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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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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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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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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5 01:1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1899-1980)是举世公认的“悬念大师”。他生于伦敦,1925年开始独立执导电影。1939年应邀去好莱坞,次年拍摄了《蝴蝶梦》,并获得该年度奥斯卡最佳影片金像奖,从此定居美国直到逝世。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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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8-10 19:14:10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得不是这本,但是也差不多
      
      希区柯克的专业也是电影,这里的短片更像是他的构思,未完成的电影作品的点子。
      
      能让我拿起这本书看的原因,是前言
      
      希区柯克的特点是制造恐怖紧张的效果。
      
      他对悬念的理解是。
      
      如果一群人围着一张桌子玩牌,然后突然一个炸弹在桌子地下爆炸了,这不叫悬念。只是一个突发事件。因为它无法使得观众持续紧张, 如果你想让观众持续的处于紧张的状态,那你就应该让故事中的人物总处在一种危险的状态之中,
      
      如果你在打牌开始之前,提前在桌子下面装上定时炸弹,这样观众就会随着秒针走动的声音越来越紧张
      
      还有
      
      所谓悬疑,就是透过剧中角色陷入危机的情节来推动情节发炸,但观众无法得知这些角色与危险是谁造成的,给人一种危险又紧张的气氛。
      
      角色的行为都在观众面前,但是角色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的关系,使得观众无法推测下一步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以及结局。
      
      他的作品往往有复杂性和多义性。
      
      
      举例  故事  爱情与投资
      
      1.  镜头1, 三人喝下午茶,
      这似乎是希区柯克经常用的开头,用一个镜头,表现一组人物,刻画环境和气氛。
      
      2,没有一桩投资时不冒风险的。
      这是全文角色的第一句话,这一句话就能吸走你全部的注意力,主要是你care, 更何况他是个双重否定,你知道接下去的故事一定值得
      
