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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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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者
作为读者的刘天昭向她的读者推荐了叶扬的小说。作为刘天昭忠实读者的我爱屋及乌式得也开始阅读叶扬。
《通俗爱情》的大部分阅读历程都发生在学校的图书馆或者自习室。必须承认,作为一个二十五岁的单身男青年,我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总是刻意的把书按在桌面上,而不是竖起来阅读,总担心别人注意到这《通俗爱情》的书名,并产生任何的误解,比如觉得这是一本通俗且庸俗的小说啦。
但误解还是发生了。当某些同学鄙夷地问我怎么读“这样”一本书,并且认定它没有多大的“价值”时,我总会奋起反击,告诉他们这书的作者是清华大学建筑系毕业的云云。然后再严厉地扪心自问,这到底是在为作者及这本书辩护呢,还是想捍卫自己的面子或品味。
言归正传,还是来谈谈这本《通俗爱情》。
三月是阅读”大跃进“的一个月,这种槽糕阅读方式的一个槽糕结果就是读完一本书就很快忘记了书里的内容和阅读时的情绪,像是吃了碗方便面。现在痛苦地回忆,几乎是咬牙切齿了,但其实什么也记不起来。只好把书找出来翻开,凌乱地回忆些片段。
叶扬显然是在邀请读者一起阅读一本“让自己难过的书”:
1. 同名作品《通俗爱情》这一篇故事的结尾,给我的感觉像是背脊某一处挠不到痒的地方很痒,我迫切地想知道下文,总觉得男女主角明明相爱啊。她还会回到他身边吗?
2. 《三人晚餐》可能是这本书里唯一会让人流泪,并且不会破涕为笑的故事了。为宁岚予感到心酸和辛酸。总想着男主角如果再有本事一点就好了,但男主角的家庭遭遇几乎和小岚一样悲催。两个苦命的人在屋顶的烛光中惺惺相惜,但这光热终究太微弱了。娄庆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总是生生不息,无处不在,让人发自内心的憎恶。但故事的结尾我竟对他产生了同情。如果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么,可憎之人,也会有鲜为人知的可怜一面吧。
3. 《Doggy》是书中最不让人难过的一篇了,简直有点励志啊。男主角的形象依旧是典型的“屌丝”(其实我不喜欢用这个词,但一时找不到更好的让读者理解这个人物的词汇了,但可能“屌丝”本身也很抽象)。女主角秀儿嫁给的外公老公人太好了,好到不真实。
到是”doggy“,这种原始的性交姿势竟成为了故事的标题。秀儿任性地向男主角提出这个要求,具体说是要求他以后在和别的女人”嘿哟“时只能用”doggy“这个姿势。我试着揣摩:这种原始的、动物式的方式,会让女主角觉得此时人和人之间的来往只有性,仅仅只有性,无它。这样会让她觉得失去的更少一些?
4. 最后一则故事《我们在哪里》颇有魔幻现实主义的味道,作者喜欢莫言?冷酷无情、无所不能的方丹,更像是一个漫画里的人物。放弃了清华电子系学位跑去做摄影师的老徐,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成功”印象,和很多人一样,我必定也被世俗的成功标签牢牢牵引。男主角有着方鸿渐式的学历,也颇受女性欢迎,虽然这总是以地下情的方式展开。真抱歉,我直到看完整篇小说,才弄清楚女主角暹音的名字怎么读。一直认为她喜欢的人是男主角,甚至那张写有很多“方xx“的纸片出现后,我依然相信她不喜欢方丹。但为什么给孩子起名姓”方“呢?孩子姓什么不重要,但孩子是谁的至关重要,这是男主角最受打击的地方吧。
整本小说里不断出现的各种孕妇好像都没有喜悦的结局。尽情放纵的性爱,收获苦涩的果实。作者叶扬(独眼)在豆瓣上给自己的这本书写下书评,题为《爱情是一往情深伤筋动骨的胡闹》。
相信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大多数人都应该经历过这样的胡闹。恋爱中为她翘课,失恋后还是因为她翘课;刻意地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不论是成绩还是衣服的品牌;渴望亲近她的身体,却总以散步之名邀约;对未来毫无把握,但总是不时地自大地承若要给她舒适的一切;性经验毫无建树,却喜欢故作老成地倾听她的腹部,严肃地和她讨论孩子们以后应该叫什么名字...... 这种胡闹,让人心慌,开局就已预感到会有潮水退去的一天。爱得不理智,不励志,爱得失控。保罗·柯艾略式的怀疑,发明爱情的人是个疯子。
