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吐槽黄小猩的人把人家骂的一无是处,干脆自己来翻译好了,要不就去读原版。虽然有瑕疵,但总体来说翻译得不错,和原作风格保持了一致。郝舫的《灿烂涅槃》处处充满了狂热,一个狂热的乐迷在偶像死后带着崇拜和悲痛写了一本主观色彩极强的传记。短短二十几年人生,能扒的也就那点儿事儿,大家也都写的大同小异,但看了本书发现原来大部分内容原自此书。但郝写《涅槃》在前,黄译come as you are在后,不得不说,黄的译本也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郝的作品。不过最重要的是,我欣赏黄关于“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的翻译,很平实,但很真实,很柯本,比郝将柯本神话的“绚烂燃烧”好了一万倍。仅这一句就是我挺黄小猩的理由。
拿起这本书的朋友,大概多半看过郝舫写的《灿烂涅槃》,其内容与Michael Azerrad在Nirvana巅峰时期授权写作的这本《Come as You Are:The Story of Nirvana》相差不大,但因为郝舫是在Kurt Cobain去世后不久写作的,心绪难平,字里行间多了浓浓激情和顶礼赞颂,本书用语则相对客观冷静。作者的传记材料,直接取自他对Nirvana成员Kurt Cobain、Chris Novoselic、Dave Grohl以及周边相关人物的采访。它是第一本系统、权威的Nirvana乐队传记,我们看到的这个版本,加上了介绍Cobain之死的“最终章”。甚至连后来Charles R. Ross极为畅销的Kurt Cobain传《Heavier Than Heaven》,前面部分也有不少内容参考自此书。为写作此书而多次采访Cobain的一部分录音,后来成为Cobain纪录电影《关于一个孩子》(About a Boy)的旁白内容,也许这正是书名译作“关于一个孩子”的缘由吧。
虽说书名也告诉我们,这本书是“涅槃的故事”,但很明显,作为Nirvana的灵魂,Cobain是这本书的真正主角。有一点必须强调,书里的Cobain,是他本人希望世人知道的那个Cobain,不然他不会在凌晨打电话给Azerrad,过于敏感地请求他删掉书中的某些内容。另一方面,Cobain说出的事实,未必全是发生在他身上的真相,不仅在于他对自我形象的媒体经营有普通人想象不到的精明刻意,而且在于Cobain从大麻开始的断断续续的吸毒史,已然混淆了他的回忆、幻觉和妄想,他给你的,是不可能完全真实的Cobain形象。在本书中,他已提醒过大家,自己是神经质的偏执妄想狂,同时,他也身心伤痕累累,他讲述着他的童年阴影,和离异父母的复杂关系,和周围环境的格格不入,莫名其妙又无人可医的胃病,与无良媒体的恶劣关系,因Cobain夫妇吸毒传闻险些失去女儿抚养权的官司……他的成名史,差不多就是他的伤痛史。
Cobain是个很有身份意识的人,尽管他不想为任何人代言,但他也清醒地知道自己是美国战后婴儿潮那代人的后代典型,也是美国小镇青年典型——他们父母离异率高,就业方面,怂娃基本依靠小镇当地工业,或充当超市营业员、酒吧招待等基本劳动力,像Cobain这样心怀梦想的孩子,对外面世界几番纠结恐惧过后,往往会背井离乡去大城市寻找机遇。可以说,Cobain若不去奥林匹亚和西雅图,他的音乐才华永远走不出阿伯丁小镇。我们看到的阿伯丁,比较像中国的小城镇,除了工作选择面狭小外,还有人人互相认识,孩子们搞派系,学校教育失败,同性恋歧视,满街大男子主义女性歧视,只是阿伯丁多些吸大麻、嗑药的顽童。美语里乡巴佬(redneck)这个词,有保守狭隘的意思,Cobain一直在与这种他厌恶的小镇群体搏斗。Cobain的音乐,自这样的压抑土壤而生,很容易令美国甚至全世界的年轻人产生认同感,而这种认同甚至无需靠歌词传达,仅靠Cobain用生命嘶吼的歌声就能达成——像那样唱歌的人,注定不能在世上存活太久,短寿,也许是神的赐福。Nirvana这支90年代乐队能取得60、70年代摇滚大神那种江湖地位和长久影响力,其缘由正在于此。
