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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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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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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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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杜拉斯代表作之一,自传性质的小说,获一九八四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作者简介
      玛格丽特·杜拉斯(1914-1996),法国当代最著名的女小说家、剧作家和电影艺术家。她于1914年4月4日出生在越南嘉定,父母都是小学教师。四岁时丧父,童年的苦难和母亲的悲惨命运影响了她的一生。
      杜拉斯以小说《厚颜无耻之辈》(1943)开始她的文学生涯。她的作品不仅内容丰富,体裁多样,而且尤其注重文体,具有新颖独特的风格。早期小说《抵挡太平洋的堤坝》(1950)充分反映了童年时代的贫困生活,还有不少作品也是以印度支那的社会现实为题材的。《直布罗陀海峡的水手》(1952)等作品充满了镜头般的画面和口语式的对话,因此不少都被改编成影片;后来的小说如《塔尔奎尼亚的小马》(1953),《琴声如诉》(1958),《洛尔·V.斯坦的迷醉》(1964)等则善于打破传统的叙述模式,把虚构与现实融为一体,因而使她一度被认为是新小说派作家,其实她的小说只是在手法上与新小说类似,重视文体的诗意和音乐性,但在构思方面却大不相同。她在作品中描绘贫富对立和人的欲望,是在以独特的方式揭露社会现实。
      杜拉斯在戏剧和电影方面同样成就卓著,她分别在1965、1968和1984年出版了三部戏剧集,在1983年还获得了法兰西学院的戏剧大奖。作为法国重要的电影流派“左岸派”的成员,她不仅写出了《广岛之恋》(1960)、《长别离》(1961)这样出色的电影剧本,而且从1965年起亲自担任导演,从影片《印度之歌》(1974)开始,每年都有一两部影片问世,而且有不少获得了国际大奖。

    最新书评    共 7 条

    scratc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详情 发表于 2013-7-23 12:25
    Alicia    初看情人是初中的时候 快速的阅读只能得到只言片语 像没有读过的   后来慢慢再翻阅 开始一个一个字去感受 才发现作者很浓的恐慌感和缺爱的无助         在母亲的偏爱下的无力抗争 和少女初长成的无知与冒险 其实家庭和母亲对心灵的影响是无法想象的 怀着对母亲的爱和憎恨 渴求挣脱         和男子的恋爱 对中国男子身体的迷恋 她寻找的是被爱被需要的安全感   玫瑰木色的平檐男帽 与众不同的她 带有女孩希望被注视 又想要强调个性的勇敢         尽管在昏暗的色调下 我可以感觉到对贫穷的压抑感 杜拉斯以一个少女的视角来叙述她的世界和成长      她对中国人的描述是贴切的 ”他们走路的方式从容不迫,在人群嘈杂中,孤身自立,可以说,既不幸福,也不悲戚,更无好奇之心,向前走去又像是没有往前走,没有向前去的意念。“   茫然和随波是中国大多数人的状态      尽管还是少女 其实仍然是害怕着衰老 杜拉斯说 人的面目经过一番修饰 才能面对永恒      看,是一种好奇的行动   只要一看 就表明你低了头了   杜拉斯的短短几句话 将少女内心的骄傲和小倔强戳破 至少我活在小世界里 仍未真正迈进黑暗与光影里 依旧看到美丽的背影 不想回头去看 尽管对美有着视觉的好奇和喜爱 不喜欢回头看         少女的心   悲剧色彩浓烈 常常让我陷入压抑 笔触里的的孤独和渴求死亡的气息   会有下沉不断下沉的重感         王道乾的译笔真的干净又有力 不用浮华的词缀 是诗         整个故事 就像作者自己的自言自语 零碎又重复 碎片下的情感却是汹涌的         少女对世界的新奇 对男子肉体的迷恋 对人的猜测和描述 对母亲的爱和恨 对女伴的酮体的喜爱 一切的欲求是干净的 至少不会令人感到情色 是从少女瞳孔里的世界 带着黄昏的光的朦胧         书的封面简单又有质感 适合不断不断揣度翻阅的书     详情 发表于 2013-7-29 02:20
