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小书虫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鲁迅全集 - 伪自由书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1#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7: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从盛宣怀说到有理的压迫〔1〕

      盛氏的祖宗积德很厚,他们的子孙就举行了两次“收复失地”的盛典:一次还是在袁世凯的民国政府治下,一次就在当今国民政府治下了。

      民元的时候,说盛宣怀〔2〕是第一名的卖国贼,将他的家产没收了。不久,似乎是二次革命之后,就发还了。那是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袁世凯是“物伤其类”,他自己也是卖国贼。

      不是年年都在纪念五七和五九〔3〕么?袁世凯签订过二十一条,卖国是有真凭实据的。

      最近又在报上发见这么一段消息,大致是说:“盛氏家产早已奉命归还,如苏州之留园,江阴无锡之典当等,正在办理发还手续。”这却叫我吃了一惊。打听起来,说是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军初到沪宁的时候,又没收了一次盛氏家产:那次的罪名大概是“土豪劣绅”,绅而至于“劣”,再加上卖国的旧罪,自然又该没收了。可是为什么又发还了呢?

      第一,不应当疑心现在有卖国贼,因为并无真凭实据——现在的人早就誓不签订辱国条约〔4〕,他们不比盛宣怀和袁世凯。第二,现在正在募航空捐〔5〕,足见政府财政并不宽裕。那末,为什么呢?

      学理上研究的结果是——压迫本来有两种:一种是有理的,而且永久有理的,一种是无理的。有理的,就像逼小百姓还高利贷,交田租之类;这种压迫的“理”写在布告上:

      “借债还钱本中外所同之定理,租田纳税乃千古不易之成规。”

      无理的,就是没收盛宣怀的家产等等了;这种“压迫”巨绅的手法,在当时也许有理,现在早已变成无理的了。

      初初看见报上登载的《五一告工友书》〔6〕上说:“反抗本国资本家无理的压迫”,我也是吃了一惊的。这不是提倡阶级斗争么?后来想想也就明白了。这是说,无理的压迫要反对,有理的不在此例。至于怎样有理,看下去就懂得了,下文是说:

      “必须克苦耐劳,加紧生产……尤应共体时艰,力谋劳资间之真诚合作,消弭劳资间之一切纠纷。”还有说“中国工人没有外国工人那么苦”〔7〕等等的。

      我心上想,幸而没有大惊小怪地叫起来,天下的事情总是有道理的,一切压迫也是如此。何况对付盛宣怀等的理由虽然很少,而对付工人总不会没有的。

      五月六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五月十日《申报·自由谈》,署名丁萌。

      〔2〕盛宣怀(1844—1916)字杏荪,江苏武进人,清末大官僚资本家。曾经办轮船招商局、电报局、上海机器织布局、汉冶萍公司等,由于营私舞弊,成为当时中国有数的富豪。一九一一年任邮传部大臣,曾向帝国主义出卖中国铁路和矿山等权利,滥借外债,以支持清朝政府垂危的统治。辛亥革命后,他的财产曾两次被查封,第一次是民国初年,但随即于一九一二年十二月由当时江苏都督程德全下令发还。第二次在一九二八、一九二九年间,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命令苏州、常州、杭州、无锡、江阴、常熟等地县政府全部查封盛氏产业,但一九三三年四月又命令清理发还。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62#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7: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3〕五七和五九一九一五年一月十八日,日本帝国主义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企图变中国为其独占殖民地的“二十一条”要求,并在五月七日发出最后通牒,限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满足之答复”。袁世凯政府不顾全国人民反对,于五月九日悍然接受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后曾以每年五月七日和九日为国耻纪念日。

      〔4〕誓不签订辱国条约这是蒋介石集团为掩饰其卖国面目的欺人之谈,如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蒋介石在接见各地来南京请愿学生代表时说:“国民政府决非军阀时代之卖国政府,……决不签订任何辱国丧权条约”;一九三二年四月四日汪精卫在上海发表谈话时也说:“国民党政府坚决不肯签字于丧权辱国条约。”

