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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角落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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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和六便士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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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11#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在看这本书之前犹豫了很久,因为对高更没什么感觉。
  看完以后,觉得画家这个人物其实同时糅合了高更和梵高。
  关于这本书,太多人已经说了太多,以至于现在多着一字亦是赘述。
  不是那么难懂。
  无非是天才的梦想,不见容于时世,遂苦苦追求,呕心沥血,上穷碧落下黄泉,死后方得承认,功德圆满。然而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之路苦则苦矣,却并未带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和规划,毋宁说完全出于蒙昧的直觉。其实倘若他平静理智地坐下来,拿出纸笔细细规划自己的艺术之路,分析成功几率的话,我想他一定会打消前往巴黎的主意。
  再一种,论及天才成长之土壤,文明社会之刻板拘束自然是一大弊病,似乎蛮荒小岛上自由自在的相忘于江湖才是正道。然而思特里克兰德在两种环境中其作为并无什么不同,一样离群索居,一样粗鲁无礼,一样兴之所至地描画身边所有让自己无法停笔的人事物。
  甚或也有人着眼于他与三个女人的关系,而我看来,对他而言,三个女人无非是三种环境的一部分而已,既然环境于他无碍,女人又有何干?
  所以这一切,其实与梦想,与追求,与情爱,与环境都毫无关系。
  天才与平庸一样,都是一种顽疾。
  前者病在一发不可收拾,如夸父逐日似的过每一天,直到身心燃尽;后者一辈子只能看到脚前三步之地,终其一生都不会抬头看天边的明月。
  幸好还有很多人介于这两者之间,他们无法挣脱庸常的束缚,却也懂得欣赏活在梦中的人。
  思特里克兰德死后成名了,而多少与他得了同样病症人将永远埋没于尘土。不过想来这也并非什么不幸,毕竟对这些病人而言,成名与否根本无关痛痒。
  后来再看高更的画,似乎顺眼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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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12#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粗糙,蛮横,
  真实,不做作
  
  这样一个简单透明的人,
  对他来说,
  爱情是一种疾病
  道德是一种惺惺作态
  舒适是一种忽略不计
  
  他是被神秘选中的人,
  被抛入其中,被一种热烈所追逐,
  他密切的交流和投入,
  与世隔绝,又深深联结
  
  他不顾一切,专注的做着必须要做的事,
  一路上褪去了所有,也没有从他做的事情中得到任何实在的“好处”
  
  小岛上的人,都说他是象一只野狗一样的可怜家伙。
  可我,却是这么的羡慕他。
  世界上遍布着的灵魂象野狗一样的家伙们,着实是比他可怜多了。
  我仿佛又看到了他那略带讥讽的缓慢上扬的嘴角。。。呵呵
  
  -------------------------------
  是绘画,还是歌唱,是做菜,还是冥想,是长跑,还是园艺,是木工,还是记帐。。。
  都没有关系,
  只要那是你的生命与自然联结的入口,
  就已经是莫大的福份与拯救了。。。
  全心投入吧
  忘记周围,恰恰是为了真正认识他们。
  流浪四方,正是为了不再做一个野狗一般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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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13#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当思特里克兰德的嘴里冒出“我要画画儿”时,多少人像“我”一样震惊了。我只想说,当时我很震惊。然而本以为顺嘴胡说八道的一句话竟然能为之奋斗终身直到死,这样的人实在是伟大。看到最后的思特里克兰德得了麻风病,眼睛瞎了,坐在空屋子里冥想,我都不忍心再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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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想象一下,臭屌丝突然宣称自己要搞艺术,你一定不会理他。当然,如果高富帅也对艺术感兴趣,那却是丝毫不足为奇的,可是什么让你这么惊讶呢?谁知道,那个人,也许就是你隔壁的邻居,天天挤公交的毫无特色的小白领,突然,为了一些奇怪的理由,比如:追求美的历程啦之类的,去浪荡天涯。“其实八成是被哪个狐狸精勾引了吧?”你想。然而若干年后,世界上所有都人都开始谈论一个著名的画家(或者哲学家作家什么的都无所谓)刚好就与你的邻居同名……
  
