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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而今夏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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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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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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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5 01:0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忽而今夏》不是一部虚构的小说,而是属于你自己的真实初恋,纯净得让人嫉妒的青春。那样干净青涩的爱情,让我们每一刻的回首都明媚青翠。
      那一刻,高中时期的章远一副痞子腔地对着何洛说:“小妞儿,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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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7-22 18:11:32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我读了至少5遍了吧  确实是最爱 没有之一
      
      我与何洛有很多相似之处 却没有她优秀 这是我的遗憾
      遇到了如章远般优秀的男生 却没能和他在一起 这是我的遗憾
      
      这年夏天 现实中的章远高考失利 现实中的何洛
      也未能圆梦
      河洛以为
      她与章远会考去一所普通的大学 两个人共同努力 一起奋斗
      即使生活跌跌撞撞 磕磕绊绊
      谁也不会放弃 也不会丢弃对方
      累了就互相拽一把 互相扶搀
      总会等到那天 日出的霞光中 圣司对阿雯说的那句话
      
      可是故事却未能如何洛所想 开满凌霄花的小路最终没有通向幸福的童话国度
      章远要出国了 何洛哭了
      何洛放弃了面对 放弃了坦白 她选择沉默
      
      何洛突然明白了
      章远已经对未来做好准备 早就有了打算明确了方向
      只有她自己 对未来还不知所措 只有她自己
      
      她只能说 我不想成为你的包袱 你自由的飞吧
      我不会追 但我会默默祝福
      
      
      
      我会怀念那段时光 我会怀念你说的每句话
      我也想记你一辈子
      只是
      
      Yesterday never once more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7-28 20:29:36 | 只看该作者
             在快考试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熬夜将这本书看完。
          看完后忍不住掉了泪,最后的最后,有不同的结局,有番外,快乐的在一起,有最后的最后,章远胃癌死了,而何洛有了他们的孩子。
         其实我是多么希望最后的结局是好的,但是最后看到章远死了,我又有些庆幸,是不是这样,何洛就能记他一辈子。
          对于文章中,章远说分手后,何洛去了美国,写了一封没有给他的信,那封信,触动人心。是因为有相似的经历或遭遇才这么感动吗?仿佛用别人的比写下了我想写的。
          但你说放手,就放手了。你有没有想过,此后在我身边的人就不是你了,或许你并不在乎,是么?但想到你身边的那个人不是我,我会难过得心疼,疼得我恨不得自己没有长这颗。
          我知道,你很累。我也很累。我也想停下来喘口气,歇息一下。我一直认为我们是同伴,走累了,互相拉一把,谁也不会丢下谁。可是,你说,你走吧,我们不是同路人。我们的感情,是彼此的负担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7-31 11:25:36 | 只看该作者
      谁的青春不曾有过章远呢?还记得那个干净的男生,酷爱打篮球的男生,理科超好的男生,从不会以为我们会有相交线,就在高三的最后一期,我们成为了同桌。
      发下的数学试卷,你考了100,我考了60,永远忘不了你脸上的表情,让我又羞又气,当时的我,真的好讨厌你。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悄悄有了变化,我们开始斗嘴,你也开始关心我的学习了。家里的电话响起的时候,我多么希望能听到你的声音。你中午骑车去买的绿豆糕,让我甜蜜了好久。
      很开心,经历了种种,我们还在一起,为此,我的青春不后悔。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1 11:52: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我怀着第一次看这本小说的心情来写这篇书评。
      这本书让我想起我的初恋。
      每次想起,每次都会唏嘘。
      我们没能像章远和何洛一样最后有个完满的结局。
      也许很多人认为相忘于江湖也不失为一种完满的结局,但我还是比较喜欢在一起走下去的结局。
      
