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角落有故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月亮和六便士 - 书评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1#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月亮与六便士》这书我读的拖拖拉拉,半年多的时光,我在闲适与慵懒中度过,如果不是培训的话,我想我肯定依然无法读完这本书。这让我想起了至今没有读完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并不是书本不够精彩,而是有些时候我无法面对那赤裸裸的直白和辛辣。像我这种性格的人,遇到无法解释无法接受的什么事,干脆的痛哭一场,然后找个地方躲起来,大睡一觉,什么事情也就烟消云散了,遇上这难懂又现实的书,放在一边直接不看,倒也算是一种畅快的选择。
  
       好吧,让我来说说这本书。
  
      有那么个人,他长得五大三粗,工作稳定,房子老婆孩子都有,他默默无闻,甚至不起眼,话语很少但是说起来很是刻薄,你不把他当回事。可是突然有那么一天,这个一直沉默并孤独的男人干了件让大家始料未及的事情,他离家出走了,不是为了女人。这个人是思特里克兰德。他舍弃了他全部的安逸的生活,他下定了全部的决心,在一个清晨留下一张便条,从英国跑到了巴黎,他不工作不怎么赚钱,他守着他的简陋画室和颜料盒,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这不是一个励志故事,因为我们眼中的励志都是一个正当年的热血青年,如何尝尽人间苦楚,为了所谓的梦想奋斗,最后事业有成还娶了个娇妻之类。思特里克兰德生了场大病,认识了个赏识他的男人戴尔克·施特略夫,顺便住进了他家,勾引了他的妻子勃朗什,最后又舍弃了她。这个无比自私到看起来没有人性的家伙,却是个心里闪着光,被魔鬼驱使着要画画的神秘男人。勃朗什选择自杀,他都没有什么伤心和痛苦而言。天才的男人最是可怕,他要理想而不需要生活,他需要女人,却不会深爱一个女人。女人的爱总是来得太炙热,爱上一个男人,便不可避免的想占有他的内心;而对于天才男人来说,情欲是他的一部分,但也仅仅是情欲而已。故事的最后,思特里克兰德,最后找到一片属于他的宁静之地,在荒蛮的远离文明的小岛,追寻他的梦想,直到失明也在作画。当然还有陪伴他身边的傻女人,哪怕他得了麻风病也不离不弃。
  
      我看完全书的时候顿然震撼,不仅仅是因为是这个故事的离奇和精彩,也因为毛姆在描写塑造这些人物内心与对话时候的精准。毛姆是如此的了解人性,了解男人和女人的不同。
  
      有时候我们骨子里可能也深含着某一个久久不能去落实的梦想,我们被现实驱使,我们为家庭委曲求全牺牲奉献,我们不想让父母伤心失望,我们为了让自己在物质上更得以满足而出卖自己的灵魂,我们更多时候是为别人而活,为作为一个社会人而活,我们遗忘了自己的梦想,更遗忘了自己。思特里克兰德恰恰是一个为自己而活的人,他不在乎世俗的看法,他选择依照自己的内心而活,他抛弃所有责任和安稳,他只想画画,求得心灵的宁静。所以我看着他伤害别人的时候,我痛恨他,他怎么可以如此无情到绝情;所以我看着他如此执着的追寻梦想的时候,我羡慕嫉妒他,一个人要想放弃所有拥有的东西,以生死来选择一段未知的旅程,这是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啊。一个拥有如此强大内心,挑战世俗的道德规则和整个世界对抗,这就是足够需要我敬仰的地方,更何况是一个才华横溢的男人。
  
      给我一个有才的男人,我必然无法承受。但这不妨碍我偶尔深爱一下这样的男人,虽然我知道我肯定当不了丽塔,我不可能那么安静的守候在这样一个男人身边,默默付出一无所求,替他生子养家,陪他一起生死,听从他所有的安排,哪怕这决定和安排看起来是如此荒唐到荒诞不羁。
  