作者在给自己的书评里说,希望读者可以从这些故事中找到一种勇气,一种生活或是爱的勇气。爱她,不要再离开。很多时候,过于强大、正面的励志故事让人觉得无比遥远,而一个叫人难过,惹人怜爱或同情的人物,反而会激起人们进步、向善的热情。这类不光彩的优越感或许也是幸福的一种微量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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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卡+s
第一次读到独眼的作品是豆瓣阅读上的《Doggy》,那是她在2003年时写的短篇,故事代入感很强,读来上瘾。之后又陆续读了《比如,单身》和《胖子》,还有这次的《通俗爱情》,但私以为《Doggy》仍是是她写得最好的一篇。不得不说的是在看《Doggy》的时候我心下里以为独眼会是一名男子,后来知道他是女子的时候确实吃了一惊,也难怪叶兆言先生也会惊讶于自己的侄女对于男性描写的到位。
书里四个短篇,四个主角,都是男人,都是软蛋。
1.通俗爱情:这里的软蛋是一个把所有情话都憋在心底的软蛋,平常该说的时候从没说出口,到了不合时宜时冒出的一两句也让人觉得是在敷衍。但所幸他遇到了一个真正爱他的人,有了一个还算圆满的结局。
2.三人晚餐:这篇故事里的软蛋是一个总也找不出自信却又充满幻想的家伙,以为自己做的事情是对的,认为自己不该得到爱情,但是又极不情愿接受这一切,所以最后迎接他的是场悲剧,也许也是解脱。
3. Doggy:像狗一样的生活着的软蛋,大概是真的在命运上无法把握的认,但是最后一切又都给了他一个交代,所以算起来他大概是活得最不明不白的但又总有高兴事的一个了。
4.我们在哪里:软蛋总想知道的事情大家都瞒着他,而知道的时候自己却又总想逃,他比其他软蛋多了些自我表达,但又如所有软蛋般的不自信让他绝不轻易相信自己获得了爱情,以及总在嫉妒的心,这个软蛋大概是四个故事里最窝囊的一个了,很多次想给他一顿打。
独眼说,故事里的软蛋们无技可施的不只是爱情上的求不得,他们困扰,正式因为得到了爱。但是反复想想,得不得到爱其实并不会影响他们,他们终究还是那个窝囊让人发火的软蛋,而且这些事情其实不通俗,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软蛋。但是最后唯一可以救软蛋的又都不是别人,除非软蛋自己能明白,不然大概一切都只能顺着流向去,于是得不得到爱也不是自己说了算。想到这里其实我觉得作者终究还是一名女子,这样的写作反串,虽可以尽力去逼真,但是主角最后还是会透着一股不由自主,这种不由自主既吸引人又折磨人。所以这群不由自主的人们不管结局如何,都可以说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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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果
每段恋情最初的几个月,我都会想这是一段与众不同的恋爱,别人是不会理解我们的幸福的。其实到最后回头看,都是一样的,在别人眼里无论圆不圆满的结果,心中多多少少都会有过“哎……操……“这种感叹吧。
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每个人,都像一盆冷水浇在你头上,告诉你,所谓的那种热烈,总是会化成嘴边的那颗剩了半支的点燃的烟,快燃尽的时候你只有重重的往地下一扔、吐口唾沫、再用脚狠狠的捻一下。
我一直觉得作者是个男的,因为作者写出的那种软蛋男主角真的是太真实以至于我都想狠狠上去给俩大嘴巴子然后呆呆望着对方心里只能感叹一下“哎……操……“。爱情中的人有那么多欲言又止、有那么多想重重的把拳头砸墙上砸出个坑但只能咬咬牙往墙角吐口唾沫、有那么多有泪不弹往肚子里咽回去的狗逼事儿、有那么多你看着他嬉皮笑脸的面具背后是无奈的小眼睛,哎……操……
最后说一句,独眼挺喜欢用省略号的。她每次用省略号,我都有种心被提着上来又重重砸下去的感觉,憋屈,但还没处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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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图
看完叶扬(笔名独眼)的中篇小说集《通俗爱情》后,俺想起了黄舒骏的一首歌,《恋爱症候群》,里面有句歌词,“恋爱不仅是一种病态,它还有可能是一种变态”。《通俗爱情》里的故事也是这样,感觉里面的主人公们都爱的好变态好刺激哦,但回头一想,自己和自己身边这种案例比比皆是,大家都有病,只不过身处其中,见怪不怪,这种情形也适用于贵国国情,外国人来中国多半会吓一跳,居然还有人这样糊弄日子?但中国人还觉得自己这叫适应社会,叫国情。