      那时候分手了,好久不联系,再见面的时候我总会觉得对他还有感觉,于是我总是会主动。
      那个时候年纪小,也比较爱耍赖,所以抓着他的手就能够再将两人的关系纠缠在一起。
      可是最后的最后,我再也不想主动了,于是就再也不会和好了。
      5年的时间,分分合合。中间也有别人的插曲,但是都没能动摇想要在一起的心。
      到了最后,感情已然褪去了,剩下的是熟悉到不行的气息。
      不是因为两个人的关系太熟了,所以玩儿不下去了。
      而是我受够了不被我所喜欢的方式认真对待的感觉。
      
      他是以这样的姿态存在于我心中的:我希望他过的好,但不希望他有女朋友。
      前些日子偶然发现,他好像开始谈恋爱了,我的心情变得非常低落。
      在微凉的傍晚,带着有些寥落的心情晃荡在小区里。
      其实这是早晚的事儿,我明白。他不能一辈子单身。
      这个情形早就在脑海里想了很久,但是真的搬到了现实里的时候,还是让我不大不小的别扭了一下。
      这个人存在的痕迹,遍布了我的青春。
      初中,高中,大学前两年。
      我在小区里发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想我们年轻时候的脸?想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
      不知道。也许什么都没有想。
      每次一想起他,心情总会放空一段时间,我不能否认,他会让我的情绪产生波动。
      
      上个月我生日的那一天,到了晚上我总觉得好像缺了些什么,然后想起来,原来他忘了给我发信息。
      分开之后,我们都只是在春节和彼此生日的时候才会联系。
      发一两条短信。
      这个的意义不大也不小,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
      之后我就觉得释然了,因为前一个月他生日的时候,我忘记了给他发信息。
      听我们共同的朋友提起来,她说明明是我先没有发,所以这很公平。
      
      他说,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没有车没有钱。不能带我到处去玩儿。
      他现在有了,但却再也不能把亏欠我的补偿给我了。虽然我不认为这是亏欠。
      我是真的觉得那个年纪,只是因为他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粉色衬衫。
      也许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总要在年少的时候和别人谈谈恋爱练练手,而后才能风度翩翩的对待下一个恋人。
      
      我再也没有和别人爆发过激烈的争吵,也没有和谁有过冷战。
      在他之后,我也变得不一样了。
      
      后来我想到一句话,和我现在的男朋友说。
      我说:两个瘸子是无法在一起相依一生的。
      我们有相同的性格缺陷,家庭缺陷,所以都需要一个这方面完整的人来伴着我们过以后的人生。
      我当不了他的拐杖。他也成不了我的依靠。
      
      他会记得我的好,带着我的好,走进别人的心里。
      你问我怎么就那么有自信他不会忘了我,我问你有没有遇见过这样一个人。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8-10 18:53:05 | 只看该作者
       好不容易码出来的字又被吞了,哎。。
      
       我觉得,一本好书,倘若没有出众的情节,那么则应该有出色的语言。但是我在这本书上两者都没有发现。故事平铺直叙没有起伏,语言也很单调。所以我很好奇他怎么能在豆瓣评分上8。
        
        吐槽部分掠过。个人观点,这书真的写的烂。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8-13 01:47:55 | 只看该作者
      聽了一下午的《Let it be me》,論文寫不出來,突然想來寫寫這篇書評。其實也不算是書評,只是寫給自己看而已。
      
             何時第一次看到這部小說已然不記得。
             只記得,去年4月的分手前夕,面臨著諸多壓力,感受到現實生活的張力下的暗湧,將這部小說推薦給樹看。
      
             為什麼會想讓樹看呢?
             或許是因為覺得我們倆和他們倆的經歷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吧,從高中開始,女主的學校,未來的道路。
             但是最主要原因不是那些吧,現在想想,當時我對樹抱怨說這部小說寫得很好,只是結尾,他們怎麼可能又在一起了呢?這根本不現實。
             所以,我當時應該是想通過這個方式告訴樹:一旦我們選擇放手,就不可能再在一起了。絕不可能。
      
             然後我們分手了。在五月初,和現在一樣的初夏季節。
             樹的QQ簽名一度是“緣分只有一次,下輩子也不會在一起。”
             我也這樣覺得。
            