  你看,总有那么多以己度人的家伙,他们编织出一套一套的谎言,为自己的平庸制造借口,“读书是好的”他们说,“安稳是好的”他们又说。你一脸迷惑,反问了两句,他们的脸色霎时铁青,“小屁孩,你懂什么,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的!”可是什么是现实呢?他们又说不上来。
  
  
  “绝大多数人对他们所做的那些平平常常的事情是心满意足的。”斯特里克兰德这家伙凭空冒出来,撕去呆头鹅小职员的面具,用着一种小混混般的,让你咬牙切齿又毫无办法的语气不留情面地嘲讽道。你很想反驳他,可是却不知从何驳起。
  
  你说,你想去背包独自去欧洲。你说,你讨厌公务员讨厌单调的工作。你还说,你不喜欢现在的专业,其实你最喜欢的是历史和数学。你嚷嚷了大半辈子,终于熬到了五六十岁该退休了,看看身边儿女成行,老伴恩爱,还有什么好图的呢?平平淡淡才是真呐!
  
  
  斯特里克兰德这个忘恩负义的无赖,他抛妻弃子离家出走,你本以为他早就死在哪个婊子的怀里了,可是,现在他的名字又突然冒了出来,他的画作千金难求,所有的人不论是否认识都能讲出一大段和斯特里克兰德的真挚友谊,你猛然想起自己家里的阳台上好像还有他的一盏煤油灯,你大喜过望,哎呦!这可发了财了!
  
  
  你占领了这片土地,你可以播种可以收获,你可以和亲朋好友八卦隔壁家的同性恋情史,你有优雅的房屋,美丽的妻女,精美的饭食,你过得真的很快活。不过,你忘了世界有多么复杂,有人愿意把灵魂交换给画像换取青春美貌,有人愿意独自画画隐居荒岛,而你大谈特谈的小说电视情节总有那么些不识相的不买账。
  
  
  你看,这个世界上总是那么不公平,那么多品德败坏的家伙,比如王尔德比如高更,居然获得了那么瞩目的赞誉,而你,多么善良聪明,却这样默默无闻一辈子,想当年你可是拿过全校第一名啊!可惜你不知道,善良与邪恶,美丽与丑陋,暴戾与乖巧,总是犹如并蒂莲双生花,永远是如此奇异地杂糅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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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跟着布吕诺一步步走向塔希提深处。精神就这样被困在了一个回廊里,身边是中年船长有力的导引,去往的路狭窄而漫长,我知道等待在回廊尽头的不一定好承受----但是由不得你,思特里克兰德就住在前面。
  
  伏笔后面的景象描写反倒模糊了,只感到末了,抖掉一个沉重的包袱,紧张和颤抖终于化作喷薄而出的眼泪,眼前是一片清新:思特里克兰德褪去了衣服,只有一具诚实的红色身体。他躺在原木晾台上,房子和他是蜡笔质感的粗线条,他仰面看着天,踏实地枕着地。他转头回望我们一眼,带出一个若有若无的微笑---他扬起好像神奇四侠里岩石人的嘴角,却配了一双弗里达在《两个我》里面的淡漠眼神。或许毛姆要说,这微笑参杂了讥诮和超然,但我分明感到,他没有往里注入任何情感,而我能体会的只有:温暖?
  