      3. 有些投资所带来的分先是令人难以承受的,比如,感情。
      金钱和感情,加上风险,大概是最好的话题了。
      
      4,接着为了剧情流畅,加上一些不痛不痒的配合。然后回到主题,爱情怎么投资
      
      5. 揭示人类投资的所经历的几种感情  恐惧 贪婪 期待 不安 空虚 满足 失望等感情。
      这七个情绪不是白写的,下面能拖住观众
      
      ,6,女主角出场,鲜花插在牛粪上,大家更想知道秘方
      
      7,事情都非常常理,女主角为钱嫁给男主角,男主感情投资,经过以上7种感情爆发。
      
      8,炸弹来了,男主角如何扭转局势。
      带女主和情夫飙车,威胁情夫跳车。 这是生死时速嘛。
      
      9. 解释情感投资,投资看上去,男主像是为女主去死,而情夫不能为女主去死,所以女主死心塌地。
      
      10,解释男主实际冷酷无情,的理论,但是作为风险承担着,他的确做好了死的准备。
      
      这个故事绝的的地方在于,你担心车子会车祸,女主会另选他人,然而都在最后一秒改变了结局,甚至你认为男主痴情,但是男主最后的答案是非常简短明快的。
      
      
      例子2  扒手。
      
      1. 还是镜头,女贼偷东西。
      我觉得不管是偷和被偷人的身份,都是关键,若是男人,这个故事没有那么顺理成章
      
      2,男主作为第一人称,抓到了女贼,但是言语暧昧,让人怀疑。
      
      3 女贼狡辩,但是铁证如山 ,女贼各种借口逃避惩罚,男主顺水推舟。
      
      其实到这里,似乎一切正常,以为男主只是个老好人保安。
      
      4. 一转头,实际男主是个老偷,他想下手的富翁被女贼偷了,所以他打劫女贼。
      
      这里实际上最后的转折时因为,用第一人称方式,隐藏了身份,使得两个主角之间的关系发生了翻转。
      
      
      例子3  报复
      
      1.  报复这个词其实很重,而且开头就写 25年来,加上第一人称自白,你无法想象仇有多深重。
      
      2,你迫不及待的等待复仇,羹何况似乎更爱情相关。
      
      3, 最后竟然就是骗人多吃蛋糕,直到吃成胖子。
      
      其实他用夸张的手法渲染了情绪,时间,有很强的紧迫感。实际上这些都是相对的。
      
      
      其实在希区柯克的叙述中,他经常会偷换掉一些概念,或是某些元素做过度的放大,时间的替换等等。 这些在小说中出现的一些元素,实际上是一种镜头元素。而人物的身份以及关系,是可以填补的,但是希区柯克用多义性,给出多种填补的可能,当你发现有另一种可能存在的时候,就难免惊叹了。
      
      短片小说看来长处并不在结构,而是在要素的处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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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3-8-22 10:38:42 | 只看该作者
      悬念大师希区柯克
      什么是悬念?
      希区柯克曾经给悬念下过一个著名的定义:
      如果你要表现一群人围着一张桌子玩牌,然后突然一声爆炸,那么你便只能拍到一个十分呆板的炸后一惊的场面。另一方面,虽然你是表现这同一场面,但是在打牌开始之前,先表现桌子下面的定时炸弹,那么你就造成了悬念,并牵动观众的心。
      其实,希区柯克的作品并非只靠悬念吸引人,其内涵要深刻得多。
      希区柯克对人类的心理世界有着深刻的体悟。
      作为一个大师级的人物,希区柯克对人性的看法是相当冷静的,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冷酷的,他毫不留情地指出了现代社会的荒谬。
      他作品中的人物大都有些变态,备受焦虑、内疚、仇恨或情欲的折磨,希区柯克对变态心理学有着持久的兴趣。
      希区柯克对杀人狂的一段评论,很典型地表明了他对这类人的态度,他说:“人们常常认为,罪犯与普通人是大不相同的。但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罪犯通常都是相当平庸的人,而且非常乏味,他们比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那些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更无特色,更引不起人们的兴趣。罪犯实际上是一些相当笨的人,他们的动机也常常很简单、很俗气”。
      希区柯克认为人是非常脆弱的,他们经不起诱惑。
      约翰?阿登在评论中产阶级时说:“他们那种光明磊落和仁爱厚道的天赋品质从未经受过严格的考验。一旦他们经受考验,就土崩瓦解了”。
      希区柯克也这样认为:人们的正派和善良的品质可能是天赋的,但常常经受不住严格的考验。
      于是我们在希区柯克的作品中,看到一个个受到诱惑的灵魂,逐步地脱去人性的外衣,滑向罪恶的深渊,越陷越深,难以自拔,最终是害人害己。
      希区柯克的作品结构巧妙,这是为世人公认的,以致形成了一种“希区柯克模式”:故事的结尾曲折惊险,出人意外,其中不乏黑色幽默式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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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3-8-22 11:24:06 | 只看该作者
          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是举世公认的“悬念大师”。他生于伦敦,1925年开始独立执导电影。1939年应邀去好莱坞,次年拍摄了《蝴蝶梦》,获该年度奥斯卡最佳影片金像奖,从此定居美国直到逝世。为了表彰他对电影艺术作出的突出贡献,1979年,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授予他终身成就奖。1980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封他为爵士。希区柯克是一位对人类精神世界高度关怀的艺术家,他一生导演监制了59部电影,300多部电视系列剧,绝大多数以人的紧张、焦虑、窥探、恐惧等为叙事主题,设置悬念,故事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令人拍案叫绝。  
      
         希区柯克对杀人狂的一段评论,很典型地表明了他对这类人的态度,他说:“人们常常认为,罪犯与普通人是大不相同的。但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罪犯通常都是相当平庸的人,而且非常乏味,他们比我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那些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更无特色,更引不起人们的兴趣。罪犯实际上是一些相当笨的人,他们的动机也常常很简单、很俗气”。
      