      〔5〕航空捐参看本卷第17页注〔3〕。

      〔6〕《五一告工友书》指国民党操纵的上海市总工会于一九三三年五一节发的《告全市工友书》。

      〔7〕在一九三三年国民党主持的上海五一节纪念会上,所谓上海市总工会代表李永祥曾说:“中国资本主义之势力,尚极幼稚,中国工人,目前所受资本家之压迫,当不如当时欧美工人所受压迫之严重。”


王化〔1〕

      中国的王化现在真是“光被四表格于上下”〔2〕的了。

      溥仪的弟媳妇跟着一位厨司务,卷了三万多元逃走了。〔3〕于是中国的法庭把她缉获归案,判定“交还夫家管束”。满洲国虽然“伪”,夫权是不“伪”的。

      新疆的回民闹乱子〔4〕,于是派出宣慰使。

      蒙古的王公流离失所了,于是特别组织“蒙古王公救济委员会”〔5〕。

      对于西藏的怀柔〔6〕,是请班禅喇嘛诵经念咒。

      而最宽仁的王化政策,要算广西对付瑶民的办法〔7〕。据《大晚报》载,这种“宽仁政策”是在三万瑶民之中杀死三千人,派了三架飞机到瑶洞里去“下蛋”,使他们“惊诧为天神天将而不战自降”。事后,还要挑选瑶民代表到外埠来观光,叫他们看看上国〔8〕的文化,例如马路上,红头阿三〔9〕的威武之类。

      而红头阿三说的是:勿要哗啦哗啦!

      这些久已归化的“夷狄”,近来总是“哗啦哗啦”,原因是都有些怨了。王化盛行的时候,“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10〕这原是当然的道理。

      不过我们还是东奔西走,南征北剿,决不偷懒。虽然劳苦些,但“精神上的胜利”是属于我们的。

      等到“伪”满的夫权保障了,蒙古的王公救济了,喇嘛的经咒念完了,回民真的安慰了,瑶民“不战自降”了,还有什么事可以做呢?自然只有修文德以服“远人”〔11〕的日本了。这时候,我们印度阿三式的责任算是尽到了。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63#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7:1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呜呼,草野小民,生逢盛世,唯有逖听欢呼,闻风鼓舞而已!〔12〕

      五月七日。

      这篇被新闻检查处抽掉了,没有登出。幸而既非瑶

      民,又居租界,得免于国货的飞机来“下蛋”,然而“勿要哗啦哗啦”却是一律的,所以连“欢呼”也不许,——然则惟有一声不响,装死救国而已!〔13〕十五夜记。

      〔1〕本篇最初投给《申报·自由谈》,被国民党新闻检查处查禁。

      后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一日《论语》半月刊第十八期,署名何干。

      〔2〕“光被四表格于上下”语见《尚书·尧典》,是记叙尧的功德时所作的颂词,意思是遍及上下四方,无所不至。

      〔3〕一九三三年五月一日《申报》曾载“溥仪弟妇恋奸案”的新闻,说溥仪堂弟妇和厨工携款从长春逃到烟台,被烟台公安局发觉后,将厨工处徒刑一年,女方由夫家领回管束。

      〔4〕新疆的回民闹乱子指一九三三年初新疆维吾尔族人民(当时报纸称“回民”)的反抗行动。一九三一年四月,维族人民曾因反抗新疆省主席军阀金树仁的暴政,遭到残酷镇压。一九三三年初,维族人民继续开展大规模的反抗行动,金树仁被迫弃守哈密等地,迪化(今乌鲁木齐)也遭包围;四月,金树仁垮台逃走,他的参谋长盛世才乘机攫取了新疆的统治权。四月底,南京国民党政府宣布派参谋本部次长黄慕松为“宣慰使”,前往处理此事。