      我的小世界,还是该按部就班的生活,也许这生活不是我的梦想,但至少我还有实现梦想的机会。
  
      PS:每一次做梦,梦里面的我永远都是女超人,我可以飞檐走壁,可以飙车躲过追杀,现实里的我永远是个爱做梦的傻女孩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2#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使命是一个被用俗化了的高贵神秘的词,海岸灯塔是一个被苍白了的形象生动的比喻,但当这些在生命中就像迷雾中的一星光亮变的具体起来,如夸父追日的执着充盈全身时。普世的价值观变的无足轻重,我们可以不像他人那样在愈进成长的岁月里背起包袱,我们的灵魂精粹,凝结着一生中所有的能量风雨兼程。
  在爱的名义下,你劝我这条路太辛苦,那么我也无话可说,我如果能用你的视角来解释通我在做什么,那么我活的就是你的生活。但我是我,当真让我去做你能明白的事情——我却迷糊了。所以我不努力辩解,我只做陈述。
  我想,我能一直不说“日子和谁过都一样”,不说“老了明白年轻时候都是冲动”,那样就太好了。由于心里极其不想做一个表里不一的人,所以我会不放弃,不放弃“不说”。
  船长的生活也是“艺术”,他爱它,笃信它,船长也是纯粹的。只要我们知道,我们一定不会辛苦。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3#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因为看见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失业前途。”“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摘自《月亮与六便士》(这也许就是文章的主旨吧~)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
      “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4#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读《月亮和六便士》是第一次读毛姆的书。读这本书时,我很激动,雀跃道:“大师!”而且在他极其纯熟的技巧中,找到张爱玲的影子,所以我又欢呼:“张爱玲的师父!”
    作者以画家高更作原型写出来这个故事,但并不是高更的故事,也就是说,主人公的人生大致轨迹与高更相同,但性格、情感、生活细节却是作者编撰出来的。作者所扮演的就是一个职业讲故事的人,专业技巧非常高,高到一般写作人是望尘莫及的。在雨天,煮一壶茶,身边所需要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娓娓道来,不徐不缓,有张有弛,总在关键时刻刹车小息,留下悬念,又在意想不到时抖出包袱,让你目瞪口呆。而贯穿整个故事始末的,那种伶俐到极点又不失英国式含蓄的俏皮话又一直没有断过,特别能引人会心发笑,醺醺陶陶。
    待到还没看完他的《刀锋》,我就已经决定收回“大师”那句话,也并不承认他是张爱玲的师父,虽然张的确学习了他的一些技巧。他的作品非常聪明,就像一些非常聪明的人,让人一见心喜之,第一印象非常好,但交往下去,却越来越寡淡心凉,再也没有深交的欲望。表面上看,他的作品所缺的是一种敦厚拙朴的气质,难以让人有再次开卷的冲动。但往深处讲,却是因为它缺乏真情实感,没有真善,也没有真恶。美是很美,却是镜花水月的美,非常流动,因为流动性强,所以水光滟潋中显得更美,但流得太快了,一下子全流掉了。那种美只是让你笑嘻嘻赏玩一回的美,而不是能带来痛苦的美。要知道真美里有其痛,却有回香,有其苦,却能回甘,所以才能引人一顾再顾三顾,咀嚼不尽。从价值观上讲,毛姆非常鄙视女性,厌恶她们的爱情和生存方式,对她们毫无怜悯之心,所以当然不认同她们的身体、灵魂、生存之美,但这照理说也不成其为根本原因,他虽然是同性恋,但可以同情共感,照样可以写出美好深切的各种之情,但他只写了男性肉体之性感、心灵之飘渺,却没有写出令人感动的男性,所以他的作品所缺的,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之无情无爱无真无善无美。他非常成功,聪明绝顶,他的书被印了一茬又一茬,但是他终被称为“二流作家中的一流作家”。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5#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经贾可的推荐,读完了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个人并不喜欢毛姆的叙述方式,虽是以讲故事的口吻叙述着一切,但时不时他自己的跳入和时常生硬干瘪的描述语言让我有点失望。倒是他讲的这个故事,关于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引起了我的兴趣。
  
  我只是想到了现代人。前不久跟费费讲,现在这乱世,但凡启智后感到痛苦无奈的人,必须得找到自己的主心骨,才能活。
  
  以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在思考过我为什么活,活着是为了什么,以及数年来不断尝试平心静气地认识自己,在抛开所有其它混淆视听的因素前提下,我感到了痛苦。这痛苦的来源,原本我认为是现实和理想的冲突,一切人们认为我矫揉造作、没事找事、身在福中不知福的那些说辞都适用。但逐渐,我发现并不是冲突。这种痛苦与其说是痛苦,倒不如说是愤怒,是一种对自己的愤怒和厌恶。骤然发现自己如同行尸走肉毫无灵魂地活了很多年时,人是会感到愤怒和厌恶的。
  
