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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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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部短篇小说集,除《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亦按时间顺序收录了《火烧火燎的秘密》、《马来狂人》等名篇,作者的创作历程一目了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一个女子暗恋男主人公18年,直至临死才决定向他告白。

作者简介
  斯台芬·茨威格(1881—1942),奥地利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传记作家。出身富裕犹太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日后周游世界,结识罗曼·罗兰和弗洛伊德等人并深受影响。创作诗、小说、戏剧、文论、传记,以传记和小说成就最为著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从事反战工作,是著名的和平主义者。一九三四年遭纳粹驱逐,流亡英国和巴西。一九四二年在孤寂与幻灭中自杀。代表作有短篇小说《象棋的故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长篇小说《心灵的焦灼》,回忆录《昨日的世界》,传记《三大师》和《一个政治性人物的肖像》。

最新书评    共 4 条

亦兮    (我不喜欢我的文字,平庸而无趣,但也得练呀)      这是一个邻居女孩与一位作家的故事。   这也是一个有些无奈,又有些美好的故事。   一个女孩爱上了一位作家,从初见的那一刻开始,她的心里就只有他。甚至,她为他生了一个孩子,可是对他来说,她依然只是个陌生人。    这种陌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陌生,而是近乎彻底的遗忘。      在遇见作家之前,她只是一位普通的领居女孩,生活平凡到有些无聊。作家的出现,让她原本灰暗的生活,有了生机。从那以后,作家就成为了她生活的全部。   她看着他,守着他,念着他,乃至偷偷地吻他曾经触碰过的门把手。对她来说,少女时期最美好的记忆,是那次因为意外而进入了他住的房子,尽管他不在。那次经历,于她而言,仿若“艾丽丝梦游仙境”。      她就这么静静守着他,直到她的母亲再次嫁人。她家要搬到另外一个地方,一个没有他的地方。无论她如何反对,家里的东西依然一点点的被搬走,直到只剩下了两张床。      离别的一夜,坐在门前冰冷的石阶上,心里翻滚着各种念头。终于,她鼓起了全部的勇气,想要对他说,即使做女仆,她也想要留在他身边。可那晚,作家带着另一个女人回来了。      两年之后,她又回到了作家所在的城市,在他对面租了房间住了下来。一次“偶遇”,作家看上了这个这个女孩,几度风流之后,却又遗忘了。这次“偶遇”,她明白了他不会爱上她,可是她怀上了他的孩子。      之后,为了抚养这个孩子,她成为了别人的情人;因为他的存在,她拒绝了多次求婚。      在次宴会上,她再次遇上了他,他也再次的看上了“她”。在他眼中,她依然只是个陌生的,长得漂亮的女人。一夜风流之后,作家悄悄地在她的衣服里放下了钱。      那一刻,她想逃离。出门的时候,却遇上他的仆人,那个多年前带她进入“仙境”的老仆。老仆认出了她。      她本该看着这孩子长大,可却是抵抗不了命运,孩子最终因病去逝了。孩子的离去,仿佛抽掉了她全部的生机,她也感染了那疾病。死前,她选择了写这封信给作家。      以往,每年他的生日,她都会买一束白玫瑰送给他,以这样的方式留在他身旁。临死前,她唯一的心愿,只是希望作家每年在自己的生日时买上束玫玫瑰。            这个故事,无谓对错。因为她爱上他,是身不由己;他遗忘她,也只是性格使然。      所以,对女孩来说,这是一件特别无奈的故事,毕竟爱上的人却始视自己为路人,便却也有些美好,因为她的生命因他而有了高于生命本身的意义。     详情 发表于 2013-7-24 09:23
缺月    生活是一部剧,女人千万不要选自己做悲剧的主角。生命只有一次,拿任何理由都不能作为自己献祭自己的理由,想着崇高,实则脆弱。活着多么不易,既然连死都不怕,为什么不能好好活着,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爱情是生活的一种体验,不能想当然的体验过,就认为人生无憾,此生足矣。还有太多的生命体验,远远丰富于/深刻于他,为此珍惜生命,珍惜活着的美好时光。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1:49