  然后,他又回过头,继续看着塔希提的天空。他的晾台下面,是颜色生猛的热带植物:芭蕉、芒果、椰子树在他身下吐着信子,扭曲着身体热烈地烘托着他,仿佛祭台托着牺牲。这时布吕诺说了,你看那天空。我也抬头,穿过手里这本书,穿过爬满霉斑的穹顶----我看到一片缀满繁星的夜空,黑色无尽又悠远,星星明亮又从容。那是个是凉爽的夏夜,望着天空的视线有九十年代初的防盗窗隔着,身下托着的不过一张单薄的钢丝床,这阳台扮演着祭台。我在这片天空踌躇了很久,终于又回过神来。
  
  但毛姆怎样去形容我已经全然忘了。但我确定那是个白天。
  
  万万没想到会在此被阴一手。在去往塔西提之前,毛姆一直是个第一人称冷静观察者,在此之前我认为最有趣的段落,是他对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心平气和的尖酸揶揄,而借思特里克兰德之口放出的句句狠话,既让人咬牙切齿又不得不点头称是。我差点以为,他要执著于凭借对人性的洞察做个置身事外的智者了,竟却是在文末安排了一桩烟火表演---谁也别想片叶不沾身。
  
  结构严谨。这是毛姆精心设计的一个圈套。他开始总是絮叨,摆现象说结论,紧接着下面的情节冷不丁抖落一整片一整片的精彩故事和隽言妙语,接着又收手,再放开。所以我怀疑去到塔希提之前所有的笔墨不过都是欲扬先抑的劳什子,但就这样否定毛姆的那些人生拾贝恐怕又太草率了些。最后还是首尾呼应了,文明社会的妻子儿女可笑地出场谢了幕,但之前我们已经在塔希提登月了,眼里的泪水还没干透,谁管你东家长西家短呢。
  
  之前只读过毛姆写辜鸿铭的短文。现在读了月亮和六便士。他仍是那个爱意淫的老头子。
  
  现在只愿高更的小屋,不逊思特里克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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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月亮与六便士》,手机里读这本书已经到66.4%了,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此书叫这个名字,和月亮有什么关系,和六便士又有什么瓜葛?
  几个月前,在豆瓣上看到此书的介绍,大概的印象就是,主人公为了心中的理想,不顾一切,抛开世俗,排除万难,最后实现了自己的追求。当即就把此书列入了“想读”的列表里,期望看过此书后,会给我带来追求梦想的勇气,鼓励我前行。
  但事实并非想象的那样,就像一切看起来很美好的事物,背后都是有代价的,不存在“廉价”的收获。
  读到66.4%,不是给我注入了前行的动力,而是让我思索,主人公如此追求梦想的方式,是否对我有价值,我抛不开父母,抛不开妻儿(如果有的话),放不下社会在我潜意识里烙下的道德印记(我会在乎别人对我的评价),抛不开自己在这个人类群体中所担当的责任(比如说养儿育女,孝敬父母),我很难想象,一个人要是没有了亲人,朋友,最后即使是对外——创造出不朽的成就,或是对内——找到了内心的那份宁静(什么都没有了还可以宁静吗?),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还是一个俗人,和芸芸众生一样,是一个普通的,有虚荣心的俗人。不要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妄想和所谓的追求、理想,这些东西都又大又空,是不是决心让父母开心,妻儿幸福才是最有意义的事情,我倒不敢肯定。在妄想和现实中找一个均衡点,坚持并付诸实践,一个劲儿的走下去,总会拨云见日的,这个均衡点可以让我们不至于成为一个不可理喻的、疯癫的怪才,也不会让我们日落西山时后悔自己一生的碌碌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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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塔希提,人们称之为“最接近天堂的地方”。
  思特里克兰德先生,他是个惹人嫌的人,但他也是个伟大的人。
  
