行杯,装满温热的咖啡,让我在这个没有星巴克的城市还能够找到一点小小的慰藉。
    
    作为一个半路出家的画家,思特里克兰德持有一种并不是很能够被入世之人理解的对于理想的执着与欲望,或者说,即使被理解了,常人也并不具有做出这种壮举的胆量,这可能也是人们喜欢看英雄传说的原因之一吧,从别人身上寻找到无法实现的一个自己,“情和欲留待下个化身燃烧”。
  
    思特里克兰德并不致力于绘画的技巧,正如他所言,在他之前已有太多人花了太多时间去研究这些技巧,而他的绘画是作为一个“人”独立存在的,绘画的目的是对于精神的表达,因此这也有了毛姆在看到思特里克兰德画作时的感觉:思特里克兰德在有形的事物上模模糊糊地看到某种精神意义,这种意义非常奇异,他只能用很不完善的符号把它表达出来。我看到的是一个奋力寻求表现手段的备受折磨的灵魂。这一段的表述相当切中人心。
  
    思特里克兰德一直以来都挣扎着想要摆脱某种束缚着他的力量,我们每个人生活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依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我们好像是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
  
    请允许我用书中毛姆的话作为自己的对于本书的观感。
  
    下面是关于本书的一些摘抄以及碎碎念。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于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中的一种小故事成为英雄通往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护照。(一)(牛顿是靠一只苹果活着的。)
  
    “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蠢物啊?”“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是不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四)
  
    ……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教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七)
  
    因为当时我还不知道旁人的意见对于女人的生活竟有这么大的关系。我认为这种态度对他们深切的感情投掷上一层不真挚的情感。(十)(女人是不应该做家庭主妇的,当她的生命里缺少了值得自己奋斗的事业,仅仅只剩下一个男人,那么她就会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样拼命去抓住这个男人,一旦失去便理智全无,这时那种所谓的爱情已经悄悄变质了。所谓那种“只要你在我身边,所有蜚语流言通通视而不见”只是因为她的世界太过狭窄。)
  
    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把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十五)(每个女人可能都想在众人以及所爱男人的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宽宏大量和优雅,可是对于男人的出轨却无法忍受,甚至存在一种近乎变态的“我要阉掉他,省得别的女人占有他”的疯狂。)
  
    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十五)
  
    真幼稚!如果你不在乎一个人对你的看法,一群人对你有什么意见又有什么关系?(二十一)
  
    即使头脑最清醒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
  
    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三十)(读到这一句时候想起了Burning里面的一句:my skin is still burning from your touch)
  
    有时候一个人的外貌同他的灵魂这么不相称,这实在是一件苦不堪言的事。施特略夫就是这样:他心里有罗密欧的热情,但生就一副托比培尔契爵士的形体。(这个观点我倒是不敢苟同,也许正因为施特略夫生就一副培尔契爵士的形体,他才能够付出更多的爱去做充盈罗密欧的热情。明知不足,才有天然的动力去弥补。)(三十一)
  
    一个恶棍的性格如果刻画得完美而又合乎逻辑,对于创作者是具有一种魅惑力量的,尽管从法律和秩序的角度看,他绝不该对恶棍有任何欣赏的态度。……说不定作家在创作恶棍时实际上是在满足他内心深处的一种天性。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讨厌他。我想这就是自尊心中最厉害的创伤。(也许吧,但是我从来不跟人争辩。一则无谓,二则如若他真的具有充分的反驳理由,那在这个问题上必有过人之处,听听无妨。)(四十一)
  
    一般来说,爱情在男人身上只不过是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但是小说却把爱情夸大了,给予它一个违反生活真实性的重要的地位。尽管也有很少数男人把爱情当做世界上的头等大事,但这些人常常是一些索然寡味的人;即便对爱情感到无限兴趣的女人,对这类男子也不太看得起。(四十三)(可能男人只在两个时候才把爱情当作那段时期的主要内容,其一是他在追求一个真正令他怦然心动的女人时,其二就是在他尚未完全有资格拥有爱情的青葱年代——人总是急于进入成熟的,爱情似乎是青葱时代对于伟大“早熟”的一种标志,但提早进入了往往会发现,景色也不过尔尔。)
  