    红莲     中国的男人千百年来仿佛只有那同一副自孔子以来便初铸成型的面具,在朱熹的手中又被擦拭的愈加精致光洁,全是柳下惠的嘴眼,在一片秦楼楚馆中醉梦扬州,且多的是夜半无人时闻香下马,乏的是并刀如水与佳人同剥新橙。    但产自中国的深情男人也是有的。其中一个就永远地栖居在玛格丽特 杜拉斯的回忆中,栖居驶于浊流滚滚的湄公河的渡船上,永远是一袭鲜亮的祚绸白衣,风度翩翩,黑色的眸子里烙入一个白人女孩的身影,仿佛生在他眼上的翳,一生不愈。    在好几年前,我将杜拉斯归入和安妮宝贝一样擅长描写如藤蔓般纠缠不清和充满阴霾的爱情的行列。我坚决不去阅读那些冲击我简单的爱情观的东西,并以此为豪。五月的时候,我读到了安妮宝贝的《莲花》。依旧有着一个来自逼仄狭隘城市,有关一段绝望感情的故事内核,但,却多了柔若无骨的小资素来缺乏的坚韧风骨,一种于人生有益的心智成长。因为,故事中讲述了一段旅程,终点在西藏的墨脱。经历了泥石流、严寒、缺氧等人体极限,故事的主人公分别以自己的方式在旅途的最终站寻得了解脱,为自己曾经残缺的灵魂求得了回归完满的答案。    于是,它给了我震撼。    它让我知道了成长的痛苦,在走上一条疏朗坦然的道路前所做的必须的探寻、挣扎、和接受。重读数段,竟觉得有些和我的此时心境相似。感慨之余便多了微微的坦然。    说到《莲花》这题外话,只是为了说明《情人》给我的和它的相同的心灵震撼。七十岁的玛格丽特 杜拉斯用平静的笔触叙写这她十五岁半时的故事。从豆蔻年华一路循迹而来的强劲暗流,在她如橘皮般枯槁的表肌下如湄公河的浊流一样地汹涌,没有丝毫干涸的迹象,却因着长久岁月的沧桑堆积,能够潜于淡然的文字下,在断句鲜明的节奏中,在明确而没有暧昧的情感表达中,脉动着。    正因为作者的年岁,对当年的许多事都看的了然。比如,她现在知道自己当年爱着她的中国情人,可她当年却不明白。增长的年岁剥夺着她青春的面容,也给予了她新的境界和高度。在电影中,胶片记录的是一个色彩单调的亚热带国家中发生的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在纸上,这故事慢慢洇开来,弥漫的是飘满一生的难忘味道。    《情人》的电影叫我微微吃了一惊,主演中国情人的是梁家辉。他风度翩翩,楚楚的衣冠下是金色的柔软的肌肤,散发着祚绸和英国烟蜜一样的味道,他引发着白人女孩的欲念,同他一起沉沦入极乐的海洋。他迫切而含蓄,由于被压抑而显示出不同寻常的魅力。    这本书中没有议论没有感情的抒发,它只是忠实地记录着,残酷而精确地描摹,没有隐藏和侥幸。它使我感受着一种沉郁而强烈的感情,为之动容。只是这样,就能使它成为一本伟大的小说。    最后一提,是翻开《情人》首页的第一段话: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而下一段中,杜拉斯自己也承认这只是一个使她心醉神迷的形象,一个并不存在的形象。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见女作者微带讽刺与苦涩地评论这一段,现在想来可能她是在现实中碰了壁才会有那样的语气。但至少杜拉斯是在迟暮之年仍然以一个没有枯萎的女性的心境来表达所有女人的心声。我阅历尚浅,只能说这可遇而不可求。    爱是一种幻象,或是一个课题。我们沉溺于它,理性地操作它或什么都不做任它逐着年华漂浮跌宕。我没有那样的慧根,光凭阅读文字便能了然一切。我只能翻山越岭,徒步跋涉,用旅程换得一个个该有的心境,咀嚼它们,虽然有些我宁可永远也不要懂。      一些题外话:本文乃楼主十九岁时写的小书评我还记得这本豆绿色封面的薄薄小书是我和当时的小男友“要”来的 ----- 在中关村的图书大厦里,我欣喜地捉住这本书,央求小男友买下来送给我。    彼时我还固执地认为爱的多少可以在花钱这件事上体现出来----无比清晰,钱掏的爽不爽快,可以定性;钱掏了多少,可以定量。这一看法也直接导致了恋爱关系中的一些摩擦。但是我现在还是这么认为。    现在的楼主有钱给自己买花戴,咬咬牙也能买个prada包包,再勒紧裤腰带啃啃老能买套房;现在只是多了几分耐心,不再心急火燎地去考验对方愿不愿为自己花钱,到底对自己看重有多少分了---- 甘蔗嚼剩的渣应当吐掉,口香糖失去味道的时候就该进垃圾桶。