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3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希特勒的民族帝国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30 16:59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二战期间,希特勒政府将国家变成了史无前例的掠夺机器。大多数德国人因为享受到良好的社会福利、不间断的物质供给和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而保持沉默。这种贿赂的代价由千百万欧洲人所承担,他们的财产甚至生命为了德意志民族的利益而被剥夺。本书揭示了全欧洲范围内的犹太人财产是怎样被征收、被变卖并进入纳粹德国国库以及普通士兵的腰包的。
      

    作者简介
      格茨·阿利 1947年生于海德堡,德国历史学家,法兰克福大学教授,柏林艺术学会亨利希·曼奖获得者,主要研究领域为种族政策、大屠杀以及纳粹德国经济政策。其他著作有:《大屠杀的策划者》、《“最终解决”:对欧洲犹太人的迁移与谋杀》、《权力—精神—幻想:德国思维的一贯性》、《最后一章:屠杀匈牙利犹太人》等等。
      

    最新书评    共 2 条

    查洛斯    相比日本在二战中全民纯粹的恶,之所以德国在二战后能够被原谅,乃因德国人民对战争的支持实际上是受到极端邪恶的个人提供的利益所诱惑、鼓动和煽动。他们只是被威逼利诱了的人,不是绝对邪恶的魔鬼,所以他们可以被原谅。成功摆脱一战后的沉重负担以及经济危机,使得纳粹成为了受德国人民欢迎的独裁者。纳粹为了在战争期间继续进一步地维护人民的福利、避免国内经济不稳出现通涨,以及满足战争费用庞大的需求,必须通过占领费、捐税、强制信贷和所谓的防务捐赠等转嫁到欧洲。其中纳粹对不同地区、国家和族群,所使用的手段极其具有针对性。那都是纳粹为避免行政破产,从政治唯意志论与功能理性中产生了异常残忍的混合物。并且这一切不是为了容忍贵族和垄断者的利益,而是作为针对每个人的具体乌托邦才计划出来的。这也就体现出为何纳粹国家社会主义能够得到国内人民对其足够的支持,也因此现在还可以在许多福利国家看到其中一些政策措施的影子。   然而我们也同样发现,在欧债危机最为严峻的时刻,希腊政府那些腐败、贪恋权位的领导人,竟把面对制裁时决定权交给人民,差点就导致战争的重演。幸亏这次是德国政府中有责任感、使命感、理智的专业人士,成功地避免了悲剧。  详情 发表于 2013-7-20 23:37
    bgd200    纳粹的思想不是空穴来风,排犹运动早在摩西的时代就出现了,威尼斯商人里面的反派夏洛克,就是犹太商人。近几年又有猎奇作者出版一些著作,夸大某某金融财团和犹太人的力量,吸引一些阴谋论爱好者。为什么他们这么招人恨呢?就是他们太优秀了(爱因斯坦、马克思都是犹太科学家)。所以我原来以为希特勒只是针对广大欧洲民众,特别是德国民众的心理出发的。看了本书的介绍才知道,原来物质与精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啊。建立在被侵略国人民家破人亡的基础上,纳粹成功地贿赂了全体德国人民,让他们成为了分赃者,激发起他们的物质欲望,增强对纳粹的认同感。将全体国民裹胁为战争罪犯,其用心不可谓不毒,因为人民是抗拒不了优越的物质生活的。      由西及东,反观我国的某个邻居,战争期间,不也是如此吗?甲午战争的赔款大概是这样瓜分的,皇室、军部、国民都是受益者。除了马关条约的2亿3000万两白银的战争赔款,还有辽东、朝鲜等地占领区的人力和物资,私人抢劫、性暴力更是数不胜数。我国的煤炭、矿藏、粮食、文物、图书都被运到这位邻居家里,成为广大百姓的盘中餐和私人藏品,我国的劳力被抢到危险的建筑工地和矿井,从事着暗无天日的工作。我们的商人眼巴巴的看着邻居家里的商人跑到我国经商,而不纳税。他们的国民得到的好处,不比德国人差啊!可是呢?却没有丝毫反省精神。一幅流氓强调,就不道歉,你能奈我何?      这些境遇不仅仅是纳粹统治下的德国,或者军国主义统治下的岛国才会出现的情景,殖民时代的欧美各国,不都是这样吗?所以侵略,客观上给全体侵略国人民立了一个投名状,从这时候起,所有人都不干净了,至于侵略国首脑是战犯,侵略国人民是无辜的苍白说辞,都是自欺欺人,一厢情愿的说法。但愿不要有战争,也但愿不要有人逼迫我们立下这样的投名状。     详情 发表于 2013-7-30 00:27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2-26 01:40 , Processed in 0.420066 second(s), 4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