      〔5〕“蒙古王公救济委员会”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内蒙东部地区,国民党政府曾指令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拨款救济流落在北平等地的东蒙王公官民学生和逃来内蒙的原外蒙王公等,并于一九三三年四月在北平设立“蒙古救济委员会”。

      〔6〕对于西藏的怀柔九一八事变前后,西藏统治阶级中的亲英势力,受英帝国主义指使,在青海玉树、西康甘孜一带,不断挑起同地方军阀的武装冲突;一九三三年四月,他们曾企图以武力强渡金沙江进入当时西康的巴安,以实现所谓“康藏合一”的计划。国民党政府当时对此一筹莫展,曾竭力拉拢被达赖喇嘛赶出西藏的班禅喇嘛(当时班禅在南京设有办事处),举办祈祷法会,通过这种宗教形式的联系以示怀柔。

      〔7〕对付瑶民的办法广西北部、湖南南部等地区,是少数民族瑶族的聚居地。国民党政府一贯实行大汉族政策,地方政府对瑶民的剥削侮辱尤为严重,因而激起瑶族人民的多次反抗。一九三三年二月,广西北部全县、灌阳等地瑶民,以打醮的迷信方式聚众起义,提出“杀财主佬,杀官兵”的口号,声势颇大。当时的广西省政府以一旅左右的兵力“进剿”,并派飞机前往轰炸,瑶民伤亡甚重。事后,国民党当局又玩弄“剿抚并施”的策略,“拟领导瑶民乡村长到全省各埠去参观。”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6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7:1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8〕上国春秋时称中原齐、晋等国为上国,是对吴、楚诸国而言的。这里是讽刺国民党反动派在少数民族面前以“上国”自居。

      〔9〕红头阿三旧时上海对公共租界内印度巡捕的俗称。

      〔10〕“东面而征西夷怨”二句,原出《尚书·仲虺之诰》:“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这里引用的是孟轲的话,见《孟子》中的《梁惠王》和《滕文公》。

      〔11〕“远人”指异族人或外国人,见《论语·季氏》:“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

      〔12〕“草野小民”等四句,见孙中山一八九四年六月写的《上李鸿章书》。

      〔13〕这段附记,未随本文在《论语》刊出。


天上地下〔1〕

      中国现在有两种炸,一种是炸进去,一种是炸进来。

      炸进去之一例曰:“日内除飞机往匪区轰炸外,无战事,三四两队,七日晨迄申,更番成队飞宜黄以西崇仁以南〔2〕掷百二十磅弹两三百枚,凡匪足资屏蔽处炸毁几平,使匪无从休养。……”(五月十日《申报》南昌专电)

      炸进来之一例曰:“今晨六时,敌机炸蓟县,死民十余,又密云今遭敌轰四次〔3〕,每次二架,投弹盈百,损害正详查中。

      ……”(同日《大晚报》北平电)

      应了这运会而生的,是上海小学生的买飞机,和北平小学生的挖地洞。〔4〕

      这也是对于“非安内无以攘外”或“安内急于攘外”的题目,做出来的两股好文章。〔5〕住在租界里的人们是有福的。但试闭目一想,想得广大一些,就会觉得内是官兵在天上,“共匪”和“匪化”了的百姓在地下,外是敌军在天上,没有“匪化”了的百姓在地下。

      “损害正详查中”,而太平之区,却造起了宝塔〔6〕。释迦〔7〕出世,一手指天,一手指地曰:“天上地下,惟我独尊!”此之谓也。

      但又试闭目一想,想得久远一些,可就遇着难题目了。假如炸进去慢,炸进来快,两种飞机遇着了,又怎么办呢?停止了“安内”,回转头来“迎头痛击”呢,还是仍然只管自己炸进去,一任他跟着炸进来,一前一后,同炸“匪区”,待到炸清了,然后再“攘”他们出去呢?……