有些恋爱有些情感只能供人吸吮其有限的滋味,完全缺乏后劲绵长的潜力,更多地是像某种寂寞和情欲肿胀发育出的产物,“兽性”初尝时诱人甜蜜,但缺乏人性和神性的统一,饮鸩止渴后难免发现自己一嘴腥涩满心空虚。    说的有点远。写书评的时候楼主是很伤感的。小绿书买了之后没几个月,楼主的初恋就夭折了。其实当时的恋情还是很有潜力的,和上文所说的“兽性”恋爱一点都不一样。但即使如此,还是失去了。五年后再回看自己的文字仍然觉得,那最后一段话,就算放在现在也不能写的更好了。“我没有那样的慧根,光凭阅读文字便能了然一切。我只能翻山越岭,徒步跋涉,用旅程换得一个个该有的心境,咀嚼它们,虽然有些我宁可永远也不要懂。”    每次看到这最后一句,都要想起那会儿的伤心,觉得当年的痛哭哀求挽留贪恋全都封存在这句不想和世事讲道理但最后仍然不得不屈服的小孩子痴语里。世间存在有那么那么多芜杂的荒唐的苦痛的酸楚的滋味,我一点一点都不想要,一丁点都不想尝到。但最后还是不能如愿以偿。因为那是多么天真而不切实际的要求,想要吃到所有的好葡萄,不掺杂一颗坏葡萄---- 那怎么可能呢?    记得我小时候犯咳嗽,太后听信偏方去菜市场找卖鸡的要来鸡胆,要求把生腥的整颗囫囵吞下。吞鸡胆不外乎恶心一点,但有一次太后不甚将鸡胆弄破,只好用汤匙接了流出来的碧幽幽的胆汁,送到我嘴边,说凑合喝了吧,于是我就一仰脖特痛快地把胆汁一口干了。    越王勾践总是拿尝胆说事儿,但我小小年纪已经做到直饮胆汁,岂不是比那装模作样隔靴搔痒更牛逼?但事实上,如今我也想不起胆汁的滋味儿,巨苦贼苦?应该吧。。。长大后的许多时候,每当我受伤心痛,脑中总会出现这样的意象:孤单的自己拿着汤匙,一勺一勺地独自喝着胆汁,脸上没有什么太过剧烈的表情,只有眉宇间藏着孩童般的委屈,但眼睛里会渐渐亮起了悟。    写到这里,我感觉自己仿佛得到了新的释然。  详情 发表于 2013-8-12 10:37
    技安    听说《情人》已久,就像没看过《双城记》也会念出,“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一样,没看过《情人》,你也听过这段,“我已经老了, 有一天, 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 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 他对我说:"我认识你, 永远记得你。那时候, 你还很年轻, 人人都说你美, 现在, 我是特为来告诉你, 对我来说, 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 那时你是年轻女人,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 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      豆瓣的内容简介是: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在我看来,背景太多,爱情太少。是的,爱情太少,我甚至怀疑根本没有爱情,只有性和钱。      先来说说好的部分。杜拉斯的写作风格是把发生在16岁到70岁之间的事情打散,分散到到各个段落中,所以她一会年轻一会老的,时间变得不那么重要,单独拿一段出来也可以继续阅读。另外就是真实,杜拉斯把她的情感,好的坏的(基本是坏的)不加修饰的真实的呈现出来,不过也能理解,回忆录,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接下来,说说不能接受的地方,首先是她的三观。      对母亲据说是爱的,但是不止一次想要杀死她的母亲。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是『我所爱的母亲, 她那一身装束简直不可思议, 穿着阿杜补过线袜, 即使在热带她也认为身为学校校长就非穿袜子不可, 她的衣衫看上去真可怜, 不像样, 阿杜补了又补, 她娘家在庇卡底乡下, 家里姐姐妹妹很多, 她从家乡直接不来到这里, 带来的东西都用尽了, 她认为她这身打扮是理所当然的, 是符合她的身份的, 她的鞋, 鞋都穿坏了, 走起路来歪着两只脚, 真伤脑筋, 她头发紧紧地梳成一个中国女人的发髻, 她那副样子看了直叫我们丢脸, 她走过我们中学前面的大街, 真叫我难为情, 当她乘 B12 路在中学门前下车时, 所有的人都为之侧目, 她呢, 她一无所知, 都看不见, 真该把她关起来, 狠狠地揍, 杀掉。她眼睛看着我, 她说: 你是不是要逃走呀。打定主意, 下定决心, 不分昼夜, 就是这个意念。