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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他的巴西 |
最新书评 共 58 条
海鲜大$
看这本书的三个状态:哈哈、巴西真好、巴西有点乱。
首先说作者的文笔真的是好的没话说,像这种类型的书,好多都是各种地点介绍的堆砌,就快成景点专卖的介绍小册子了。要是说外国的,我直接就被长长的外国名称噎住了,完全感受不到那里的魅力。 而胡子的书,总结无能的我就引用书中的介绍“以他机智谐谑 、精准高密的超一流文笔,撷取各种欢乐情境、新鲜风物,为读者描绘出一个生动而细致的巴西”。强。 记得书中写到巴西的治安问题,说本地人都不敢把相机装身上,写出了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我不禁心中小小放空一下:我要是去了巴西,怎么拍照呢?。。
其实以前就对巴西有好感,觉得那里自然美景与现代都市结合,海滩边就是高楼,特别适合自己这种懒人,发誓长大要去旅游(不过我英语都勉勉强强更不用说葡萄牙语,所以就没想定居了。。),可看了这本书,原来那个大空话有了现实感,巴西也不再是心中那个只有桑巴、狂欢、烤肉的地方。有奇奇怪怪听也没听说过的味美的果汁,有特色饭店运营模式,有没有自行车道、人行道的城市,有比中国价高三倍的电脑(所以有些计算机生来学汉语。。),有热情open的人,有硝烟四起的 危险地带 ,有很多 欢乐 的政策。。。
如果你无聊,来读这部书;如果你郁闷,来读这本书;如果你要去巴西,还是要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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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随茵$
胡续冬顶着胡子的绰号长期混迹于豆瓣,并深得许多网友的追捧,除了其北大著名诗人、西语系硕士、研究生导师等冠冕堂皇的头衔之外,最受宠的原因还在于他用风趣幽默的笔调写下的那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段子,《去他的巴西》无疑是这方面的杰作。
继许崧的《印度走着瞧》之后,好久没有读过这么欢乐的书了,印度,是走着——瞧,巴西,是去——他的巴西,两者的书名都借用中文多重语义的特点,彰显出作者骨子里的戏谑因子,并且这种文风的特质更是延续了到整个文本中。
借由2003——2005被外派到巴西首都巴西利亚教学的经历,胡续冬完成了这本有趣的异国见闻录,从此对于内地读者来说,遥远的美洲国度巴西的 面目变得清澈了许多。
除了印象中的足球、美女、桑巴舞、热情、开放等标签外,胡续冬以人文的角度为我们还原了巴西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他们的懒散、荒唐和质朴,他们对中国全身心的热爱和对阿根廷无条件的敌对,他们情感上的奔放态度和生活里的贫富差距,他们的乐观豁达和喜感乱溅,都被妙笔生花的一一展露出来。
胡续冬是重庆人,重庆人历来以麻辣直率的江湖气著称,同时又很好吃,这点与北京人率直热情的仗义劲颇为投气,再加上长期浸染于北京的“贫气”中,所以胡续冬的文字处处透露出或调侃或自嘲的味道,比起许崧略显毒舌刻薄的文风,要大气很多,这即是所谓的地域差异,在中国如此,在巴西也亦然。
很遗憾,关于巴西,胡续冬由于身份的局限,始于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并且也局限于此,所以他笔下的巴西多少还是有些蜻蜓点水,但是倒真与书名“他”的巴西,即他经历过,他眼中的巴西很契合。比起保持距离的再现,这种自身深切融入的感慨,虽然少不了主观代入性的偏颇,不过却也变得更加具有延展性。再加上“他身上有一种非常与众不同的气质,能够把这些其实很烦人的事情转变为几乎有狂欢味道的叙述。”(阿子语),使之与巴西这个南美神奇的国度一拍即合,并且产生了强烈的化学反映,确实让人有“巴西神奇的磁场增强了他身上的小概率不靠谱事件易感体质”之感,并且最终造就了这本痕迹性异常强烈的《去他的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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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mer$
毕业时节纸纷纷,07年旧版《去他的巴西》压箱底了,没能找出来重新做功,只好对着网上的红绿封皮闲吹个小牛。我们发现,胡子继续团结在以“巴西”为核心的不靠谱光环下,沿袭了“激情”的关键性幻想,不仅把“巴蜀以西三姨太”的牌戏图换成了形状肤色更加狂欢的22张小脸儿,而且偷偷把葡语标题的形容词“隐藏”搞成了“意外”;千真万确的是,那种获得了主体性的激情氛围无处不在且自由自在、从来不曾躲起或离开,只是一直等待着某些有缘人的“意料”,再娇憨地扭腰甩臀、撇下一嘟噜一嘟噜的偶然。
这个小小的改动也暗自炫耀着一个过程,当年阿子除了佐料不带一片云彩、去了他的巴西再也没回来,现在两口子一起吆喝、越来越多的人排队要上他的贼船,这真心是个意外。那么,如果胡阿爆炒团“意”得再多一点,神异的天朝书友“外”得再离谱一点,是不是可以打造出另一个闪闪发亮的幸福乌托邦呢?