    布鲁盖尔给我的印象是,他想用一种手段努力表达只适合于另一种方式表达的感情,思特里克兰德之所以对于他同情,说不定正是朦胧中意识到这一点。也许这两个人都在努力用绘画表现出更适合于通过文学表达的意念。(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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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剑法,是棋琴,还是别的艺术,真正能达到绝顶巅峰的,一定是他们这种人——一种你也许会不喜欢,却不能不佩服的人!一种已接近“神”的人。因为艺术这种事,本就是要一个人献出他自己全部生命的。
  
  要么疯癫,要么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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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是我在攀枝花至成都的火车上看完的,我喜欢把它叫月亮与六便士,前面的那篇文章已经说了,我是一个人回去的,在豆瓣上豆邮我的伊翼,她们几个人在8号车厢 ,我在6号车厢,我说我无聊的时候就过去找她们,可是火车都已经到成都了我也没有过去找她们,还有几分钟就要到火车北站的时候,我正在忙着把《月亮和六便士》的最后几段看完。我坐在靠窗的一个很舒适的位置,正面是火车前行的方向,还没进入夜晚的时候我可以看窗外向后飞速退去的风景,累了还可以把头枕在火车的窗框上,我很明白周围09级几个打了一晚上斗地主扑克游戏并且为几毛钱争来争去的几个同学的异样目光,他们三个刚上火车时希望我和他们换一个位置,我不喜欢看倒退的风景,没和他们换,他们于是我和挨着的人换,后来的情况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在西昌站上来几个去成都打工的彝族同胞,他们直接挤在那个位置上不走了,一个哥们为此不得不把他的位置让给这几个彝族人,自己在过道上站了一晚上。所以,我是躲在一个小角落读完了这本书,在火车上看这种类型的小说也许不太合适,读点《知音》《故事会》什么的还大众一点。
  
  前一百四十几页我是在寝室里读的,思特里克兰德是伦敦的一个证券经济人,即使现在,做证券经济人任然是一个不错的行当,股民的钱全让证券公司赚了,显而易见思特里克兰德当时的生活条件也可称之为优良,但是有一天他一个人从乡下回到伦敦后突然跑了,抛弃妻子和儿女,一个人到巴黎开始绘画,什么基础都没有,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到巴黎去代表妻子恳请他回来,可是思特里这个无情无义的家伙无动于衷,他认为他现在是在追随他的理想,女人至不过是他追随理想的绊脚石,所以他必须离开他们。思特里在巴黎混迹一段时间,在那里拆散帮助他的一个家庭, 斯特略夫帮助生病中的思特里克兰德,可是后来斯特略夫的妻勃朗什子爱上了斯特里克兰德,决心跟着思特里克兰德,不幸的是,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狠心的家伙,她满足后让勃朗什离开他,于是勃朗什饮草酸自杀了,他后来到了马赛,不久后到了南太平洋上的一个岛上,在哪里专心做画并且和当地一个女子结婚,后来死于麻风病。思特里克兰德生前无人赏识,死后他的画在一战前得到认可,并且价格昂贵,像梵高一样。
  
  思特里克兰德自始至终是一个冷血动物,他不对谁动感情,他认为女人一天到晚只知道爱情,而爱情不是一个人的全部,人还要吃饭要生活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女人是他实现自己理想的障碍,所以他抛弃了妻子,后来勃朗什跟着他,他也只是把勃朗什当做自己的模特和极少时候排解欲望的工具,当他觉得自己的工具达到了他所期望使用价值,为了不让勃朗什把他掌握在她的手心,他让勃朗什离开他,勃朗什觉得牢牢控制思特里克兰德得目标没有得逞,选择了自杀。毛姆在书中有过一段描述他对女人的看法:“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相信认得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伴侣这些要求非常讨厌。”书里对勃朗什的自杀还有一个描述,应该是第一人称“我”安慰焦急中的斯特略夫说的,说女人当自己的目的没有达成而且没有选择的时候,会以自杀的形式要挟,但是她所准备的工具并不会把她致死,只要使男人回心转意就可以了。可是最后斯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还是死了。
  