不要求取得什么, 只求从当前的处境中脱身而去。 』,仅仅是因为让她丢脸就想杀掉声称一直爱的母亲…您爱得真深…      又比如憎恨除了迷戀的小哥哥之外的所有人,想要杀掉大哥哥,家人的关系维系仅仅是因为大家都爱着母亲,所以想要杀掉母亲,断绝关系,您自杀不行吗?您逃走不行吗?      其次,是矫情,浅薄的自恋。她谁都不爱,只爱自己,但是对自己的爱也是相当的浅薄,矫情的文字都是来自浅薄。   动不动就『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包括后来受她风格影响的安妮宝贝,郭敬明,都动不动的“我才XX岁,我已经老了”…      再来是叙事方式。先写我看到了一辆车,没错,就是我在XX说过的那种。然后你以为要讲接下来的事了,不对,她开始讲几年前发生的事,讲完几年前发生的事,又讲到了汽车,你一定以为要讲接下来的事了,不对,她又开始讲几年后发生的事,您能讲讲现在不?答案是能,等她把以前,未来都回忆完之后,她就会来说现在了,即使是一笔带过的现在。      然后,是爱情。说真的,我看完整本书,一点爱情的意思都没看见,中国人对杜拉斯是有爱情的,但是杜拉斯本身有吗,我看不见。她自己都说了堤岸上的男人换了别人,她也会跟着走的。她只是为了报复母亲,或者为了性为了肉欲,为了钱,也不会是为了爱情,一直到他们分开,到男人真的爱上杜拉斯,杜拉斯也没有爱过男人,她爱的仅仅是性和钱。      最后,这本书还有种族歧视,动不动就“我们白人……”“那个中国人……”(略去语句,懒得去翻找),没错,在那个时代,中国人是被歧视的种族,但您说他是您的爱人,您好歹别这么称呼他行不?还是您习惯用歧视的眼光去看待爱人?哦,对的,您说您爱母亲,但是您也一直歧视她。      为了杜拉斯的叙事方式和她的诚实,勉强打了两星。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1:48
    唐朔    白昼的景象我已经记不清了,日光使各种色彩变的暗淡朦胧,五颜六色被捣的粉碎。夜晚,有一些夜晚,我还记得,没有忘记。那种蓝色比天穹还要深邃遥远,蓝色被掩在一切的厚度后面,笼罩在世界的深处,我看天空,那就是从蓝色中很想穿射出来的一天纯一的光带,一种超出色彩之外的冷冷的熔化状态。有几次,在永隆,我母亲感到烦闷,叫人套上两辆轻便的马车,乘车到郊外去观赏旱季之夜。我有幸遇到这样的机会,看到这样的夜色,还有这样的一位母亲,光从天山飞流而下,化作透明的瀑布,沉潜于无声与静止之墓。空气是蓝的,可以掬于手指间。蓝。天空就是这种光的亮度持续的闪耀。夜照耀着一切,照亮了大和两岸的原野一直到一望无际的尽头。每一夜都是独特的,每一夜都可以叫做夜的绵延的时间,夜的声音就是想也犬吠发出的声音,犬向不可知的神秘长吠。他们从一个个村庄此呼彼应,这样的呼应一直持续到夜的空间与时间从整体上消失            这样的描写让我想起了家乡的农忙的晚上,我也是这样的看着光绕沉潜于地平线,听着车轮辘辘的声音,听着父亲对畜生的一生一声的断喝,那夕阳就像集合的瀑布,沉滞在我半惺忪中,隐去的光芒,寒气的侵蚀,我紧缩的身体,疲惫的乡音,交织着,在我脑中无垠的狂奔着。看到现在我理解贫穷的家庭都是一样的,有母亲的无奈,不得知,寄希望于你我,有我的反叛,对一切的漠不关心,唯一少的就是那个那样爱我的人,无论曾经是否爱得懦弱,我能深切的理解,这种复杂的情感交织着,在我恍惚的记忆中又翻滚着。我是应该庆幸我没有他,要不怎么能拿到那个“数学资格证书”呢?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静静的享受这个蓝的世界,这里的空气,这里的时间都是那样的渺远,他进入我的身体,血液的循环,侵蚀我的心脏,我的思想,影响着我的行为,我的思绪,让他们得到净化,真的是否应该别这么的孤单,让信仰更加的纯粹,这样的自己才能明白问过无数次的问题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到底有什么意义?      我们都是不死的,不死,在我们都还活着的时候,它已经潜存在我们的肉体之中,而我们竟然看不见不死就寄存在偶们的肉体之内,我们的肉体死了,不死和他也一起归于死灭,现在这个曾有什么寄居的肉体没有了额,这种寄居也没有了,世界不照样运行,人们是彻底的错了,谬误已经遍及宇宙万物,可耻的丑闻也是如此。      不朽就是朽,不死就是死,不死也可以死去,这是已经发生,并且还在发生的事实,不死也未必见得就意味这样,他就是那种绝对的两重性,他不存在具体的细节之中,他仅仅存在在原则上,不死本来就寄托在存在之中,有些人在不知对之友所为的条件下,就能够把不死寄至于存在的,同样,另一些人在相同的条件下,在不知能够那样做的条件下,也可以在这些人身上吧不死寄托在存在之中。