在葡语里,“no”不是摇头、否决票、发好人卡,而是介词加定冠词的“in the”,所以看到封面上大大的白色“NO”,千万不要意外,那是长着天使翅膀的邀请——Hey sweetie, to Brasil, in or out? 如果哪天某位小哥哥或者怪蜀黍这样对你说,你就闭上眼睛等着no Brasil吧,因为他懂的,在那里,你们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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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湫$
不得不说,起个标题还要剽窃一下ccav,真是十足的rua到了家。一个rua人,捧起这样一本书,却总会有一种忘乎所以的狂野感。
巴西地处热带,人种混杂,历史虽说不算悠久,但充满了各种喜感的事件。这些时间的空间的地理的历史的人文的自然的因素柔和在一起,构成了巴西与众不同的风情。这些风情,如果只是靠人民教育出版社的课本撰写组或者某某地理科普丛书编写委员会来写,都会丧失掉它的风味,变得呆板而枯燥。这样说来,也唯有胡子老师的神来之笔才能将巴西上上下下,从高富帅到屌丝的生活描写得淋漓尽致。也或者说,只有亲身在巴西生活过,才创造出了胡子老师这种轻松而奔放的笔调。
这本厚厚的巴西周游记,你可以拿来当旅游指导读物,也可以拿来当文学欣赏读物,还可以拿来当增长知识的读本。无论翻到哪一页都有吸引人的地方。假如在放在枕边,臀大的美女,日本的菜农,马黛茶,狂欢节随手翻来,于是梦境里都会有这个在英文里前三个字母拼成Bra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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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in.
万能青年洪旭东
胡子还在写这批文章的时候,我对巴西的印象还只是巴西足球,不知道巴西有雨林,有桑巴,有烤肉,有臀女,还不知道几年过后能来到首都北京,能认识胡子,能重新在多年以后读到这些鲜活的巴西。世界就是如此微妙,时间和空间会发生莫名的扭曲,当然更多的时候是一种愉快的变形,卖弄最新的鸡阿姨词汇进展,用anachronistic来形容是最贴切不过的了。
和更多的资深的冬瓜相比,我可能谈论这本书的时候没有那么多的底气,我没有读过他在新京报和世界博览的专栏,那时候还在重庆某个屌丝县城读韩寒和郭敬明,真正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来到了祖国的首都,虽然不改屌丝的容颜。
书里的内容没法夸,很难说是杰出的文笔带来了杰出的巴西生活,还是杰出的巴西生活带来了杰出的文笔,通篇都是两个字:自由和有趣,令人心驰神往。譬如说胡子所描绘的他与傲然写诗的安娜保拉大妈的深情往事,颇有重庆时尚频道里每天滚动播出的一个拖着瘦身躯的重庆耙耳朵面对暴力重庆少妇的喜剧色彩。
这个世界是平的,所以说,在胡子的书里你会觉得有趣的地方可能不仅仅在于布拉希亚这片神奇土地的神奇风情,更在于那些有趣的事情好像每天都在我们自己身边发生,而胡子用一种大海捞针人群掀裙的手法把它们拎到众目睽睽之下,让你在拍案叫好的时候,也黯然神伤:为什么我就没有发现呢?更令人生气的是,他还因为“巴西权威”这样的名头和我深爱的欧阳夏丹在大年初一的晚上亲密接触,你来我往,让我咬牙切齿至少两三个晚上。
北京这几天温度呼呼上升,颇有盛夏的味道,让我想起了好几年前同样炽热的、但也同样悲催地在准备英语考试的夏天,阴差阳错地找到了胡子的早期博客,密密麻麻地读了两三天,不仅从里面读到了这本书里所有内容的对照,还无师自通地从里面捕捉到了很多胡阿网恋的细节之处,令人动容。
除此之外,我觉得对我自己来说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他的随笔文章里,不管是去他的巴西还是胡吃海喝,荒诞离奇的故事,精妙动人的描述,但是通俗文学作者的新身份却始终洗刷不了他内心深处作为屌丝诗人的案底,洗刷不了那些更多时候在他诗歌里面私藏的一颗吞吐天下兴亡事的九十年代北大学生的少男之心。
这几年下来,爬山涉水也好,毛球唱歌也好,喝酒打牌也好,胡子总是一副万能青年的模样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在我们的身边。尽管还没有去过他的巴西,但总也算得上来过他的北京,幸甚至哉,不禁时时歌以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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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