      希区柯克认为人是非常脆弱的,他们经不起诱惑。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9-1 07:09:05 | 只看该作者
      借刀杀人
      我们来到路卡前时,已经快半夜了。大雨下个不停,在卡车车灯的照射之下,像玻璃纸一样发亮。
      警察把路卡设在离转处大约五十码的地方,所以你在远处看不见,只有绕过这个转弯后才能看见它。两辆警车成V形朝北停着,正对着我们,还有两辆在二十码外,成V形朝南停着。四辆警车都开着车灯,在潮湿、黑暗的夜空下,车灯像探照灯一样互相交叉着。在四辆警车中央,放置着两个巨大的木制临时路障,上面的红灯一闪一闪的。
      我轻轻地一踩刹车,我们的卡车慢了下来,那孩子从座位上探过身,恶狠狠地用猎刀顶住我的肋骨,低声说:“听着!你要是敢乱说~句话,我就宰了你!他们会抓住我,但我会先捅死你!”
      我扭头瞥了他一眼,在路卡昏暗的灯光下,他脸色苍白,腮帮和下巴上胡子拉碴的,有三四天没刮了。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孩子,但给人的印象却像个孩子。他长得高大、瘦削,一绺黑发垂在前额,上身穿着一件皮夹克,下面是一条沾满泥巴的粗布斜纹裤子,脚下蹬着一双高统靴,看来像是从货车上跳下来的。
      十五分钟前,在距此BC镇四英里的地方,他劫持了我。大雨已经持续了三天,路面非常糟糕,有一段三百码的路段,积水达二三英尺深,我不得不放慢车速,缓缓通过。就在这时,卡车乘客座位那边的门猛地被拉开,这孩子跳上车,右手握着猎刀,喝令我不许声张,继续开车。
      我别无选择,只能继续以四十公里的时速慢慢穿越那段积水区,我在心里揣摩,这孩子为什么要劫持我和卡车呢?他犯了什么罪?他是从哪里逃来的?他眼中的神情很古怪,我可不想惹他用猎刀捅我。
      现在,我把卡车停在离警车十码的地方,右边有一小片空地,你可以在检查完后倒车,但是,一位穿黑雨衣的警察正站在那里,双手插在雨衣里,我认为他手里正端着枪,不禁紧张得呼吸都困难了。
      一辆警车的前门开了,两位穿着同样雨衣的警察下了车,朝卡车走来。一个走到车灯光线之外,站在黑暗中监视着我们;另一个圆脸的走到我的车窗前,手里拿着一个小手电筒。
      我摇下车窗玻璃,他打开手电照着车厢,我在灯光下眯起眼睛,装出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
      “警官,出什么事了?”声音很不自然。
      “你们去哪儿?”他很严肃地问。
      “去桑诺。”我说。
      “这么晚了,到那儿干吗?”
      “我去接我太太,她的火车半夜才到,她妈妈上星期病了,她去照顾她妈妈
      去了。”
      他点点头:“你叫什么名字?”
      “麦克。”
      “带驾驶执照了吗?”
      “当然带了。”我说。我从屁股口袋里掏出皮夹打开,高高举起。他用手电照了一下,点点头,然后把手电光照在那孩子身上,那孩子紧张地抿着嘴,把刀藏在右腿和车门之间看不见的地方。
      警察问:“这是谁?”
      “我侄子杰里。”我立即回答。
      “他也住在格兰吉路吗?”
      “和我们住在一起。”
      “格兰吉在BC镇的郊区,是吗?”
      “是的。”
      “你们今晚出发后,有没有碰到什么人?”
      “你是指什么呢?”
      “有没有看见人在路上游荡或是要搭便车的?”
      我吸了口气,“没看见。”我对他说。这时,我脑子里产生了一个念头,但一想到它,我就浑身冒汗。虽然这样,我还是准备试试,我不停地想起那孩子手中的刀。
      我的左手本来是在我的肚子上的,现在,我开始慢慢地向车门把移去,每次一寸。我努力装出很平静地样子,问:“警官,为什么要设路卡?发生什么事了?”
      “大约三小时前,有人在BC镇抢劫,”警察回答说,“抢劫了一位从芝加哥来的钻石推销员,抢走了价值两万元以上、未切割的钻石。那个抢劫犯一定知道推销员的行程,或者可能从芝加哥就一直跟踪他。”
