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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的悲剧 |
最新书评 共 3 条
沉思录
翻翻评论就会发现发现质疑本书的要比《希腊棺材之谜》多很多,手套的厚度以及一些其他的地方确实经不起推敲。看到这几句评论我一下子被逗乐了——
2012-07-26 22:27:03 livia
其实漏洞很多,雷恩听不见声音还易容成萨姆模仿萨姆说话。推理也站不住脚
2012-08-11 08:51:55 水里有谁
雷恩应该能听见声音吧,说耳聋应该是假的!比如他易容的时候闭着眼睛和那个仆人化妆师说话。
2012-08-11 21:25:41 livia
是作者写着写着忘设定了
(复制自http://book.douban.com/review/5294669/
)
本书又是一次对以下准则的佐证:在阅读相当一部分推理小说时,你需要的完全不是逻辑能力,而是过目不忘的记忆能力。看看本书的主要三处推理吧(其余的部分,其实完全是对这三处推理的补偏救弊,之后再说)——
第一处:事后没找到作案工具手套,而唯一下过车的只有售票员。原文就两行字:”你们有没有找到大衣、晚礼服、手套之类的东西?“巡官给的答案是否。这里有点儿搞笑的是雷恩还特意把手套跟其他两样放在一起说以尽量不引起读者对手套的注意。大衣和晚礼服虽然可以解释成雷恩认为这种厚衣服比较适合放凶器(插针的软木塞),但实际上却是没什么依据的。就算让我穿着大衣,我也不敢在口袋内里不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揣着一堆针去挤车。如果口袋经过处理(巡官那些人当然不会想到检查这点),那么任何衣服都是有可能的。而且手提袋之类的也是有可能的。所以,这里主要的作用就是淡化手套这个词的存在感。
第二处:两年前的手术伤痕,五年没请过假。又是在原文各用一句话带过。
第三处:把票揣进背心口袋,从外套内部口袋中取出票。同上。
我看过一些书评,其中对这种尽量隐藏线索的写作手法是持赞赏态度的。在这个问题上属于见仁见智了。
为什么说其他部分都是对这三处重要推理的补偏救弊呢?我们来看看这都是些什么内容:凶手从五年前就戴假发化妆成别人——凶手在很久以前就故意弄了个假疤痕给人看——凶手一人扮成三人反复出场——凶手三次被同一伙警察询问但没人认出他来——凶手十分偶然的得到了德威特的雪茄!
如果你在作者未揭底时自行推理出上述情报,我且问你:你自己信不信?信不信?!(作者: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看推理小说时,这就是一个常让我困惑不已之处。我们不知道作者笔下的常规性、合理性的底限到底在哪里。一个匪夷所思的手法,作者既有可能对其予以肯定,也有可能借侦探之口做出否定:”不,不,这么做的可能性太小了。“不变的是,到最后我们总是不得不全盘接受作者做出的所有解答。
通常来讲,我们可以接受的是:一个活在往事中的人物,在现如今易容后用了一个新的身份出现在众人面前;或是凶手易容成别人后,只让别人短暂地看到自己的身影或听到一句压低嗓音的话,而且一般很少敢直接在警察或侦探面前现身。但像本书中这样,把凶手的易容术描写得十分高超,用三个身份反复大摇大摆地出现接受警察的讯问,未免过于耍赖了,这已经严重破坏了剧情的合理性。
一些地方对读者的有意误导则让人不知说什么好——对列车员汤普森的描述是”粗壮而年轻“,老天,这就是作者后来说的那个被监狱生活折磨得”憔悴而苍老“的史托普?而且还是他不化妆的原貌?
