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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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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桐
我原本不喜欢连载,可第二集让我盼了二十个月——虽然只有上下两集。
我原本不觉得杀手是特别的,可他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角色——虽然相当平常。
我原本不认为谁可以超越福尔摩斯,可它是我见过的唯一可以到达福尔摩斯脚下的推理——虽然依旧没有超越。
我从来没有正眼看过《萌芽》,我这次正眼看的是《萌芽》赠刊。于是我终于知道了什么是真正喧宾夺主,如此光荣,如此优异,如此冷笑。
也许不久以后我就会为我现在的话汗颜,可我现在只能钦佩地微笑,顺便写下手中这篇苍白的献文。于是,我又一次感到我懂的中文太少。
这篇小说是《收割》,作者是艾西恩。主角是艾莲、塞斯沃勒和“情人”,美国军情处的杀手,中国警方的编外侦探,同一个人的多重身份。也许这个“朋友”也是主角——麦涛,犯罪心理学讲师,艾莲出国前向警方推荐的编外侦探。
当下课的麦涛在家门口目击凶杀,当使用“凯斯拉”的塞斯离开受伤的敌人;
当出院的麦涛发现这一案件步入死角,当刚回到中国的艾莲路遇另一个杀手;
当麦涛在家中招待回国的艾莲,当艾莲在下榻的饭店发现风干的人头;
当重逢的麦涛反对久别的艾莲,当久别的艾莲因重逢的麦涛而被人排挤;
当麦涛为案件量身打造捉凶计划,当知情的女孩因艾莲的疏忽而殒命;
当麦涛寻找同一张照片上的女子,当艾莲捕捉女编尸体上的蛆虫;
当麦涛闯入病房锁定医院,当艾莲模拟爱情接近护士;
当麦涛准备了捕捉证据的录音笔,当艾莲与法医因死亡时间而争吵;
当麦涛使女警约出了艾莲,当塞斯与组织的交手被录音;
当麦涛得知女警的尸体被找到,当护士因艾莲和真相而死掉;
当麦涛没有阻止艾莲的刺刀,当艾莲没从嫌犯嘴里听到他的知道;
当麦涛应了艾莲的最后一次邀,当艾莲的“卡斯拉”缠上麦涛;
当麦涛把石子扔进波涛,当艾莲推出女编和女警死亡的深奥;
当麦涛承认复仇和朋友的奇妙,当艾莲写下刺杀的情报;
当麦涛再次出现于讲台,当艾莲消失于组织的预告;
如果两个杀手兼侦探只是这样退场,那么也只是一篇普通的惊悚悬疑小说;如果艾莲只是象人而麦涛只是犯罪心理学讲师,那么也只是一篇医学初学版小说;如果艾莲只是为组织卖命而麦涛只是借机向女编复仇,那么也只是一篇暗杀教材的幼稚版小说;如果艾莲只是为死去的女人自责而麦涛只是灭口谋杀了暗恋自己的女警,那么也只是一篇言情煽情版小说;如果二人走访了同性恋而主犯正是同性恋,那么也只是一篇耽美变态小说……
可惜,《收割》标明是“犯罪心理小说”。只是吗?
如此看来,我似乎已经读懂了《收割》,可我真读得滴水不漏了吗?我不承认,因为艾西恩留下的神秘感来自那些可以猜测、可以猜测自己猜测得接近真相、却还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的神秘。读到底,我依旧不知道艾莲是如何在深夜埋葬了他的初恋情人,关于艾莲发现尸体藏在马桶下的巧合为什么自说是谎言,麦涛和女编的关系是否正常……当然,我承认,我的疑问已经不合时宜的庸俗了。或者,这些问题和我的毛病,得在艾西恩的其他作品里解答和修改吧。
自此,我发觉我已经是一个艾西恩、艾莲兼杀手迷了;自此,我发觉我不敢轻易写推理、杀手、悬疑和惊悚的文字了。
因为,距心中的标准太远了。
写下此文,谨献给我心中此时的侦探杀手之魂——艾莲,真正属于黄昏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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祟祟