      不过这只是讲笑话,事实是决不会弄到这地步的。即使弄到这地步,也没有什么难解决:外洋养病,名山拜佛〔8〕,这就完结了。

      五月十六日。

      名山上拜佛,小便里有糖,这就完结了。”

      十九夜补记。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五月十九日《申报·自由谈》,署名干。

      〔2〕宜黄、崇仁,江西省的县名。宜黄以西崇仁以南是当时中央苏区军民反“围剿”斗争的前沿地区。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65#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7:1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3〕蓟县、密云,河北省的县名。一九三三年四月,日军进袭冀东滦河一带时,曾派机轰炸这些地方。

      〔4〕上海小学生的买飞机一九三三年初,国民党政府举办航空救国飞机捐,上海市预定征募二百万元。至五月初仅得半数,乃发动全市童子军于十二日起,在各交通要道及娱乐场所劝募购买“童子军号飞机”捐款三天。北平小学生的挖地洞,指一九三三年五月,北平各小学校长因日机时临上空,曾派代表赴社会局要求各校每日上午停课,挖防空洞。

      〔5〕据手稿,这里还有下面一段:“买飞机,将以‘安内’也,挖地洞,‘无以攘外’也。因为‘安内急于攘外’,故还须买飞机,而‘非安内无以攘外’,故必得挖地洞。”

      〔6〕造起了宝塔一九三三年,国民党政客戴季陶邀广东中山大学在南京的师生七十余人,合抄孙中山的著作,盛铜盒中,外镶石匣,在中山陵附近建筑宝塔收藏。

      〔7〕释迦即释迦牟尼(约前565—前486),佛教创始人。《瑞应本起经》卷上有关于他出生的记载:“四月八日夜,明星出时,化从右胁生。堕地即行七步,举右手住而言曰:‘天上天下,唯我为尊。’”

      (据三国时吴国支谦汉文译本)

      〔8〕外洋养病,名山拜佛这是国民党政客因内讧下野或处境困难时惯用的脱身借口,如汪精卫曾以生背痈、患糖尿病等为由,“卧床休息”或“出国养病”;黄郛退居莫干山“读书学佛”;戴季陶自称信奉佛教,报上屡载他去名山诵经拜佛的消息。


保留

      这几天的报章告诉我们:新任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黄郛〔1〕的专车一到天津,即有十七岁的青年刘庚生掷一炸弹,犯人当场捕获,据供系受日人指使,遂于次日绑赴新站外枭首示众〔2〕云。

      清朝的变成民国,虽然已经二十二年,但宪法草案的民族民权两篇,日前这才草成,尚未颁布。上月杭州曾将西湖抢犯当众斩决,据说奔往赏鉴者有“万人空巷”之概〔3〕。可见这虽与“民权篇”第一项的“提高民族地位”稍有出入,却很合于“民族篇”第二项的“发扬民族精神”。南北统一,业已八年,天津也来挂一颗小小的头颅,以示全国一致,原也不必大惊小怪的。

      其次,是中国虽说“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4〕,但一有事故,除三老通电,二老宣言,九四老人题字〔5〕之外,总有许多“童子爱国”,“佳人从军”的美谈,使壮年男儿索然无色。

      我们的民族,好像往往是“小时了了,大未必佳”〔6〕,到得老年,才又脱尽暮气,据讣文,死的就更其了不得。则十七岁的少年而来投掷炸弹,也不是出于情理之外的。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66#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7:1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但我要保留的,是“据供系受日人指使”这一节,因为这就是所谓卖国。二十年来,国难不息,而被大众公认为卖国者,一向全是三十以上的人,虽然他们后来依然逍遥自在。

      至于少年和儿童,则拚命的使尽他们稚弱的心力和体力,携着竹筒或扑满〔7〕,奔走于风沙泥泞中,想于中国有些微的裨益者,真不知有若干次数了。虽然因为他们无先见之明,这些用汗血求来的金钱,大抵反以供虎狼的一舐,然而爱国之心是真诚的,卖国的事是向来没有的。

      不料这一次却破例了,但我希望我们将加给他的罪名暂时保留,再来看一看事实,这事实不必待至三年,也不必待至五十年,在那挂着的头颅还未烂掉之前,就要明白了:谁是卖国者。〔8〕

      从我们的儿童和少年的头颅上,洗去喷来的狗血罢!