  在热情和欲望面前,面包和爱情都不值一提。思特里克兰德只为寻找塔希提而活,或者死。
  人说四十不惑,思特里克兰德先生在这样的年纪,抛妻弃子。说真的,我真不喜欢他这么做。无论后来他多么伟大,我都不喜欢。但是人只能勉强控制自己的方向,谁会被谁的不喜欢而悲伤不已呢。他说,“如果你不在乎某一个人对你的看法,一群人对你有什么意见又有什么关系?”所以,即便是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妥协,恳求,他都不再回头。有一股热情像细菌一样,伏在他的灵魂深处。
  思特里克兰德先生,用三分之一的生命成长,用三分之一的生命为生存打拼,再用三分之一的生命为生活而疯狂。前四十年的生活,“我”不得而知,和所有的普通中年男人差不多吧。娶温顺漂亮的妻,住温暖舒适的房子,养可爱淘气的孩子。在完成这一切之后,生命变得虚无而无所期盼。因而,唯一的存活方式只剩逃离。
  在巴黎,思特里克兰德最潦倒的时候,如果没有施特略夫,他一定会病死在旅馆。人都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思特里克兰德先生的意识里,没有这样的说法。他不仅占用了施特略夫的画室,还占有了施特略夫太太及其温暖舒适的房子。这样一个放荡不羁的中年男人,简直就是“魔鬼”。这个魔鬼,终于逼死了施特略夫太太,那个怕他却也爱他的女子;也终于赶走了施特略夫,回到荷兰,踩着父亲的脚步,活完下半生。
  可是,施特略夫走时,或许是没带着恨走的。他连毁思特里克兰德的画的勇气都没有。我向来爱憎分明,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这里都没有责怪思特里克兰德先生,对施特略夫的同情,倒是有增无减。
  
  思特里克兰德先生剩余的所有热情都献给了画画,所有的梦想都献给了塔希提。
  塔希提。“有的人趁他们乘的轮船下货的时候到岸上来,准备待几个小时,可是从此就再也不离开这个地方了。”“有些人到这里来,准备在哪个公司干一年事,他们对这个地方骂不绝口,离开的时候,发誓赌咒,宁肯上吊也决不再回来,可是半年以后,你又看见他们登上这块陆地,他们会告诉你,在别的任何地方他们也无法生活下去。”
  这就是塔希提的魅力。思特里克兰德必须去的地方,那是法国的领土,那是他寻到到宁静的地方,是他死也不会离开的地方。
  