  小说中还有一个悲剧角色,就是斯特略夫。他是一个胖墩墩的人,言谈举止总是引人发笑,即使在他给别人诉说自己的不幸的时候也是这样。当我们给别人分享幸福时,别人虽然没有得到你的好处,他是他们会觉得你这人不错,看的起你;但是如果一个人经常给别人分享自己的痛苦,开始一次两次听者会和你滴几滴同情的眼泪,次数多了,得到的往往不是同情,而是嘲笑,当面或者背后还要骂两句傻B。斯特略夫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很爱生活、很爱帮助别人,可是他经常给人说自己遇到的一切麻烦,再加上自己的本身就很令人发笑的容貌,所以别人都看不起他,他帮助思特里克兰德,思特里克兰德却非常讨厌他甚至拒绝他的帮助。后来勃朗什离开了他,他哭着跪着给勃朗什求情,而且每天在勃朗什的路上等他,还被勃朗什掌掴,典型苦情戏角色,“这个人这是又没有脑子,有失掉做丈夫的尊严”。我相信这样给一个不爱自己的女人求情时没有用的,女人从一开始决定不再爱你,那么她永远不会再爱你了,“女人可以对一个仍然爱着她、可是她已经不再爱的男人可以表现得比任何人都残忍”。勃朗什死后,斯特略夫回到了他的故乡荷兰,我也相信一个人在外面闯荡失败后、无处可去时,故乡永远是他最好的归属,永外欢迎游子的归来。
  
  我是第一次读毛姆的作品,当然我也很少读一个作家两部以上的作品,就这本书而言,感觉毛姆喜欢挖掘人物心灵深处的东西。人的价值观分为几个层次,最低层次是满足自己生存,最高层次是实现自己的价值,思特里克兰德是个异类,他跳过了中间几个得到他人认同,受到尊重的的重要环节,直接就是自己吃饱饭(甚至他还吃不饱),不顾其他人的一切看法,去追求自己的最高理想、,当一个人连自己的身体都不再顾忌,他还考虑世界对他的看法吗?我不好说自己是赞同还是反对思特里克兰德,毕竟他死后得到世界的认可,但是对于普罗大众,如果也像他那么做,我觉得这个世界算完蛋了,如果我的身边有像思特里克兰德这样一个不顾他人的看法特立独行、去单纯的实现自己或者致力于改变全人类的人,我会认为他是一个疯子,好笑的是,这种人也会完全无视我的看法,毕竟他也是斯特里克兰德呢,我的看法算个毛。我也对自己发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答不出来,大概我只有梦想没有理想,或者如一个朋友说的,我的理想就是实现我的梦想,但这算理想吗?
  
  附录:
  
  随便摘录的几个精彩的段子:
  
  “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他的伤害,”他说,“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
  
  “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 ”
  
  “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有晌儿地干这种事。”
  