这个集子里四个故事除了第一篇《通俗爱情》(其实最后的结局也带着一种值得玩味的变态感,可能是我想歪了),一个赛着一个重口味,但是回味起来,其实很接地气,小说里的人物似乎爱的不明不白,但是有个老歌不唱了么,“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的确就是这样,现实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像解微分方程一样爱的明明白白?更何况了,谁能告诉我什么是爱?有种生物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有时候你并不是爱一样东西或一个人,你只是珍惜你在其上面花费的精力和心思,这是一种想赢怕输求保本、二比二平进前八、进一球拿一分赢一场的小资保本心态,这个理论看似冷酷,但是还是有点道理的。都说爱是无条件无要求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见多了“我对你好所以你也得对我好”“我对你好而你居然如此冷漠”的憋屈情绪蔓延,感觉当事人不是谈恋爱了,而是刚做了笔缺斤少两收了假币的买卖。还是罗老师唱的好啊:“我将春天付给了你,将冬天留给我自己。”
叶扬在后记里也提到了她的通俗爱情理论:“我们每个人,至少都有那么一次,付出了很多辛苦,也很真诚,掏心挖肺的,觉得什么都拎出来了,却发现不仅不得回报,还被别人当白痴对待。经过这么一次,免不了对人起了疑心,总提防着。还以为这是自己长大了,也不过是小资产阶级那点保本的策略:不想赔,就把钱藏好,一分也不要拿出来。这个思路,广泛应用于各类情感。这就是通俗爱情。”所以说啊,爱着爱着就理想现实混乱了,罗老师唱的还是好啊:“爱是没有人能了解的东西。”
这些小说的第二个特色是花了很多笔墨写了恋爱症患者们家庭的情况,有好的,有坏的,有极端的,有无助的,其实这些事情对人的行为影响很大,童话里面都是王子公主好上了,国王一般都是一个脸谱化的面孔,就算一开始不答应,一个英雄救美之后就变了,现实生活中会这样吗?主人公的家庭有平淡的,有陷入绝境的,也有在家中不招人待见的,爱情仿佛是《蝙蝠侠:黑暗骑士的崛起》里面那口深井的天空,是个实现自我的出路,究竟是小情绪小清新的“岁月静好,现时安稳”的爱情算是真挚的爱情,还是生活平静的绝望中的爱情是炽热的爱情?俺也不知道。但是这些小说起码都做到了一点,忘记谁说的了:我从来不写没被逼入绝境的人。小说的主人公多多少少深深浅浅都在绝境中挣扎,这样的爱情小说不会流于滥情的言情小说的地步,你有在琼瑶老师作品里看见过真正的绝望么?(看见过算我没说,琼瑶全集我没看完过。)
看这些小说是我还想起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跟叶扬的《三人晚餐》相比,同样是写到了年少时候的爱情和性冲动,但是《那些年》是唯美和小资的,《三人晚餐》是融合了家庭失败、绝望的暴力冲动、屈辱的朋友关系,不是说九把刀写的不好,人家台湾过的日子说不定就是比咱好,但是《三人晚餐》无疑是有代表性的,网上整天有人晒幸福不意味着那些人真幸福,网上没有人把自己皮剥开露出血肉给人看不意味着没有人伤痕累累。
还有一点让我特别敬佩的是,叶扬是个女的,而她的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男的,而且还都是第一人称,带有很多心理描写,问题是,她怎么这么清楚男人心里的那点破思路?男人的懦弱、无能、猥琐、弱智、不自信、暴力冲动都让她给写出来了,甚至连撸过之后有罪恶感这事儿她都知道,她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是不是你们女人都挺了解男人的,就跟小说《我们在哪里》里面的爸爸说的那样——“我还不知道你。”天哪,想都不敢想了。做男人真是没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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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军
很多人的爱好里基本上都有一个读书,我也不例外,但我总自以为豪的是不看言情类的,其实不用想都知道是书,那个里面会没有爱情呢,没有爱情就没得东西写了。我记得有为导演这样说过: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我不会去拍其他题材的电影,只拍关于爱情的。
我不知道怎么知道了这本书,也知道了叶扬,就着急地在网上找到来看,只看了前面一些部分,就很喜欢。
要是问我为什么喜欢,那些地方吸引你,我真说不出,我就是这样,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欢喜和厌恶。就是一味地认为就这样来讲故事,来讲一个关于爱情的通俗故事,普通、简单地人物,共同地爱情故事,可以让每个人都能看到些自己的样子在里面。
最主要的是叶扬独特的语言,让通俗爱情有一种很独特的享受,不做作,不献媚,如她自己说的:是否有爱情这东西,大可怀疑。我们都拥有着爱情,以前、现在或者以后,不管我们处于那种情况下,都可以来问问自己:是否有过爱情呢?