      五月十七日。

      七月十九日。

      〔1〕黄郛(1880—1936)浙江绍兴人。国民党政客,亲日派分子。一九二八年曾任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长,因进行媚外投降活动,遭到各阶层人民的强烈反对,不久下台。一九三三年五月又被蒋介石起用,任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

      〔2〕刘庚生炸黄郛案,发生于一九三三年五月。这年四月,日军向滦东及长城沿线发动总攻后,唐山、遵化、密云等地相继沦陷,平津形势危急。国民党政府为了向日本表示更进一步的投降,于五月上旬任黄郛为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十五日黄由南京北上,十七日晨专车刚进天津站台,即有人投掷炸弹。据报载,投弹者当即被捕,送第一军部审讯,名叫刘魁生(刘庚生是“路透电”的音译),年十七岁,山东曹州人,在陈家沟刘三粪厂作工。当天中午刘被诬为“受日人指使”,在新站外枭首示众。事实上刘只是当时路过铁道,审讯时他坚不承认投弹。国民党将他杀害并制造舆论,显然是借以掩盖派遣黄郛北上从事卖国勾当的真相。

      〔3〕西湖抢案,见一九三三年四月二十四日《申报》载新闻《西湖有盗》:“二十三日下午二时,西湖三潭印月有沪来游客骆王氏遇匪谭景轩,出手枪劫其金镯,女呼救,匪开枪,将事主击毙,得赃而逸。旋在苏堤为警捕获,讯供不讳,当晚押赴湖滨运动场斩决,观者万人。匪曾任四四军连长。”

      〔4〕“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语见《论语·阳货》:“子曰:‘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逊),远之则怨。’”

      〔5〕三老通电指马良、章炳麟、沈恩孚于一九三三年四月一日向全国通电,指斥国民党政府对日本侵略“阳示抵抗,阴作妥协”。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67#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7:1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二老宣言,指马良、章炳麟于一九三三年二月初发表的联合宣言,内容是依据历史证明东三省是中国领土。他们两人还在同年二月十八日发表宣言,驳斥日本侵略者捏造的热河不属中国领土的谰言;四月下旬又联名通电,勖勉国人坚决抗日,收回失地。九四老人,即马良(1840—1939),字相伯,江苏丹徒人。当年虚龄九十四岁,他常自署“九四老人”为各界题字。

      〔6〕“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语见《世说新语·言语》,是汉代陈韪戏谑孔融的话。

      〔7〕扑满陶制的储钱罐。

      〔8〕作者撰此文后十四天,即五月三十一日,黄郛就遵照蒋介石的指示,派熊斌同日本关东军代表冈村宁次签订了卖国的《塘沽协定》。根据这项协定,国民党政府实际上承认日本侵占长城及山海关以北的地区为合法,并把长城以南的察北、冀东的二十余县划为不设防地区,以利于日本帝国主义进一步侵吞中国。


再谈保留

      因为讲过刘庚生的罪名,就想到开口和动笔,在现在的中国,实在也很难的,要稳当,还是不响的好。要不然,就常不免反弄到自己的头上来。

      举几个例在这里——

      十二年前,鲁迅作的一篇《阿Q正传》,大约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的,虽然没有说明自己是否也包含在里面。然而到得今年,有几个人就用“阿Q”来称他自己了,这就是现世的恶报。

      八九年前,正人君子们办了一种报〔1〕,说反对者是拿了卢布的,所以在学界捣乱。然而过了四五年,正人又是教授,君子化为主任〔2〕,靠俄款〔3〕享福,听到停付,就要力争了。这虽然是现世的善报,但也总是弄到自己的头上来。