  “我很怀疑,阿伯拉罕是否真的糟蹋了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by xisi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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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 只看该作者
  老实说我是被那句关于月亮和六便士的话吸引才读了这本小说的。我读的不仔细,以下仅为个人观点,手机党可能写的不详细,欢迎探讨。除了这部小说的主题我喜欢之外,关于这个主题扩张的情节实在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作者在叙述施特略夫的时候总是流露出鄙夷的情绪,他是有点懦弱,但这样的人不应该被鄙视。其次,作者在写每个人的相貌时,给人就一个字:丑,我不知道这作者自己个头矮小有没有关系,这让我觉得他有点狭隘。再次,作者是讨厌女人还是怎么,通篇都会有说女人的坏话的,就算是事实又怎样?男人不也一身的臭毛病(对比一下曹雪芹的红楼梦)!最后所谓天才也是我们这些不是天才的大多数人封的,所谓的天才也是要用便士去衡量的,这样一个极端的故事是想让我们都抛弃文明,回到原始生活吗?除了主人公的独立精神我赞同之外,关于天才和女人的论述我实在不敢苟同,男主人公对死亡的冷漠让我寒心,人是应该为自己而活,但不意味着要抛妻弃子。一些不这样极端做的人也可以创作出不朽的作品,并且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如果天才等于残忍冷血,如果按照这部小说的思路,我这样一个丝毫没有某种才能的人也可能会成为天才,好吧,我放弃,不仅仅为六便士,也为人类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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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06#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 只看该作者
       就这样看完了,只是最后的结局忽的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始终贯穿在阅读过程中的轻松愉快的感觉顿时变得沉重起来。当然自己知道那种完美的结局是很乏味的,也不喜欢看到那样的结尾,但是在每当看到那些略带残酷的结局哪怕是不是那么美好的结局时还是会感伤,可能真的是自己太不男人了。
     我很崇拜主人公的那种精神,那种生活的方式以及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但是我知道也只能是崇拜一下,又有几个人能像他那样呢?不得不佩服毛姆的文采。那么多的富有理性引人深思的句子一直贯穿在小说中。但最吸引自己的还是跟主人公的那个土著女人。
     一个土著人,一个没有受到多少文明洗礼的人,却总让人觉得要比他的原配英国太太要善解人意,要更懂得他。她供给他的生活,让他衣食无忧,她不打扰他,一切都让他随心所欲,让他沉浸在自己的绘画世界里,她的忠贞不离不弃,因他的病所受的那些刁难,她都默默承受下来。她并不只是跟他一起生活,她是爱他,真正的爱,能驾驭自己控制的欲望而还给他自由的爱。在他死后能严格遵守自己承诺的女人,他得到他自己追求的东西,她帮助他完成最后的环节,不带一丝的动摇。
    “你是我的男人,我是你的女人。你到哪儿去我也到哪儿去。”我也想要个这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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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 只看该作者
  毛姆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他的作品清新易读,不带实验色彩,摇着一只笔杆将人物刻画得立体可见,但他自身又脱离于故事之外,以世俗冷漠却不乏宽慰的姿态来看待这一切。
  在《月亮与六便士》中他为我们讲述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人届中年突然抛弃妻儿和原本生活中的一切来到太平洋某小岛上与土著人一起生活的故事。查理斯的原型是画家高更,他的行为固然不被大多数人所理解,但正是有着一份对艺术的执着追求,对精神世界的向往,以及敢于冲破常规道德准则的气魄,使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人。由此也可以看出,毛姆本人也正是一个精神至上的理想主义者。
  
  真正的人只听命于自己的思想,他不被社会为我们建立的法律和道德体系桎梏。道德是这样一种东西,它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中同化一些人,让他们觉得某些利益必须凌驾于自己的利益之上,让他们甘心服从于某些社会机制抑或根本无道理的陈规。它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完善法律的作用,在社会人的行为边缘拉上警戒线,而每个人内心的声音则像哨位一样坚守在那里,在你试图逾越界线甚至接近之时拉响警报。
  查理斯首先抛下了自己原本生活中的一切,证券经纪人的工作,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只留了一张纸条,就像不回家吃晚餐一般平常。站在旁观者或妻子的角度,很多人会大呼“此人太不负责任!”。康德说过,凡人立身行事,务使每一行为堪为万人楷模。若是这样,生活该有多累,人非圣贤,莫说万人楷模,不做错事已是万幸。大多数人一辈子碌碌无为,埋头于所谓的为人类解放事业做贡献的工作中,如同一台机器,只需投入以食物。他们乐于社会意识形态赋予他们的乐趣,吃美味的食物,住大房子开小汽车,要不就是娶媳妇,看电视。
  虽然主人公查理斯是一名证券经纪人,也被社会的道德体系熏陶了有几十年,但他终究是一名艺术家,他不安于那种被世俗捆绑的生活,他发自内心深处的声音呼唤着他去作画,画出精神世界里沉寂已久但汹涌而来的图景。对于为什么是在这个时候,他说再晚就来不及了。确实,生命是上帝赋予人的礼物,若不能感悟生活,从平淡中吸取生命的意义,那么再伟大的功成名就也都是虚妄。他渐渐地觉得如今的生活慢慢地埋没了他,吞噬了生活的热情,也难见生命的意义。于是他走了,去寻找那片属于自己灵魂的栖居地。
  人与生俱来地想让自己的身体舒服,想要每天能够吃肉,睡软绵绵的床,随着货币的诞生和发展,金钱成了某种耀眼的标志,人们希望有更多的钱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而这其中大半是物质的。人性本身有食欲、性欲,这无可厚非,要杜绝它们也是可笑的。至于有些宗教所限制人们的,我认为,只要是发自内心的信仰,那么这就成为你自己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并无强制抹杀人性的性质。
  王安忆②在写顾城时说道“身体是多么麻烦和累赘的一件事啊!它一会儿饿了,一会儿渴了,要你去弄吃的,弄喝的。人最终还是精神的载体,追求物质富足便捷最终仍然满足不了精神的需求,精神饥渴是最痛苦的煎熬,生而为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旁人无权干涉,还是顺其自然就好。”正是如此,圣人可以三个月不知肉味,那么平常人即便不要求有如此精神境界,但若是精神被物欲所吞没也可怕了吧。
  