我想处于爱情中的我们,都是绝对最自私的人,我们此时会为了爱的人,还有自己,都可以去牺牲其他的人和任何事物,来养活着爱情,即使只是玩玩的爱情,那期间也会这样做的。
即使拥有再美好与幸福的爱情,还是无法把生活这个圈子占满,为什么我们总是处在爱情之中,就可以完全忽略和牺牲其他的来养活着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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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ty
一直以为我不能写下我们爱情的故事是因为爱的不够多不够深,总觉得网络上那些传的沸沸扬扬的爱情与我们无关,他们爱的撕心裂肺,痛彻心扉,所以可以写下那样的文字。其实,我们看别人都是这样,总觉得自己的生活与爱情都太平淡,其实,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是平凡人而已。看《通俗爱情》,这个小小的故事打动了我,里面描述人物的对话、神情打动了我,因为一个女作者用男性的第一人称去描述自己的女朋友还有自己的心理活动,让我想到了我的男朋友,他那些或甜蜜或生气的言语。那些对我的行为的描述,带着一些的溺爱,那是男人眼里所看到的而女人所不自知的可爱。当然还有其他那些无奈的,我们永远也不懂的男人的脆弱与纠结。
其实很久都没有写东西了,不知道给谁看,我们的社交网络仅仅变成了娱乐嘻嘻哈哈的地方,没有什么可以交心,可是突然发现不管是什么,都不能让我们放弃自己书写的权力。
我和男人,相识于2006年,我的大一,我们的大一。仅仅是普普通通的同学。习惯于称呼他为我男人,因为不喜欢说我男朋友的扭捏作态,也源于大学寝室里夜谈时大家互相称呼对方的男人为你男人,于是整个晚上,整个寝室就是你男人怎么怎么了,他男人怎么怎么了,这个称呼让我想到了汉子,特别的质朴直白。
我们认识后的三年里都相安无事,直到大三的那个冬天的来临,至今想起那个冬天并没有太多的温暖,像其他的女生们想起刚刚跟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想不起来故事的最初是什么样的,其实就是很直白的一个问题,就是我跟我汉子是怎么勾搭上的?也许就是两个单身的人所散发出了独特的荷尔蒙吧。我一直在想,如果当时他没有租房子在我对面那栋楼那是不是这段故事就不会开始。这种对于一段感情莫名其妙的开始让我至今不能释怀,我总是用微博上一个段子来安慰我自己,能够持久的感情往往是那些不知道怎么就开始的。
我们在一起三年半,最近的一年半都在异地。彼此陪伴度过了这段最难熬也最珍贵的时光。当然这远远没有结束,我们仍然有一年半的异地要面对,最近的这半年,我不停的跟他说,我快要受不了这该死的异地了。潜台词是我快要受不了这个猜疑的我了。那些一个拥抱就能解决的问题,我没有办法解决。也想不出来办法解决。就像走到了一个死胡同。
其实我是有冲动想写下我们在一起的故事,那些幸福甜蜜,波澜壮阔,以及那些你不在身边时,我默默想到你时的一个傻傻的微笑。就像小白一样。但是我很害怕这会变成我对现在这段异地的爱情的控诉,也许当我能像小蚂蚁一样对着你说,我怀了时候,我会写下我们的故事。作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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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叶难