      “你知道那个抢劫犯是谁吗?”
      “还不知道,”警察说,“但我们知道是一个男人,单独一人,开着一辆偷来的车,那车停在推销员住的旅馆后面,他用一根灌铅的棍子击倒推销员,但活儿干得不利落,推销员苏醒过来,开始大叫,叫声引来旅馆的经理和几位旅客,歹徒从后门逃走了,没人看清他,连推销员本人都没看清。”
      现在,我的小指已摸到门把手上了,我得让警察继续说话。“嗯,如果这位强盗开的是偷来的汽车,那你们为什么要拦住我们这种普通的车辆呢?”
      “他不开那辆车了,”警察说,“他逃离旅馆二十分钟后,我们发现汽车被扔在一片树丛中,那里没有房屋,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知道他至少要徒步走一会儿。但他也可能再偷一辆车,或者假装搭车而劫车。”
      “天哪!”我轻轻地呼了一口气,但是我可以感到我的肌肉紧张地抽紧了,我整个左手都落在那个门把上,我的手指紧紧地扣住它。我只要向下按就行了,但是,我不知道那孩子的刀有多快,我意识到,在我和警察谈话时,他一直紧盯着我。
      “叔叔,我们该走了,”那孩子突然开口道,他的声音充满了紧张不安。“我是说,如果警察先生放行的话,我们得去接婶婶 ”
      他没有说完,因为他说话时,视线从我身上移到警察那里,看看警察对他说话的反应,我需要的正是这一空当。我按下门把,使尽全身力量冲下去。门猛地向外打开,把警察撞倒在雨地上。我左肩着地,顺势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嘴里大声喊道:“就是他!他就是你们要找的人!他拿刀上了我的车!就是他!”
      我滚离路面,翻滚过路基,停了下来,转回头看那卡车。那小孩正从车门出来,手里握着猎刀,那个圆脸警察侧身躺在路上,伸手从雨衣里往外掏枪,同时另一只手打开手电筒。接着,又有两个手电筒亮了起来,警车的门也猛地打开,人们在大雨中奔跑、大叫。
      那孩子终于跳了出来,站在卡车旁边,恶狠狠地四处张望,手里挥舞着猎刀。圆脸警察开了两枪,另一个警察开了第三枪,那孩子倒下,不动了。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慢慢站起身,警察们围在那孩子身边,低头看着他,我也走过去,站到那个圆脸警察身旁。我用颤抖的声音说:“我在几里外的积水区慢慢开车时,他冲上我的汽车,拿刀对着我,不许我声张,他的眼神非常古怪。”
      圆脸警察严肃地点点头。“麦克先生,你刚才很勇敢,”他一手搭在我肩膀上,'“他很容易伤害你。”
      “从他的眼神看,他过一会儿就会动手的,”我说,“我觉得,最好还是在这里冒险拼一下。”
      一位警察跪在那孩子身边搜索。“什么也没有,连皮夹也没有,口袋里干干净净的,更不用说钻石了。”
      圆脸警察说:“吉尔,到卡车上瞧瞧,”然后他问我:“他跳上车时,有没有带什么东西?”“没有。”
      叫吉尔的那个警察用手电筒照照卡车,然后摇着头回来了。圆脸警察问我:“你记得他劫持你的确切地点吗?”
      “当然记得,”我说。我告诉了他那位置。
      “那么,他一定是把钻石放到那里的某个地方了,雨小点后,我们派人去搜索一下。”
      他们从一辆警车上拿来一条毛毯,盖住那孩子,然后用无线对讲机通知BC镇的警察局,说他们已经抓到抢劫钻石的人,要他们派辆救护车来。
      圆脸警察和我上了他的巡逻车,他录了一份我的口供,我签了字后,说:“我可以现在去桑诺吗?我太太一定已经等急了。另外,我也需要一杯酒,镇定一下。”
      “当然可以,”他说,“我们需要你的话,会跟你联系的。”
      我向他道别,上了卡车,慢慢转过路卡。然后驶入大雨滂沱的雨夜中。过了五里路后,我的呼吸才渐渐正常,不那么紧张了。
      我仍然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逃脱了。