  在我还未给自己找到明确答复之前,时间却是分分钟地在流逝。
  
  为了降低对自己的愤怒和厌恶,为了更健康完整地活着,人是要找到自己的主心骨的,我觉得。
  
  高更的是绘画。我的还不确定。
  
  在读《月亮与六便士》时,我很吃惊,自己能够理解并体谅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高更)的残忍和冷漠。他“像着了魔”一样地去释放内心蓄积的能量,转瞬间踏入另一个世界。他用另一个世界的方式方法活着,相对还在门外的人,当然格格不入。
  
  我一直在寻找这样的能量。但很遗憾,目前为止,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有:一来我不是个天才,没有获得神赐般从天而降的饱蓄能量;二来我不够坚毅,无法持续蓄积。对于第二点,我始终有些怀疑,也许真正的原因在于我还根本没有找到,而不在于态度。但至于如何找,必是条艰辛的路。
  
  我觉得,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这能量的蓄积太少,虽有,但稀薄的可怜。这样,就像一个孩子看着垂涎的苹果挂在树上,无能为力,每天24小时还是正常地过,但总会有10分钟徘徊在这棵苹果树下,看看又走了,懊恼至极。在灵魂里,这种懊恼升级为了痛苦,类似这样。
  
  一生寻找的不应是别的,应该就是问题的答案。
  
  我是谁?
  
  我活着是为了什么?
  
  能在生命结束前得到使自己心安理得答案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
  
  寻找。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6#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参加复试的时候,旁边的女孩说最欣赏的作家是毛姆,《月亮和六便士》充满了讽刺(印象中大概就是说很犀利的那种)。当时我买了这本书只翻过几页。
  
  实习的时候因为有时太闲,又不想老是无聊的上网,就又拿来看。MSN上Andrew问我:still have fun in American lit?(a month ago when I was busy with my paper I said I focused on Hawthorne and New England Literature).
  我跟他说我在看The Moon and Sixpence.
  "Sounds old"
  "Not that old. 20th C"
  "Really. What is it about"
  那会我正看到戴尔克的老婆自杀。我就跟他说是一个不甘于平常生活的人从伦敦跑到巴黎去画画,他说这很正常啊,每个人都有从现实中逃离的渴望。
  
  我想可能就是他这句话,让我觉得大有不同。因为我想争辩,我想告诉他,这不是那么一个普通的故事。但是我又想不出他的这句话有什么错,就像《革命之路》里面那个小职员只有在巴黎才能feel free。
  
  也许差别就在他是个艺术家。他的那种感受力更加敏锐,他的心灵更加敏感,他的灵魂更加贴近一种本初的状态。我想起来背文学史的时候毛姆和劳伦斯分别是用原始和血性来概括的。原始也算是一种野性吧,但这种野性更加的纯粹,并不是类似野兽的那种。很多人比如杰克伦敦也很擅长写人性中的热情、张力,但是毛姆更加有度,他赋予原始、野性一种更加天然的宁静、辽阔和深邃。
  
  我同学说的那种讽刺,大约是在斯特里克兰德的妻子和那些英国人身上。大概并不能算作这本书给人的最大感想吧。
  
  之前看过余杰评金庸,里面说,身体上的残疾才赋予了人性的完美,比如杨过、傅红雪。瞎了之后,斯特里克兰德却能在他画满画的屋子里感受到心灵更加彻底的宁静。一坐几个钟头,也许他早就在和神秘世界深深对话,画出来了就不再对他有意义,他已经透过它们飞升。
  
  结尾的一段也很不错。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7#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一)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道,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
  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感动了。小说中的人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家乡。最后,斯特里克兰德找到了远在南太平洋的小岛。布吕诺船长也在这岛附近的岛上找到了其书写生活艺术的家乡。阿伯拉罕到了生命中注定的亚历山大。爱塔的家乡跟斯特里克兰德联系在一起。施略特夫又何尝不是在寻找自己的家乡呢?他滑稽搞笑,但是始终坚持自己。
  这些人彻底放弃了原来的生活形态,勇于面对自己的内心,并执著于此,最终找到自己的内心平静。
  
  (二)
  “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滴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弱……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
  毛姆这段对于爱情的描写让我感觉如此之无力。他所说的温柔、软弱无力和多愁善感真的是爱情的主要成分么?
  毛姆不曾在小说中探讨爱情的本质,当他看到他朋友的妻子背叛其朋友,爱上一个背叛爱情的人,一个与爱情可以说是绝缘的人,让其不得其解。站在现在的立场来看,这样的感情或许可能会好理解一些。
  爱情从来就不是温柔的软弱的。爱情从来都是残忍的冷酷的现实的。
  