      不过用笔的人,即使小心,也总不免略欠周到的。最近的例,则如各报章上,“敌”呀,“逆”呀,“伪”呀,“傀儡国”呀,用得沸反盈天。不这样写,实在也不足以表示其爱国,且将为读者所不满。谁料得到“某机关通知〔4〕:御侮要重实际,逆敌一类过度刺激字面,无裨实际,后宜屏用”,而且黄委员长〔5〕抵平,发表政见,竟说是“中国和战皆处被动,办法难言,国难不止一端,亟谋最后挽救”(并见十八日《大晚报》北平电)的呢?……

      幸而还好,报上果然只看见“日机威胁北平”之类的题目,没有“过度刺激字面”了,只是“汉奸”的字样却还有。

      日既非敌,汉何云奸,这似乎不能不说是一个大漏洞。好在汉人是不怕“过度刺激字面”的,就是砍下头来,挂在街头,给中外士女欣赏,也从来不会有人来说一句话。

      这些处所,我们是知道说话之难的。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68#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7:1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从清朝的文字狱〔6〕以后,文人不敢做野史了,如果有谁能忘了三百年前的恐怖,只要撮取报章,存其精英,就是一部不朽的大作。但自然,也不必神经过敏,豫先改称为“上国”或“天机”的。

      五月十七日。

      〔1〕正人君子们办了一种报指胡适、陈西滢等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在北京创办的《现代评论》周刊。陈西滢曾在该刊第七十四期(一九二六年五月八日)发表《闲话》一则,诬蔑进步人士是“直接或间接用苏俄金钱的人”。“正人君子”,是当时拥护北洋政府的北京《大同晚报》对现代评论派的吹捧,见一九二五年八月七日该报。

      〔2〕正人又是教授,君子化为主任陈西滢曾任北京大学英文学系主任兼教授、武汉大学文学院长兼教授。胡适曾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并于一九三一年任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

      〔3〕俄款一九一七年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后,苏俄政府宣布放弃帝俄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包括退还庚子赔款中尚未付给的部分。一九二四年五月中苏复交,两国签订《中俄协定》,其中规定退款除偿付中国政府业经以俄款为抵押品的各项债务外,余数全用于中国教育事业。一九二六年初,《现代评论》曾连续刊载谈论“俄款用途”的文章,为“北京教育界”力争俄款。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政府以“应付国难”为名,一再停付充作教育费用的庚子赔款,曾引起教育界有关人士的恐慌和抗议。

      〔4〕某机关通知指黄郛就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后,为讨好日本而发布的特别通知。

      〔5〕黄委员长即黄郛。

      〔6〕清朝的文字狱清代厉行民族压迫政策,曾不断大兴文字狱,企图用严刑峻法来消除汉族人民的反抗和民族思想,著名大狱有康熙年间庄廷桫《明书》狱;雍正年间吕留良、曾静狱;乾隆年间胡中藻《坚磨生诗钞》狱等。


“有名无实”的反驳

      新近的《战区见闻记》有这么一段记载:

      “记者适遇一排长,甫由前线调防于此,彼云,我军前在石门寨,海阳镇,秦皇岛,牛头关,柳江等处所做阵地及掩蔽部……化洋三四十万元,木材重价尚不在内……艰难缔造,原期死守,不幸冷口失陷,一令传出,即行后退,血汗金钱所合并成立之阵地,多未重用,弃若敝屣,至堪痛心;不抵抗将军下台,上峰易人,我士兵莫不额手相庆……结果心与愿背。不幸生为中国人!尤不幸生为有名无实之抗日军人!”(五月十七日《申报》特约通信。)