      首先,我打那个推销员打得不够狠,他醒来后尖叫。其次,那辆该死的轿车出了问题,我不得不扔掉它。最后,我来到一家农舍,绑住那位真正的麦克,塞住他的嘴,偷走他的皮夹和卡车,接着,半路杀出了那个傻小子。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回事,但现在这已经无关紧要了。我确信不疑的是,他迟早会向我动刀子的,所似我才要借刀杀人,在路卡边冒险,正如我向那个圆脸警察所说的那样,最好在那里冒险拼一下。
      价值两万元的钻石就系在我的腰间。
      警官的副业
      那时的曼哈顿,妇女们都不戴真的珠宝首饰。她们要么戴廉价的仿制品,要么干脆什么都不戴,因为担心在从舞会或宴会回家的路上,遭到抢劫。所以,那天晚上我在华都饭店休息室打量那些参加慈善舞会的客人时,并没有指望发现什么真的珠宝。
      突然,我的眼睛一亮,一位美丽的女士从旋转门走了进来,她雍容华贵,光彩照人。她穿着一件金色的晚礼服,就像梦中的女神一样,令人神魂颠倒。然而,引起我注意的,不是那可爱的脸庞,或诱人的身材,而是她美丽脖颈上的钻石项链。我已经多年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钻石了。
      我马上认出那是真钻石。她不是那种戴假钻石的人,她已经够漂亮了,无需借助钻石的光芒。既然她戴那项链参加舞会,那就一定是真的。
      见到猎物后,我立刻离开休息室,同时心中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行动计划。经验告诉我,这种慈善舞会一般都在午夜前结束,到那时,我已经万事俱备了。
      回到公寓,找出手枪,装上八字胡和假鼻子,在这种场合,我总是这样打扮的。我本想一个人干,不要山姆或其他人来帮忙,但是,在这么一位可爱的女人面前,她身边的护花使者可能会充当英雄,那样的话,就可能会闹出人命。
      于是,我决定带山姆一起前往,这样至少在我下手取钻石项链时,他可以看住那个男的。这样我就要多花一千元,但为了万无一失,也只能这样了。 ·收起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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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3-9-1 08:33:02 | 只看该作者
      前段时间发现网上有epub的全8套的电子书,就用上下班时间拜读了一下。
      不得不说有点失望。
      故事的水平参差不齐,有亮点的短篇为数不多。当然最让人不能接受的莫过于悬念故事毫无悬念,大多作品构思太过简单,伏笔也不够隐晦,读到一半就知道故事要怎么收场,这对于以悬念为卖点的小说无疑是致命伤。
      反倒是几篇没什么悬念的悬念的故事让人印象比较深刻,比如有一篇说一个在孤岛上以狩猎人类为乐的贵族与男主角斗智斗勇的故事写的不错。
      所以我很有兴致想要了解下到底是那几篇短文能吸引这么多读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9-11 00:11:22 | 只看该作者
      我想我是不会再看第二遍的,和那些伟大作品比如福尔摩斯侦探集不同,该作品整篇充斥着人性中的恶,几乎没有光明的角色,到处是随心所欲的、其动机让人毛骨悚然匪夷所思的谋杀和犯罪。老实说看得很压抑,除了制造悬念本身这个技巧运用很娴熟外,看不出有什么可取之处,也很难让人有什么深刻的印象。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9-18 01:12:11 | 只看该作者
      也许我小时候有看过希区柯克的电影吧,我不记得了。我对于恐怖电影一向没什么兴趣,但是比较喜欢悬疑的东西。电脑里翻出了希区柯克的小说集,加上这两天我家没有信号,上不了网,于是就开始看起小说来。
      