尘土    绵绵的情书,痴怨的单相思,如果大学时我暗恋英语老师时看到这封情书,大概会泪流满面吧,然后一夜又一夜在梦里仿照这封情书编造悲伤的故事。有时我为她挡下致命的子弹,临死时泪光闪闪,感动着自己为爱牺牲的壮举,沉浸在无与伦比的幸福中……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沉浸在纯爱里吧。 耶酥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心境吗?如果耶酥爱世人的爱与爱情的爱同属一类情感的话?我可爱的英语老师,我已经忘掉她的样子了,但我记得她的笑颜。人怎么可能忘掉一个人的容貌,却记得她的笑呢?不,我没有胡说。如果现在走在大街上,我不一定能认出你的容貌,但若是你笑了,我一定能从熙攘的人群里捕捉到。那带着一抹忧郁的笑,更多是通过心,而不是眼来感受到的吧。而它在我的心里印的那么深。   可惜你从来不认识我。我只是个平庸、丑陋,情趣低俗的小子罢了。我也曾故作混蛋妄图引起你的注意,多么幼稚可笑的举动啊。如今想起来,我也会羞愧的无地自容。你在课堂说过的话,我曾自作多情当作是对我说的。我时刻拿我的生活在践行你所说的话。甚至自残地。 你说:“就像下楼梯一样,一步一步,就下到谷底了” 然后我就下意识地到了谷底。仿佛在担心不到谷底,就会忘掉你的话一样。我对自己做了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得不到你的爱,一切对我都是无意义的。我漠视道德的藩篱,有一天,我埋头扎进了一家风月场所,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女人的身体对我来说已经不再神秘了,但爱情是什么?也不能说神秘。对爱情我几乎成了一个不可知论者,我不想去了解。是啊,如果不是你,谁能回答我爱情的秘密呢?   曾经我还想对来说比较干净的时候,你的光芒照彻这我的血管,顿时我觉得自己好猥琐肮脏,血管里面尽是污秽。我甚至觉得自己不配想念你,想念你都是对你的玷污。如今我已经肮脏发臭了,怎么能又想起你呢?   唉,都怪茨威格的小说,怎么能让我又想起你呢。     详情 发表于 2013-8-14 14:21
Daisy    看完老徐导的《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过了很久才得以看茨威格的原著,原著和电影差异不是相当大,但是却更加偏爱电影。   先撇开《陌生女人》,本书中包含了9个其他故事,茨威格的确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每个故事最后都是一个昭然若揭的发人深省的结局,虽然结局从未圆满,或许也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的圆满吧。   值得一提的是译者,张玉书,这本书之所以好看,他着实是功不可没。很少有译者能把作品翻译的神韵犹存。在阅读的过程中一直在感叹这一点。   《陌生女人》,无论是在看原著还是看电影时都在感叹,为何男人从未得以记起女人,为何对她,就像对口袋里的怀表,对它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然而这跟发条却在暗中耐心的数着钟点,计算时间,以听不到的心跳陪他东奔西走,而他,只是在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中,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原著中的这个故事写得不免过于期艾,女人的爱似乎太过卑微,甚至是让人毛骨悚然,她的一生就是为男人而存在。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懂,要让别人爱自己,首先要自爱,但是有太多时候,即便是深谙这个道理,我们也力不从心,只因爱太深刻,但这种爱,无论如何都是病态的。   但是对这样一个毫无承担的男人着实是恨不起来,我想这种放荡不羁应该就是他的魅力所在,他如此绅士,如此温柔,即便同样如此的不堪一击。   电影版不可避免的删去了很多片段,包括女子是如何每日从门缝里观察男人的情况,如何每夜在楼下注视着男人在家里的动态,总体来说,把女人的地位提高,这对女性读者来说,不免感觉或多或少的欣慰。或许这也是我更加倾向电影的原因之一吧。   我想最后女子和孩子的去世,可能是最完善的结局,也是对她情感的终了。   就像此时此刻苍白的苍穹,显得无限高邈,天幕上有千万颗星星熠熠生辉,他们挂在天上,静谧沉寂,晶莹闪光。一颗星猛地挣脱那钻石般的轮舞,坠入夏日的黑夜之中,坠入黑暗,坠入山谷,坠向远处的水面,无知无感,被盲目的力量抛出轨道,抛进无人只想的命运的陡峭山谷。     详情 发表于 2013-8-21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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