要告诉他们,这是因为不死觉察到生命是不死的,因为不死原本就寄托在生命之中。要告诉他们,不死不是一个时间久暂的问题,不是一个不死的问题,而是至今不为人知的另一种事物的问题,要告诉他们:说他无始无终,和说他对生命的意识共始终,同样是谬论,因为他既具有精神的性质同时也有追求虚无的性质,请看沙漠的将死的沙砾,小孩的死去的肉体,死是不到这里了爱的,在这里他就停止了,在外部逡巡,绕开,离去!            这就是死,其实就是不死,死就是不死,所以我不会痛苦别人的死,因为只不过是不死把肉体带走了,他还存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不用应付讨厌的人际关系,不用维系已存的关系网,不用再这个纷纷的红尘中为了房子为了孩子而哭泣,不用为了谁死谁活而痛苦,他们超脱在那个世界之外,可以很美好的重新开始,没有任何的缺陷,只有唯一的具有内涵的不死!     详情 发表于 2013-8-23 03:04
    summer     我从18岁时就开始不懈的想,究竟爱情是什么呢?    我以为爱情是温热的牵手,爱情是昏暗灯光下的拥吻,爱情是我望着你,从你的眼眸中看到自己的未来,我给爱情设定了太多太多的场景,却唯独没想过,在这些场景里,我爱的是什么。    青葱的岁月里,我们爱的是明亮的容颜和光洁的躯体吧。她的一颦一笑,他的一喜一悲,她脸颊闪耀的莹白的光,他肩胛留下的动人的汗水,她时隐时现的甜蜜香气,他伸出手,粗糙而有力。年轻的人儿门,哪个不可爱呢?在最美的年华里,我们年轻的心爱着一切看得见的美,我们捕获那美,贪恋那美,在那美中内心激荡,不能自已,我们爱那美,沉浸在其中,以那最富激情的爱,填充我们最美丽的青春。    当青春的爱随着青春而一道逝去,它带走带给我们最初的懵懂的人,连同那些颤栗和激情,青涩和纯真,从那以后,我们那颗追逐容颜的美丽和青春的挥霍的激荡的心,也不知所踪了。    当年轻不复,我们仍需要爱情,可是,我们爱什么呢?    我看到了<情人>。    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让我喜欢。    许多年以后,是不是我们曾经因美而爱的人,即便不再美了,仍旧是我们所爱,甚至我们忘了,这爱从何而来?    我们走过那么多路,看过那么多风景,我最怕,兜兜转转,其实我最爱的人早就注入我的生命,我却仍在热切的寻找何期盼     详情 发表于 2013-8-30 16:14
    向阳阳     看《情人》完全是因为看了王小波散文的原因,他在某篇文章中表示这是他最爱的小说之一,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我喜欢的作家喜欢的书,我想,应该是本好书吧。    在屡次从图书馆找这本书都被他人借走终于有次找到后,怀着无比激动而期待的心情读了起来。可是,我却似乎越来越失望,因为这本小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引人入胜以至于让我放不下手。相反的是,120多页的书我断断续续读了多次才读完(这可能也正是我没有读懂的原因之一),读完之后的感受也并不像之前看过的比较喜欢的小说那样能让我思考良久,反而是头脑完全陷入一片空白,加之其他人对此书的高评价,这种空白还增加了我的几分恐慌,我的读书能力竟然这么低水平?。。。。。    无奈之下我只有借助豆瓣的搀扶来理解这本书,才看懂了一点,哦,原来是这个意思。    或许真是的我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的原因,没有体会过那种爱一个人直到爱他苍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的爱情。    所以现在看很多文学作品中的惊天动地的爱情总是感觉平淡,毕竟越来越现实幻想便少了。还记得初中时看《穆斯林的葬礼》,新月和楚雁潮的爱情,新月和哥哥的兄妹情等等,哭了好多次,那时候是看偶像剧的年龄,对爱情幻想多多,心也是敏感脆弱,现在呢?    或许我真的应该谈次恋爱,证明自己还不至于是拥有一颗日渐麻木的心。     详情 发表于 2013-9-11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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