  (三)
  这是一本越往后看越让人沉迷的书。故事如此之残忍,让人读起来内心有一种不舍的心痛。
  在生活、爱情、梦想中,我们除了缺乏勇气,还缺少什么呢?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8#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我偏向讨厌外国小说的叙事风格,喋喋不休废话连篇。  我用了耐心去读这本有人说读了会想去流浪的书,却发现他根本不是在说流浪。我想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主角一定是作者有想要阐述的概念在。我一直抱着这样的想法,以至于看到有人说作者歧视女性的时候还在想,也许作者就是想到了这样的女人正在读他的书,并觉得他像主角一样嘲笑。可没想到他真的就只写了这么多。  我忍耐这么久就只是看一个理想主义者没有结论的空想!  失望透顶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9#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好像是从上班头两天开始的吧,每天上班的路上看这本书,今天终于看完了。中间有几天,看到斯特里克兰德歧视妇女趾高气昂粗鲁无礼觉得特别厌恶,都不想看了。隔了几天想想觉得真没有必要,居然跟一个书里的人物生气。于是有捡起来接着看。这是一个完全离世的故事,斯特里克兰德从一个股票经纪到最后离世去丛林中生活,中间的心路历程书中并没有讲清楚,也讲不清楚;好像是内心的召唤太强大了,让人无法抗拒。可是我一直不能理解的是,一个从体面的世俗生活到骤然决定放弃一切的心路历程是怎么样的。好像之前40年的文明社会在他身上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未免显得有些突兀。这本书里我能够认同的部分是遵从内心的选择,不能认同的是主人公对周围一切的不care。当然,对艺术家,一切不合理不仅仅是可以原谅的而且构成了这个人的独特和与众不同,简直应该嘉奖。不过人活着就还是要入世的,如果没有那么多也许没有什么天才可是构成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人们的存在,艺术家能存活吗?从这一点来说,私奔门要入世得多,得到更多得贱骂也许也是因为没有脱世到那个程度。平常人,能够少一点对世事的纠结多一点自主独立,就很好了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0#
发表于 2012-8-29 17:39:14 | 只看该作者
  写书评的想法诞生于半年或一年前,这下要付诸实践了。
  为什么想写书评呢,是因为觉得写了书评才算对读这本书有了个交代,写了书评才逼迫着自己去认真思考回味,而不是雁过无痕。可为什么又迟迟不写呢。我的借口是因为自己的思考不够深入,表达能力欠缺。
  无论如何,迈开第一步是紧要的。就从这里开始。
  
  作为不称职的读者,我没有认真思考书名的含义。直到囫囵读完全书,依然对只字未提的 月亮 和 六便士 无确凿的理解。
  
  然后看了旁的书评,才确认了。月亮是理想。六便士是现实。是选择平稳现实,还是追逐理想?这个问题,对于一便士也没有的我来说,是否有必要?另,是艺术选择了你,还是你选择了艺术。
  
  “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我理解不了。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体了,我觉得他可能一下子被那东西撕得粉碎。……”
  “我凝望着他。他一动不动地站在我面前,眼睛里闪着讥嘲的笑容。但是尽管他脸上是这种神情,一瞬间我好像还是看到一个受折磨的、炽热的灵魂正在追逐某种远非血肉之躯所能想象的伟大的东西。我瞥见的是对某种无法描述的事物的热烈追求。……”
  “使思特里克兰德着了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创造出美来。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逼着他东奔西走。他好像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香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盘踞在他心头的魔鬼对他毫无怜悯之情。世上有些人渴望寻获真理,他们的要求非常强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是叫他们把生活的基础完全打翻,也在所不惜。思特里克兰德就是这样一个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
  
  主人公是幸福的。他最终找到了一片宁静的土地,一个爱他懂他的女人,不受打扰地画画直到死。他创作出来了,他又毁灭了它。He has fulfilled his life.
  
  人不必苦恼自己的平庸,也不必抵触上天的恩宠。当你被选择,那便是抛下六便士,奔月之时。这一句的前提是你得先有六便士可抛。
  
  以书中我喜欢的一段话结束此书评。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它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幺要求。但是我还是没有说什么;我有什么资格同一位爵士争辩呢?”
  

来自: 豆瓣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1-5 19:02 , Processed in 0.05021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