最近状态不好,呈直线下降态势,每天高卧家中,懒得动弹。第N次突发奇想,要好好读读古文,所以拿了本《史记》,从伯夷列传开始看,看得磕磕巴巴,很慢。又第N的平方次突发奇想,要苦练英语,拿了本钦定本《圣经》,从马太福音开始看,看三行,退两行,更慢。许多本书看到一半,堆在床头的书架上,有的有书签,有的没有,其中以《光荣属于希腊》一书积尘最厚,我大概已经“看了”一年左右,但也有一两个月没碰了。说实话,我再也受不了这些文化漫谈或是文明史之类的东西了。
看古文或是看英语累了,转到客厅里,忍着腰疼,望着一架子书。唉!六宫粉黛,三千佳丽,愣是不知道应该上哪个,可悲啊!想起小时候经常偷跑到亲戚家看黄书,废寝忘食,手不释卷,一股舍身取义的劲儿,不禁哀叹:甚矣,吾衰矣,久不复当年之邪淫。
于是,只好买几本新书看。
其实我对母语充满了渴望,要不怎么会看古文呢。所以我决定买几本原创小说看看,毕竟翻译小说再好,也隔了一层,就像从电视里看瑞士的群山、俄罗斯的森林,美则美矣,毕竟不是身临其境,只能看景色,闻不着味道,感受不到那里的风。
铁葫芦·小说馆这套书,我之前看了几本,比如《云中人》、《屋顶长的一棵树》、《黑夜飞行》,基本上写得都是三星的水平,有可圈可点之处,但还不够好。这次一口气把已出而没读过的全买了。最期待的是马原那本《牛鬼蛇神》,但还没看,看的第一本却是这个《通俗爱情》。
名字看起来比较轻松。
两天读完,说实话,有点儿恶心,所以给了两星。
四个短篇,看完之后基本都混了,因为实在太像,相同类型的人物,故事表面看起来有区别,实质大同小异,看到后来我得不断劝自己,既然是花钱买的,就看完吧。全看完了才有权利发几句牢骚,说几句刻薄的话。
作者叶扬,她的书我以前从未看过,甚至从未听说过这么一位作家,有点儿孤陋寡闻。不过她来头不小,叶圣陶的曾孙女,叶兆言的侄女,算是作N代了。可惜的是,她曾祖父和伯父的书我也没读过,除了《多收了三五斗》之外,一无所知,对其家学渊源,也不好说什么。
只说她的小说本身,而且仅限于这本书的四篇,难免猜测、武断,而且我要说的好话很少,那些看完本书之后觉得醍醐灌顶,道出了自己若干年人生感悟和心中不能说的秘密的人,可以去别的书评那里去寻找共鸣,不要在这儿浪费时间了。
这是一本让人读得非常腻歪的小说集,作者的写作功力和智慧与郭敬明不相上下,既然郭敬明已经成了八零后作家表率,对于作者被誉为“80后青年一代写作者中正在迅速崛起的新星”,我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据说以前作者善写同性恋题材,我庆幸自己没有赶上那一拨儿。作者性别女,叙述者性别男,这一点确实比较新鲜,虽然就小说创作来说,作者与叙述者不可混为一谈也是常识。不说叙事学,通俗一点儿来说,用什么角色和口吻叙述故事完全是作者自己的事,我们只需要看故事讲得好不好就行了。虽然我暗暗在想,这又是作者与郭敬明一个共同点啊,一个是女扮男装,一个是男扮女装,都喜欢化身异性写小说。而且,竟然一写就是四篇,写得都是类似的故事,一个生活无能、爱欲缠身且痴情比金坚的男人被野性洒脱女或是命苦无奈女折磨得死去活来,男主角都是长相挫,思想钝,心挺好,嘴很贫,不但被爱情弄得七荤八素,死去活来,也被生活搞得衣衫不整,阳痿早泄。这……这是不是该叫做以郭敬明的方式,写慕容雪村式的故事?