  思特里克兰德先生。你极其自私。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你。
  塔希提。最原始的小岛。不是每个人都会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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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毛姆的书,以前看过《刀锋》,拉里的故事现在想来依然让我莫名激动。一个独特的人,一个追求终极问题的拉里,在那个社会圈子里是唯一的不和谐。他最后让我想到,那拉里周围的“和谐”都是些什么东西?干净,纯粹,勇于冒险,探究终极问题的拉里成了异类,那么正常,普通,标准,正确的大众是怎样的?伊莎贝尔等人人的行为都是可以理解可以原谅的,唯有拉里是个刺眼的另类,那么,是不是我们用以解释世界的所谓“道理”本身出了问题?
       毛姆是个好作家,他从来不出来指责谁,高举谁,打倒谁。他向来都是娓娓道来,轻松随意,个人琐事一般讲述自己的同时顺便带出个人物,那人物又顺便带出个故事。他刻意而巧妙地避免着生硬与说教,像英国绅士喝下午茶时随便东拉西扯时不经意间露出来的一个故事。这是毛姆的风格。那些机智和幽默,都是典型英国式的。
     《月亮和六便士》的叙述方式《刀锋》相同,都是第一人称,我看到的,我听到的。以这样的方式塑造一个人物,其难度是很大的。”我”这条线能串起多少“他”的故事?想想很让人为难。但毛姆就要在这样的夹缝里跳舞,好像不带着这沉重的脚链就不能显示他舞技的高超似的。英国是有侦探小说传统的,柯南道尔,克里斯蒂这些侦探小说大师都出自这个国家。好像英国的读者,智力上不被打击一下,不被战胜一下是不会轻易喜欢上一个作家的。他们喜欢那些聪明的作家,何为聪明呢,起码你要在智力上战胜我。 “我”之所见所闻是有限的,就像一块块的拼图,毛姆东一块西一块的给你,读者需要自己在脑子里拼接。
       理查斯,无疑是这本书的主角,但是毛姆上来东拉西扯了24页,故事还没有开始,主角还没有出场。记得我上大学的时候就好像买过这本书,大概就是这前面的20多页的云山雾罩把我搞迷糊了,看了十几页就放弃了。那时候感兴趣的是莫言“我爷爷我奶奶在高粱地里野合”之类,对毛姆这样的需要耐心,需要转几圈才能体会的叙述无法体味。
        我觉得毛姆在这本书里通过“理查斯”这个人物,探讨了一个衡量人的标准问题。用不同的标准量出的是全然不同的东西,甚至会完全相反。在社会世俗层,理查斯无疑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忘恩负义者。他抛弃妻儿,霸占救命恩人的老婆,虐待妇女,借钱不还,不务正业,可以说坏事做绝。但换一个标准,用对全人类的贡献这个标准,理查斯又是最卓越的。可以说他为追求美,追求对整个人类的精神财富的贡献,抛弃了一切,背负着本不属于他的十字架,忍辱负重,最后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这是个精神和物质,世俗与天才的故事。毛姆通过他独特的方式,不动声色,平静安详地叙述激烈刺激人生大事件。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为了使你不至于过于激动,义愤,悲伤,他时常特意跑出来间离一下,讲点看似与本故事无关的事。也许这就是毛姆的风格,英国人的风格。
      中国著名翻译家傅惟慈的翻译,基本还是可以看懂的。但翻译腔非常明显,常常为翻译硬生生的自造汉语词汇,“惊讶不置”“女太太”“令人起敬”“如果不是人们对神话的喜爱,叫他们对这个使他们的猎奇心大失所望的故事嗤之以鼻的话,只靠斯特里克兰德个人的权威和独特也许无力挽回大局的”等等太多了。看得人都跟着“著名”了。上海译文出的书啊,还经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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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印象最深的是思特克利兰德对周围人看待自己目光完全不在乎,对周围的居住的环境也完全不在乎。虽然道德腐败,给周围的人造成了莫大的伤害,破坏对自己那么好的人的家庭,诱拐那个可怜人的妻子,最后抛弃这个女人,让这个女人自杀!怎么可以这样真心对待对自己好的人,这样的社会谁还敢付出!但是无口否认,还是很佩服他果敢的勇气。
          在四十多岁的时候放弃原本安定的生活,放弃美好的家庭,来到巴黎过着穷困、前途未知、居无定所、食不饱腹的生活,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毛姆说得对,有些人到四五十岁完全是过着稳定的生活。现在大家争相考公务员,二十几岁就开始希求那种稳定安逸的生活让人自愧不如。虽然安逸的生活是很舒坦,没有压力,没有起伏。但是这样的生活显然是缺乏激情,太平淡了,就算被拐卖,被欺骗,只要能经历起伏坎特的生活,还是值得的!当然我也只敢从旁观者的角度想想而已,真的让我背起背包上路我还是没有勇气。只敢在书中的世界中臆想着。
          前不久听说同级一个女生翘课先宰后奏跑去澳大利亚农场了,很佩服其勇气,我总是为自己找借口说导师管那么严我怎么可能跑出去,其实我还是缺乏那种真实的魄力!我想和书中的好多人物一样去流浪我会真的去做吗?毕业后我原来的规划也只是先找个工作,赚点钱然后再做规划,到那时候我还有出去闯荡的勇气吗?
          最近特喜欢看各种书,也和上学期和这学期认识了那么多人戚戚相关。有人说我文艺,其实我的感觉也就是那么肤浅,热情没有血色,梦想也只是那么平淡,如果我还有梦想的话。有时特别膜拜学哲学的、学美术的,不喜欢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计算机这个专业来当一个苦逼的码农,现在渐渐也接受了这个现状,我真的知道什么是适合我的吗,现在确定了真的喜欢什么舍弃现有的一切去追求去寻觅还是来得及吧。更何况我现在有什么?有的也就是编写了那么多行代码的无所谓的经历而已。
          我们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为了表现自己的精神境界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对于名和利何必去那么费劲去追求。大多数人总是受不住各种诱惑,总要对世俗人情做出让步有什么意义。创造自己的一个幻境,超然于环境之外。
          一般人都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什么是我想要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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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2-8-29 17:39:02 | 只看该作者
  起先被书名所吸引,想看这本书,却直到这两天才看完。前一阵子读这本小说的故事梗概:“一个伦敦的证券交易经纪人,40岁的时候突然抛弃家庭,跑到巴黎开始绘画,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也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对于巴黎,对于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我简直是没有什么抵抗力的。
  