断断续续把艾西恩的《收割》看完了,由于对中国推理普遍印象不好,所以这本书就显得挺不错。中国推理应该就看过这样的一个长篇吧,之所以心血来潮想看这本,是因为之前在《萌芽》杂志上看过一部分,胃口就一直吊着。推理小说最容易吊读者胃口,因为答案都是在最后。里面还涉及重口味描写,犯罪心理学,推理部分虽不出众,但也可圈可点,合情合理,亮点也是有的,情节设置上有些牵强、搪塞,给我感觉很“故事”,没有现实感。相比阿加莎之类的大家(毕竟我只看过她的书),当然差很多。不过,由于我的看书口味偏向纯文学,所以一般会不自觉地在书中找写作技巧。这本纯粹推理的书采用戏中戏的写作模式,我认为还是挺高明的,作者应该文学素养不低,不然就是文学觉悟挺高。书里采用一个游离故事之外的人物,可以说是一个很“上帝”的角色。推理小说的局限就在于不能用全知视角,哪怕你知道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里面的“我”是在2005年找到表姐的丈夫(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艾莲)放在家里的一堆以前案件的手稿,起初她嗤之以鼻,后来渐渐吸引其中,然后开始这个故事,并且毅然来到中国调查。由于“我”充当书写者,要写一本推理小说,所以必须处处设疑。很少有把凶手在开头就说出来的,这样就不是推理小说而是悬疑了。电影《伤城》,一开始就把凶手的脸露给观众看,这样观众的好奇心就直接绕过谁是凶手这个问题,更多关注凶手杀人背后的故事了。
而《收割》,里面也多处应用这类手法。比如在某章说出还活生生的人在后来也死于非命了,或者“我”在案子发生多年后对此事进行调查而得出一些线索和证据与手稿记录有异。这种写法适当应用我觉得是有锦上添花的效果,一般推理小说的目的都是为了最后的答案,洋洋洒洒一本书如果都为了这个目的服务,循规蹈矩地写下去,短篇另当别论,长篇的话,有的读者一口气读完,当然不会有什么异议,也许更能享受到刺激,但要分几次读完的话,我觉得还是稍显平淡乏味一些(其实我看过阿加莎的故事大多都为最后凶手服务,但她的故事紧凑,之间很少有较大的空隙,我都是一下子读完的,读后都大呼过瘾,而如果那种不想一口气读完的,这种写法无疑为故事增色不少)。世上写推理的不计其数,但要写出名气至少要有几本经典。对于陌生的推理作者,读者一般都先会尝试阅读吧,如果没有一点吸引人眼球的东西,有些挑剔的读者会索性放弃故事的。阅读推理长篇就像走在一条大路上,路尽头的答案是诱引你前进的动力,道路熟悉,读者知道尽头的宝藏不会让自己失望,会义无反顾奔向终点;道路陌生,对路尽头宝藏难免有所质疑,会抱怨路太长,担心宝藏不尽人意,慢慢倦怠中停止了前行。聪明的作者会在路边巧妙设置一些亮点,一来不让故事走向枯燥,二来吸引读者眼球。路边摆有果子,或者设置陷阱以及放些线索,让读者参与其中,怎么说都比只在尽头摆上宝藏诱人得多。预言写法(自己造的)对推理有增色作用,也可用到别的写作中,比如写一个的经历,在中途可以写出人物最后的命运,当然,这个命运与之前的经历最好有很强的反差效果,举个浅例,他现在很富裕,很强大,然后作者笔锋一转,突然点一下人物最后命运多么颓败,凄惨,戏剧效果更强。焦点自然被引到人物为何反差巨大的原因上。
推理文学属于通俗文学,一般推理作者大多也只是通俗作者,智商还有诡计高于文采。纯文学作家,须具备故事、技巧、文采、经验、知识和思想。推理作者,只要你现在脑中有想法,并且自认高明,你下笔就可写出,哪怕你之前没看过什么书,甚至连初中都没有读完,它只要求你最基本的遣词造句,还有高的智商,会巧用诡计和悬念,这样也可以写出精彩的故事的。《收割》中,不知道作者自己意识到身为一个推理小说家的局限,还是本来如此,文采并不出众(当然这无可厚非,又不是青春文学),有的比喻给我感觉幼稚。我更愿意相信,全心全意讲一个推理故事,在文采上不必在意太多,这时语句更像一种传达作用,丝毫不用纯文学那种美感。推理和纯文学没有可比性,当然,也有把推理故事和文学结合在一起的经典,比如博尔赫斯的《交叉小径的花园》,这必须要有很高的文学造诣,能写出这样的作品无愧文学大师了,我承认我是写不出这样伟大的作品。
话说回来,在所有通俗文学中,推理远远高于其他类。它强调智商和知识,这些知识涉及到多方面,心理学占很大部分,一个推理作者,怎么说都应该对心理学略知一二,艾西恩本身就是一个心理医生,写起来更是底气十足,游刃有余。而言情好像是推理的反面,它偏偏就不强调智商和知识,你他妈只要是个情种,会写一些无理取闹的文字或45°仰望的忧伤,很容易凑成一本长篇。有些青春文学就是言情的杂种,我老是疑惑不解的是,为什么最低等的文学,言之无物华而不实的东西却最受欢迎,这个世界真奇怪。当然,我不愿说看这种书就是这种人,更愿意相信是这种东西最容易消遣,而现在人们都又普遍忙碌,多余的时间怎么打发?看言情吧,怎么说看书都比看电视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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