      这排长的天真,正好证明未经“教训”的愚劣人民,不足与言政治。第一,他以为不抵抗将军〔1〕下台,“不抵抗”就一定跟着下台了。这是不懂逻辑:将军是一个人,而不抵抗是一种主义,人可以下台,主义却可以仍旧留在台上的。第二,他以为化了三四十万大洋建筑了防御工程,就一定要死守的了(总算还好,他没有想到进攻)。这是不懂策略:防御工程原是建筑给老百姓看看的,并不是教你死守的阵地,真正的策略却是“诱敌深入”。第三,他虽然奉令后退,却敢于“痛心”。这是不懂哲学:他的心非得治一治不可!第四,他“额手称庆”,实在高兴得太快了。这是不懂命理:中国人生成是苦命的。如此痴呆的排长,难怪他连叫两个“不幸”,居然自己承认是“有名无实的抗日军人”。其实究竟是谁“有名无实”,他是始终没有懂得的。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69#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7:1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至于比排长更下等的小兵,那不用说,他们只会“打开天窗说亮话,咱们弟兄,处于今日局势,若非对外,鲜有不哗变者”(同上通信)。这还成话么?古人说,“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2〕以前我总不大懂得这是什么意思:既然连敌国都没有了,我们的国还会亡给谁呢?现在照这兵士的话就明白了,国是可以亡给“哗变者”的。

      结论:要不亡国,必须多找些“敌国外患”来,更必须多多“教训”那些痛心的愚劣人民,使他们变成“有名有实”。

      五月十八日。

      〔1〕不抵抗将军指张学良。九一八事变时,张学良奉蒋介石“绝对抱不抵抗主义”的命令,放弃东北。一九三三年三月日军侵占热河,蒋介石为推卸责任,平抑民愤,又迫令张“引咎辞职”,派何应钦继张学良任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张辞职后,于四月十一日出国。

      〔2〕“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轲的话,见《孟子·告子》:“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不求甚解

      文章一定要有注解,尤其是世界要人的文章。有些文学家自己做的文章还要自己来注释,觉得很麻烦。至于世界要人就不然,他们有的是秘书,或是私淑弟子,替他们来做注释的工作。然而另外有一种文章,却是注释不得的。

      譬如说,世界第一要人美国总统发表了“和平”宣言〔1〕,据说是要禁止各国军队越出国境。但是,注释家立刻就说:

      “至于美国之驻兵于中国,则为条约所许,故不在罗斯福总统所提议之禁止内”〔2〕(十六日路透社华盛顿电)。再看罗氏的原文:“世界各国应参加一庄严而确切之不侵犯公约,及重行庄严声明其限制及减少军备之义务,并在签约各国能忠实履行其义务时,各自承允不派遣任何性质之武装军队越出国境。”

      要是认真注解起来,这其实是说:凡是不“确切”,不“庄严”,并不“自己承允”的国家,尽可以派遣任何性质的军队越出国境。至少,中国人且慢高兴,照这样解释,日本军队的越出国境,理由还是十足的;何况连美国自己驻在中国的军队,也早已声明是“不在此例”了。可是,这种认真的注释是叫人扫兴的。

      再则,像“誓不签订辱国条约”〔3〕一句经文,也早已有了不少传注。传曰:“对日妥协,现在无人敢言,亦无人敢行。”

      这里,主要的是一个“敢”字。但是:签订条约有敢与不敢的分别,这是拿笔杆的人的事,而拿枪杆的人却用不着研究敢与不敢的为难问题——缩短防线,诱敌深入之类的策略是用不着签订的。就是拿笔杆的人也不至于只会签字,假使这样,未免太低能。所以又有一说,谓之“一面交涉”。于是乎注疏就来了:“以不承认为责任者之第三者,用不合理之方法,以口头交涉……清算无益之抗日。”这是日本电通社的消息〔4〕。这种泄漏天机的注解也是十分讨厌的,因此,这不会不是日本人的“造谣”。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该用户从未签到