  本书中说到了查理斯的三个女人,一个是被他抛弃的原配妻子,一个是抛弃丈夫坚定地跟着查理斯的勃朗什,还有一个是淳朴的跟他一同过土著生活的爱塔。原配妻子正是世俗大众中的一员,在他前半辈子给予了他一个社会男人平凡而幸福的家庭,但这样的生活显然有悖于查理斯所追求的精神世界,所以成为故事中的牺牲品,索性的是她没有牵绊查理斯(只是让“我”去找了他,才有了之后的故事)。
  勃郎什抛弃了深爱着她的丈夫,决然毅然地跟随查理斯过苦日子,表面上看她是一个追求真爱、敢作敢为的女子,但根据查理斯所言,“要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你,除非连你的灵魂也叫她占有了,她是不会感到满足的。因为女人是软弱的,所以她们具有非常强烈的统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狭窄,对那些她理解不了的东西非常反感。她们满脑子想的都是物质的东西,所以对于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女人却想把它禁锢在家庭收支的账簿里。”③她也是一个世俗的小女人形象,柴米油盐酱醋茶,期望将男人锁在自己的管辖之内,爱情之于她并非精神世界的组成部分,倒更像是社会体制下女人的必需品。她所要的其实是与原来丈夫的生活方式,不是查理斯能给的,但她又不知足,抛弃了原来的丈夫,去追逐她永远达不到的东西,这是不是人类的劣根性呢。
  而查理斯正如他自己所说,他的灵魂在宇宙最遥远的地方遨游,对于勃朗什的感情仅仅止于情欲,他是个男人,他逃不出欲望的掌控,于是接受勃郎什,实际上只把她作为泄欲的工具。所以对于她的死,查理斯并不太关心。在此,或许唤起了读者对勃郎什的同情,其实女人在人类发展史上一直处于这样卑微的地位,这种悲剧属于是女性的悲剧,她们的统治欲外化已经是一种进步了。再者,不要再想到查理斯在道德上对不起勃郎什,忠于精神才是作者宣扬的。
  劳伦斯④在《儿子与情人》中说:“爱情应该给人自由感而不是囚禁感”。爱塔正是那个可以给查理斯自由感的女人,他们住在塔西提岛郁郁苍苍的树林里,听着鸟鸣,锄着农田,爱塔为他做饭,他们过着世界上最简单,也是人类经历最长时间的生活。或许是爱塔没有形成要控制男人的意识,或许是她知道自由才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相处方式,也或许她什么都没想,只是按照自己对生活的理解跟查理斯一起过着,总之她契合了查理斯自由的灵魂,在生活和精神上,他们两人都是共通的。
  