      大 概看了三分之一多一些。每次翻到一篇新的,我就一边看一边猜想,谁是罪犯,谁会死,这人的心态是受害者还是犯罪者,诸如此类。大半部分都猜得很准。一来希 区柯克毕竟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他的经典桥段想必也被大家用过很多次了,所以这些剧情已经不算新鲜。二来嘛,我自己也是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也曾经故弄玄 虚地写那种让人在最后才恍然大悟的微型小说,所以对于写作者的心态,我也算是有小小揣摩了。不得不说,灵感这种东西,有时候要从结局往前推。
      
      看到现在为止,有两篇文章让我觉得与众不同。
      
      第一篇是罗马惊艳。http://yifan.net/novels/zhentan/xiqukeke/xiqukeke10.html
      
      我 想希区柯克这篇罗马惊艳用第一人称来完成是有道理的。首先,题目已经暗示了,这是一次发生在罗马的惊艳。或许还有一夜情。喜欢看悬疑小说的人,几乎都是猎 奇心态严重的人。对于这样的读者,一夜情是个很好切入点。既然是猎奇,自然不能从猎物的角度来写,最好连猎物的心理啊来历啊什么的都不要暴露,单单从猎人 的视角来看待猎物,以猎人的心态来揣摩这次艳遇,那么这样一来,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就没有太大分别了。
      
      其次就是,一般说来,用第一人称写 作,会给读者带来强烈的代入感。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网络文学大热的文章几乎有一半以上都是第一人称的。当读者感同身受的时候,自然容易引起共鸣,然后会觉得 这篇文章写得真是实在真是好,就算不好也至少狗血得贴心,是自己那杯茶。——我走题了orz
      
      第三是我自己的深切感受。这篇文章花了很多笔墨 在周围环境描写上。大概作者刚去过罗马,的确想表达他在罗马的那种欣喜之情,所以这篇不像其他那些专注于情节的文章,而是真正架构了一个惊艳的环境来衬托 “我”的惊艳之旅。所以如果使用第三人称,难免不容易将人物融入环境,甚至会让读者觉得无趣。用“我”的视角与心理,至少能够转移读者的视线,放下隔阂去 切身体会那种在深夜无人的街道上遇见一位美丽女子的感觉。
      
      第四其实是无稽之谈。用“我”就不用起名字了。这也是我的陋习orz起名字是件很讨厌的事情啊远目
      
      说一说我看的时候的感想吧。
      
      前 面说了,我看希区柯克的小说时,总爱不断揣摩故事里的人物谁是罪犯谁是受害者。“我”偶遇一位美丽女子,她邀请“我”去她家作客。这样的事情就算在生活中 遇见我也会产生怀疑,更不要说在这本悬疑故事集里了。所以我就跟文章里的“我”一起想:嗯,这个女子另有所图?她是想谋财害命?这样的好事不太可能吧?而 那位女子一遍遍地重复“我知道这样冒昧”“我明白你猜疑”,如此坦诚,到仿佛我们的戒心太过小人。更何况身为读者的我知道,希区柯克里的罪犯不会这么明目 张胆,就像日本动画片柯南一样,最无辜的反而是罪犯,像这种一开始就有嫌疑的反而最没可能是罪犯。
      
      所以我姑且将想象力大胆往另一个方向延伸。前面看过几篇第一人称“我”犯罪的故事。于是我开始猜测,这个“我”大概才是真正有问题的人吧?最后“我”是不是杀了那个女子?还是说,这两个人都心怀秘密,最后狼狈为奸或者互相残杀?
      