             即使從心底裏認為,這個世界上再也不會有比他更合適的人出現。也覺得不可能再回到一起了。
             這是自尊心作怪?不知道呢,只是,我們真的走散了。
      
             我從來都不認為愛情是人生的全部,我所有的選擇都圍繞着17歲的那個夢想,仿佛那個才是我人生的意義,為什麼會說“仿佛”,因為前段時間看了一段話:“諸種意義之意義不是可靠的根基,而是具有壓抑型的幻覺。不依靠那些意義的保證而生活,才是自由的生活。”啊跑題了還是轉回來。
             一年來的聯繫很少,因為我強迫自己不去找他,也對他說“我不找你就不要來找我。”他答應了,也做到了。這一年生活中的眾多選擇,都是兩人獨立做出的,這些選擇的纍計,已經讓我們越走越遠。我們現在還在一個城市,但是三個月後,就會在不同的國度。這個結果是我們付出了一年時光和精力辛苦努力得來的結果,不會有人甘願放棄。
      
            所以,何洛出國前,說過這麼一句話:“这江湖太大了,我们已经走散了。”我很理解,真的已經走散了。
            後面的時光我還沒有經歷,但是,以這一年的變化來推算,只會越走越遠不是麼?為什麼遇到馮蕭、遇見過更多的人事後,反而又能走回去了呢?
            
            真的是忽而今夏。突然間,一年就這麼過去了,夏天又來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8-17 03:44:00 | 只看该作者
             目前我在图书馆借的唯一一本书。忽而今夏。从高中看到了大学。那句我爱的男孩有世界上最英俊的侧脸,我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以前很感动于这种很纯粹的恋爱,现在看着感动越来越少,不过我还是记住了那句话,那个叫章远的男孩。许许多多这样美好,我总能够看得津津有味,比如李李翔得初情似情 ,也是一个优秀的男生守着一个优秀的女生,一见便是永远。那样的美好我已经错过,可是很多人都还可以有,如果有那么一个人,请你珍惜他,管他什么早恋雷区,16岁的时候不应该只有学习。我现在最回忆不起来的就是高一高二,似乎那个时候就干了看800本小说这一件事情。可是青春不该被所谓面子所谓大家都在干而牵这走。你如果随便找一个看着优秀或混得好的男生追赶时髦 ,或许你就会错过你本该拥有的最美初恋。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3-8-19 20:30:14 | 只看该作者
      读书读什么那?
      感同身受,便是一本好书的标准。
      书里描述的夏天,挺拔的穿着T-shirt的少年,篮球场上的汗水,飞扬跳跃的青春,还有纯纯的初恋,怎么看都像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
      我还在读着就已经忍不住来发发感慨,只为那个我曾经喜欢过的会打篮球的少年,记忆中微湿的发梢,仿佛一奔跑汗珠还能打在我脸上,哪怕只是偷偷看着都会忍不住发笑,仿佛还能看见那个夏天厚厚的卷子里那张酣睡的侧脸。
      忽而今夏,忽然的那个夏天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3-8-22 08:46:42 | 只看该作者
      青春、就是一场我们幻想的梦。
      价值观、人生观,这都是忽而给我的态度。
      也许我从来不是何洛,章远也从未出现,但是我依然会被何洛的固执打动,为章远的态度喝彩。
      我依然记得那句话,回忆是空气、愿你我青春如初度。
      不管时间流逝,不管世事变化。
      我依然是我,改变的只是我们描绘未来的样子以及眼角嘴角渐渐爬上来的皱纹。
      青春年少时,谁都曾有过梦。也许,忽而给我们的就是一场更完美的梦。
      16岁时看忽而,只觉回忆伤人,青春易老,而现在的我看忽而,却感叹两主人公为了追求梦想的执着和勇气。
      章远初出大学的创业,何洛远走他国的勇敢。
      这一切都在警示我,其实幸福它并不远,只是我付出不够多。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也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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