再版后记
胡续冬
1969年,因为一份炽烈的同性恋情已经在巴西旅居了18年的美国女诗人伊丽莎白毕晓普在给她的挚友罗伯特洛威尔的信中写道“一想到后半辈子我极有可能被当作某种意义上的巴西权威,我就觉得十分不爽。”前段时间我无意中读到这段话的时候,大有“于我心有戚戚焉”的感觉。
2003下半年到2005年初,我被学校派到巴西,在巴西利亚大学客座执教了一年半的时间。回国之后,仅仅为了证明自己在巴西期间没有像个中年小白痴一样毫无斩获,我十分打酱油地开了一两门和巴西文学与文化有关的课程,也偶尔混迹在一些和巴西有关的学术活动里。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很多人(特别是各类媒体的朋友)就像伊丽莎白毕晓普所担心的那样,稀里糊涂地把我当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巴西权威”,时不时邀我在电视里、杂志报刊上大谈巴西。我抹不开情面,往往也就厚着脸皮瞎侃乱写一番。但说得越多、写得越多,我心里就越恐慌。我深知,我和巴西之间的关联,就算我再怎么聪慧好学、博闻强识,也仅仅是一年半时间的打酱油关系而已。
然而这一年半的时光,对我个人来说却具有难以想象的重要意义,从很多方面来看,它都像是我近十年来个人生活的一个全新的起点。首当其冲的变化就是,巴西的旅居生涯赐给我了一个平静安宁的北京小家庭。这听起来有点绕,不过,正如博尔赫斯所说,“宇宙间没有平直的事”,我和妻子2003年以前尽管都在北京海淀区直线距离不到4公里的地方,但如果我不到巴西,就不会开始和她网恋,如果她2004年没有往返4万公里飞到巴西去看我,我们此刻在庞大的北京可能还是相距不到4公里的两个孤独的酱油瓶。直到现在,每当各种油然而生的loser感开始威胁到我们精心呵护的微小的幸福感的时候,我们还都保持着在记忆中的巴西寻求治愈的习惯。
另外一个变化其实也和治愈有关。我是在巴西期间步入而立之年的。我一个很扯的哥们儿曾经告诉我,每个男人身体里都有个心理处女膜,三十岁的时候会被老天捅破,这个过程多少会有些痛。好在我当时是在巴西这么个快乐的国度,所以没怎么感觉到痛,但该破的,不知不觉中好像都破了。在去巴西之前,我是个性格容易走极端的二逼文艺青年,“三观”拧巴得不成形状,还经常愤不拉叽地怨天尤人。在巴西遇见的那些乐观豁达的人、喜感乱溅的事,以及弥漫在巴西上空的那股随遇而high的气息,都悄悄地渗透到了我的体内,纂改了我的性情编码,我多少有些像费尔南多佩索阿一样,在自己的灵魂中发明出了另外一个我:一个外挂哈哈大笑内置inner peace的普通中年。所以回国之后,尽管和同龄的贤达人士们相比我依然还是个悲摧的“屌丝”,但那个在巴西发明出来的欢乐的普通中年总会在我胸腔里对我说:兄弟,咱开心就行。
最后要说的一个变化,和这本《去他的巴西》有关。我在去巴西之前,基本上只写诗和装B的评论,没有放开缰绳让我的胡言乱语的小野马自由地蹦跶。我去巴西的时候,《新京报》刚刚创刊,约我写每周四篇的巴西生活专栏,《世界博览》杂志也约我每月为他们写点好玩的事儿。我最初觉得自己肯定坚持不下来,没想到一写就没收住,不但在巴西期间写得跟井喷似的毫不节制,回国以后更是踏上了到处写专栏的贼船。我那个年代写诗的文艺青年普遍比较鄙视随笔,觉得诗是“黄金在天上舞蹈,命令我歌唱”的高端文体,专栏随笔什么的,都是些“节操碎一地”的东西。但自从在巴西开始写专栏之后,我发现专栏随笔也可以写得活力满满,它带来的写作的欢愉丝毫不逊于写诗。
我在巴西期间写的大部分专栏在2007年结集为初版的《去他的巴西》(中国友谊出版公司)。我很欣慰的是,这本书还比较受读者的青睐,直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在我时常出没的豆瓣网收到豆友们发来询问何处可以买到此书的豆邮。在《去他的巴西》初版后的五年里,和它相关的人和事打破了书与真实世界的界限,又生发出许多枝蔓。比方说,书中提到的我在巴西教过的好几个学生,后来都陆续来到了中国,或学习或执教或做外交官,不知他们是否在巴西写着他们的《去他的中国》;再比方说,一个南方的妹子因为看了这本书决定外派去巴西工作,最终和出没在我书中的一个小兄弟结成了伉俪,在婚礼现场的视频上,《去他的巴西》的封面熠熠发光;还比方说,我的一位专攻葡语文学的同事、顶尖的葡语译者闵雪飞去巴西利亚大学短期访问的时候,很意外地住在我当年住过的同一套公寓,而公寓里的女佣也还是我几年前写进书里的那个欢乐的黑大姐维罗妮卡;又比方说,我书中提到的一个当年只有15岁的巴西华裔小姑娘前段时间来北京看我的时候,我惊讶地得知我书中写过的很多当年和她完全不认识的巴西友人后来都以各种方式进入到她的亲密朋友圈中……这种书里书外不断互动蔓延的感觉有时候会让我产生一种看一部永无完结的电视剧的幻觉。