  《月亮与六便士》写于1919年,毛姆于1965年逝世,不知毛姆是否能预见,随着工业革命和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在21世纪的今天,中国的我们再读这本书,会有更深刻的体会。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机器生产充斥着整个世界,农业的耕种、收割不需要人们躬耕;太平洋的那个小岛也已成为商品化的热带果园;证券经纪人是个无比诱惑的职业,无数人正削减了脑袋往金融业里钻;人们在路边的速食店或者快餐厅就能解决一顿饭,家中的小菜成了奢侈品;人们生活的目标是更宽敞的房子,更豪华的汽车,更美丽的情人,更多的奢侈品……人与人的关系变得疏离,夫妻之间心存芥蒂,朋友之间尔虞我诈,恋人之间更是以金钱和权力作为感情基础;人们的沟通越来越方便,却觉得人与人的距离犹如鸿沟;美女们都成了大款权贵的小三儿,贫贱夫妻相互埋怨,为生活所累……到处都是钱的影子,到处都是物质的标签。
  在这样物质膨胀,精神匮乏的时代的里,查理斯的故事不是人们讥笑的谈资,而是唤醒人们精神世界复苏的一剂良药。没有物质的支持人无法生存下去,但是没有精神的支持人就无法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每天忙着捕食,繁衍下一代的是动物,人类之所以是有智慧,不是用来权钱结合,谋取私利的。为什么自杀的人越来越多,因为他们不是真正的人,精神的空虚使得这副皮囊变得可有可无,于是他绝望了。为什么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成为活该现代都市人的强力杀手,因为他们心中充满的担忧、害怕和恐惧,他们没有像查理斯一样找到自己内心深处所栖居的归宿。
  社会生产力在发展,当然不可能要所有人回到原始社会,像查理斯一样与土著一起生活。但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我们可以用很多东西来填充自己的精神世界。与朋友真心相对,相伴郊游享受绿色;与父母谈心,动手为他们做点什么;与恋人达成心灵的默契,一个眼神有时就代表了一切。阳光明媚的午后,泡上一杯绿茶,静静地读一本书,聆听落叶的声音,轻轻地看着一只蚂蚁蜿蜒地爬在树干,微笑着面对每个陌生人。夜晚来临的时候,抬头仰望月亮,感受那一份闲适和淡定,时光荏苒,生命如流水,自由的心灵永存。
  追寻自由的心境,终有一天,找到真正的自己。
  
  
  
  
  
  注释:①《月亮与六便士》,上海译文出版社。
  ②王安忆:《王安忆茜纱窗下作品系列》,上海文艺出版社,第146页。
  ③《月亮与六便士》,第184页。
  ④劳伦斯:[英]戴赫劳伦斯,《儿子与情人》,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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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 只看该作者
     必须承认这是一部很精彩的作品,毛姆这个笔头老辣的作者道出了这位传奇式的画家的一生。
  
     不过,我觉得更要认清的一点是,这位画家本来就不是一般人,他是个天才,正因为那种天赋,所以他才可以抛弃世俗的一切,投入到创作之中,记得很久以前有人说,天才一般都是疯子,这位原本平庸的证券投资人,某天才华爆发,那种不可抑制的创作激情激励着他画出后世人追捧的画作,虽然,他生前过的可能不如意,我指的不如意是那种吃饭过日子方面的,很明显的他在创作的过程中是享受的,因为这种创作的激情,他可以忽略掉平日里拮据的生活,即使在他死前,他依然用磅礴富有激情的画作感染了那位医生,尽管这幅画作最后被烧毁陪伴着他离开了人间。
  
       故事里无疑讨论的是人生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但是,我等平庸之辈,是否能够像这位天才一般,不计较吃穿用度,只在自己的才能上充分发挥呢?我想这点,是困扰着我们的一大难题。
  
       就像你到底是要空中楼阁般的月亮,还是能够让你吃饱穿暖的六便士一样,这绝对是我们每个人所需要面临的难题。
  
       自古以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选择了顺应自己的天赋,那么就会像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过着穷困潦倒的拮据生活,但有一点是可以满足的,他的内心是充盈的,这种充盈的感觉让他摒弃了世俗社会中的一些看法和东西。可惜的是,他的成名是在他过身之后,但是对他自己来讲,这些都是外物,对他没有任何影响,就像作者描写的他一样,别人什么样的看法,都与他无关,他只是在画作中表现他自己,那种与上帝间的沟通,一般人是无法理解的。
  