最后不得不说雷恩可谓话痨侦探的典型,频繁地引用莎士比亚(为了凸显角色的特征——这种方式现如今看来有些可笑了,好像初出茅庐的年轻作家急于塑造自己作品的角色形象的方法),最后的讲解更是占用了全书11%的篇幅。当然我并非说侦探不应该把每种可能性都做出分析,但雷恩的台词未免过于絮叨,一种用两句话可解释清楚的可能性,雷恩通常要用四到五句或更多,那些侦探罗列出来的一二三点,如果你仔细琢磨,会发现其中的两点基本是一码事。当然这么做是有好处的,一来显得侦探深思熟虑,二增加页数,三,不厌其烦地反复描述那些细节,尽可能堵住挑剔的读者的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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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之前曾从一名已肉身翻墙的法医口中听闻:看伤口识子弹口径,纯属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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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aste
古典,总是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在我看来,古典不但神秘而且是基石;古典,也不代表跟不上潮流,做到了极端,就算是古典也是一种前卫。
其实,「X的悲剧」最强大的地方是在于:它没有孤岛,没有也是隔绝,没有一些前提,没有一些制约。案情就这样发生,不想暴风雪山庄那样,人们被困,成为孤岛,很多事情在这密闭空间里边才有了可能;可「X的悲剧」里边,故事是在敞开的环境下展开的,要做到收放自如,考虑的东西肯定更多更纷繁,要做到面面俱到,实属不易。
作者知道凶手是谁,推理小说喜欢从结局写到最初。和我们玩狼人不一样,狼人里边,我们只知道自己的身份,要靠猜测才知道对方可能的身份,可奎因他们不一样,他们比狼人游戏里边的上帝还厉害,他们不但知道并左右事情的真相和进展。这样想来,其实故事的大框架,肯定是奎因他们必须最先就想好的,所以一个离奇的故事必须先被构思出来。好莱坞电影总是给我们一种神奇的感觉,或者说很多电影就是让我们摸不着头脑,电影的一开始究竟在讲述什么?我们总是怀着这样去探宝的想法去看一部电影。所以,奎因他们也知道,切入点,很巧妙地由两条线展开故事,一条让读者看见,一条却藏在明线里边,是一条暗线。明线和暗线的重合,就是解开案子的时候,或者说是找到动机的时候。这方面,「X的悲剧」我觉得做得很好,一开始叫埋下伏笔,三人采矿,留下的孽,贯穿了小说的始末,这也是三人年轻时候的债。故事方面虽然不是特别的起伏跌宕,这样已经足够,推理小说应该注重的是推理,我觉得这样轻重适度。
说说经典的几个推理地儿。
公交车:这算是一个密室,读者都把注意力放在了那一大群嫌疑人上,谁也没有关注售票员,这么一个毫无相关的人,可能谁也不会怀疑他,可雷恩却一开始就知道凶手是他,只是雷恩不知道他的动机,也没有证据,推理过程的心服口服,推理学里边的几种基础理论,巧妙的结合在一起,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还是觉得很神奇。对凶器的描写也是为锁定凶手买下了伏笔。浓缩的杀虫剂,我觉得在当时应该还算是很新颖的,(我也是看这部小说才知道。),扎满针的木塞,后面对手套的必要性插入,对凶器的处理,都是一气呵成。
我不知为啥,注意力全都放在那一群人的身上,被作者牵着鼻子走,或许,我们犯了和萨姆之流一样的错误,先入为主,我们在确定一件事情后总喜欢找很多理由为我们自己的结论佐证。
奎因知道我们这样的心理,一开始就在"耍"我们,这个道理我却非常受用,一件事情的剖析,跳出来,全角度并且理性的审视,才能看得最清楚。
渡船:我觉得这个手法很是神奇,或者说是超级经典,我觉得现在很多人看见这个桥段一样会为之惊叹,伟大的想象力。「嫌疑人X的献身」我都觉得是致敬「X的悲剧」,因为两部作品里边这种替死鬼的手法都运用得炉火纯青。1930的时候不知到有没有DNA,不然这个手法有些漏洞,不管怎样,还是很佩服。
奎因两人一个写手法,一个刻画人物,我觉得人物刻画方面也是很成功的。
雷恩:算是一个智慧的老者,沉稳理性。
检察官和巡官:两人都比较急躁。我对米国的警察真是刮目相看,真是凶恶。
思维有些乱,只是我觉得要为「X的悲剧」写点什么,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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