      接着看,接着看,看到几乎倒数第五段,只剩下一百来个字了,貌似还没发生什么啊?然后啪地一声,到了最后结尾。
      
      实在是想不到。这次的题材很科幻啊……虽然最后那个结尾让我笑了半天。虽然对于今日的人们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可是混在一堆杀人啊抢劫啊的故事里,这样的结尾可以说实在是与众不同,也难怪我猜了那么久结果什么也没猜出来了。
      
      第二篇是罗宾汉的故事。http://yifan.net/novels/zhentan/xiqukeke/xiqukeke28.html
      
      这 一篇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它的故事情节,而是作者透过这篇文章想要表达的那种意愿——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按我现在的感想来说,其实这是一篇很温情的童话 传奇。又是第一人称,主角有三个,一开始就直达主题,介绍说他们三人属于某个“除恶社团”。顾名思义,惩奸除恶,定是做一些狭义之事吧。接下来就看见三人 在讨论案情,这一段的对话与动作描写得栩栩如生。我不谈论什么写作技巧啊文笔啊什么的——外国翻译作品不说文笔,而希区柯克又不是作家出身,也不谈技巧什 么的。单是从对话我们就能看出露易丝的顽皮机灵,吉姆的嫉恶如仇,“我”的深谋远虑。看完他们三人对案情的简介及评论,习惯性yy的我不禁想:这三人到底 是真的想要除暴安良,还是借着虚伪的名号,实则做着黑吃黑的勾当?
      
      而作者也总是欲言又止话中有话。我挑着每行字词看,既怀疑他们三人那种匡扶正义的真实性,又沉溺于他们筹谋划策的精彩刺激中。
      
      中间一大段的乔装打扮就像在看便衣警察破案,既惊险又好笑,斗智斗勇都用上了,其中还有个细节,就是提到了“‘社团’提供的警察证”。这个地方让我又小小地停顿了一下,觉得这是犯法行为,又不知道他们这样做究竟是另有目的还是仅仅为了尽快结案。
      
      三个人分头行动,露易丝诈死这里又是一个小高潮,这个顽皮的女孩将另外两位主角都骗过了。读者绝对会为他们的聪明机智而激动不已,至少我在这里就会心一笑。
      
      故 事到了这里差不多该结束了。我心急地想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于是匆匆翻到结尾。在看到吉姆拿起电话的地方,我又紧张了一下——看过希区柯克其他作品的人应 该知道,至少他有两篇小说是在结尾的那个电话中将整个剧情颠覆了。所以我仔细看吉姆对着电话所说的那一番话,企图找出些真相大白的证据。
      
      可是单单这段话,似乎没什么特殊。理解成他向黑帮上司反馈情况也行,理解成他向手下传述命令也行,理解成他向警方报案也行。哎,我混乱了。究竟是什么?
      
      直到最后第二句话:
      
      ——他顿一顿,又说:“我是谁?”他笑着说,“就说是罗宾汉好了。”
      
      水落石出。我捂着小心肝儿笑了。所以说前面一大堆我的怀疑纯粹是庸人自扰么?作者一开始就说他们是“除恶团体”,他这次可没有故弄玄虚啊。不按常理出牌的次数多了,偶尔一次正常的写作就让读者我担忧成这样,不得不说,希区柯克实在是熟练掌握了人的心理。
      
      于 是我又重新看了一次这篇文章。我说了,我的感想是,这是一篇温情的童话传说式的故事。主角们将自己想象成侠骨义胆的罗宾汉,做好事不留名,从不同于警察的 另一个渠道为民众们讨回一个公道。如果说这是作者的幻想,不如说是作者的期望,或者说是我这个读者充满希望地以为这才是作者的写作意图。
      
      还有一篇文章,我想是希区柯克的写作源头吧?谋杀艺术家。http://yifan.net/novels/zhentan/xiqukeke/xiqukeke47.html
      
      这篇文章的开头很引人注目。至少是悬疑小说家必须知道的:现今最好也是最刺激的侦探小说当数那些重在揭示罪犯为什么犯罪的小说。至少‘为什么’与是‘谁’,‘如何’犯罪是同等重要的。
      
      希 区柯克认为犯罪者通常不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异于常人。实际上大部分犯罪者都是普通人,而犯罪也大多不是精心预谋的。曾经有人说过,最难破解的案情是那些临 时起意的杀人案。只不过我们现在看的电影多了,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总是一些高智商的罪犯。如果希区柯克还在的话,定要竖根手指头摇晃道:普通人犯罪才容易大 隐隐于市啊!(好吧以上纯属我个人yy)
      