《通俗爱情》这个名字起得挺好,的确是通俗爱情。在这儿我不得不夸夸作者,她的洞察力和笔力足以把我们在学校里经常看到的那种爱情写得很像,至少表面上很像,就像一幅素描,把老头老太太脸上的褶子、小青年身上的风骚画得栩栩如生,好像照片一样。我们在小说里看到的人基本上就是在生活里看到的那种人,不是说像生活中的人那样有血有肉,而是说,像我们随处可见的人那样平庸。这种平庸不是身份上的,写小人物写得好的人有许多,比如卡佛、比如厄普戴克,他们写小人物的平庸,但写出来之后让你感觉是珍贵的,不但作品珍贵,那种平庸也因被写出来而珍贵。但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彻头彻尾的平庸,甚至都没有让恶心的更恶心。
因此,这书对我毫无吸引力,它就像是一种谄媚,对生活俯首帖耳,奴颜婢膝,纠结于情调,好像闹市区的庸俗情歌,看似凄绝细腻,其实一钱不值。我固执地认为,无论多么“现实主义”,当生活进入小说,必然变得不同,更崇高更优美,或者更丑更狰狞,小说家要击打生活,榨出油来,打出血来,哪怕只是让人注视那表面的曲折裂纹,那也是一种诗意的凝视,而不是脸贴在上面,勾勒出一个虚假的轮廓,然后很小资地说:生活啊,就像一碗麻辣烫,有人为它变瘦,有人为它变胖。(本人大二语录)
再说爱情。这帮所谓80后作家为什么老是爱来爱去没个完?这让我想起林夕那个傻逼的无限傻逼的话:我是通过爱情来理解生活的。我只能说,你丫对生活一无所知,对爱情,也只会夸夸其谈,写几句押韵而连有意思都谈不上的歌词而已。显然,这群人对生活以及其他再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他们像那些骗钱的美食家(最近叫吃货)一样,做广告一样写作,害人害己,有人弄什么《舌尖上的中国》,就有人不断地写爱情中的一辈子。我的感觉是,原因可能乱七八糟,但这群人对太多东西已经失语,不管是吃着大蒜还是喝着咖啡,就只会坐在那里谈情爱,在里面娱人娱己地体验各种情绪。爱情成了一种万能的替代品,因为我们实在没有什么可以超出生活的了,所以要在这两个字里榨出太多东西,崇高、优美、喜剧、悲剧、超越感、沉溺感、天堂和地狱。不知道为什么,看这帮人写爱情,就像看到中国好声音舞台上,那群声腺发达、头脑简单的人一再地说:音乐就是我的信仰!我就是为这个舞台而生的!
总之,觉得好傻逼。
不过,得为作者再说句公道话,她还是想写点儿人生的无奈的,虽然在写这种无奈的时候太过粗线条,题材有限,变成了一种舞台布景,前面演着爱恨情仇,背面却空无一物。
至于语言,最大的感觉是毫无过人之处,有点儿小聪明,但很啰嗦。比如……我都忘了……比如很丑的腰封上那句话吧——“想起以前的人,像在鲜嫩的伤口上刷上盐水,什么都来不及,满是刺痛。”多么流行歌曲的话啊,我看了之后,简单地说,就像……伤口上洒盐,痛。
要说的就是这些了,就当解解恨吧,快三十块钱呢。希望爱来爱去的写作者们为读者们想一想吧,当你们谈论爱情时,你们他妈的在谈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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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ve
看到后面觉得完了完了,可别来个虐恋情深啊,这是梦幻小说的套路,淡淡地絮叨着饮食起居,想着该不会是这二楞子是男二吧,虽然他实在没有做男主的常见气质,可……最后一句杀我个措手不及啊,但高兴这样的结局,啊,幸好,终于!
“真想泼熊”这句笑了,不是哈哈大笑也不是嘴角一弯。“我真有病”这句也是我想说的,好像我刚想说而作者立刻写了,心里气愤稍淡了点。“‘你很爱她吧?’,‘不是。’我为什么要说不是?”我懂那种莫名其妙的惯性否认。——我真是满身猥琐气息啊,男主这么猥琐我却时刻有找到同类的惊喜感
“她妈挺不满意我,学历高什么都好肯定有什么别的大问题,别回头去泼熊什么的,见到我真人了,当着面问老婆‘这么瘦,身体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啊?!’后面见了我妈,觉得能找到这样的婆婆很难得才答应了”——这段一直笑
这样的小说都能看出这么多门道来,哼,无病呻吟。说这样的话实在是太失礼了,这种话只有自家长辈对着外人说自家晚辈时用,心里敞亮着呢:“死小子,写点情情爱爱的还被这么多人惦记了。”叶兆言先生的序我是这样解读的
阅读体验都几重要哩,很感恩有这样让我喜欢的书。于是,这时候,作为读者,催更也就天经地义了吧。可不能只是微博卖萌哟,情不自禁开始提要求了……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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