从2005年初回到北京之后,我就一直没有合适的时机再回巴西去看看。但只要《去他的巴西》还在我的书架上,我就会觉得,“巴西”一词就像我和妻子养的那只名叫阿克黄的胖猫一样,永远不会走出我们的家门,它是漂移在我们房间里的、吉马朗埃斯罗萨所说的“河的第三条岸”。初版卖完了以后,我书架上的《去他的巴西》也因为禁不住朋友们的请求,都统统送了出去。我总觉得生活里少了些什么。很感谢周丽华和她的“全本书店”以及新经典出版公司能够再版这本书,至少,可以让胖猫一样的“巴西”一词再蹲回我的小书架上。
2012年3月25日 蔚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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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因为是学二外--葡语所以看了这本书!!!
看完就超级想去巴西了!!!!!!!!!
胡子先生用生动的描述每一个字都形象的跳出书页跳进我的脑海!!!
很喜欢巴西的风情随性。
也很羡慕胡子的生活和性格~~
也希望有时间可以重拾丢掉的葡语TAT
总之巴西我是一定要去的~
之前胡子来过我们这里主持诗歌讲座……可惜啊可惜啊我居然没有收到消息结果错过了!!!!!!!!!!!!!!!!!!!!!!!!!!!!!!!!!!!!!!!!!!!!!!!!!!!!!!!!!!!!!!!!!!悔恨终生!!!!!!!!!!!!!!!!!!!!!!!!!!!!!!!!!!!!!!!!!!!!!!!!!!!!!!下次有机会一定要去听他的演讲啊什么的~
有机会还想把《去他的巴西》看一遍。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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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anyu$
我的阅读时期大概可以分为三个(截止目前),幼儿园时期,童话神话;小学初中时期,名著;高中时期,各类杂志。这本书,我就是先在杂志的专栏上看过,那时,还没有书。
高一时,我把学校图书馆里的很多杂志从开始订阅时的期刊统统都看了。其中有一家杂志,就有胡续冬的专栏(但我记得不是《新京报》)。
我历来对拉美国家很有好感,当初最初在杂志上看到关于巴西的游记时,十分惊喜。遂阅之,而令人高兴地是,作者也没让人失望。从此以后,我就成了次专栏的忠实粉丝,该杂志命名曰冬瓜,即胡续冬的粉丝。
但不知为何,某期之后,该杂志就不再连载,让我十分沮丧。
我现在还记得最后一期写的是冬哥在浴室里被两个还是几个美女来了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其反应了,然后,落荒而逃了。。。
前段时间,我看了三毛的《走遍万水千山》,忽然想起了曾经的巴西。但那时已经忘记作者的全名了,于是在百度上搜索“冬瓜”,想想也是,搜不到。
说到这,就不得不感谢豆瓣读书了,我在游记里搜了一下。当我看到书名《去他的巴西》时,感觉告诉我,就是它了!!惊喜啊。
其实作者一直呆在巴西利亚城,能够见识到的著名景点景物也十分有限。幸亏是这样,作者就以描写身边的人这个角度来以小见大地描绘巴西。这真的只是巴西的小小小小的一部分,但却让人感觉非常真实。
话说我回来,我最讨厌的游记类型是那些把文字当素描的那种写法。去了些景点,然后把景点统统描绘一遍,如果再糟一点的,就是卖弄几个专业术语。弄得既不像游记,又不像学术文章。
冬哥的语言诙谐。恩,而且坚贞不屈,面对巴西这么多美女居然没有屈服,为未婚妻守身如玉,值得表扬。
巴西人民好可爱啊。
比如,认为臀比胸坚的巴西美女。
被作者误认为文盲还沾沾自喜的十足有庄子风范的老头。
作者的那些千奇百怪的学生。
好再以此文,回忆一下高中为看杂志坚持不午睡的青葱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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