        关键,令我们这些普通人疑惑的是,我们是否已经被上帝赋予了某种天赋,我们经常在这种找不到回路和任何捷径的线上,迷惘着。思特里克兰德其实有一部分也与我们一样,因为他到了40岁,才明白自己的天赋是什么?并把它发挥到了极致。我们会不会在某一天也发现了自己的天赋,然后把它充分发挥出来呢?我想这会是我一生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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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 只看该作者
  1.艺术家较之其他行业的人有一个有利的地方,他们不仅可以讥笑朋友们的性格和仪表,而且也可以嘲弄他们的著作。
  
  2.杰伊太太知道得很清楚,逾越礼规的言词是机智的灵魂,因此时不时地用不高于耳语的音调说一些能使雪白的台布泛上红晕的话语。
  
  3.“为什么讨人喜欢的女人总是嫁给蠢物啊?”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是不娶讨人喜欢的女人的。”
  
  4.同情体贴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
  
  5.这些人见面时冷冷淡淡,分手时更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6.麦克安德鲁太太和大多数女性的见解相同,认为男人们都是一些没有心肝的畜类,总想丢开倾心爱着他们的女人,但是一旦他真的做出这种事来,更多的过错是在女人这一方面。感情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
  
  7.女人们总是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得宽宏大量,她们的这种偏好叫我实在难以忍受。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8.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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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发表于 2012-8-29 17:39:27 | 只看该作者
  毛姆是个讲故事的大行家,他不厌其烦的用了三分之二的篇幅来描述他不想描述的东西,所以当他最后抛出真正的意图时,每个人都好像在暗无天日的泥沼中看到清晨最美的阳光。
  
  毛姆完美地藏匿起了他的观点,娓娓道来,不急不缓,那就是一个生活在伦敦的绅士所能看到的一切。宴会、艺术家、热爱艺术家的女人、一场无关风月的叛逃、一个堕落成混蛋的股票经济人。
  
  没有什么不对,一切都很合理,除掉那个不和谐的插曲,所有的人都活得很像样,很满足,地位与生活品质令人艳羡,艺术修养令人钦佩。
  
  只有那一个人,是生活中的异类,不可理喻又自私的坏蛋,没有责任感,追求虚无,不通情达理,难以相处,简直想不出之前的四十年他是怎么活在这个世上而不被人厌弃。
  
  顺着那条线一直走下去。这个异类走出温暖体面的房间,狠心抛弃妻儿,住进一团糟的小阁楼里,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看起来无耻又自私,不讨人喜欢的特质变本加利,甚至以怨报德,狠狠伤害帮助他的人。最后走到“我”已经看不到底的什么地方去,彻底变成流浪汉,肮脏的船员,最终走到世界的尽头。
  
  每天日升日落,时间好像永远凝固,夜深时静谧如死亡。
  
  没有行为标准,没有人担心你表现得不合常理。没有紧身的礼服,没有精美的餐具。没有意义不明的数字,没有不知所谓的评判,没有地位,没有身份,没有成功,没有失败。没有责任,没有道德。
  
  这样的日子里,回想起从前,那些伦敦、巴黎、马赛的绅士和艺术家们煞有介事的晚宴和交往哲学,就好像在回忆前世种种——那些真的存在吗?
  
  每个人都不是他想成为的样子,他只是不得不如此。出生的地方可能并不算是故乡,故乡是那个你一眼看到,就不忍再离开的地方。
  
  但是追寻这些东西是痛苦的事,人人都想轻松一点,于是奋力去追寻的人反而成了异类。
  
  他的胸中仿佛燃着一团火,烧得整个人都焦灼不安,完全无法呆在现在的地方。并不是想要怎样,而是那股迫住他的力量让他失去了全部的自由和自主能力,除了前行,他别无选择。
  
  献给愿意追寻的伟大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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