      前段日子看了一部恐怖片,片子不怎么样,不过里面有个理念倒是很值得注意。它说,罪犯其实平常就是个很普通的人,然而在某种契机下,比如一个场景,一首音乐,像开关一样触发了罪犯的潜意识,那么普通人就会变身杀人狂。
      
      所 以这又是关于潜意识和人类心理的问题,按下不提。只说说希区柯克的原则。据说他在电影里总是安排一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场景来凑成一部犯罪心路。而看着他 的小说,总有一种内心斗争提心吊胆的感受,即,是不是表面凶狠的人才是普通人?表面平静的人总埋有秘密?一个人平常说话时是不是总会隐含深意?一个人平常 做事时是不是总有目的?每看完一篇我总会感叹:世界好复杂,人心好叵测。
      
      不过小说是小说,回到真实世界里,我还是直来直往得比较轻松。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3-9-18 08:50:48 | 只看该作者
      大师的悬念故事集能被翻译成这样,不得不佩服编译出版社。    味同嚼蜡的故事集,只是在看的过程中不断提醒自己——这是希区柯克的精彩悬念故事!    似乎没有了灯光、音乐、表情,光用语言就不能包装出一个精美的悬念来。缺乏诚意的书。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3-10-17 12:00:33 | 只看该作者
              最近读了本希区柯克的小说集,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那篇《谋杀1990》,假若你没时间去读传说中的三大反乌托邦小说的话,不妨就来欣赏一下这个小短篇,品味一下美丽新世界之中的反乌托邦逻辑。
      
          故事是主人公叫做保罗2473,敏感的人一看到人名后面带数字编码,就立刻会联想到一个由机器控制的非人性的世界。在这样的一个美妙的新世界中,通过儿童时期的教育训练与社会的机器控制,人的基本欲望基本上都被消除了,最多只能在工作的间隙感到一点空虚无聊,也就不再有旧世界中的那些肮脏的犯罪现象。他们的罪只有两种,一种是比较严重的叛国罪,包括破坏、暴动等颠覆活动;另一种是比较轻微的懒惰罪,包括不完成额定工作量、不参加会议、不保持精神和肉体健康。可见,当原先的犯罪大都消失之后,犯罪的标准就被减弱了,甚至连不保持个人健康这样的私事也成了一种罪过。
      
          保罗2473的问题在于碰巧发现了一本书,对此“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与过去文明有关的东西,是既有价值又很危险的。他无权毁掉那本书,也无权阅读那本书。”你也许会猜想这是一本宣扬什么主义之类小册子,然而书名却是《谋杀的艺术》,应该说是一本商业性的通俗读物了。然而,对于那些被清洗得异常纯洁的心灵来说,这就已经构成了一种诱惑,他非常想知道谋杀到底是什么意思。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开始偷偷阅读这本书,还准备把其中的思想告诉他心爱的女孩卡洛尔7427。
      
          即使儿时的训练再完备,社会机器设计得再精致,有一种本能欲望却是无法完全消除的,那就是男女之间的爱。尽管新世界也做了一些努力,让年轻人结对进爱抚屋,等他们成年之后,再通过机器的科学配对产生一个五年期的短暂结合。然而,保罗2473喜欢的卡洛尔7427被配给了理查德3833,而他却只能和厌恶的劳拉6356过上五年,只要除掉理查德3833与劳拉6356,那么失去伴侣的保罗2473与卡洛尔7427就可以重新结合。谋杀的念头就这么简单的产生了,由于机器控制剥夺了同情之类的人类感情,他并不觉得谋杀是一种罪过,唯一考虑是则是怎样才能不受惩罚。幸运的是,这个美妙的新世界并没有专门为谋杀定罪,他甚至幻想着政府即使发现这样的行为也会变得无所适从。
      
          他漂亮的完成了谋杀行动,但却未想到上面会一个个的用吐真药进行排查,在药物的作用下说出了实情。最后,政府毫不犹豫就给他定了叛国罪,理由是“肆无忌惮地破坏了两个国家财产,理查德3833和劳拉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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