70#
 楼主| 发表于 2012-8-16 09:17:2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总之,这类文章浑沌一体,最妙是不用注解,尤其是那种使人扫兴或讨厌的注解。

      小时候读书讲到陶渊明的“好读书不求甚解”〔5〕,先生就给我讲了,他说:“不求甚解”者,就是不去看注解,而只读本文的意思。注解虽有,确有人不愿意我们去看的。

      五月十八日。

      〔1〕“和平”宣言指一九三三年五月十六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对世界四十四国元首发表的《吁请世界和平保障宣言书》,它的主要内容是向各国呼吁缩减军备并制止武装军队的逾越国境。

      〔2〕“至于美国之驻兵于中国”等语,是罗斯福发表宣言时,美国官方为自己驻兵中国、违反这一宣言的行径辩解时所说的话。

      〔3〕“誓不签订辱国条约”参看本卷第134页注〔4〕。“对日妥协,现在无人敢言,亦无人敢行”,是一九三三年五月十七日黄郛在天津对记者的谈话。

      〔4〕电通社的消息电通社,即日本电报通讯社,一九○一年在东京创办,一九三六年与新闻联合通讯社合并为同盟社。电通社于一九二○年在中国上海设公社。此则消息的原文是:“东京十七日电通电:关于中国方面之停战交涉问题,日军中央部意向如下,虽有停战交涉之情报,然其诚意可疑。中国第一线军队,尚执拗继续挑战,华北军政当局,且发抵抗乃至决战之命令。停战须由军事责任者,以确实之方法堂堂交涉,若由不承认为责任者之第三者,用不合理之方法,以口头交涉,此不过谋一时和缓日军之锋锐而已。中国当局,达观东亚大势,清算无益之抗日,乃其急务,因此须先实际表示诚意。”(据一九三三年五月十七日《大晚报》)

      〔5〕“好读书不求甚解”语见陶渊明《五柳先生传》:“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后记

      我向《自由谈》投稿的由来,《前记》里已经说过了。到这里,本文已完,而电灯尚明,蚊子暂静,便用剪刀和笔,再来保存些因为《自由谈》和我而起的琐闻,算是一点余兴。

      只要一看就知道,在我的发表短评时中,攻击得最烈的是《大晚报》。这也并非和我前生有仇,是因为我引用了它的文字。但我也并非和它前生有仇,是因为我所看的只有《申报》和《大晚报》两种,而后者的文字往往颇觉新奇,值得引用,以消愁释闷。即如我的眼前,现在就有一张包了香烟来的三月三十日的旧《大晚报》在,其中有着这样的一段——“浦东人杨江生,年已四十有一,貌既丑陋,人复贫穷,向为泥水匠,曾佣于苏州人盛宝山之泥水作场。盛有女名金弟,今方十五龄,而矮小异常,人亦猥琐。昨晚八时,杨在虹口天潼路与盛相遇,杨奸其女。经捕头向杨询问,杨毫不抵赖,承认自去年一二八以后,连续行奸十余次,当派探员将盛金弟送往医院,由医生验明确非处女,今晨解送第一特区地方法院,经刘毓桂推事提审,捕房律师王耀堂以被告诱未满十六岁之女子,虽其后数次皆系该女自往被告家相就,但按法亦应强奸罪论,应请讯究。旋传女父盛宝山讯问,据称初不知有此事,前晚因事责女后,女忽失踪,直至昨晨才归,严诘之下,女始谓留住被告家,并将被告诱奸经过说明,我方得悉,故将被告扭入捕房云。继由盛金弟陈述,与被告行奸,自去年二月至今,已有十余次,每次均系被告将我唤去,并着我不可对父母说知云。质之杨江生供,盛女向呼我为叔,纵欲奸犹不忍下手,故绝对无此事,所谓十余次者,系将盛女带出游玩之次数等语。刘推事以本案尚须调查,谕被告收押,改期再讯。”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2-27 01:03 , Processed in 0.331554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