  然而这本书却和我的想象大相径庭,人物不可爱,故事不浪漫。前面大半段的故事冰冷而凄凉。我最憧憬的发生在巴黎的故事,也多发生在施特略夫那充满悲剧的工作室里,透着阴暗和惨淡的味道。我以为小说的主角有多么光辉灿烂的人格,才能够有放弃优渥生活的勇气。然而作者却像书中主角一样不屑一顾,将思特里克兰德塑造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混帐。
  
  他不在乎衣食住所,不在乎身体健康,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在乎亲情和爱情。他抛妻弃子,却绝不愧疚;他鸠占鹊巢,拐走恩人的妻子,也照样心安理得。因为作者是以第三人称叙述故事的,所以思特里克兰德的生活细节和心理活动读者都一无所知。即使作为一个备受后人推崇的艺术家,我从他身上依旧看不到任何可亲可近的地方。
  
  然而,追求艺术的人却心肠冷酷,无情的生命又创造了震撼人心的美好,这样的矛盾总是让人充满好奇感。作者心满意足地讲完前半段纠结残忍的故事之后,踏上了南太平洋的普希提岛。而故事也终于迎来了阳光,变得明朗起来。
  
  岛上有着色彩浓烈的风景,而居民也都善良单纯,和书中的伦敦巴黎相比,简直是天堂一般。在这里,思特里克兰德得到了同情,尘埃落定,患病、失明、完成毕生的杰作、死去。
  
  “使思特里克兰德着了迷的是一种创作欲,他热切地想创造出美来。这种激情叫他一刻也不能宁静。逼着他东奔西走。他好象是一个终生跋涉的朝香者,永远思慕着一块圣地...”岛上的布吕诺船长如是说。
  
  对思特里克兰德来说,通过绘画来追求“美”,并不是一个想法一个选择,而是这宇宙对于他灵魂的召唤,他除了遵从便别无他法。
  
  书中有一段很悲哀的话:“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我想,或许是思特里克兰德早已洞悉人生本质的孤独,知道让自己灵魂得到解脱的方法唯有创作。通过创作,才能超越尘嚣,离神圣和美好更加接近。于是他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更毁掉了自己的杰作。他的艺术创作不崇高,甚至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因为他寻求的,只是能够让自己备受折磨的灵魂有一小会儿时间不那么痛而已。
  
  因此尽管思特里克兰德是个混蛋,可是我认同作者的看法,觉得他是个伟大的人,对他怀有怜悯之情。他的伟大不仅仅在于他是个杰出的画家,更在于他在追求“美”的一生中,从始至终的坚定与勇气,并最终超越了那困扰他一生的痛苦。
  
  小说最后描述了两个情景:一边是思特里克兰德的儿子在太平洋动人的夜色里起舞;一边是“我”的叔叔怀念大牡蛎价格非常便宜的日子。我想,这也是对小说题目的一种呼应吧。月亮和六便士,形而上的自由心灵和形而下的琐碎生活,你如何取舍?
  
  其实,对月光痴迷成灾,也没有更高贵;而关心粮食价格,劈柴喂马,也没有更平庸。正如思特里克兰德所说:“并不是每个人都要象我这样的。绝大多数人对于他们做的那些平平常常的事是心满意足的。”无非是每个人不同的方式罢了。
  
  书中人物里最让我感到有共鸣的,是布吕诺船长,他和思特里克兰德是不同类型的人,却同样在追求“美”。我最喜欢他的一段话:
  
  “我在自己身上也深深感到激励着他的那种热望。但是他的手段是绘画,我的却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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