但本书讨论了更多Nirvana当年能红得发紫的原因,天时地利人和,但这种讨论也没有确定答案,他们是个不可思议的传奇。这个传奇更伟大的贡献,是为90年代以来的摇滚乐及整个流行音乐拓展了一个方向,请注意是音乐方向,不是工业方向。他们走红,令地下摇滚从另类小众走向主流大众——大厂牌唱片公司看到商机,纷纷与类似的地下乐队签约,并对他们大肆宣传,这客观上转变了人们的音乐口味,这段摇滚繁荣期又进一步催生新的音乐,尽管也捧红了不少Cobain不屑的伪摇乐队。如今听Nirvana的音乐,你会说他们“很流行”,我认为,除了Cobain自身对流行旋律的敏感之外——从书中你能看出,他不仅受过Melvins、Vaselines、Sonic Youth这些当时的另类乐队影响,还迷过Beatles、Led Zeppelin这类经典老摇滚,甚至Aerosmith、Kiss、AC/DC之类的工人阶级Cock摇滚——更重要的是,Nirvana已改变了我们的耳朵。当今听众已习惯了失真、过载、回授等粗糙音质效果创造出的旋律美,习惯了直达心灵的那种疯狂、沙哑、性感、有颗粒感的嘶吼——他尽力撕扯嗓子,却不跑调,声声落得恰到好处,字字含情,失衡也美妙。这种习惯,拜Nirvana所赐,如果你这双被改变的耳朵,不再为《Nevermind》惊叹,嫌弃它制作得过于精致,你还可以选择他们自己更满意的《In Utero》,它有更粗糙更动人的音效。80年代的摇滚乐,已走进过于华丽又富裕、梦幻又脱离现实的巨星狂欢之怪圈,是Nirvana,从内容到形式,都让摇滚乐回归最初的底层呐喊,尽管他们也为名利所累,Cobain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代价,但他们始终是来自美国小镇的三个好孩子,或许吸过毒,酗过酒,但不会去伤害他人。
除了讲述Nirvana三人介于同事与朋友之间的微妙关系——稳重、多才的Dave,尤其与Cobain若即若离,也能看出在Nirvana消失后的未来,他组建自己的乐队Foo Fighters是多么顺其自然——本书还给了Nirvana家眷一些篇幅,比如Chris家的Shelli,特别是Cobain那位被媒体舆论围攻至今的妻子Courtney Love,他们这场风头浪尖上的爱情,正好关系到Cobain反性别歧视、反媒体污蔑等立场,到如今还有人认为Cobain注射海洛因是受她影响,或者说她是个傍上最牛逼乐手的投机女人。去听听她的音乐吧,一个擅长grunge曲风的摇滚大妞,和她的爱人一样。
首先,这位译者显然不是“圈内人士”,把“回音和兔人”写成了“回音”和“兔人”,活活把Echo and the Bunnymen拆成了两支乐队,在书后面的中英文译名也能看到,H里赫然有“‘回音’乐队——Echo”,T里赫然有“‘兔人’乐队——the Bunnymen”,让人笑掉大牙。【译名里其他不贴切的暂且不表】第265页,有一句“他们看上去非常像《席德和南茜》”,还堂而皇之的在后面加了个括号补充说《席德和南茜》是关于Sid Vicious的电影,敢情译者直接度娘到Sid and Nancy是一部电影就不知道Sid and Nancy讲的就是Sid and Nancy的故事就莫名其妙地加上了多余的书名号?不仅Sid and Nancy,Alice Cooper、Black Sabbath、Aerosmith也有无端被书名号的经历,虽说Black Sabbath和Aerosmith确有同名专辑,Alice Cooper却是万万没有的。
不仅“专业术语”译得问题多多,极普通的句子也是错漏百出。Come As You Are的歌词“Come, doused in mud”被翻成了“到泥浆中寻找水源”,能翻成这样估计译者当时一定是看见了神迹。Scentless Apprentice被翻成了《无嗅觉学徒》,下一句话就讲到小说《香水》里的主人公“没有嗅觉”,看过原著的都知道主人公嗅觉超凡,然后才发现自己没有气味,scentless显然是没有气味的意思,包括本段末尾Kurt的话说自己讨厌别人的味道,把scent译成嗅觉是怎么也说不通的。还有诸如把punker翻成“朋克人”,rocker翻成“摇滚人”,the Cobains翻成“柯本家”、“柯本家族”,感觉像火星语,别扭得很,如果是我就会把punker翻成朋克党或者朋克音乐人了,the Cobains肯定是不会包括柯本祖宗十八代的,应该译作“柯本夫妇”。这些纰漏还都是我没看原文的情况下推测出的,倘若是对照原文仔细来考究,结果怕是不堪设想。而且以上罗列的这些错误基本都是稍微花一些忽略不计的功夫就可以避免的,居然还都出现在了最终的译文了,粗制滥造自不必说,难道现在国人做事情都这么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